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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8篇

时间:2022-06-20 22:23:03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1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抓不懈。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舒适优美、乡村特色鲜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2017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11个,到2020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20个,力争全面实现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 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 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积极推进"两抓一控"工作。"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利用 2015至2020年5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抓好环县城、省州县主干道沿线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抓好本乡镇的示范区,培育示范典型。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探索积累经验;"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品示范点",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及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打造一批城乡统筹、独具特色、生态文明的精品亮点。每个乡镇打造5个精品村。"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沼气等新型能源。实现养殖大户和散养殖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统一利用。

(四)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5年7月—2015年 12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和"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环县城、环景点周边和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15年12月--2020年 12月)。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乡镇、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住建、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整治后的村庄环境优良整洁,乡村风情浓郁,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是各乡镇政府驻地,各乡镇上报的20xx年纳入整治的行政村(297个)。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围绕“六清三化”,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六清”即:清垃圾、清粪便、清污水、清路障、清危房、清乱堆乱搭乱建,“三化”即村庄绿化、亮化、美化。

(一)清垃圾。以消灭污染源为重点,对道路两侧、村内外、院内外、室内外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及时清运到村垃圾集中堆放点(场),能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利用的进行安全填埋。严禁垃圾随意倾倒、随意堆放。

(二)清粪便。对畜禽实行圈养,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和圈舍,并消毒灭菌。清理出的粪便要运送到村外,定点管理。没有堆放场的村,农户要将粪便运送到自家承包田地头,确保农户庭院、村内外道路无粪便,清洁卫生。养殖场要集中处理好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三)清污水。积极规划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搞好沟河、坑塘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村内积水问题。有条件的村规划建设村内排水道。杜绝污水乱泼、横流现象。

(四)清路障。平整路面,村与村之间及村内道路平坦。疏通村内断头路,清理占道树木、堆放物、建筑物等。

(五)清危房。全面拆除村内所有破旧危房。拆除村内所有废弃的残墙破壁,正在使用的要及时修复。

(六)清乱堆乱搭乱建。开展柴草搬迁会战,村内的柴草统一堆放,摆放整齐,远离住房,安全防火。全面清理村内外的一切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理村内外占道厕所等。杜绝柴草乱垛、杂物乱堆、违规乱建等现象。

(七)绿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庭院尽可能栽植花果树木,达到省“绿化生态示范村、镇”标准。

(八)亮化。乡镇所在地主街道要全部安装路灯,每乡镇必须要有一条“亮化路”,有条件的乡镇次干道也要安装路灯亮化。各村“明亮工程”要能正常使用。

(九)美化。主街道两侧建筑物尽量统一外粉,配以宣传墙字、宣传画等。全面清理乱帖乱画现象。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时间安排3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从3月13日至3月17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订出本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好整治工作。包村市领导、包村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抽调的包村干部参加乡镇动员会。

(三)验收总结阶段。从4月8日至4月12日为检查评比总结阶段,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联合组织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出先进包村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后进乡镇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并对乡镇及包乡镇、村的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按包乡(镇)分工落实任务。各乡(镇)为此次整治活动的责任单位,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领导组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整治村责任制,加强乡镇干部包整治村的力量,按包片、包村分解任务,并成立专门的“六清三化”小分队,协助各村搞好整治工作。实行市直单位包村督导、协助开展整治活动责任制,每个市直单位根据分包村庄的数量,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抽调人员,并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入乡进村,在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乡镇要为所整治村派1名干部协助市直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对乡镇、村和包村市直单位“捆绑”考核,联动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村和市直单位要按要求、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接受考评。市里将适时召开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各乡(镇)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潮,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清理环境死角,告别不良陋习。各村要建立一支工作负责的环卫专业队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专项制度,配置简易环卫设施,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转、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要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保持环境整洁的长效治本机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整治后的村庄环境优良整洁,乡村风情浓郁,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是各乡镇政府驻地,各乡镇上报的20xx年纳入整治的行政村(297个)。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围绕“六清三化”,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六清”即:清垃圾、清粪便、清污水、清路障、清危房、清乱堆乱搭乱建,“三化”即村庄绿化、亮化、美化。

