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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3-02 14:59:49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1

一、勤廉双述对象

各村“两委”成员、监委会主任、不在两委班子的报账员、计生主任,以上人员需要在参评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述勤和述廉,报告分管工作落实、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今后工作打算。

二、参评代表

主要由党员、村民代表、县镇人大代表、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中吸收老干部、工商业户、致富能手代表参加。根据村庄人口数量,参评人数一般在20人至60人之间。

三、勤廉双述的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2、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与负债情况;

3、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目标、措施与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集体建设用地和房产的经营管理,农村耕地、山地、林地、荒滩、水面等的承包经营;

4、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吃水用水、有线电视、村庄规划等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一事一议”筹资标准及使用情况;

5、社会治安、民事调解、计划生育、户口迁移等情况;

6、救灾救济款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专项经费和涉农补贴,低保申报,五保供养,困难户、病灾户救助,慈善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类补助的数额和使用;

7、科技推广、土地补偿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8、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9、其它需要向群众说明的事项。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

2、办公经费等村级经济运转费使用情况;

3、村干部固定补贴、误工补贴和生活补贴发放情况;

4、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5、日常学习、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及其他廉洁自律情况。

四、勤廉双述的步骤

半年期间组织村级干部勤廉双述,不再签订《勤廉承诺书》,但仍要在勤廉双述报告中就下半年工作进行承诺;不再组织民主评议,严格按照述职、问询、反馈三个步骤进行,严禁简化程序。

(一)述职

1、内容:述职包括述勤和述廉两个方面,勤廉双述对象分别报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今后工作打算。

2、审核: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的勤廉双述报告由管区主任审核,其他人员的勤廉双述报告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核。

3、方式: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进行个人述职的同时,分别代表党组织和村委会述职,其他人员进行个人述职。

4、年初承诺落实情况:在按规定内容进行述勤述廉的同时,要与年初的勤廉双述活动相承接,重点围绕落实年初勤廉承诺和参评代表的意见、建议、问询情况来开展勤廉双述,明确哪些工作落实,哪些工作还没有完成,是什么原因,有什么措施。通过勤廉双述,检验半年来的工作成效,同时给群众一个明确交待。

(二)问询

1、提问:参评代表如果对勤廉双述人员的述职有疑问,在会议上对村干部当面提出意见、建议,就有关问题提出问询,会议记录人员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2、答复: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两委”分类梳理参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能够立即答复的,相关村干部按职责逐一分别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10日内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后反馈;需要乡镇答复的,由管区主任负责落实。

(三)反馈

村“两委”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10日内研究处理意见,填写《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经管区主任签字后,通过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反馈。

五、加强组织监督

各村要高度重视勤廉双述工作,严禁简化程序或活动开展不扎实,敷衍了事,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成为增加干部透明度、搞好干群关系的有益活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管区主任对“双述”报告要提前进行把关,包村干部要全程靠上,指导各村正确开展勤廉双述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村监委会对勤廉双述对象承诺完成情况和勤廉双述全过程监督,如对勤廉双述过程和事项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两委”会应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六、勤廉双述的时间及材料上报要求

这次勤廉双述工作要在7月5日前全部结束,需上报的材料要按“附4:勤廉双述归档材料封面”中的顺序进行装订:1、勤廉双述会议情况报告书2、参评代表名单(党员、群众签名摁手印)3、勤廉双述开展情况统计单4、述职述廉报告(依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不在两委班子的报账员、计生主任、村监委会主任)5、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6、村情明白纸,确保材料完整、顺序准确,并加盖村党支部章,由包村干部进行审核无误后,交各管区统一于7月5日前报镇勤廉双述活动办公室。上报材料需为原件,村党支部复印留存以备归档。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2

工作情况的报告

__*镇纪委

今年以来,__*镇根据区纪委统一部署,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廉洁履职取得实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纪委《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文件下发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成立专项学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并由镇纪委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把任务目标层层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同时,镇党委、政府要求,把落实廉洁履职与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把农村廉洁履职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深入学习

镇党委确定该项工作采取会议、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镇党委召开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及全体机关人员会议等9次,各村也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班子成员会议、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等,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强化培训,营造氛围

