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2-28 15:33:54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1

为了推进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5月4日,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召开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内容试点工作座谈会。、财政部、中科院、自然基金委等有关部委的同志,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科院计算所、软件所、微生物所、自动化所等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以及中国通信学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中国遗传学会、中国科普期刊研究会等全国学会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普部杨文志部长主持。

科普部纳翔副部长介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的背景,发达国家在科研与科普相结合工作中的普遍做法,以及我国相关部门已开展探索工作的情况。并从试点范围、试点工作内容、试点进度、工作保障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中国科协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2012年试点工作的初步设想。

会议代表一致认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相辅相成,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是增强公众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科技成果只有通过科普方式,被公众广泛了解,才能发挥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最大效用,也符合公众对提高科学素质的诉求;承担科普任务是科研人员的社会责任,科研人员有义务将科研成果面相公众普及宣传;在我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逐年增多,项目经费逐年增加的背景下,开展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是科研成果科普化有效模式的积极探索。与会人员从科技项目管理、科技项目实施等角度,对试点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杨文志部长做了会议总结,指出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增加科普任务试点工作是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贯彻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会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他指出,试点工作涉及到多个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和不同类型的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单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深入研究并尽快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在今年启动试点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逐步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杨文志部长强调各单位要积极协作,形成合力,对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中国科协 科普部)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2

科学发展助力计划重点探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实施“学会能力提升计划”为契机,培育一批示范性科技社团。以“能负责、能问责”为标准,遴选一批有条件的学会进行试点,稳妥引导和规范学会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科技评价、科技人才评价、科技奖励以及成果鉴定等职能;打造山东科技思想库,建设由专家库、选题库、成果库、决策数据库等组成的工作平台,力争用3-5年时间建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省级科技思想库。

自主创新推动计划聚焦打造精品学术交流活动,支持省级学会举办高端、前沿及综合性品牌学术活动,办好科技会展,提高科技期刊质量。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争取2年内建成一个集开放共享互动于一体、国内外学术交流相融合的山东省数字化科技交流平台,采用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将会员学术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产品需求紧密结合,为科技工作者和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实施“海智强鲁计划”,建设山东省国际技术转移网站,5年内建设一批覆盖全省各市、大企业的省级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推动国际优质科技资源与省内需求对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科学素质提升计划着重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整合社会科普资源,以科普资源库、山东科普网站建设为重点,构建山东省科普资源集散共享与服务为一体的中心平台;恢复山东省科普创作协会,加大对优秀科普作品的扶持力度,团结组织热心科普人士、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创作,繁荣山东科普创作事业;鼓励广大科技人员以及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策划、制作、出版科普挂图、科普图书等出版物,支持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等媒体制作优秀科普音像、动漫作品;推动市场化运作,建立科普展教资源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开发体系,每年开发集成1-2个品牌活动资源包。继续举办科普微电影大赛,搭建高校大学生科普创作平台,吸引更多动漫企业参与;力争每年有50部优秀科普作品纳入科普资源库。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加强山东数字科普工程建设和运行,2015年底实现全省(除青岛市)16市安装1万台数字播放终端的目标;建设山东数字科普资源库,2015年集成各类数字科普资源20万分钟;2015年建成“民间反网络联盟”,形成网络反交流与协作平台。

科技人才服务计划着力加强科学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实施“齐鲁科技精英”、“寻找最美科技人”等活动,五年内对1000名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协工作者进行宣传。通过山东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参加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中国青年科技奖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等活动,表彰举荐优秀科技人才。通过实施“国际科技交流扬帆行动”、大学生科技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科技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英才计划)等项目,培育各类科技人才。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3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12年,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全国启动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奖补标准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各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50万元。

为加强对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成立了2012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工作评审组,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单位部门专家组成,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推荐评审工作组依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从各地州市推荐上报的107份申报材料中,评选出3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8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5个科普示范社区。评审结果将在自治区科协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再推荐到中国科协、财政部参加国家评选。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实施我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为抓手,实现项目带动,以点带面,发挥科普示范作用,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完善,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和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公众,为建设活力*、人文*、和谐*,实现*的率先发展、人民的幸福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在全市建设一批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为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二)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通过建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把青少年科普教育纳入全民科普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创新科普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科学素养,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促进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持续发展;创新科普教育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合利用科普教育资源,形成良好的青少年科普教育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实施原则

