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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学论文8篇

时间:2023-03-03 15:58:02

中央银行学论文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1

关键词:中央银行资产 经济规模 脉冲响应函数 协整检验

一、引言

中央银行是我国金融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肩负国家金融稳定的重要责任,次债危机爆发以来,各国中央银行均采取了大规模的救市活动,我国中央银行采取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有力的支持了我国经济快速复苏。从财务报表角度分析,中央银行的宏观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可以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中得以充分体现,其中资产项目反映了中央银行资金的运用,主要包括国外资产、政府债权、公司债权等方面,中央银行总资产规模反映了一国货币运用现状,现代货币论理论认为,货币是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适当的货币供应量是一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央行货币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对利率、货币供应量等中间目标的调节从而对一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实现最终目标,由于各国经济实体的传导机制不同,中央银行资金运用过程中对经济产生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对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经济发展间关系进行研究分析,可以准确把握央行金融政策政策传导机制的效率,为一国宏观金融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与政策参考。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货币当局资产规模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展起来的以凯恩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理论,凯恩斯理论反对古典经济学家将实物经济与货币经济作为两个完全相互独立的存在体,相反凯恩斯理论认为,货币当局可以通过利率将实物经济与货币经济联系起来,即中央银行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会对实体经济产生重要影响。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总结归纳得出在商品市场与货币市场均衡条件下利率与国民收入关系模型,即IS-LM模型,认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会引起LM曲线的移动,通过利率的作用使得宏观经济在一个新水平上达到均衡。弗里德曼(1963)通过对货币供应量与国民经济产出间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在短期内会对经济总产出产生扰动影响。韦伯等(1995)通过利用近3300个样本对货币供应量与经济总产出增长率关系进行分析得出,在长期范围内,货币供应量变化与国民经济产出增长率间并没有明显的关系。

我国学者也对货币规模与经济发展关系进行过系列研究,隋鹤(2007)通过建立货币理论模型,分析结果认为货币供给与国民收入之间存在正比关系。马树才等(2009)以我国2000-2008年月度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短期内货币供应量对国民经济产出影响十分显著,但长期范围来看,货币政策对经济产出的影响微乎其微,因此货币当局应加强短期货币政策的灵活性。杜朝运等(2009)运用投资乘数相关理论推倒出我国货币供应量与国民收入关系曲线,认为货币供应对经济产生实质性影响应以货币供给过剩为必要条件,并据此提出央行应根据经济运行与货币供给关系所处的运行阶段不同制定出有差异的货币政策。黄瑞玲等(2009)对我国央行货币政策有效性进行深入考察得出广义货币供应量与我国经济增长率间具有大体一致的波动关系,我国阶段性货币政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有效的。

综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货币供应规模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以及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解读。从央行资产整体来源看,货币发行规模只占总资产来源的一部分,仅以货币供应规模为变量分析金融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难以全面真实反映中央银行宏观政策对经济产生的作用,基于此,本文从财务报表角度分析央行资产总规模与宏观经济间的发展关系,揭示央行整体宏观政策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

三、模型简介与样本选择

本文运用VAR脉冲响应分析模型对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VAR模型是数理统计模型的一种,最早由西门斯(Sims)1980年引入用于经济学分析。脉冲响应分析是对VAR基础模型的发展,是通过时间序列分析随机扰动项受到冲击后如何在系统中进行传播从而对各变量产生冲击影响。基本模型如下:

yt=a1yt-1+a2yt-2+b1xt-1+b2xt-2+ε1t①

xt=c1xt-1+c2xt-2+d1yt-1+d2yt-2+ε2t②

现假设系统在t=0时刻有y-1=y-2=x-1=x-2=0,现考察y对x变化产生的响应函数,给ε20=1,ε10=0,以后各期随机扰动项取值均为零。在第0时期则有x0=1,y0=0将上述结果代入①②式则有x1=c1,y1=b1在1时期 以此类推根据所取样本区间一直计算下去,算出yt即为变量y对x变化冲击所产生的响应函数。运用VAR脉冲响应函数进行分析,随机扰动项下列特征必须对任意取值t或t≠k均成立:

E(εit)=0;var(εt)=E(εt,εt′);E(εit,εik)=0

因此在进行VAR脉冲响应分析前,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从而影响实证结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应对单个样本变量序列进行稳定性检验,并在水平值向量序列不平稳的前提下对向量序列之间进行协整关系检验。本文分别运用ADF检验与JJ检验对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序列与经济发展规模序列进行了相关检验。

本文在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与分析科学性的基础上,选取1999-2009共计11年的数据为样本,综合分析央行资产规模与经济规模间的关系,其中经济规模变量以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指标。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首先对1999-2009年间的央行资产规模向量序列和国内生产总值向量序列分别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判断各向量序列是否稳定,在检验过程中根据SIC准则选取滞后期为2期。ADF单位根检验结果详见表1。

从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GDP规模原序列均不平稳,但在10%置信水平下,可以认定两个变量的二阶向量序列均为平稳序列,说明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GDP规模为同阶平稳序列,因此在做VAR脉冲分析前,还需要对两个向量序列间的关系作协整分析,检验二者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本文运用JJ协整检验方法对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经济发展规模之间关系分别进行特征根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判断二者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从而为VAR脉冲响应分析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提供支撑。在协整检验过程中,本文根据Schwarz准则确定滞后期数为1,协整检验结果详见表2。

从协整检验结果分析可知,在假设不存在协整方程前提下,取5%为置信水平,特征根迹检验与最大特征值检验的检验值均大于临界值,两种检验结果均可拒绝不存在协整方程的原假设,即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我国经济整体规模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而中央银行资产规模变动是执行一系列宏观金融政策的结果,说明一直以来,我国中央银行的一系列宏观金融政策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长期稳定的影响。

协整分析结果同时表明,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经济发展规模满足VAR脉冲响应分析条件,为了进一步分析中央银行资产规模变动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具体影响,本文运用Eviews5.0软件建立VAR(2)模型,分析我国经济发展规模对中央银行资产规模由于受到宏观政策作用发生变动而产生的响应函数。实际操作过程中,脉冲响应分析结果选择以图形方式输出,详见图1。图中横轴表示中央银行资产规模变动对经济规模产生冲击作用的滞后期数,纵轴表示我国整体经济规模变量。

由VAR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知,当中央银行执行宏观金融政策导致总资产规模发生变动时,会给实体国民经济产生一定时期同向的冲击,这种冲击效果在第二期达到峰值,随后逐步趋于平缓,说明我国中央银行宏观金融政策可以在短期内对经济发展产生有效冲击,但整体来看,冲击期间较短,一定时期的宏观金融政策难以对经济产生长远冲击,这与我国当前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具有明显阶段性特征相一致。

五、结论

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决策中心,通过制定一系列金融政策对一国宏观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各国经济体制以及政策传导渠道存在差异,使得各国中央银行宏观政策的执行对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效果不同。本文试图运用VAR脉冲响应模型分析我国中央银行宏观金融政策对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为了科学量化中央银行各项金融政策效果,文章从中央银行财务报表角度分析,考虑到各种宏观金融政策结果可以通过央行总资产规模指标进行综合反映,本文进一步研究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我国经济发展规模间的相互关系。

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规模与经济总量规模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当中央银行执行各类宏观金融政策导致总资产规模发生变动时,会对我国整体国民经济产生同向的冲击。这种冲击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且冲击效果在短期内较为明显,宏观金融政策对经济的长期影响效果有限,说明我国中央银行当前金融政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分析结果与我国宏观经济现实情况相吻合。

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以来我国高速发展的实体经济受到严峻的考验,中国人民银行接受中央政府委托,果断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政策措施,有力刺激了我国经济的率先回暖,当前我国经济正朝着预计目标发展。前文分析可知中央银行宏观金融政策会对国民经济产生短期明显的同向冲击,一方面这与我国当前实行一系列金融与经济政策带来社会经济在危机中软着陆的现状相符;另一方面考虑上述短期冲击效果,在我国经济全面复苏迹象尚不明显的情况下,中央银行作为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应谨慎考虑各种新政策的推出可能对经济体系产生的冲击,短期内应保持政策的一贯性与连续性,避免由于政策的退出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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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隋鹤.中国的货币供给理论及其实证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7,3:114-116

[4]马树才,贾凯威.货币政策对通货膨胀治理与国民经济增长的效应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9,14:1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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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瑞玲,李子联.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分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6:43-48

[7]高铁梅.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建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249-297

[8]戴建军.我国货币供应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8:52-72

[9]闫力,刘克宫,张次兰.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9,12:59-71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2

关键词:货币银行学 货币供给 乔顿模型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16-03

对货币供给的理解是掌握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以及分析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前提,因此货币供给的在《货币银行学》教学中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在教学实践中,货币供给问题也是一个难点,本文的目的是探计在《货币银行学》中货币供给部分采取怎样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

一、货币供给中的教学难点

在长期的《货币银行学》教学实践中,通过问卷调查、课后交流、作业和考试等手段。我们发现在货币供给教学中,授课对象经常遇到的典型疑难问题有这样一些:存款派生模型比较抽象,授课对象对存款派生模型无限派生的假定难以理解,通过T型账户阐述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资产自债表的变化也比较难理解;存款派生模型和货币供给模型之间的关系理解不透;基础货币的本质难以把握。比如授课对象有这样的疑问:基础货币是货币供给的源泉,但基础货币的三个组成部分(法定存款准备金、流通中现金和超额存款准备)中只有超额存款准备金具有存款派生的能力,这是否存在矛盾;对乔顿模型理解存在偏差。比如授课对象有这样的疑问: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会导致货币供应量减少。但是当商业银行通过再贴现或公开市场业务获得资金时,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而货币供应量将增加,这是否存在矛盾。

经过梳理,我们认为存在这些疑惑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理解不清,通过教学环节的合理设计可以使得货币供给中的有关概念和理论更加清晰地展现给授课对象,以改善教学效果。

二、当前《货币银行学》课程货币供给的常见的讲授方法

目前国内《货币银行学》教学主要沿袭中国人民大学黄达教授开创的体系,货币供给教学主要围绕存款派生模型和乔顿模型展开。中央财经大学的《货币银行学》精品课程中第十八章货币供给安排了这样几个部分:现代信用货币的供给,中央银行与基础货币。商业银行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货币乘数与货币供给量,影响我国货币供给的因素分析。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银行学》精品课程中则将有关内容分为两章。在第十二章现代货币的创造机制中包括这些内容:现代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存款货币的创造,中央银行体制下的货币创造过程,对现代货币供给形成机制的总体评价。在第十四章货币供给中安排了货币供给度其口径,货币供给的控制机制与控制工具,货币供给是外生变量还是内生变量,“超额”货币及其所反映的规律这几个部分。上海财经大学的《货币银行学》教学中。第十一章货币供给是按这样的顺序展开的:货币的定义。货币总量及其构成,存款货币的多倍扩张与多倍收缩,乔顿模型,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货币供给理论。

