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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投资论文8篇

时间:2023-03-08 14:53:15

房产投资论文

房产投资论文篇1

生态位理论作为生态学最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目前被广泛运用于研究群落结构、种间关系、生物多样性、生物结构稳定性与演化等方面。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学者共同接受的“生态位”概念。最具代表性的有1917年Grinnell提出的“空间生态位”、1927年CharlesElton提出的“功能生态位”以及1957年Hutchinson提出的“多维超体积生态位”,其中对实践最具指导意义的是Hutchinson的理论。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理论通过对生态环境各因子进行指标量化,可以将抽象的理论与现实相结合,从而为理论的运用提供可能。他认为生物在环境中受到多个而不是两个或三个资源因子的供应和限制,每个因子对该物种都有一定的适合度阈值,在所有这些阈值所限定的区域内,在任何一点所构成的资源环境组合状态上,该物种均可以生存繁衍,所有这些状态组合点共同构成了该物种在该环境中的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结合生态位态势理论,城市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包括“态”、“势”两方面的属性。其中,城市房地产在过去发展以及与环境相互作用所积累的结果被称为房地产投资的“态”;城市房地产对环境、周边其他城市房地产及区域房地产发展总体水平的支配力、影响力被称为房地产投资的“势”。这两方面的综合就是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宽度,体现了一个城市房地产整体在区域房地产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其他城市房地产的影响情况,通过分析其变化情况就可全面了解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演变规律。

2基本思路及指标选择

区域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的基本思路是:(1)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初选。从自然环境、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5方面选择指标,初步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Xi}。(2)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对12个城市的数据,反复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及最小二乘法从投资环境优劣的排序分析中查找并剔除可能导致排序结果偏差的指标,确定合理的测评指标体系{Xi'}。(3)采用OLS确定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权重。(4)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测评公式。根据逻辑严密且易于操作的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公式(式1、式5),结合修正后的测评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完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的测评。

2.1指标初选

遵循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理论,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影响因素,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原则设计出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包括自然环境维(X1-X3)、宏观经济维(X4-X12)、房地产市场维(X13-X23)、基础设施维(X24-X29)、社会文化维(X30-X33),共5个维度33项指标(见表1)。由于政治环境、政策法规环境等的定量化解释性数据难以获得,本文假设这些软环境是无差别的,在评估时暂不考虑。

2.2指标检验及修正主成分分析法

可用于众多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但无法实现少数城市间的比选,且运算过程较为复杂,直接作为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方法有一定局限。本文根据这一优点将其用于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湖北12个城市为研究样本,在多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分值计算的基础上对城市进行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查找并删除导致排序偏差的指标,直至排序结果合理。

2.2.1检验指标体系的合理性

基于上述指标体系,本文收集了湖北12个主要城市2000-2013年的相关数据(《湖北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确保数据一致性,本文以更高层次部门的数据为准。为了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使计算具有可比性,采用Eviews7.0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公式:式中,i=1,2,…,33;j=1,2,…,12;n=12,Xij为第j个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为所有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的平均值;n为所选城市个数。利用SPSS21.0对指标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计算12个城市的投资环境得分,具体过程为:(1)计算主成分的特征值与贡献率。对X=(Xij)mn进行标准化处理并进行因子分析,选择特征值大于1且累计贡献大于90%的3个公因子作为评价指标的主成分。(2)计算主成分荷载。进行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得到主成分荷载矩阵Aij。(3)计算指标与主成分的系数。计算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与各主成分之间的系数关系(Rij)p,p=1,2,3。(4)计算城市综合分值。首先,计算各个城市的主成分值。以武汉为例,第一主成分F1值为:(式3)式3中,F1为武汉的第一主成分分值;A1j为各变量在第一主成分上的载荷;Zj为武汉房地产投资环境各指标的标准化数据。同理,可以求得武汉F2、F3的值。其次,计算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总值,以武汉为例,其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分值为:表1: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测评指标体系初选目标层次因素层次因子层次湖北省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自然环境维X1: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X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X3:工业废水排放量宏观经济维X4:人均GDP;X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X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X10:实际利用外资;X11:出口总额;X12: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房地产市场维X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X14:房屋建筑竣工面积;X15:商品房销售面积;X16:商品房销售额;X17:住宅销售面积;X18:住宅竣工面积;X19:住宅销售额;X20: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X21: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X22: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X23: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数基础设施维X24:建成区面积;X2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X26:每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X27:邮电业务总收入;X28:居民生活用水量;X29:居民生活用电量社会文化维X30:人口密度;X31:普通高校学生在校学生数;X32:医院、卫生院床位数;X3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式2)房地产开发(式4)式4中,R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权重系数;F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分值。同理,可以求得各城市的综合分值。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得到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综合得分和排名(见表2)。根据目前市场情况,为使表2中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排名更符合其实际发展程度,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改进。

​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利用OLS方法进行分析和筛选,剔除相关性强或易相互干扰的指标,同时选择更能解释目标层的指标。OLS估计法不仅能说明自变量和因变量的相关关系,而且能够说明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用来对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进行修订是可行的。利用OLS估计法对指标进行检验,剔除变量对应参数P值高于0.3的变量,因为P值高于0.3意味着变量有30%的概率与待评价的变量房地产投资环境没有关系。剔除后的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修正R2为0.868404,说明模型解释能力较强,指标能较好解释被解释变量,除X19外,所有参数P值均低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可认为其参数显著。AIC值和SC值较低,该模型拟合较优。X5、X12、X14、X15、X19与被解释变量正相关,X16、X23、X32与被解释变量负相关。因此考虑以上8个指标作为最终的评价指标,且房地产投资环境Y可表述为:Y=0.846406X5+11.36405X12+0.143804X14+1.902915X15-8.592176X16-286.6454X23-240.4752X32+4.417250X192.

2.2.2因子分析法检验指标合理性

对以上筛选出的8个指标进一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OLS估计两种方法得到湖北省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得分(见表4)。从表4可知,新的评价指标下,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得分和排名基本符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因此,可以建立新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体系(见表5)。

3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生态位测评与聚类分析

3.1生态位测评结合生态位态势模型,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态”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13年的现状值为度量指标,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势”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00-2013年的平均增长量为度量指标,时间尺度设为1年,即量纲转换系数为1,应用式1计算各城市各因子的生态位,再结合OLS确定的指标权重运用式5计算城市因素层生态位及城市房地产投层聚类树形图(见图1)。湖北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可分为3种类型,第Ⅰ类为武汉;第Ⅱ类为宜昌、孝感和襄阳;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以及随州。

3.2聚类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运用SPSS21.0分析湖北12城市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类型。

3.2.1第Ⅰ类为武汉武汉综合生态位为0.272,位居区域第1位,在湖北全省所占比重达27.2%,处于区域的主导地位。武汉综合生态位也就是生态位宽度最大意味着它在区域房地产系统中的竞争力最强,对周围资源及环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最大,在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中发挥的作用也最大。具体而言,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各个因子生态位均为12市之首,说明武汉在各种资源上均占据着十分有利的位置。

3.2.2第Ⅱ类为宜昌、孝感、襄阳宜昌综合生态位为0.132,位居第2,仅次武汉,生态位宽度较大,房地产投资环境较优。宜昌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等均排在全省前列,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则排在了第12和第7位,说明宜昌的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二产业比重偏大,房地产市场供应不足,说明市场已逐渐趋于饱和。孝感的综合生态位为0.131,位居第3。其作为距离武汉最近的城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随着汉孝城际快铁的开工建设,交通条件的改善也将成为拉动孝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医院、卫生院床位数排在了全省较后位置,说明孝感的医疗水平还跟不上经济发展。襄阳的综合生态位为0.096,位居第4。作为湖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各方面发展势头良好,适合进行投资。但也要看到襄阳在产业结构和医疗条件上与孝感类似,这是襄阳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上三个城市综合排名均在前列,其他指标增长趋势相近,同时产业结构都发展不合理,但综合来看,第Ⅱ类城市是湖北房地产投资环境优良的地区。

