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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计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2-09 00:29:07

项目审计工作计划

篇1

20*年,我县拟审计82个单位(项目)。

一、财政审计(8户)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户)

县财政局、地税局(抽审水帘煤矿、中达公司火石咀煤矿、陈家坪煤矿税收交纳情况)。

(二)乡级财政决算审计(6户)

城关镇、水口镇、北极镇、新民镇、永乐镇、炭店乡

二、行政事业审计(44户)

(一)教育系统审计(24)户

1、龙高、香庙、小章、义门、水口、底店、新民、北极8个乡镇的中学及中心校

2、县教育局、*县中学、*县第二中学、*县职业教育中心、城关中学、城关小学、实验小学、幼儿园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20户)

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农果局、水利局、扶贫办、物价局、计生局、果业局、安监局、交通局、运管所、公路站、煤炭收费处、县医院、中医医院、县第二医院、兽医站、房管所

三、社会保障资金审计(3户)

(一)社会保障资金审计(1户)

县统筹办

(二)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审计(1户)

县医保办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审计(1户)

县农村合作医疗办

四、农业与资源环保资金审计(4户)

(一)土地开资金审计(1户)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下属

(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1户)

县农发办

(三)退耕还林(还草)资金(2户)

县林业局、草畜办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7户)

*县第二中学新建项目、原公刘街拓宽改造项目、北极医院住院楼、县医院传染病区工程、*县垃圾填埋场工程、新农村建设项目(县新农村办、农、林、水、交通、扶贫、农发、教育、卫生等部门)、城管大队综合办公楼工程(凡是有国家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和涉及到职工个人切身利益的基建工程项目,全部由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六、企业财务收支审计(11户)

*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秦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枣渠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秦源民爆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朱家湾电厂留守处、盐业专卖公司、*县公路养护中心、中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县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外资运用项目审计(3户)

(一)卫Ⅺ项目审计(1户)

县卫Ⅺ项目办

(二)日元贷款项目审计(2户)

县农果局、林业局

八、经常性审计(2项)

篇2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要抓住财政资金活动轨迹这一主线,以检查内控制度为切入点,全面摸清以政府为主体的财政家底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计,重点揭露预算编制中不完整、不真实的问题;二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重点揭露超预算拨款或无预算拨款和财政体外循环、随意截留动用的问题;三是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力度,深入揭露资金分配不规范、拨付不及时、使用不合规和脱离有效监督的问题;四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审计,重点揭露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专款未专用、专项支出效益不高和损失浪费的问题。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县财政局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012年4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

2、税收征管审计。今年的税收征管审计要以税收征管制度、执法行为和税源管理等方面为重点,重点揭露和查处税务部门的瞒报税源,随意调节税收收入,混淆入库级次,税收会计信息失真,稽查执法不严,违规批准缓税和越权减免税,采取其他手段包税或变相包税以及征收“过头税”等严重涉税违法违规问题。结合税收征管审计,对县地税局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012年4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

3、县级国库收支审计。主要审计县级国库按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情况。重点揭露监督制约和收支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4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

4、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一是审计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专项拨款多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揭露预算执行不严格,人为夸大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支出预算需求,预算没有全部按规定细化到项目和单位等问题。严肃查处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挤占、截留、挪用和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对县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开发办、卫生局、民政局、科技局、计生委、教育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审计。二是审计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和单位。重点揭露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真实,人为隐瞒收入预留财力,随意调整年初收支预算项目和单位,坐收坐支预算收入,未做到应收尽收,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财权、收缴不分离、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对县交通局、建设局、环保局、国土局、物价局、房管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审计。2012年5月开始,至10月结束。

