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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项目策划书8篇

时间:2022-09-01 11:09:31

众筹项目策划书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1

作为互联网金融时代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众筹在我国备受关注。众筹融资为创业者和投资者都提供了便利,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中,知识产权风险尤其需要防范。众筹项目多是创意类、个性化项目,是创意者的智慧结晶,融资者为了更有效地获得资金支持,需要将创意方案、商业计划书等放在众筹平台上,由于众筹网站的公开性和面向对象的不确定性,若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众筹网站上展示的项目创意被他人剽窃的可能性非常大。当看到项目发起者的创意方案后,或是有人剽窃后放在其他众筹平台上进行众筹,或是有充足资金的人见方案可行就直接按照众筹平台上的项目方案着手实施。如此以来,项目发起人可能筹资失败,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投资者也会遭受资金损失。一些权利人选择部分披露产品或创意细节,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但也使得投资人看不到完整的、关键的项目和产品创意信息,无法做出投资决策,降低了投资热情,这是大量的股权类众筹及高科技产品的回报类众筹难以吸引投资的重要原因。因此,知识产权是众筹的生命线。

二、项目发起人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一)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登记是项目发起人保护其商业方案等文稿、图形、模型著作权的有效途径。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质权登记制度以及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等相关制度在内的著作权登记制度,内容已比较完善。项目发起人可依据国家版权局1994年颁布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对商业方案、计划、产品设计图、示意图、模型等进行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一般在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办理,登记后可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进行查询。登记后获得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人权利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确认了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法律效力。在项目发起人将自己的商业方案等在众筹网站公开前进行著作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防止他人抄袭、复制,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当然,仅仅关注著作权保护是不够的,《著作权法》仅对商业策划书、产品设计图稿、技术改进方案、影视节目策划书等作品本身进行保护,而盗用上述作品后付诸实施则无法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往往还需要专利权与商标权保护。

(二)专利权保护

一般而言,众筹项目涉及研发新技术时应在立项前进行专利检索,了解现有专利技术中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并在研发的过程中进行跟踪检索。在符合专利申请条件后,应立即申请专利。但是,从专利申请到通过审批的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请,耗时耗力。同时,专利权保护还受到地域限制。众筹网站上公布的项目全球都能检索到,这给专利权保护带来更大挑战。

为应对上述问题,首先,基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相对较短,众筹项目发起人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专利权法》第9条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这可以使得众筹项目中的技术创新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专利保护。

其次,解决专利申请时间问题的另一重要途径是申请发明专利的优先审查。依据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众筹中涉及节能环保、低碳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发明专利申请,可提出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1年内结案,大大缩短了众筹项目中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

再次,众筹网站上的项目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查阅,运用优先权保护发明专利也很有必要。涉及跨境问题,一方面,依据《专利法》第29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另一方面,我国是《专利合作协定》(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的成员国,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有利于专利权在多国得到保护,但PCT申请费用较高(虽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获得减免)且耗时长,小额融资的众筹项目不适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的保护并不是无期限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到期后权利人则不再独占,其他人都能免费使用。建议涉及专利权的项目先通过一轮天使投资,完成初步的研发、生产准备后再进行众筹融资。

(三)商标权保护

商标揭示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承载的是商誉和质量保证。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通过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取得的法定方式,尽管《商标法》修订后引入诚实信用原则,也增加了对恶意抢注的限制,但《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总体上明显强于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现行《商标法》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或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提供使用在先的保护,但众筹项目中的商标大多达不到为公众所熟知的标准,申请注册才能获得更有效的权利保障,项目发起人切不可因项目或企业刚起步商标价值不高而忽视商标注册。目前,商标申请注册的流程有所简化,商标局收取的官费加上机构的费也不过一千余元,如果不尽早申请注册,由于众筹网站的开放性,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待商标价值提升时再不得不从他人处购得商标或是被商标侵权都代价不菲。以较小的花费获得10年的商标权保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到期后续展的费用也并不高。即使商标注册后由于众筹未完成等原因暂时未付诸使用也没有关系,只有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不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才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涉及商标问题,项目发起人还可以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2013年修订后的《商标法》第58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2

伴随着政策的推进,股权众筹正在渐渐成为一股新鲜力量“冲击”传统的金融市场。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但具体到怎么做、如何做的问题上,政策首先要明晰,作为新兴事物,互联网金融的确需要“说个明白”。 募资成功率很低

众所周知,股权众筹是基于互联网的融资行为,其特点在于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融资。

由于所投向的项目或企业多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相当于让普通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因此对于它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原则,中国的管理层一直未有明确表态。

之所以一直裹足不前,踌躇犹豫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股权众筹是基于互联网的融资行为。

现在已经有大量的众筹行为出现,虽然很多是游走在政策的边缘,比如互联网公司推出的电影众筹项目,其实质是实现了电影项目面向公众的公开股权众筹,只是在操作过程中绕道保险、信托等渠道突破了200人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避免触犯非法集资的红线,目前的股权众筹项目均是非公开发行,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不超过200人。

实际上,过去一年,这一行业也遇到很多瓶颈。

根据清科集团的《2014上半年中国众筹模式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上半年,股权众筹预期融资额20.36亿元,但实际只完成募资金额1.56亿元,募资成功率很低。此外,在项目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项目退出机制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报告分析指出,忽略政策监管等因素的影响,募资成功率低,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目前股权众筹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这已成为投资者最为担忧的问题;二是由于平台对项目的信息披露程度较低,部分项目对投资人的要求较高。有些平台项目数量多、募资周期长,在监管方向不明确的前提下,投资人较为谨慎。 监管出手

监管层已经开始行动。

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挂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融资者不得公开或者采用变相公开的方式发行证券,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融资完成后,融资者或者融资者发起设立的融资企业股东人数累计不能超过200人。

这是在国务院要求下,拓展中小微企业最新融资渠道的新举措,也是国务院在11月9日提出“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后,有关部门迈出的重要一步。