3.2.3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随州十堰综合生态位为0.076,位居区域第5,这主要得益于其合理的产业结构、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优良的医疗水平,但随着汽车行业的搬迁,其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放缓,导致房地产市场活跃度降低。荆州以综合生态位0.062的水平排在区域第6位。除房地产从业人员这一指标靠前外,其余指标均处于全省的中流水平。黄石综合生态位为0.061,与荆州水平相当。除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和商品房销售面积靠前外,其余指标得分不高。荆门、黄冈综合生态位排在第8位、第9位,黄冈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得分排在全省第二,这与黄冈广阔的土地面积是分不开的,在可预见的时间里,随着经济的发展,黄冈的房地产市场潜力巨大。鄂州、咸宁、随州排在全省末尾,除个别指标外,各项指标得分均靠后,这在短期内不能明显改观,但这也展现了这类城市房地产投资的特色,对部分特殊定位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具有吸引力。综合来说,第Ⅲ类城市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加大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以拓展城市的综合生态位,提高在区域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

4基于生态位理论的湖北区域房地产发展策略

4.1区域房地产发展空间模式结合以上分析,基于12城市经济水平、房地产发展潜力、地理区位、目标市场与区域内部空间结构的相互作用,本文以第Ⅰ类城市为区域核心城市,第Ⅱ类城市为区域一级节点城市,第Ⅲ类城市为区域二级节点城市,通过交通线路连接各城市,构建合理的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单核地空间等级圈层格局(见图2)。武汉应充分发挥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中心带动功能,以自身优势向周边城市扩散,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营造优良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形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宜昌、孝感、襄阳3市应充分发挥房地产投资圈节点连带作用,承担起连接核心城市以及引领二级节点城市的作用。十堰等8个二级节点城市要充分依托自身的比较优势,如黄冈、鄂州利用武汉城市圈的政策优势,积极接受与其毗邻的武汉的经济辐射与扩散,通过城市间异质产品分散组合的方法减少同构产品的内部竞争和生态位重叠,同时加强与核心城市、一级节点城市的合作,逐渐构筑多样化的房地产投资环境线路。

4.2区域房地产内部发展策略竞合模式(thecooperation-competingmodel),简称CC模式,是基于竞争前提下的有机合作,其实质是推动和实现区域旅游的一体化。本文借鉴竞合模式优化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良好格局。

4.2.1生态位分离策略生态位分离策略主要是为了避免因生态位资综合生态位(见表6)。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Ni为测定的相似(生态位重叠)而导致过度竞争进而遭致淘汰现象的发生。生态位分离策略包括空间错位、时间错位、营养错位策略。各城市通过采取以上分离策略可以有效优化竞争关系。第一,空间错位是指同样类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在空间上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同城市在吸引房地产投资主体时对客源市场的定位要分离。各城市要依据自身环境特色,积极寻找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逐步成长为区域房地产投资节点,通过对区域的辐射和影响达到与周边城市的互动合作和相互促进,以形成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合理的空间梯度。第二,时间错位是指房地产开发不仅要注重城市房地产开发的主次关系与时间次序,做到分期开发、滚动开发,同时也要对具体的房地产产品进行时间上的梯度开发。如城市住宅项目根据市场需求设置短期、中期、长期开发策略。第三,营养错位是指各城市在进行投资环境优化时要考虑到不同目标客源市场的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如鄂州、黄冈等毗邻武汉城市就要及时改善交通条件,襄阳、鄂州、随州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

4.2.2生态位扩充策略第一,开拓潜在生态位。目前各城市扩充生态位最常用到的优化策略就是开拓潜在生态位。如政府的基建计划将在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主体的进驻,弥补前期没有占据的生态位。第二,引进新生态位。各城市可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建设新的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实行房地产优惠政策等使城市自身的生存空间不断增大。

4.2.3生态位特化与泛化策略生态位竞争理论认为,在资源和空间充分饱和的情况下,竞争将导致种群中某些个体的生态位被压缩,使其在发展中被淘汰,从而释放出所占有资源空间,这些物种个体则形成了“单食性”或“窄食性”(特化),可以通过强化某一特殊功能,提高自身适应性,而一些优势个体因得到这部分资源空间而使其生态位得以扩充,形成了“杂食性”或“广食性”(泛化),以增加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一般说来,行政级别高、经济发达的城市通常采取泛化策略,而行政级别低、经济落后的城市则采取特化策略以求生存。如武汉自2009年以来实施的一系列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商业、住宅等方面的投资项目体现了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广食性”。咸宁则充分利用其优美的环境及温泉旅游产业的独特优势,吸引了一大批温泉旅游方面的房地产投资主体,使得其生态位逐渐特化。

4.2.4生态系统演替优化策略为促进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的成长与发展,必须要在综合考量各地利益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区域资源要素的流动和互补,科学分工和协作,从而推动系统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演替与优化,达到更高级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措施:发挥武汉的中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形成一个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针对性改善各子环境的发展水平,在充分挖掘自身发展潜力的同时,找出影响各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障碍因子,有的放矢地对投资环境中的弱项进行改进,从而较快地提高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水平;随着城市空间布局的对接和产业经济的转移和融合,要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如“半小时铁路网”和“一小时经济圈”等的建设,促进区域城市间的经济融合,缩短时空距离,以形成强大的区竞争力。每个指标的生态位值;Ri为指标权重。

5结论与讨论

房产投资论文篇2

期权(option)是这样一种合约,合约的持有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可以但不一定)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购买和卖出某项资产。也可以说,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指在当前做出较小的投入或付出,进而拥有在未来可以行使但也可以不行使的某种行动的权利。期权按标的资产性质的不同分为金融期权和实物期权。

金融期权(financeoption)的标的资产是本身具有原始价值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货币等。实物期权(realoption)是以各种实物资产(如机器设备、土地、技术、项目等)为标的物的期权。

简单地说,实物期权就是在动态和不确定的商业环境下,商业决策要灵活的适应战略资产投资的决策制定、投资机会估值和项目投资支出,是在运用期权理论的时候,利用金融理论、经济分析、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统计学和经济模型估计实物资产(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一种系统方法和整体解决方案。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涉及的实物期权方法,在国外已经应用到了各种各样的房地产项目当中来了,包括房地产开发、再开发、租赁合同的制定、抵押贷款的违约、决策等等方面。

二、实物期权法及其评价

传统的投资决策方法是现金流贴现法。现金流贴现法由于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全面地分析了项目寿命期内所有可能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并且对风险作了一定的分析,但是,DCF法结构上存在两个致命的局限性:一是每一个时点上的现金流量如何精确地估计;二是贴现率如何确定,特别是有风险的情况下(一般而言,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现金流的估计和贴现率的确定都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前者往往给“可批性”项目以可趁之机,有些单位为使项目能够通过审批,任意夸大现金流量。后者则使人惧怕风险,以高贴现率去反映高风险,往往低估项目的价值。

因此,只有当现金流和贴现率能够精确地预测时,DCF法才能够精确地反映出项目的价值,而现金流和贴现率的精确预测只能在市场比较稳定,宏观经济比较平稳的情况下才能出现。

传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存在着许多不足与局限性,尤其是贴现率问题,往往使得企业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对于不确定性很大、周期很长的复杂的投资决策,传统方法更是显得力不从心。如果说项目价值可以用净现金流大小来表示的话,投资项目的价值并不仅仅是项目产生的现金流,还应该包括其带来的战略利益。这一切都集中体现在企业的战略适应性上。经营柔性和战略适应性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进行投资决策分析的基本出发点,而这一点在传统投资决策分析方法中没有体现出来。实物期权分析方法正是针对这种“病症”给出的“一剂良药”。

