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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8篇

时间:2023-03-03 16:00:05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篇1

印章编号

使用人

所在班次

领用日期

印章取样

QC印章

检验01

检验02

检验03

检验04

检验05

检验06

检验07

检验08

检验09

检验10

检验11

检验12

检验13

检验14

浙江光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

制定:

审核:

批准:

文件名称:检验印章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制订部门

发行部门

发行日期: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印章的制作、发放、使用和管理进行控制,确保检验印章的法律效力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检验员印章、产品检验合格专用章的制作、发放、使用和管理。

3、职责

3.1人力行政部负责

a)

检验印章的刻制;

b)

产品检验合格专用章的发放、监督使用和管理。

3.2品质部负责检验员印章的管理。

3.3品质部负责人负责

a)

产品检验合格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b)

检验员印章的发放和监督使用和管理。

3.4

检验员负责本人使用的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4、检验印章的管理规定

4.1

产品检验合格专用章和检验员印章由人力行政负责统一刻制,任何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刻制检验印章。

4.2

检验员印章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4.2.1

检验员印章由技术品质部负责发放和管理

4.2.2

检验员印章的发放

4.2.2.1

检验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品质部核发检验员印章。

4.2.2.2

发放检验员印章前,品质部负责人应做好印模样记,发放时,应有印章领用人的签字和领取日期。

4.2.2.3

检验员印章应有编号,必须专人专用,专岗专用。

4.2.2.4

当检验员印章不清晰需要重新刻制发放时,应由印章使用人交回旧的检验员印章。新制印章沿用旧印章的编号。

4.2.2.5当检验员印章丢失需要重新刻制发放时,印章使用人应向品质部提出书面说明,品质部立刻向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发出通告,宣布该印章失效。同时刻制新的检验员印章补发给印章使用人,印章丢失后补刻时,不得沿用原印章编号,以避免质量责任混淆不清。

4.2.3

检验人员应随身携带检验印章,不得随意摆放。检验员需对本人加盖的检验员印章负责,不得随意加盖印章。

4.2.4

当检验人员不再从事公司质量检验工作或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交回其使用的检验员印章,品质部负责人应作好回收记录。此印章可在停用半年后重新发放给其他检验员使用。

4.3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4.3.1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由品质部负责人向人力行政部领取。

4.3.2

人力行政部在发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时,应做好发放记录,由品质部负责人签收并注明领取日期。

4.3.3

品质部负责人应妥善保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不得随意摆放、以免丢失。

4.3.4

品质部负责人对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的使用负责。只有当产品圆满完成全部所策划的检验工作并达到规定的要求时,方可加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

4.3.5

当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不清晰时,可向人力行政部申请重新刻制、发放。重新发放时品质部负责人应交回旧的印章。

4.3.6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若发生丢失,应书面向人力行政部说明情况,申请重新刻制、发放。

4.3.7

当品质部负责人调离本岗位工作时,应及时交回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办公室做好印章回收记录,并发放给下一任品质部负责人使用。

印章管理制度篇2

关键词:村印章;集中管理;问题和弊端;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1印章管理“双人”“双锁”制增加了专管员难度

集中管理之初,山城镇采用“双人”“双锁”制集中盖章的方法。镇农经中心在政务大厅专门设立印章管理窗口,由专人负责各村印章管理,制定公章管理制度,“双人”“双锁”制,即农经干部一人一把大门的锁,村干部一人一把装印章盒的小锁,一人无法取出公章,也没有权力取出公章。同时,合同或协议书需要盖章时需请示领导审批,审批后公章管理员还得认真审计,看看是否有遗漏,是否合理。经近几年实际操作,印章管理“双人”“双锁”制给群众带来了方便,但有时增加了专管员的工作难度。原因有:一是群众到政务大厅办事盖章,能一次办完就一次办完,绝不让群众来回跑搭费用。二是各村财务人员为印章使用专管员,不是全脱产干部,并且村里的工作不仅仅是盖章一项工作,这样就无法保证村民来盖章时立刻盖章,会延误办事效率和耽误时间。三是村民办事需要盖章的时间无法固定,特殊事项较多,往往不能在正常上班时间范围内。比如很多学生办补助盖印章都是利用休息日来,因为周一至周五在校上学,一来就是急的,一般情况寄宿生星期日下午还得返回学校,这样的情况有很多。