上述安排代表了国内《货币银行学》主流的讲授思路。可以看出来讲授内容差别并不大,但是讲授顺序安排则有较大区别。而我们认为具体的讲授顺序对教学效果有很大影响。本文认为货币供给教学可以按下述顺序展开阐述:货币口径,T型账户与银行资产负债表。存款派生模型,货币供给模型,货币供给的影响因素,影响我国货币供给的因素分析。下一部分具体讨论这样安排的原因,并对每一环节的教学难,董和教学方法设计展开讨论。

三、教学难点分析及教学方法的设计

1.货币口径。对货币不同口径的准确理解直接关系到对存款派生和货币供给模型的理解,因此本环节的主要目的是对货币供给理论的讲授作知识准备。按照一般的《货币银行学》体系,货币口径的教学可能已经在“货币”一章完成。但本文认为有必要在货币供给理论之前安排货币口径的讲授或者回顾,原因有二:第一,在讲授完信用、利息、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等章后再阐述按照流动性的大小加以区别的不同货币口径更容易为授课对象接受;第二,从讲授时间上看更靠近货币供给理论,授课对象可以带着对货币口径的深刻的印象开始学习货币供给理论。

2.T型账户与银行资产自债表。本教学环节要借助T型账户解释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对它们的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这些业务包括:中央银行通过买卖证券等资产改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和还款,两个商业银行通过在中央银行的账户转移资金,商业银行发放和收回贷款,商业银行向非银行公众购买和出售证券。

安排这一环节的原因有两个。一方面由于《会计学原理》一般在第一学年开设,《货币银行学》通常在第:学年以后开设,授课对象对会计基础知识已有陌生感,而且《会计学原理》的视角和《银行会计》的视角不同,如果授课对象没有学习过《银行会计》课程,它们对于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可能缺乏准确的理解。虽然在一般的《货币银行学》教学安排中,在“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两章已经讲授过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资产、自债业务,然而在货币供给部分中对这方面的知识进行回顾仍然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如果在讲授存款派生时才开始通过T型账户解释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变化,授课对象就会不断地转移精力去理解T型账户的变化。如果在这一环节另花时间先把这方面问题提前解决。则在后面教学中授课对象就可以集中注意力分析存款派生问题。

3.存款派生模型。在某些《货币银行学》讲授体系中,存款派生模型与货币供给是分开讲授的,比如黄迭的《货币银行学》和人民大学精品课程《货币银行学》,然而本文认为把存款派生模型和货币供给模型都放在货币供给这一章讨论有助于改善教学效果。

男外,本节的教学中还应当强调这几个知识点。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3

关键词:电子货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述评

中图分类号:F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6-0038-02

一、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

综合国内学者的研究,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币发行主体地位

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虽然对经营信用卡业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诸如公交卡、校园卡、VIP卡、优惠卡、打折卡、会员卡等其他类型的电子货币并没有作出一个明确、清晰的界定。当前电子货币发行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有是一些特别发行公司的非银行机构(如维萨和国际信用卡组织),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多元化使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地位受到了挑战。另一种观点恰恰相反,认为目前发行的所谓电子货币其实是现金替代物,这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发行对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不会造成冲击。“对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形成真正冲击的是可以无限背书的电子本票和电子支票,一旦技术成熟,这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将彻底颠覆央行货币发行的垄断。”

(二)铸币税收入的流失

学者们普遍认为电子货币对铸币税存在着影响。如张成虎基于电子货币的发行冲击了央行货币发行主体地位这样的认识,认为目前电子货币主要由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机构发行,对于发行纸币的中央银行来说,意味着其铸币税的流失。尹龙持与之大致相同的观点,认为铸币税“受影响程度与中央银行在竞争发行中的地位、通货使用的范围相关。中央银行发行的电子货币竞争力越弱、现金使用的范围越大,铸币税减少的程度就严重。”而梁立俊从电子货币不会对央行货币发行主体地位带来冲击的理论前提出发,认为商业银行通过资产增加发行电子货币,如果这种电子货币在支付过程中不是同步结算,从支付到结算的时段内,这种电子货币充当了货币的职能,商业银行在发行这种电子货币的过程中获得了铸币税收入。

(三)金融体系的监管功能

科技进步使得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入到货币创造的行列,更加混淆了它和商业银行之间本来就模糊不清的界限,也迫使中央银行重视和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但是对电子货币,尤其是电子现金发行主体的认定和监管问题会使得中央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由于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发行权的非垄断降低了其金融调控的能力,故中央银行希望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货币发行的控制权。”“另一方面,如果这样,其结果必然会挫伤民间发行主体推动电子货币运用的积极性,阻碍电子货币的发展。”所以,央行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有效地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发现,学者们更多的还是从宏观上对电子货币作出一般性分析,对电子货币的界定也只是停留在传统的狭义的电子货币,还没有深入实践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比如说,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上虚拟货币的出现对中央银行及其货币政策产生了哪些影响?如何有效地消解这些影响?学者们对此深入的探讨不多。

二、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对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影响

赵家敏教授认为:“电子货币可以产生货币创造,也可能导致通货膨胀,但会受到制约被限制在一定程度”。他基于交易动机的货币需求模型的分析认为“普及电子货币和电子结算技术可达到降低货币需求余额的效果。”

唐平认为在普及电子货币初期,由于现金还不能完全被银行存款替代,rr(支票存款法定准备金率)、rr1(非交易存款法定准备金率)、e(银行超额准备金率)、t(非交易存款与支票存款的比率)的变化幅度要大过c(流通中现金与支票存款的比率)的变化幅度,这时乘数有变小的趋势。乘数m的变小说明在中央银行改变相同基础货币供应量时,社会创造的狭义供应量M1会变小。在电子货币流通和使用后,货币的流通速度加快和变现能力增强,货币周转周期将大大缩短。因此,在短期内,人们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所预留的货币量占实际收人的比例将减少。

(二)对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工具的影响

刘自强等人认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一般是使用M1和M2,但由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不是集中的和一次性的,而是分散的和连续性的,这就使货币总量的测算变得十分困难。而对于货币政策的操作工具而言,最常用的是公开市场操作,但由于电子货币多由私人发行,因此损失了铸币收入的中央银行就可能会面临缺乏足够的资产来进行大规模货币吞吐操作的问题。

(三)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李成等人认为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使中央银行依靠这些货币政策工具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有效性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网络银行中涉及存款准备金的资产负债业务的比重不断下降,在纯网络银行中这一比重已接近50%,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作用力度大大下降;第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增发电子货币规避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以缩减信贷规模的制度约束;第三,电子货币使中央银行资产负债大量缩减,很有可能使中央银行因缺乏足够的资产负债而不能适时进行大规模货币吞吐操作,从而减弱公开市场操作的时效性和灵活性。

应该说我国学者在电子货币对我国货币政策影响方面的研究是较为深刻,但是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提出问题有余,解决问题不足。学者们对电子货币的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如对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影响以及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等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作了比较系统全面的分析,但对于如何有效地解决或规避这些问题的策略分析稍显不足,即使有学者论及了这些问题,也只是概括性的、宏观的,缺乏详细而有针对性的论述。其二,宏观理论研究有余,实证性研究不足。目前,我国学界对于电子货币给货币政策带来挑战的研究主要为学究式的,从抽象的理论泛泛而谈的研究不少,能立足国内现状做调查研究的可谓凤毛麟角,因而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在打折扣。鉴于此,如何立足于国内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发展现状,将电子货币理论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提出应对电子货币挑战的具体策略,将是学者们下一步研究的重心。

参考文献:

[1]李成,刘社芳.电子货币发展带来的制度挑战与思考[J].上海金融,2004(6):52―54

[2]梁立俊.商业银行电子货币发行影响央行货币发行权的会计分析[J].上海金融,2006(11):14~17

[3]盛昭瀚,蒋德鹏.演化经济学[M]一上海:上海二联书店.2002

[4]张成虎.网络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178

[5]尹龙.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J].金融研究,2000(4):34―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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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青.电子金融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33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4

关键词:注资;再贷款;产权;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国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6―003―07

一、引言

近年来因为金融危机在世界范围内频繁发生,对各国经济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各国中央银行都明确把金融稳定作为重要的职责。随着2003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被分离出去,同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两大职能就是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

中央银行化解金融系统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主要策略和手段有紧急流动性贷款、存款保险制度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常通过贴现窗口或公开市场操作向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我国则主要通过间接注资和直接再贷款来实现,比如: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从2003年底开始用外汇储备,向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银河证券、中金公司等重点金融机构注入大量资本金,成为其惟一或主要股东;1997年以来,在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基金会等过程中,为解决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支付个人合法债务和外债的资金缺口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共提供了1411亿元的再贷款;截至2004年6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向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提供总计5739亿元的再贷款,并向各对应国有银行发行了10年期金融债券8200亿元等。通过注资和再贷款的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流动性支持,中央银行成为微观金融机构事实上的股东和债权人,并且要保证投入资金的收益性,这样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事实上的产权关系,使中央银行受制于金融机构的微观利益,可能隐含着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冲击。本文从产权角度出发,借鉴并修改了陆磊的微观行为模型,通过对中央银行和微观金融机构最优决策的分析,得出了中央银行独立性受到影响的结论。

二、文献评述

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多数是基于解决动态非一致性理论和政治性经济周期理论解释的通胀偏差(inflation bias)对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而探讨把货币政策赋予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的问题,代表性的理论有“保守的中央银行家”理论和“委托一”理论,它们从不同角度研究了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在消除通胀偏差方面的作用。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不是从解决通货膨胀偏差的角度来研究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文献,这些文献把政府、金融利益集团和公众看作是各自利益最大化者,认为中央银行独立性是各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其中的金融利益集团理论比较有代表性,其主要观点是中央银行独立性是内生决定的。他认为经济政策是各利益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斗争、博弈的结果,作为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之一的货币政策也会受到金融利益集团游说的影响。由于金融部门与中央银行有着频繁的人事和业务往来,金融部门游说中央银行相对于游说庞大的政府官僚系统更为方便等原因,金融部门和中央银行容易结成联盟。而金融部门通常高度厌恶通货膨胀,这样中央银行就会独立于政府执行货币政策来保持一个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中央银行独立性得以实现。

