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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改善建议8篇

时间:2023-01-15 10:18:04

工作改善建议

工作改善建议篇1

关键词:社会救助保障档案 管理工作 建议

中图分类号:G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7(c)-0229-01

社会保障工作中所记录形成的数据是社会保障档案,也就是说社会保障档案是政府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客观上的依据。完善的社会保障档案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石,是社会保障工作持续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之路。因此完善社会保障档案体系,能够满足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改善民生生活质量。本文从加强档案信息化、提高管理人员职业素养、完善设施等方面进行深度探析。

1 根据基本国情,建设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信息化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在自动化办公和电子商务的影响下,档案的管理要求统筹设置、同步安排,以及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有机结合。为响应便民服务宗旨的号召,制定电子档案和电子管理系统也已渐渐在全国社会保障档案部门范围内普及应用,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方式越来越被更多的工作人员接受。根据以上我国社会保障档案的管理现状,相关部门应建立统一使用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以及完善全系统的信息共享功能,使得档案信息的记录和查询更加的便捷。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做到遵循社会保障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的进行社会保障档案数据的录入与扫描工作,确保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实施。

2 完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提高对爱岗敬业的认识

我国民政部门是社会救助保障管理的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提高对社会各界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的重视程度。为进一步的加强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设立安装有档案盒和集约式档案柜的专门档案室,并为其配备相应的信息化管理设备。(2)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能和工作范畴,使得每个人都能各司其职,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3)规范档案的整理要求和归档范围,使得社会救助保障工作中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有一定的秩序。(4)加强对社会救助保障工作人员热爱工作、忠于职守的教育工作,对工作态度出现问题的人员及时的进行引导或是再次培训。对表现较好的员工进行物质奖励或是大力的宣扬、赞美。(5)将社会救助保障档案保管在民政局,并实行乡、镇和街道的分类保管,保证社会救助档案的统一化、逻辑化管理。(6)社会救助保障档案整理遵循使用性原则,就不同类型档案要分门别类的处理,确保档案整理的规范、有序。做到以上几点,相信可使档案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以、有规则可循,使得社会救助保障档案走上标准化、制度化的道理。

3 政府加强对社会救助保障档案工作的重视

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极其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相关部门应全面考虑历史意义、人们群众的利益和社会责任等方面问题,加强各界对档案管理的认识与理解。同时,将社会救助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和全年工作考核中,呼吁各个有关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予以理解和帮助,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还需注意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业务的实施与多项工作相关,有关单位应明确部署、检查、实施、监察的分工,并落实到实处,避免责任的推脱。

4 培养相关工作人员进取精神,提高职业素养

众所周知,档案登记和管理工作较为繁琐和枯燥,因此需要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问题解决和探索能力,善于在繁琐的工作中发现问题、寻求规律、探析解决之法。面对一些突发事件,要积极面对并以良好的职业态度和服务态度解决,切记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耽误有困难群众的时间和利益的维护。当然,先进且充足的理论知识储备也是必不可少的。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管理人员只有具备了以上能力,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和谐之路做贡献。

5 实行严谨的管理,推行法治观念

社会救助保障档案属于最原始的档案,并且具有种类繁多、信息面广、利用率高的特点。因此,实行并执行严谨的机密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每个档案工作人员都应有较强的保密观念和最为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突出重点,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重点记录。每个工作人员均应牢记,不许在公开场合谈论有关档案信息内容。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保证档案的录入、整理、检查和提交都能准确无误,确保统计的数据均具有准确性、科学性。同时,针对随时随刻均会有社会救助保障对象的更新,相关工作人员要随时删除旧档案和添加新档案,保障新档案的及时录入和上报。另一方面,档案管理人员更应该知法、守法,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避免、的现象发生。必要时,针对部门内法律知识淡薄的现象,组织定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培训以及大家易于接受的讲座活动。

6 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学习新政策、新内容

随着我国人均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有关社会救助保障的政策和救助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政府应及时并有针对性的对社会救助保障档案记录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有关社会救助保障新政策和新内容的学习,保障他们紧跟政策的变化。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社会救助档案,,对新纪录的档案重点鉴定、立卷、整理和归档,并定时的进行回访工作。以此,来确保社会救助保障档案更加的详细化、规范化和准确化,最终保障救助对象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和维护。总而言之,社会救助档案能够更加的规范化是其工作的关键之处,而这有赖于工作人员对操作的熟练化和对工作内容的熟悉程度。因此他们需要不断的学习新内容、新政策,并对其有良好的掌握能力,这需要政府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以利民和便民为宗旨的工作项目,只有将“为民服务”紧紧地与档案工作相结合才能实现社会救助档案自身的价值。同时,相关工作人员积极的展开对社会救助档案的收集、开发和记录工作,并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对待接受社会救助的弱势群众。这样有助于为普通老百姓提供便利的服务为和他们提供切实自身利益的服务,有助于社会发展的长期稳定以及和谐健康。

