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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网点负责人8篇

时间:2023-03-13 11:06:11

工行网点负责人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区级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责任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区、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实现火灾事故“三降低”目标。

二、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区政府为中心网格,以各街道为基本工作网格平台,以企事业单位、居民院落(小区)、商业楼宇等基层单位(以大吸收小的原则)作为网格终端节点。区政府中心网格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和协调,构建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形闭合式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体系、基层消防应急处置体系等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体系;各街道、社区建立网格内各终端节点的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负责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终端节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终端节点建立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编制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消防重点安全监督责任人制度。消防部门的监管责任人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对口监督管理责任人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职责

1.区政府中心网格职责(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消防大队)。区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的组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每季度召开区安监委、区防火委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单位基础数据库,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充分发挥消防部门专业技能培训指导作用、新闻媒体宣传导向作用、以及我区消防夜校的功能作用,扩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社区群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各街道网格平台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强化消防网格信息化建设,借助城市管理系统构建网格信息化平台,完善消防监督网格信息化建设。各街办、社区要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内所有终端网格节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楼一档”、“一院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基本完数据统计工作,二季度继续巩固完善数据资料,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督促各网格终端节点完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健全防火档案。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收集火灾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政府中心网格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配合区安监办、区消防大队加强对网格内的责任人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网格终端节点职责。各企事业单位、居民独立院落、整栋楼宇、独立门牌号等基层单位要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的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网格各终端节点要建立并健全本单位、本楼宇的消防安全、人员档案等基础情况台帐,对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健全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消防宣传、会议、设施器材档案。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并将巡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报给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网格指挥中心;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加大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消防工作职责。区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重点监管辖区内的A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B、C类消防重点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管,并健全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基础数据,加强对社区民警的消防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5.各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的标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其他相关非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对口指导、协调、督促。

(二)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我区消防重点单位由区消防大队指定专人负责监管,督促消防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其他消防非重点单位、居民院落等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派出所明确所领导、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负责相应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区安监办、区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综合协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每季度召开一次上述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我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防火委牵头,区消防大队监管,区安监办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政府、州政府关于“天网工程”工作部署,加强“天网工程”建设,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快速、持续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幸福”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天网工程”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总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的方法,积极推进我市“天网工程”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法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相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项目资金组、建设协调组、项目实施组、宣传动员组、工作督导组五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项目资金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招投标、合同审查,组织、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二)建设协调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供电局配合,负责项目建设中涉及路面开挖修复、修复资金落实、设备供电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

(三)项目实施组:由市公安局负责,开展项目建设中前端踩点、技术方案审定、运行维护、实战运用等工作。

(四)宣传动员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宣传部配合,开展工程建设的宣传动员工作。

(五)工作督查组:市监察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建设目标

2013年底完成省下达的2000个视频监控点和220个报警点的“天网工程”建设任务,要构建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天网工程”应用体系,完成二、三级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视频资源,大力推进“天网工程”应用,建立、完善“天网工程”工作和维护机制,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掌控能力,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水平,实现警务机制和社会管理创新。

五、建设任务

(一)全市“天网工程”分二期建设,共建设1个二级视频监控中心和25个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完成2000个视频监控点及220个报警点建设任务。建设分二期:一期建设于2013年3月启动,2013年6月结束,完成市公安局二级视频监控中心和城区六个派出所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完成1079个(500个公共视频监控点、579个社会视频监控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及100个报警点建设任务;二期建设于2013年7月启动,2013年11月结束,完成全市18个乡镇(含甘塘工业园区)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及921个公共视频监控点、120个报警点建设任务。

(二)高清视频监控点、治安卡口和报警点主要分布在:

