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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活动总结8篇

时间:2023-02-28 15:37:08

优惠活动总结

优惠活动总结篇1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整体利益

一、税收筹划对筹资决策的影响

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筹集资金是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不同的筹资技术达到的效益与负担的税务却有很大的差异,需要投资者在筹资活动中进行筹划,企业在筹资活动中进行税务筹划,应着重分析所筹资金的资金结构和税率,资金结构是指企业类资金的构成及比例关系。这一比例安排是否得当,不仅关系到企业财务风险的大小、资金成本的高低、财务杠杆利益的多少,而且影响着企业的税负。从节税角度看,筹集一定比例的借入资金会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使用借入资金所支付代价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会减少企业利润,从而减少计算所得税的基数,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现金流出的目的。

二、税务筹划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1)投资区域的选择。投资者利用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比较不同区域的税务成本差异,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2)投资行业的选择。投资者利用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比较投资不同行业的税负优惠,以获得较低税负。一是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置的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对创业投资等企业,以及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二是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四是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3)设置分支机构的选择。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地区税收优惠待遇。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它所发生的亏损或损失可冲抵总公司账面利润,从而减轻总公司的税负。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享受当地税收优惠待遇,但独立承担盈亏责任。(4)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按投资来源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也不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仅是对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及校办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资企业的减免优惠适用范围较宽,它可以是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等。(5)投资期限和再投资的选择。我国为了克服外商投资企业的短期行为,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对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作了规定,达到这一年限方可享受某些税收优惠,在投资举办外资企业时,选择享受某些税收优惠的经营期限,不仅可使企业少交税金,也符合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政策。国家为了鼓励外商的长期投资,对于投资者的资本利得再投资行为规定了可以享受退还已纳所得税税款40%的优惠。

三、税收筹划对利润及其分配活动的影响

(1)利用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活动中,企业采用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所承担的税负也不同。目前我国企业的股利分配形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按税法规定股东分得的现金股利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分得的股票股利则免税。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既有利于自身的资本扩张、资金周转,也有利于股东的税负减少。(2)利用集体股股利。现行税法对股份制企业中的集体股给予减免优惠。企业可利用这一优惠在由职工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中,将分配于个人股利的一部分改为集体股留在企业,这样就可以享受集体股(股利)的免税优惠,且其财产性质未变,企业再通过改善职工福利待遇等,把节税的好处落实到职工身上。这既扩充了企业资金,又节约了税负,职工也得到了实惠,无疑对双方都有利。

四、财务活动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注重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不能以节税为最终目的,要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分析影响税负的各种条件和因素,选择能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税务筹划方案。即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绝对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可能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企业的总体收益减少。即企业税务成本降低的筹划方案必需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否则是不可取的。(2)注意项目选择不当导致风险。税收筹划涉及企业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分配等各个领域,涉及到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几乎所有税种。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有的税收筹划可能涉及一个项目一个税种,有的可能涉及多个项目多个税种,有的是单一性,有的则是综合性。如果企业未加合理选择开展筹划,操作程序不规范,其筹划成功的概率必然降低。

参考文献

优惠活动总结篇2

因此,在以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筛选不同的优惠政策所能带来的预期效益,综合考虑税务筹划成本因素,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一、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中进行分析比较,择优采纳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在某一时期可能同时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这就需要通过严谨的比较分析,综合平衡,择优采纳,以取得税后利益最大化。因为,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特定的税种、产品或区域而制订的,同时企业通常都会需要缴纳多种税款,而这些税种之间又往往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比如,节约了流转税的支出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所得额。因此,评价某项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经济利益,必须通过实施该项税务筹划后所产生的税后总收益或优惠期内产生的税后总收益的现值等经济指标来进行考察。

二、充分考虑税务筹划成本因素和潜在风险

任何经济行为都会产生成本,税务筹划也不例外。在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活动中,税务筹划的成本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二种。

直接成本是指为满足某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对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进行改变而发生的经济资源的消耗和税务筹划活动中的费用。如为了获得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把工厂搬迁到西部某省,其间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和停产损失等可用货币量化的费用。

间接成本主要是指在满足某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后出现的不可货币量化的费用。如为了获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按照税收政策的要求吸收一定比例的下岗工人,假设这些工人不具备本企业的劳动技能而需要逐步适应,期间出现的劳动生产率下降,产品质量不稳定等情况即形成了实施筹划过程中的间接成本。

潜在风险主要是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风险。例如,因为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化使正在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突然被取消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或者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因意外因素而使企业不再符合或不再完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被迫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风险。

因此,企业在进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时一定要充分考虑税务筹划成本因素和潜在风险。只有当税务筹划所得利益大于筹划成本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才具可行性。同时,为了有效防止税务筹划的潜在风险,成本投入的回收期因素也是十分重要的。新晨

三、实实在在地享受国外的税收优惠

新世纪以来,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成上升趋势,其中有相当部分的企业是看好国外的税收优惠前去投资的。这就产生一个问题:如何实实在在的享受国外的税收优惠?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那么,在国外享受的税收优惠怎么办呢?