参考文献

工作改善建议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2010〕54号)精神,建立健全与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体系,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经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孤儿是社会上最困难、最弱小的特殊群体,他们最需要得到呵护和关爱。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壮有所用”,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委、政府十分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全孤儿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孤儿成长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但总体来看,我孤儿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健全孤儿保障体系,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关爱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孤儿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城乡孤儿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孤儿排忧解难,创造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

2.坚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孤儿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

3.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推进孤儿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

4.坚持孤儿保障与培养孤儿自立能力相结合,扶持成年孤儿自主生存,自我发展,融入社会。

5.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孤儿福利事业。

(三)主要任务

全面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健全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和社会助养等多种养育模式,完善孤儿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以家庭养育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为保障的孤儿保障服务网络,确保孤儿得到良好养育、健康成长。

三、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发挥亲属抚养的主渠道作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兜底作用和家庭寄养、依法收养、社会助养的重要作用,妥善安置孤儿,推动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一)亲属抚养。孤儿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确定。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有监护和抚养能力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机构养育。对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经依法公告后由民政部门设立或审批的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安置。对于监护人确实无能力抚养的孤儿,经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签订协议后,也可安置到民政部门设立或审批的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应切实做好孤儿养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在社区购买、租赁房屋,或在机构内部建造单元式居所,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公安部门应及时为孤儿办理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三)家庭寄养。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孤儿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进行评估,选择有爱心、负责任、抚育条件较好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当地政府可适当给予劳务补贴。儿童福利机构要为孤儿寄养家庭和散居家庭提供抚育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按照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个寄养家庭安置被寄养儿童不能超过3名,对需要长期依靠技术性照料的重度残疾儿童不宜安排家庭寄养。

(四)依法收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孤儿收养工作。对寄养的孤儿,寄养家庭有收养意愿的,应优先为其办理收养手续。鼓励中国公民收养孤儿,对中国公民依法收养的孤儿,需要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及时予以办理,并在登记与户主关系时注明子女关系。继续稳妥开展涉外收养工作。

(五)社会助养。积极倡导和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定期走访、捐款捐物、结对帮扶、周日家庭寄托、院外照顾、义工等志愿者活动,为孤儿成长提供帮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与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争取技术、资金、设备援助和人员交流。

四、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对象为: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和抚养人或监护人为贫困家庭的社会散居孤儿。我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城市散居孤儿每人每月570元,农村散居孤儿每人每月400元,散居残疾孤儿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在坚持现有救助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按现行筹资渠道和保障方式,统筹安排好各级财政安排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以及城乡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社会福利补助资金中安排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社会各界捐赠儿童福利机构的款物要直接用于孤儿养育支出,不得冲抵儿童福利机构的事业经费。各地要强化资金监管,规范经费拨款和基本生活费发放程序,严格建立孤儿养育保障监督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定孤儿身份,提出资金需求意见,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原则上实行按月发放。发放给个人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或专账,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将所有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参保(合)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政府和社会慈善组织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补充保险;结合实施贫困家庭儿童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对孤儿的大病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对其个人自负费用实施全额救助,取消报销年封顶线限制,所需资金在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三)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孤儿,当地学校都要准许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保障孤儿从6周岁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减收或免收部分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对困难家庭孤儿发放助学金,学校为其优先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具备条件的残疾孤儿,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孤儿,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鼓励并扶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

(四)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孤儿成年后,要按照“面向社会自主择业”的原则,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积极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及时将成年后就业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纳入当地的就业工作规划。就业困难的城镇失业孤儿可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享受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未就业成年孤儿可比照零就业家庭成员待遇,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政策,优先安排其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五)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要利用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抗震安居、深山区库区移民搬迁等政策,将符合项目改造条件的孤儿优先纳入,在政策和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各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并在政策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鼓励和倡导物业部门减免孤儿的住房物业费用。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五、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一)提升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水平。“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本着“优化布局、适度集中、集约建设、提升水平”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和实际需求等因素,孤儿较多的县(市)可独立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其他县(市)要依托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为其配备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救护车、校车等,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功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有关设备购置,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福利公益金、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解决。集中供养的孤儿原则上全部进入专业的儿童福利机构,床位不足的,可选择转移到养育条件较好的儿童福利机构,所需经费采取“异地养育、原地出资”的办法从孤儿基本生活费中解决。

(二)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要针对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残疾率高、治疗康复任务重的现状,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康复师、社工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基本人员编制。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购买服务和社会化用工等形式,充实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适时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积极推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加大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力度。