1、在市际交界处主要道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区周围主要通道等重点路段。

2.公共复杂场所、治安复杂区域、各类专业市场、特种行业等重点部位。

3.党政机关驻地,金融、医院、学校、电力、电信等重点单位周边以及危险物品生产、销售、存放和废旧物资收购站、典当行等重点部位。

4、社(小)区大门、、重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

(三)完成全市公安视频传输专网建设,实现省、州、市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对远程设备、视频、音频信息的调用、显示和控制,以及对重要视频信息的存储管理。实现监控报警共享平台与“三台合一”系统、卡口系统、交通智能管理系统的对接,并逐步实现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警务综合平台等公安信息系统的关联应用。

(四)完成二、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市公安局建立二级视频监控中心,城区派出所和乡镇派出所建立三级视频监控中心。各级视频监控中心要建立日常值机队伍。

(五)深入开展应用工作。在指挥决策和治安防控方面,要实现监控、研判、指挥、处置的流程化联动,为治安、巡特警及派出所实战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方面,要将“天网工程”的建设和应用与现场勘验、刑事侦查等工作密切结合,提炼、推广“天网工程”应用技战法,提高图像智能处理和分析研判水平与能力。在加强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方面,要为治安、交管、消防、出入境、监所、督察等部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支持和服务。

(六)推进社会视频资源建设和整合。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金融、电力、医院、学校、应急等重要行业及内保单位开展报警与社会视频资源建设。在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社会视频资源建设作为“天网工程”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天网工程”在服务社会民生、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效能。

(七)建立健全运行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天网工程”经费保障、故障监控、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岗位培训机制,确保“天网工程”安全可靠运行。逐步建立“天网工程”工作日常检查、绩效考核、奖惩激励和效能评估机制,推动“天网工程”应用规范健康发展。

六、资金保障

“天网工程”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

(一)涉及政府投资的二、三级监控中心建设、公共部位监控设施建设(含取电资金、运维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治安卡口建设纳入市财政预算落实。

(二)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电力、医院、学校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设备资金、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涉及单位出资负责落实。

(三)涉及社区(小区)、单位小区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开发商或物管单位负责建设。其中新建社区(小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已入住的社区(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建设。

七、实施步骤

(一)“天网”工程一期建设。

1.准备阶段(2013年3月10日前)。召开全市“天网工程”建设协调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市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制定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

2.实施阶段(2013年3月11日至6月11日)。市直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2013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对全市“天网工程”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二)“天网工程”二期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一期建设步骤执行。

八、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进行督办,对“天网工程”建设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督促检查,建立检查、督办、通报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

(二)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天网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天网工程”系统建设;负责将公共视频资源和社会视频资源接入全省视频专网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三)市财政局:负责承担“天网工程”的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四)市发改局:负责对“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五)市规划局:负责将“天网工程”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六)市城管局:负责对“天网工程”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对需建设的监控点、报警点在工程施工、立杆给予必要的支持,免除各种手续。

(七)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将监控点、报警点取电和用电纳入市政设施用电;负责做好物业公司对已入住的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州太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损坏的路面和人行道及时进行修复和修复资金的落实。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公司、运输企业的监控点建设工作,对需建设到管辖路段的监控点给予必要的支持,免除各种手续,对涉及到的开挖路面的费用给予免除。

(九)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所辖医院、卫生院监控点建设工作。

(十)市教育局:负责所辖学校监控点建设工作。

(十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天网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

(十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监控点、报警点的规划建设工作,牵头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电力、医院、学校、社区(小区)、场所等社会单位的监控点建设纳入“天网工程”建设工作。

(十三)市供电局:负责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天网工程”建设涉及到的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负责提供供电接口、架线、安装计量设备及后续保障维护等工作,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并为“天网工程”监控点提供辅助灯光电源保障。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天网工程”建设纳入“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各项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各项措施,做好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与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承担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三)保证投入,整体推进。市财政局要将“天网工程”建设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建设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3

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夯实基层责任,充分发挥高新区、街道、村(居)、基层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构建覆盖全区、责任到人、职能到岗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辖区环境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结合行政区划,将我区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将日常监管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场所,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一)定区域。__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由市、县、乡、村四级网格构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由三、四级网格构成。三级网__街道、__社区、工业园区为单位,将全区划分为__、__、__、__桥、__、__、__街道、__社区和高新区等9个三级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四级网格为三级网格区域下面的各村(居)。