这就要看我国与该企业收益来源国政府是否签订税收饶让协议了。

优惠活动总结篇3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利民惠民的“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调动社会和企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共邀广大公民共享各地旅游建设成果、深入体会全域旅游新内涵,提升旅游休闲意识,携手进入大众旅游新时代。

二、活动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的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鼓励调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和促销活动,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主题,策划宣传并开展活动。

(四)创新形式。鼓励各地推出社会影响力大、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活动。

(五)节俭高效。在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三、活动主题和口号

20xx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为:“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主题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

四、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活动时间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各省(区、市)可指定一地开展活动并使用 “20xx年中国旅游日XXX省(区、市)分会场活动”名称。鼓励各省(区、市)内多地同时开展多项活动,名称可用“20xx年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20xx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5月19日当天或前后时段的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等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开展跨区域合作,并推出互惠措施。各地和相关单位应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活动。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宣传。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省(区、市)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20xx年“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填妥所附表1,于3月31日前传真至010-6520xx00。

(二)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我局将汇总各地“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活动和惠民措施后统一开展宣传报道。请联络人填妥所附表2和表3,于4月15日前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优惠活动总结篇4

一、有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1、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

4、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

5、市房管局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就业优惠正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7、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8、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

9、市财政局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优惠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

以上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基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帮扶机制,强化了帮扶活动。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

在调查中发现,各单位都能充分认识到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帮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漯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来抓,努力做到服务帮扶活动、服务困难职工。为了加强领导,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活动,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化帮扶活动的开展。

2、采取措施落实政策

为了使与困难职工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帮扶活动中的作用,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创造良好的帮扶环境。如市工商局通过开辟困难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支持国有企业提高自我消化富余人员的能力等四条途径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下岗、困难职工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渠道援助、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援助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与特困学生结对救助活动的通知》,对各学校明确要求,广泛动员,层层落实;并就实行的教育优惠政策在市教育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报道,在漯河内陆特区报教育周刊推出系列通讯《爱如潮涌》,宣传教育扶贫典型事例。市地税局把国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编印成册2000余本,简介2000余份,免费发给困难职工,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办理税收减免。市民政局按照国务院“应保尽保”的要求,积极把特困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准备建立“扶贫超市”和经常性的捐助站,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和房管局也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保证优惠政策在帮扶活动中及时到位,使每一位困难职工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

3、政策到位效果明显

从调查中得知,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确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了燃眉之急,无奈之困,对于促进我市的帮扶困难职工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市工商局扶持下岗职工柴联营、刘慧敏在中华路市场经营服装生意,每月减免工商费用220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二针脑梗塞患者周大娟减免医疗费用1000多元,为世林冶金有限公司心脏病患者李宝福、气泵厂脑梗塞患者王海军各免医疗费2000多元;市实验幼儿园学生魏婉的家长双双下岗,生活贫困,该园在免除她的全部学杂费后,还送去救助金500元,解除了家庭的后顾之忧;困难职工韦勇受到工伤后,企业不但不支付医疗费,反而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协调下,司法局法援中心受理了此案,无偿进行法律援助,依法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此次调查显示:工商系统共帮助203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减免各项工商费用75.6万元;税务系统有1141人享受了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57万多元;教育系统帮扶困难学生7000多人次,减免学杂费140多万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7495个,仅今年就安排3000多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卫生系统为困难职工减免医疗费达236万元;房管局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21万多平方米,2005年拟再建7.8万平方米,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20人,另有200名困难职工即将搬进廉租住房;民政局发放《低保证》17656个,涉及人员39711人,今年支出低保金2321.4万元;司法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1起,减免费用22万元,为困难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左右。财政局元--8月份,累计拨付各类社保资金6591万元。

三、帮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帮扶优惠政策的落实总体方面是好的,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予以了充分肯定和认可。但是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和谐的情况,存在着一些问题。

