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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用餐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10 14:52:58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1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以来,全国、全省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月份,在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整改的问题。为确保我市营养改善计划安全、有效实施,现就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

(一)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和“校安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把学生食堂作为学校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规划,落实资金投入,逐步使食堂供餐成为营养餐实施的主渠道。同时,要为学校营养餐的实施配备留样柜等必要设施,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二)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和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资、水电煤及运输费等成本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由县区财政承担,确保每生每天3元营养餐补助足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

(三)合理配备营养餐工作人员。各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配备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专干。各学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要配备一名营养餐专干,村学、教学点由学区安排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依法规范管理

(一)执行国家制度办法。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和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

(二)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对营养餐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各县区教育局要会同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利用暑假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相关的工作。

三、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一)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作用。牛奶、鸡蛋等学生营养餐主要原辅料必须由县级政府统一招标,集中采购,严禁学区或学校独立招标采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营养餐采购、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监管。

(二)规范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必须有必要的防鼠、防蝇和防潮设施。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由学校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和实行查验制度。学校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食品贮存应该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该在存贮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食品加工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营养餐实施学校必须建立营养餐留样制度,留样食品不得少于100克,盛放在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放置在留样柜中必须满48小时。

(四)科学合理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参照学生营养标准和配餐指南,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学校食堂要不断丰富供餐内容,增加花色品种。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每周或每月更新轮换食谱,调节营养餐供应品种,提高供餐质量。

四、完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一)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以学生学籍号和身份证号为依据的详细的营养改善实名登记制度,由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营养办备案。县区营养办和学校要对学生人数、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禁套取、冒领资金。

(二)建立营养餐公示制度。学校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及时公布受益学生名单、经费账目、供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并必须每天对营养餐食谱和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建立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学生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登记表每天都要由学生签字确认。学校要每周组织学生对营养餐供应情况作出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认真听取学生的建议,不断完善营养餐食谱,确保孩子们吃的营养,吃得满意。

(四)建立营养餐成本核算制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从学生营养餐中赚取不正当利润,确保营养餐真正达到“等价优质”的标准。学校所提供营养餐要便于量化核算成本,尤其要明确粥类、汤类、炒菜和水果的量化标准和成本核算标准。

(五)建立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要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禁将营养餐补助资金与“一补”资金放在一起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2

一、现状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西部地区学校供餐方式有三种:一是有学生食堂的学校,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价值4元的营养早餐或午餐;二是无学生食堂,但有教师食堂的学校,由教师食堂负责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或午餐;三是无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的学校,由供餐企业为学生配送价值4元的早餐或课间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

一是投入不足,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条件简陋。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了合办并校的工作进程,寄宿制学生不断增加,而在校就餐学生的增加又导致了学校食堂与现实需求差距越来越明显,绝大部分学校食堂远远达不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不是食堂供量不足,就是就餐学生没有餐厅,特别是雨雪天或刮风天气,给学生就餐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目前,又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学校在学生食品加工、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有的学校食堂修建年代早,餐饮设施陈旧不达标;有的学校食堂是近年来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校产中的C级危房改造而成的,存在极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大部分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食堂基础设施薄弱,消毒、保洁等相关配套设备欠缺。这给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食堂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工资拨付不到位。目前,农村中小学或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人员编制不足,大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都由任课教师监管,这无疑给管理不到位留下了隐患。县级人民政府给各学校营养餐从业人员拨付的工资较低,达不到现在用工合同的要求,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大打折扣。如果按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1:100的比例配备,应配的从业人员缺额数量还很大。学生营养餐4元/天/生的补助标准,不含配送、加工、煤电等其它费用,学校公用经费又不能支付从业人员工资,为此,部分学校的营养餐供餐方式从食堂供餐又改为了企业供餐,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营养餐供应缺乏统一规范的模式。由于西部地区学校点多面广,贫困和非贫困县区都实施了学生营养餐,农村学校有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各学校又有食堂和无食堂等情况,所以在营养餐的供应上还有许多困难和困惑。从目前近一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就企业供餐学校的营养餐来说,面对每天的牛奶和鸡蛋部分,学生已有了逆反心理。配送些面包、水果,城郊学校可行,而边缘地区的小学或教学点基本无法就地取材,需要到县城采购,集中配送,食品经过长途运输,产品质量受温度、气候、运输条件的限制,很难确保新鲜、安全卫生,这加大了农村孩子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影响了营养餐的质和量。部分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规模小、划拨的公用经费有限,学校无法列支营养餐食堂所需餐饮设施、消毒设施、水、煤、电及从业人员工资,只能将学校仅有的食堂对外承包,来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而承包商从食堂赚取的经营费用直接影响了学生营养餐的质和量。