在全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会议上,由镇纪委副书记带头学习《规定》,并认真强调贯彻落实干部廉洁履职的重要性,要求镇直部门负责人及所包村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掀起学习《规定》高潮。会后,镇党委、政府通过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公开全镇贯彻落实干部廉洁履职规定的具体情况,使干部廉洁履职的观念深入人心,增强廉洁意识,也使广大群众知晓《规定》内容,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三、调处案件,扎实维稳

__*镇纪委认真做好案件调处与维稳工作的结合文章,今年上半年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起,受理案件4件次。针对案件调处,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初访阶段,确保社会稳定。通过查办案件,进一步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推动了全镇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失。结合驻村指导员包村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查各类矛盾隐患。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运用“一卡通”的形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四、健全制度,确保规范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年初,镇纪委与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镇党委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二)全面落实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在全镇范围内集中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三三”工作法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执行程序,切实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推动村级工作的健康发展。对于村级重大事项,镇及时成立工作组,严格关好工作程序关,并遵循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讨决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程序,对各村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既保证村级工作的正常进行,又保障了群众利益,有效防止、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村级组织的稳定。

(三)扎实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结合全镇实际,在抓好各廉政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党务、村务公开。为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全面,镇纪委对公开内容、时间作出具体规定,并由各相关部门建立公开档案。通过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透明度。

(四)严格村干部考核制度。对村干部的考评工作,采取互评、半年考评、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村两委主职代表村级班子做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镇考核组、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民主测评,镇考核组汇总后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先树优。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3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规范建设。在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中,全县所有村都要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各乡镇要科学合地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和运作方式,从而健全农村基层组织“三委”(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

(二)坚持注重实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意识,注重提高监督实效。各乡镇、村“两委”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要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有场所(可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合署办公)、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活动有记载(档案资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机构设立

(一)人员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以从退休干部、退休老师、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三老干部”、党群众等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度高的人员中产生),设主任1名,委员2—4名(各乡镇可根据村大小来确定委员人数,单数为宜)。

(二)产生办法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的20天内,依法组织选举工作,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采取村民、联户“海推直选”方式提名,交村民代表会议充分酝酿,并由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审核、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示,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组织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

(三)资格条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具备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及有较强的法规观念和监督意识等条件。村“两委”干部和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运行管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双重管”模式,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监督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在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的同时接受年度信任度测评,测评信任票未过到会人员半数的成员,应主动辞职或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由村级党组织报乡镇纪委批准后,对其先停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按程序罢免,有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缺额人员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补选。

(五)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重点是村“两委”的决策程序、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三资”管、工程项目和干部廉政等,具体监督内容主要包括: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情况以及村“两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监督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村委会上报的民政救济、救灾、低保、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国家惠农补贴发放和“一事一议”方案等进行审核。

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以及村财务收支等进行审核(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财务原始凭证不准入帐,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村务、党务公开内容不准公布)。

4.监督检查村组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和集体资产、资源管。监督村组集体土地出让、转让、使用和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工作,监督村组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

5.监督村组干部履行职责和勤政(包括效能、作风等)廉洁工作。

6.协助乡镇纪委调查处本村的等问题。

7.由乡镇党委、政府委托的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

(六)履职方式

1.列席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可扩大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2.收集意见。收集整村民对村务工作及村组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初步核查。积极实施相关事宜审查、核实及走访群众、现场监督等。必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有关机构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4.组织质询。召开质询会议,对村组干部在管村组务过程中过失行为进行质询。

5.建议整改。及时向村党组织反映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处,适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6.上报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报告涉嫌违纪违法和拒不接受监督的村组干部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村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是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应认真对待,仔细调查核实,并责成有关村整改落实。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由阻挠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的发挥一线的监督作用。

(二)激励保障

为进一步激励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县委、县政府将落实激励保障机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纪委监察局将及时制定考核办法,每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考核。每年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务监督的工作量大小和工作成效,各乡镇组织各村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商议,提出误工补助的方案,报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集体审核后,及时兑现误工补助。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驻村干部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发挥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帮助派驻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真正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三、工作任务

(一)选派

1.驻村干部主要从市直机关干部中选派,每个行政村驻村干部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包保的,协商选派驻村干部,其中多级部门单位包保的,从层级最高的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同级多个部门共同包保的,明确牵头单位,由其选派第一书记。

3.驻村干部坚持因村因需精准选派,派出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按照标准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确定驻村干部人员,报请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通过后履行任免手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二)管理