每个网格单元为一个监管片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的环境监管,各街道、__社区负责行政辖区内除园区以外的区域的环境监管。

(二)定人员。每个三级监管网格单元的负责人由各街道、__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高新区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由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三、四级网格要指定若干人员承担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其中三级网格要安排1人为直接负责人。相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上报。

(三)定任务。每个网格单元的任务为:巡查: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进行日常巡查。报告: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处置: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授予的权限及时进行处置。配合: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服务:为本网格企事业单位及群众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服务。

(四)定责任。每个监管网格单元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承担巡查和信息报告责任,对巡查不力,以及对网格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处置不力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定场所。每个监管网格单元的办公场所可以与街道、__社区、工业园区、村(居)合署办公,也可以单独办公。

(一)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划分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点地区,对网格划分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各网格区须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报告。区环保分局对各网格反馈的环保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按照权限委托配合各网格区进行处理。区环保分局汇总本行政区域网格区内环境保护有关情况报送区政府。

(二)三级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检查和督促网格监管环境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部署和直接安排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网格直接负责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负责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完成现场环境监督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督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督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等工作。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组员的__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

各网格单位要保障监管网格单元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和经费,为网格单元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力条件。要结合网格单元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网格单元划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各网格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并严格实施。对于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梳理、解决。

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网格化环境监管,明确监管中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调整网格划分和监管力量调配,使网格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职责、监管流程信息互通等工作制度。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运行。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4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平安、服务新战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扩容、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补点,将视频监控设施覆盖全市每个重点角落;进一步完善“一个系统、三道防线、三张防控网”城市视频监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视频监控覆盖。通过开展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有重点、分层次地整合社会监控资源,使视频监控点联成片、形成面、织成网,把“天眼”联结成“天网”,进而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视频监控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与应用,有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开展以视频研判应用、电子防控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搭建一个全方位、一体化的视频应用作业平台,为开展视频智能管控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资源效能,全面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深度应用。此项工作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

(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对现有全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联网扩容,即对已建成的“天眼”工程三级监控平台部署联网及高清系统扩容设备,使其具备20万个视频图像联网和3000个以上高清监控摄像机的接入能力。此项工作于2012年底完成。

(三)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监控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各区、县(市)在街道、路口、繁华地段、广场等公共部位由于拆迁、道路改造、施工困难等原因尚未实现视频监控覆盖问题,在未覆盖部位安装1076个标清监控摄像机;以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为重点,逐步开展前端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在各区、县(市)公共部位安装1593个高清监控摄像机。2012年底,至少完成359个标清监控设施补点建设和531个高清监控设施建设,2014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继续加大全市居民区安全技术防范投入,在未封闭或半封闭式居民区和易发案居民区完成安装智能电子抓拍设施600套,在各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建设接入平台,并联网运行,实现对出入居民区车辆轨迹信息的实时掌握,进一步强化全市居民区的治安防控能力,构建“平安社区”。2012年底,至少完成200套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2014年末完成全部建设。

(五)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在各区、县(市)社会面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居民区、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内部继续开展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安装42352个监控摄像机,进一步加大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覆盖密度。2012年底,至少完成14117个社会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2014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全面开展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逐步将现有20万个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资源全部联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实现实时调控和联网应用。2012年底,至少完成8万个社会视频图像联网建设,2014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资金保障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建设。

(二)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接入、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含前端抓拍设备、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抓拍系统接入平台及链路)建设由各区、县(市)财政出资建设。

(三)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经营单位或个人出资建设。对于居民区监控设施的建设,新建居民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已入住的居民社区住宅由物业公司筹资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无人经管的居民区住宅由所辖街道办事处筹资建设。