目前对中央银行独立性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还有一个特点,即多数研究局限于在宏观层面上论述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一些特征和作用,却很少考虑中央银行相对于微观金融机构的独立性。虽然Posen从金融利益集团角度考虑了中央银行独立性,但是他所指的中央银行独立性仍然是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在中国当前的金融稳定政策框架下,考虑中央银行相对于微观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可能更有意义。本文所指的中央银行独立性是侧重于中央银行相对于微观金融机构的独立性。

虽然近年来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被赋予了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的双重目标,但是经济学家在中央银行的双重目标是否相容上的观点并不一致,有人认为二者是相容的,也有人认为二者是矛盾的,还有人认为二者短期冲突,但是长期是一致的,详细讨论可见王自立的研究。另外,现有的文献主要讨论货币政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很少涉及金融稳定对货币稳定的影响,从而也很少涉及金融稳定政策对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影响。

从微观主体行为角度讨论金融稳定政策对中央银行相对于微观金融机构独立性的影响的文献则更少。陆磊从中国实际出发,构建了中央银行一金融机构一居民部门的非均衡博弈模型,认为中央银行出于对支付体系稳定性的考虑,在与金融机构的博弈中处于被动地位,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均因此而丧失独立性,这样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就从货币政策中的不独立于行政当局转化为不独立于金融机构。但是他只是从信息约束角度进行论证,考虑到人民银行被赋予保证其投资收益的职责,中央银行与微观金融机构之间就产生了事实上的产权关系,本文从这种产权关系角度考察中央银行相对于微观金融机构的独立性是怎样受到影响的。

三、模型的构建和分析

(一)基本假设

1.中央银行的目标函数设定

为模型分析之便,本文中的金融稳定特指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问题,而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政策也专指通过注资和再贷款的方式发行基础货币对金融机构进行流动性支持。

(三)模型分析

命题1: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受制于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相对于微观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受到影响。 证明:若中央银行的决策模型无解,说明中央银行若兼顾多重目标,则各目标中的变量设置可能使中央银行没有最优决策。

若中央银行的决策模型有解,则由方程(4)解出的m’取决于多个变量,其中包括金融机构的变量:R(・)、C(・)、mi、ldIS和pi等,统一记为Fi,即m*=m*(Fi,・),代入方程(3)后解出的m*也是Fi的函数,即m*=m*(Fi,・)。这样最优的货币政策基础货币投放量m*受制于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相对于微观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受到了影响。

推论1:中央银行兼顾多重目标时,对主要目标和金融机构赢利性和再贷款可偿还性的关注的评价(即权重γ的大小)、注资行为中对被注资机构的持股比例(θ)和再贷款的折算系数(δ)都影响中央银行的最优决策。

证明:同上,m*和m*同样依赖于γθ和δ,但γθ和δ对最优决策的影响不能确定,取决于金融

机构的其他参数设置。

推论2:为维护金融稳定而投入基础货币(采用注资和再贷款的方式)会产生金融机构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而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又进一步加剧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的投放压力(即产生新的注资和再贷款的压力)。这既是金融稳定职能的非独立,又是货币政策的非独立。

证明:为维护金融稳定而投入基础货币会产生金融机构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已被论述和证明过多次(Roger,2002;周小川,2004等),这里不再证明。下面证明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会进一步加剧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的投放压力。会上升,即最优的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投放数量上升,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投放的压力进一步加剧。这是金融稳定职能的非独立,并且通过命题1所描述的机制,又导致了货币政策的非独立。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可能导致一国金融和经济体系的崩溃。

命题2:微观金融机构有隐藏信息和游说央行的激励。在中央银行金融稳定政策安排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微观金融机构预期到中央银行对支付体系波动性的关注,存在隐藏真实流动性状况和游说央行的激励,以获得尽可能多的流动性支持。

证明:由(6)式得ldIS0,即金融机构倾向于低报自身的流动性,以尽可能多地获取流动性支持。

四、经验证据

(一)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投入的宏观影响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被动地通过注资和再贷款等方式投入大量的基础货币用于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基础货币的被动投放必然会通过货币创造机制形成实体经济中的货币存量,由此可能导致通货膨胀。陆磊对1999年以来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投入做了不完全统计,从其统计数字中可以看出,中国人民银行累计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投放存量至少1.6万亿元,并且主要通过再贷款和注资方式实现。他还做了一个简单的测算,得出这1.6万亿元金融稳定性基础货币投入存量占2004年末基础货币存量余额的30%,如果剔除这30%的基础货币投放,通货膨胀率会显著下降,中国经济的负利率深度将大幅度降低,通胀税也将显著下降。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受到损害

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性货币发行大都是被动的,这本身已经造成了对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损害。从微观方面来看,汇金公司为使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达到上市的要求而对其注入225亿美元资本金,这就是说,根据两行当时的资本结构和经营状况还需要225亿美元才能达到要求,从而使基础货币投放增加225亿美元,对于中央银行提供的再贷款的数额同样是由接受再贷款的金融机构当时的情况决定的。这说明金融机构的变量影响了央行货币政策中基础货币的投放量,也就是损害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而这正是命题1所蕴涵的结果。

自从汇金公司对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注资后,又注资了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银河证券、中金公司、进出口银行等。据报道,光大银行已暂停增资扩股工作,转而寻求国家注资,希望从汇金公司获得100亿元人民币,国家开发银行也向中央提出希望得到汇金公司200亿美元的注资。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即将全面启动,有消息称汇金公司可能会对其注入巨额资金。可见,正如推论2所得到的结论,注资和再贷款的金融稳定政策使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缺乏努力经营的激励而等待央行的支持,这样进一步加剧了金融稳定基础货币投放的压力。

(三)金融机构隐藏信息和游说央行的激励

从汇金公司的注资趋势就可以很明显看出金融机构存在的隐藏信息和游说央行的激励。特别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货币政策委员会(MPC)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一定的影响力。国外MPC成员的构成大多是由中央银行人员和一些独立的学者组成,通过MPC这一制度安排可以保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重要条件――透明度和责任性(Hallett,2004;Mboweni,2000)。而《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委员会成员组成中必须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二人,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者进入MPC,为金融机构为了各自利益游说央行大开方便之门,使中央银行相对于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

(4)加强信息获得机制,审慎判断金融稳定信息。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金融稳定支出无法准确测度的根本制约因素之一,为此中央银行应加强信息获得机制。在完善中央银行信息采集、整理、分析机制的同时,加强与各监管部门的信息协调和共享机制。审慎判断金融系统中的金融稳定信息,正确区分金融系统风险和个别金融机构风险,为金融稳定政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第三,减轻中央银行的“财政化”任务和承担的改革成本。如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注资(再资本化)应由财政承担的职责和改革带来的再贷款等成本不应再由人民银行承担,任何改革措施的实施都不能以损害中央银行独立性为代价。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5

关键词:中央银行沟通;透明度;预期管理

中图分类号:F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1-0008-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1.02

随着预期在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央银行沟通在引导和管理市场预期方面所具有的工具价值引起了国内外学界、业界的广泛关注。中央银行沟通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相对来说为时不长,在实践过程中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为了充分发挥沟通的工具作用,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需要对沟通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题研究。本文围绕中央银行沟通本质属性,对其内涵和外延、沟通所要实现的目标以及沟通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探讨。

一、中央银行沟通的内涵和外延

通过成功的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促进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提高,已经成为各国中央银行的共识。近年来,学界、业界围绕“中央银行沟通”这一研究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并未就“中央银行沟通”给出一个规范的定义。把中央银行沟通直接定义为实现货币政策透明的工具,或者混同于货币政策透明,忽略了中央银行沟通的诸多核心特征。

(一)中央银行沟通的内涵

Blinder et al(2008)认为,中央银行沟通可以被定义为“中央银行向公众披露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策略、经济前景及未来货币政策意向等相关信息的过程”[1]。这一定义强调了“信息披露”在中央银行沟通中的重要性,但却仅强调了中央银行的信息披露过程,而忽视了中央银行寻求信息为沟通对象理解认同这一重要目的。

谢杰斌(2009)利用一个简单模型对中央银行沟通内涵加以阐释,认为中央银行沟通主要包括信息编码及解码、信息传递和信息反馈等三个过程[2]。针对经济主体关注的参数向量?兹,中央银行运用一套经济主体与中央银行所共同认同的编码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编码后向公众传递出相应的信号向量y,y经过一定的信道(c)传递到经济主体,经济主体接收到的信号向量为y,经济主体对收到的信息加以解码形成对于参数向量?兹的后验判断?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决策a。继而,中央银行通过加强与公众双向信息沟通,在双向互动中获取公众相关信息,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改进中央银行沟通的过程。

上述的分析表明,对中央银行沟通的理解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对政策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度,二是公众对所披露政策信息的理解程度。基于此,谢杰斌(2009)将中央银行沟通定义为“中央银行向相关主体披露货币政策信息,并寻求该信息为沟通对象理解认同的过程”。中央银行沟通不仅仅是货币政策信息的被动披露与透明化,更是为了实现有效引导公众预期目的而主动进行的信息沟通过程。”

(二)中央银行沟通的外延

从某种意义讲,沟通是个与中央银行与生俱来的话题。在长期的实践中,学界在对货币政策透明度、可预测性展开系列研究时,无法回避“沟通”不可替代的工具作用。

1.中央银行沟通与货币政策透明度

一般来讲,“货币政策透明度”泛指货币政策的公开程度,特别是指中央银行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等的公布及决策理由的解释程度。

Winkler(2000)认为,应该从公开、清晰、诚实和共同理解四个方面来理解货币政策透明度,提出了“广义透明度”的概念[3]。Eijffinger and Geraats(2002)根据货币政策决策不同阶段的信息披露,将透明分为政治透明、经济透明、程序透明、政策透明和操作透明五个方面[4]。Blinder(2004)认为,如果中央银行的行为“易于察觉”、政策“易于解读”、公告“没有欺骗”的话,那么就称该中央银行是透明的”[5]。

实现公众对货币政策决策过程和政策决定的真正理解,是提高透明度的理想境界,而沟通则是谋求透明从而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工具。在实现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透明可看作是中介目标,可从工具与中介目标的意义上将沟通与透明区分与联系。