1.驻村干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扶贫办协管。乡镇街党(工)委和派驻部门单位共同担负直接管理和日常管理责任。

2.驻村干部必须全脱钩常驻村,不得轮流驻村或阶段性驻村,党员驻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派驻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

3.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00天,外出开会、培训、协调资金项目等公务活动纳入驻村工作时间。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包括周六周日)都要有驻村干部驻村工作。

4.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对驻村干部考勤负主要责任。乡镇街党(工)委负责驻村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由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查,并作为驻村干部报销生活补助凭证。乡镇街、派出部门单位和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驻村干部因个人原因离村必须向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紧急情况需请假的,可委托其他驻村干部代办请假手续,也可先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连续请假10天以下,由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派出部门单位一把手签批,再报市委组织部签批;由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20天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单位视情况研究调换。

6.驻村干部每年对每户贫困户至少走访4次,对贫困户情况做到“五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收入情况清、脱贫方向清、困难问题清),记好驻村工作日志。

7.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乡镇街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部门单位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8.驻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严禁挪用帮扶资金,严禁在派驻村报销个人费用,严禁饮酒,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礼金礼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派出部门单位

(三)考核

1.驻村干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严格履行考核程序,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踏查,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和调换召回、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4.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对特别优秀并有志于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可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

(四)调换和召回

1.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调换: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家庭负担较重的;工作单位变动、职务变化不再适合驻村工作的;派出部门单位根据帮扶工作需要提出调换的;其他原因需要调换的。

2.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召回: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且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成效不明显、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擅自脱岗、不服从管理的;违反廉洁自律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挪用、挤占、冒领扶贫资金,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不良行为的;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3.需要作出调换和召回的驻村干部,由派出部门单位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调换或召回决定,同步确定替换人选。以正式书面请示,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履行任免手续。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自召回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五)问责

1.对乡镇街党(工)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对驻村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导致驻村干部不在岗、不住村、不脱钩的;

二是对驻村干部管理约束不严,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服务、支持指导不到位,严重影响开展帮扶工作的;

四是对驻村干部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在考勤、考核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五是对驻村干部安排大量与扶贫无关事务性工作,导致驻村干部无法集中精力驻村帮扶的;

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2.对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选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对选派人选不研究、把关不严,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工作,驻村干部被召回的;

二是安排驻村干部从事与扶贫无关的其他工作,导致驻村干部不脱钩、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一派了之、不管不问,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

四是长期不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工作,对驻村干部支持保障不力的;

五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3.对失职失责的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情节较轻的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驻村干部管理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驻村干部监管合力。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驻村干部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发挥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帮助派驻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真正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三、工作任务

(一)选派

1.驻村干部主要从市直机关干部中选派,每个行政村驻村干部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包保的,协商选派驻村干部,其中多级部门单位包保的,从层级最高的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同级多个部门共同包保的,明确牵头单位,由其选派第一书记。

3.驻村干部坚持因村因需精准选派,派出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按照标准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确定驻村干部人员,报请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通过后履行任免手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二)管理

1.驻村干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扶贫办协管。乡镇街党(工)委和派驻部门单位共同担负直接管理和日常管理责任。

2.驻村干部必须全脱钩常驻村,不得轮流驻村或阶段性驻村,党员驻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派驻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

3.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00天,外出开会、培训、协调资金项目等公务活动纳入驻村工作时间。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包括周六周日)都要有驻村干部驻村工作。

4.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对驻村干部考勤负主要责任。乡镇街党(工)委负责驻村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由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查,并作为驻村干部报销生活补助凭证。乡镇街、派出部门单位和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驻村干部因个人原因离村必须向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紧急情况需请假的,可委托其他驻村干部代办请假手续,也可先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连续请假10天以下,由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派出部门单位一把手签批,再报市委组织部签批;由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20天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单位视情况研究调换。

6.驻村干部每年对每户贫困户至少走访4次,对贫困户情况做到“五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收入情况清、脱贫方向清、困难问题清),记好驻村工作日志。

7.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乡镇街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部门单位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8.驻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严禁挪用帮扶资金,严禁在派驻村报销个人费用,严禁饮酒,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礼金礼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派出部门单位

(三)考核

1.驻村干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严格履行考核程序,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踏查,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和调换召回、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4.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对特别优秀并有志于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可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