二、乡级财政决算审计

5、对全县各乡(镇)2011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以规范乡镇政府“依法征收、及时上交、足额入库、有序管理”为目标,重点检查预算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有无铺张浪费搞“形象工程”的问题;有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严重违纪行为;有无乱开政策口子,违规越权减免的问题;有无坐收坐支、隐瞒应上缴县级财政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重点查处各种财政专户资金在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不公开、不透明和不规范等问题。结合乡级财政决算审计,将对各乡(镇)场机关和乡镇部分事业单位等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查处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乱收滥支、铺张浪费、坐收坐支财政收入,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2012年3月开始,至6月结束。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6、防洪保安资金专项审计。在搞好县属部门和单位防洪保安资金审计的同时,重点清理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和企业2011年度防洪保安资金缴交情况,对欠缴、漏缴的单位和企业及时作出依规补缴和依法处罚的审计决定。2012年5月下旬开始,7月底结束。

7、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一是审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了解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支农资金的规模、专项资金设立依据和管理体制。重点查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损失浪费的问题。二是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情况,重点查处项目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和掺杂使假、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的问题。2012年7月上旬开始,10月结束。

8、全县乡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审计。重点审计乡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管理情况和乡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揭露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的问题。2012年6月开始,10月结束。

9、教育系统收费专项审计。根据全国、全省治理教育系统乱收费工作部署,对我县各中小学2011年收费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揭露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滥支乱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结合教育收费专项审计,对全县各中小学校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012年4月开始,至8月结束。

10、开展企业负担审计调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主攻工业的战略部署和《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企业负担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了解和掌握企业负担状况,查处涉及企业的“四乱”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2012年8月开始,11月结束。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1、以县法院办公大楼、实验中学图书馆大楼、实验小学教学楼、孝岗一小教学楼等建设项目的审计为重点,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为主要审计内容。重点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基建程序,建设规模是否控制在预算内,调整概算是否依据充分,施工进度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计划标准,建设资金是否按计划筹集,拨付是否按工程进度到位,运用是否合理合规;工程计量支付是否正确,监理工程师鉴证认可手续是否完备;设备、材料价款是否属实,相关合同条款是否如实履行,建设成本是否属实,债权债务是否结清,有关税费是否缴交,并对项目建成后的效益进行审计评价。2012年5月开始,至11月结束。

五、经济责任审计

12、在认真完成县委组织部门交办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部分科级单位“一把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012年3月开始,11月结束。

六、常规审计

13、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由县审计局对县人事劳动局、社保局、就业局、司法局、房管局、经贸委、商业转制办、招商局、物资总公司、党校、统计局、安监局、残联、外贸局、体委、畜牧水产局、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012年5月开始,11月结束。

篇3

在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上,一是审计目标充分体现国家审计在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要求。财政审计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权力制约、强化责任追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二是审计内容突出主题主线,紧紧围绕政策执行、财政绩效、民生幸福、责任履行等方面进行。如安排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项目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民生安全;安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水利建设专项审计等项目,关注宏观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项目组织上进一步增强审计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拓宽审计领域,提升审计成效。四是审计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对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审计成果转化上进一步注重对审计情况的分析研究力度,积极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积极有效的参考,努力扩大审计工作效应。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预算执行审计

1.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组织收入、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特别是财政超收增收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2013年3月开始,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收入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2011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注重检查税收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2013年3月开始,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3.地税系统201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以促进地税系统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地税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了解经费来源的渠道、收支规模以及管理方式;关注专项经费的使用及效益情况。揭示地税部门在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其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013年3月开始,4月2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4.市科技局等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年初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分别对市科技局等17个部门(单位)及南阳镇等6个镇乡(园区、街道办)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重点关注近两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及因公出国经费使用情况,揭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从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规范管理。2013年2月开始,11月底结束。

(三)专项资金审计

5.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由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对市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按照审计署“摸清底数,揭露问题,促进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思路,通过审计,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摸清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余规模和结构;二是反映各级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三是揭露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政策执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基金可持续性;四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实现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2013年2月开始,4月1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6.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围绕关于“十二五”期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由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对市保障性住房进行跟踪审计。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多项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规范管理,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与完善。审计重点关注: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二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三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四是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7.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为了提高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由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对我市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在摸清2006年以来全市农村中小学教育资金投入、学校布局调整总体情况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为主线,客观反映我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现状及其影响,揭示布局调整规划制定不科学,撤并学校(教学点)未经过充分调研,未与危房改造、规范学制、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等统筹协调问题;关注政府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揭示资金分配过度集中于县镇地区,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新学校等问题,造成部分学校办学经费困难与部分学校资产闲置并存的问题;关注学校撤并后,对学生食宿、交通等相关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部分学生因上学路途远、食宿不便等形成新的上学难、负担重等问题。2013年5月开始,6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四)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8、9.航道系统、地方海事系统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由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对市航道系统、地方海事系统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目标、范围、重点、时间根据市统一安排。