2.中央银行沟通与货币政策可预测性

中央银行的有效沟通,不仅使得经济主体能根据沟通所传递的信息,较为准确地预测短期内的货币政策走向,提高了货币政策的“短期可预测性”,而且能够根据中央银行沟通传递出的前后一致的系统性信息,逐渐对货币政策框架有较为正确的认识与把握,提高了货币政策的“长期可预测性”。Amato Morris、Shin(2003)认为“中央银行的沟通是决定市场对货币政策决策以及利率未来走势预测能力的关键因素”[6]。Ehrmann、Fratzscher(2005)认为,更高频率的沟通有利于帮助市场预测未来货币政策决定[7]。

透明是中央银行沟通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Geraats(2002)将透明定义为“货币政策决策者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8]。根据这一定义,一个透明的中央银行应该是可预测的,然而一个可预测的中央银行并非一定是透明的。有些情形下,即使中央银行不透明,货币政策行动也可能是可预测的。比如,如果宏观经济环境非常稳定,那么政策利率就不必发生变化。或者中央银行通过一些特定模式的用语,预先向市场明确传递下一次政策决定的信号。

尽管货币政策行动的可预测性具有很多积极效应,但可预测性本身并非是中央银行的目的,不应扭曲货币政策行动来实现可预测。比如,为了避免市场的出其不意而推迟政策决定,将会导致公众更难以理解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反应。关注短期的可预测性实际上将降低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有损中央银行的可信性,降低货币政策中长期可预测性。

二、中央银行沟通的目标

近十多年来,中央银行与公众的沟通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不仅表现为沟通渠道趋于多样化,而且沟通的内容也不断丰富。中央银行强化与公众的沟通,不仅是问责制等外部因素的推动,也是央行自身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中央银行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的转变。中央银行沟通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地推动中央银行独立性建设,授予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操作的更大独立性,成为中央银行发展的一个显著趋势。独立性是中央银行维护货币稳定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问责制是一种既能对权力进行规范与制约,又能与独立性良好兼容的制度选择。无论是何种问责制安排,中央银行及时、准确地传递出相关信息都是其必要条件。公众对中央银行政策行为的有效评估与监督,是以对中央银行决策信息和决策依据的充分了解为前提的,这就需要中央银行针对其政策意图和政策操作与公众进行更为有效的沟通。

Blinder(2004)指出,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信息,那么关心中央银行的外部人士将无法监督中央银行的行为;如果无法取得中央银行的分析及论证,那么外部人士也将无法评估中央银行的分析及论证的质量;如果不知道中央银行试图要达到什么目标,那么外部人士就不能评价中央银行政策的成效。

(二)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1996年Alan Blinder在伦敦经济学院发表演讲时,阐述了其对中央银行沟通的看法,当时央行沟通研究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9]。他指出:“更为开放的中央银行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效率,因为对中央银行未来行为的预期成为了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之间的联系纽带。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央银行,通过向市场提供其自身对影响货币政策决策基本面的更多信息和判断,有利于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通过提高金融市场对货币政策行动的预测能力,中央银行也能更准确地预测到市场对货币政策所做的反应,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经济管理的目标。”2007年,Michael Woodford(2001)在美联储的一次演讲中强调:“成功的货币政策并非只是有效控制隔夜利率,更重要的是影响市场对未来隔夜利率走势的预期[10]。因此,透明度的提高对于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预期的有效管理是货币政策成功实施的一个关键要素。中央银行沟通,通过“创造信息”和“降低噪音”两条途径加强预期管理。中央银行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效双向沟通,有利于提高信号噪音比,实现中央银行预期管理的目标,这是沟通工具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关键。

(三)提高货币政策的可信性

货币政策可信性是指公众对中央银行实现物价稳定目标决心、能力的信任程度。可信性成为了货币政策框架的核心要素。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可信性越高,该政策对公众预期形成和决策行为的引导作用越强,政策效果就越好;反之,政策的可信度越小,其政策效果就越差。

中央银行沟通是决定货币政策可信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中央银行与公众缺乏有效的沟通,公众就无法判断调控效果与承诺目标的偏离是由于中央银行的短期行为或控制不当造成的,还是由未预料到的需求与供给冲击造成的,这会对货币政策的可信性造成损害。中央银行的有效沟通,有利于公众对目标偏离的原因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理解,可以增强公众对中央银行的信任,提高货币政策的可信性。

(四)普及公共金融教育

普及金融教育既是中央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中央银行自身建设的需要。现代中央银行承担着保持币值稳定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职责,其职责的有效履行与公众金融素养的提升密切相关。通过实施公共金融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金融素养,对于个人充分享受现代金融提供的服务,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从某种意义讲,中央银行沟通的过程也是普及金融教育、提高公众金融素养的过程。中央银行面对着多元化的沟通对象,针对各种对象金融素养的现状,不同的信息需求,在沟通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应采取差异化的沟通策略,提高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沟通中提高公众的金融素养,在公众金融素养提高的过程中增强双向沟通的有效性。在如此良性循环的双向沟通中,货币政策实施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央银行预期管理的效力不断增强,有利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提高。

三、中央银行沟通的基础理论

随着货币政策透明度制度的兴起,作为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工具的中央银行沟通,受到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注重与公众和市场的沟通,不仅是货币政策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与相关经济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经济理论的发展深化了人们对中央银行沟通本质属性的认识。

(一)理性预期理论与中央银行的隐密性

20世纪70年代,Lucas(1972)、Sargent、Wallace(1975)等人在宏观经济领域掀起了一场理性预期革命[11-12]。此后,“理性预期”逐渐替代“适应性预期”成为刻画公众预期形成的主要分析范畴。“理性预期”在货币政策领域的运用得出了“政策无效性定理”,即认为任何预期到的货币政策对实际变量都没有影响,而只有意料之外的政策才是有效的。

作为“政策无效性定理”的派生产物,在一段时间内各国中央银行信奉的是“越不透明越有效”的货币政策观点,认为在制定及实施货币政策时应特别注意保持“隐秘性”,希望通过“出其不意”的政策来实现货币政策意图。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主动与经济主体交流信息的中央银行沟通被认为是降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不智之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各国中央银行的重视。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与货币政策透明度

经济人拥有完全信息,是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前提之一。现实生活中,市场主体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场信息。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获取自身更大的利益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货币政策操作过程中,中央银行和公众所拥有的信息显然是不对称的。中央银行的机构特殊性,决定了其拥有天然的信息优势。中央银行在当前的经济运行状况、政策目标及工具、决策程序等方面都比公众更具有信息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对公众而言不仅造成了信息不确定性程度的加大,也间接增加了公众对相关信息进行搜寻的成本。

为了降低公众面临的不确定性,作为政策决策部门的中央银行应及时有效地披露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公众预测误差,使双方走向合作博弈,提高货币政策效率,改善社会福利。

(三)时间不一致性理论与货币政策可信性

Kydland、Prescott(1977)将博弈论引入宏观经济学,探讨了宏观经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深化了“规则和相机抉择”的讨论[13]。自从提出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性问题后,许多学者分析了约束中央银行实施相机抉择货币政策、降低通货膨胀偏差的种种办法。

实践表明,在促进货币政策透明度的提高、有效培育并保持中央银行的可信性等方面,中央银行与公众之间的良好沟通发挥着积极作用。比如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特别注重与公众的沟通,通过通货膨胀目标为货币政策实施提供了一个名义锚,使货币政策操作不能随意更改,以便公众更好地监督和评价中央银行的行为。定期通货膨胀预测,阐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以便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实现通货膨胀目标的责任规定及政策绩效的社会评价,形成了对中央银行的有效约束,有利于降低时间不一致性,从而提高货币政策的可信性。

(四)新凯恩斯学派与预期管理

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新凯恩斯学派。该学派接受了理性预期学派的理性预期假设,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从价格粘性、交易成本和市场不完全等角度得出结论:预期到的货币政策对实际变量依然会产生实实在在的作用,而且这些作用可以持续,从而在有微观理论基础的前提下坚持了原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思想。

新凯恩斯革命进一步推动中央银行沟通朝着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在新凯恩斯框架中,“价格粘性”的存在使得预期在决定经济变量未来走势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从而也强调了沟通对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作用。只有系统性的、可预测的货币政策当局才能有效影响经济主体的预期形成机制,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其最终目标。既然政策的效果取决于公众对该政策的预期,如果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能够清晰准确地传导到公众那里,货币政策就会对公众的预期产生积极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各国央行纷纷将政策目标的重点转向控制通货膨胀,并开始注意提高政策的透明性。中央银行在实行反通货膨胀政策时,如果提高政策透明度,向公众告知实情,事先详细披露政策信息,那么预料中的货币政策则更有利于稳定经济,能以较低的代价达到降低通货膨胀的目的。如何通过有效的双向沟通,既为市场的未来政策路径预期提供指导,同时又不会造成公共信息对私人信息的挤出,是中央银行沟通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

参考文献:

[1]Blinder, Ehrmann, Fratzscher, De Haan, Jansen.Central Bank Communication and Monetary Policy[M].A Survey of Theory and Evidenc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2008.

[2]谢杰斌.中央银行沟通:理论与实践[D].厦门:厦门大学,2009.

[3]Winkler, B.Which kind of transparency.On the need for clarity in monetary-policy making[R]. ECB Working Paper,2000.

[4]Eijffinger,Geraats.How transparent are central banks[R].CEPR Discussion Paper,2002.

[5]Blinder.The Quiet Revolution: Central Banking Goes Modern[M].New Haven,CT:YaIe University Press,2004.

[6]Amato, Morris, munication and Monetary Policy[R].BIS working Paper,2003.

[7]Ehrmann,munic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by central bank committees: different strategies, same effectiveness[R].ECB working paper,2005.

[8]Geraats, P. Central Bank Transparency[J]. Economic Journal,2002(112).

[9]Blinder.Central Banking in Theory and Practice. Cambridge MA: MIT Press[R].1998.

[10] Woodford.Monetary Policy in the information economy, In Economic Policy for the Information Economy[M].Kansas City:Federal Reserve Bank of Kansas City,2001.

[11]Lucas.Expectations and the Neutrality of Money[J].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72.4(2): 103-124.