其实,2014年11月之后,管理层就如何监管众筹与业界进行了多轮沟通。

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证券业协会便挂出《征求意见稿》,由此可见一斑。

此番《征求意见稿》出台,至少说明,在管理者看来,一直游走在边缘的股权众筹,在大政策逐步落地后,需要厘清自己的监管架构。

根据零壹财经的数据,截至11月底,国内众筹平台的数量累计达到122家,其中商品众筹平台73家,股权众筹平台30家,公益平台5家,其余14家为股权及其他业务的混合型平台。目前已有累计18家平台出现倒闭或停止运营。

其实,各大金融机构已经认准了众筹带来的“诸多”效应。

日前,浦发银行官方宣布,该行信用卡中心确认参与出品徐峥《港》,同时浦发银行将筹建“小浦娱乐”众筹平台,全面试水电影、电视剧,话剧、演唱会等各类娱乐项目领域。

中国平安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平安好房”宣布正式成立房地产众筹平台。平安银行作为中国平安子公司,在贷款与客源方面也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这些大都是产品类,和股权众筹尚有不同。 门槛高不高?

对于众筹监管,《征求意见稿》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众筹项目自融资计划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融资计划书报市场监测中心备案;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还有就是对于投资人的规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投资者范围”规定,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

不过,从业内的反应来看普遍认为,《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人门槛较高,不利于行业发展,也不符合互联网众筹平等的原则。

唯一高兴的恐怕是券商,若是按照当前《管理办法》对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的监管要求,券商众多的高净值客户,还可以搭配信托、资管计划等来丰富投资人资源,这更是其他股权众筹平台望尘莫及的。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3

渐渐的,众筹已经越来越火,众筹已经走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已经在改变着传统的思维模式,也在改变着传统的业态模式。

从“众筹”一本书说起

4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京财富中心的38楼。一处布置得有些古色古香的中国庭院式的场所,德丰杰资金投资合伙人魏来正在招待两位客人。三个人围着一个茶几而坐,谈话的时候神情兴奋。

这三个人正在筹划一个图书出版项目,项目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并且已经具备雏形了。而这三个人以前却从来没有见过对方。由于微信朋友圈的缘故,他们在网上相识并已经开始了合作。

他们筹划的这本书,叫《玩转众筹》,当然,这本书后面还有后续的一系列衍生的活动。除了魏来以外的两个人一个是新唐智库创始人张小平,另一个是众筹网的合伙人张栋伟,他们分别担任了此次《玩转众筹》一书的执行主编和编委。

用众筹的方法出版一本《玩转众筹》的书,起源于魏来的一个想法。他首先只是在微信群试着提出大致的想法,没想到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用了3天的时间,我们‘众筹’来了10大编委;大家群策群力,在第4天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把书稿大的框架做出来了;之后的第2天,框架的2.0版本又出来了。一周之内,我们把整个书的结构和架构已经全部都完成。”魏来对本刊记者说。到了第二周,这个活动得到了众筹网的支持,组织者在众筹网上又发起了众筹100个读者编委的活动。一周之内,108位“读者编委”到位。他们每一位都要支付100块钱,参与图书内容的修改和建议。为了让书稿的内容更加准确、丰富,编委会还专门建立了一个“《玩转众筹》策划编创营”微信群。每一天,这个群里大家都商讨怎么样把这本书出得更好。

2014 年4月15日下午,还是在财富中心A座38楼,“财富汇――国内第一家众筹俱乐部”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财富汇”还将围绕众筹主题,定期举办“众筹大讲堂”、“众筹项目路演”、“众筹下午茶”、“众筹训练营”、“众筹创意沙龙”、“众筹周末冷餐会”等系列活动。

如果说,在中国,众筹原来更多是在网络世界的尝试,现在就更多地“落地”了。

中国出现众筹热

所谓众筹,是指项目发起人以互联网为平台,集中大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微企业或个人开展某个项目或活动提供资金援助的融资行为。

如果2013年以前国内的众筹更多还是在试错和初步发展阶段,那么2014年,国内的众筹已经出现更多的整合和升级现象。就拿关于众筹的书来说,就有几个团队进行了筹划和出版。除了电子版已经上线的《玩转众筹》外,还有业已出版的《互联网金融第三浪:众筹崛起》、零壹财经等机构出版的《众筹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以及即将上市的《众筹―传统融资模式颠覆与创新》等。这些书的出版,说明国内机构和群体对众筹这一经济现象有了系统化的研究。

今年以来,各种众筹专题会议也层出不穷。3月23日,网易科技主办了第30期五道口沙龙“众筹”专场;4月12日,中国九州会(成长企业家俱乐部)、众投天地、创客总部联合组织的“众筹融资沙龙及项目路演”活动在海淀区上地中关村创业大厦一楼咖啡厅举办。

虽然中国官方还没对众筹做出严格的定义和规范,但民间的实践早已经走在了一切理论前面。光是众筹咖啡馆,就已陆续在北京、上海、杭州、厦门、深圳、苏州等地纷纷出现。

2011年7月,国内首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上线,随后,追梦网、好梦网、点火网、众筹网、天使汇、大家投等几十家众筹网站纷纷成立。他们之中,有的是做文化艺术类的产品或活动众筹,有的是做智能硬件产品众筹,有的则是农业项目的众筹,也有搞股权投资类的众筹,不一而足。

国际上已有不少对众筹平台的研究,参照Massolution的一份报告,众筹平台可以分为四类:债权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股权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回报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捐赠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

如果按照这个分类,国内存在的众筹网站当属回报众筹和股权众筹为多。像点名时间、众筹网、追梦网等上的项目大部分都属于回报众筹。而天使汇、大家投应该算是股权众筹,人人贷则是债权众筹。

截止在记者发稿时,在众筹网上,上海草莓音乐节正在众筹,北京三里屯的主题Party在众筹,全球首款太阳能智能腕表――Tinsee天时也在众筹。在目前的回报类的众筹网站上,较为活跃的正是文化创意类、智能硬件类项目。

其实,众筹是个大筐,可玩性极大。比如众筹买房:今年3月4日,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执行秘书长尹立志在微信圈发起了众筹买房项目,并一直在为这个项目奔忙。据说报名参与者已经超过100人。尹立志的这个众筹买房项目地址选在了河北省沧州市的中捷高新区。