实物期权分析方法在项目投资分析中的两个重要贡献是:

(一)经营柔性和战略适应性来源于投资项目中包含的实物期权,确定这些实物期权的价值才能科学地估价投资项目的价值,而实物期权分析方法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项目价值估价问题。

(二)有些项目中自然包含实物期权,但是更多地要靠决策者精心设计和构造,然后镶嵌在项目中,这为项目决策者和管理者进行投资项目管理提供了新的思想和方法。不难看出,实物期权分析方法是一种科学的、合理的、主动的、有效的项目估价和项目决策方法。

研究待决策问题的实物期权性质,也就是把实际投资决策问题转换成标准的实物期权问题。这一步骤需要投资者使用实物期权思维对项目整体运作的过程进行整体的决策分析,弄清楚可能的决策是什么,存在哪些决策,什么时候进行决策,谁有权利执行这个决策:进而分析包含了哪些实物期权、哪类实物期权。为很好地解决决策中的不确定性问题,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书面描述,这将成为解决过程中有用的参考要点。

三、实物期权方法在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按照实物期权理论的观点,不确定性越大,风险可能会越大,但面对这些不确定因素,好的管理者会面对变化的形势,充分利用管理柔性,通过选择最佳投资时机扩张成功的项目,关停或推迟不好的项目。从而可能获得更好的投资机会和更高的收益。因此在房地产投资项目中应用实物期权方法进行决策,可以很好的解决在房地产项目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给项目的最终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决策者对投资机会的价值的估计

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包含的实物期权的来源是开发项目所面临的不确定性,体现在不确定情况下决策者的决策灵活性。因此,决策者对投资机会的价值的判断,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期权价值。期权价值就是体现在对不同的投资机会的选择上,如果决策者事先并没有全面的意识到项目在不确定情况下各个阶段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那么此项目在各阶段就丢掉了很多投资机会的选择,也就失去了一部分决策灵活性所带来的价值,即失去了一部分项目的期权价值。因此,决策者对投资机会具有很强的判断力是确定项日期权价值的前提。

根据Black-Scholes期权定价公式,投资者可以定量的测算投资机会的价值。投资者要获得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机会,必须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先期费用。根据期权价格不应当高于期权价值,房地产开发的先期费用也不应当高于项目的投资机会的价值。因此投资者必须事先测算投资机会的价值。

(二)决策者对最佳投资时机的确定

房地产投资决策有一个时效性特征,即投资决策是立刻执行到期,还是可延期的,它反映投资决策的紧迫程度。当确定要对一个房产项目投资时,还要确定项目的最佳投资时间。在传统投资决策理论中,当项目的价值等于项目直接投资时,投资者就应当投资;而在实物期权理论中最佳的投资点上项目的价值等于项目直接投资与投资机会成本之和。如果把等待开发和立即开发的项目价值曲线绘在一张坐标图上,在最佳投资点上这两条件曲线是相切的,经济学家已经利用动态规划和微分方程等数学工具对最佳投资点上的项目价值进行了描述,在最佳投资点上,项目的价值大于项目的直接投资,最佳投资点出现的时间也应当比传统投资决策的投资时间要晚,因此在现实当中经常会看到投资者将有价值的土地空置,或者是很长一段时间不开发,这就意味着土地放在将来开发所具有的潜在价值大于现在开发的价值。

(三)决策者对最优投资规模的确定

房地产项目,特别是大型的房地产项目,在决策时还要确定是分期开发还是一次开发,除了考虑开发商资本实力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项目分期开发所包含的成长期权。通过对一次开发和分期开发的项目价值分析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分期开发由于有成长期权的价值存在,因而具有更高价值。如果采用分期开发,就必须确定首期的投资规模,而首期的投资规模往往又会对后期投资有较大的影响。

(四)投资项目的所有权特征

所有权特征,即该项目中所包含的期权是独占期权还是共享期权。显然,对于独占期权,房地产开发者可以充分行使自己所拥有的灵活性,包括放弃权、延期权、扩张权、收缩权、停启权等,这些权利的价值将体现在期权的时间价值中。但是,如果期权不是独占的,这意味着有竞争对手与本企业共享执行该实物期权的权利。实物期权的共享直接导致项目价值的共享。因此,对企业而言,项目带来的期权价值必然有一定的损失,项目的价值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这种降低是由于竞争所带来的。

(五)投资者对信息的掌握

房地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一直没有尝试对租金、房屋造价和利润等主要变化因素提供一种定量的严格估算。传统的做法是依靠专业顾问(如估价师、测量师等)的“经验”。近年来,不断增加的信息数据文件已经建立起来,用于测算租金、造价、投资收益和房价的执行情况。毫无疑问,这种数据服务系统的使用将比单纯地记录过去的事件有效的多,而且,随着这种系统将不断地扩大并变得更精细、更适用和更富有权威性。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些已存在的能测算趋势的指数将被设计成能预测将来可能性的变化值。这些崭新的服务系统将会给房地产决策者及他们的顾问提供有价值的资料,从而使他们能对不确定性做出更好的估计,而非仅靠“感觉”和经验。

四、案例分析

本文拟以一个简单的实物期权案例来说明实物期权理论在不确定条件下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假定某房地产公司有一地块开发权,拟定投资总额为1050万元,投资项目的寿命期为5年,前3年每年除去成本可以获得净收益270万元,后两年每年除去成本可以获得净收益250万元,该公司可以延迟2年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如果无风险利率为10%,项目风险波动率为30%,那么该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进行该项目的投资。

如果按传统的现金流折现法分析该问题,可以求出该项目的净现值NPV为-52.6万元。根据传统NPV法评价该项目,因为净现值为负数,则该项目将被拒绝。但实际上,该例子是一个简单的实物期权问题:该公司可以延迟2年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即相当于持有一份2年投资的延迟期权,执行价格为1050万元,同时由于该项目尚未建成,相当于资产不需支付红利,因此可以根据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求得该延迟投资期权的价值C为225.8万元。

所以,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考虑延迟投资期权的价值进行决策,则项目总价值为(-52.6+225.8=173.2万元,说明该项目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投资项目在等待2年后的价值是可观的。

基于实物期权的投资决策方法将金融领域的突破性成果用于实物资产投资领域,是对传统的NPV法的完善。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周期性的行业,该投资领域蕴含着大量的灵活性,例如土地的开发时机选择、初始投资规模的确定、是否需要分期开发等等,如果能够在这些过程中依照实物期权的方法,按照投资决策分析步骤对这些灵活性的价值进行定量评估,或者在决策过程中引进实物期权的思维方式,将有助于使房地产投资决策的过程更加的科学和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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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卫华,杨和礼,实物期权方法在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应用[J].建筑技术开发,2003.10.