[12]Sargent and Wallace.Rational Expectations, the Optimal Monetary Instrument,and the Optimal Money Supply Rule[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5(83): 241-254.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6

通常我们将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三部分,即发行银行、国家银行和银行的银行。虽然也有其他归纳方法,如美国132所大学的通用教科书《货币、银行和经济》认为中央银行有两个主要职能:一是控制货币数量与利率,即控制货币供给的职能;二是防止大量的银行倒闭,即最后贷款人职能;此外,还有一些日常职能,如为商业银行和政府提供服务,发行通货,充当政府顾问等职能。〔1〕我国青年学者陈晓先生的博士论文《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将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能归纳为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三个方面。〔2〕显然,上述几种观点的区别更是明显。无疑,中央银行作为发行银行和国家银行的职能是没有争议的。

但对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究竟应包含哪些内容存在着较大的争论。

从中央银行的演变过程看,早期的中央银行主要是作为政府(国家)银行而存在的,如1668年的瑞典国家银行,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稍后建立的中央银行则更多地是为了发挥发行银行的职能,如1816年拿破仑战争结束时创立的奥地利国家银行,是为了恢复国家货币价值而建立的,以后德国、瑞士和意大利建立的中央银行大多出于统一货币发行的需要。英国经济学家查尔斯?古德哈特(charlesgooelhart)指出:“1900年以前,有关中央银行的作用的经济分析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当集中发行钞票和进行国家黄金储备,而如果集中,中央银行又如何控制这个问题”。〔3〕可见,早期的中央银行并没有银行的银行这一职能。

然而,中央银行一旦拥有国家银行和发行银行的职能,它们在银行系统内的中央地位,它们作为政府银行的“政治”权力,它们对国家大部分的铸币储备控制,以及最重要的是它们通过商业汇票的贴现而提供额外现金、货币的能力,使它们变成了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不仅持有它们自己的一大部分(现金)储备,以同中央银行取得平衡,而且在困难时刻还要依赖中央银行提供流动资金。古德哈特指出:“在19世纪初创立的中央银行的多数例子中,它们作为银行的银行作用的全部结果在初创时还只能模糊地察觉到,这些职能是从该系统内部各种关系中自然地发展起来的。”〔4〕我们知道,英格兰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还是白芝浩1873年在《伦巴特大街》里首次揭示的。

那么,银行的银行职能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古德哈特指出:“在历史的经济过程中,这种地位的建立是为了承担起责任使中央银行去发挥它自由决定金融管理的特定艺术,普遍地对银行系统的健全予以全面的支持和负责。”而“这种管理有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个是同经济中货币总状况有关的宏观功能与职责;另一个是同银行系统(个别)成员的健全与福利有关的微观功能”。〔5〕后来,前一种宏观职能我们将它称为货币政策,后一种微观职责则称为金融监管(或银行监管)。中央银行的演进表明,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职能逐步得以加强,以致到纸币本位制确立以后,银行的银行职能的两个方面: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成为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若将中央银行的职能界定为发行银行、国家银行、银行的银行,即使不能说其是错误的,但其至少也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只有当中央银行具有银行的银行职能以后,它才成为一家真正的中央银行。众所周知,早期中央银行有不少原来是商业银行,即使当它承担了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如发行银行、国家银行,它也依然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例如,在英国,《1844年银行特许条例》将银行分为两个部:一是发行部,负责货币发行;二是银行部,从事普通商业银行业务。后来,出现了承担银行的银行职能的需要。显然,这种职能和它们同时具有的商业银行身份存在利益冲突,并且这种冲突是根本性的和难以调和的,结果是,中央银行只能放弃商业银行业务,它们变成了纯粹的中央银行。限制或“剥夺”中央银行私人股东的权利甚至将商业银行收归国有也出于同样的原因。例如,《1946年英格兰银行法》将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当然,先前的股东得到了补偿),同时,该法授权英格兰银行管理商业银行。根据该法第4条的规定,英格兰银行有建议权、要求权和一定条件下的命令权。〔6〕

早期建立的中央银行大多同时具有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职能,英格兰银行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直到1997年5月以前,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能一直在强化之中,《1979年银行法》、《1987年银行法》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授予英格兰银行更多的监管权力。根据1985年政府的《银行监督》白皮书,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了由财政大臣和英格兰银行总裁共同组成的银行监督委员会以协助银行(该行设有银行监督处)完成监督职责,〔7〕毫无疑问,金融监管是英格兰银行的法定职能。其他如意大利、澳大利亚、荷兰、葡萄牙、爱尔兰、希腊等国也有类似情况。如1975年,对葡萄牙信贷机构的监管权也由财政部转至中央银行。1982年,希腊的金融监管权由通货委员会转交中央银行。而修改后的《新西兰储蓄银行法》扩大了中央银行的监督权。〔8〕但是有些国家的中央银行一直没有同时兼有上述两种职能。如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瑞典等,究其原因,除德国中央银行一向独立性较强(二战时除外),因而没有取得金融监督权力外(这一点下面会加以讨论),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大多从属于财政部,财政部将其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金融监管就由下属别的部门负责了。当然,仅有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美国的情况比较复杂,美国联储有一定的监管权力,但美国还有一大堆政府监管机构,它们之间的职责在法律上是清楚的,在实践中是相当不清楚的。如果严格归类,应当说是没有监管权力的。

古德哈特指出:“在各国,中央银行都在支持其商业银行方面发挥某些作用,因为只有中央银行才能提供最后贷款者的援助;但是,中央银行同为此目的而专门成立的各种政府机构和私人机构如何分担保险、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各国却不尽相同,无论是比较狭义的银行系统而言,还是就比较广义的金融体系而言”。〔9〕当然,这种不同本身不一定成为问题。但是,“由于在70年代和80年代期间各种结构变化表面上破除了银行系统与其他金融中介之间的障碍,因此,以中央银行为一方,同以其他政府管理机构和保险机构为另一方的职责分工问题,就成了主题”。〔10〕金融创新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即中央银行是否具有金融监管职能?

概括起来,支持者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是两种相互联系的职能,金融监管职能是中央银行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的前提和必要措施。因此必须由中央银行统一行使。如在澳大利亚,虽然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中央银行的监管责任与其货币调控职能可能出现冲突,但“坎贝尔委员会”和“马丁小组”一致认为只有中央银行才能最有效地将这两项职责协调起来。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不仅应继续保留其金融监管职能,而且应通过立法扩大其监督权。〔11〕

第二,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独立的中央银行是最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而分类设立只负责监管而无其他职能的金融监管机构只能造成监管的松驰,并造成极为不利的结果。美国联储前主席沃尔克就持这种观点:“根据美国的经验,最不利的选择是让一个除监督某一类机构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职能的机构来搞银行监督。美国的储蓄和信贷行业曾是这种情况……实际情况是,这种监督当局实际上被他们的监督对象控制着。……这个行业的很大一部分已破产。……大多数估计,今后几年用于挽救存户的支出,大约要在2500亿美元以上。这就是监督不严格的教训”。〔12〕沃尔克先生的观点还可以找到实证分析的印证。英国学者古德哈特和斯哥梅克1993年对24国全国性的104家破产银行进行了调查,评价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应该联合还是分离,其中一个结论是:与实行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分离体制的国家相比,联合体制国家的破产数较少。〔13〕不过这本身并不能说明问题,正如作者在随后指出的那样:“银行破产数少的体制并不一定在福利上是有效的”。〔14〕支持者的其他理由还有诸如中央银行拥有实施金融监管所必需的信息和充足的资源等。〔15〕

反对者的理由主要是和前述的第一点理由相反,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虽然相互联系,但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职能,并且这两种职能是会存在冲突的,因此应加以分离,不宜由中央银行同时兼有。例如,瑞士一个负责修改银行法的专家小组,就反对把金融监管职能由联邦银行委员会转交中央银行。其理由是为维护债权人利益而进行银行监管和实施货币与外汇政策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不同职能必须由法律界限清楚的不同机构来履行,虽然这种区别不应妨碍它们之间的协调。〔16〕

笔者认为,中央银行不应兼有金融监管职能,除上述理由外,笔者还有以下理由:第一,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几乎已达成共识,事实上各国中央银行具有独立地位已是大势所趋。独立后的中央银行虽然也是公法意义上的法人,可享有公权力,但因为其独立于政府的性质,如果兼有金融监督职能,意味着政府没有金融监管职能,而这是任何一个政府都不会接受的。从法律上界定,金融监管职能无异属于行政职能的范畴,因此只能划归政府行使。这也许是中央银行获得独立的代价吧。就象当年中央银行获得金融监管职能时,要丧失商业银行职能一样。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德国、美国等从一开始就具有独立地位的中央银行,就缺乏法定的监管职能,而几乎所有后来和现在兼有金融监管职能的中央银行,都隶属于政府。换言之,中央银行只有在隶属于政府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具有属于政府行政职能范畴的金融监管职能。英国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在英格兰银行获得货币政策决定权两周以后,财政大臣就宣布:英格兰银行传统的银行监管职能将转移到重组后的“证券和投资委员会(sib)”。今后英格兰银行的职责将集中在实施货币政策和保证金融环境的稳定方面。总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金融监管职能两者在法律上是不相容的,上述沃尔克先生的观点可能带有一个老中央银行家的职业偏见,但是笔者奇怪强烈支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陈晓博士怎么会对中央银行同时兼有金融监管职能持同样强烈的肯定意见呢?不错,中央银行实施监管比任何其他机构具有更多的信息资源优势,但这决不能成为中央银行应兼有金融监管职能的理由,如果以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去设计和衡量一种制度,那么,专制无疑是比民主更有效率的一种制度。

第二,正象古德哈特所指出的那样,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通常认为,货币政策仅通过银行体系发挥作用,事实上,中央银行即使具有金融监管职能,也只限于银行监管。但随着“全能化银行”的出现和扩展,中央银行就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将金融监管职能涵盖整个金融体系,要么完全放弃金融监管职能,日益庞大而复杂的金融体系决定了中央银行只能选择后者。我们可以从德国等实行全能银行制国家的中央银行无一具有监管职能这一点找到例证。同样的例证是,最近宣布多种监管职能从英格兰银行分离出来的英国,传统的分业经营制度已经打破,形成了全能银行制度,这两者不能说没有联系。

第三,纸币本位制的确立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货币政府的作用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将本质上并不属于中央银行必要职能的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有利于中央银行更好地有效地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古德哈特说:“中央银行更具魅力的职能是指导实现货币政策的实施”。〔17〕总之,从本质上说,一家独立的,专责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才是一家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中央银行。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中央银行不应兼有金融监管职能,但并不是说,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是可以截然分开的,恰恰相反,两者应当是密切联系、相互协调的。例如,《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3条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运用本法律所赋予的货币方面的权力,以稳定货币为目的,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和提供给经济部门的信贷量,并且办理国内、外支付往来的银行业务”。虽然,德国联邦银行是没有金融监管职能的,但联邦银行仍参与了银行监督工作。《联邦银行法》要求联邦银行与联邦银行业监督局之间进行密切合作。该局不专门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而就近利用联邦银行对地区性业务的熟悉和专业知识。它们相互交换情报,这对于各自实现其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当联邦银行业监督局打算制定一般条例时,它必须与联邦银行达成一致,而在其他场合,联邦银行仅仅参与协商。联邦银行还通过州中央银行以信用机构必须提供的报告、月报和年终决算报表为基础实行连续的监督。联邦银行将这些材料和它的评论交给联邦银行业监督局,该局则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18〕