(四)“天网”工程系统联网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取电资金、运维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涉及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建设的市级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市)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各区、县(市)财政负责。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担建设出(筹)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2012年“天网”工程建设。

1.准备阶段。召开各级“天网”工程建设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完成制定本年度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方案论证、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对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程进行验收。

(二)2013年和2014年“天网”工程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12年建设步骤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哈电业局及联通、移动、电信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天网”工程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全武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天网”工程日常有关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其中,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负责将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各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建设和居民小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并按要求将监控图像接入本级平台。市、区县(市)公安机关要建立对“天网”工程使用单位和人员的评价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率。两级公安机关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开展社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将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本级平台。

(二)财政部门。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解决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三)科技、工信部门。市、区(县、市)两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四)城乡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监控点位的规划工作,并对辖区内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天网”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五)电业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监控点位取电标准,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公共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并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六)建设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监督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公司对已入住的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八)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公交站台、公交车辆监控设施建设,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整合本行业监控资源联网工作。

(九)联通哈分公司、电信哈分公司、移动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负责为“天网”工程建设提供网络服务和支持,并提供网络使用费用优惠。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天网工程建设纳入“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各项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各项措施,做好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与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承担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三)保证投入,整体推进。各区县(市)政府要把本级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尤其是对社会单位、居民区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部分,要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强化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大局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学生利益无小事,安全稳定大于天的工作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努力推动我系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工作目标:将我系的安全稳定工作按照行政管理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建立系、班、宿舍三级安全防范体系和舆情长传下达通道。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经管系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系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各专业辅导员老师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系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辅导员兼任。办公室负责安全稳定工作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负责领导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

三、安全管理网格划分

  我系按照行政职级建立了系、教研室和专业班级、课堂和宿舍三级安全监管网格。一级网格为系党政领导、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安全监管体系;“二级网格”为系各教研室负责人与各专业班级辅导员组成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三级网格”为课堂任课教师、班级宿舍长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监管网格体系。

四、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经管系安全稳定管理的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系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按职责分工,书记、主任对全校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领导和部署,为第一网格责任人。

2.副书记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副主任为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实验室管理等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督导、教育、治理等措施,督促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落实主体责任。

  4.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建立重点监管档案,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对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部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巡查。       

(二)二级网格为各教研室和专业班级。责任人为各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辅导员。

1.教研室主任负责办公区域消防、用电安全和办公设施、教学设施安全;负责教研室人员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负责教材选择、讲座(论坛)内容的初审;负责教师外出参会、学习、考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负责实习单位的选择和确定,负责校外学生实习安全监管责任。

2.专业辅导员负责所带专业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全方面的安全稳定工作。

3.班级团支书和班长负责班级学生自我管理和矛盾风险的监控以及舆情上报责任。

4. 学生安全稳定专员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开展学生座谈会,联合职能部门举办逃生避灾演练;领导和管理安全信息员工作队伍,做好上级文件精神贯彻下达任务和安全信息收集、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三级网格为课堂和宿舍。责任人为课堂教师和辅导员,宿舍长负有限责任。

1.任课教师负责课堂秩序、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外出交通等安全管理。

2.辅导员负责宿舍安全,包括宿舍用电、违规违纪以及管控内部矛盾,化解潜在风险。宿舍长负责宿舍管理责任和信息上报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全体教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的思想,主动把学校安全工作与各自工作实际相结合,增强安全发展意识,防范在先意识,常抓不懈意识,在思想上建立起第一道安全防护线。

(二)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善于总结交流执行程中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学校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三)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各网格内要明确分工与责任,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将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全力抓好落实。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着眼点,以改善城区环境为出发点,按照“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全民参与,综合管理”的方法,做到综合整治和依法规范相结合。通过开展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城市品味,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创建常态化管理模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任务,提高整治效率,成立定边县环境卫生所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辛维林