1、在帮扶优惠政策的宣传上存在漏洞。

许多企业和职工在谈到帮扶优惠政策时,都表示不知道,或者说知道一些但不清楚具体内容,当然就无法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了。市帮扶办和优惠政策制定部门曾经采取措施进行了宣传,如印制《帮扶手册》和宣传品等,现在看来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加大宣传是当前帮扶活动中必须认真对待的一项重要工作。

2、职能部门的硬性规定制约了优惠政策的落实。

工商、税务等部门每年都要制定管理费和税收目标任务,为了完成工作,他们采取了把征收税费与工资挂钩的方法,基层所和工作人员头上都戴了一顶“任务帽”。教育系统自从实行了“一费制”,学校收费大幅度下降,资金比较紧张。卫生系统由于无主病人增加,需要减免的困难病人多,医院表态快无法承受。这些因素削弱了单位执行政策的积极性,无形中制约了优惠政策的落实。

3、具体执行单位认识不到位造成政策棚架。个别医院、学校、工商所和税务所等优惠政策具体执行部门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或其他原因,未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引发不良影响;据反映,市煤炭公司一下岗职工为了维持生活,在夜市上摆摊卖小百货;当手持《再就业优惠证》到工商所要求减免有关费用时,遭到了拒绝;泰山南路小学的困难学生也不能享受到应有的费用减免政策。职工不解地问:国家规定有用吗?另外还存在变相棚架的现象,就是在原来收费的基础上,先增加,后减免,其实与原收费一样。这些做法严重伤害了职工的感情,也与国家的政策格格不入。

4、有虚假证件的现象。一些职工其实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但是为了私利,自己制作了《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和《特困职工证》,或借用他人的有效证件,骗取政策执行单位的信任,规避法律法规。

5、资金匮乏造成落实力度不够。有些优惠政策的落实要有雄厚的资金作支撑,才能建立起长效机制。如在法援案件中,不能收取困难职工的任何费用,但办案成本是不可避免的,如交通费、出差费等。困难职工没有钱,律师更不会倒贴钱,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的主观能动性,也将影响司法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四、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扶优惠政策是解决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实际问题的法律武器,为帮扶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和开展创造了政策空间和制度保障。因此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借助会议、开办培训班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报道,让下岗职工、困难职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依靠政策。

2、规范整合优惠政策。帮扶优惠政策是政府部门根据职能特点制定出台的,各自为政,管理比较混乱。应把各家的优惠政策进行归纳汇总,整合政策资源后,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统一下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才能达到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最佳效果。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为了使帮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建议由政府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实行分组包干的办法,利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市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弄虚作假、棚架政策的行为坚决给与严肃查处。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贯彻帮扶优惠政策工作纳入到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进行总结考核。

优惠活动总结篇5

关键词: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面板数据模型

目前,技术市场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纽带。二十多年来,我国技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交易日趋活跃,技术合同成交总额从1984年的7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2665亿元。在此期间,技术市场税收优惠得到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但目前尚缺乏相关定量研究。为此,本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定量测算我国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市场失灵”不可避免的存在于市场体系中。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失灵”主要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技术的外部性,导致技术商品的价格不能准确地反映其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致使部分创新者的回报率大大降低而退出市场,必然也会阻碍私人投资,由于市场机制无法有效配置资源而发生市场失灵。二是技术交易的不确定性,包括技术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技术的不确定性与技术开发紧密相连,在技术开发之前几乎不可能了解技术开发的内容,技术创新的努力所带来的结果也难以预料…;而在技术开发后,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面临市场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技术交易的参与方很难在技术合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不确定性的存在也必然会产生风险,给技术交易和技术市场运行带来一定困难。三是技术市场中的信息非对称性,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事前的外生性信息非对称是技术交易需求产生的基础和前提,安沃・沙赫(N Shah)认为,R&D项目实施者同其资助者之间的信息不确定性和不对称性限制了对R&D项目的资助。事后的内生性信息非对称则决定了达成技术交易合约和履约的难度,即交易成本的大小,限制了创新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易行为,可能导致创新技术的盈利能力降低。