1.2镇村公章专管员审核不严,易出现纰漏

各村来办事盖公章的人多了,管理员忙中易生乱,看看都是证明信、介绍信之类的材料,村干部签字了,手续全了就让村专管员盖上了,形成只管程序不管内容真伪的局面,一旦出现问题,难脱干系,监管不严易造成错误。

1.3村公章借出使用时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划分难

虽然镇专管员是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公章使用制度规定村公章在上级部门需要用公章时而且必须借出时,可以暂借公章。暂借公章按照公章登记制度先由领导审批,再由村干部登记备份事由、经手人、时间、内容等。虽然这些工作都做了,但村干部借公章使用,镇上专管员不能做到陪同,一旦出现问题,责任无法分清。例2013年5月份,某村村主任李某在借用公章办事期间私自在一份民间借贷协议书上加盖了本村公章,协议违约时,当事人找到政府要求理赔,经多方调查核实,当事人才说出真相,这个公章是村主任李某盖的,并不是镇专管员盖的。

1.4个别村离镇远,给村民带来不便

山城镇有32个村,距离镇政府超过15公里的村有14个,其他村都在2公里以上,路程远的村民到政府盖章有坐公共汽车的、有打车的、有自驾车的,大多数村民都是坐公共汽车,需要起早来,中午走,有时遇上特殊事,不能保证一次办成。涉及学生的,往往材料都是学生周六带回家周日带走,有时专管员有特殊事情,周日不在家,家长只能周一再跑一趟。这样给村民带来很大的不便。

2解决的对策

2.1建立健全公章使用制度

首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即公章由镇专管员统一管理,要盖公章的村民先经过镇主管领导审核并授权签字,专管员审计核实后村领导签字,手续健全告知村民后登记,若因公章使用不当,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其次,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登记设立时间、事由、审批人、经手人。特别是借出的公章要及时地跟踪追回,详细登记办事地点、事由、审批人等。最后,建立“一人”“一锁”制,提高办事效率,节约人力物力,只要遵循以上各种制度,真正地做到领导审批、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2机制灵活,加强各部门专用章使用

例如村民盖有关新生儿的公章,建议计生部门盖一个计生专用章,在本辖区生效。户口有关方面的章建议公安部门盖户籍的专用章。涉及耕地的盖承包合同管理站的章。另外建议村里应有临时介绍信,并登记造册,村民有临时出门的需要介绍信的,村里直接就能给开,只要符合要求不违反规定就可以。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制约了村干部乱开乱盖的现象。涉及到学生各项补助需要盖村里公章的,由学校派专人来政务大厅盖章,这样既减轻了学生的压力又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2.3公章专管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公章管理

印章管理制度篇3

一、印章的规格、式样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分为名称印章、办事机构印章和专用印章(专用印章分为钢英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一律为圆形。

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印章直径为4.5厘米,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为4.2厘米。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印章直径为4.2厘米,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为4厘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专用印章必须小于名称印章且直径最大不超过4.2厘米,最小不小于3厘米。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中办事机构印章中的办事机构名称及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中的财务专用、合同专用等字样,刊在五角星下面,自左而右横排。

二、印章的名称、文字、文体

印章所刊的单位名称,应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名称;民族自治地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应当并列刊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国际交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需要刻制外文名称的,将核准登记注册的中文名称译成相应的外国文字,并列刊汉文和外文。

印章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三、印章的刻制审批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方可刻制。

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全部印章。

(七)登记管理机关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交回的印章,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销毁。

(八)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

(九)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承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企业,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印章管理制度篇4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单位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单位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内设机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室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本单位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单位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5、以本单位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单位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单位章的用印。