副组长:梁君、魏文耀、陈建新、赵国樑、杨忠

成  员:马永谋、杜晶、苗建斌、滕喜喜、李海东、吕丽、刘学文、张养花、王长红、齐彩梅、刘旭、高敏、高毓谦、王海云、孙海卫、杨凯义、霍元鑫、高斌、屈海霞。

三、网格区划分及目标任务

(一)第一片区(网格):城区公厕环境、

1.责任领导:陈建新

2.责任人:王海云、孙海卫、刘学文、张养花

3.主要任务:加强城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确保内外整洁,卫生达标,公厕标牌要规范,全天候开放,做好公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并记录好消杀台账。加强垃圾转运站管理,确保转运站垃圾日产日清;

(二)第二片区(网格):东城区环境卫生管理

1.责任领导:陈建新

2.责任人:刘学文、张养花

3.主要任务:负责辖区内街巷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小堆零散垃圾点的垃圾转运工作(利用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将小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或压缩桶内),发现大堆零散垃圾及时对接清运中心,清运中心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倒。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干净无死角。

注:本股室所有协管员为辖区网格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卫工人转运小堆零散垃圾以及大堆垃圾点发现上报工作。

(三)第三片区(网格):城区垃圾清运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规范管理

1.责任领导:辛维林、赵国樑

2.责任人:高敏、高毓谦、高斌

3.主要任务:负责县城区垃圾清运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加强清运力度,确保县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同时增强对垃圾场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控,进场垃圾当日必须全部填埋处理,确保垃圾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对接各环卫站,各环卫站网格员上报的大堆垃圾要及时派车辆进行清运。

(四)第四片区(网格):新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贺圈集镇环境卫生整治

1.责任领导:魏文耀

2.责任人:马永谋、杜晶

3.主要任务:负责辖区内街巷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小堆零散垃圾点的垃圾转运工作(利用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将小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或压缩桶内),发现大堆零散垃圾及时对接清运中心,清运中心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倒。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干净无死角。

注:本股室所有协管员为辖区网格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卫工人转运小堆零散垃圾以及大堆垃圾点发现上报工作。

(五)第五片区(网格):老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1.责任领导:魏文耀

2.责任人:苗建斌、滕喜喜

3.主要任务:负责辖区内街巷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小堆零散垃圾点的垃圾转运工作(利用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将小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或压缩桶内),发现大堆零散垃圾及时对接清运中心,清运中心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倒。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干净无死角。

注:本股室所有协管员为辖区网格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卫工人转运小堆零散垃圾以及大堆垃圾点发现上报工作。

(六)第六片区(网格):贺圈集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1.责任领导:魏文耀

2.责任人:王长红、齐彩梅

3.主要任务:负责辖区内街巷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小堆零散垃圾点的垃圾转运工作(利用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将小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或压缩桶内),发现大堆零散垃圾及时对接清运中心,清运中心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倒。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干净无死角。

注:本股室所有协管员为辖区网格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卫工人转运小堆零散垃圾以及大堆垃圾点发现上报工作。

(七)第七片区:西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含工业新区)、城区广场、工业新区、衣食梁移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1.责任领导:杨忠

2.责任人:李海东、吕丽、刘旭、高斌、屈海霞

3.主要任务:负责辖区内街巷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小堆零散垃圾点的垃圾转运工作(利用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将小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或压缩桶内),发现大堆零散垃圾及时对接清运中心,清运中心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倒。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干净无死角。

注:本股室所有协管员为辖区网格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卫工人转运小堆零散垃圾以及大堆垃圾点发现上报工作。

(八)第八片区(网格):城区各广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1.责任领导:杨忠

2.责任人:陈忠、刘旭

3.主要任务:负责县城区各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广场周边小堆零散垃圾点的垃圾转运工作(利用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将小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或压缩桶内),发现大堆零散垃圾及时对接清运中心,清运中心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倒。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干净无死角。

注:本股室所有工人为辖区网格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卫工人转运小堆零散垃圾以及大堆垃圾点发现上报工作。