(一)清垃圾。以消灭污染源为重点,对道路两侧、村内外、院内外、室内外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及时清运到村垃圾集中堆放点(场),能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利用的进行安全填埋。严禁垃圾随意倾倒、随意堆放。

(二)清粪便。对畜禽实行圈养,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和圈舍,并消毒灭菌。清理出的粪便要运送到村外,定点管理。没有堆放场的村,农户要将粪便运送到自家承包田地头,确保农户庭院、村内外道路无粪便,清洁卫生。养殖场要集中处理好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三)清污水。积极规划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搞好沟河、坑塘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村内积水问题。有条件的村规划建设村内排水道。杜绝污水乱泼、横流现象。

(四)清路障。平整路面,村与村之间及村内道路平坦。疏通村内断头路,清理占道树木、堆放物、建筑物等。

(五)清危房。全面拆除村内所有破旧危房。拆除村内所有废弃的残墙破壁,正在使用的要及时修复。

(六)清乱堆乱搭乱建。开展柴草搬迁会战,村内的柴草统一堆放,摆放整齐,远离住房,安全防火。全面清理村内外的一切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理村内外占道厕所等。杜绝柴草乱垛、杂物乱堆、违规乱建等现象。

(七)绿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庭院尽可能栽植花果树木,达到省“绿化生态示范村、镇”标准。

(八)亮化。乡镇所在地主街道要全部安装路灯,每乡镇必须要有一条“亮化路”,有条件的乡镇次干道也要安装路灯亮化。各村“明亮工程”要能正常使用。

(九)美化。主街道两侧建筑物尽量统一外粉,配以宣传墙字、宣传画等。全面清理乱帖乱画现象。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时间安排3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从3月13日至3月17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订出本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好整治工作。包村市领导、包村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抽调的包村干部参加乡镇动员会。

(三)验收总结阶段。从4月8日至4月12日为检查评比总结阶段,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联合组织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出先进包村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后进乡镇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并对乡镇及包乡镇、村的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按包乡(镇)分工落实任务。各乡(镇)为此次整治活动的责任单位,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领导组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整治村责任制,加强乡镇干部包整治村的力量,按包片、包村分解任务,并成立专门的“六清三化”小分队,协助各村搞好整治工作。实行市直单位包村督导、协助开展整治活动责任制,每个市直单位根据分包村庄的数量,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抽调人员,并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入乡进村,在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乡镇要为所整治村派1名干部协助市直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对乡镇、村和包村市直单位“捆绑”考核,联动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村和市直单位要按要求、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接受考评。市里将适时召开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各乡(镇)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潮,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清理环境死角,告别不良陋习。各村要建立一支工作负责的环卫专业队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专项制度,配置简易环卫设施,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转、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要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保持环境整洁的长效治本机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4

关键词:环境整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饮用水源地

中图分类号:X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2012304

1引言

农村环境问题一直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拦路虎,因此解决好农村环境问题是保障全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点。2008年国务院首次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话会议,提出了农村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环保部下达《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十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4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正式拉开了帷幕。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对实施治理的村镇采取“以奖促治”政策,以激励和促进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不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自2010正式启动以来,全国已经有近半的省份进行了整治,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同样被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现就以编制过程中的实际经验,讨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的方法及存在问题,便于今后更好的稳步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给后续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员以参考。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以村庄为单位。实施内容是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就以上几方面,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为例分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方案。

2研究区域概况

眉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东南部,地处黄河中游川塬沟壑区,秦岭主峰太白山处于境内,地势总体上南高北低,地形地貌由南到北依次为秦岭深山区、黄土台塬区、山前洪积冲积平原、渭河冲积平原和渭北黄土台塬。境内形成了东西沟塬相间、坡面南高北低的自然地貌,素有“七河九塬一面坡,六山一水三分田”之称。全县土地总面积863km2,辖8镇,12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32.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35万人。