在美国,虽然对联储是否具有金融监管职能的认识不尽一致,但对联储没有对证券商和证券市场的监督职能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然而,尽管联储没有这方面的明确授权,却并不表明联储不参与对证券商和证券市场的监管,相反,联储积极参与有关监管活动。〔19〕根据《联邦储备系统法》第4条规定,允许联储实施“该法所规定范围内的金融业务的必要的附带权力”。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和作为美国的财务机构是该法所规定的金融业务,这样,监督政府证券市场和指定参与该市场的主要证券商(primarydealer)便成了“必要的附带的权力”。进行这种监管的目的,是为联邦储备系统提供信心保证,保证政府证券交易由可靠的证券商进行,这些证券商能够谨慎地从事业务活动。当然,联储的这种监管是以证券商接受主要证券商(即政府证券商)这一法定地位为前提的。1982年,负责执行联储公开市场业务指令的纽约储备银行,设立了证券商监督处(dealersurveillanceunit),更密切地监控主要证券商的业务活动和市场行为。同证监会相比,联储对政府证券市场与证券商并没有管理控制和执法的权力,但是,联储的确可以通过取消主要证券商的法定地位或报告制度等手段,确保证券商自愿遵守其要求。联储对非主要证券商没有这样的监督作用,但1984年,联储对于从事政府证券业务的非主要证券商,建立了一个自愿报告制度。1985年,联储了自愿性的资本适宜度指导准则,旨在为不属于证监会、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或联储监管的证券商提供一个指导。这个指导性准则试图通过附加性手段为未监管的证券商的客户提供保护。总之,联储虽然没有监管证券的法定职能,但却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积极参与了证券监管活动。证券监管尚且如此,可以想象,联储会更积极地介入与其关系更为密切的银行监管了。如审批许多银行的合并申请,并决定银行控股公司非银行活动的许可范围等,此外,还监督对禁止贷款歧视和不真实报表的法律实施。〔20〕

还应当指出的是金融监管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这里所谓的金融监管,主要是指狭义的金融监管,即审慎监管,又称预防性监管,广义的金融监管,还包括存款保险和最后贷款者等,对于存款保险,各国作法不一,但对于最后贷款者职能,各国无一例外地均由中央银行承担。因此,笔者认为以下的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由于两个相关因素,中央银行有重返原先基本角色的倾向:(1)监管功能从中央银行控制转向更为直接地服从于政府的独立机构,这是结构发展的结果。由于银行体系界定日益模糊,使中央银行更不容易规劝银行俱乐部成员在银行救援中合作,所以,中央银行更不易在自我调节的基础上组织合作,更需要转向政府的法规措施和终极金融支持;(2)中央银行作为唯一可获得即刻的清偿来源的角色意味着,即使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正式分离,两个机构在实践中还得有更紧密的合作”。〔21〕

还是古人说得好,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关键在于顺应时代潮流。

二、货币政策规范的法律选择

货币政策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并且这种重要性正日益得到加强。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法律的权威无所不在的法治社会,货币政策本身却依然很少或几乎没有相应的法律控制,各国立法都没有货币政策法,只有中央银行法。中央银行法虽然是货币政策法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货币政策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对这样一种重要的行为,仅有对行为主体-中央银行的法律规范,而没有行为规则本身,从法律的角度看,自然是不尽理想的。当然,中央银行法中还规定了如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等内容,但对于货币当局如何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达到货币政策的目标这一最关键的问题,却均没有作出规定。这也是为什么长期以来,货币政策成了经济学家的专利,而法学家们很少涉及的原因。其结果就象本节标题一样,货币政策的法律机制实际上就成了中央银行法律制度。虽然还有大量的中央银行制定的法规,但那不是约束中央银行本身的行为的。

19世纪20年代英国的货币论战中,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虽然都赞成应该有一个中央银行,认为具备唯一发行权的中央银行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但这两个学派在调节纸币发行规则的需要上存在着分歧,通货学派坚决要求有一个受约束的权威机构,银行学派则坚决主张有一个不受约束的权威机构。〔22〕这两派的持续论战后来成为经济学中争论激烈的一个理论问题,即货币政策规范理论,也称货币规范理论。所谓货币政策规范,简言之,“就是货币当局在制订和实施货币政策时所遵循的行为准则”。〔23〕在西方,自50年代以来,主要存在着两种影响最大的货币政策规范理论:一是凯恩斯学派所主张的“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即银行学派所主张的不受约束的中央银行;二是货币学派所主张的“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即通货学派所主张的“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

这两种理论分别涉及复杂的经济学理论,笔者在这里不准备作详细阐述,只能作一简单的介绍。〔24〕所谓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其内容是货币当局为实现特定的货币政策目标而采用相应的货币政策工具时,必须根据对当时的经济运行状况的观察和对未来经济运行走向的预期作出权衡取舍,以使货币供给量的增减和利率水平的升降与经济运行态势相适应。从法律的角度看,所谓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就是给予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自由裁量权。所谓按规则行事的货币当局以特定的任务,事先制定为社会公众所周知的固定规则,然后再由货币当局来执行以完成其任务。〔25〕从法律的角度看,是要求中央银行依法办理即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弗里德曼进一步指出了其具体内容:由立法机构事先制定为社会公众所周知的货币供给量稳定变动的固定规则,然后再由货币当局来执行这个规则(或是由货币当局自己实施,或是由立法机构指令贯彻),以使货币供给量逐季逐月甚至逐日地按照某一具体年率比例有比例增加。为此,需要解决两个问题:(1)明确货币供给的定义。(2)说明什么是货币供给量的固定增加比率。实际上,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弗里德曼货币学派理论的主要内容。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货币学派认为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比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更为可行,但他们自己认为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并不是一种最优规范,而是一种在现在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条件下最为可行的次优规范。随着这种政策规范的采用和对货币制度认识的深化,效果更好的政策规范就能设计出来。为了使货币政策成为私有企业经济的一根支柱,而不是对私有经济基础的一种威胁,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是现时唯一可行的选择。〔26〕

周慕冰先生指出,相机抉择与按规则行事之间的争论,是两种货币政策规范理论的争论,更是两种经济哲学思想的争论。前者的经济哲学基础是:考虑到因难以预料的不确定性未来而引致的需求扰乱现象,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就会陷于周期性波动之中,从而与其理想运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授予政府当局以广泛的权衡权力,进行相机干预,以使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接近它的理想运行。后者的哲学基础则是:考虑到不可捉摸的自然失业率现象的存在,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和它的理想运行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但这种差异保证了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不应当用货币供给量的稳定增长来缩小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和它的理想运行之间的差异,而政府的有限干预只能限定在保证货币供应量按固定规则稳定增长这一点上。

任何一种经济理论的目的都在于提出一种政策主张,而这种政策主张又往往会反映在立法上。19世纪30年代以前,通货学派占主导地位,如《1844年英格兰银行特许条例》规定了英格兰银行的信用限额。但是,自30年代初世界性经济危机直到70年代中期,主要是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占主导地位,而从70年代中期-通常以弗里德曼于1975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为标志-开始,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逐渐成为“国际时髦”,稳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政策主张逐渐被一些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的政府当局所采纳,如美国、德国。但也有一些国家采用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如英国。新晨

但是,从立法上看,除了通货学派在《英格兰银行特许条例》里加进了信用限额(到30年代连这一点也不存在了)外,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的主张从来没有体现在立法上,70年代,中央银行采用货币学派的理论,主要是技术性的,即将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控制的重要指标,并没有接受其固定规则。实际上,经济学家关心的主要也就是这一点。结果是,中央银行一直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虽然这也是由法律规定的。

事实上,要让中央银行按规则行事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恰恰相反,“许多中央银行家都倾向于将其任务视为一种艺术,在施行中依靠聪明人的直觉胜过于依靠精确的分析”。〔27〕经常引为例证的一句话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杰出的中央银行家蒙塔古?诺曼在被问及他作出一项决定的理由时回答道:“主席先生,什么是理由?我没有理由,我只有直觉”。〔28〕更糟糕的是中央银行的行动不仅缺乏明确依据,而且对其行动的目标、效果也是模糊不清和难以评判的。美国参议员威廉?普罗克斯迈尔对联储前主席威廉?麦克切斯克?马丁的评论,就很好地说明了评价货币政策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我十分敬佩你的能力。我认为你是一位杰出的和有才华的人。每个人都会同意这一点。但事实上,当你以高深莫测的专门术语显示或论述你的才华时,就好比要把牛奶蛋糕往墙上挂一样。坦率地说,马丁先生,没有特定的目标、标准和指南,国会就不可能对你实施任何监督。我想你是明白这一点的”〔29〕。可是这位参议员还不明白的一点是,即使有特定的目标,要监督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依然是不可能的。例如,美国1979年开始采用货币供应量指标,1982年国会试图控制它(根据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应该是遵循固定规则的)。结果,每次联储向国会报告时它总是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以符合国会规定的指标。国会的规则对中央银行毫无作用。货币政策虽然是一种职能和权力,但更多地表现为技术和专业知识,许多中央银行甚至有一套自己的专门语言(如著名的fed语言),这些模棱两可的语言就象相士伸出的三个手指,让人难以捉摸。货币政策运作的不透明性,往往成为人们责难的口实。总是声称缺乏制约的权力是社会罪恶的根源的那些政治家们,尽管他们自己恨不得也有这样的权力,对中央银行的这种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的自由裁量权,大都持强烈的反对态度,这也是许多政治家反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原因。但因为人们宁愿相信中央银行也不愿相信他们-他们的守法记录更糟糕,反对中央银行有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的地位(即独立性)往往不会成功,就进而反对中央银行有自由决定货币政策的权力(即自由裁量权),不过同样也没有取得成功。例如,1973年美国国会议员曾提出一个固定利率的法案,试图限制联储的自由裁量权,结果因遭到联储的强烈反对而搁浅。〔30〕