房产投资论文篇3

(一)研究方法主要分析方法和过程如下:1.单位根检验。在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量分析时,由于只有相同单整阶数的两个变量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因此首先需要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单位根检验主要有DF检验、ADF检验和PP检验。2.协整检验。协整可以用来描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序列之间的平稳关系。假如非平稳(有单位根)时间序列的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即I(0),则这些变量间有协整关系;如果残差序列不平稳,说明变量间的协整关系不存在。[7]3.误差修正模型(ECM)。误差修正模型描述的是各变量之间的短期波动情况。4.Granger因果性检验。协整检验描述的是变量间的长期动态关系,如要揭示一个变量的变化是否是另一个变量变化的原因[7],还需借助Granger因果性检验。5.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脉冲响应函数可以描述一个变量的随机误差项(称为新息Innovation)的冲击对每个内生变量当期值及未来值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二)数据选取为了从定量的角度考察中国房地产投资(记为FDC)与中国城市化水平(记为UR)的相关关系,文章选取这两个变量1995~2011的年度数据来进行实证分析。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2》。1.城市化水平(UR)。城市化水平的衡量指标形式较多,如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市用地占国土面积的比重等等。考虑到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和可获得性,文章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城市化水平。2.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度(FDC)。由于统计年鉴上公布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数据未考虑每年物价波动带来的影响,因此为剔除物价上涨对各年数据的影响,笔者首先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记为I)将每年的原始数据(FDC1)加以调整,调整后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记为FDC)数据均以1995年为基期,单位为亿元。为消除时间序列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现象,笔者对文中的城市化水平、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度均采用自然对数(分别记为LnUR、LnFDC)的形式进行计算。

二、实证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首先对上述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利用EViews6.0软件采用ADF检验方法分别对变量LnUR、LnFDC进行单位根检验,并以AIC准则来确定ADF滞后阶数,AIC值最小时的滞后阶数即为ADF的滞后阶数。从LnFDC和LnUR两变量的趋势图来看,两序列都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因此对原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时,检验形式同时选取常数项和趋势项。检验结果见表2。软件检验结果显示,LnFDC与LnUR为非平稳序列,但经过一阶差分后,数据都是一阶单整。

(二)协整检验两个时间序列只有他们都是同阶单整时才存在协整关系[8]。上述单位根检验确定了LnFDC和LnUR都是一阶单整,因而可以建立模型进行协整分析。协整检验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适合两个变量之间关系的Engle-Granger检验法(简称EG检验);二是适合多个变量之间关系的Johansen检验法。然后检验残差项e是否平稳,即判断e是否为I(0)序列。对残差序列e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e的ADF值(-8.160691)小于其临界值(-4.667883),说明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式1即为序列LnUR与LnFDC之间的长期稳定均衡关系。该回归方程的系数表示城市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会导致房地产投资额增加5.05%。

(三)误差修正模型(ECM)协整关系只反映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为弥补长期静态模型的不足,可通过短期动态模型反映短期偏离长期均衡的修正机制[9]。建立城市化与房地产投资之间的误差修正模型,利用Eviews6.0对VAR模型的LagStructure进行评价,从五个评价指标中得知VAR(1)为最优,因此在建立VEC模型时选取VEC(0)时效果最好。从表4可知,长期均衡对城市化水平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短期波动的影响较为显著,说明误差修正起到重要作用。[10]LnFDC的误差修正项系数(-0.1411)为负,表明房地产投资对均衡关系表现为反向修正;LnUR的调整系数为0.0132,说明城市化水平对均衡关系具有正向促进作用[10]。另外从误差修正的调整力度来看,误差修正对于房地产投资的短期波动具有更为显著的调整力度,表明在房地产投资和城市化水平的双向影响关系上,城市化水平能更显著的影响房地产投资额的变动,城市化水平的变动可能是导致房地产投资变动的原因。

(四)Granger因果性检验对lnFDC和lnUR两个变量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最大滞后阶数取3,检验结果见表5。从表5可以看出,当滞后1~2期时,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LnUR是LnFDC的格兰杰原因,即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是房地产投资增加的原因。同时看到,当滞后3期时,lnUR不是lnFDC的格兰杰原因的概率超过了20%,说明城市化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在滞后3期效果已不太明显。反过来,当滞后3期时,Ln-FDC不是LnUR的格兰杰原因的概率概率为10.3%,除此之外的其他滞后期时,我国房地产投资增加不是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原因的概率在30%以上,因此LnFDC不是LnUR的格兰杰原因。城市化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比房地产投资对城市化的作用要大的多,这与误差修正的结论一致。

(五)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从图1可知,城市化水平对自身的一个标准差新息和对来自房地产投资的影响都是在开始时立刻有较强反应,且此时反应最强,此后一直下滑,效应不断减弱。但城市化对自身的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反应保持一个较高的态势,其强度要明显高于对房地产投资的反应。房地产投资对其自身的一个标准差新息一开始就有较强的反应,投资增加了约0.037,但此后迅速下滑,效应不断减弱;城市化一个标准差新息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也是不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相对较慢,并在第5期时超过了房地产投资对其自身一个标准新息的反应。此结论进一步验证了城市化水平的变动对房地产投资具有相对较大影响。

三、主要结论及启示

(一)主要结论上文利用我国1995~2011年我国城市化水平(UR)与房地产投资额(FDC)的数据,首先验证两者是否存在长期均衡,然后检验两者在短期内是否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从长期来看,我国城市化水平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存在均衡关系;从相互作用机制来看,城市化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比房地产投资对城市化的作用要大的多。具体结论如下:1.城市化与房地产投资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非平稳序列城市化水平(LnUR)、房地产投资(Ln-FDC)经过一阶差分后变得平稳,两者的长期均衡关系成立。这种均衡关系表明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总体上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两者基本呈现一种良好的和谐关系。2.误差修正模型结果显示,短期内我国城市化率每变动1%,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将同方向变动7.58%,表明城市化水平提高会带动房地产投资在短期内大幅增加;且这一系数大于式1中的系数5.05%,说明城市化水平的变动对房地产投资的短期影响更为显著。城市化率提高之后,大量新增城市人口需要依靠房地产业来解决其生存和安居问题,城市化加快之后导致房地产需求增加,在中国这样一个城市人口本来就十分密集、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国家,显然通过加快房地产投资的方式能尽快尽早的满足新增城市人口的安居需求。3.从Granger因果检验和脉冲响应分析得知城市化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比房地产投资对城市化的作用要大的多。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当滞后1~2期时,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是房地产投资增加的格兰杰原因,但房地产投资增加不是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原因。脉冲响应分析同样证实城市化水平的变动对房地产投资具有相对较大影响,而房地产投资的变化对城市化水平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原因在于: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势必会增加对房地产的居住需求,进而导致房地产投资的增加;新增城市人口的生活维系有赖于工业或第三产业的发展,这样会增加对工业地产、商业地产的需求,从而会导致房地产投资的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生活配套会因城市人口数量的扩张而不断扩建。这几方面的综合作用,使得政府和企业要在城市布局和城市安居工程方面满足新增城市人口的要求,就必然会增加在房地产领域的投入,增加房地产投资。总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会增加对房地产的需求,进而导致房地产投资的增加;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是多种因素导致的,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只是城市化进城加快的一种表现形式。此外,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人口增加会加重城市基础设施的负担,作为城市化外在标志的房地产只有紧跟城市化的步伐,才能有效缓解城市因为人口增加带来的压力,这使得城市化发展对房地产投资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而房地产资源占有的不公不均、房地产投资投机需求不受节制的膨胀、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以及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等因素使得房地产的发展对城市化的反向促进作用不强。

房产投资论文篇4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基金;SWOT法

1引言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这一特点决定了房地产行业实质上是一个准金融行业,因此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获取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是房地产业健康运行的关键。相对于发达国家房地产业融资渠道来说,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完备,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主要途径通过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和其他融资渠道相对落后,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着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剖析中国房地产金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是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化解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键所在。

2当前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窄,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暗藏六大风险。

第一,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过热存在市场风险。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造成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会贬值甚至大幅缩水,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比率在70%以上。以北京为例,2000—2002年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81.2%。

第三,“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假按揭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最主要的风险源头。据中国工商银行消费信贷部门估计,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不良资产,有80%是因“假按揭”造成的。

第四,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操作风险。

第五,土地开发贷款有较大信用风险。

第六,房地产贷款法律风险加大。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0月26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如果贷款买房者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其居住的房屋变卖以回收贷款,增大了商业银行的房贷风险。