技术市场的缺陷为政府介入提供了理论支持。政府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对技术市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调整各税种的纳税对象、税基的确定、税率的变化以及征收范围;二是通过税法中的一些特殊法律条款,给予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类型活动以税收优惠待遇,以引导、扶持某些经济活动并刺激投资意愿。由于税收工具的直接作用对象是企业的成本支出和利润水平,通过内在的作用机制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企业参与技术市场活动的收益和成本,并最终影响到其经营利润。因此,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市场的作用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①减少技术的外部性。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比如税收豁免、纳税扣除、优惠的个人所得税等手段,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活动进行补偿。②降低技术交易的不确定性。技术交易的不确定性使得技术市场主体在税收负担方面处于劣势地位,促进技术成果市场化的税收优惠措施、为保护国内创新产品市场而对内外资企业实施适度区别的税收政策等手段,发挥风险分摊的功能,以政府税收支出的形式分担部分投资风险,其实质上是将技术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分散到不同环节的参与者身上,使技术市场主体处于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中,降低技术市场的风险。③促进技术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鼓励企业在技术引进基础上再创新、引导各渠道社会资金投入、扶持科技园区等税收政策的实施,引导或促使资源从低效率部门流向高效率部门,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

国内外学者很少直接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市场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把强化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把税收激励作为推动技术创新的“加速器”。为了扶持中小企业以及提高创业企业的存活率,世界各国大规模地实行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以及对创业的财税优惠。在实证方面,Mansfield和Switzer(1985)发现加拿大政府对企业实行的研发津贴促使企业研发资金支出增长1%,而税收优惠政策促使该支出增长2%。Edwin Mansfield(1986)发现与加拿大和瑞典直接研发税务优惠一样,美国研发税收优惠只增加了1%或2%产业研发,金额约是政府收入的1/3。Berger(1993),Hall(1993),Guellee和Van Pottelsberghe(2000)的实证研究也都支持税收优惠促进国家研发支出的结论。相比之下,国内研究大多认为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有限。陈晓、保荣(2001)研究发现增值税与研发投入之间不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姜守涛、周寄中(2002)发现我国高技术产业免税政策只能鼓励组建新公司而不是企业追加投资;吴秀波(2003),黄鲁成、张红彩、王彤(2005)认为我国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自主创新激励作用有限。不过,朱平芳、徐伟民(2003)发现税收减免对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加自筹的R&D投入具有积极效果。

上述研究多反映的是税收对企业技术创新激励的效果,而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市场发展的作用到底如何,目前尚缺乏相关的定量研究。下面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定量测算我国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2 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效果的计量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技术交易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技术市场运行的激励机制。随着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的出台,对原有技术市场的优惠面缩小。1994年出台《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虽然对技术交易活动的所得税继续免征,但在营业税方面,只对科研单位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直到1999年《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出台,才对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同年11月,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扩大了技术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和幅度。其后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新政策优惠的对象范围扩大了,首次将科研

机构、大专院校列入其内,内、外资企业实行无差别待遇;优惠的力度加大了,内容增多了;有关加速折旧的政策也有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免税期间改变为从获利年度起算。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更加明确了技术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缺乏全国技术市场税收优惠金额的数据,这里以北京技术市场为例,定量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市场的作用。

北京技术市场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的技术交易以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主,1987年下半年的技术交易额是2.65亿元。经过二十年多的发展,北京技术市场迅速发展、壮大,200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100亿元,2002年突破200亿元,2004年再创历史新高,突破400亿元,达到425亿元,2008年技术合同成交52742项,成交额1027.22亿元,占全国总成交总额的38.54%。北京技术市场已成为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积极因素,担负着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首都经济迅速增长的关键作用。除了国家有关技术市场优惠政策外,2002年7月,北京市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对奖酬金的优惠、税收减免的办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据此,北京市科委与有关部门就各项政策的落实进行多方面协调与商议,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促进了北京技术市场的繁荣和发展。2008年,本市共有5368家技术卖方机构的52742项技术合同享受优惠政策。

由于北京技术市场税收减免金额的数据仅能找到2000~2008年的总额,时间序列较短,为此,本文试图借助相关年份内的北京各区县的税收减免和技术合同交易额数据,采用面板数据模型(Panel―dam Model)进行计量分析。

2.1 面板数据模型的建立

面板数据模型综合了时间序列和截面数据两方面的信息,增加了观测样本量,提高了样本自由度,使估计结果更加可靠,而且可以减弱解释变量多重共线性的影响,降低估计误差。由于数据限制,时间序列选择仅为2001~2003年,在北京的18个区县中,因为顺义区、通州区部分年份的税收减免额为0,无法取对数,故舍去,因此,本文采用了北京市除顺义区、通州区外的16个区县2001~2003年的技术合同交易额和税收减免金额。的数据。