既然中央银行的自由裁量权难以加以限制,那么只能从组织法的角度确保这种自由裁量权不致被滥用。综观各国中央银行法,均采用更为注重内部权力制衡的理事会制(许多国家的委员会制后改为理事会),中国似乎是例外,但亦规定了货币政策委员会负责货币政策的决策。此外,尽管对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即存款准备金、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本身难以确立固定规则,但还是作了一些限制,尤其是对公开市场业务,到70年代中期以后,它事实上成为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但它无疑进一步扩大了中央银行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各国中央银行法都从决策主体的角度加以控制,在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设立公开市场委员会(foml),专责制定公开市场业务的决策,并指定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负责执行。由于公开市场委员会实际上是制定政策的中心,因此对这个机构的规范在美国也成了一个争论问题。一些参议员甚至提讼,声称不应允许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表决,因为他们不是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的。〔31〕

金融创新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货币主义学派的货币供应量指标,前提条件是要确定货币定义,但金融创新使货币定义的确定变得越来越困难,货币供应量也变得更加难以捉摸,从20世纪80年代的早期到中期,尽管货币总量继续迅速增长,实质性的通货紧缩却在世界范围内出现。这种情况是货币主义学派的理论所无法解释的。还有一个问题是,金融创新使本币和外币可以方便地进行交易,因此,着眼于本国货币供应量控制的方法在技术上也存在问题。结果是,既然我们没有能力事先确定货币的特定标准和决定正确的货币政策,那么,就只能让中央银行去“相机行事”了。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我们最终可能要加强酌情决定的货币政策(discretionarymonetarypolicy)。也许是时候了。

从本质上说,货币政策规范选择争论的法律焦点在于,在急剧发展和不断创新的新时代,我们应当怎样来塑造符合时代特征的法律。伯克利学派的法律变革理论已经揭示〔32〕属于“人治”范畴的压制型法,是在资源贫乏的情况下屈从于长官意志的,其放纵裁量的属性不是法律的内在要求,属于“法治”范围的自治型法,虽然为权力确立了公正和合理的程序,但却过多的消耗了社会的资源,理想的法律类型应该是两者有机结合的“回应型”法。这正是法律变革的方向。也许,货币政策的法律机制提供了进行法律创新的实验标本,这也应当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三、结语:创新中的中央银行法

尽管由于历史和传统不同,各国货币政策的法律机制-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但近年来,金融创新的影响使各国中央银行法的差异缩小了,出现趋同化的倾向。在本文中阐述的争论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争论暂时可以结束了。笔者在这里所表述的与其说是我的观点,倒不如说是揭示了变化的实质和发展的趋势。基本的结论是,承担货币政策职能的中央银行应当是独立的;独立后的中央银行不应当再承担金融监管的职能,但两者仍应保持紧密联系并相互协调;货币政策的特点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只能授予中央银行决定货币政策的自由裁量权,但应创设新的法律制度确保这种自由裁量权不致滥用。

「参考文献

[1](美)托马斯?梅耶等。货币、银行和经济〔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82—185。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7

摘 要 企业文化是全体员工普遍认同和共享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念。我国中央银行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的中央银行文化及文化模式,很难发挥出文化应有的感染、教育、导向和激励作用。本论文在经过长期思考和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国内研究与国际比较相结合等方法,对创建我国中央银行文化模式进行了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 中央银行 文化建设 模式

一、文化的功能

文化对个体、群体和社会等不同层面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就个体而言,文化具有塑造个人人格,实现社会化的功能;就群体而言,文化起着目标、规范、意见和行为整合的作用;就整个社会而言,文化具有社会整合和社会导向的作用。

二、我国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现状

(一)思想不到位,缺乏动力。在中央银行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领导和干部职工没有真正理解行业文化的内涵和作用,片面地把中央银行文化理解为只是搞文艺、体育活动、“职工之家”建设等等。这反映出对中央银行文化认识的偏差,直接导致文化建设的无目的性,中央银行文化与其他行业文化一样应该体现中央银行的基本信念、价值观、道德规范以及相应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种背离文化建设目的的文化建设必然是短命的。

(二)领导不到位,缺乏号召力。当前,人民银行文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决策者还没有明确提出做为中央银行员工所应有的价值观标准,表现在制度文化的建设上明显滞后,业务方面内控制度不够严密科学,人事薪酬方面的制度僵化呆板,特别是人事薪酬制度还带有明显的论资排辈的烙印。职务晋升有年限限制,工资分配工龄成为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而岗位差别、贡献度本应成为决定因素的因素,却成为忽略因素。这些文化建设的关键性问题的解决只有依靠决策者的强力推动。

(三)工作不到位,缺乏影响力。表现在:1.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不明确;2.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目标不明确;3.内容上的简单化;4.文化建设的措施不得力。因此,职工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也未调动起来,也就难以产生影响,产生应有的效应。

(四)眼光不到位,缺乏高瞻远瞩和统揽全局的意识。中央银行文化建设是一项统揽全局的系统性工作,由于各个地区的中央银行文化建设只是局限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上所处层次的不同,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立足点也有很大的差别;同时,由于经济和金融的快速发展及加入WOT的过渡日期临近,金融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将会日益显现,这对中央银行充分履行职责增加了难度,各地区没有从战略的高度考虑中央银行文化建设如何才能适应今后形势发展对中央银行的要求。

三、我国中央银行文化模式创建的途径

(一)在组织模式上,我国的中央银行文化建设应该是一种从上到下的制度要求,而不能是从下到上的层层推动。中央银行文化建设其目的是辅助于管理的需要,从总行到各分支机构虽然地域上存在差别,但其所履行的职责一致,所以中央银行总行要制订出符合中央银行文化建设需要的规划,要求各分支机构按照总行文化建设要求,整体推进。这种文化建设模式既有利于上下一致,也有利于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早日生效,起到文化应有的重要作用。

(二)在制度模式上,我国中央银行文化建设在制度上应该选择比较有效的适合时代要求的建设模式。中央银行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它的建设也需要全方位的进行,而要想真正在各分支行有效的开展,这就需要从制度上制订出一整套系统的建设要求和考核办法,同时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不同特点,在制度制订上要既保证文化建设活动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也要结合时代特色制订出中央银行员工喜欢接受、愿意接受的制度,使文化建设真正成为中央银行员工的自觉行动,发挥文化建设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在推广模式上,要选择员工喜闻乐见的建设模式。因此中央银行文化建设要忌空洞的说教和僵化的形式,要从多个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用丰富的活动结合建设的要义吸引员工参加,鼓励员工参加,使员工乐于参加,积极参加,寓建设于活动之中,通过活动使中央银行的文化信念在员工心中生根开花。

(四)在创新模式上,中央银行文化应该具有时刻保持前瞻性和科学性的意识。中央银行的文化建设要从创新上下功夫,既要树立起“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全球经济观念,也要树立起“立足现实、把握明天”的长远眼光,认真分析复杂的全球经济局势,积极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况,为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把握方向。同时要把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创新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使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内容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进步和完善。

(五)在推动模式上,要把领导参与作为中央银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银行文化是一种管理的辅助工具,领导要在推动中央银行文化建设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其导向和价值取向的示范作用,也要利用中央银行文化来影响员工,发挥文化的基础性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央银行构建高效率金融市场与金融调控体系.中国经济网.2005.8.

[2]秦伟.创新思路构建和谐基层中央银行文化.金融时报.2006.3.

[3]李明昌.加强中央银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金融时报.2006.2.

中央银行学论文篇8

关键词: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背景;职业背景;通货膨胀;货币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类型:A文章编号:1001-6260(2008)02-0085-08

一、导言:文献综述与评论

通货膨胀是如何产生的?从成因上分析有凯恩斯主义者强调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cost-push)、货币主义者强调的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demandpull)、供求混合推进的通货膨胀以及结构性通货膨胀(structure inflation)。货币政策规则与相机抉择论战中,规则论者强调通货膨胀的可控性,认为因为短期菲力普斯曲线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而通货膨胀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货币现象,在货币供给外生性情况下,央行有控制货币供给的能力,由于动态不一致(dynamic inconsistency theory)以及政治经济周期的作用(the political business cycle),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有制造通货膨胀、增加就业和产出的动机,因此建议实施货币政策规则。Rogoff(1985)提出将货币政策委托给既有相机抉择又有灵活性的保守的中央银行家,则事后通货膨胀可以下降。其逻辑关系是在央行独立性、浮动汇率制度背景下,保守银行家决定货币供给,其偏好与通货膨胀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保守中央银行家(中国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偏好,或者说通货膨胀偏差(inflation bias)如何决定?理论上影响偏好的因素很多,比如公众态度(Maier and Knaap,2003;Maier andBezoen,2004)、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来自银行、保险、政府等,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对于通货膨胀与产出缺口给与的权重(中国货币政策目标是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对两者权重不是很明确)、政府偏好对保守中央银行家的影响程度,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自身的教育与职业背景等(Belden,1989)。国内外学者从宏观经济角度对通货膨胀已经做出了大量研究,而本研究从微观的角度分析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与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理论基础是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早期所受的教育影响了他们对于通货膨胀危害性的理解和认识,且后天的干中学效应(Learningbydoing)没有改变其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劳动经济学文献显示,个人教育和职业背景在个人提升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Gildea, 1990;Havrilesky,1990)。而职业背景不仅加深了他们及其所在行业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和认识(如房地产等行业明显喜好通货膨胀),更主要的是他们代表了一定利益集团的利益。

国外学者最早研究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的是Belden(1989),他发现,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以投票决定经济政策时,委员的教育和职业背景、目前经济所处的状态等对投票有决定作用。Gildea(1990)、Havrilesky(1991)和Chappell(1995)研究了教育、职业背景和通货膨胀率的关系。Ghlmann和Vaubel(2007)分析11个国家和欧盟1973―1998年的数据,发现: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从最长职业背景考虑,在5%的置信水平内,保险公司背景和中央银行背景委员比政治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如果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从所有职业背景考虑,在10%的置信水平内非中央部委部门公务员背景的委员,在5%的置信水平内中央部门背景的委员、银行背景委员和保险公司背景委员,都有负的通货膨胀倾向;在1%置信水平内,中央银行背景的委员也有负的通货膨胀偏好。中央银行背景委员比政治家有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在综合考虑了教育背景、最长和所有职业背景、央行独立性与不具有独立性、浮动汇率与固定汇率制度后,他们发现工会领导人和政治家有通货膨胀倾向,相反,来自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委员比政治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尤其是在央行工作的经济学家比一般经济学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倾向。在央行独立、浮动汇率下,法学专业背景的委员比经济学专业背景的委员有更高的通货膨胀倾向。研究支持了政治经济周期理论。但中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下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存在什么关系,国内尚没有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第三部分从国际比较视角研究中国与他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职业、教育背景分布特点;最后给出简要的政策结论。