眉县多年平均地表水量为2.36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18亿m3,水资源总量为3.54亿m3,全县平均径流深283.7mm,平均径流总量2.448亿m3,按多年平均值计算,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009.7m3,占全国人均值的37.64%,占全省人均值的64.3%,属于贫水区域。

3项目规划时限

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整县推进,涉及全县8镇的123个行政村。项目实施规划为2012~2014年。为确保项目逐年,有计划的推进连片整治工作。规划2012年实施4个镇24个行政村,农户数12364户,145组,共计47846人。2013年实施7个镇48个行政村,农户数27507户,355组,共计106645人。2014年实施7个镇51个行政村,农户数28846户,382组,共计108925人。

4眉县农村环境问题现状

眉县自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特别是通过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等)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村容镇貌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环境处理处置设施运转费用高昂,农村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农村居民缺乏广泛的参与热情以及小农经济的影响等多方面原因,致使眉县农村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4.1生活垃圾方面

根据计算,眉县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7.6万t。调查显示,眉县还有3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是任意堆放的,即使是收集堆放的部分,60%以上也以简易填埋为主,距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还有较大差距。4.2生活污水方面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黑水和灰水两部分。灰水主要为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等,黑水主要为冲厕排水。经计算可知: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约为240万t,其中BOD年排放量约为144t、COD约为288t。目前,眉县除了首善镇的葫芦峪村正开展农村生活废水(灰水)的人工湿地处理试点外,其余村庄均无相应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旧村改造中虽然建设了简易污水管网,但未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村中的集水坑渗入地下,或流到街道上,或直接排入村中的沟渠后进入水体。尤其是各镇周边各村的污水排放量大,成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给眉县周边流域水体水环境、地下水、土壤及周围环境均带来严重影响。

4.3饮水水源地保护方面

8个示范镇区中除了汤峪镇的楼观塬村和营头镇的街道村部分村组的饮用水水源为地表水外,其余示范镇的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深井水),井深均在100~200m之间。眉县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307处,其中采用地下水源共有257处、地表水源共有50处。目前已有92处划定了保护区范围,并实施了水源地保护措施,还有215处未划定保护区范围,尚未设置标志牌和界桩等警示标志及隔离保护措施。个别地表水水源地上游存在小尾矿库遗留矿渣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一些地下水水源地范围内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杂物任意堆放,存在潜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问题。

4.4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方面

眉县涉及的养殖小区共计19个,其中养牛小区9个,养猪小区6个,养鸡小区4个。经计算,年排放污水量约2.5万t,CODCr、氨氮和总磷的年排放量分别为241.5t、 37.3t和28.1t,畜禽养殖小区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

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便和污水任意堆放和排放,对大气、水体、土壤、动物与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系统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5示范工作内容及实施计划

5.1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一直是解决农村环境的热点方面,研究一种高效、投资低、运行费用省的污水处理设施更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方向。根据相关规程及规范\[1~7\],结合眉县的实际考察情况,考虑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具有自然排放、回收利用、蒸发与下渗的损失较大,其排放量占总用水量按70%考虑,农村人均平均日排水量定额为25L/d·人,镇区周边村人均平均日排水量定额为35L/d·人。由于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到渭河水体,其排放标准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研究过程中随即抽取首善镇第五村、段家庄村、横渠镇街北村、豆家堡村水样进行检测,检测水质结果见表2。

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宜采用无动力和微动力的自然生态净化处理工艺,其中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水冲式厕所不太普及,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污水分散处理技术;镇区及周边农村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卫生条件好(水冲式厕所普及率高)、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人工湿地和氧化塘等集中处理技术。根据眉县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最终确定眉县适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自然生态处理法,其工艺流程图见图1。

图1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包括污水主干管、集中式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分散式污水净化处理设施等。污水净化处理设施以自然生态处理法为主,即人工湿地法和氧化塘法等。经计算分析,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共建设89处,其中集中式处理设施为14套,分散式处理设施为75套,污水主干管总长度57.68km。其工程量和总投资见表3。