因为时间跨度较小,故假定时间序列参数齐次,北京地区税收对技术市场的影响更多的体现在不同区县之间,建立以下面板数据模型:

Ln(Bjv)=a+b×Ln(BJTAX)+ui

(1)

其中,Ln(刖¨)表示北京第i个区县第t年技术合同交易额的自然对数;IJn(BJTAX,)表示北京第i个区县第t年税收减免金额的自然对数;参数a、b都是个体时期恒量,其取值只受到不同区县的影响。

面板数据模型通常分为变系数(截距不同、斜率不同)、变截距(截距不同、斜率相同)和同系数(截距、斜率均相同)三类,模型(1)即为变系数,而变截距模型的形式为:

Ln(Bjv)=a+b×Ln(BJTAX)+u

(2)

其中,参数a的取值受到不同区县的影响;B的取值对于不同的区县而言是相同的。

同系数模型形式为:

Ln(BJv)=a+B×Ln(BJTAX.)+U

(3)

其中,参数&、口的取值对于不同的区县而言是相同的。

具体选用哪种模型形式要借用协方差分析来确定,协方差分析要通过两个F检验进行。有关统计检验结果和相关结论请参见表1。

根据样本数据性质的不同,变截距模型分为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为判断采用哪种类型的模型,需要进行Huasman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卡方统计值为13.39,小概率事件的统计值为0.0003,因此建立固定效应模型。

2.2 面板数据模型的估计结果

为减少异方差,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模型估计结果请参见表2。

可以看出,面板数据模型的估计效果很好,可决系数在0.99以上,税收减免对技术交易额的弹性系数通过了检验。模型结果表明:北京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对北京技术市场发展是有影响的,其弹性系数为0.31,这意味着技术市场税收优惠金额每增长1百分点,北京技术市场交易额会增长0.31%,增长率不足税收优惠的三分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结论是根据北京各区县的数据计算得到的,在全国其它地区不一定存在同样的规律。相比较而言,北京技术市场的发展程度在全国居前列,据统计,2008年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27.22亿元,占全国总成交总额的38.54%;技术合同额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占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的1.93%,也就是说,作为技术服务性的收入几乎占了GDP的1/50。北京技术市场良好的基础有利于税收优惠政策更有效地得以发挥、效果更显著,而税收优惠政策也促使技术市场更快、更好的发展。如果是技术市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省(市、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的配套环境会相对较差,制约其对技术市场的作用。总之,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值得肯定,但单一的政策能不能到位,还取决于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执行环境。

3 我国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政策建议

从前文的计量结果可以看出,虽然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影响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政策取向、政策组合、政策手段运用等方面都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3.1 存在的问题

归纳起来,我国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3.1.1税收优惠方式单一,以直接优惠为主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更多地选择间接方式,以充分调动企业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积极性。而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直接优惠,大多针对科技成果的收入给予减免税优惠,导致企业必须在赢利的基础上才能享受这种优惠,而政府对事前的科研开发活动本身或科研开发活动过程中的税收支持很少。然而大多数高科技项目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需要大量投入却没有赢利,在开始赢利的前几年利润额也较小,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单一的优惠方式制约了税收政策作用的发挥。

3.1.2 生产型增值税加重企业负担

根据对纳税人所购固定资产价值或已纳税金的处理方法,增值税可以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两类。我国现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不允许将购买固定资产设备和已纳税额放入进项税额中,一律按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导致资金回收速度缓慢,企业纳税负担较重,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这一制度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消化和吸收,不利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3.1.3 忽视产业优惠政策

发达国家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规划,将有限的税收优惠运用到急需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尤其是高

科技领域。我国现行的技术市场税收优惠过于重视区域性,如针对经济特区、某些行政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园区的各种税收优惠,而忽视政策优惠的产业性导向。在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能在短期内吸引资金流入,建立起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区域环境。但是,区域科技优惠造成的区域内外区别待遇的做法,会造成高科技企业纷纷挤进开发区,甚至在开发区内进行假注册,造成优惠的泛滥。相反,有利于科技进步的项目或行为却因为未被确认为高科技企业而难以享受优惠,造成政策缺位,最终降低了税收政策的效率。

3.1.4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根据海淀技术合同登记处的调查,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操作性差,比如技术合同的认定上,税务部门与技术合同登记部门意见不统一,而且对技术合同中设备费的界定也难以划分。而税务部门对技术合同的认定,具体操作部门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实施细则,单凭一个规定,也不好操作。