三、意见与建议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就餐环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学生营养餐联系会议制度的调控和职能作用,加大对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和闲置校产,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设和改善营养餐实施学校学生在校就餐的食堂、餐厅及增加食堂必要的餐饮设施设备,以满足学生就餐的需求。为此,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新建或改建一批营养餐实施学校的食堂和学生就餐餐厅,进一步改进学校的食堂及就餐环境,以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

二是增加学校生活管理人员岗位编制,全面解决食堂从业人员经费。全面落实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 “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U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求,县级人事部门要及时增加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学生营养餐工作及管理人员编制,切实减轻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工作负担,确保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学生营养餐实施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将食堂供餐模式与企业供餐模式实施相结合。按照“政府主导、教育主管、部门联动”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学生配备营养餐。如果条件具备,最好将农村中小学营养餐供餐模式统一定为食堂供餐模式,这样便于管理,而且安全、效果和质量都能得到保障。但由于西部地区农村户籍的学生分布较广,且城乡之间、乡(镇)之间的地域和条件不尽相同。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10到20人之间的教学点偏多,学生少、规模小,且办学经费有限,食堂建设、《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的餐饮设施购置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这些规模小,餐饮设施不达标的学校可实施企业供餐模式,食品采取集中招标的办法,由厂家直接供货,减少中间环节,保证所购(食物的质和量。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营养改善计划;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8-155-01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为农村孩子就餐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状况、减轻农村学生的家庭负担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不足,先后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大大促进了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然而,当前基层营养餐管理等方面,出现了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理解偏差、资金管理不规范、偷工减料、食品安全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极大背离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原则及要求,作为长期工作在学校食堂一线的我,发现的一些问题,现将谈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存在问题

1、对“营养改善计划”理解偏差,供餐形式不统一。据调查,竹山县所在地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供餐形式为两种,一种是课间餐:即牛奶加鸡蛋(火腿肠、面包),一种是午间餐(猪肉、牛肉)。供餐形式不统一,由此带来管理问题较为突出。食堂午间餐形式,一般是学校具备供餐条件的采用这种模式,全县仅有部分乡镇学生能吃到热饭热菜,这一模式加大了食堂的工作量,学校食堂的配套设施必须更新换代,资金缺口的难度困扰着学校;企业供应课间餐形式,因受学校食堂及设施等硬件的制约,且这一模式责任风险主要在企业,学校不必为此牵扯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加之其简单易操作,故成了我县南北片目前最主要的营养餐供餐形式。任何事情有利必有一弊 ,它的弊端在于冷食物对有的孩子不适应,容易生病。

2、食品单一缺少变化,学生产生厌食,“浪费粮食”现象严重。企业供餐模式营养餐主要是由企业提供的 鸡蛋、火腿肠、面包、饼干、学生奶等食品,与合理的营养饮食即主食、肉、奶或豆类食物及新鲜蔬菜水果存在较大差距。食品单一缺少变化,长期食用可能对孩子正常饮食带来一定影响,产生厌食情绪,甚至出现许多学生随意丢弃,“浪费粮食”现象严重。

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单位面临着很大的资金压力。就学校食堂供餐情况而言,为做好营养餐工作,基建、设备、从业人员的大量投入,且因这项工作面广量大,监管成本也会成倍增加,还有一些相关的后勤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等。同时,学校增加后勤人员并添置了些厨房用具,给学校加大了一笔不小的开支;有的食堂餐厅偏小,学生不能分桌同时就餐,还要专门抽调老师进行管理。加之,补助标准以现在的物价来说偏低。众所周知,现如今营养餐的原材料如:肉类、菜类等物价上扬,加上营养餐制作、仓储、管理等相关成本,4元的标准实难达到增强学生营养的目的,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也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4、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学校面临卫生安全方面压力。当前,部分学校食堂建设的位置及内部设施均达不到相关规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也没有参加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食堂物资采购把关不严,运营商对学校食堂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加之部分学校相关责任人在营养餐供应过程中执行有关规定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得力,导致了学生食用营养餐出现身体不适,甚至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解决对策