二、中国实证分析

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教育背景划分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工程学和其它,委员有跨学科学位时本文仅考虑最高学位的教育背景(样本中仅2个人存在这种情况)。考虑中国具体现实,且结合国外文献(Gildea, 1990;Havrilesky, 1990),职业背景有两种不同的划分:一是只考虑此人任命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之前最长的职业背景;二是考虑到样本中此人所有的职业背景,且分别赋予相同权重。职业划分为:银行家、保险公司管理者、经济学者、地方政府官员、中央部委官员、企业管理者、农民、中央银行官员。由于中国1997年才开始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调整也不是很频繁,样本选区从1997―2006年,样本区间比较短。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委员的教育、职业背景资料来自新华社播发的个人简历。样本区间以自然年为单位,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组成年内有调整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年底公布为准。

1.描述性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第5条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由以下人员构成: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人、 财政部副部长1人、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2人、金融专家1人;第6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由11人组成,但是2000年开始由12人组成,2001年增加为14人,2002年增加到15人,此后一直稳定在14人。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数从1997年到2006年分别是:11、11、11、12、14、15、14、14、14、14。2003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加强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主要变化有:增加国务院分管金融业务工作的副秘书长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增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为更全面、充分反映银行业对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意见,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代替原来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据认为调整后的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从而有利于发挥其货币政策咨询议事作用,有利于货币政策同其它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有利于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对货币政策制定的意见。

表1是1997―2006年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背景、所有任职与最长任职、年通货膨胀率、年经济增长率、年失业率分布表。从表1可以看出,历年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学历结构中经济学占绝对优势,为56%,各年总体稳定在7人左右,工科背景一直稳定在2人,占15%左右,再次是管理学与法学背景的委员。经济学背景占绝对优势是因为经济学教育的学生毕业后大体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其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相关系数很大,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多由经济金融部门人员组成。从最长任职经历来看,中央部委、银行和央行占前三位。一个显著变化就是:2001年以前,曾长期任职于银行的官员比例很大,36%左右,但是2001年后,有银行经历的官员只占不到10%;相反,中央部委背景的比例从2000年的不到20%迅速上升到2006年的57%。增加中央各部委背景的委员可以使我国货币政策调控体现更多宏观经济部门对通货膨胀的反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央行工作背景的官员所占比例从1997年最初设立时候的19%,提高到2002年的36%,最近几年稳定在20%左右。中央部委和央行背景的委员合计占77%。所有职业背景看,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和银行管理者居前3位。但是从发展趋势上看,中央部委工作背景的人员比例逐年提高,地方政府工作背景的委员各年基本稳定,银行管理者工作背景的人员逐年下降。所有职业背景和最长职业背景人员变化趋势反映了中国货币政策执行的特点、中国体制的特点以及中国官员的提拔方式,即看重地方工作经验,同时更加注重把握全局工作的能力。

2. 统计分析

Ghlmann和Vaubel(2007)认为,估计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偏好对通货膨胀的影响要区分中央银行是否具有独立性、汇率制度是浮动汇率制度还是固定汇率制度,央行有很强的独立性、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偏好更容易体现在通货膨胀上。他们还认为,即使货币政策缺乏独立性,货币政策委会委员也有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对政府提出建议,其对通货膨胀也是有影响的。他们在固定汇率、央行非独立性下对教育背景和最长职业背景的研究表明,在1%置信水平内,法学教育背景人员有正的通货膨胀偏好;在5%置信水平内,地方政府公务员职业背景和银行背景人员有负的通货膨胀偏好。

本文的模型如下:

一些文献认为货币政策影响通货膨胀的滞后期为2~3年(Batini,2000)。Gerlach 和Svensson (2003)认为欧元区为9个月滞后期。王志强(2000)利用1990―1997年的月度数据,证明货币供应量对GDP时滞为4个月,对物价时滞为8个月。卞志村(2004)利用1995年1月―2003年3月的月度数据证明狭义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对GDP滞后时间为7个月和8个月,对CPI滞后时间为3个月和6个月。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在每季度的第1个月份中旬召开例会。如果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因此,正常情况下,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每年至少有4次会议,经济政策至少有4次调整的可能,考虑到我国货币政策几个月的时滞,认为在1年研究的样本期内可以不考虑时滞问题。

本文分别讨论教育背景、职业背景(最长)、职业背景(各种职业背景)以及其组合对通货膨胀的影响。由于样本区间较小,教育背景与最长职业背景的组合、教育背景与所有职业背景的组合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本文不予考虑。

从表2可以看出,法学、工科和经济学教育背景对通货膨胀率在5%置信水平下存在显著影响,经济学的影响为0.81,法学为1.1,工科影响为2.2,文学和管理学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不显著。回归结果告诉我们,虽然总体上这3个学科都有正的通货膨胀偏好,但是相比较而言,经济学背景的委员有更低的通货膨胀偏好,而工科背景的委员则有相对较高的通货膨胀偏好,法学背景居其中。这也许是因为偏向文科的委员对通货膨胀有更深刻的学理上的理解。

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的回归结果显示,最长职业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中,各变量影响都不显著,即使考虑了经济增长因素后,结果仍然不显著。所有任职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回归不显著,但是若增加经济增长率变量后则结果显示,经济增长率变量和中央部委职业背景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经济增长率的系数为2.2,中央部委背景变量的系数为-0.44,这表明通货膨胀率对经济增长率有促进作用,1%的通货膨胀率导致经济增长率提高2.2%,这也与基本经济理论符合,即短期菲利普斯曲线存在。中央部委背景的委员有明显的通货膨胀厌恶,这可能与他们对1989年和1994年两位数的通货膨胀的危害记忆犹新,也体现了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宏观经济政策更加重视通货膨胀而不是失业的理念。这也与Ghlmann和Vaubel(2007)的研究结论一致。

注:**表示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回归结果显示,考虑了经济增长率后教育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货币政策委员会所有任职背景在不考虑经济增长率情况下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最长任职背景对通货膨胀率的影响都不显著。由于篇幅的原因,本文不再列出这些结果。为什么影响不显著呢?Cukierman(1994)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央行独立性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都不相关,因此在央行独立性假定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就更不相关了。

还有可能是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使得货币内生性增强。据统计,中国外汇占款占基础货币的比例已经从1997年的41.3%上升到2006年的108.5%。外汇占款占基础货币比例的增加导致货币供给内生性增强,货币政策独立性丧失。中国外汇占款与基础货币见表3。

分析表明,虽然中国央行独立性较差,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业背景(最长任职经历)对通货膨胀没有显著作用,但是从表5可以看出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并不比央行独立性强的国家高。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不存在诺德豪斯所谓的政治经济周期,央行没有利用相机抉择政策制造通货膨胀促进就业的动力。Fuhrer(1997)认为通过汇率安排将本国货币钉住价格稳定国家的货币可以成功地稳定通货膨胀。Mckinnon (2005) 也认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通过钉住美元成功稳定了通货膨胀。

三、国际比较分析

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最长任职背景与通货膨胀统计检验不显著,这是由于中国不具备上述分析的一些前提条件。但是正如Rogoff(1985)所说,职业、教育背景对个人的通货膨胀偏好形成是有影响的,理论上与通货膨胀是存在一定相关性的。为此,本文认为进一步的国际比较研究很有必要,尤其是与西方大国中通货膨胀率比较低、宏观经济稳定国家的比较研究。对比中国与美国等12个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的教育背景,表4表明总体上经济学背景在各国货币政策委员会中都占最大的比例,其次是法学。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瑞士都是经济学教育背景占第一位,法学占第二位,管理学占第三位。在中国、工程专业占第二位,这在各国中是比较独特的。而法国、英国等大国都是法学专业背景占第二位。

从表5可以看出,总体上看、大国来自企业的比较多,货币政策操作可以更好地反映和听取企业意见,而我国来自企业的委员相对较少;小国倾向于央行官员,与国家经济单一、规模较小有一定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瑞士,任职最长职业背景包括:地方政府、央行和企业等。我国为中央部委、银行和央行。美国情况比较特殊,侧重专家学者,法国、德国侧重于企业。中国侧重于中央部委,也反映了中国央行接受政府领导,统一贯彻执行政府经济政策的经济理念。从趋势上看,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和银行背景的官员比例下降,而企业家、政治家和经济学者所占比例增加。而中国如表1所示,中央部委背景的委员比例显著提高,央行背景的官员所占比例也显著提高。

表6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所有任职情况。小国如比利时,丹麦、荷兰和瑞士有央行背景的人员占有绝大部分的比例,这与表5是一致的。大国如德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央行背景的人员都占很大比例,法国中央政府、央行、地方政府背景和经济学者所占比例也是较大的,美国来自经济学者、银行、央行与地方政府背景的人员占前四位,中国依次是中央政府背景、地方政府背景、银行背景和央行背景。因此从国际比较看,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业背景与西方大国分布基本一致,唯一区别是经济学家和企业背景委员所占比例偏少。

四、结论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劳动经济学理论,即在不考虑外界因素,或者外界因素干扰较小情况下,个人主要依靠自己所受教育和工作经验做出决策。研究表明,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育背景中工科、法学、经济学与通货膨胀存在明显的正相关性,且工科有最高的通货膨胀倾向,其次是法学,最低是经济学。本文研究同时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最长任职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关系不显著,即使考虑了经济增长率后仍然如此。所有任职职业背景与通货膨胀率关系中,中央部委工作背景与通货膨胀率显著负相关。

通过与西方国家的比较研究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职业背景、教育背景与西方大国有很强的相似性,即委员职业经历结构广泛,既有地方背景,也有中央、企业和银行背景,体现了大国货币政策的特点。

本文还发现,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经济学者背景和企业背景的委员比例偏少,这不利于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广泛听取不同专家的意见,因为经济学家对经济形势的看法往往分歧较大。现有委员组成中没有企业代表,由于我国是“世界工厂”,工业产值占我国GDP很大比例,因此货币政策不能不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

最后,一个新的趋势是,近年来,我国具有中央部委和央行职业背景的人的比例显著提高。这是我国最近比较突出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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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Inflation and the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of Monetary Policy Commission Members

LI Yongning WU Lianda

(School of Financ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2.PostGraduate School,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inflation and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of the monetary policy commission members and gets the conclusion that there exists strong positive relations between the inflation rate and the members with law, economic, engineering background, but exists negative relations between civil servant and the inflation rate.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shows the same relationships between educational and occupational background and inflation in structure, but the members with economic and businessman background in foreign countries take up little percentage. Recently, members with civil servant background increase greatl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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