3房地产投资基金分析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通过集合社会散资金,使用专业人士投资、经营管理,不仅可以解决房地产公司的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和融资难问题,而且也可以促进房地产业的资金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房地产投资和收益分配提供了现实途径,是房地产业发展的一条较好的融资渠道。下面就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用SWOT方法对房地产投资基金进行分析。

3.1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优势分析(S)

(1)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房地产融资的灵活性:房地产投资基金通常在房地产项目已经开发完成、并能产生稳定收益阶段才会介入。因此,在各种资金供给者中,房地产投资基金所扮演的是一个“接盘者”的角色,可为房地产开发前期投入的各种资金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通道。

(2)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它是一种房地产的证券化产品,通常采用服务或受益凭证的形式,使房地产这种不动产流动起来。在国外大多数REITS能像股票那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变现,对其投资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优势。而房地产直接投资,出售物业的难度大且交易成本很高,流动性差。

(3)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多元化风险较小:它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投资于不同类别的房地产项目,同时房地产投资基金有义务定期向外界公布各期财务报表、财务运作情况,有较高的透明度。因此它可以有效地回避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高,并有定期的股息收益。房地产直接投资,受各种变化的影响大;投资风险大。

(4)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不仅可以为房地产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客观上也可以促进房地产行业内部的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深化资本市场,减低房地产贷款集中在银行体系的负担,化解房地产系统性风险。目前我国的社会大众资本因为投资渠道狭窄而没有得到有效运用。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出现将房地产投资由实物投资转向证券产品,可以提高长期收益性地产的流动性,同时房地产信托具有专家理财特征,为社会大众资本介入房地产业提供有利条件。

3.2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劣势(W)

(1)客户选择上的两难。尽管目前银行收紧了对房地产开发的信贷供给,但一些信誉较好的大型房地产公司仍能较易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和从其他渠道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信托公司在向这些对象提供贷款支持时,与银行相比并不存在优势;而对存在融资困难的中小房地产公司提供融资又具有很大的风险,这就形成了一个在确定客户对象上的两难问题。

(2)缺乏专业人才运作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的成功运作,需要大量既懂房地产专业知识,又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而现阶段国内能够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并不多,基金管理人员往往擅长单一的专业领域,很难适应大规模房产投资基金的经营运作,所以发展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迫切需要更多相关专业人才。

3.3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机会(O)

(1)投资对象分析。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的资本投向是房地产业及与其紧密联系的项目(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的股票、债券等。房地产投资基金关注的是基金投资所能够带来的基金收益状况和资本增值能力,它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就是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是以基金净值最大化为目标,关注这一最大化过程的可持续性。

(2)市场分析。一方面,目前我国有许多民间资本大量流入到房地产开发中,房地产投资者民间资金的来源主要有3个方面:自有闲置资金、企业资金、民间借贷和股权集资。这种不规则投资房地产,加重了房地产的市场风险。建立房地产信托基金,不仅可以疏散房地产炒作中集中的过多资金,同时可以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金融风险,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3)需求分析。目前我国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银行严格控制银行贷款。建立房地产投资基金可以拓宽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减少房地产投资公司的高的财务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有55%来自银行贷款,这本身对房地产企业就是一种很大的风险,一旦金融体系政策有变更,房地产企业就很难避免金融风险。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就可以缓解这种风险,当金融政策有变动的时候,不至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的发展。

3.4房地产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析(T)

(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由于不可准确预知的因素所造成的收益下降。经营风险主要是由项目选择风险、规模风险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模较小,项目的选择工作也随之较少,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集中精力把工作做好。但与此同时,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模小,就会给组合投资带来较大的难度,经营风险很难分散,一旦项目选择失误,就有可能造成对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致命打击;有些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模可能比较大,投资的回旋余地就大,有利于进行组合投资,从而分散风险。但不利的一面是,资金量大给经营管理又带来了难度,众多项目要一一筛选。这些由于风险投资基金本身规模所带来的风险,我们称之为“规模风险”。

(2)财务风险。各种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具体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资本不足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投资能否按期收回并获得令人满意的利润;是否会出现较高的拖欠风险、流通风险和期限风险。为此,被投资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房地产投资基金公司本身也应健全财务制度。

(3)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是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策风险,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政策引起的对收益的影响。二是法律风险,由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房地产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

4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建议

1、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在理论上几乎还是空白,必须加强对房地产投资理论的研究探索,并推动政策的市场化。我国的现状与日本的上世纪80年代后期比较相似,银行大量的资金流向房地产,并且很多已经成为银行的不良资产,给银行的经营造成了很大风险。我们应该尽快建立一套房地产投资基金体系,完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具体操作,减轻银行的压力。

2、在政策上,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配备一些相关的法规,例如制定一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措施,如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此外,还需对目前的税法进行改革,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3、创造条件,加快培养大量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资金量大而且信息灵通,投资技术高,能够为房地产投资基金提供稳定的资金。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这对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非常不利,所以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赵基坚,李睿等,浅析我国房地产融资证券化[J],世界经济研究,1997(1):P34~P87。

【2】尹伯成等,房地产金融学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07):P72~P119

【3】王进才,房地产金融:资本市场中的新亮点[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P18~P87

【4】安琼,房地产投资基金探析[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0(1):P88~P110

【5】于建国,余有红等,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发展[M],上海人民出版杜1997:P68~P92

房产投资论文篇5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过程控制

一、引言

一个房地产项目运营周期包括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前准备、项目实施和项目营销四个阶段。项目实施前准备又包括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各阶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具备对外预售条件后可进行项目营销,项目的实施和营销阶段有一定的重合。房地产项目投资贯穿其中,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虽然投资直接额度小,但对整个项目运营周期投资的影响程度大,是项目投资的事前控制阶段;项目实施和项目营销阶段对项目运营周期投资的影响程度虽然小,但项目投资却主要发生在此阶段。因此,对房地产项目实行有效的过程控制是实现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关键。

二、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过程控制体系

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过程控制体系,就是在不同投资阶段,针对不同的投资目标,运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对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的投资进行控制而建立的管理体系。过程控制体系可以按投资目标性质和时序不同划分为不同子系统,如决策控制子系统、设计控制子系统、招投标控制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实施控制子系统、结算控制子系统、后评价子系统,各子系统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形成有机的整体,这是过程控制区别于其他控制方法的特点。

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组成按其性质结合发生时序大致可分为六部分:一是土地费用,主要包括拆迁安置费、土地管理费、征地补偿费、土地税等;二是技术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勘察费、规划费、设计费、审图费、招标费、监理费等;三是政策性费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费、墙改费、消防费、规划管理费、开发管理费、交易手续费等;四是建安费用,主要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设备等费用;五是配套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供水管线及增容费、供电设施及增容费、排水管线及设备费、园林绿化费、安保技防费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费用等;六是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贷款利息、税收、运营管理费、分摊到项目的开办费等。这些费用在房地产运营各阶段均有发生,但对应各阶段发生费用不同,发生方式复杂,因此按不同阶段不同费用支出对投资进行过程控制是房地产项目投资控制的有效途径。

三、实现投资过程控制的方法和途径

1、采用适应开发运营流程的过程控制方法。项目决策阶段强调采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事前控制。价值工程是用来分析产品功能和成本关系的,是力求以最低的产品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的一种管理方法。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方案实行科学决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价值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出发点,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使设计工作做到功能与造价统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注意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主要采用设计招标、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合同管理等手段。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研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方案设计,按照批准方案设计总概算,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而限额设计目标是在方案设计开始前,根据批准的投资估算确定的。