(九)第九片区(网格):衣食梁移民社区、十里沙的环境卫生管理

1.责任领导:杨忠

2.责任人:高斌、屈海霞

3.主要任务:负责衣食梁移民社区、十里沙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小堆零散垃圾点的垃圾转运工作(利用电动三轮车或手推车将小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或压缩桶内),发现大堆零散垃圾及时对接清运中心,清运中心及时安排车辆进行清倒。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干净无死角。

注:本股室所有工人为辖区网格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卫工人转运小堆零散垃圾以及大堆垃圾点发现上报工作。

四、网格化管理措施

1、统一思想,夯实责任,各相关股室、责任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动员全体干部、环卫协管员、一线工人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工作。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名协管、工人身上。网格内出现环境卫生问题追究网格员责任。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7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统筹基层党建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形成县、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子站、村网页三级联网的农村信息网络体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年的工作任务是完成乡、镇、镇、乡四个乡镇农村网络平台建设。2011年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推广至其他乡镇。

二、基本功能

(一)政府信息公开和查询功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提供政策法规、科技咨询、生产经营、致富就业、文化生活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查询等综合信息服务;整合现有各类信息资源,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二)民意收集反馈功能。注重民情民意收集,做好日常收集记录,定期梳理汇总并向乡镇报告,遇到紧急或特别重大事项时,应及时上报。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信息员能够解答或通过其他部门能够解答的,应及时解答;不能解答的,应将问题及时移送乡镇信息联络站,由联络站移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予以解答。

(三)政务服务功能。通过农村网络平台,将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延伸至村。通过发送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方便公众了解各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手续,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农村电子政务管理。

(四)村务公开功能。各村应在做好现有村务上墙公布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村网页上建立村务公开栏,实现村务上网公布,切实方便群众知悉农村财务、村民自治事务、农村组织协助政府处理行政事务的有关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各乡镇成立信息联络站,联络站设在乡镇党政办,明确负责人,配备信息员,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2、各科局明确负责人,配备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工作;

3、各村建立信息服务点,明确负责人,选拔信息员,负责农村网络平台的管理和运行;

4、组建以科局信息员、乡镇信息员、村信息员为成员的队伍,通过建立联系平台(如QQ网络群),加强联系和协调。

(二)整合平台建设资源。农村网络平台与现有的基层党建远程教育系统进行资源整合,设立农村网络平台综合服务点,并具备以下“三个一”的基本条件:

1、一处固定场所:村信息服务点设在村部,与远程教育办公场所合并,结合现有条件,配备信息公告栏,按时收集《政府公报》和《今日星沙》、政务服务指南和相关文件,方便村民查询,并配备查询登记簿;

2:一套信息设备:有条件的村信息服务点,可以配备计算机、电话、打印机,接入互联网,并具备相应的互联网安全技术措施;

3、一名信息员:村信息服务点确定1名信息员。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科局要推举业务骨干为信息员;大学生村官是农村信息员的重要主体。各信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恪守社会道德规范,讲求诚信;

2、热情为群众服务,自觉履行信息员的责任、义务,积极收集、分析和信息;

3、具有专科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互联网应用与操作基本技能和农业科技、市场、政策知识,达到“会操作、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信息”的“四会”要求。

(四)建立管理制度。

1、宣传培训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争取公众的普遍认同和热心参与,引导公众运用本平台了解、查询、利用各类信息,积极参与政府管理;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2、联络指导制度。各乡镇、科局信息员和农村信息员要加强联系,准确把握及时更新信息,形成“进村入户”的服务队伍,及时传播信息;同时,县法制办加强与各乡镇信息员、农村信息员的联络,及时掌握农村网络平台建设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指导。

3、汇报、建档制度。农村信息员负责信息查询、民意收集反馈、村务公开等相关信息的登记记录,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和详细,包括时间、具体事项、承办人和对公众提出意见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该记录应当整理归档保存。上述记录应每月五日前向乡(镇)信息公开联络站汇报。乡(镇)信息公开联络站汇总后每月十日前报县政府办。

