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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09-21 07:33:16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1

关键词:党建工作;法律监督;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民主党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主权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主权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毛泽东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是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要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合理解决党务干部的职级待遇、疏通职务晋升渠道,赋予党务干部与党建工作相适应的人权和事权。要时时处处关注党务干部的精神需求和物质利益,做到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步,精神关爱与物质帮助同步,让党务干部无后顾之忧。四要建立基层党建投入机制,为党建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核定党组织工作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列支。逐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夯基础增活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党建观念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以检察业务绩效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从而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努力认识和把握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客观规律,将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充分体现机关党建的时代精神。二是党建内容创新,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排头兵实践活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为主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党建机制创新,通过党内监督、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激励制度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使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党建载体创新,以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党建工作渠道,在形式载体上力求丰富多彩,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局域网、多媒体等现代的教育及信息传播手段,在党员教育和培训中产生双向互动和寓教于乐的效果。同时要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将检察系统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广为传播,对党员进行引导和教育,拓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渠道,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2

20xx上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进一步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各项工作,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促进了我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位

我院党组按照区委和市检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年初,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将《廉政准则》内容纳入其中。实行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年初统一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实行了奖惩逗硬。

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继续实行了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的方法,并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倒查制”,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抓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教育预防工作,规范干警执纪执法行为

上半年,我院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的廉政教育、纪律条规、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工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对干警进行党纪、政纪、检纪教育学习会。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认真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禁酒令”、“九条卡死”、“六条规定”、省委政法委的“约法三章”、省院的“八条禁止性规定”等,使全院干警分清了是非界限,坚定了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增强了全院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和爱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规范了干警的执纪执法行为,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务督查,促进干警严格执法

全面推进检务督察工作,狠抓办案安全防范和“禁酒令”等纪律规定的执行。今年开展检务督察3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检察纪律意识,规范警车驾驶、警灯警牌挂置、车辆停放等行为。加大对办案制度、规定、纪律执行情况的督察力度。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18篇。使全体检察干警增强执法依规定、办案按程序、用权受监督的意识。

继续加强对干警八小时 以外活动的监督,开展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监督,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大监督力度,继续设立了干警检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及时对新提拔的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促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3

关键词:党建工作;法律监督;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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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民主党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主权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主权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4

关键词:党建工作;法律监督;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是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5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

好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

(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是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抓队伍建设,防堵违规违纪的发生,为维护全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纪检员工作总结汇报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纪检员工作总结汇报一

作为政工科廉政监察员,我深知责任重大,在院纪检监察科及政工科的领导下,我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工作,截止目前政工科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有力地保证了政工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廉政监察员我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开展廉政监察员工作,我始终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政治追求,孜孜以求,不断进取,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和领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最新的文件精神并及时修正完善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良好态度,既向书本学习,也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先进经验学习,取长补短,通过学xxx一步提高了对新时期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廉政监察员的自觉性。

二、严格自律、争做表率。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廉政监察员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在大事上做到泾渭分明、在小节上严格把握,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干警和群众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虚心接受干警的监督坚决不跨出违法违纪的第一步。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我协助政工科科长进一步完善了政工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约束机制,为规范干警行为奠定了基础。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制度落实不走样,执行不变通,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用制度改造思想、规范言行,形成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强大内在动力,使遵章守纪成为刚性要求和价值认同。由于制度明确使得政工科每位同志都能站在为政工科集体争光、为法院争光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使得政工科集体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工作干劲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教育、筑牢防线。围绕“人”字做文章,从提高干警思想教育入手,创新工作思维,不断丰富教育活动的载体。一是召开会议。协助政工科科长定期召开庭室会议,对部门内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让干警从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二是组织学习讨论。把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作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同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次学习后,都要求干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并定期检查,确保学习效果;三是正反两面教育。组织学习廉洁标兵、模范法官陈燕萍、翟树全的先进事迹,引导干警爱岗敬业、忠诚司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同时以腐败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使干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担任廉政监察员,使我进一步开拓了视野,增长了业务本领,为以后做好廉政监察工作积累了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好廉政监察员的职责,为政工科及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纪检员工作总结汇报二

在本市纪委及上级法院的领导下,20XX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本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全院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抓队伍建设,防堵违规违纪的发生,为维护全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为此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抓好党风廉政责任,紧抓各项具体措施。

1、切实履行反腐倡廉职责。

年初,多次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各项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党组成员均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形成了以院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庭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网络体系,并在年初的春训会议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岗位责任目标的责任状,并将分解图制表发至各分管及部门领导,一目了然。对违反者或不履行监督职责,将本人和分管部门的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予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列入了年终的考核目标。

2、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努力预防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