“众投天地”上有个众筹用车的项目,叫“途咖用车”:去哪儿都有车――众筹商务车。发起者打算召集300位赞助者一起众投购买奥迪、GL8、帕萨特等六辆(有北京牌照指标2辆),每份出资5000元,车辆购买以后,赞助者可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周边地区免费使用车辆自驾或者代驾。这个项目希望用互联网实现汽车共享,改变城市出行租车方式。

还有众筹办学。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发起的快乐投资学院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商学院,在学院指导下由学员自发组织、不收学费,上课地点往往就是大伙儿的聚餐地点。班级同学通过微信群保持实时互动,每月上课一次,意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中,通过实战专家案例教学的方式,学习知识、积累人脉,打造投资人脉圈。目前是已经招了20个班级,每个班10人。

也有一些众筹网站正试图“玩大的”。在众筹网的开放平台上,有个股权众筹的栏目叫原始会。最近原始会上在酝酿一个光伏项目。这是由招商新能源集团旗下的港股上市公司――联合光伏发起的,拟在深圳前海新区建设一个小型太阳能发电站,计划通过众筹方式融资1000万元。资料显示,电站运营时间为20至25年,建成之后将是全球第一个兆瓦级分布式太阳能电站。

国内的众筹市场也吸引了国际机构的注意。本刊记者还采访了来自澳洲的众筹平台 Pozible的负责人Rick Chen。据其称,Pozible是紧跟在 Kickstarter 和 Indiegogo 之后的世界上第三大的众筹平台。因为源于澳洲,Pozible可以打通国内和欧美融资平台的界限。Rick 坦言,他们希望让国内的读者能够轻松通过已有的支付方式支持国外项目,同时也可以召集一批国内的优秀项目,将其引到国外。目前,Pozible在国内的一个重点关注领域是智能硬件。

尽管环境和产业远未成熟,中国的众筹行业正在壮大起来。世界银行近日的《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显示,预计到2025年,中国众筹行业市场规模可达500亿美元(约合三千多亿元人民币)。

众筹改变了什么

互联网上的众筹起源于美国,历史不长,距今只有10余年历史。“众筹”最初深入人心大概要归功于等一批文艺青年创建的网站。

网友可以在平台上为艺术和非盈利事业捐募资金。由于一些新奇的创意和设计在这个网站上变成现实,Kickstarter甚至被称为“一个神奇的网站”。上面的项目五花八门,比如:在底特律建立一座机械战警雕像、为计划出版新专辑的草根乐队、以及将赴危险的战争地带采访的记者来筹集一笔款项等等。捐款者获得的可能是一件艺术复制品、一块感谢牌,或仅仅是一种助人为乐的快乐。

近几年,众筹模式在欧美国家迎来了黄金上升期。2012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创业企业扶助法》(俗称乔布斯法案)为众筹又加了一把火。该项法案旨在帮助振兴美国经济,改善长期低迷的就业状况,其中最具革命性的一项条款便是:允许公司通过“大众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并由众筹参与者获取资本所有权(相当于股票)或债权(相当于债券)。

这一法案的通过将众筹的参与者从捐款者演变成了投资者,同时也帮助缔造一个新的“公民投资者”群体。之后,众筹(Crowdfunding)一词成为欧美地区最火爆、最流行的词汇之一。有人甚至将众筹比作是“拯救美国经济的最佳创新工具”,认为众筹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动力,因为它允许任何人为商业创新、小微创业乃至一项公益事业提供资金,从而使每个人都可能“有所作为”,也能解决一些创新型小企业的资金问题。

“好众筹”创始人郝兴华认为,众筹有几个特点:第一,众筹产品的属性是面向消费者的产品;第二,众筹和社交网络相关;第三,有一个特别的机制,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机制,叫冲关机制,如果过了这个点产品才能做后续的过程,这是众筹的一个模式,是最有特征性的东西。换言之,众筹的过程中,如果众筹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先期众筹来的钱将会退回出资人的账户。这种方式是以往的交易方式中没有的。

来自深圳的天使投资人谢宏中认为,众筹项目应该是“应筹而生,为筹所有”,也就是说,众筹相当于投资人和生产者共同创造了一个原本不存在的东西。

不管怎么说,众筹带来了商业形态的改变。如果把一件商品分为生产计划、生产、营销、销售、运输、用户反馈等环节。现在的电子商务已经改变了其中营销、销售、运输和用户反馈阶段的机制和效率,而正在出现的众筹将继续提升那些还没被影响到的环节,不如商品的策划、设计、生产环节,这可以促进更多个性化商品的诞生。当然,这种模式甚至不局限于商业,它也适用于公益项目。

关于众筹的意义,不同的人对众筹有不同的看法。投资人魏来认为:“众筹第一是筹人,第二是筹智,第三是筹谋,第四是筹道,最后才是筹钱。”为什么把筹钱放到最后?他认为,如果已经筹到了好的理念、好的模式、好的产品、好的平台,找钱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种见解似乎和互联网思维有关。互联网思维里有一条就是免费模式。但免费并不代表永远挣不到钱。

新唐智库创始人张小平认为众筹活动里闪烁着“理想的光芒”,并蕴含平等的参与、自由的选择、个性的表达、开放的空间等价值。“为什么这么一大帮人会不计代价做这些事情?因为这燃烧了他的理想和梦想。什么是理想?就是别人看起来不切实际的,但是自己疯狂相信我能做到的事情。”

但是,也有人更看重众筹行为中股权投资的价值。《21世纪经济报道》执行总裁助理郑清认为股权众筹才是众筹开出的最艳丽的花朵,因为这是真正解决目前中国的小微企业,或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非常好的金融手段和互联网手段。

本刊记者推测,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随着基本需求的满足,自然会有更多人得以完全按照个人兴趣爱好行动。而在中国这样明显的金字塔社会结构的国家,由于住房和社会保障条件等的制约,再加上体制陈旧和金融垄断造成的机会不均等,“丝阶层”通过众筹进行投资的意愿可能会更多一些。