(五)专项治理审计

10.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计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由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计工作。重点围绕《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专项治理第二、三阶段工作要求,确定今年的投资审计项目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审计重点。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健全长效机制的建议。2013年1月至10月期间,每月10日前,向市审计局报送专项治理审计情况月报表,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审计情况的报告。

(六)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1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继续由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实施。结合我市校舍安全工程实际情况,重点关注我市三年规划(2010年-2013年)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矛盾,加大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力度,更加关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控制,促进校舍安全工程稳步推进,帮助节省造价和防范质量风险,切实推进“工程”目标实现,为发展中小学教育、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013年5月底、11月底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情况报告。

12.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由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二科分别对56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8亿元。2013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13.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以促进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强化内控制度,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加强廉政建设为目标,由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二科分别对吕四港挖入式港池、新城区中学、人民医院三期工程等3个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并继续对临海高等级公路(段)、政府行政中心、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吕四中学、南苑中学、世纪大道东延道路配套绿化工程、吕四渔港经济区海口枢纽(大洋港)工程等8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中,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规避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浪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14.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

以促进建设单位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减少投资损失和浪费,促进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分别对区域供水一期工程、中心敬老院工程、实验小学建设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审计。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组织管理情况及工程质量,检查征用地手续是否齐全、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高度关注质量效益、损失浪费、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问题;评价项目投资是否节约、投资是否取得最大效益、项目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对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营情况进行绩效审计,揭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并从机制和制度上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2013年1月开始,11月底结束。

二、经济责任审计

15.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分别对南阳镇、北新镇、惠萍镇、海复镇、滨海工业园、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办等6名镇乡(园区、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为基础,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检查领导干部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关注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关注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如实反映成绩,并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镇乡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2013年2月开始,11月底结束。

16.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分别对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文明办、党史办、政府法制办、市级机关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国司、住建局、中小企业局、宗教局、港口管理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妇联、计生委、中医院等16名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关注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提高行政效能。2013年2月开始,11月底结束。

三、内部审计项目

2013年,拟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各镇内审人员对各镇财政票证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各镇抽点村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各内审机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相关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

篇4

一、财政税务审计

1.组织开展200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促进财政加强预算管理,促进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促进健全转移支付制度。

2.组织开展区级机关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对区检察院、法院、人事局、广电局、交通局等单位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揭露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

3.组织开展区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部分企业的纳税申报、规费上缴情况,促进规范税费征管行为,增强企业缴纳税、费的自觉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组织开展镇财政决算审计,计划对雪堰镇、湟里镇、洛阳镇、横山桥镇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促进镇财政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促进镇政府加强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

5.组织开展省厅统一组织的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等四项专项资金审计。了解全区各镇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管理现状,揭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采用区镇联动审计方法,及时向上级出具审计报告。

6.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效益审计。

7.组织开展区体育彩票、福利彩票资金审计和信息系统安全性审计调查,促进规范彩票发行和销售行为,促进彩票资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管理有序有效和执行政策的严肃性。

8.组织开展区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联等部门专项资金的审计,促进专项资金募集、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得到帮助和救济,促进社会和谐。

9.绵竹市金花镇地震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审计。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方案和区委区政府援建工作进展要求,及时组织审计人员到重建一线进行建设项目的跟踪或决算审计,促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10.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按照审计署和省厅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对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审计,以揭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治理效果和资金的规范使用。该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阶段审计、定期报告、年终汇总的办法。