5.2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

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生活垃圾应实现分类收集,并且分类收集应与处理方式相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宜采用有机垃圾(农业果蔬、厨余等)和剩余以无机垃圾为主的简单分类的方式收集。有机垃圾进入户用沼气池或堆肥利用,无机垃圾结合当地废弃物收购系统,对其中可回收利用垃圾(纸类、金属、玻璃、塑料等)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危险废弃物运至指定危废机构进行统一处理,其余不可利用无机垃圾填埋或进入周边镇垃圾处理系统。眉县垃圾处理模式见图2。

图2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根据计算研究,眉县农村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75kg计算,人口增长率为3.14‰,到2015年,预测全县日垃圾量为125.35t。经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眉县每10户配置2个垃圾收集桶(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以红、绿二种颜色分别代表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每50户配置1辆保洁车(三轮手推车)和1名保洁员;1个行政村配置1辆机动三轮车、1个垃圾分类收集房、1个有机垃圾堆肥房和1个3~5亩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眉县大部分连片村属于经济较发达和欠发达的村庄,从降低成本角度考虑,在垃圾填埋处理的同时,建议建设自然通风静态堆肥场。

眉县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由收集与清运项目、资源化利用项目、垃圾中转站、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等构成,项目总投资3352万元,其工程量和投资汇总见表4所示。

5.3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应按照“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要求,推广生物发酵床、干湿分离堆肥及厌氧发酵、“畜沼菜”、“畜沼果”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用技术。

畜禽养殖治理的基本工艺流程是: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或厌氧反应器)(生化池)氧化塘人工湿地农田灌溉或达标排放。

根据对国内同类地区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的类比调查,各种畜禽粪、尿及污水的产生系数详见表5和6,眉县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7。

根据现场调研,眉县全县畜禽养殖户234个,其中80%无处理设施,需要建设10m3沼气池188座。畜禽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分布20处,需要处理池容积为3600 m3,建造干粪堆池57个,设置固液分离机(脱水装置)57个。建设集中处理设施20处。其工程量和投资分部及总投资汇总见表8。

5.4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根据眉县农村饮用水工程调查结果分析得出,眉县农村饮用水需要开展8个镇110个村组215处的水源地保护工作。水源地保护主要采取大口井砖墙围井、泉水采取砖墙围泉、河道取水口采取铁丝网保护等措施,划定保护区范围,建立界桩、围栏和标志牌,并对周围植树绿化,进行源头保护。

地下水大口井水源地保护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设定保护区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m(最小15m)的范围保护区边界实施砖墙围井或铁丝网封闭并设置警示牌,标明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开垦荒地,防止破坏水源储存条件。围绕边界平均设立警示牌4个。

地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设定保护区为以取水点向上游延伸50~100m,向下游延伸30~50m的范围保护区边界实施铁丝网封闭(泉水也可采取砖墙围泉)并设置警示牌,标明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开垦荒地,防止破坏水源储存条件。围绕边界平均设立警示牌4个。

同时对保护区实行生态恢复治理,逐步实现退耕还林还草,涵养水源,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保证水源水质合格、水量稳定。定期进行水量水质监测,观察水环境变化,掌握水环境变化规律,确保供水安全、正常。

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主要采取大口井砖墙围井、泉水采取砖墙围泉、河道取水口采取铁丝网保护等措施,建立围栏和标志牌\[8\]。其工程量和投资分部及总投资汇总见表9。

表9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量及投资汇总

结语

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包括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镇与村的生活垃圾治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大方面,总投资费用:8510.3万元。项目实施后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水源地常规水质考核指标达标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达到70%,受益人口26.5万人,收益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可以说从根本上提高了眉县农村环境面貌,对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等各方面都有明显的提高。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居民对于环境的意识还应该不断提高,加强宣传,并同时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建议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实际,制定有利于农村经济与环保协调、融合的政策及相关规定,明确农村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同时建立农村环境监管巡察制度,保证农村环境的改善长期有效。对于眉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研究及工作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今后会不断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更高效的节能处理设施技术进行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310-200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CJJ123-2008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JJ124-2008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村镇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北京: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8.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GB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0〕20号,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S\].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HJ 574-2010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0.