(三)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管理。儿童福利机构要秉承家庭化、人性化、亲情化、规范化服务理念,不断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涵盖膳食、护理、医疗、康复、心理、教育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和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六、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一)民政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研究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孤儿保障政策,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全面掌握本地区孤儿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及时发放《儿童福利证》,逐步建立完善全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将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体系,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为孤儿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认真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孤儿、弃婴接收、救治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对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亲属抚养的监督管理,做好依法收养、社会助养的服务工作。

(二)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孤儿保障所需资金纳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预算,通过财政拨款、民政部门使用的公益金等渠道安排资金,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

(三)发展改革部门。将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对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

(四)教育部门。督促落实孤儿就学的各项政策。支持民政部门发展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加强业务指导。对儿童福利机构中设立的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在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照顾和倾斜。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岗位设置,将儿童福利机构中的特教教师、医护人员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在结构比例、评价方面给予照顾和倾斜。督促落实成年孤儿培训、就业、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创造良好的成年孤儿就业环境。

(六)卫生部门。制定和落实孤儿医疗救治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对孤儿就医给予优惠,减免患病孤儿治疗费用。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孤儿医疗服务工作,对其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帮扶,在医护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照顾和倾斜。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弃婴,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转送他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孤儿住房的有关保障政策,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孤儿家庭倾斜,改善孤儿居住条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为居住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孤儿做好服务,及时受理报修,尽可能提供居住便利条件。

(八)农业部门。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益。孤儿依法被收养后,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其视同本组织成员,孤儿有权同其他成员一样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九)机构编制部门。对建成的儿童福利机构或内设儿童部的综合利机构,加强工作人员配备,落实人员编制。

(十)公安部门。对孤儿安置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依法及时予以办理。及时出具弃婴捡拾报案证明,积极查找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遗弃婴儿、儿童和利用孤儿从事非法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

(十一)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保护孤儿的人身、财产权利,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孤儿提供法律服务,为有需要的孤儿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十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协助做好收养当事人生育情况的认定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力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解决“事实收养”问题。

(十三)工会、共青团、妇联。协助政府开展孤儿权益的保护工作,把孤儿保障纳入“春蕾计划”、“希望工程”、“安康计划”等各项活动的总体规划,广泛开展帮扶孤儿的各项活动,促进孤儿健康成长;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下岗失业成年孤儿和进城务工成年孤儿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十四)残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残疾孤儿的权益保障工作,将散居残疾孤儿和福利机构的残疾孤儿的康复服务、特殊教育、法律援助、分散按比例就业保障等需求,纳入各项救助、援助、资助残疾人活动的总体计划,帮助残疾孤儿克服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保障残疾孤儿的合法权益。

(十五)海关。在办理国(境)外无偿捐赠给儿童福利机构的货物通关手续时,给予通关便利。

七、加强对孤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加强对孤儿保障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孤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工作改善建议篇3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特点;改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R197.6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2

乡镇卫生院是我国最基层的医疗服务机构,是直接与广大城乡居民打交道并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医疗服务的重要基层组织。会计工作作为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在现代乡镇卫生院管理和促进乡镇卫生院健康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本文结合作者在乡镇卫生院从事会计工作的实践体验和思考,根据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的特点,针对当前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完善和改进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提出一些思考建议。

一、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的特点

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是会计工作在乡镇卫生院的应用和延伸,是负责处理乡镇卫生院中由货币进行计量的经济管理活动。因此,它不但具有会计工作所普遍具有的完整性、系统性、连续性等特点,能够对乡镇卫生院收入、支出等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促进、事中控制和事后预测,还是完整、综合地反映乡镇卫生院运营管理状况的重要手段。准确的乡镇卫生院会计信息,不但是对国家医改政策资金投入产出效率与效益的集中体现,更对乡镇卫生院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决策依据作用。同时,随着我国医药卫生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乡镇卫生院逐步改变了以前“以药养医”的局面,使得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有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方面,随着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所承担和接纳的医疗卫生服务业务量普遍增加,相应的院内的财务收支笔数、频率等也相应大幅增加,这就使得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多,业务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由于处于国家医疗卫生系统的“最末梢”,相比较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而言,会计工作涉及的面比较窄,会计工作的业务量也不算多,但它直接与卫生院具体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相联系,承担的琐碎繁杂的具体工作事项更多,要求也更细致。此外,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普遍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随着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严格性、规范性要求不断提升,对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二、当前我国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信息失真比较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经营定位比较模糊,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整,财务档案资料等基础性工作不规范,具有专业水平的会计财务人员缺乏,卫生院管理者缺乏较强的财务会计信息意识,加之许多乡镇卫生院地处偏远,人员和规模较小,容易成为监管的“盲区”和“漏洞”,使得乡镇卫生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存在,在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