三、拆迁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1.及时抓好区政府安排的拆迁项目审计,促进规范有序、客观公平、加强配合、节约成本,防止手续不全、虚报冒领,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财务结算报告。

12.加强对区政府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促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节约建设资金、规范资金和财务管理。

13.按照区政府部署,组织审计力量,加快对已完拆迁项目的清理和财务结算进度,力争按计划完成完工项目的清算并及时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四、企业审计

14.组织开展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摸清家底,关注投资决策,防止资产流失,促进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经济责任审计

15.按照区委组织部委托组织开展对雪堰镇、湟里镇、检察院、交通局、人事局、广电局、残联、红十字会、统计局、人防办、电大、奔牛高中等党政领导的任期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或地区的财经法规执行、重大经济决策、社会事业发展、内部管理以及其本人廉政规定遵守情况,并会同组织部门向所在单位班子内部公开审计结果。

六、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16.组织对区、镇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七、完成领导交办审计项目

17.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临时交办要求,组织力量,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任务。

八、区、镇联动审计项目

篇5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2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2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篇6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0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1、4月2日召开各业务处室协调会,介绍2010年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征求各单位意见。会后各单位抓紧有关准备工作。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0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4月11日开始网上评审, 4月25日前完成。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农村科技处: 斯 恒 83163909

社发基础处: 张 玮 83163885

科技成果处: 陈丽英 83163928

对外合作处: 董 茗 83163865

省部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叶超贤 83163382

重大专项办公室:袁海涛 83163625 (1)

评估中心联络人:王亚萍 83557388

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络人:陈振权 83163895

篇7

【关键词】 审计 计划 问题 对策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下,研究如何合理有效地分配和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保证在给定资源的条件下充分履行审计职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龙头,是质量控制的源头,是整合审计资源的关键。切实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对于明确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立足于当前地方审计机关计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一、现阶段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新要求

1、审计工作总体目标的新要求

刘家义审计长在2013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摸清审计对象的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制定5年审计项目总体规划和分领域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做好年度审计计划与长远规划的衔接,加强年度计划的统筹和整合。”按照上述要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制定计划,而是应该不断提高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创新审计项目生成的途径和方法,保障审计工作紧扣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实现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总体目标。

2、国家审计准则的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以下简称新《准则》)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审计署原来的《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管理办法》相比,新《准则》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作出了更加全面、细致的规定,包括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的步骤、调查审计需求的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调查的内容、符合专项审计调查的情形、审计项目计划应反映的内容等,同时还明确了工作分工:调查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备选审计项目,以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为主实施;备选审计项目排序、配置审计资源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以计划管理部门为主实施。

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一盘棋”理念,未达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

(1)不重视审计项目计划计划的龙头作用,缺乏系统性。新《准则》明确的计划编制工作分工,有利于计划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综合统筹。但是,由于部分审计机关在编制计划前,未自上而下地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和总体目标,计划管理部门只是机械地将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以及业务部门提出的备选项目进行汇总,往往造成年度计划零散且非系统。此外,部分审计机关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是有一定交叉的,如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并非由某个部门独立完成。在提出备选项目时,仅仅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分别提出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再由计划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后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存在不熟悉审计对象的问题。

(2)不重视审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近年来,审计机关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审计信息化技术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的应用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未能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突出。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搭建财政资金联网审计平台,未能利用计算机对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存在问题的分析作为编制项目计划的依据,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

2、频繁调整,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新《准则》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但是,审计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各种突况而发生调整,其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一定程度上是由审计工作所处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1)下级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年度不一致。如某市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1月至12月期间实施,但其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8月至次年7月期间实施。计划年度不一致,导致上级审计机关下达新的审计项目计划时,下级审计机关已将审计项目计划报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印发实施。其结果是,下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通过调整审计项目计划来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组织实施项目。

(2)党和政府临时交办任务较多。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值很高,特别是党和政府相信审计机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调查某些棘手问题或突发问题,因此临时交办一些审计或调查项目。由于交办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审计资源,加剧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从而影响正常的审计项目开展,妨碍审计项目计划的推进。