[8]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环境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试行)\[12\].西安:陕西省环保厅,2012.

收稿日期:20130129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5

为切实做好我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根据《公路法》、《XX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结合持续开展的“全域无垃圾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以集中优化路容路貌为着力点,侬法严厉打击私捣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域环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全乡“四好农村路”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整治范围

公路路城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农村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建筑控制区域是指与公路边缘的间距不少于设以下距离的范围:县道10米、乡道5米、村道1米。

三、整治内容

1.对路面、路肩、边沟的定期清洁、维护,使路容路貌进一步得到提升;

2.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推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桥梁用地范围内私挖乱建、破坏路基护坡的违法行为;

3.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和其他地面构筑物;

4.在禁止范国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活动;

5.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施工作业;

6.利用公路桥(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7.撞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等行为;

8.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路面、路肩、边沟保洁力度。各村要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通过包路到户、包段到户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组织,或者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形式对乡道、村道实施日常养护,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应当与承包人签订管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定期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整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填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养护人员在进行公路巡查、清扫时,应注意拣拾公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对路肩进行修整,做到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车辙、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对排水设施进行维护,达到无淤泥,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

2.强化公路桥果的保护。对农村公路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公路涵洞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因挖砂,采石,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涵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整治;对因私挖乱建已危及公路桥涵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整治;对因私挖乱建已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个人和单位。坚决杜绝在上述范围内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桥梁安全的活动。

3.加强建筑控制区管控。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凡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必须全面拆除。

4.规范非公路标志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划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凡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必须依法查处,对经批准设置的但已破损的非公路标志,责成设置单位限期维修或更换,同时增设必要的展示行业形象、宣传安全业务与路政执法的标志、标牌。

5.加强穿越村乡路段整治,净化沿线环境。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对公路两侧的集货场所要进行综合治理,对占路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

6.加大对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抛酒治理力度。突出非法大件运输车辆的查处,严厉打击短途超限,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安全、畅通。

7.加大超限车辆治理力度。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举报。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1月1日)乡农村公路管理站、各村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制定实施计划,逐项逐条进行整治,各村要按照《XX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下发的农村公路在养护范围内认真做好本辖区内道路的调查摸底工作.排查情况要及时上报。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各村要根据本次路域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对农村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违章建筑、地面构筑物、“三堆”清理、宣传标志设置进行有效的集中整治。

3.总结阶段(2019年12月)乡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做好综合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树立好典型,推广好经验,乡政府将结合年终实际考核对本次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贵任。开展农村公路路城环境综合整治是提高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总体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的重大举措.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和乡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进一步广泛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加强联动,协调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乡村要积极配合扎实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危害公路、桥梁隧道、私挖乱建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同时运用司法手段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6

一、总体目标

围绕“美丽南江·宜居乡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农村面貌。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50%以上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村内需改建户厕应改尽改,实现村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所有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50%以上的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完成涉改村厕所建设,农民群众如厕条件明显改善、文明卫生意识明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农村“厕所革命”短板。一是核准已部分实施项目涉改村改厕基数。进一步核准已部分实施项目涉改村厕所短板需求、建设数量和改厕农户,建立数据台账,明确一村一策、一户一策方案,确保改厕对象精准、项目实施精准。二是加快补齐已部分实施项目涉改村户厕短板。建立数据台账,明确一村一策、一户一策方案,巩固提升已实施改厕项目涉改村,重点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推动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到2021年底全面补齐该类涉改村户厕建设短板。三是分步推进未实施项目涉改村农村厕所革命。围绕还未实施改厕项目的涉改村,突出重点村、特色村、中心村,从2022年起,每年按照上级计划推进未实施改厕项目的涉改村厕所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镇涉改村基本完成农村厕所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四是统筹实施涉改村农村公厕建设。聚焦还未建有独立农村公厕的涉改村,以地方为主,根据村庄地理位置、聚集程度、人口多少、人员流动等情况,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确定农村公厕建设数量及地点,实施农村公厕建设。五是继续推广农村厕所革命“333模式”。三定标准:一定厕所改建标准、二定改建对象标准、三定财政补助标准。三类模式:对于单户,通过新建或改造厕所,安装污水收集管道和修建三格式化粪池。对于多户,在建成卫生厕所后,根据粪污量共建三格式化粪池。对于城镇近郊户,居住在城镇周边的农户,通过管网将厕污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处理。三项监管:准入监管、质量监管、运营监管。