(四)调换和召回

1.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调换: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家庭负担较重的;工作单位变动、职务变化不再适合驻村工作的;派出部门单位根据帮扶工作需要提出调换的;其他原因需要调换的。

2.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召回: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且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成效不明显、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擅自脱岗、不服从管理的;违反廉洁自律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挪用、挤占、冒领扶贫资金,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不良行为的;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3.需要作出调换和召回的驻村干部,由派出部门单位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调换或召回决定,同步确定替换人选。以正式书面请示,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履行任免手续。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自召回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五)问责

1.对乡镇街党(工)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对驻村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导致驻村干部不在岗、不住村、不脱钩的;

二是对驻村干部管理约束不严,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服务、支持指导不到位,严重影响开展帮扶工作的;

四是对驻村干部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在考勤、考核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五是对驻村干部安排大量与扶贫无关事务性工作,导致驻村干部无法集中精力驻村帮扶的;

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2.对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选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对选派人选不研究、把关不严,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工作,驻村干部被召回的;

二是安排驻村干部从事与扶贫无关的其他工作,导致驻村干部不脱钩、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一派了之、不管不问,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

四是长期不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工作,对驻村干部支持保障不力的;

五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3.对失职失责的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情节较轻的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驻村干部管理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驻村干部监管合力。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6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述职报告范文

1月14日,六枝特区总工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到扶贫联系点六枝特区月亮河乡洛阳村开展2016年述职报告工作,该乡分管党建扶贫工作的领导、村支两委班子全体成员、部分党员、群众、乡人大代表、部分工作服务对象30余人参加会议,共同听取述职报告工作及民主测评会议。

会上,六枝特区总工会副主席、驻洛阳村同步小康第一书记蒋红同志代表工作组及向全体参会人员作工作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中,重点体现工作组在引导发展、谋求实效上的具体做法,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方向及下步工作措施。

2016年该区总工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驻进洛阳村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遍访活动为契机,密切党群关系,深入农户访贫问苦、访富问计,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总共走访农户1000多人(次),遍访10户贫困户,为村民办理实事30余件,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把群众迫切需要办理的事情办好,做到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需,干群众所盼。找准制约该村发展的瓶颈,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帮助该村理清发展思路,帮助协调发展项目2个。充分利用同步小康帮扶资金,为该村解决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3个,协助该村解决2公里通村道路硬化,帮助修缮村活动室,解决3000元人口计划生育人文关怀资金,结对帮扶贫计生贫困户8户。六一期间,出资5000余元慰问留守儿童30名,发放书包30个。11月份,在该村启动六枝特区万名工会干部关爱万名留守儿童双万活动仪式,购置20套学习书籍赠给20名留守儿童,正确引导全区50个直管基层工会深入开展双万活动。协调2万元平安建设资金,为全村和谐社会创建作出了积极贡献。帮助想办法增加村级经济积累1万元,突破村级无经济积累问题。

听取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述职报告后,乡党委政府组织参会人员对工作组进行民主测评。现场通报结果显示,六枝特区总工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以全票满意通过。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工作组能够较好履行职责,完成各项承诺事项,上下联动解决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述职报告工作,对提高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思想认识、进一步理清思路、增强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6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述职报告

11月7日上午,贵州省委老干部局召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述职汇报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石松江,巡视员谢平出席会议,专题听取省驻湄潭县同步小康工作队以及省委老干部局派驻湄潭县复兴镇湄江湖村、大桥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由谢平主持。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省驻湄潭县同步小康工作队队长保安华,省驻湄潭县同步小康工作队副队长、复兴镇湄江湖村第一书记代昌军,复兴镇大桥村第一书记杨文奇就半年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述职。