(一)面向社会,统一标准。项目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二)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项目应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和我市中小学校,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三)配套到位,追踪问效。各区县要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同时,根据市发改委《*市20*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配套资金金额及时足额的拨付建设项目。同时,市财政局、市科协对市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地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科普活动的支出。

四、名额分配

按照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要求,20*年在全市重点扶持11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5个科普教育示范学校改善科普工作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科普活动和科技培训活动(具体名额的分配祥见20*年度*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五、资金安排

按照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要求,我市20*年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安排5万元资助,共计投入80万元。其中,市级共投入33.5万元,区县财政投入46.5万元(具体分配祥见20*年度*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六、建设标准

(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1、示范基地要建立科普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科普工作要求,积极普及农村实用技术、先进技术、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成果,传播现代农村科技信息和管理办法。

3、科普工作要有经费保障,每年用于科学普及的投入不低于总费用的2%。

4、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备技术先进、示范性强、带动作用大的项目或技术优势,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生态效果好,生产面积要在20亩以上。

5、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技术、信息幅射影响周边60%以上的地区,向周边及其他地区普及技术3项以上。

6、经常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每年培训农民次数不低于3期,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并有相应培训计划、内容、总结、影像等档案资料。

7、示范基地要有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室,要配备一定的科普设施(音像设备),基地应至少有一处结合本产业专业的科普宣传栏。

8、接受上级科协指导,完成上级科协下达的有关科普工作任务。

(二)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1、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学校能将科技教育列入总体发展目标,有创建示范性科技学校的规划和实施计划方案,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以科技教育带动素质教育,在开展学校科技教育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独特性、示范性。

2、学校把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学生科技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围绕科技教育政策,创建有良好的平台和有效载体、有品牌活动,科技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有新的举措。

3、有一支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待遇落实。队伍稳定。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教育活动,如讲座、竞赛、观摩,组织参加每年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普知识大赛及开展有主题的科技节活动,师生参与率达90%以上;

5、能定期表彰科技教育优秀教师和积极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

6、学校每年有计划安排科技活动辅导员参加专题性的科普报告和进行新科技知识系列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开展科技教育的能力。

7、学校建有与科技特色项目相匹配的较先进的操作实验室。有专人管理和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率和使用率高,项目资源对兄弟学校及社会开放。

8、重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投入,并逐年递增。保证活动经费,添置更新教学与活动的科技器材。图书室中辟有科普图书专柜、电教室中存有最新科普读物,出借率、使用率高。有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室,定期组织专题科技教育成果展示。

七、组织实施

(一)8月5日召开工作会议,对20*年*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二)8月15日前各区县根据市发改委和市科协确定的项目内容和数量,向市科协报送项目。(*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

(三)8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科协汇总各区县报送材料,由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科普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下发关于建设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的通知。由市、区财政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拨付。

(四)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确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更新科普设施,改善科普工作条件,不断拓展科普功能,面向农民和青少年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各区县科协组织实施,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市科协、市财政局有关部门督导检查。

(五)10月20日前,各区县科协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在自查合格的情况下,向市科协提交关于检查验收的申请等材料。(关于申请检查验收项目的请示、项目结题报告书、关于报送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各一式三份);

(六)11月20前市科协完成对全市16个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七)项目资金按照市发改委确定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工程项目资金标准拨付。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是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农民和青少年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要通过广泛宣传*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和教育战线的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和青少年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项目的申报和检查验收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项目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在建设和检查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区县,将严肃处理,停发20*年的未付项目资金,收回已发放资金,上报市发改委在全市通报,同时取消或核减该区县下年的推荐名额和金额。

七、几点说明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5

2020年)》在基层的实施,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从今年开始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日前,该计划已正式启动实施。

据悉,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是在总结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基层科普工作特点的基础上确立的。计划将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的方式,在全国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基层科普先进集体和个人。中央财政采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带动更多的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生产劳动技能,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提升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教育和引领居民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习俗,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夯实思想文化基础。

今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将在全国评比表彰1?00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8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0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5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和500个科普示范社区。中央财政专门安排4亿资金对每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奖补金20万元,每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5万元,每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奖补5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培训讲座、展览等科普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科普活动的支出。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以服务“三农”、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广大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市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十一五”期间,拟在全市每年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并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真正使农民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相信科学、反对迷信、抵制的能力。