(二)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一是加快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以村(社区)为单元统筹规划,对垃圾设施建设滞后的村按照农户分布情况和便于投运、清运的原则,规划前段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到2021年全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炼可推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模式,逐步向全镇所有村铺开,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推动升级改造并形成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三是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科学设置村庄垃圾收集点,优化布局垃圾转运站,合理配备垃圾收运车辆,调整优化收运线路,规范运行管理,提高收运效率。四是完善村庄保洁员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完善清扫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和稳定村庄保洁队伍,各村(社区)按照标准配1名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鼓励采取聘用贫困户、留守妇女或村内招标竞争等方式确定保洁员。到2021年底,全镇所有村保洁员配备实现全覆盖。五是继续推广农村垃圾治理“234模式”。两次分类源头减量:一次分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指定垃圾桶,二次分类由村组保洁员把每户垃圾再次分类收集;三级联动转运处理:一级转运由村组保洁员将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勾臂式垃圾箱内。二级转运由镇将村垃圾集中收集至乡镇指定收集点,三级转运利用压缩式垃圾车收运至垃圾焚烧发电站或其它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四个到位长效治理:保洁队伍到位、资金投入到位、管理督查到位、民主评议到位。

(三)注重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一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两改”后的行政区划,科学编制(调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根据常住人口、实际污水排放量等科学确定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规模,确保到2021年,全镇100%以上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二是全面摸清现状。全面摸清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情况,2021年底前全面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三是研究推广适宜治理技术模式。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考虑不同村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其他不能进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的村庄生活污水,鼓励就地建设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对人口较少、地形地势复杂的村庄,可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强化运营维护。根据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数量、分布情况、处理工艺等,因地制宜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未能正常运行的,要查清停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补其短板;对已开展农村连片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要进行农村污水治理情况“回头看”,督促村庄治理到位,确保正常运营。

(四)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一是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推广“321模式”。三分离:粪液分离、干湿分离、固液分离。两利用:畜禽粪污堆肥利用、粪液厌氧发酵沼气利用。一循环:种养循环。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监管机制,因地制宜出台地方粪肥还田利用标准,加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置建设,加大更换(改造)老旧、损坏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确保到2021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实现93%以上。二是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同步开展“一控二减三基本”行动,控制农业用水总量,逐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不断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率,实现化肥、农药用量的零增长;建立健全秸秆收运储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到2021年底,全镇秸秆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全面控制。三是加大生物防治和科学施肥用膜技术推广。持续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实施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的“两个替代”工程,大力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农田残膜和农资包装物回收示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减量化、无害化”。到2021年底,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及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

(五)持续提升改善村容村貌。一是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一是继续推广“351模式”。落实“三长”:“塘库长”“公路路长”“院落(户)长”。治理“五乱”:乱修乱建、乱扔乱倒、乱堆乱码、乱砍乱伐、乱采乱挖。综合提升。健全村级组织“1+6”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村民文明习惯素养。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宣传,激励引导农民培养良好卫生意识。二是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坚持“户有所居、一户一宅”原则,明确符合分户条件后新建、原宅基地面积不达标扩建、因自然灾害和项目实施另建、迁入落户新建、提升生活水平改建条件方可申请建房。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按照农户申请、小组讨论、村级复核、部门核实、乡镇批复、备案建档等规范建房流程。严格落实规划选址、定点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实行签署意见负责,同时要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利用和住房建设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三是推进涉改村风貌改造。加强古村落、古名居、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加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居和乡村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力度。将改善院落环境和发展休闲旅游相结合,打造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