3.2 政策建议

为鼓励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在技术转移中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有必要改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扶持力度,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技术交易服务相关方面给予税收等政策支持。总之,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仍要逐步加以完善。

①完善间接优惠方式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国主要以直接优惠方式为主,要借鉴国际经验,把税收优惠从生产、销售环节向研究、开发环节转移,减少直接优惠,更多的采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前抵扣等间接优惠方式,激励企业更多的投入科技和设备更新。比如印度对利用研究与开发成果进行生产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企业支付给科研机构的研发费用可享受100%税前扣除。

②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可在高科技产业,率先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以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引进;允许企业抵扣外购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和技术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

优惠活动总结篇6

为了认真落实《__州惠民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州纪委、州监察局决定,在全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为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致力改善民生,主动服务民生,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我州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范围

各县(市)、州直各单位、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行政村(社区)。

三、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执行国家和省州各项惠民政策。

(二)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切实解决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发放惠民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果。

(三)群众对落实惠民政策的满意度

进一步提高。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

(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实机制,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职能,加强分类指导,提出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村、乡、县、州自下而上的办法,认真清理归类惠民政策项目,编制惠民政策目录,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政策。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活动方案、工作目标,结合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的各项措施。

——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做到广纳群言,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听取并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将惠民政策资金物资项目、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院务公开、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定期如实

予以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落实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鼓励改革创新,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时,要充分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结合新阶段新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在实践中丰富和完善“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内容。

五、惠民政策项目

强农惠农方面:粮食直补、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全膜双垄沟播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退耕还林(草)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国家良种奶牛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

教育 卫生方面: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中等职业教育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

社会保障方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农村五保户供养、乡村医生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困难职工救助、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纯农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安置、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济困病床、农村二女户节育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少生快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救灾救济、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灾民建房补助、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建设用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政策; 工商税收方面: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政策、个体私营经济注册登记优惠政策、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

干部、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政策、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等政策。

除上述政策项目外,惠民政策项目还包括中央、省、州出台的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卫生、教育、就业等条件,提高群众收入水平的各类政策,以及省、州、县(市)承诺为民办的实事。

六、方法步骤

活动从今年3月20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

各县(市)和各部门成立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任务。并将活动安排和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报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经州上审查同意,并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本县(市)、本部门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活动,尽快启动“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和各部门对本县(市)、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汇总,并将基本内容、实施范围、操作规程、政策标准等进行全面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同时,认真分析检查在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自纠,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要坚持对事不对人,让各个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的机会。对自查出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甚至顶风违纪的,按照《__州惠民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和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各县(市)和各部门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承办人员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群众通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民政策管理工作机制,从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操作流程、实施步骤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形成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

各县(市)和州直部门必须在7月20日前向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上报开展活动工作总结。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各县(市)、各部门对开展活动的重视程度、自查自纠的深度、解决问题的力度、群众满意的程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进度等情况,制定“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工作的具体验收标准,集中时间进行全面验收。

七、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是当前我州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也是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实。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研究谋划、组织部署、督促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加强与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参与,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县(市)、本部门“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规程,真正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为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民族日报社、__电视台和__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集中对“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使“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3、强化监督,确保效果。“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带头制定实施方案,带头开展自查,带头纠正问题,积极指导各县(市)和对口部门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活动中图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群众反映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按照《__州惠民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各县(市)和各部门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认真处理群众检举和反映的问题。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定期深入各县(市)、各部门,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不同层次和类别的经验,确保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优惠活动总结篇7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研发投入;方正电机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5-0155-02

一、引言

近几年,我国研发投入的强度也在不断加大。自2007年以来我国的研发经费支出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由2007年的3 710.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 240.0亿元。短短的六年,研发经费支出增加了6 529.8亿元,足以见得研发对我国发展的重要性。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作为国际上通用的一种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活动规模,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一直被广泛的应用。由表1-1可以看出我国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也是逐年上升的。这就说明从2007年以来我国的科技活动规模,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都是有所增加的。

政府激励研发的政策多种多样,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及金融政策等。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激励企业研发的税收政策,笔者主要从所得税和增值税税率的角度去衡量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那么这项政策能否激励企业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变?对以上问题的回答将有利于企业充分理解,认识和运用国家给予的这项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的强度,最终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公司概况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微型特种电机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企业注册资本总共11 572.5万元,经营范围涉及电机、缝纫机的制造、销售,五金工具的销售,还涉及进出口的业务。截止2012年底,企业拥有总资产共70 912.68万元。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是浙江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企业、浙江省最具成长性中型企业、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