1、加快食堂建设,完善食堂供餐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克服人员、经费等困难,尽快实行食堂供餐,就目前现状而言,企业供餐形式还须存续一段时间,针对学生因厌食而造成浪费现象,建议在保证一学期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不突破的前提下,实行企业供餐与学校食堂供餐相结合的原则,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学校食堂供餐。

2、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本地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对供餐单位实行招投标管理,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在政府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结合营养餐计划的推行,启动建立有学生家长参加的膳食委员会,每日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和午餐执行情况,形成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社会监督互动模式。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4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尤其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但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而且是各级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健康和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小学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体质,影响到学生学习能力、今后的就业能力和人生幸福,进而影响到国民素质和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多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食堂条件,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学生餐饮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市XX多万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影响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影响教育形象的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招投标不规范、“营养餐不营养”、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引起中央和省市委领导高度关注。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X月,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XX专门召开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要求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件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开学初,XX又下发紧急通知,通报XX等多地发生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学生群体食物中毒,危及学生身体健康的事件。总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正视困难与问题

从暗访检查的情况看,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存在问题还比较突出。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政府主体责任亟待进一步落实。一是部分县市区政府统筹组织力度不够,有的认为营改工作是教育部门的事,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教育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二是大部分县市区未完全落实好政府投入责任,没有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及因营改新增食堂临聘人员工资;三是监管缺位,特别是对学校违规牟利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学校违规托管、托而不管的行为时有发生;

2、食品安全监管亟待进一步加强。膳食资金和食品卫生两个安全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两个重点,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学校食堂卫生“脏乱差”,苍蝇成群,灌装液化气、灭火器随意摆放;有的学校食堂功能布局、分区严重不合理,没有存储间,没有“三防”设施,预售间没有任何消毒设施;有的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有的食堂管理制度建设缺失,近半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甚至有的学校食堂还存在“无证供餐”的现象,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3、违规牟利行为亟待扭转。部分地方、学校办学生食堂违背了“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没有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以种种理由和名目从学生口中“挤油水”,严重侵害学生利益。在这个是非界限很清楚的问题上,我们有些同志思想上还在犯糊涂,认为“企业可以挣钱,学校为什么不可以”,有些人甚至质疑省里出台文件允许托管是“被企业绑架”。还有一种新的情况值得注意,有的学校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托管,企图以此规避监管检查,以改革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

4、供餐质量亟待提高。调查发现,无论是托管还是自营的学校,学生食堂供餐质量普遍较低,紧紧满足于“吃饱”,特别是“营养餐不营养”问题比较突出,难以满足学生基本营养需求。究其原因,一是很多县市区没有制定营养食谱,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营改计划实施县没有在国家、省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元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要求“做加法,添营养”,甚至还要在4元膳食资金中开支人工、水电成本,难以做到营养配餐;二是部分营改计划实施县推进食堂供应正餐力度小,部分县部分学校仍然按“牛奶+X”简单课间加餐,供应食品单一,无法保证营养 ;三是由于部分学校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导致伙食质量低下。

上述问题,有的性质十分恶劣,严重侵蚀了学生利益,蚕食了党的惠民政策效应,败坏了教育形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落实责任、强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

1、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要抓住膳食资金和食品卫生两个安全,解决好“营养餐不营养”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履行各部门职责,针对困难与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就全市营养改善计划而言,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营养改善计划不仅是一项具体教育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紧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统筹。各地要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作用,会同发改、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二是要落实配套政策。县市区财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县级财政投入责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水电煤等费用问题;同时,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做好营养餐 “加法”,确保学生营养基本需求。省教育厅将把各地落实政策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与有关经费分配挂钩;

三是要提高食堂供餐比例。食堂提供午餐模式资金使用效率最高,营养保障效果最好,是国务院和教育部提倡的供餐模式。各地要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加大食堂改造和建设的力度,为食堂供餐提供条件。凡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必须实施食堂供餐或用“食堂+牛奶”模式,实施食堂供应正餐,改善学生营养结构,但一律不得再搞“牛奶+X”课间加餐;