三、工作措施

(六)加强队伍建设。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建设“美丽南江·宜居乡村”的重要意义,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推动具体实施工作。要选优配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干部队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基层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管理。村支部书记作为涉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全面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七)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抖音、村村响、公示栏等,大力宣传“美丽南江·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成效,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卫生习惯养成、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同步进行,通过村规民约、家规家训、道德银行,实现乡村文明提升与环境整治互促互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美丽南江·宜居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实现共建共享。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提高村民卫生素质、实现村容整洁为着力点,落实中央“以奖促治”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效机制,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使得农村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创建活动全面展开,整治后的乡镇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洁优美、农民素质整体提高,全面完成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年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包括坪塘镇、含浦镇、莲花镇、雨敞坪镇、天顶乡5个乡镇67个村(社区)及8个涉农街道25个村,今年主要任务如下:

(一)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政办函[]14号)和《区年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政办函[]21号)的要求,各乡镇和辖村街道办事处的所有村组和农户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集中处理或“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置模式,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建设。

(二)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年底前完成莲花、雨敞坪2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在莲花、雨敞坪镇各建1个村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示范点。

(三)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按照《市区年畜禽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政办函[]20号)要求,禁养区(四镇一乡以外的区域)内一律禁止进行任何养殖生产,并对已存在的养殖场(户)实行无条件关闭取缔;限养区(四镇一乡所属范围)内实行限制性养殖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并根据城市开发进程逐步退出养殖业;一律不再新建、扩建、改建任何规模化养殖场。对限养区内不符合环评要求、用地手续不合法、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养殖场实行关闭取缔;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四)整治农村工业污染。组织开展一次农村工业污染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保障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通过严格执法,促使影响和干扰农村群众生活、工作的污染源进行整改或搬迁;通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保护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比例不低于40%,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和保护标志。保护区范围内农户生活污水实行全治理。

(六)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工作,定期监测水源数比例不低于5%;组织开展农村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试点。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七)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生产沼气、秸秆气化、建材加工、食用菌生产、编织等成熟的综合利用技术。村域范围内秸秆合理堆放,禁止露天焚烧或抛河等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

(八)启动“三全”试点。在莲花镇开展污水全收集、垃圾全处理、裸土全绿化试点工作。

(九)落实中央“以奖促治”项目。中央“以奖促治”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考核验收评定为“较好”。

(十)开展生态创建。一是创建环保先进乡镇。对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创建环保先进乡镇有关规定>的通知(政办函[]132号)》中市环保先进乡镇考核指标,完成坪塘镇、含浦镇、莲花镇、雨敞坪镇、天顶乡5个环保先进乡镇创建。二是创建生态村。按照《湖南省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或《部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深入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年在四镇至少创建3个省级生态村,雨敞坪镇新卯村创建部级生态村。

(十一)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各街道、乡镇要按市、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级环保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设立环保办,配备1-2名环保监管员及基本的环境监察监测设施;各企业、村、社区要有一间环保办公室,至少配备1名环保监管专干。

(十二)开展环保知识培训。1、环保知识要进入区行政学校课堂,所有培训班必须开设环保专题讲座;2、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委组织部和市环保局联合组织的乡镇领导干部环保专题培训班,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和综合决策能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以奖促治”等各项环保政策取得实效;3、其他副职及乡村环保专干培训由区行政学校和区环保局共同组织;4、各村设立环保课堂,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村民骨干环保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十三)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知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二是通过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宣传生态文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环保理念,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三是每季度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四清四洁”、“爱国卫生运动”等环保活动,引导农村居民消除生活陋习,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于新凡任组,副区张铁炎,副区吴江,副区苏春光,区政府副调研员李梦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绩效考核办、区委宣传部、区行政学校、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工业经济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爱卫办、乡镇及涉农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副调研员李梦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刘菊娥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制定规划。区政府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34号)和《中共市委关于印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的通知》(发[]33号)精神,组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实施,统筹安排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责,齐心协力,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政府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绩效考核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

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宣传和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区行政学校:负责将环保知识纳入区行政学校课堂,所有培训班必须开设环保专题讲座;与区环保局共同组织对乡镇及涉农街道副职、乡村环保专干的培训。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市、区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资金落实。