在现阶段,企业从提升自身竞争力和调整产品结构的需求出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调整产业的结构,以提高我国电动汽车用的驱动电机的技术水平和节能减排水平。在2011年7月,公司完成产品结构的调整,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驱动电机为主的汽车用电机、多功能的家用缝纫机电机、电脑高速自动平缝机以及伺服控制系统为主的三大主营业务产品的产业结构调整;明确了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为主的产品发展战略。

三、分析案例

假设:是否享受优惠税率与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正相关。

从图表中可以发现,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研发投入自2011年一直在不断的增加,在2013年,方正电机的研发投入为19,258,849元,比2012年的研发投入增长了10%。在公司的报告期内,方正电机汽车已经成功的成为了一汽大众等知名名牌汽车的供应商。汽车用的微特电机业务已经成为该公司2013年度业绩的新增长点。根据了解,汽车驱动电机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而方正电机研发的这类产品20-45KW系列的电机已经超过美国UQM同类产品的性能指标,5-15KW低速乘用车的汽车驱动电机系统在2013年也完成了批量的生产。

该公司曾经在2013年的半年度报告中表示,在报告期间内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的支出,成功的研发出了一款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PUNCH电机),并和国外客户达成了合作的意向。

方正电机2014年在全景网互动平台上表示,该公司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产品已经同国外客户有了进一步的合作意向。而且在2014年,方正电机还会继续加大其对研发投入的支出。

方正电机在2014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实现营业利润1 600万元。在2014年,该公司积极推进“年产6 000台伺服控制特种缝制机械项目”以及“年产10万台电动汽车驱动系统项目”。通过“年产6 000台伺服控制特种缝制机械项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投入,逐渐改变当前公司工业缝纫机产品比较单一的状况。

与此同时根据相关的规定,方正电机在被认定为软件生产企业后,将会获得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预计在2010年度开始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期为五年。但因当时尚处于公示期,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颁发和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事宜,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于2011年完成全部手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在所得税方面,对于该公司的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抵扣的,不可以进行结转抵扣。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进行抵扣。关于增值税,国家对该企业减按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的所得税、研发投入费用的加计扣除,实行软件行业的超税负进行退税来处理等。

四、相关结论及启示

通过以上市公司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作为样本并以其2011年到2013年的研发投入费用进行分析,分析研究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的影响,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率优惠政策能够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由以上的分析知道研发投入与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间成正相关。

对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到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对企业创新活动有较大的影响,政府应该积极的制定更多、更有效的研发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推广力度,以发挥出政府的引导作用,从企业角度而言,应该加强对国家相关科技政策的了解,在加大创新投入的同时,积极申请并享受国家有关的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尤其是进行研发活动较多的企业,只有充分了解国家的政策方针才能更好地应用到企业的日常活动中去,形成一个自主创新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Wallsten,S.J.The effects of government-industry R&D programs on private R&D: the case of the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program.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2000.31:82.

[2] Lach,S.Do R&D subsidies stimulate or displace private R&D Evidence from Israel.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2002.50:369.

优惠活动总结篇8

关键词:和谐社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于2008年1月1日起在我国开始实施,随后,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补充规定,这些形成了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体系(以下简称新税制优惠政策)。党的十七大报告系统地从多方面阐述民生话题。新税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

一、新税制优惠政策的改革目标体现了和谐社会的目标

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目标层次清楚、重点突出,可以分为总体目标、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

总体目标。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兼顾公平与效率,构建能够为各类企业的平等竞争提供良好环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系,从而有效地配合国家的宏观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手段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中长期目标。保持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是优惠政策的基本出发点,配合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高新技术开发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

短期目标。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国家年度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衔接,与财政政策相协调。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理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表现为9个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可见,无论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总体目标,还是中长期目标,或者是短期目标,都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目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在企业所得税上的具体体现。

二、新税制优惠政策的改革思路体现了和谐社会的理念

税收优惠,是对部分特定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税收上的鼓励或照顾的各种规定的总称。税收优惠是促进公平与效率的手段。正确处理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关系,就要充分发挥税收这把“双刃剑”的作用,取其有利的一面,消除其负面影响。我国新税制优惠政策的改革思路为:以“特惠制”取代“普惠制”,构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优惠体系。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定位是以产业性导向为主、兼顾区域性协调发展。高新技术是我国实现现代化、赶超发达国家的先决条件;新兴产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源泉;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我国在这些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因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首先应对这些产业给予倾斜与支持,鼓励并扶持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在此基础上统筹区域发展。