四是要确保“两个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地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资金安全两条红线。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国家补助资金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学生食堂工作。今年X月,市教育局出台了《XX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同时印发了《X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各地要把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我这里强调三点:

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新《办法》是今后五年内我省中小学食堂管理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办法》着眼于治标兼顾治本,紧紧围绕提升“供餐质量”和化解“廉政风险”两个重点,提出解决路径,明确政策边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政策精神。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知晓相关政策要求,理解、支持,同时也监督我们的工作;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5

学生都是我国正在成长的的花朵,切实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对我国人才培养打下基础。下面是由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一)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国民综合素质。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我校本期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确保“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保障农村中学学生营养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校长室牵头、总务室负责、班主任落实、全校教职工执行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全校所有学生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在校学生课间操间供应一瓶牛奶、一个鸡蛋(条件允许时给所有学生提供免费午餐)。由班主任组织生活委员每天到指定地点(负责教师石及汉)领取。

四、领导机构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各班主任、后勤及炊事员等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由学校党副校长石及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营养餐配发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标准按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提供营养午餐的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学校执行时间从开学至县教育局召标后全县统一配送后止。

六、工作程序与管理要求

(一)审定补助人数:各学校每学期初将配发营养早餐学生按实名制建立学生全面信息造册上报学校总务室初审汇总,再报县教育局复核汇总审批备案,以此作为对学校发放补助资金、配送分发食品和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每学期补助资金划拨到各校后,由学校校务会监督,总务室管理和支出,学校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少年儿童的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确定供应方案:营养午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由校长室负责牵头,总务室负责落实。采购至少确定2个厂家或个体供应商,食品采购供应商个体有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并将供应商名单送相关部门备案。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午餐食品及时配发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鸡蛋每周至少配送2次,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负责鸡蛋等食品熟用的加工,确定专人保管和发放营养早餐食品,并做好当日的统计工作。

七、职责分工

1、学校总务室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适合于本校的供餐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2、建立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午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总务室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建立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社区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负责供应合格食品,建立科学配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将营养餐食品按时配送到校。

八、保障措施

(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根据教育局“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寄宿生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寄宿生校园生活的管理,完善学生住宿、就餐、如厕、洗浴等后勤设施。

(三)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加强对营养午餐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时刻预防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引发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事件,做到警钟长鸣。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托“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加强食品安全健康宣传教育,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二)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政治活、集体活、技术活。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值周教师

二、实施范围

XX小学所有在校学生。

三、补助标准

从20XX年3月1日起,每生每天由财政补助3元,每周15元,每学期(按20个周计算)300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6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四、供餐方式

根据正府办发〔20XX〕54号文件“各试点学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配餐”的规定,对建有小食堂的田生学校、梨坝学校、凉台学校原则上要求由学校食堂供餐,必须确保往返时间在1小时以上学生在学校食堂吃上完整的中餐。对于不愿在食堂就餐的学生,也可以提供蛋、奶、水果加餐或课间餐等。

对未建食堂、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转马、大堡、石笋、土城、政权、四椏等学校和教学点,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实行家庭(个人)托餐。对于托餐条件都不具备的,采取向学生提供蛋、奶、水果、面包加餐或课间餐等。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食品采购、存放、加工、分餐等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1、食品采购管理

对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资料由县政府采购办会同县教科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在没有实行政府采购之前,由XX镇中心小学实行全镇统一定点组织配送。各校对蔬菜、肉(禽)类等物品可实行定点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障协议。各校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或食品要认真进行检查和验收,有条件的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2、食品存放管理

各校要高度重视食品的存放管理工作,对购入的食品要设立单独的房间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食品要分类存放,要严防食品出现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现象,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要高度重视食品防盗工作,对工作疏忽而造成食品糜烂变质或被盗,由保管人员赔偿。

3、食品的加工要确保卫生安全,膳食合理搭配,努力提高营养水平。

4、抓好就餐管理。

由于各校食堂按照上学期运作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学生的分餐,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由班主任每天到学校签字领取牛奶或者鸡蛋分发给学生在各班教室集中食用,要教育学生用餐前洗手,要求将鸡蛋壳和牛奶盒放在垃圾篓里。