2.经营管理比较混乱

为了实现责任和权利的集中,我国乡镇卫生院一直实行院长负责制,卫生院院长的能力素质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卫生院的经营管理状况,而对院长的监督管理主要是依靠县级医院或卫生管理部门,而使得卫生院内部缺乏比较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构和机制,从而使得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容易形成“院长一人说了算”的现象。此外,由于我国先后经历了几次医疗体制改革,乡镇卫生院先后经历了政府统一管理、自负盈亏、差额补助等不同的阶段,当前使得一些乡镇卫生院为了解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实行了分包、外包,这就使得乡镇卫生院经营定位和管理比较混乱,出现会计工作私人化现象。

3.普遍存在“重资金轻物资”的现象

物资和资金(货币)是财务会计工作的两方面重要内容,二者缺一不可。但长期以来,由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在逐步改变并推进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容易把物资这一重要的财产忽略,而只是简单地重视对资金账目收支情况的管理。比如:一些乡镇卫生院对药品、医疗器械、办公电脑、桌椅等物资的入库出库管理比较随意,有的甚至没有完善的物资登记制度,从而导致物资采购的不合理,物资使用中的浪费,有的由于对物资管理和保护不到位,导致一些医药用品大量过期,卫生院办公用品出现损坏或丢失,不能得到及时修理和维护等现象。

4.会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不高

乡镇卫生院由于地理区位、经济待遇、编制限制等原因,管理人员一般比较少,也没有条件成立专门的财务会计部门,加之一些乡镇卫生院由于地处经济条件落后地区,经费有限,难以聘用高水平的专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大多由卫生计生专业的人员同时兼任出纳、会计,缺乏专业的财务会计业务知识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知识,很少参加相关的财务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并且人员流动性也比较大,使得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普遍不高,大多成为卫生院领导的“办事员”和“跑腿员”,造成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比较随意和混乱,不利于乡镇卫生院规范、科学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改善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的建议

1.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预算管理是会计工作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虽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的“小单位”,但也要积极适应医药卫生改革的发展大环境,严格按照医药系统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预算管理。一是要结合乡镇卫生院的具体实际和资金量情况,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让卫生院内部运行科学顺畅。二是预算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对提出预算调整、追加等需求的科室要进行严格审批管理。三是要认真分析记录预算执行结果,为下一次进行科学的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信息参考。

2.建立完善乡镇卫生院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

要坚持科学、全面、完整的财务管理思想和会计工作思路,在政府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物资投入、乡镇卫生院物资Ρ钢鸩皆黾拥谋尘跋拢在从严从实做好资金管理的基础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物资管理。一方面,要严格把好卫生院物资采购关口,建立完善物资资金审批制度,实行采购员、会计人员的分工合作和相互监督,加强采购资金的有效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卫生院物资领用登记制度和物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种物资的科学使用和高效运行。

3.加强乡镇卫生院运营成本管理和控制

县医院和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会计工作对乡镇卫生院的重要性,积极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乡镇卫生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系统财经纪律,不断规范会计秩序,积极指导和帮助乡镇卫生院加强资金预算规划。同时,要严格按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实现会计、出纳的分开。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加强对乡镇卫生院重大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监督和管理。

4.加强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要积极招录、选聘和配合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担任财务会计工作,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二是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帮助其实现思想观念和知识更新,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当前专兼职会计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要注重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的经济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乡镇卫生院财务会计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职业操守,从而更好地投身和促进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质量。

四、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乡镇卫生院面临的社会治理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乡镇卫生院管理者也越来越普遍地认识到了加强财务管理、提升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当前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的开展和推动,更多是被动的。也就是说,在许多地方,还缺乏切实做好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的内在动力。针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其财务会计人员的考核激励,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和审计监督,实现内力与外力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

参考文献:

[1]赵怀柏.试论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中的特点及其改善措施[J].财会学习,2015,18:125-126.

[2]胡馨友.基层卫生院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对策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6,02:72.

[3]邹电红.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6,11:190+368.

工作改善建议篇4

【关键词】中层管理者;企业管理;武汉城市圈

中层管理人员是指一个组织中中层机构的负责人员。他们是高层管理者决策的执行者,负责制定具体的计划、政策,行使高层授予的指挥权,并向高层汇报工作。故中层也称为执行层[1]。很显然,对一个企业而言,高层管理者的经营思想和决策无论多么英明,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层来有效贯彻落实,那么,这些思想和决策就就无法转化为预期的经营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企业中坚力量的中层管理人员,其素质和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然而,笔者近期在武汉城市圈企业调研时发现,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现状很不容乐观,已是一个普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武汉城市圈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只是上层领导的“传话筒”