事实上,近些年来,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的发展甚至呈现比西方国家更为火热的现象。按照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王德禄的说法,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体制中越感到压抑,他就越可能依赖网络进行发声或行动。如果这种推测成立,那么众筹在中国受到火热的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

法律红线前的博弈

众筹狂舞,自然也会良莠不齐。

网信金融集团“众筹网”合伙人张栋伟提醒大家选择众筹平台,要注意三点:第一是合法;第二要具备交互性;第三是一定要有后续服务。他对自己的网站很自信,因为众筹网是少数拥有金融交易资质的众筹机构之一。市面上很多众筹机构(主要是网站)还没有正规的金融资质的许可,更容易遭受一些风险。

在回报类众筹中,虽然一些众筹平台承诺在筹资人筹资失败后,确保资金返还给出资人,但没有规定筹资人筹资成功但无法兑现对出资人承诺时,对出资人是否返还出资。当筹资人无法兑现承诺的回报时,既没有对筹资人的惩罚机制,也没有对出资人权益的救济机制,众筹平台对出资人也没有任何退款机制。在这样的模式里,出资人可以被看作是花钱买个宣传品或者体验产品的“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股权众筹平台面临的风险更大。互联网股权众筹模式下,创业者容易进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公开发行股票”的雷区,其业务模式也给“集资诈骗”行为留下了空间。

我们可以看看发达国家是如何解决众筹风险这一问题的。以美国的“乔布斯法案”为例,在美国证券发行要受到监管,但却对众筹中的小额的融资给予了豁免,比如规定:在12个月融资额不超过100万美元,发行人将被豁免监管;公开发行的人数限制由300人提高到1200人;单个投资人年收入少于10万美元的,其投资额不超过2000美元或年收入的5%,若投资者年收入高于或等于10万美元的,其投资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年收入的10%,换言之,符合上述规定则是被豁免监管的。

对于有些监管,一些B2C商家采用了“绕着走”的巧妙办法。比如阿里巴巴的娱乐宝“穿了件保险的外衣”。而“大家投”采取了以有限合伙公司形式入股项目的做法:最低跟投门槛为融资额度的2.5%,参与项目集资人数不超过40人;所设立公司走有限合伙制,不走协议代持;不做高额利润承诺;设立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投资款项分期到位,不会产生资金沉淀。等等。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4

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名为追梦网的网站负责人找到了她,希望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公益筹款。

抱着尝试的心理,于是何丽娟在这个追梦网上发起了一个公益筹款梦想。“TSEC 梦想图书馆计划”需要6000 元以及大量二手书籍,何丽娟将这些写进项目书中并请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额定的筹款数目。

当何丽娟在期限结束后第二天登陆追梦网时,她惊喜地发现自己的梦想已经被贴上了“项

目成功”的标签,项目筹得金额达到了13620 元,项目实现率227%。

事实上,何丽娟是将她的梦想“众包”给追梦网上的众多用户,汇聚众多力量共同帮助她达成梦想。

“众包”(crowdsourcing)概念最早由美国《连线》杂志记者杰夫·豪在2006 年6 月提出。即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形式外包给非特定的大众网络的做法。

“众包”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各种商业运营中,追梦网就是其中一个,还有我们所熟悉的百度知道、论坛,其实就是不择不扣的众包平台,由众人来参与解答问题,并使答案更丰富。

“众包”运用的一个成功案例是著名的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的分布式计算项目,该项目成功调动了世界各地成千上万个人电脑的闲置计算能力,而由网民协作网络写出的程序,质量并不低于微软、Sun等大公司的程序员开发的产品。

或许你会疑惑:“众包”还能怎样运用到普通企业运营中呢?你看——

OhmyNews这家韩国著名的“群众媒体”,现在拥有 70万读者和 4.1万名记者。你没有看错,是 4.1万名记者。当然这些记者肯定不是专业的,但他们却是生活中最实在的观察家,最重要的是“人多力量大”,OhmyNews的影响力可想而知。甚至连韩国总统卢武铉当选后接受的第一个专访也是 OhmyNews的。

乐高这家深受人们喜爱的玩具公司一直鼓励和资助用户们参与公司的各项装产品都有用户参与设计并最终投产。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5

曾经,文艺圈里的众筹往往偏娱乐、求新锐。如今,风向似乎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常被贴上“刻板”“保守”等标签的传统戏曲、曲艺,居然也赶时髦玩起了众筹。

书馆:用众筹开掘新观众

3月18日是张添羽在“开始众筹”APP上发起“聂隐娘评书出版物众筹”的最后一天,不过他的众筹目标5万元,早在开始21小时后就达到了,一个月下来共筹到12万元。

张添羽是澄书馆的负责人,因为这家书馆开在当代MOMA社区的20层空中连廊,因此也被戏称为北京“最高大上的书馆”。开业近两年来,澄书馆凭着不同于传统书馆的文艺范儿,吸引了不少观众,其中大多是“80后”“90后”。

澄书馆的推广方式就是走到年轻人中间,比如书馆开张前夜,在北京一个著名摇滚乐场地办了一场昆曲演出,而澄书馆羊年的封箱演出也是在一家Livehouse举办的。“摇滚乐场地的青年观众对传统曲艺并不熟悉,缺少明确而直接的途径来接触这些,冷不丁看到这种东西就会很感兴趣,我就是想用这种办法让更多年轻人走进传统文化的世界,这一次做众筹也是如此。”张添羽说。

去年,在侯孝贤的电影《刺客聂隐娘》上映前后,澄书馆借此契机说起了传奇故事《聂隐娘》。说书人吴荻在短短千字文的基础上,查阅大量资料,以传统故事为主线,再加上大量番外干货,推演出一部令人叹服的评书作品。面对这样一个好作品,他们想以更好的方式来呈现,因此跨界联合美术、书法、设计界的艺术家,计划共同推出《聂隐娘》评书出版物。原本他们想自己花5万元做几百套,但考虑到自己做出版物,再找渠道进行推广、销售,既没精力也没时间,这才想到了众筹。