反腐教育是抓好队伍建设,抓好预防的重要工作举措。今年我院以警示案例通报、反腐教育讲课,学习廉政纪律条规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多次教育活动。院长亲自上课,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认真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各部门积极协助与配合,党组专题会,中层干部研讨会、全体干警教育大会、支部学习会、部门教育体会交流会等,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教育的效果。

二、以创新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改变司法作风

1、认真开展“反‘四风’,扬正气,促勤廉”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六月份以来,我院认真开展“反‘四风’,扬正气,促勤廉”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八项规定”;二是认真开展了“规范公车管理”的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在全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四是开展了法院工作人员违规经商的登记纠错活动。对前几年的情况进行了回顾,虽然未发现违规行为,但引起了院党组对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办事的高度重视。五是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定期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思想及存在的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一些问题,解决一些问题,及时做好组织提醒;六是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法院基建工程、大额资金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行事,有效地防止个人说了算,有力地预防了腐败的发生;七是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立案庭实行立案大厅立案全程公开,坚决杜绝“不立、不裁”的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另外还正在实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庭审全过程网上直播制度;党务公开方面,实行党组会议事后向全院干警公布的方式,对法院的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法院基建等在院局域网上公布信息,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

3、认真开展巡查及问责活动,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当事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反馈的违纪、违规情况及时问责并向院党组报告同意后及时处理。今年有5人次被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加强本院干警业内及业外的日常监督检查,今年来共进行了各类检查32次。重点检查考勤、工作责职、司法礼仪、车辆使用、接待接访、安全保卫、执勤值班、开庭着装等方面,做到每星期必查,确保全院干警依法办案。

三、认真开展投诉处理和监督工作,强化“双重”保护职能

我院纪检组监察室作为一个特殊部门,直接与机关、团体、企业、金融及人民群众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利益分配及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全市大量的投诉及信访均与我院案件审理及执行有关,作为职能部门面对大量的纪监信访和投诉,我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登记,及时核实,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纠错,为院党组决策提供依据。今年我院纪检登记初核的信访投诉25件,已全部答复了投诉人。没有因处理不力或不到位而引起矛盾激化,对投诉属实、对违规办案、违法审判或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则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提出处理意见。如一当事人投诉我院一名干警审判作风问题,我们在初核属实的基础上,对该名干警进行戒勉谈话,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消除了当事人与法院的对立与不满情绪;对投诉人无端指责猜疑或提供虚假言论并采取不当方式诬陷干警的,除了进行耐心解释外,还向投诉人提出严正批评,及时上报院长及上级纪检机关,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防止了干警遭受不白之冤。

四、努力完善自身建设,争创一流纪监队伍

我院纪检监察按照全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继续扎实做好纪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自身建设。针对我院信访投诉均涉法涉诉这一特点,除了强化纪监的学习与培训,还结合学习审判、执行等法律专业知识,充实违法审判、违纪处理业务空白。

以上是我院纪检监察20XX年的工作汇报,在20XX年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工作要求和上级法院有关司法改革工作的精神,坚决认清法院纪监在司法改革中的地位,为我院审判工作创一流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纪检员工作总结汇报三

今年来,山东__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以强化内部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检察干警清正廉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进步。

一、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检察整体工作之中,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统筹谋划有思路、整体推进有安排、检查考核有内容、总结讲评有情况。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经常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工作形势,督促切实落到实处。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加强内部监督的一些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按照职责范围,抓好内部监督工作的落实,确保分管工作、分管部门不发生问题。机关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监督,两手都过硬。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为党组提出建议,积极协调有关力量,共同落实内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党内监督不断深化。院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由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良好的党内监督氛围。避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检察长到每一名检察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一级抓一级的方法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坚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全院33名中层正职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填报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认真落实了廉政诫勉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内部监督工作的落实。

三、执法监督深入扎实。我院始终把执法办案监督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紧紧盯住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将业务部门和综合分别划分为“二级”、“三级”,分级管理并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深入落实“一案三卡”、以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法档案等监督措施和制度,突出不捕、不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申诉改判等监督重点,围绕执法流程、办案时限、案件处理等各个方面,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注重网上线索管理、办案流转、案件研讨等,把条文制度的软约束变成规范运行的硬制约。今年来对11起自侦案件进行全部回访,案发单位和涉案人员对我院办案人员的办案作风和遵纪守法情况都给以高度评价。

四、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强化内部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围绕“上级部署、常规事项、党组决策”做好检务督察工作,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了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围绕上级部署抓督察。我院坚持围绕上级部署展开督察工作。近年来,我们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执行省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活动作为督察重点,以确保上级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围绕常规事项抓督察。我们始终坚持将办案安全、信访接待、公诉出庭、警用装备管理、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和执行禁酒令等方面的监督作为常规事项常抓不懈。一是坚持院党组成员轮流带班制度,每周都有一名党组成员带班对常规事项进行督察,由检务督察人员及时提醒党组成员按时开展督察工作。二是坚持督察事项及时上报。自侦部门接触被调查人,便向督察办通报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控申科接访时及时上报督察办;公诉科自接到出庭通知书第二天向督察办上报开庭时间、地点;政治处向督察办提供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具体事项;各科室提供需要全体干警应该共同完成的任务,以便督察办安排督察顺序。三是坚持查出真实情况。督察办可随时到被督察部门进行督察,要求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督察情况报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审阅后在网页上通报。通过这种不打招呼随机督察的方式,发现了一些不按时完成任务和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苗头,及时口头纠正,提高了干警的工作效率,优化了干警的工作作风。