3.通过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通过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整合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工作,让科普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必须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看对科普的贡献大小和群众的认可程度。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系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专门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严格执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市科协、市财政局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指标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开展申报工作。并通过有关媒体公布评比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在申报过程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不得多头申报和交叉重复,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各区县(自治区、市)科协和财政局要根据我市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媒体公示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区县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在群众能知晓和看到的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在6月底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局。

(三)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在汇总各区县(自治区、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市最终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并在有关媒体进行10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科协和市财政局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并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获得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要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并于12月上旬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当地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顺利实施,市科协与市财政局将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具体实施工作。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此,一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二要抓好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四要制定激励政策,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7

一、述职方面

1、制定并出台我市“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xx实际和发展,编制起草了《xx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经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辖市区意见并召开专家座谈会和调研学习兄弟城市的基础上,于2016年10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通过实施四大行动和六大工程,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建成适应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条件保障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x以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要求。

2、制定出台2016年度xx市全民科学素质百项行动计划。今年初,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申报,经xx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xx市2016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经市领导同意印发。2016年全民科学素质百项行动计划由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

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五大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五大基础工程和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行动等11大类100项行动计划构成,每个大类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量化的任务。在行动计划中突出了生态低碳、食尖安全、防震减灾、安全健康和关注民生等重点,倡导大联合、大协作的行动举措。为了便于考核落实,对每项行动计划都列出了行动内容和具体任务、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等。

3、扎实推进我市科普信息化工作。根据省科协科普信息化会议精神,今年4月,在辖市区主席联席会议上专门部署了科普信息化工作。对有关地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扬中市的全部城镇社区今年科普大屏要全部安装到位,丹阳市要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市,也要求其重点推进,分批布点安装。6月初,市科协带领丹阳市科协专程赴淮安学习考察科普信息化工作。截止到12月底,我市共新增安装科普大屏36块,其中扬中25块、句容5块、丹阳2块,xx4块,加上市科协已在全市四个辖区重点社区安装的17个科普大屏,我市目前已有科普大屏53块。

4、典型培树有新成效。2016年,扬中市被命名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市(县、区),有3个辖市区被命名为2016-2020年江苏省科普示范县(市、区);有1名个人被中国科协、中组部等九部委表彰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个人,市科协等7个单位和7名个人分别被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授予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5个社区被省科协命名为江苏省科普示范社区,有x个社区、x个村分别被命名为xx市科普示范社区、村。市科协推荐的句容兴文科技有限公司被省科协命名为2016年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并获x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今年向省科协推荐了一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我市又命名了10家xx市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

5、科普惠农和益民项目有序开展。今年9月,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推荐2016年度xx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xx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的通知》。经基层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3个农技协、8个基地、5名带头人、4个科普示范社区、5个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6名社区科普志愿者被表彰,并获奖补资金。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和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及时组织各辖市、区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依据省文件要求的推荐原则,本着申报材料与实际业绩相结合的工作规则,经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基层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共向中国科协、省科协推荐了4个集体和3名农村科普带头人,其中2个集体和1名个人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表彰。2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省表彰。

6、科普基层组织有了新进展。11月16日,xx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xx召开,省科协副主席冯少东出席并讲话。至此,xx市级和涉农市(区)均成立了农技协组织,受到省科协和冯少东副主席的充分肯定。

二、述责述廉方面

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按照“两个责任”的现任清单的内容, 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分管范围内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规事件。本人能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本人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认真执行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没有接受可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没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各种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也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个人有关事项已如实向组织报告。

科普大学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技能水平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省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每年推荐,评比和表彰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有较强区域示范辐射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推荐,评比过程,实际是广大群众向身边典型学习,接受教育的过程,为此,各地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3,通过建立我省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方式,有效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通过经常化,社会化,群众化的农村科普工作,让科学技术的阳光雨露惠及我省城乡,恩泽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省,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和社会效果,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优越的条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各级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能在以上方面处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6,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1.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2.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坚持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3.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同时,利用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20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中旬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部门.

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于6月底前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三)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在汇总各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我省的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和省财政厅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并于12月中旬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真正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安排,密切配合,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做到夯实责任.其次,要努力抓好实施,协调,指导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及时总结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第四,要制定激励政策,鞭策和鼓励各级科协及广大科协干部,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积极主动投身我省"计划"的实施.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建立一套科学的评比推荐细则,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那些优秀对象推荐上来.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和媒体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市当年的推荐名额.凡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