在张添羽看来,差异,意味着更多机会,“现在北京有好几个书馆,但仍然是传统的卖票说书,在运作和传播上没什么新的作为。而我们想把这件事当作一种理念去传播,就得跳出传统的圈子做事”。这次众筹,其实也是澄书馆在大众面前比较公开的一次亮相,“很多人因此了解了澄书馆和评书,找到了接触传统美学的入口,还表示要来澄书馆听书”。

戏迷:凑份子“私人订制”

今年1月18日,南京新华传媒369艺术剧场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演出――王瑜京剧清音会。

说它特殊其实也不特殊,由知名京剧演员王瑜独创的“京剧清音会”自2010年始创至今,已相继在上海、北京、武汉、成都、深圳、苏州等地演出30余场。但这场演出能来到南京,却创造了京剧历史上的一个“第一”――全国首次京剧众筹。

这场清音会是由南京戏迷通过自发众筹的形式,将王瑜请到了南京。发起众筹的是已有30多年戏龄的老戏迷高利平,他说:“南京经常引进很多经典的戏曲或热门剧目,但真正对戏迷胃口的作品并不是太多,所以我们希望可以自己做主,寻找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起办一场众筹演出。”

在辗转联系到王瑜之后,高利平在众筹网上发起了这次众筹,用一个多月时间筹集到了演出所需的8万元费用,共有300多位戏迷参加了这次众筹。“这个办法也是在培养未来的戏曲市场,发掘愿意为艺术买单的观众群。愿意买票进剧场看演出的观众,必然对演出内容的要求高。要让这些人觉得花了钱看了戏很值才行。”高利平说。

作为炙手可热的京剧明星,王瑜不缺演出机会,但由戏迷通过众筹邀约演出,还是破天荒头一回。一直热衷于京剧传播形式创新的她,听到戏迷众筹请她演出后,既感动又觉得新鲜,“虽然在艺术表达上我很保守,忠于传统,但为了京剧的传播,我特别乐意去接触新渠道、新平台、新模式”。

演出当天,王瑜感到这场演出的确和平常不一样,现场似乎聚拢了一种特殊的气场,“观众特别有参与感,都觉得这个角儿是自己花钱请来的,自己是这场演出的主办方,因此格外珍惜这场演出”。在她看来,众筹对传统艺术更多的是一种锦上添花的作用,“如果只是为了博人眼球去做众筹,那就比较冒险了”。

京剧演员:假众筹真探路

4月8日、9日,梅花奖得主凌珂要在国家大剧院举办一场骨子老戏专场演出。按理说,已有不少粉丝的凌珂,不用担心演出票房,可他却别出心裁地想做一次众筹。3月7日,他在众筹网上发起众筹,目标额是2万元。仅仅10天,众筹就达到了目标。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是一次真正的众筹。因为众筹回馈给支持者的演出门票,其实是凌珂自己掏钱买的。“这次我们就是赔本赚吆喝,希望以众筹这种形式吸引更多人的注意,来拓展观众群。”其实,早前也有人建议凌珂做众筹,但他觉得没必要。不过,这样的想法在他读了长江商学院的EMBA之后,发生了改变,怎样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让京剧走向大众视野成了他的重要课题。

回头看自己以往的演出,凌珂发现每次都是相对固定的观众买票。“这样的话京剧始终还是相对封闭的小圈子艺术,要发展,谈何容易?如果每次演出都能够拓展一些新的观众群才是真正成功的演出。”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6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调动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建设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建立完善村级公益事业长效机制,按照镇党委提出的“生态文明亮镇、设施农业富民、项目建设兴镇、二三产业强镇”的发展理念,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镇村社干部抢抓机遇促发展的思想意识,根据这次培训会议的安排,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等一些环节的工作进行辅导,同与会的同志们一起学习、交流、沟通,不妥之处,请大家提出意见。

一、财政奖补资金筹集和奖补的范围、标准、方式

(一)奖补资金筹集

奖补资金包括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财政奖补资金、县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和整合支农资金、奖补资金利息收入等。同时,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逐步形成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级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新机制。

(二)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限于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行政村到居民点)、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人畜饮水等小型水利设施、户外村内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整治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按现有投入渠道解决,原则上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来解决。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奖补标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根据普惠制和重点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农民群众筹资筹劳的情况确定。村民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xx〕61号)执行,实行上限控制。其中筹资每年每人不得超过15元,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对筹劳确有困难的,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以资代劳,每个标准工日不得超过20元。试点期间,如遇上级政府调整筹资筹劳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对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普惠制,可根据项目大小和农民直接受益程度,财政奖补比例为群众筹资筹劳额的50%-100%。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改善、农民需求迫切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比例不超过群众筹资筹劳额的3倍。

(四)奖补方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为支持基层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县财政部门根据奖补资金筹措情况可先预拨付试点乡镇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由县财政部门兑现全部奖补资金。

二、充分认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重要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提留、乡统筹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劳务来源。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实行村民一事一议。但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覆盖面较小,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需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总体上呈下滑趋势。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障碍,需要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财政奖补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实践证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 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有利于完善和激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让农民依靠自己的双手,在政府支持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带动农民就业,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开辟新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进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实践,转变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广泛争取各方支持为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以村内道路、小型水利建设、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议事主体必须与受益主体相对应,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实现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的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优先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制定、村民议事过程、财政奖补项目申请、奖补资金、筹资和劳务使用管理等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普惠制和重点项目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示范村的建设,又要保证一定的试点面,让惠农政策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在推动全县村级公益事业整体发展的同时,分年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一些事关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改善、农民需求迫切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5.竞争与淘汰的原则。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奖优罚劣”的工作要求,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对试点工作不扎实,年终检查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村,县财政不予报账和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待整改工作结束后,可视整改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实施试点。

6.以县为主组织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担负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责任,并结合实际,分轻重缓急,组织实施县内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规划。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使全县绝大部分村村内道路实现硬化,村民用上清洁安全的饮用水,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小型农田水利、环境卫生、公共文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为整体提升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项目的规划

1.项目规划的基本原理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结合当前与长远,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群众认可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库。