据调查了解,相当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表现为对上层领导是言听计从,说一不二。有时,上层领导的决策安排有明显的不科学不合理之处,他也照单全收,并强行执行。这种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是:(1)工作中各种浪费现象普遍。如:重复劳动带来的浪费、资源使用不合理带来的浪费等等。(2)基层员工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能力、动机等产生强烈质疑,以致抵触其领导,从而直接影响到工作质量、效率以及干群关系。笔者分析以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自身缺乏学习,对管理中的“下级服从上级”思想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以致错误认为,任何环境下,下级必须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二是一般而言,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比基层岗位拥有更优越的工资等待遇,相当部分中层管理人员为了保全自己的位子,保持即得的优越待遇,工作中不从实际出发,一味迎合上层领导。三是部分上层领导很喜欢下级的这种迎合,认为这样才显示自己的聪明和权威。他们对来自下级的不同意见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给予非难。长此以往,中层管理人员就不自觉的变成了一个没有主见的“传话筒”了。

2.事必躬亲

据调查了解,很多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习惯于事必躬亲。只要是本辖区的事务,无论大小,他都要一一亲自过问甚至处理,以至于每天忙得脚不着地,甚至焦头烂额。这种行为带来的结果往往是三不满意。一是所辖员工不满意。因为中层人员工作太深入、太具体,员工无法自主地开展工作,其智慧、才能没地方展现,因此工作没有挑战性和成就感,只有压抑。二是领导不满意。因为中层管理人员几乎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日常具体事务中,对工作、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缺乏考虑,也没有相应的工作业绩。三是中层管理人员自己不满意。他们以为自己在工作中这么勤奋努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什么得到的却是肯定少、不解和批评多。笔者分析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中层管理人员没有及时作有效的角色转变。据调查了解,企业95%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都是从企业基层优秀员工提拔起来的,他们过去长期在一线摸爬滚打,已经养成了事必躬亲的习惯。现在虽然岗位调整了,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并没有相应改变。二是中层管理人员对下属缺乏信任。有时是担心下属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有时是担心下属的态度不认真、不积极。总之,自己只有亲临现场、亲自指挥和监督,才觉得踏实放心。

3.综合素质不高,不能满足管理需要

据调查了解,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共同的特点:都来自企业基层;基本都是技术出身,本身缺乏管理知识和技能;岗位调整后也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接受过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这些人在工作中往往表现为:工作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和控制,资源得不到高校利用,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不到有效激发,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经常关系紧张等。笔者分析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领导受晕轮效应的影响,错误地将本不适合做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用到管理岗位上。晕轮效应又称光环效应,是指人们对他人的认知判断首先是根据个人的好恶得出的,再从这个判断推断出认知对象其他品质的现象。它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主观心理臆测,也是一种受主观偏见支配的绝对化倾向[2]。这也是企业领导人在选人用人时普遍容易犯的错误。二是受企业员工单一发展通道的局限。据调查了解,绝大多数企业员工的成长发展路径只有一条,即基层员工――中层管理者――高层管理者。这就将企业员工无论专业、特长、性格等都逼到管理这座“独木桥”上。三是企业缺乏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很多企业领导存在重技术轻管理的思想,片面认为技术实管理虚,技术能直接解决产品、设备问题,而管理不能。因而在工作中要么对中层管理人员不培训,要么就只是进行技术方面的培训,而很少或不做管理方面的培训。

4.容易患“职业倦怠症”

职业倦怠症又称“职业枯竭症”,它是一种由工作单调机械无新意引发的心理枯竭现象,是上班族在工作的重压之下所体验到的身心俱疲、能量被耗尽的感觉,这和肉体的疲倦劳累是不一样的,而是缘自心理的疲乏[3]。据调查了解,很多中层管理人员在上任初期工作还是饱含热情、干劲十足的,但经过一年甚至更短时间后,从前的热情和干劲渐渐消退殆尽,继而表现出明显的情绪低落、态度消极、工作被动、脱岗缺勤,甚至离职跳槽等不良现象。笔者分析以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来自中层管理人员个人方面的。如:由于其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感觉工作起来压力大,不顺手,时间一长,就觉得身心疲惫,因而厌倦工作。还有的是由于其心浮气躁,刚刚基本适应工作,就盲目自我满足,不求上进,对工作产生倦怠。也有的是因为自己在家庭、个人情感方面出现危机,以致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怀疑,并产生职业倦怠。二是来自上层领导方面的。如:部分领导习惯越级指挥和越级听取报告,使中层管理人员对工作缺乏控制感和效能感,从而产生职业倦怠。还有相当部分上层领导工作方法不当,工作中对下属批评多,肯定和鼓励少,使下属经常缺乏被认同感和成就感,因而产生职业厌倦。三是来自工作方面的。如:有的中层管理人员长期从事同一熟练工作,工作缺乏挑战性。有的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并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工作失去信心甚至希望等。四是来自企业环境方面的。如:部门岗位职责不清;缺乏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措施;缺乏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等。