3、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审计机关未设立专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或法规处承担,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计划管理人员。一些审计机关虽然配备了计划管理人员,但这些人员存在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宏观意识薄弱、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发挥。

4、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力度不够

有的审计机关在计划执行中缺乏检查与控制,领导和计划管理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得不充分,跟踪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做得不实。有的审计机关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不够认真,未有分析造成未按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原因,对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评价机制,考核和奖惩不到位,影响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效果对策研究

1、形成计划“一盘棋”的思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1)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统一审计思路。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是整个审计工作的开端,其作用举足轻重。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过程,可先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机关制定的长期工作规划,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审计总体目标,报经审计机关业务会议讨论确定。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内容及对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事项、群众举报或公众关注事项、近年已审计单位名单等,提供给业务部门,由其开展审计需求调查,提出备选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先由各业务部门提出,再分别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甄选调整,然后报至计划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可以减少计划的零散性和非系统性,提高针对性,既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风险高、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也从维护财经秩序角度出发,抓好一定层面,一定周期项目的审计,克服审计死角。

(2)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2014年5月,广东省审计厅蓝佛安厅长在各市审计局局长座谈会提出:“要摸清审计对象的数量、结构和特点,做到对本级审计管辖对象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坚持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制定滚动项目计划。”这就强调了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性。计划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级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业务资料、审计情况等进行调查,建立并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要定期到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

(3)将审计信息化技术作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技术支持。广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在2011年完成了财政联网审计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对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总预算会计等大部分业务的审计监督。同年,下辖黄埔区也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审计平台,审计人员可以随时访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分析。目前,广州市审计局正着手研究,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利用联网系统对重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选取可疑对象作为重点审计对象,确保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审计一次、一般审计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

2、预留审计力量减少计划调整

为避免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灵活性原则,预留一定审计力量是必要的。计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以前年度党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量,评估自身的审计资源,预留一定比例的审计力量。年度终结时,再将临时增加的审计任务,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3、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针对计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的问题,应加强计划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的建设:一要明确管理机构,保证相关机构以主要力量认真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二要强化管理职能,特别是注重计划管理的统筹功能,发挥其总揽全局、指导全程的作用,使其在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估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提高人员素质,挑选具有良好的财经知识背景、审计实践经验丰富、宏观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管理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其综合能力和素质,使之适应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4、加大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的力度

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效率和效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建立考核指标,对项目进度执行情况、审计组织实施情况、审计成果、审计成本等方面进行考核。此外,还应及时报告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与建议等,争取做到年中通报、年终考核。

针对审计计划执行“前松后紧”的问题,广州市审计局借助信息化手段,以时间节点为突破口,自行开发管理系统,以表格形式,对项目各阶段计划时间与实际执行时间进行对比,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反映项目进度“超时、即将超时、符合预期”三种情况。该局在印发了审计项目计划后,要求业务部门在系统上填报各审计项目完成实施方案、发出通知书、进点、现场审计结束、发出征求意见稿、业务会议审议、签发审计报告等计划时间,经过分管局领导确认后生效。该系统由业务处室按照项目实际执行时间及时填报。项目计划时间如需修改,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由计划管理人员修改。针对“即将超时”项目,计划管理人员会提醒业务处室加快工作进度;针对“超时”项目,计划管理人员定期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参考文献】

[1] 王志楠: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思考与实践[J].审计研究,2005(5).