2.项目规划过程包括

(1)收集资料,明确和收集制定项目计划的资料,数据,依据和前提。

(2)方法、工具和技术。

(3)写出项目计划书和有关辅助文件。

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规划

(1)项目提出。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实践工作中多以村民委员会提出为主。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2)乡镇统筹规划。在村级上报的一事一议的基础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公益事业现状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指导,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

(3)填写项目申请书。在项目规划的基础上,填写项目申请书。

附件:

①关于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②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三年规划的报告

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书

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算书

⑤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求意见表

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情况,在深入调查,倾听民意、民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规划制定和项目库的建立以乡镇为主体)。

(二)项目的选择。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符合《甘肃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议事程序、范围,且筹资筹劳数额在规定的上限标准以内。对于村内道路、人畜饮水、小型水利、村容村貌等村民需求迫切、积极性高的建设项目,优先进行支持。

(三)项目的申报

1.申报时间

项目规划好,每年3月底前,按照轻重缓急,从项目库中选取群众急需办的项目,着手申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制。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需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书面申请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形成的筹资筹劳决定一同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改办)和县减负办进行复审;复审部门对符合筹资筹劳议事程序、范围和限额标准等规定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县减负办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和筹资筹劳方案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意见。

(二)申报材料

1.关于《××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

2.《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书》

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请审批表》

5.《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请报告》

(三)项目的审批。

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县综改办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减负办等相关部门,对所申报项目一事一议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工程预算、村民筹资筹劳、乡村投入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符合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由县综改办和减负办负责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及项目村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公示内容包括:议事主体、项目内容、工程概算、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筹劳数额、社会捐赠、乡村投入和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安排情况等。经公示无异议后,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县政府审核批准,并报省税改办备案,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应控制在全县行政村总数的50%以内。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县综改办和减负办审核确定,并逐级上报省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四)项目的实施。

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4号)和村级范围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发〔20xx〕87号)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筹资筹劳的原则。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必须按照《通知》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逐项表决。

2.筹资筹劳的项目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3.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原则上为建制村,但是相邻村村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当由受益村协商、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的办法实施。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也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者以自然村为单位。

4.筹资筹劳的标准。村内筹资,以村为单位,按照本村实际参与筹资人口,人均总计不超过15元的限额,分摊筹资额。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经村民代表会同意可以按田亩进行分摊外,其它筹资项目一律应该按照筹资人口进行分摊。村内筹劳,以村为单位,按照本村实际劳动力数,劳均总计不超过10个工日的限额,分摊筹劳额。

5.筹资筹劳的对象。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6.筹资筹劳的程序。

(1)、议事项目的提出。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2)、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当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3)、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民会议所做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做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7.筹资筹劳的审批。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符合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即可实施。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省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五、筹资筹劳的管理

(一)纳入监督卡管理。对经审核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

村民委员会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

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和安排出劳。同时,应当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凭证。

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筹资筹劳方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当进行说服教育,也可以按照村民会议通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二)筹资管理。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不得以一事一议为名设立固定的筹资筹劳项目。

(三)筹劳管理。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村民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以资代劳。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由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给予支持,实行筹补结合。

(四)专项审计。乡镇农经站应当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违反规定要求村民或村委会组织筹资筹劳的,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改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于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处理机关提请村民会议依法罢免或作出其他处理。违反规定强行向村民筹资或以资本代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收取的资金如数退还村民,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六、项目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镇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要求和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对村级上报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七、项目审批

乡镇上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批复文件和项目汇总表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违反村民议事程序和有关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不予审批。

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县级财政、农业部门按职责复审并汇总上报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审核确定奖补项目。中央根据试点范围和工作进度拨付奖补资金,省级财政部门接到中央奖补资金后,按照省级审定的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连同省级奖补资金,拨付到县,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管理,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奖补。政府奖补资金列入地方各级财政决算“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反映。乡镇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奖补资金明细表,直接发放给该项目筹资筹劳的议事主体。

九、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相关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4号)要求,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特殊原因确需跨年度筹集资金和劳务,须经全体村民同意,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乡要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试点省份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每年要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小型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xx]49号)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逐步增加国家对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投入,探索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

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

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为了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上在去年九月份成立了沙河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各村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努力做好具体组织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加强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十一、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主体

经批准的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民委员会成立3-5人的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的项全程监督。对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县综合改革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2.招投标管理

5万元以上项目(含5万元)项目由乡镇采用打捆招标形式将所有项目汇总一起公开招投标,5万元以下的项目,各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进行。

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定正式合同。

3.竣工决算

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投资较大的项目,原则上由村民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实施项目进行审计,并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4.项目的检查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向县综改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综改办会同县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相关的考核评估要求,采取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征询村民代表和群众意见等方式,重点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档案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公示制、设施管理、养护制度、社会捐助、村民自愿出资以及项目工程质量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对跨年度建设项目和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需要整改的项目,待竣工和整改到位后组织验收。

十二、项目资金

1.专户管理

中央、省和县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临泽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同时,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也要纳入“临泽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分乡镇村核算,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并经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报村民委员会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或施工个人。

2.资金监管

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的监管。

乡镇农经站应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严防只筹资不办事、或为了套取上级奖补只议事不筹资。专项审计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村开展一事一议事项的审批依据之一。

由乡镇填写《临泽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帐申请表》,对申请县以上财政奖补资金的还应填写《临泽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

十三、项目档案

1.总体要求

乡镇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的档,规范管理。

2.项目档案目录

第一部分 一事一议

1.未做工程前的图片资料

2.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复印件

3.会议记录簿复印件

4.筹资筹劳报告书

5.筹资筹劳分户清册(签字)

6.县减负办批准复印件

7.公示(图片资料)

8.一事一议筹资款进入专户复印件

第二部分 项目招标议标

1.项目公示(图片或报纸公示复印件)

2.参与投标人员登记簿复印件

3.参与投标各企业人员资质证书

4.议标会址、参加人员、见证人

5.乡镇对各企业资质预审通知书

6.招标议标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

7.招标人的拦标价

8.会议仲裁结果

9.中标公告(及在村政务公开栏图片)

10.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合 同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第四部分 施工过程