(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四)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五)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单位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股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2、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

3、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审批表上没有经股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

(六)需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办理。

六、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办公室对使用印章负有监督权。

1、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

3、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

七、印章的销毁

(一)由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

印章管理制度篇5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单位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单位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内设机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室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本单位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单位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5、以本单位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单位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单位章的用印。

(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四)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五)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单位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股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2、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

3、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审批表上没有经股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

(六)需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办理。

六、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办公室对使用印章负有监督权。

1、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

3、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

七、印章的销毁

(一)由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

印章管理制度篇6

一  印章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会计名章。

2、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出纳保管;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和会计名章由会计保管,严禁私自转他人保管。

3、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需携带外出时,需两人同行,监督使用。

4、印章使用要按照“授权保管、权限内使用、超限申请”的原则进行。

5、印章保管人外出期间,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的保管,但需要在《印章交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由接交人负责其外出期间的用印管理。

6、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调动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如果管印章的员工调动或离职,须填写《印章交接登记表》,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或离职相关手续。

7、印章保管人必须亲自用印,并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审批手续用印。

8、严禁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印章,印章必须与落款的名称一致,不符者拒绝用印。

二  证照管理

1、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

2、《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保管,《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由财务会计保管。

3、向外部机构或人员提供公司证照复印件,需经领导审批,方可提供。

三  罚则

1、印章、证照保管人员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负责,对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超越权限签批用印或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弄虚作假骗用印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直至辞退的处分,并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篇7

随着承揽业务的扩展,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使用印章的次数愈加密集,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诉讼风险的发生,例如比较容易产生表见、连带责任等等的法律后果,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制订严格的规则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去防范诉讼风险的发生。

1.水利施工企业印章使用状况

1.1印章使用密集,种类繁多

除了党委、工会、纪委、团委、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印章外,对外经济交往中使用的主要有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分支机构(临时机构)印章等,各类印章少则几百枚,多则上千枚。施工项目规模大、周期长,招投标活动频繁,项目地域分布广、涉及主体多、环节多,印章使用频率高、损耗大、刻制成本高。

1.2公章使用应接不暇

企业只能拥有一枚公章,项目承揽、施工相关主体在往来文书中只认可公章的效力,多项目多地域同时投标或者施工,一枚公章无法满足现实需要。严格公章管理、只刻制一枚备案公章,则导致公章无法周转、影响经营活动、增加管理成本;放松公章管理,刻制多枚公章则无法备案,陷入使用“黑公章 的漩涡,并且可能造成管理的混乱和无序,导致企业风险失控。

1.3临时机构印章管理难度加大

水利施工企业集团因施工的需要设置了大量项目部等临时机构,临时机构是变动的、非常设的,项目结束时随即解散,根据惯例临时机构不进行工商登记,施工企业基于管理的需要刻制并启用临时机构印章。临时机构是施工企业基层生产中心、成本中心。对外产生大量的经济往来,临时机构印章被大量频繁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施工企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刻制临时机构印章。可是,部分省市公安机关公章审批办理指南要求,企业刻制冠具体名称的项目部公章,应持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隶属企业介绍信。未经登记为分支机构的项目部无法刻制印章,水利施工企业被迫使用大量未经批准刻制的项目部印章。

2.水利施工企业印章管理存在的诉讼风险

2.1制度不健全

一是对印章的刻制、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重视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忽视分支机构印章、临时机构印章、部门印章的刻制审批和备案程序;二是重视印章使用的领导审批程序、忽视印章使用的法律审核把关程序;三是对各类印章的性质和使用范围界定不清。

2.2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为了满足众多项目不同地域同日寸投标的需要,存在多枚公章同时使用问题;二是任意制发临时机构印章,重启用、轻回收,临时机构印蕈使用存在法律效力瑕疵;三是忽视临时机构印章监管或者根本就没有监管;四是印章保管不当,致使相关人员得以偷盖、盗用印章;五是滥用印章,不分文件资料性质与需求,不分印章的种类和用途,随意滥盖、多盖印章。