二、改善武汉城市圈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现状的建议

1.高层管理者应彻底转变两个观念

一是彻底转变“重技术轻管理”的观念。对一个企业来讲,技术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好的管理对其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技术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践证明,许多企业生产经营不善的原因不是没有技术,恰恰是缺乏有效的管理。管理是技术效能的倍增器。当然,管理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做的,一方面需要他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另一方面,需要他有从事管理的欲望,即热爱管理工作。因此,高层管理者应提高对管理作用和管理人才的认识,将管理与技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二是彻底转变“武大郎开店”的用人观念。常言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领导者不可能是精通各种事(下转封三)(上接第252页)务的全才,因此,应该充分信任、尊重那些优秀的下属,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授权,给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让他们真正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

2.完善企业用人机制,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上

如: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晋升通道,让那些有良好管理素质或管理潜能的员工走管理晋升通道,让专业技术人员走技术晋升通道。当然,既有技术又懂管理的人才是企业求之不得的优秀人才,为更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带领作用,应将他们优先安排到管理岗位。另外,进行适当的管理人才储备。如:可招聘企业管理类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将他们做为管理干部储备对象进行定向跟踪和培养。也可将企业现有员工中有管理潜质的人员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途径进行定向培养。这样既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又有利于人才的科学合理使用。

3.重视和加强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要求和培训

一是在干部选拔录用时,重视对候选人员的管理素质要求。将那些具备较好管理素质或管理潜能的人员择优选拔到中层管理岗位上来,而对那些根本不具备管理素质、对管理工作没有兴趣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予选用。二是在对新上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入职培训时,应重点对其进行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帮助其完成由基层员工向管理者的角色转换。三是对在职中层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管理培训,让他们不断学习掌握新的管理思想、理念、方法与技术,为其有效开展管理提供思想和技能支持。

4.多措并举,积极预防和消除中层管理人员的职业倦怠症

对中层管理人员自身而言,一是加强学习,努力弥补自己在知识和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增强适应工作和环境的能力;二是严格要求自己,建立更远大的个人目标,以提升自己的工作动力。对组织而言,一是严格贯彻统一指挥、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原则,尽量避免越级指挥和越级报告现象发生,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控制感和效能感;二是主动关心和支持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关心他们的家庭及个人生活,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等,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和下达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分配制度,以及通过岗位轮换或提升工作目标等,激发他们的潜能和工作积极性;五是尽量使中层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匹配,避免大才小用和小才大用,减轻工作压力,提升工作价值感;六是给予中层管理人员较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提高,及时弥补他们的知识能力消耗。

参考文献:

[1]单凤儒.管理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晕轮效应[DB/OL].[2011-9-18].

[3]职业倦怠症[DB/OL].[2011-10-10].dict.省略/w/bk%3A%E8%81%8C%E4%B8%9A%E5%80%A6%E6%80%A0%E7%97%87/#.

工作改善建议篇5

1 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中教学秘书工作现状

(1)不受重视,流动性大

由于早期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非常缓慢,而教学秘书在当时的地位并不受到重视,随着时代的进步,高职院校的迅速发展,教学秘书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其日常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但由于沿袭而言来的传统思想,并未因时代的发展而对教学秘书工作有更深地认识,甚至依然有不少高职院校管理者认为教学秘书工作并不重要,这一思想也致使教学秘书的重要性不仅在上层受不到重视,同时在基层也得不到关注。甚至有些领导认为教学秘书的工作主要是由上级领导安排,因此,其工作情况并不会对教学工作造成任何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些因素,教学秘书这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配置并不理想,甚至不少院校安排兼职教师或编外人员来担任该职务,不仅人员不稳定同时专业性也非常差,给教学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2)任务重,压力大

由于我国对高职院校的重视度越来越大,同时人们对学历的也越来越重视,更多地家长和学生乐意接受高职院校的深造学习,再加之每年招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教学秘书的工作任务量越来越大,其工作性质又决定了其工作任务的繁多,不管是日常管理还是突发性事件各种工作的堆积,加之社会的演变,在管理上也不再如从前仅需要落实即可,而是在处理工作时,不仅要周全涉及考虑学校的利益,同时还要顾及学生的要求,可以想象全校几千学生和上百教师的各项琐碎事务均由教学秘书承担。不仅如此,不少高职院校的教学秘书甚至只有一个人,在面对这样繁重的任务量的情况,使得不少教学秘书不仅需要长时间加班,甚至还要承受非常大的精神压力。不少教学秘书因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或多或少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不适,主要表现为:工作地位较低非常容易出现自卑情绪,甚至可能发展成抑郁;由于工作量大,事物繁多,不少教学秘书在日常生活中会因担心各项工作是否落实而产生轻微的焦虑情绪;在面对政治待遇、职称评定以及利益分配时,还可能出现非常强烈的不平衡心理。