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物中毒和疫情、病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食品样本48小时留样制度,保证样本资料完整。坚持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准入制度。

5、加强供餐食堂管理。

供餐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专(兼)职食堂管理人员,设立学校各方面人员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XX镇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强化食堂监督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和“非营利性”要求,实行成本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

供餐食堂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陪餐费用自理,并做好陪餐记录。

(二)、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

对享受补助的学生实行学籍实名制管理。各校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部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中心小学汇总(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局业务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局按照相关程序下拨补助经费到学校账户,学校严格按照《正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及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1、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财务实行专帐独立核算,并定时(每月)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和上级的审计。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中心小学要对镇属各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纳入校长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有关“营养餐工程”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课间加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龙市小学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健康安全” 的原则,稳步推进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三、实施内容及供餐方式

(一)实施内容

1.标准及经费来源

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我校位于农村山区,自然条件艰苦,学生营养状况不良,我校决定增加学生营养,每天课间让学生补充充足的营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做好此项工作,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使“营养改善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供餐方式及人数

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采取课间加餐模式,共2370人,食品供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值周行政、各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

五、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 行政值周人员每天负责验收(目测和抽样)食品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并做好登记。

2、每天发放人(供应商)将验收合格的食品按班级发放。

3、班任课教师目测和抽样验收食品(数量、质量),无问题后教师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并做好登记。如有问题所有食品停止发 放,并立即报告值日行政启动应急预案。

4、任课老师指导学生正确用餐,食品启封后应当场吃完不得延期食用,并督促学生餐后将垃圾分类放入班级垃圾桶,不得乱扔。

5、餐后各班及时打扫好教室卫生,可回收垃圾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不可回收垃圾倒入校外垃圾池,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六、实施范围和标准

我校实施在校学生每人每天3元的补助标准,食品由教育局指定供应商供货。

七、责任追究

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安全防范

1、成立安全应急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各班班主任。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6

农村学校营养改善存在问题青少年时期是成长的关键时期,孩子们的骨骼正在形成,感官正在发育,身心正在成长。我国儿童营养状况远低于世界标准,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儿童由于长期饮食缺乏营养造成的营养不良,最终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劳动力损失和经济损失。国家站在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于2011年底,作出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系统、长期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县作为先行试点的地区之一,前期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营养改善工作已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铺开,开局良好。为全面了解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情况、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教育局组织人员赴各学校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师生、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各类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学校、校点共277个,其中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272个,学生41778人(9个乡镇12所中学10007人,260所小学31771人)。272个校点中,有食堂及伙房的有193校(点),其中有食堂的39校,在建4校(寿山小河、悦乐青林、天星绿南、吉利龙坪),预计4月初可以投入使用,到时全县有食堂43校,有伙房150个校点。另外,有79个校点无食堂、伙房。自3月份在全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乡镇政府及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均建立了以乡镇长及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及学校食堂安全责任制,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为把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真正办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让每一分补助吃进孩子嘴里,各乡镇及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宣传营养改善政策和营养科学知识,为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造了良好氛围。牛奶、鸡蛋、面包等主要食品原料,部分学校索取了供货企业的资质与票据。家庭托餐的学校均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协议或责任书。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的重要意义

教育事业是关乎未来的事业,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这当中学生的体质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体质是生命活力、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劳动能力的保障。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健康的体质,可以说也就失去了一切。

