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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8篇

时间:2023-03-06 15:58:16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1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人[]49号)、《关于继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41号)以及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现将做好*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区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城区教育研究室)的在职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含在*区辖区的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方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在*区辖区有关中等学校*年应届毕业生的申报方式由有关学校一次性集体申报(我局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方式由有关学校参照本通知的说明,另行通知毕业生本人。

除在*区辖区有关中等学校*年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其他申报人员(统称社会有关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先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师教育网的“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申报,之后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作现场确认。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年5月20—26日。网上申报的方法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2.现场确认时间:*年5月22—30日(双休日除外)。

四、现场确认地点

申报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南楼三楼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到现场确认者申报无效。

五、体检的时间和医院

1.申报人员登录*政务信息网“教育局”网页下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

2.体检时间由个人自定,但必须在申报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结果(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同。体检医院结论栏要有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

3.体检医院必须是*区人民医院。

4.体检项目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体检费标准由城区人民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

六、认定程序

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并作现场确认申报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材料认定机构领导小组作出是否认定结论(从现场确认报名截止之日20个工作日内)给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交材料及其他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网上申报并填写成功后,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体检结果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人员,其普通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7.近期二寸(或小二寸)半身免冠相片1张;

8.工作单位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教育局”网页下载并用A4纸打印)。

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2.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1份;

2.录取名册1份;

3.教学计划1份;

4.课程设置1份;

5.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6.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补充如下材料:

1.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2.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1份。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我城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免费认定。

2.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文件可在*教师教育网的“教师管理”栏目和南宁市教育局网页“教师资格”栏目上查询。

3.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部门和联系电话为:

教育理论培训与测试部门:*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2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建设1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作用,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条件

1.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2.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2011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依托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1.申报名额

每省申报名额不得超过4个(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候选人不占4个申报名额)。凡超出申报名额的,一律不予评审。

2.地方预审推荐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名额、条件要求择优确定项目候选单位,并于4月16日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包括:

(1)本地区推荐申报2012年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报告,包含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及项目候选单位名单(按优先次序排序)。

(2)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4)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11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5)项目候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技能大师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组织评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单位评审资格。

四、项目产出

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对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项目单位所在省或大型企业,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3

“申请考核制”需考生提出并递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综合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在此范围招生。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导师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经济学院成立三级架构负责“申请考核制”的统筹管理和具体落实工作,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成立由多名相关领域教授组成的“审核小组”和由招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

1、 “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落实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 “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组成,具有“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不作为“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组成,并在“审核小组”提供的“学生名单”范围内,具体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

三、导师范围

“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导师限定在经济学科范围内的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长江学者及入选国家教授。经济学院2016年可接收“申请考核制”的导师是:佟家栋、逄锦聚、冼国明、李坤望、盛斌、原新、江曼琦、贺京同。

四、名额确定

“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接收导师的2016年博士招生总名额,不再单列博士招生指标。

五、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我院及导师自主确定。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六、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直博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七、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z.chsi.com.cn/bsbm)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如下(要求: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1)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经济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将与入围考生公示名单一起公布。

5、拟录取名单审核

我院将根据“综合考核专家组”确定的学生名单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在网上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争议委员会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九、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考生可重新报考我校的“普通招考”。

3、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十、“申请考核制”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或送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接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方楼119-1;电话:022-23501438。

3、材料审核: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并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4

一、目的意义

餐饮业分等定级是商务部推行、依据国家标准《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在酒家酒店中实施的一项标准化工作。这是我国目前对餐饮业唯一由政府主导实施的评定活动,具有最高权威性。通过对我市酒家及酒店里的餐厅进行等级评定,将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业管理工作,增强全行业的标准化意识,推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市餐饮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有利于构建良好的饮食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饮食需求。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特成立了东莞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指导我市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

市评委会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组织实施《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国家标准;

2、接受企业的申请;

3、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

4、对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向省评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5、组织面向企业的宣传培训活动;

6、组织我市评审员的培训和资格管理;

7、承办省评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东莞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负责日常工作。

市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全市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

2、研究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提出工作建议;