(3)待遇低,晋升难

由于教学秘书地位和工作性质等因素,使得教学秘书的工作属于一线工作,也决定了其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其工作量的巨大和繁多也理应获得更高的报酬,但事实却刚好相反。教学秘书所付出的心血非常多,但根据统计资料来看,教学秘书的待遇并不理想,甚至部分教学秘书的收入还达到一个正常教师的水平,再加之他们大部分时间奔波在一线岗位上,业绩根本无法以量来计算,无法参与到更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中,这些因素使得他们的政绩并不突出、表现机会较少且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均无法提升,最终导致其无法达到职称评定标准。此外,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不少高职院校每年均会安排教师出外培训,使得不少教师可以从中获得非常多的学习机会,而教学秘书却几乎与这样的机遇绝缘,进而逐渐与院校发展要求越来越远,最终与其他教职员工的距离越来越大。

2 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中教学秘书工作改善建议

(1)以人为本,营造氛围

随着国家的进步,“以人为本”的理念被推行到各行各业中,而高职院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应当充分发挥“以人为本”的优秀理念,加大对教学秘书的关注力度,认识到教学秘书在一线岗位中的重要性。同时增加与教学秘书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多地了解教学秘书的职业规划和心理情绪,促使教学秘书能够受到学生、教师以及更多领导的认可,并在工作中积极配合教学秘书工作,使教学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还可促使教学秘书获得更高的成就感和归属感。合理调整教学秘书的工资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并为教学秘书提供更多地学习机会,同时结合教学秘书的日常工作情况,对其职称申请进行全面考核。此外,合理安排教学秘书人员配置,并对所涉及到的工作进行分工合作,通过专人负责的方式,增强教学秘书队伍的责任感,不仅有利于稳定教学秘书队伍,同时还能够大大提高教学秘书质量。

(2)实施激励,健全体制

有效的激励能够激发人潜在的动力,对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和教学秘书队伍素质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教学秘书的工作职责等方面,对其激励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健全完善,有明确的激励制度,并能够按照制度严格落实,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还必须形成对等的惩罚制度,使教学秘书在获得激励的同时,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使工作责任感更强,确保了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建立机制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教学秘书的个人人格和发展等方面的追求,从教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开始加强管理,提高教学秘书的个人行为和素质修养,同时通过培训等方式,帮助教学秘书获得更多地学习机会,进而不断完善其工作方式、态度和能力,并将工作各方面情况均纳入到考核评定指标中。针对业绩较为突出、工作能力较强等教学秘书,应当给予其同等的晋升机会;而针对工作能力较差且不负责任的不可塑造人员,则应当给予其相应的处罚,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通过物质和精神双重鼓励的方法,不仅能够大大增强教学秘书对工作的热爱,同时还能够有效提高教学秘书的创新能力和竞争意识,使教学秘书能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教学工作质量。

(3)提供机会,理顺出路

工作改善建议篇6

关键词:改善经营建议;采纳;实施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是指企业员工以个人名义或多个员工名义联合提出来的,对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所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先进性和效益性的改进完善意见。通过改善经营建议的合理采纳和有效实施,可以不断优化和改进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于企业持续有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动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长效运行的重要意义

(一)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是塑造中国石化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内容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体现了全员参与、自下而上的特点,坚持“员工的每一项建议都有价值”的理念,面向生产一线、面向基层、面向全体员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紧密相关。通过持续开展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促动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塑造中国石化管理模式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是降本增效、提高效益的客观需要

成本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石化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推进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就是要本着“追根究底、止于至善”的成本控制理念,打破成本可控不可控的传统界限,树立所有成本都可控的理念,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成本管理组织体系,使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从每一名员工做起、从点滴做起,逐步成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抓手。

(三)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是探索建立长效化机制的重要手段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不同于以往合理化建议活动,更加注重实效和长效化机制建设。通过倡导“员工的每一项建议都有价值”的理念,充分调动全体员工提建议的积极性,把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深度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使其成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尤为重要的是,通过建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助于巩固和完善提升“三基”管理、生产经营运行、科技创新以及考核评价等多方面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管理更加精细、运行更加科学的长效化机制,为公司实现任务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四)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是“比学赶帮超”活动的重要推动力

建议工作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是“比学赶帮超”工作的一个实践过程和重要内容。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建议这个载体,进一步凝聚全体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学先进、赶先进,不断增强岗位能力,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比学赶帮超”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几项措施

(一)精心组织,闭环管理

建议活动启动初期,召开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动员宣贯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把改善经营管理建议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保证整个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在《天津石化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院也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奖励政策,明确了建议的提出、初评、组织实施、效益评价认定、公示、考核奖励,实施跟踪等工作流程,及时掌握研究分析建议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实现了建议工作的闭环管理。