施工和营销阶段注重合同管理,进行事中和事后控制。投资控制的重点是设计变更费用及现场签证费用的控制,同时注意投资和工期、质量的辩证关系,不能过分强调投资控制而忽略工期控制和质量控制。要充分重视设计变更的早期管理,业主方投资控制团队应从项目投资目标值的高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取消不合理设计变更,对一些预计发生的设计变更,尽量提前考虑。为利于造价控制,属于非业主责任引起的设计变更或修改等,业主不要轻易签章确认。要协调好和监理公司、销售公司关系,这两个单位的行为也代表业主,利用这两个单位有效工作来减轻业主工作量,为项目带来效益,同时要避免这两个单位不当行为带来的投资偏差。

2、加强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动态控制。房地产项目各阶段投资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对项目投资过程控制要进行动态管理。各阶段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的基本关系是:根据概念性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要大于根据投资估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根据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要大于根据概念性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根据项目方案深化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要大于根据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上一设计阶段确定的成本标准控制指导下一阶段的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投资控制的定时监控、动态控制贯穿整个项目运营周期。

3、做好房地产项目投资结算审计和项目后评价。结算审计是投资控制的最后阶段,主要遵循的原则:一是合同协议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合法性、完备性;二是矛盾问题解释顺序一致性,所有文件是否统一,是否按合同及法定的顺序来解释;三是对变更及索赔事项的责任清理,如果施工方不能给出合理的理由及文件的话,一般是按最不利于施工方的解释来处理;四是熟悉规范标准中强制执行条文及合同中的规定,防止施工方无中生有、浑水摸鱼;分析总包、分包、指定分包的工艺标准等情况,防止施工方高估冒算。

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投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后评价总结的经验、教训、意见建议等应成为编制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在新项目策划时,应参考过去同类项目的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

主要参考文献:

[1]柯洪主编.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北京:计划出版社,2009.

房产投资论文篇6

国内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理论及实务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的研究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我国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明确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确认、计量、转换和处置,使投资性房地产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要素存在于资产负债表中,可以说是新准则的一个重大突破。该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第二,企业可以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取得相同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保证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的估计。随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颁布,我国学术界掀起了投资性房地产研究的热潮。下面就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

(一)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熊军和叶建平(2010)认为决策有用观、融资及盈余管理的需要是深圳中航地产变更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主要影响因素[11]。陈放(2010)指出薪酬和债务契约、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是除成本和利润驱动因素以外影响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12]。刘广瑞和刘依含(2010)通过对津滨发展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析指出,市场环境的规范化及信息体系的健全度、法律制度、企业自身的估值技术及盈余管理的需要是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主要因素[13]。张奇峰、张鸣、戴佳君(2011)指出准则之间的差异、监管机构对公允价值的态度、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投资者的理性程度是北辰实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不同计量模式的考虑因素。刘文婧(2013)认为采用公允价值使成本模式下的折旧或摊销的税盾效应丧失及计量模式的不可逆转性导致企业排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加大会计与税法之间确认损益的差异,使企业纳税调整工作加重(王萍,唐红艳,2011)[16]。另外,股权结构也会影响计量模式的选择,一般国有控股企业和股权制衡度较高的企业更偏爱于使用历史成本模式(朱智敏,2013)。从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现状可以看出,大部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是否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仍持观望的态度。由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企业一般都会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计量模式。

(二)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过程的研究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不同问题,我国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罗军(2010)认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后又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无产权)应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领域[18]。张庆考(2011)建议新建和改扩建的投资性房地产统一通过“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同时指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终止确认时,应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19]。何志勇(2011)指出当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后再转回为其他资产时,应将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当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将不再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进行调整,如需调整,应调整“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吴艳芳(2011)认为应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下增设两个二级科目“其他业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一其它”,从而解决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对损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性的研究与历史成本相比,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提高会计信息总体的价值相关性,也能提高每股净资产的价值相关性(樊丽丽,2012)[22],且对股价具有增量解释力,但这种解释力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会有所降低;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与企业净利润变动的相关性较弱,与净资产变动未呈现出明显的相关性(刘佳琪,2013),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提高了资产负债表的信息含量,从而使投资者更多地从资产负债观角度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张志红、田粟源,2013)。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能更准确的反映企业当前的资产价值,充分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和获利能力(侯魁,2013),但在提高信息相关性的同时公允价值评估费用会加大企业的信息成本,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房志红,2010)。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会随市场环境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公允价值模式具有动态性,能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四)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对财务信息影响的研究应华羚和张维宾(2008)系统的分析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企业会计信息、财务指标、融资、经营决策及盈余管理等各方面的影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具有相关性和可比性,能满足企业对利润的需求,并且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欧阳爱平、潘天笑,2009)。若行业处于经济周期的迅速上升期,那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积极的影响(吴丹,2012),但如果未来较长时间内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走势不明朗,将会为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带来隐患(侯魁,2013)。此外,公允价值计量可能降低利润与现金流的相关关系,致使企业盈亏不定,扩大其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筹资风险,给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制造障碍(王萍、唐红艳)。因此,选择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时既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也要考虑行业发展趋势。

二、启示

房产投资论文篇7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了赚取租金收入或使资产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目前西方国家的企业中,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已是非常普遍的经济现象。近年来,这种投资行为也逐渐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流行,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鉴于投资性房地产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为了顺应我国经济发展潮流,本着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精神,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第3号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本文阐述了该准则的创新之处,分析了其预计影响并对在实施过程中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引发人们对本准则更加深入的思考。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创新

(一)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列示

本次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一大特点是将企业为投资目的而持有的土地和建筑物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

长期以来,我国并未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制定相关准则,而是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通过“存货——出租开发产品”,“其他长期资产——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核算;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上述资产除存货外按期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期末,按照其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列示。但是,从这类资产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的价值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很高,使得对房地产的投资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从而有别于价值逐期减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无法在会计上真实反映其特征及价值,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背离,财政部颁布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将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获得资本增值为目的房地产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二)有限度地运用公允价值

1、引入公允价值

财政部在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资产的期末计价采用了成本与可收回金额(或市价、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基本上没有使用公允价值模式。鉴于目前我国企业中投资性房地产实际价值的变化情况和服务于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需要,《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模式,实现了资产计价模式的重大突破。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应用可以真实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加报表信息的相关性,为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以张江高科(600895)为例,张江高科主营业务为物业经营,在园区内建造了大量的厂房和办公用房,房产租赁情况良好。公司拥有的物业规模将达到65万平方米以上,相关机构研究表明,按照公允价值法的市价重估,公司房地产重估价值增值约40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实施,无疑使其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资产价值更加符合实际。

2、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

在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上,《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允许企业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计价模式中任选其一。而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明确规定企业计价模式的选择决定于外部条件的适合性,即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具体而言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可见,我国限定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采用限定范围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3、转换差额的处理

在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否全部计入损益这点上,也可以看出新准则制定者的匠心独运。新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与国际准则第57条“对于将存货转换成一项将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之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原先的账面金额之间的任何差额均应在当期净损益中确认。”有着明显差别。如果企业想要通过虚假转换房地产用途来粉饰报表的话,为了遵守准则规定,公允价值与成本价的差额只能记入到所有者权益中,杜绝了虚增账面利润或每股收益的可能。可见,我国这次出台的新准则决不是对国际准则照抄、照搬、照转,而是相关专家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而形成的思想结晶,可以说是有中国特色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三)区分投资性“房产”与“地产”

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要求持有该建筑物的企业在主观上是为了赚取租金,在客观上已在出租赚取租金,所以新准则规定建筑物必须是“已出租的”才算作投资性房地产。而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既可以是“已出租的”,也可以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这是因为虽然房产和地产是不可分的,房屋建筑物会因为土地的升值而升值,而房屋建筑物的价值终究会因为寿命的终结而消失。所以,不能将房产作为增值物来投资,只能作为出租物进行投资,地产既可以作为增值物来投资,也可以作为出租物进行投资。