1.组织领导机构

2.群众代表对工程的监管

3.材料的组织、群众上工地签到表

4.筹劳情况报告书

第五部分 竣工验收

1.工程量汇总表

2.施工单位要求的工程验收的报告

3.验收组成人员:领导组及成员签字表

4.验收报告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7

[关键词]众筹;运营模式;风险;对策

[DOI]10.13939/ki.zgsc.2015.16.058

1 众筹的运营模式简析

1.1 众筹的分类

众筹(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指以互联网平台作为媒介,向公众筹集资金的方式。在我国,众筹分为奖励式(即实物众筹)和股权式两大类。奖励式众筹,以实物或服务等非现金形式回报给项目投资者,用团购价或优先体验服务使投资者得到满足,比如赠送电影票、主创签名海报,给予片尾署名权、会员优惠等。

股权式众筹,指投资者借助众筹平台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目前我国股权众筹主要有两种类型:

第一,“会员制度”(天使汇为代表)。拥有证券投资经验且通过平台审核成为会员,才有投资资格。

第二,“人人可投资”(大家投为代表)。每个项目必须经过一名领投人在线下的投资和确认,其他投资者才有机会参与跟投。待融资期限满,大家投将帮助投资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入股公司。这两种股权众筹殊途同归,都通过股权的转让进行融资。

1.2 众筹的运营模式

股权式和奖励式众筹的运营模式基本相同。发起人向平台提交项目计划书,平台对发起人身份、项目内容进行审核。若审核合格,则项目上线推广,接受融资;若不合格,可改后再次提交或视为融资失败。通过审核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只要达到预设金额即视为融资成功,平台在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后,将所筹资金按项目进度或固定比例分批汇给发起人。若未达到预设金额,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所融资金返还投资者。

2 我国众筹运营模式存在的风险

2.1 法律风险

2.1.1 众筹平台涉嫌“非法集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满足以下行为之一,皆被认定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①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②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④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由于众筹以互联网为融资媒介,公开宣传在所难免;平台以实物或股权作为投资回报,且投资者多为陌生人,分别满足条例中第③、④条。如此分析,众筹“非法集资”证据确凿。即便奖励式众筹网站大玩文字游戏,宣称其为“预售+团购”模式,标榜自己是“预付费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严禁任何形式资金回报,但仍难逃其“非法集资”之名。

2.1.2 众筹平台涉嫌擅自发行证券

平台发行股票,并未获有关部门注册核准,不应将其归类于公开发行;同时,股票发行对象为不特定网民,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宣传,又不满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纵使众筹平台绞尽脑汁,或审核投资资格,企图将不特定投资者转化为特定对象;或设置最低投资金额,以满足“非公开发行”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限制,但股权众筹仍身份“尴尬”,难以摆脱擅自发行证券之嫌。

2.2 信用风险

信用是金融产品风险定价的重要依据。本文主要讨论的项目信用风险,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发起人信用风险;第二,项目原创性风险。鉴于对发起人身份信息的审核由众筹平立完成,审核标准不对外公开,加之尚未实现平台与央行征信系统数据共享,项目信用风险高企。发起人有动机利用虚假身份进行融资,筹得资金后卷款“跑路”,其刑事和经济责任难以追究。较低的违约成本和平台自身的监管漏洞,为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第二个问题,主要指项目内容的原创性。众筹平台展示项目多涉及影视、音乐、摄影、书籍等文化科技领域,属于无形资产范畴,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因此项目内容的原创性至关重要。然而,项目内容的剽窃行为却时有发生。比如电影《同步》成功融资后,却被发现抄袭法国动画短片《重播》。

2.3 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指项目经验不善,无法兑现承诺的风险。把项目所融资金投入生产,实现货币资本向产品资本转化,是众筹的最终目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创业企业的失败率高达70%,平均寿命不足三年,七成企业熬不过一年。众筹项目也无一例外:昔日名噪一时的“行动书店”突然消失,“玫瑰与独角兽咖啡馆”也于2014年6月倒闭。究其原因,一方面,此类众筹项目多属于小本微利,保本艰难。另一方面,投资者都追求“参与感”,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主体松散、决策权不明晰等问题。

3 我国众筹运营模式风险成因分析

3.1 相关法律法规缺位

我国尚未出台专项法律条文,是众筹踩在法律红线边缘的主要原因。当前主要通过《证券法》、 《公司法》、《刑法》等条款对众筹进行监管。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雨后春笋般的产生,我国金融混业化日趋严重。用传统金融业的法律法规监管众筹行业,不但不能发挥其监管作用,还可能抑制金融创新。唯有“量体裁衣”,制定适合众筹的专项法律,方可解除投资者后顾之忧,为众筹的长久发展保驾护航。

3.2 风险控制系统缺失

首先,缺乏信息披露制度是众筹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项目发起人既是项目者又是经营者,充分掌握项目信息。而投资者只能依据发起人自行披露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造成双方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其次,缺乏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审核。发起人所披露信息为自行填写,内容过于简单,且不能排除存在虚假信息的可能。如融资项目“爱提提高考视频学习平台”,将“目标客户”定为“全国2700万高中学生”。②发起人并未对数据来源等详细信息进行说明。笼统的信息披露,缺乏第三方的专业审核意见,产生了巨大的项目甄选成本。

最后,平台非实质审核,加重信息不对称。平台进行项目审核时,仅审查计划书是否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不对信息来源及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平台设有免责条款,更为平台与发起人合谋,危害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免死金牌”。可见,项目审核并未帮助投资者筛选项目,反而增加了甄别难度。

3.3 经营管理体系不完善

众筹项目经营风险来源可分为四个方面。第一,发起人未严格按照方案落实项目,导致项目实施失败。第二,发起人多为技术性或创意性人才,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缺少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敏锐洞察力。第三,发起人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创意遭到盗用;或由于项目技术更新具有较强不确定性,技术无形损耗影响经营前景。第四,部分股权众筹采用合伙制。股东多为陌生人,关系脆弱,易引发信任危机和项目经营权分散。