3、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企业、消费者投诉;

4、负责向省评委会报告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三、部级餐饮企业的评定内容

(一)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餐饮企业,包括各类的饮食店、餐馆、酒家、酒楼、饭庄、饭馆、酒吧、多种风味馆、专营店、茶楼等(含酒店内附设的酒楼、餐厅)。

(二)评定等级依据和等级

依据《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将餐饮企业划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国家特级、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国家三级、国家四级,国家特级到国家四级分别以五个钻石到一个钻石为标志。

由全国酒家酒店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等级标志牌。各等级评定机构每四年对已评定等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查,对等级予以确认。每年进行一次年审,企业晋级需在获得相应资格二年后进行申报。企业等级评定后,可享受国家有关的配套政策。

四、部级餐饮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提交的文件

1、所在镇(区)经贸办的预审意见;

2、申请报告书;

3、质量手册;

4、相关管理文件。

(二)申报企业的主要条件

申报部级餐饮企业的具体标准详见《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该《规定》可在市经贸局网站“政策法规”中下载,网址:。其中申报企业部分基本条件如下:

1、经营面积

特级酒家营业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厨房(含附属用房)面积与餐厅面积之比不小于0.8∶1;有接待150人同时就餐的宴会厅或多功能厅;有供50人同时就餐的中型宴会厅或多功能厅;宴会雅间不少于10间。

一级酒家有接待100人同时就餐的宴会厅或多功能厅;有供50人同时就餐的中型宴会厅或多功能厅;宴会雅间不少于8间。

二级酒家有接待100人同时就餐的餐厅;宴会雅间不少于6间。

三级酒家有同时容纳100人的宴会餐厅或零点餐厅;宴会雅间不少于3间。

四级酒家有同时容纳80人的餐厅。

2、技术力量

(1)由烹调名师、大师以上任厨师长,烹调、面点至少各有一名名师顶岗操作;(特级、一级)

由烹调名师以上任厨师长,烹调、面点至少各有一名名师顶岗操作;(二级)

烹调、面点至少各有一名名师顶岗操作;(三级)

(2)中级以上烹调师占同工种人员的60%(特级、一级)、50%(二级、三级),其中高级烹调师占20%(特级、一级)、15%(二级、三级);

(3)中级以上面点师占同工种人员的40%(特级、一级)、30%(二级、三级);

3、开业时间

原则上开业时间一年及以上的企业方可申报。

4、企业效益

原则上连续在两年及以上未发生亏损的企业方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国家特级、一级的程序:企业自愿申请;镇(区)经贸办预审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市评委会初审;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复评;经复审合格者提请省评委会后向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终审评定。

2、申报二、三、四级的程序:企业自愿申请;镇(区)经贸办预审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市评委会初审;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团进行文件评审、暗访和现场评审;提请省评委会批准;报全国评委会备案;公布评审结果。

(四)各镇区预审和市评委会初审

预审内容:各镇(区)经贸办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和齐全;现场检查企业申请等级是否与实际相符等。

市评委会办公室正式受理企业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出具初审意见书向省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五、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

在全市范围内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市餐饮业发展水平,包括目前有多少企业符合申报部级餐饮企业的基本条件,然后进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申报等级,推动企业上水平、上档次。

(二)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东莞市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会议,邀请省评委部分委员及办公室成员、各镇区经贸办负责人、意向推荐参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联络人、广州市部分已获评企业负责人、部分媒体参加,正式作发动宣传。同时,联系各大媒体,对我市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进行的宣传推广,并到重点镇区及意向企业进行宣传、发动。

(三)组织申报阶段

1、联系国家、省有关组织机构,对我市评审员进行培训,获得资格证书者,可参加我市餐饮业分等定级的评审工作。

2、审核各镇区推荐的餐饮企业资料,确定申报企业名单。

3、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申报培训,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

4、申报企业实地考察,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5

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软件理论与技术发展需求的创新人才,按照西交研〔2017〕93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体制,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特制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具体方案如下(本办法不适用于同等学力考生)。