二、实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分析对象的一个简单描述

笔者的分析对象为沪市房地产行业37家上市公司。其中有两家上市公司在2005年已经被ST,它们分别是ST兴业(600603)和ST运盛(600767),另外有两家上市公司无法找到2005年的年报,它们分别是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48)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1588),均为2006年上市。在另外35家上市公司中,根据2005年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有12家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23家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

(二)对沪市房地产行业采用新准则的影响预期

在23家披露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按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最高的为上海金桥(600639),约为63.4%,其账面价值为3,075,856,831.60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在10%以上的共有五家公司。

沪市房地产行业投资性房地产简表①(2005年年报)

名称股票号总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

(待定土地)

金桥

6006394,853,790,713.603,075,856,831.6063.4%

天津

海泰600082798,648,137.85221,306,797.9927,7%96,119,477.56

天创

60079188,321,806.68162,245,926.0316.4%

上海

海鸟600634340,104,358.9949,590,758.6514.6%

实发展6007483,815,870,943.60444,282,443.5711.6%

全行业106,721,460,484.37,029,633,926.936.59%413,483,024.93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行业中投资性房地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高,笔者统计了沪市房地产行业37家上市公司,其总资产为1067亿元,其中基本符合新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特征的约有7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约6.59%。据相关报道,我国近几年房地产价格增长大致稳定在10%左右。在北京、上海等地区房地产价格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这一水平。假设采用公允价格计量会带来1倍资产增值的话,整个房地产行业在07年因为转换将会有70亿元计入所有者权益,在08年因为增值将会有巨额未实现利润计入损益,这对行业的影响是不可小觑的。考虑到房地产有其特殊性,不同城市、地段、结构、用途的房地产其价值差别很大。这给我们分析新准则对全行业各家公司的影响带来了困难,因此,本文仅以上海金桥为例作相关分析。

(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实施对上海金桥的影响分析

1、对总资产的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意味着2007年上市公司中投资性房地产溢价将在账面充分体现。以浦东金桥为例,金桥板块是指依托金桥出口加工区和碧云国际社区范围内的住宅区,该区域楼盘品质较高,金桥加工区汇集了大量高薪技术行业和三资企业,发展潜力旺盛。根据公司2005年报,其主要的出租项目为碧云别墅、现代产业服务园、碧云体育休闲中心、家乐福、英国学校、平和学校、碧云花园,新金桥大厦以及北区厂房仓储。该公司房地产主要在上海浦东新区,其中碧云别墅面积为185400m2,现代产业服务园面积为220000m2,碧云花园面积为220000m2,(平和学校、家乐福、体育休闲中心为配套设施)新金桥大厦面积为64000m2。06年在浦东新区房价约为均价13000元/m2,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估计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约为90亿元,比账面价值31亿元增长了约59亿元,涨幅约为190%。

2、对利润的影响

如果相关公司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运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则可能使公司的年末净利润相较往年产生波动。该准则实施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将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尽管如此,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仍会考虑到这些因素。假设公允价值评估合理的话,折旧和减值准备问题只是从“显性”转入“隐性”,把以前单独计提的费用变成每年因公允价值变化统一计提的费用中的一项,其对利润的影响比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实行前后不会有太大变化。那么,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将成为利润波动的决定性因素。具统计,浦东金桥投资性房地产性质的资产占总资产的63.4%,地产价格已突破每平米10000元。如果在2007年,该公司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公允价值应达到90亿元,高达原资产近3倍的溢价将反映在会计报表中,因为置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对当期利润不存在太大影响。但是,2008年增值部分必须计入损益,相对于05年年报显示的2.3亿元的利润总额,其影响不容小视。

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在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选择

公允价值依然是新准则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具体到房地产又有其独特性,不同地理位置、结构、用途的房地产其价值差别很大。常见的房地产计价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交易中的替代原理。运用市场比较法,要求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而对于不存在房地产交易活跃市场的,或是很少发生交易的特殊房地产很难适用;收益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之后的正常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以预期原理为理论依据。主要适用于有收益或一定潜在收益的房地产,而对于纯粹消费性和无明显市场经营收益的房地产,或是以自用、自住为目的的房地产则不适用。

确定公允价值是实施新准则的前提,而规范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则是确定公允价值的前提。首先应建立一套严格的资产评估制度,新准则中并没有提到应该如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但国际准则40条中给出了三种评价标准,同时在国际准则中也对公允价值的取得、确定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参考的;其次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因为在未来的工作中,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的公允与否;最后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他们的评估工作予以监督,杜绝串通舞弊,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二)关注未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

笔者认为,未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是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又一难点所在。国际准则将尚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新准则对地产的确认比较严格,只有两种情况,“已出租的”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在分析房地产行业报表时,笔者发现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报表附注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并未给出明确的说明,这给此次分析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能导致统计结果的不精确。从准则实施的角度看,如果不对这内容加以规范和控制的话,很可能成为此类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

(三)企业选择计价模式的标准:外部条件符合程度还是企业内在需求

新准则的出台,目的是使会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这部分资产的真实价值,保证信息的客观性,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往往基于业绩需要考虑计价模式的选择问题,使得很多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对选择新的计量方法"望而却步",具体表现为:

其一,用公允价值计价,使投资性房地产公司的巨额资产浮出水面,净资产值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同样地增加净利润的话,必将会造成ROE的大幅度下降;其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公司对于市场的依赖更大,新准则规定: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而在后续计量中,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表明,在转换当日投资性房地产升值的公允价值,有可能在往后的几年因为市场价格的下跌而以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形式大量转回,此风险不容小视;其三,从税收方面的考虑,体现"投资性房产"的增值也将使企业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金。首先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那么在原有成本法下投资性物业作为固定资产,可通过逐年计提折旧来抵税的税盾作用就体现不出来。其次在公允价值下,投资性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进入当年的利润表,就要缴纳33%的所得税,虽可以采取递延所得税法,等实际进行转让时才真正纳税,但这部分税收还是要从当期利润中先行扣除,无疑会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公允价值模式还是成本模式的选择上,企业所实际遵循的选择标准更多地是考虑该模式的选择对于企业业绩及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而不是准则所给定的外部客观条件(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及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的符合程度。因此,准则制定机构一方面应制定更加详细并具有操作性的标准,另一方面应加强新准则实施中企业行为的监管,同时,在税收政策的制定等方面充分考虑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引导企业实施新准则。

———————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

3、财政部会计司.2000.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会计研究,7

4、何希倩、陈汉文.2006.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模式.新理财,9

房产投资论文篇8

[关键词]中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可行性

一、目前中国房地产业金融现状

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其兴盛与衰败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无疑是至关重要的。随着宏观调控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房地产金融产品单一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据《中国房地产资金来源状况分析报告》统计,自2002年以来,国内房地产企业只有61家实现上市融资,融资总额仅为80亿元左右。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比例不超过2%,因此房地产投资资金仍然主要是银行贷款。2006年第一季度,由于上年储备项目较多,房地产贷款投入有所增加,房地产开发贷款在房地产投资中的比重达到19%,而取消住房按揭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对房地产消费贷款影响较大,购房贷款占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重下降到17.3%。房地产开发贷款与购房贷款合计占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重,2001~2004年分别为43.6%、48.1%、49.4%、40.9%,2005年3月末为36.3%。①因此,充分拓展当前国内的融资渠道,如上市、发债、信托、产业基金、信托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是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重要出路。