2.3他人伪造企业印章情况频发

企业印章非常容易被伪造,不法分子伪造印章成本低廉、行为隐秘。虽然伪造企业印章被界定为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直对印章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但是由于巨大的利益驱使,伪造印章犯罪屡禁不止,伪造、私刻的印章在社会生活中大行其道,拨打大城市随处可见的刻章办证非法广告中的电话,轻而易举就能获得所需要的印章。他人可能使用伪造的印章套取银行贷款、进行合同诈骗等活动,导致企业直接产生经济损失或者无端陷入诉讼纠纷。

3.规范水利施工企业印章管理的建议

3.1对我国印章管理立法的建议

(1)提高印章管理立法层级,严刑峻法威慑印章违法行为。一是建议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法》,对印章刻制行业违法行为设置零容忍、高成本的规范。二是修改《刑法》第二百十条,提高涉及企业印章犯罪行为的刑罚力度,具体可以提高主刑刑期,增加罚金、没收财产附加刑;扩大涉及企业印章犯罪构成,变造印章、买卖伪造的印章、使用伪造的印章、盗用企业印章行为必须入罪;增加单位作为涉及印章犯罪的主体。

(2)法律背书印章信用,技术确保印章防伪。一是立法形成印章强制备案制度,明确未经备案的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是立法授权公安机关为印章的法定备案机关,明确印章防伪为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必须限时完成,实现全国联网并对现有单位印章全覆盖。为社会提供免费印章查询、验证服务;三是根据单位的性质和经营需要,允许刻制多枚公章并同时进行备案,允许刻制分支机构、临时机构印章并进行备案;四是立法确定印章行业为法定独家微利垄断行业,提高印章刻制行业的准入门槛,形成全国联网的营业网络;五是实现印章备案和电子签名的无缝对接。

3.2对水利施工企业内部印章管理的建议

(1)强化印章管理意识。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印章诉讼风险专项培训,充分认识企业印章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印章管理失控即法律风险失控意识,宁愿增加印章管理成本,也不能忽视印章管理风险。

(2)对印章刻制的建议。一是严格备案、重视防伪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及财务专用章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才能刻制,刻制中进行通过印章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刻制后印模还要报工商行政机关备案。二是严格控制印章刻制数量,经济活动紧紧围绕三种经工商备案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进行,其他印章尽量不刻制或者少刻制,部门印章、临时机构印章一律不准对外签订经济往来性质的文书。

印章管理制度篇8

关键词:印章管理;风险;分析;建议

印章是一个企业内部行使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载体,是企业法人进行正常工作流程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企业各项业务流程的工具,因此,对印章的管理应根据印章的使用环境、使用用途和使用需要作进一步的细分和辨识。不同的公司对印章管理各有不同,例如有的公司实行双人轮岗制,有的实行专人专章管理等,但无论怎样,对印章的管理还是以安全、便捷、易操作为出发点。

对印章的管理,安全是首要任务。但由于印章使用涉及使用人员范围广、使用环境各有不同等因素,所以对印章管理存在一定管理难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也比较明显,容易造成种种风险隐患。为此,本人结合多年来从事印章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针对印章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希望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印章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辨识

1.印章管理流程、制度存在缺陷或不足

若企业在实际印章管理过程中,对印章管理的流程和制度没有及时更新和完善,就会造成印章管理的缺陷或不足。由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印章的使用环境也会随着变化,以人为主体的使用方在印章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企业就有必要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和完善印章管理流程、制度。

2.印章管理人员职责不清晰、职权未监管

一个企业中印章的直接管理人员的权力是比较高的,所以企业若没有制定清晰的工作职责,没有设置对其监督管理权限,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讲,都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甚至会引起法律责任。例如企业未建立印章管理的保管人、监护人、签字人等审批流程,未明确印章管理的监督人职责、名单等。

3.印章管理存在管理人员过多,组织拥挤

印章管理的宗旨是安全、快捷,若印章管理背离这个宗旨,就会造成管理效率低下、失效。印章管理人员不宜过多,一来是节约企业人力资源,二来也是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中间无用环节,给印章使用人员带来便捷。