区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生卫生环保教育,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

区建设局: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户)退出和治理工作;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助乡镇做好环保先进乡镇创建工作和莲花镇裸土全绿化试点工作。

区工业经济局:负责牵头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淘汰落后产能。

区城管局:负责协助涉农街道、乡镇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协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指导生态创建、环保组织建设、环保知识培训和环保宣传等工作。

区环卫公司: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指导、垃圾转运处置和保洁员队伍培训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养殖场违法用地行为开展国土执法。

区工商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污染企业进行取缔。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搭建的猪栏、猪舍等违章建筑开展执法行动。

区爱卫办:负责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乡村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乡镇及涉农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以目标责任书形式明确(见附表1-2)。

(四)强化督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督查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乡镇及涉农街道将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不予评选“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十快乡镇街道”,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对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则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涉农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由行政正职具体负责。乡镇要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措施、分步实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层面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爱卫办等部门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各乡镇及涉农街道要利用各种媒体、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环保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三是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宣扬环境保护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加强部门联动。农村环境综合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到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协商、联合办公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确保全区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8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现阶段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财政部和环保部决定启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4年5月省被确定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积极开展了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前期相关工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于今年4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实施期限

按照省环保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编制指南相关要求,我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时限为2015-2017年,分5年实施。并要求各地依据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认证后,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依据《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我县14个镇全部参与整治,分5年实施,共涉及71个行政村,规划布点自然村572个,总户数55211户,总人口197504人(名单附后)。

四、治理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置模式,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五、资金安排

以行政村为单位,省财政厅、环保厅按苏中地区整治资金补助标准平均为70万元/行政村(国家、省两级补助),计划补助4970万元。目前2015-2015年度共计37个试点村资金已下达,共计2690万元(2015年10个村预拨800万元)。

本着因地制宜、完成治理目标的原则,用足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按资金管理办法分期拨付各镇。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住建、城管、发改、国土、农委、水务、卫生、审计、监察、环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县整治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实行例会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要及时成立本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落实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财政、村建、国土、水务、卫生、农林、纪检、审计等部门为组员,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2、明确职责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整治办负责组织规划、方案的编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核、环评批复、环境监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监督管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整合和筹措配套资金;制定并执行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拨付专项资金,完善各类手续。负责完善财务档案,做好项目审计,负责联系落实审计中介机构对各镇整治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县审计局负责对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账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执行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责任。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手续的办理。结合城乡统筹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试点村的支持,合力打造整治亮点。

县住建局负责对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指导,将整治后村庄环境设施纳入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并协助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试点镇垃圾收集运转体系的完善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整治项目的建设用地,指导完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农村饮水安全和河塘整治。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改厕和旱厕取缔工作。

县农委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绿化和畜禽养殖场环境整治。

各镇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环评、用地协调、招投标、材料采购、项目建设、委托工程监理、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以及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强化督导

县整治办组织对项目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镇,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否决项。

(二)资金管理

1、政策保障。由县整治办制定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齐抓共建,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2、资金管理。县财政统一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专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以镇为单元统一核算,并按进度分期付款。

3、资金拨付程序。各镇要督促中标单位建立并完善各类财务档案。

在资金使用上,经招投标后由中标的项目实施单位与实施主体(各相关镇)签订相关合同,并落实项目审计和监理单位。

项目工程实施后,实施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有关项目材料和原始票据,由镇整治办审核后提出支付申请,经县整治办认定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予以拨付。

4、资金拨付方式。以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每个项目招投标完成并签约后付20%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50%工作量付30%建设资金,工程交付并出具审计报告付30%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后付20%余款资金。

(三)规范项目实施

为规范建设项目实施,保障建设质量以及便于后续管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将统一采用A/O工艺地面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工艺要求、设计参数,细化各项建设标准,遵循设计施工单位具备较强实力,在周边县市建设有成功典型示范工程等原则,由县整治办择选3-4家单位经招投标程序进行试点,最终组织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重点推广1-2家。

项目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镇整治办,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县整治办审核同意。县整治办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验收,并指导各镇完善各类资料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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