二、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可行性分析

1.在中国近4万亿元的居民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占70%左右,居民金融资产膨胀和投资渠道不畅的矛盾,已成为中国金融领域的一大主要矛盾,这一矛盾也是冲击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如不加以解决,就有可能使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遇到阻碍。同时,房地产贷款的严加控制与蓬勃兴旺的房地产行业巨大的资金需求也形成了一大矛盾。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则可使房地产企业在银行贷款之外找到一个新的融资途径,同时也为居民大量金融资产投资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有助于化解上述两大矛盾,从而推进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

2.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规范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信托基金作为一种产权形式,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这一性质要求其必须在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前提下,将投资收益放在首位。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信托基金的设立已不仅仅是一种金融投资工具,它对于被投资企业及相关行业而言,担负着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推动企业股份改造的创新作用,它真正形成了对企业的产权约束和管理约束,对于所投资企业促进合理经营,转换经营机制,强化资金的高效运用意义重大。

3.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基金特点,不会对一个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以至取得控股地位,它作为小股东必然更加关注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从而对房地产企业的运行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同时,可以优化房地产行业内部结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利润的驱动下将把资金投向具有一定潜力的房地产企业及项目,从而促进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和房地产项目的优化。在基金支持下还可以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加快同行业企业间的联合,有利于房地产产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出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民间的非法集资、地下基金等组织走上正轨。大量的民间金融资产需要寻找出路,但由于缺乏良好的投资途径而导致非法集资,地下“标会”、地下基金、地下钱庄等不规范的委托理财以及各种炒买炒卖现象盛行,由于其一般数额巨大,并涉及千家万户直接的经济利益,引发许多纠纷乃至重大的金融犯罪案件,形成一大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运营管理是在产权明晰、财务健全、运作透明的条件下进行的,并且管理、运营和保管三权分立,从制度上杜绝了非法操作的可能性。而其良好的保值增值特点有利于引导民间资金脱离地下运营的投资轨道。

5.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大规模引进外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大规模吸引外资:一是在设立基金时吸引国外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使外资通过信托基金方式投资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二是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上市时公募或上市流通后,由国外机构投资者购买,这样的方式吸引外资可以带来多种益处:(1)可以较大规模的集中利用外资;(2)由于基金的规范运作与国际接轨可以使国外投资者放心地大量投入;(3)不会因大量境外“热钱”的涌入对国内购买市场造成冲击;(4)不会丧失对公司特别是国有公司的控制权;(5)由于基金的封闭运作和投向明确,并且明确规定了基金的设立年限,使外资大规模介入能够得到很好的调控,并不受外汇管制;(6)有利于金融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推动金融体制改革。

综上所述,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规范的房地产信托基金不仅是适时的,可能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三、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面临的障碍

1.目前针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有关中国信托方面的立法仅有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和《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随着近几年中国信托业务的高速发展,现有信托法律法规框架内的一些条款已经不能满足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的需要。且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何具有运作等具体操作中需要探讨和解决的关键问题更是未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

2.中国房地产信托难以获得税收优惠。在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得以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其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美国税法规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房地产资产属于免税资产。同时为了避免双重征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人的集合也不存在公司税的问题。而目前中国法律尚未对信托收益的税收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缺少对房地产信托的税收激励政策,无法促进房地产信托的快速发展。

3.中国现有的“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中有关资金信托计划不得超过(含)200份,且每份和约金额不得超过(含)5万元的限制,也是影响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发展的因素之一。众所周知,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其项目开发对于资金的需求是巨大的,因此房地产项目融资数额较大。根据上述规定,仅靠房地产信托资金远远无法满足房地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可见,在现阶段法律环境中,房地产信

托资金还不能成为房地产融资的有效工具,进而也无法在房地产金融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4.缺乏专业人才运作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基金的成功运作,需要大量包括基金管理、投资分析、财务顾问、房地产开发及研究及评后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甚至是既懂房地产专业知识,又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通才。而现阶段国内能够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并不多,基金管理人员往往擅长单一的专业领域,很难适应大规模房产投资基金的经营运作,所以发展中国房地产投资基金迫切需要更多相关专业人才。

四、发展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想

1.法制环境的建设。由于目前中国尚未出现真正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另外房地产信托的投资形式也存续时间较短。现阶段一方面加强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理论的研究探索,制定出适合中国运行并发展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应尽快建立一套规范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法律体系,使其有法可依。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和《信托法》、《投资基金法》,并专门针对投资基金的设立、发展、经营、退出等运作流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使中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成立之初即规范运作,同时随着其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上,可以通过区分收入的不同来源采取不同的征收方法。②

2.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形式。(1)契约型与公司型并重。目前中国还没有出台《产业基金法》,只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③根据目前的法律已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不管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都是以契约的形式来约定当事人各方的法律行为。成立契约型基金可以规避中国有关公司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在基金运作中依照《信托法》,而不必涉及税收、投资人监督等问题。因此,在现阶段成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采用契约型,但从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基金运作的发展来看,在未来中国相关法律体系健全后,还是应该选择公司型,并且像美国的REIT公司一样可以上市流通。因此建议专门对房地产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立法,以规范整个行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封闭型。房地产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更是以长期持有收益性物业取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因此它根本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其估价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每天对其进行估价。以房地产投资为主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采用开放式是不可行的,因此不管是契约型还是公司型都应该是封闭型基金,并且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其收益凭证或股票。

3.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业务范围。借鉴美国REIT公司的经验,考察中国目前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业务范围应作如下限制:(1)以持有、经营、管理收益性物业为主营业务,不得销售持有时间少于3年~4年的物业。(2)证券投资净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3)对下属公司(包括参股、控股公司)的股权投资净额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5%~20%。(4)如果是公司型基金,建议基金公司本身不能经营管理所拥有的物业,必须委托专业的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管理,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5)对房地产投资净额不得少于总资产的80%。(6)只能向发放住房抵押贷款或商业抵押贷款的银行或公司购买房地产抵押贷款,不得发放抵押贷款;可以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债券(MBS),也可以在条件成熟时作为特设机构(SPV)以购买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为基础发行MBS,这种投资也计入房地产投资额中。

4.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条件。关于成立一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标准要求,除了上面提到的在业务范围上的限制外,在股权结构和规模上要满足紧下要求:(1)总股本规模不应少于1.5亿元人民币。(2)股东总数在任何存续期不得少于100人,且不得有少于5人持有的股份数超过总股份的50%。(3)所有的股本都可以流通。(4)年收入构成中来源于房龄不到3年的房地产销售收入,不得超过40%的比例。(5)每年80%以上的收益要分配给其他股东。(6)公司型投资信托基金应设立董事会,并且要有一定比例独立董事。

5.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模式。(1)章程的确立和公布。章程是确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权利文件,它对基金的存在理由加以说明,申明成立的目的。章程由信托基金的发起人制订,提交首届成立大会通过后,交公证人认可,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并在指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它应详尽说明如下内容:基金的名称、经营地址、目的、资本总额、经营人和保管人的名称和职责、基金的受益凭证的发行与转让、基金的投资政策和限制、经营情况的信息披露、会计和税收、终止和清盘等。(2)订立信托契约(契约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其包括投资人与管理人签定的委托管理契约、投资人与保管人订立的委托保管契约以及投资人由于购买信托基金受益凭证而形成的契约等。(3)受益凭证的发行与认购。可以采取公募和私募两种方式,通过募股说明书对于该基金加以详尽的说明。投资者通过购买信托投资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受益凭证来实现投资(如果是公司型信托基金,投资者则通过购买公司股份的形式实现)。(4)信托基金的信息公开披露。管理人对房地产信托基金的投资人情况、基金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人情况、保管人情况、资产净值、变动情况等重要信息必须及时进行公开披露。(5)受益凭证的购回与转让。一般可由基金公司购回受益凭证使投资人实现退出,如基金上市则可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交易实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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