走访了解家庭就餐的学生,80%的学生一日三餐普遍是早餐马虎(甚至不吃),中餐凑合,晚餐暴吃一顿,这和我们一贯主张的早餐吃饱、中餐吃好、晚餐吃少的营养理论大相径庭。85%的学生挑食、厌食、偏食,很多学生养成了喜欢吃零食不喜欢吃主食、喜欢喝饮料不喜欢喝白开水的不良饮食习惯。作为老师和家长,也普遍缺乏营养知识,认为吃饱了或多吃点肉也就“营养”了,很少注意到各种营养素的合理搭配。据科学分析,长期由于饮食缺乏营养所造成的营养不良,将会使人均身高降低3~4厘米,智商降低10~15分,最终造成不可估量的劳动力损失和经济损失。全县学生的营养状况令人担忧。因此,学生营养改善绝不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三、全县学生营养改善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县政府和营养办强力推动下,全县各乡镇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都结合实际,建立个性化、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探索教育民生工程实施的途径,较好地保障了本乡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制度,探索形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机制。全县各乡镇学校在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制度建设都摆在了先行环节,重点围绕本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和管理、托餐家庭(个人)准入和管理、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工作宣传、绩效评价、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制定了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发放食用、责任追究等配套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和标准管理,形成了有章可循、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精心组织,紧抓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点任务。各乡镇学校接到任务后,都立即启动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逐校摸排,涉校方面,主要掌握学校类型、性质、分布、学生数、享受“一补”和寄宿生人数、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等情况;涉供方面,主要测算学校布局分布、补充资金投入、供餐管理人员配备等状况,为客观地确定下部转换供餐模式奠定必要的基础;四是加强监管,努力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运行。各乡镇学校在监管措施方面,注重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作用,确立实施的责任主体和执行环节的责任目标,注重采取重点监管和集中督查等方式,发现和化解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和矛盾。

四、对全县学生营养改善的思考及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各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将营养餐的验收、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等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要大力改善就餐条件。有学校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改造,逐步使学校食堂符合安全供餐要求。没有学校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审查规范》的有关要求,着手加快建设,实行学校食堂营养餐“零利润”经营,确保营养与安全;三是要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培训的力度。严格按有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供餐安全,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营养知识宣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和食用营养餐,逐步探索制定明确饮用蛋奶有过敏现象学生的替代供餐方案,有针对性地根据季节变化调换供餐内容;五是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管理。鉴于天气逐渐转热,食品安全形势愈加突出的实际,各乡镇、学校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分工和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有关方面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食品验收、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重点环节,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各乡镇、学校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把各项具体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每个学生在校的每一天都能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安全;七是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督促。今后要定期或不定期,随时跟踪督查,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参考文献: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饮食营养水平,保障农村孩子健康成长,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县、幸福和谐”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在年春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范围内启动实施“计划”工程。

(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每一个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三)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每一个学生吃到嘴里、吃到肚里。

(四)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监测评估,保证每一个学生吃出健康、吃出营养。

(五)制定出中长期全县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建设规模、资金需求、解决渠道)、食堂厨具的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及食品原料采购地等规划。

(六)建立县、乡、校三级实施“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承担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

(二)从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50天计算),中央、省、县财政按湘财预〔〕146号文件规定比例分担。

(三)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

(四)做好营养餐专项资金与“一补”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严禁产生挤出效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改善就餐条件。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四、实施对象

全县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县城)。

五、实施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实施营养餐工作,要考虑学校布局调整、城镇化进程、农村人口转移等因素,切实掌握本地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数据准确,资金管理到位。

(二)安全营养原则。实施营养餐工作,要严把安全关,认真检查食品供给定点企业证件,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监控,确保食品生产、流通、食用的安全卫生。

(三)学生自愿原则。实施营养餐工作,要广泛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引导工作,确保学生在自愿原则下,接受营养餐工作实施。

六、工作措施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农村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很薄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教育、财政、发改、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部门要把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该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改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部门应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及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监察、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开、透明。宣传部门负责整个实施工作的宣传报道。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本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供餐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供餐模式包括学校食堂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地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

学校食堂供餐的管理。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学校食堂实行三种供餐方式:

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一般适用于小学。

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一般适用于小学高年级和初中。

三是蒸饭制,即由学生自备米菜,由学校统一蒸饭,主要适用于一些条件艰苦的山区学校。实行蒸饭制的学校食堂不得收取费用。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购买供餐服务的管理。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外供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形成轮流更替和优胜劣汰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对提供学生用餐的供餐企业、单位集体食堂等,相关职能部门先期要进行严格的资格(资质)审查,通过筛选,最终确定校外供餐推荐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采取校外供餐模式的学校,要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作为确定供餐模式的首要条件,原则上应优先选择最安全的供餐模式;采取校外供餐模式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对校外供餐者进行两次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备案。未经资格(资质)审查、不在县级校外供餐推荐名单之列的企业和单位集体食堂严禁从事学生供餐和原辅材料供应业务。