4、考评制度。乡镇政府要将农村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对村的年度考核;同时纳入对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县人民政府对在农村网络平台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试点乡镇政府、各科局要从建设开放型政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开放型政府农村网络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措施,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试点乡镇政府、各科局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信息审查、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有专人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

县政府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负责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将《政府公报》按期发送到乡镇,督促乡镇负责分发到农村信息服务点。

县法制办:具体落实农村网络平台建设指导工作,研究农村网络平台建设中的新情况,提出解决和完善方案。

县公安局:加强网络安全维护、监督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村推行电子政务;于8月30日之前将服务指南、服务手册发送到农村信息公开点,并负责及时更新。

县信息中心:为网站、网页的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协助信息员对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于9月15日之前制作村网页模块并免费推广到村。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村务公开和农村网络平台的整合工作。

县电信局:加快全县网络建设,加强网络维护,确保网络延伸到村,保证网络通畅。

各村于8月15日前明确信息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并报乡镇人民政府;于9月15日之前确定并完善信息服务点。

工行网点负责人篇8

一、划分五级网格,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覆盖

网格精细化管理以区政府为“一级网格”,街道办为“二级网格”,社区为“三级网格”(在“三级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责任片区为“四级网格”(“四级网格”下辖楼院、单位场所),楼院、单位场所为“五级网格”。明确层级网格精细化管理的责任人、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动态消防管理网络。

(一)区政府“一级网格”。区政府区长为全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的副区长为主要责任人。由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教育、卫生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检查、考核、协调,并实行区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包街道办制度。

(二)街道办“二级网格”。由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科、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站。主要负责对“三级网格”、“四级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及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社区“三级网格”。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民警组成,成立消防工作室。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四级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责任片区“四级网格”。由社区派驻专门人员牵头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组。主要负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楼院、单位场所“五级网格”。是全区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网格,也是基层网格化管理的最终落脚点。责任人是辖区居民楼院的楼长、社会单位、“九小场所”的负责人、业主,主要负责本楼院、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七类主体,层级细化落实消防网格管理责任

(一)区政府。具体责任主体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区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对二级网格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区各项消防排查整治行动。公安、消防、安监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省消防条例》所规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街道办。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加强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以及辖区消火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火灾应急指挥平台等消防基础建设。

(三)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街道安监科、派出所。街道安监科主要负责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消防大队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社区、“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五)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本级社区居民家庭、单位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社区“五个一”建设,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六)其他社会消防组织。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初期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居民、员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三、强化六项工作,提升基层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一)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各层级网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二)组织集中排查整治。街道办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所属网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原则上,每个街道办每月要自行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三)加强消防设施建设。要加强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室、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设施器材,以及应急救援队、消防巡查员、消防志愿服务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的配备;各街道办和社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和使用;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四)开展宣传培训服务。街道办和各社区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有形消防宣传阵地,服务群众需求。

(五)规范台帐登记管理。各层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单位规范台帐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街道办要依托信息化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强化日常管理和调度指挥功能,提升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逐一明确辖区各类社会防控力量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火灾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健全七项制度,规范消防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

(一)逐级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负责一级网格,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分包二级网格,街道办领导分包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领导分包四级、五级网格。街道办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负总责,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四级、五级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分别沉入基层网格,配合指导街道办、社区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联防联治制度。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街道办要充分整合社区安监科、公安派出所和综治办等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成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定期检查制度。各街道办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责任片区,每月对辖区单位、场所和住宅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保安、巡查队员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移交的由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负责统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社区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街道办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各街道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社区安监科、工商所、派出所、综合办工作人员以及辖区重点单位等组成。消防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联席会议内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存档。

(五)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街道办、社区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提高其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六)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各街道办要对辖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有效。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未经社区消防工作室同意不得移动。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督办移交制度。各街道办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落实三项保障,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长效运行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办成立消防工作站,社区成立消防工作室,责任片区成立消防工作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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