篇8

一、现阶段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新要求

1、审计工作总体目标的新要求

刘家义审计长在2013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摸清审计对象的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制定5年审计项目总体规划和分领域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做好年度审计计划与长远规划的衔接,加强年度计划的统筹和整合。”按照上述要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制定计划,而是应该不断提高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创新审计项目生成的途径和方法,保障审计工作紧扣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实现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总体目标。

2、国家审计准则的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以下简称新《准则》)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审计署原来的《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管理办法》相比,新《准则》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作出了更加全面、细致的规定,包括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的步骤、调查审计需求的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调查的内容、符合专项审计调查的情形、审计项目计划应反映的内容等,同时还明确了工作分工:调查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备选审计项目,以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为主实施;备选审计项目排序、配置审计资源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以计划管理部门为主实施。

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一盘棋”理念,未达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

(1)不重视审计项目计划计划的龙头作用,缺乏系统性。新《准则》明确的计划编制工作分工,有利于计划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综合统筹。但是,由于部分审计机关在编制计划前,未自上而下地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和总体目标,计划管理部门只是机械地将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以及业务部门提出的备选项目进行汇总,往往造成年度计划零散且非系统。此外,部分审计机关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是有一定交叉的,如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并非由某个部门独立完成。在提出备选项目时,仅仅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分别提出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再由计划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后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存在不熟悉审计对象的问题。

(2)不重视审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近年来,审计机关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审计信息化技术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的应用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未能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突出。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搭建财政资金联网审计平台,未能利用计算机对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存在问题的分析作为编制项目计划的依据,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

2、频繁调整,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新《准则》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但是,审计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各种突发情况而发生调整,其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一定程度上是由审计工作所处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1)下级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年度不一致。如某市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1月至12月期间实施,但其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8月至次年7月期间实施。计划年度不一致,导致上级审计机关下达新的审计项目计划时,下级审计机关已将审计项目计划报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印发实施。其结果是,下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通过调整审计项目计划来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组织实施项目。

(2)党和政府临时交办任务较多。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值很高,特别是党和政府相信审计机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调查某些棘手问题或突发问题,因此临时交办一些审计或调查项目。由于交办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审计资源,加剧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从而影响正常的审计项目开展,妨碍审计项目计划的推进。

3、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审计机关未设立专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或法规处承担,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计划管理人员。一些审计机关虽然配备了计划管理人员,但这些人员存在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宏观意识薄弱、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发挥。

4、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力度不够

有的审计机关在计划执行中缺乏检查与控制,领导和计划管理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得不充分,跟踪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做得不实。有的审计机关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不够认真,未有分析造成未按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原因,对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评价机制,考核和奖惩不到位,影响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效果对策研究

1、形成计划“一盘棋”的思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1)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统一审计思路。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是整个审计工作的开端,其作用举足轻重。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过程,可先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机关制定的长期工作规划,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审计总体目标,报经审计机关业务会议讨论确定。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内容及对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事项、群众举报或公众关注事项、近年已审计单位名单等,提供给业务部门,由其开展审计需求调查,提出备选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先由各业务部门提出,再分别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甄选调整,然后报至计划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可以减少计划的零散性和非系统性,提高针对性,既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风险高、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也从维护财经秩序角度出发,抓好一定层面,一定周期项目的审计,克服审计死角。

(2)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2014年5月,广东省审计厅蓝佛安厅长在各市审计局局长座谈会提出:“要摸清审计对象的数量、结构和特点,做到对本级审计管辖对象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坚持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制定滚动项目计划。”这就强调了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性。计划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级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业务资料、审计情况等进行调查,建立并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要定期到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

(3)将审计信息化技术作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技术支持。广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在2011年完成了财政联网审计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对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总预算会计等大部分业务的审计监督。同年,下辖黄埔区也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审计平台,审计人员可以随时访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分析。目前,广州市审计局正着手研究,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利用联网系统对重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选取可疑对象作为重点审计对象,确保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审计一次、一般审计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

2、预留审计力量减少计划调整

为避免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灵活性原则,预留一定审计力量是必要的。计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以前年度党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量,评估自身的审计资源,预留一定比例的审计力量。年度终结时,再将临时增加的审计任务,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3、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针对计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的问题,应加强计划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的建设:一要明确管理机构,保证相关机构以主要力量认真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二要强化管理职能,特别是注重计划管理的统筹功能,发挥其总揽全局、指导全程的作用,使其在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估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提高人员素质,挑选具有良好的财经知识背景、审计实践经验丰富、宏观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管理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其综合能力和素质,使之适应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4、加大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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