一、培养年限

招收博士生2-3人。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2、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gmis.xjtu.edu.cn/zsbm/bswb),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3、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递交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4)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8)硕士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往届生提供);

(9)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统考应届生证明;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11)预报考专业课科目名称;

5、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18年1月10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办公室,秦英莲老师(邮编:710049)

(2)直接递交: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办公室,秦英莲老师,梧桐西道软件小楼 A112室

电话:029-82664760

备注:

1、务必用顺丰或EMS邮寄申请材料,外包装注明【软件学院博士报名材料】

2、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此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3、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办法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11-12日。

2、现场确认要求:需本人到学院并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等)以备审核确认。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13-18日(考生可进入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打印。

4、资格审查:考生须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5、材料评议: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报考导师回避)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按百分制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75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6、专业考核:凡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专业考核(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所示时间为准)。专业考核包括英语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每门成绩均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1) 笔试包括:专业课(在下表考试科目中任选一门)

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考生须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将个人预报考专业课科目名称以纸质形式报软件学院办公室)

学科名称

考试科目

科目类型

考试要求

备注

软件工程

外语

综合英语

必考

专业

专业1、软件工程

专业2、计算机网络原理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6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2.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材料审核小组:由各学科负责人选派相关领域5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综合考核小组:在学院统一时间安排下,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1~2个相对固定的综合考核小组(包括申请导师和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范围

列入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均可对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

四、申请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审核申请材料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老师负责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检查合格者,可提交材料审核小组进行评估。

(2)由各学科负责人组织相关领域5名以上教授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审核小组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审核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综合考核面试

(1)在学院统一时间安排下,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综合考核小组(包括申请导师和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

(2)综合考核小组面试过程中要考察考生以下方面的内容: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3)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需提交现场记录,并填写《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表》,需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5.录取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根据报考导师名下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拟录取学生需与导师签订“诚信责任书”,并保证按时报到入学。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时间安排

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在以下两个时间段内完成,考生可选择其一并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报考。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时间安排一: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生物站A103-1) 300071 陈晨老师 收

电话:022-23503593

3.学院审核:“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工作需在2015年11月26日前完成。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时间安排二: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10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考生须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生物站A103-1) 300071 陈晨老师 收

电话:022-23503593

3.学院审核:“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工作需在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

七、其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接收考核,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2.“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3.“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在第一个招考时间段内完成博士招生的导师,报考窗口将会被关闭,不能再招收博士生。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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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1. 全日制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博士学位(Ph.D.)。

2. 全日制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M.D.)。

三、报考类型及条件

我校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公开招考3种类型,各位导师接收考生类型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各种招生类型条件如下:

我校今年博士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相关信息。报考条件除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关报考类型的招生要求。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招生面向我校现阶段二年级学术学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选拔,学制五年,具体要求详见硕博连读选拔文件及通知;

(二)申请-审核

“申请-审核”制拟接收我校及“985”院校应、往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七年制学生报考,审核通过后须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学制三年。

凡遴选为我校学术学位招生类型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接收,具体导师名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审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组自主确定。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1、申请条件:

(1)考生来源:本校、“985院校”(或国外相当层次院校)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往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应、往届七年制学生(不限学校)

(2)仅允许选报备注中标有“申请-审核”字样的导师,选报其他导师报名无效;

(3)英语须满足以下要求中任意一条:

a.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b.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c.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d.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2年内有效);

e.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培养类别:录取后考生必须脱产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6)原则上接收相同专业考生报考;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左侧装订):

(1)《报考天津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2)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doc(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证明),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硕士申请学位论文复印件;

(7)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请于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83336930,邮编:300070,只接收EMS邮寄,其它快递形式不予接收。

3、材料审核:

(1)学校初步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情况进行再次审核。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按招生指标1:2左右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于12月10日之前将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进行公示。

4、综合考核:

审核通过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12月30日之前结束,具体时间地点由复试组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复试之前考生需到我校财务处网站进行网上交费140元/人(其中报名费50元,复试考核费90元,交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任何形式的考核都要有现场记录、评语及成绩(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上报“申请-审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参加我校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6、学位授予:

通过该选拔方式录取为学术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我校硕博连读标准(详见相关文件)申请学位。

(三)公开招考

我校仅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接收公开招考(统招)报考,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开招考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2016年11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a.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b.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c.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d.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2年内有效);

e.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两名本学科相关副高级以上专家推荐信.doc(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6)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②已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③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阶段)》)人员和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不得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公开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三门。

(2)复试: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a.笔试部分为专业外语,由各复试专业组命题;

b.面试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3、公开招考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a.2016年11月16日上午8:00-25日下午16:00,考生进行网上报(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b.2016年12月6日,交费成功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外地考生可函报,只接收EMS特快专递邮寄,其它快递不予接收,以当日邮戳为准,逾期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址:天津医科大学新研究生院604室

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07室) 收件人:研招办 邮编:300070

(3)报名程序:

a.考生登录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点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或登录以下网址:yz.student.tmu.edu.cn:8081/),点击“博士报名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具体要求详见网报系统中“博士报名须知”。

b.网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学校将对考生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考生下载《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完成其余填写及盖章部分内容。

c.网上报名结束后,本市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交复印件);外地考生按规定时间,可将报名确认所需提交材料邮寄至学校研招办,由学校进行函审(报名材料不退还,请勿邮寄相关证件原件,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d.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一般考试前领取)

e.报名考务费210元(交费时间11月28-29日,考生需登录我校统一支付平台cwjf.tmu.edu.cn/进行网上支付,用户名:身份证号后6位,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X需大写),支付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及学校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退还,请考生慎重点击网上缴费)

(4)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a.《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的表格)

b.两名专家推荐书(需要推荐专家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c.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公章)

d.英语水平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函报考生只邮寄复印件,原件入学时待查)

e.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本校学生不提供本材料)及《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f.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5)公开招考初试及复试时间

初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英语),11日下午 14:00-17:00(专业基础),12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

复试时间为2017 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初试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所有类型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查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费及奖学金

2017年我校对所有类型录取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术型10000元/年,专业学位13000元/年,并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相关奖助政策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六、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yzb@t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22-83336930

纪检监察电话:022-83336879

备注: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

②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及计划外名额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试具体情况酌定。

③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 :10062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 22 号 邮政编码 :300070

联系部门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022-83336930

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篇8

根据《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培养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1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拟录取的2021年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另附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1份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提交到行政楼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二) 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经管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有效期

英语四级

460

2014年12月以后

注: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英语六级

425

GMAT

480,作文3分

TOEFL

72

雅思A

5.5

专业英语四级、八级

60

WSK(PETS5)

60,口语3分

注意: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1年2月底前将盖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申请单位。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4.中荷专项

“中荷专项”为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简称。申请“中荷专项”的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满足中荷专项的特殊要求。详见中荷项目办公室的《2021年中荷专项招生章程》。

(三) 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经管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 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含亲笔签名)、思想政治情况表(含签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成功提交博士报名电子版材料并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经管学院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 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

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

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

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

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

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建议A4纸打印,但签名必须是手签。

(6)往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

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应包

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

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基本要求2)。其

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所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 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 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21年1-3月

经济管理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其相关申请材料送至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再次审核,通过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由导师和学科组根据2021年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人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院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不愿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根据导师与招生学科组提交名单产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2.复核:2021年3-5月     

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

复核由经济管理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的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所有考核科目均为百分制,各门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食物经济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产业组织理论、发展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产业组织理论)不提供参考书目。

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参考书目如下:

①《改造传统农业》,(美) 西奥多·W.舒尔茨 著,梁小民 译,商务印书馆。

②《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第3版)》,[日] 速水佑次郎,[日] 神门善久 著,李周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③《国际贸易(第十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 著,丁凯,黄剑 等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1)。

(2)综合能力面试:学院成立复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个人陈述10-15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15-20分钟,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评委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录取原则

l 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l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各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l 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l 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批:2021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 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 其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2.各类别录取及学费、奖助政策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在职人员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在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经济管理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8510。

5.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如下:yz.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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