(三)围绕党组、检委会决策抓督察。办公室、研究室及时向督察办提供党组会议纪要和检委会决定的事项。督察办根据决策部署和工作实际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及时掌控各个责任部门(人)、各个环节的进展和落实情况,保障了检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了决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持续发展。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7

一、班子建设方面

班子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核心。2002年8月,县人民检察院完成了本届领导班子的换届。面对检察工作迎来的科学技术不断更新、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的机遇和挑战,“建什么样的班子、带什么样的队伍,如何创建自身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新世纪、高素质检察队伍,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成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院党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广开言路,全院达成共识,在传承历届领导班子优良传统和智慧结晶的基础上,确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机关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总体布置、有项目内容、有落实措施、有制度保障、有总结考评,使机关文明建设形成了经常化、制度化的新格局。

为保证文明单位建设有坚强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班子成员先从自身做起,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结合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引深‘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从三个不同角度针对性地提出了“如何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如何从思想上提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意识?解决如何执法的问题;联系郑培民事迹,如何争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三个讨论题目。把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提高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上来,统一、提高到“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重、自警、自励、自尊、自爱,在执法中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刚正不阿、敢于碰硬、执法如山,象郑培民同志那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上来。在两项活动中,通过潜心学习,自我解剖,诚纳意见,认真整改,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班子成员通过坚持每半年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时解决班子中容易滋生的各种问题,狠抓了“一课三会”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强党组的思想作风建设。在两项活动的整改阶段,党组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了认真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院领导班子达到了空前的团结。通过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使班子成员解决问题、团结协作的能力大大提高,创新争先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院党组郑重地向全院宣布了“五带头”承诺,“请向我们看齐、请对我们监督”,拉近了同广大干警的距离,向心力明显增强。大大地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工作激情,廉政勤政成为班子成员的自觉行动。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在广大干警中潜移默化,为全院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组织基础,同时成为我院文明创建活动的宝贵财富。

二、队伍建设方面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关键。队伍素质的高低、好坏不仅事关检察机关的文明建设,更事关检察工作的全局。因此,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创建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作为机关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放在重要位置。

2004年,为了贯彻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夯基础、出亮点”的口号,从班子和队伍入手,突出抓了职业道德建设,业务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形象建设。我们坚持“三为本”的建院建队方针,坚持党组、支部、纪检、政工、中层干部“五位一体”的政治思想工作机制,以实现公正执法为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在提高队伍政治修养方面,以制订的《2004年度政治教育规划》为依托,通过“三种”教育形式,即:指导性教育、自觉性教育和无意识教育,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通过有计划、有安排、有形式、有阵地、有效果的政治思想作风教育,培养广大干警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克己奉公的奉献精神和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使我们的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实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从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篇8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检察院纪检工作个人总结2000字》,供您查阅。

一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能够听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本人今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以利我更好的在来年开展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和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一年来,本人能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在工作中提高自已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平时能注重政治理论及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自学,关心时事政治,注重读书看报,以提高学习的实效。在学习中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检察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纪检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并能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日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院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时,通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采取到先进兄弟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学习取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调研等方式,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年来,我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我把全面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及时组织落实会议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依法、文明办案。元旦和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全院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学习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表率。凡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对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本责任和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全年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区纪检监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工作以及区纪委交办的临时工作,较园满的完成了区纪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对自侦案件督察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侦查工作实行内部执法执纪督察的规定,开展对自侦案件回访考查工作。通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查阅有关案件材料、与承办案件干警交谈,走访发案单位和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内容,按督察的范围和事项,对自侦案件的案中、案后开展了督察。

三是多次对全院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了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四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车辆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必须时刻绷紧车辆安全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特别要求全体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要入耳、入脑、入心,筑牢车辆安全防线,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检务督察工作。结合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专项活动,还自行对本院*管理、车辆管理、办案安全、机关作风、禁酒令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四是开展学习《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活动,规范从检行为,促进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全院干警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准确把握廉洁从检的各项政策界限,切实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并在我院内部网站,廉政建设专栏连续登载《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学习内容,并举行了知识测试,全院干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五是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抓好检务督察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今年开展检务督察5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安全、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通过开展检务督察,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为确保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办案安全、车辆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工作。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近30篇。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干警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在思想上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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