(二)培训引导,发挥实效

举办了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培训班。聘请专业负责人通过实例讲解,横向拓宽,纵向引导,激发员工潜力。同时主管部门采取下部室、上会议等方式对建议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保证建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通过实行领导出题或点题引导,全员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

为推动建议工作持续开展,有的部门采取了领导点题引导的方式,将消除生产经营瓶颈,减少非计划停车等作为重点项目,将管理薄弱点作为重点环节,引导职工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明确改善经营管理建议方向,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取得的效果

2013年征集各类建议74项,获公司级优秀建议30项,单位级优秀建议31项,采纳实施率77%,这些建议主要集中在改进设备管理、消除生产瓶颈和设备隐患、降本增效、节能降耗等方面,及时发现和解决了生产一线的很多实际问题。如:提报的关于“减轻热电部电站锅炉空气预热器酸露点腐蚀的建议”,作业部车间主管领导非常重视,按照装备研究院的分析结果和建议,采取了相应措施,确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按以前先例,SO2含量较高排烟温度低于酸露点,运行不到三月,空气预热器腐蚀穿孔。因此,通过采纳本建议,降低过剩空气量,提高了锅炉的燃烧效率,节约燃料,同时降低三氧化硫的生成量;通过降低烟气露点温度,减少烟气对设备的腐蚀。车间根据酸露点推算值调节锅炉负荷和排烟温度,减少了设备由于露点腐蚀导致的损坏,减少了由此造成的设备维修和部件更换次数,节约了资金。一年按照减少一次维修计算,至少可以节约空气预热器热管更换费40万/年、维修费10万/年,合计50万/年。

四、推进改善经营管理建议长效化运行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宣贯,持续推进。可以将优秀的值得推广和借鉴的建议进行摘编、宣传和推广,让好点子大家一起分享,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完善评审机制,加强初审工作。各专业管理部室及专家评审在接到上报的新建议后,应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建议的可行性、措施完善性、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并给予指导、修订和完善,从而解决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

工作改善建议篇7

9月27日,全市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88镇按照会议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推动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改善营商环境。

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全市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党委副书记999同志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9月27日晚,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又召开了党委会议,友999同志将会议精神向党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党委会分析了当前我镇的软环境工作情况,就下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28日上午,我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潍坊市软环境办的明查暗访情况通报,要求对号入座,抓好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力改进和完善服务,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进一步深化服务大环境创建。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了软环境建设工作力量,除原有的党建办一套人员外,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便民服务中心力量,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二是改进机关作风,主动服务企业。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机关作风的建议意见,找出了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人人都是投资软环境”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落实班子成员和经贸办工作人员每人跟踪联系1个企业,至少每月到企业中去1次,一方面帮助企业及时协调与部门、村的关系,另一方面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投资软环境的看法和建议,随时了解企业对改善经营环境的反馈意见,真正做到了“帮忙不违规、服务不添乱”。

三是建章立制,做好信访投诉。建立并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制度。凡是企业和群众来办事,镇党委政府都要求办事人员做到热情、礼貌,能够当场办理的就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办理时限,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作好解释工作;对企业和群众办事拖拉推诿、踢皮球的“二传手”干部和态度冷漠的“衙门”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三、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力度              

完善制度机制,定期督查通报。镇党委明确专门牵头负责人,将推动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改善营商环境活动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事项,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形成解决问题的动力和压力,让软环境硬起来,推动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工作改善建议篇8

9月27日,全市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88镇按照会议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推动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改善营商环境。

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全市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党委副书记999同志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9月27日晚,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又召开了党委会议,友999同志将会议精神向党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党委会分析了当前我镇的软环境工作情况,就下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28日上午,我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潍坊市软环境办的明查暗访情况通报,要求对号入座,抓好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力改进和完善服务,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进一步深化服务大环境创建。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了软环境建设工作力量,除原有的党建办一套人员外,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便民服务中心力量,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二是改进机关作风,主动服务企业。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机关作风的建议意见,找出了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人人都是投资软环境”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落实班子成员和经贸办工作人员每人跟踪联系1个企业,至少每月到企业中去1次,一方面帮助企业及时协调与部门、村的关系,另一方面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投资软环境的看法和建议,随时了解企业对改善经营环境的反馈意见,真正做到了“帮忙不违规、服务不添乱”。

三是建章立制,做好信访投诉。建立并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制度。凡是企业和群众来办事,镇党委政府都要求办事人员做到热情、礼貌,能够当场办理的就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办理时限,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作好解释工作;对企业和群众办事拖拉推诿、踢皮球的“二传手”干部和态度冷漠的“衙门”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三、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力度              

完善制度机制,定期督查通报。镇党委明确专门牵头负责人,将推动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改善营商环境活动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事项,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形成解决问题的动力和压力,让软环境硬起来,推动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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