另外,由于“奖励式众筹”为“预售”模式,实际产品与投资者预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众筹不似网上购物,消费者可借助申请退款、支付担保、运费险等多种便捷手段维权。即便目前部分众筹网站也采取措施,如进行融资款分批到账、投资者申诉退款等业务③,以保证回报按时实现。但由于申诉过程烦琐复杂,且投资者入资金额较少,维权动机不强,增加了投资风险。

4 防范我国众筹运营模式风险的对策

监管法案出台前,众筹行业无准入门槛和监管条例,处于“自由放任”的状态。鉴于当前众筹行业日益壮大,仅2014年上半年融资逾3000万美元。如此巨额交易,出现问题将不仅影响金融领域,还会对政治乃至社会稳定产生影响,可见加强众筹运营监管势在必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以下建议。

4.1 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造成我国众筹性质不明。唯有针对众筹监管的专项法案出台,确立其合法地位,方能从根本上摆脱这一困境。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起草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首次明确了股权众筹的监管主体: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股权众筹实行自律管理。同时其他监管法案将陆续出台,使众筹行业“放任自流”不复存在。

4.2 丰富项目信用风险管理手段

第一,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数据库,关联央行征信系统。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信用风险呈几何式放大(陈秀梅,2014)。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应积极撮合众筹平台、P2P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及互联网电商,联手打造互联网金融信息数据库,以实现信息共享、风险联控的规模效应。同时应加快线上互联网数据系统与线下央行征信系统并轨,实现线上、线下,个人、企业信息的无缝对接。

第二,加强平台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线项目内容及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严谨的审核意见。为确保该意见的客观性,在第三方建设方面应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审核推广项目时,平台应以第三方意见为依据,并承担部分推荐责任。此举不仅能改平台的名义性审核为实质性审核,让“鱼目混珠”的项目无处藏身。

4.3 建立项目经营监管机制

首先,配备专业“经营导师”。为解决发起人管理能力薄弱、执行力较差等问题,众筹平台可招募经验丰富的管理者为导师,一方面可确保项目按计划严格执行,另一方面可依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方案。此举既能为创业者排忧解难,又能监督项目运营情况。

其次,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目前,各平台信息标准不一致,同类项目可比性较差,监管部门有必要制定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且对所融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发起人要定期向证监会和投资者披露财务信息。

众筹项目策划书篇8

关键词 系统集成 增值税 税务筹划

随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各行各业的竞争随之加剧,系统集成行业也不例外。系统集成企业间竞争加剧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便是项目盈利水平的下降,但若提前做好销售合同签订策划,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税负,提高项目利润率。

系统集成企业税负中,增值税占比高达70%以上,而剩余税费中,又有三分之一是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因此,做好增值税筹划对系统集成企业尤为重要。

一般的系统集成项目既涉及硬件设备供应、软件开发,又涉及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内容。软硬件产品销售和服务销售本来是分别适用17%和6%的税率,但是系统集成项目的销售属于混合销售,且系统集成企业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企业,整个合同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适用17%的税率。众所周知,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但对于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这部分销售,耗费的都是人工成本,无法取得进项税额,从而企业税负就会增加。如果把一个系统集成项目的销售拆分为软硬件产品销售和服务销售两部分分别签订合同,则两个合同分别适用17%和6%税率,税负降低,项目盈利水平便可提高。例如,一个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报价中300万为硬件产品价格,100万为软件产品价格,100万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价格。如果该项目只签订一个销售合同,那么该项目的销项税额为500/1.17*0.17=72.65万元;如果400万签订为销售合同,100万签订为服务合同,则销项税额=400/1.17*0.17+100/1.06*0.06=

63.78万元。两种情况下成本相同,即进项税额相同,那么拆分签订合同可以少缴增值税8.87万元,少缴附加税1.06万元。假设成本不含税价共计380万元,签订一个合同时该项目利润率=(500/1.17-380)/500/1.17=11.08%,拆分签订合同时该项目利润率=(400/1.17+100/1.06-380)/(400/1.17+100/1.06)=12.89%,比签订一个合同提高了16%。经测算不难得出,合同中服务部分所占比例越高,那么利润率提高的幅度也将越大(此方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实务中基本被认可)。

此外,系统集成项目均会涉及软件销售,可以利用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进一步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要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在签订合同及财务核算方面需要满足以下要求:第一,所销售软件必须为自行开发且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二,销售合同中软件产品名称须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完全一致(包括版本号)。第三,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单独列示,名称与合同中一致。第四,软件产品收入成本须独立核算。第五,软硬件产品在纳税申报时须分类申报(各地方税务局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请咨询主管税务局)。企业若能满足以上资质和核算要求,在签订系统集成项目的销售合同时,将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与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打包报价。这样只要签订一份合同,设备和外购软件部分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自行开发软件部分先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再申请退税。沿用刚才的例子,一个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报价中300万为硬件产品价格,100万为软件产品价格,其中50万为外购软件,50万为自产软件,100万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价格,成本不含税价共计380万元。在进行税收筹划前,可申请软件退税金额为50*(17%-3%),即7万元(假设自行开发软件没有进项税额)。如果按上述方法在签订合同前利用定价策略进行筹划,合同报价中300万为硬件产品价格,200万为软件产品价格,其中50万为外购软件,150万为自产软件,那么可申请软件退税金额为150*(17%-3%),即21万元(假设自行开发软件没有进项税额)。税收筹划前该项目利润率=(500/1.17-380+7)/500/1.17=12.72%,税收筹划后该项目利润率=(500/1.17-380+21)/500/1.17=15.99%,比筹划前提高了25.71%。同样,软件和服务部分占比越高,进行筹划后利润率提高幅度越大,筹划效果就越明显。

通过拆分合同筹划和利用自产软件筹划的举例分析可以看出,利用自产软件进行筹划的效果更明显一些,而且利用拆分合同筹划,服务合同给客户开具6%税率的发票,而后者是全额给客户开具17%税率的发票,客户可以获得更大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而客户更愿意接受利用自产软件筹划方式的合同。由此可见,利用自产软件进行税收筹划对系统集成企业来说更有效,也更易推行。

(作者单位为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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