4.印章管理存在管理权限重叠现象

若印章管理人员有多个,而他们的职责又相差无几,这样就会造成印章管理的混乱、重叠,导致相互扯皮、推诿,造成管理和流程失控,甚至引起法律风险。

5.印章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主要表现如图1所示,详述如下:

(1)印章使用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在企业内部,印章在使用前应先由相关部门审批,待合格后才能交印,否则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交印。若印章需要对外出具,则须通过有关部门同意签字后,才能由印章管理人员出具,同时填写相应对外出具章。在企业中是否严格遵循相关用章规定,决定了用章管理是否安全。

(2)印章使用是否存在提前现象

印章使用人员往往为了图方便、减少繁琐环节而违反相关用章规定,提前在空白合同、协议、支款凭证和往来函文中加盖公章,导致用章混乱、失控,容易造成企业利益受损,甚至承担法律风险。

(3)印章使用是否存在混用、共用现象

印章使用人T有时为了节省时间,对印章使用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存在印章的混用、共用现象,导致一旦产生纠纷,难以界定经办责任,容易造成法律风险。

(4)印章使用是否存在废仍用之现象

按照企业印章管理规定,对发生权限变更、业务变更或撤消的印章应予以销毁,企业内部也应广而告之,若印章使用人员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废旧印章仍然使用,就会造成印章使用混乱,新旧章界定不清晰,影响印章的使用监督。

(5)印章使用登记是否准确、完整、相符

印章在使用前应由经办人登记准确、完整的信息,并由印章管理员检查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否则拒绝交印。若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容易造成发生问题后无法追溯责任,造成无法监管。

(6)印章使用是否有完备的保管制度和设施

印章在使用完后交由印章管理员存放在指定的保管设施内,并且印章管理员也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保管制度。若将印章随便放置于公开场合,无人保管,就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印章损坏、被盗、丢失等风险。

(7)印章使用是否有可靠的交接手续

印章保管员在职务变更、退休后就不再经办印章管理职责,此时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与被交接人进行可靠完整的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企业内部也应广而告之。反之,则会产生印章管理效率低下、停滞的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8)印章使用备案是否齐全

印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例如登记册、档案册等材料必须定期保存在档案室,以备核查,所有材料必须齐全。否则容易造成法律风险。

(9)印章使用的监督机制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

印章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机制是保障印章安全和有效的主要方式,所以监督机制应完善,并且对其执行也应到位。否则就会造成印章管理无法及时整改和纠正,容易引起法律风险。

二、印章管理过程中的几点建议

如图2所示。

对健全印章管理制度的建议。

1.印章管理职能人员的设置

印章管理中,相关职能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例如管理员和监督员不能为同一人,建议印章管理的各个职能由不同人员担任,并且相互之间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对印章的管理应与部门的经营决策相联系,一般对印章的管理应由企业或部门的最高负责人亲自管理或交由授权人员管理。

2.印章管理手续流程的设立

一个高效、有序印章管理需要几个流程明确、执行到位的手续流程,各个印章的使用都应按照手续流程的规定分步进行,防止违规用印。例如对印章报废、印章交接、印章经办、印章保管等环节应设立较为明确的手续流程,并且规定各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权限。

3.印章管理使用人员的确立

印章管理中,无论是管理员、经办人都应预先确立,并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按照印章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印章混用、冒用、盗用和伪造等情况发生,当出现问题时,应及时整改,并将此作为评定和衡量人员的标准之一。

三、小结

随着经济及企业规模的发展,印章的种类、数量的不断增多,印章管理的风险愈来愈多,管理的难度亦会愈来愈大。因此,本人从分析印章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以促进企业提高印章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印章管理是一个持续提高、深入研究的课题,希望通过本文能与相关人员进一步沟通和提高。

参考文献:

[1]陈江峰.企业印章法律风险防范[J].科研,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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