新税制优惠政策的改革思路充分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谐社会要求解决社会公平这一“核心问题”,这就要求新税制优惠政策必须以“普惠制”取代“特惠制”;和谐社会要求科学地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将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就要求构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优惠体系;和谐社会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新税制优惠政策除采用原有的直接优惠手段外,应该更多地采用间接优惠手段,让更多的企业真正地、明显地享受到税收的优惠。

三、新税制优惠政策的改革原则体现了和谐社会的特征

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总书记的讲话既描述了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也总结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新税制优惠政策的改革原则很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特征。

(一)依法治税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税收工作的基本宗旨。依法治税的前提是,制定和实际执行的税法应当是公平合理的法律,否则,如果所制定的优惠政策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即使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那也有可能会影响效率和公平,甚至会既无效率、又不公平。

和谐社会的首要的、最基本的特征是“民主法治”。和谐社会下,社会主义民主应当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人们均按照事先制定的、统一的、公平的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可见,新税制优惠政策的“依法治税”原则是和谐社会“民主法治”的要求。

(二)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快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同时要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保证改革和发展的稳步推进,因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制定要兼顾效率和公平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税收优惠既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业的发展,又要合理调节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平等竞争,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所谓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只有真正实现了公平正义,才能达到社会和谐。新税制优惠政策的“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充满活力”和“公平正义”的特征。

(三)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原则

任何税收优惠实质上都是一种财政支出,因此,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能光有良好的出发点,还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考虑到财政的负担能力,否则,再好的优惠政策也难以落到实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所谓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原税制优惠政策中,福利性和照顾性税收政策占较大比重,社会性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替代了财政支出功能,而且照顾企业临时性、经营性困难的政策也很多,政策越位现象严重。这样,一方面形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作用。“安定有序”,不仅要求这次新税制优惠政策的实施能够稳定进行,即老优惠政策与新优惠政策能够平稳过渡,尤其是要解决好“普惠制”向“特惠制”过渡、“地区优惠为主”向“产业优惠为主”过渡的问题,而且要求新税制优惠政策的实施应考虑各级财政的承受能力,保证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

(四)间接优惠为主原则

在原税制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手段单一,这不仅造成财政收入的压力和优惠效力的降低,也带来了许多管理上的问题。因此,在明确区分企业所得税优惠目标和重点的前提下,尽可能运用间接优惠手段,加大法定优惠的透明度,既便于纳税人掌握,更有利于财税部门进行管理。

“间接优惠为主”原则是和谐社会中“民主法治”、“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和“诚信互爱”的综合体现。原税制的优惠措施主要是直接优惠,实行减税或免税,而新税制的优惠措施,除保留了减税、免税之外,更侧重于间接优惠,新增了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抵免税额、跨期结转、加速折旧、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等措施,使得优惠政策比较灵活,较好地体现了和谐社会的“诚信互爱”特征。新税制优惠政策实施后,不管是不是亏损企业,只要属于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就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很好地解决了“公平正义”的问题。

四、新税制的优惠措施体现了和谐社会的要求

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此前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合乎逻辑的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给出了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以人为本范畴中包含有3层基本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社会之间的关系。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就是要求处理好这3种基本关系,也就要求新税制优惠措施充分体现“坚持科学发展、建立和谐税收”这一精髓。

首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类来讲生死攸关。人与自然是互相依存,共生共荣,以求得“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新税制优惠政策中体现了人与自然应当和谐相处的措施有:对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其次是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人的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文化关系,政治关系,等等。其中经济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是最为基础的关系。新税制从和谐角度出发,对安排弱势群体就业给予政策上的鼓励与支持。在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明确为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另外,对安置残疾人员享受增值税的退税、营业税的减免,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最后是人与社会及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关系体系,包括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不同区域、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社会关系,等等。这一类关系核心在于个人、局部同全社会的差别统一,整体协调。新税制优惠政策在这方面的体现最多,可以分为4种情况。对单位特定项目优惠,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技术转让所得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等。对特定单位的优惠,主要为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免征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的优惠税率。对特定产业的优惠,新税制对一些重点产业给予倾斜,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农业项目实行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基础产业可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软件、集成电路、证券投资基金等产业实行多项优惠。对特定地区的优惠,新税制继续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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