听取述职汇报后,石松江对驻村工作队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她说,省驻湄潭县工作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驻村工作的要求,深入农户摸实情,把脉准确定计划,真蹲实驻抓落实,真帮实扶见成效,短短半年时间为当地老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实事。工作队长深入实地、尽责履职,思路清晰、认真谋划,严格要求、管理有方,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局派出的两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务实,真抓实干,真情帮扶,坚持吃住在村,与老百姓打成一片,走村串户,宣讲政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助基层解决了很多困难,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农户的关心关爱很感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挂帮的12户贫困户,采取了一户一策 的办法,农户收入大幅提升,有望全部实现脱贫。整个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松江强调,湄潭县复兴镇脱贫工作已经进入了攻城拔寨、最后冲刺的阶段,要实现减贫摘帽的目标,驻村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必须要树立四种意识:一要树立责任意识。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始终把脱贫攻坚使命扛在肩上,不能有半点松懈,要在取得初步成绩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全力做好各项帮扶工作。二要树立争先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书记的职责,主动作为,迎难而上,要有敢创一流、勇争第一的精神,在精准扶贫攻坚中展示才能、实现人生价值。三要树立发展意识。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主要靠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要用足用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惠农政策,多为镇村争项目,真抓实干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迈进。四要树立导向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处理好输血与造血、扶贫与扶智的关系,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实现物质和精神层面双脱贫。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7

2017年,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纪委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履职尽责,有力推进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严格落实责任分解。今年初,我办纪工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具体落实到各站、所、办、居委会,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办纪工委负责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开展。

2、全面量化目标责任。3月11日召开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部署全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办党政班子成员、各居委会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全办干部学习贯彻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身投入经济建设。同时,办事处纪工委不定时开展作风督查,办事处干部职工作作风显著提升,半年来仅发生一人违反工作纪律,已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4、加强班子成员监督。办纪工委及时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申报表、领导干部个人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报告表等相关表格,做到事前教育、强调、提醒,事后了解、检查、通报,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

(二)多措并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1、坚持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注重教育在先、告之在先、劝诫在先,做到警钟长鸣。

2、开展主题教育。办事处党工委按照区纪委2017(2号文)〈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党工委书记肖志尚亲自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迅速在各站、所、办及居委会掀起学习热潮。我办纪工委把专题学习活动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全办党员干部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切实增强了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章建制,致力源头防腐倡廉

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意见”、市委“三十项具体要求”等纪律规定,认真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以“车、馆、房、所、票”和纠正“四风”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并督促落实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公车私用现象基本杜绝,党政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配备全部符合规定,会议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下降,公务接待一律实行“一函三单一票”,全年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大幅减少。

2、街道党工委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出台了考勤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经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和规定,使全街作风建设有章可依。四是严格实行签到和查岗制度。所有工作人员上班必须实行签到制,外出办事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由,纪工委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

3、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报批程序,严控非生产性建设支出,及时开展村务和财务公开,财务管理日趋规范。

4、继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街道纪工委巡回到各居委会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居委会关系,鼓励他们大胆开展工作,村务监督活动参与面越来越广,作用发挥日益突出。

(四)惩防结合,全力抓好信访案件查处

一是加强民生项目监管和查处力度。一年来,街道纪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开展对涉农惠农的农村低保、教育收费、医疗行业、生态公益林及退耕还林、畜牧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的专项检查。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查处与惩治两手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率。

2017年下半年工作设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在下半年年的工作打算中,着重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树立“不查案就失职”理念,重点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同时,从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中挖掘案件线索,拓展办案范围,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求做到办案处理1人,警示教育一片,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村干部半年履职报告篇8

一、述评时间

双向述评在6月15日-30日。

二、述评形式

1、上述上评。各村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述职,参加人员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党代表、群众代表。

2、下述下评。村党组织书记向本村党员干部群众述职,参加人员为升级晋档包村第一书记、专职指导员,镇办包村干部,本村两委会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三、述职内容

村党组织书记述职内容应主要突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职责以及围绕“五个好”标准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措施、做法和取得成效等。

四、方法步骤

1、述前准备。各村党组织书记对照述职内容和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撰写述职报告。

2、会议述职。述评会议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以及包村第一书记主持。村党组织书记根据自查总结情况,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职要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避免将述职变成班子汇报或工作总结。

3、述中点评。述职汇报结束后,由镇党委主要领导结合述职汇报等情况,逐一进行点评。主要包括对履行党建职责情况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和不足,努力方向和工作要求。

4、民主评议。正式参会人员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各村党组织书记述职情况,分别对述职人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采取填写测评表的形式进行,测评表现场填写,现场收回。镇党委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

5、述后整改。述评结束后,镇党委将采取适当方式通报述评情况,公布评议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支部应查漏补缺,推进整改落实。年终述职时要将整改情况一并汇报。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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