托餐机构的管理。学校对托餐机构应进行认真筛选,通过综合评价,确认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经学生家长委员会同意,报县教育局复核、备案,并予以公示后,方可允许办理相关手续。托餐机构须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其他有关证件),并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同时办齐有关手续后,方可提供托餐服务;学校、家长委员会、托餐机构三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托餐机构必须严格遵照有关操作规范,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有权对托餐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校外供餐退出机制。校外供餐名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餐名单。

一是供餐企业、供餐家庭(个人)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二是出现违反供餐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等。

三是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包括已进入名单但尚未实施供餐的企业、家庭和个人。四是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五是在协议供餐时间内连续停止供餐3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六是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三)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督促有关学校、供餐单位或个人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监评制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一是成立青少年营养指导专家组,负责对学校(企业和个人)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营养状况调查分析,制定营养餐实施标准和供餐内容,统计分析营养餐实施成效,指导学校做好营养供餐等工作。

二是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制度。以校为单位,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并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密切跟踪调查学生营养改善状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在解决“吃得饱”的基础上,各学校应结合学生的营养状况,根据本地专家组制定的营养标准,选择蛋、奶、肉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或必须)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每餐的营养摄入量,提高学生营养水平。

(五)完善安全机制,确保饮食安全。

一是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食堂从业人员(包括临时性的工作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掌握有关营养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规要求和行业规范。

三是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四是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就餐条件。目前我县农村学校食堂设施严重缺乏、老化严重,卫生条件差。缺乏保障卫生的消毒和清洗设备,即便有,也大多已经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教师和孩子们营养知识普遍匮乏,厨房工作人员营养膳食观念落后,孩子们的饮食习惯和营养搭配不合理。今后对学校食堂新建、改扩建过程中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现有闲置校舍,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统筹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各种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优先建设。并以合格学校建设为依托,逐步实施学校食堂新建、改扩建。

(七)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县监察局、审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工作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工作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县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督促各有关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工作监督小组。同时学校、县教育局、食安办、工商局都要设立监督检查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个人)托餐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召开各相关部门协调会,部署有关工作;做好学生营养食品从生食到熟食的相关费用的测算;摸清符合政策的农村义务学校学生的总人数,完成对有关校长的业务培训。

食堂用餐工作计划篇8

一、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对全省“营养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要立即组织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认真学习中省关于实施“营养计划”的各项政策,按照《陕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实施“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全面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各市(区)要按照中省要求,保证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及时开展。周至等43个试点县(区)全面落实“营养计划”;其余64个县(区)继续实施“蛋奶工程”。按照省政府“营养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在43个县(区)实施“营养计划”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其余64个县(市、区)逐步推行“营养计划”,2014年底实现全省覆盖。各市(区)要按照我省“营养计划”试点工作的进程安排,统筹做好“营养计划”与“蛋奶工程”并轨工作。

三、切实做好“营养计划”与“蛋奶工程”的衔接

(一)“营养计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学年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各试点县(区)原由市县财政安排用于“蛋奶工程”的资金必须继续安排,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

(二)“蛋奶工程”与“营养计划”补助标准和时间相统一,由每生每天2元调整为3元,全年由250天调整为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省级财政负担范围为所有贫困生(按照全部学生的30%计算),市县经费负担总额不得低于原“蛋奶工程”,具体享受范围继续由各市县结合实际确定。

(三)“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财政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学生营养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特设户,实行动态监控,并以代金券或餐票形式兑现到学生手中,不得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食堂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应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在补助资金中列支。要实行学生信息实名制管理,防止套取、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

四、合理确定供餐模式

结合我省实际,“营养计划”试点县(区)可采取以下三种供餐方式。一是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每天制作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必须确保每天对学生供应鸡蛋、牛奶),由学生凭餐券领取。二是课间加餐。目前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水果或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或课间餐。三是向具备餐饮资质的企业(单位)食堂或者周边学校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蛋奶工程”实施内容仍然以鸡蛋、牛奶为主,在目前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各县(区)应结合实际,相应提升袋(盒)装牛奶的供应规格和品质标准,或在学生早餐、午餐期间适当增加肉类、水果、蔬菜等营养食品。

“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具体供餐方式,由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

五、严格食品安全管理

各级学生营养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联合当地食品卫生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学校的供餐组织和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具备校内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必须在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的供餐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名单中选择校外供餐方。市、县(区)教育、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确保“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的安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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