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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职称论文8篇

时间:2023-03-13 11:10:52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1

关键词: 工科院校 辅导员 职业化 问题 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十六号文件”)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要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文件出台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还面临诸多的矛盾与困惑,需要认真研究,采取得力的措施,下大力气加以推进。

一、理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1.职业威望低,队伍稳定难。

在理工科院校,由于受到长期办学思维的影响,形成了重理工轻人文的职业评价,那些在自然科学的教学和科研上取得业绩的人,容易得到舆论的肯定,被认为是“务正业,修正果”,特别是那些在科研开发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收益的人,往往被舆论肯定。而那些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工作的人,由于学科的原因,很难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更难通过科研开发创造经济收益,往往被认为是“假大空”、“耍嘴皮子的”,其职业价值被或多或少地予以否定。辅导员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虽然从文本意义上来说,取得了合法的“教师”身份,但由于自身的条件和多种原因的限制,只能承担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形势与政策”等被舆论认为“非主流”课的教学工作,难以进入到“主流教师”的系列中。除此之外,辅导员的岗位职责不明确,没有真正的工作定位,从事大量的琐碎事务,往往被认为是学校的勤杂工。有人把辅导员描绘成“十大员”现象,即学生的思政员、教务员、安全员、维修员、住宿员、收费员、活动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员、文明督导员等。由于大量的琐碎事务缠身,没有确定的职业定位,辅导员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自己的专业领域是什么。起初,辅导员踌躇满志、满怀激情开始从事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两三年后,当他们亲身感受和领悟到上述职业困惑时,热情逐渐冷却,职业自豪感逐渐湮灭,开始怀疑自己的职业价值,思考自己是否该把辅导员作为自己的职业。或寻找出路,离开辅导员工作岗位,或暂时呆在岗位,应付工作,等待机会,调离辅导员岗位。理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职业化建设难。

2.学科支撑弱,职业培训难。

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只有掌握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必要的工作技能,才能胜任辅导员工作,尤其是刚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新同志更是如此,辅导员必须具备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网络应用等知识体系,才能科学地开展工作。从理工科学校实际来看,辅导员大多来源于工科院校毕业的学生,上述学科的知识非常欠缺。理工科院校虽然也对辅导员进行培训,可由于缺少相应的学科支撑,培训仅停留在领导讲话,强调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上,停留在请曾经担任过辅导员的党政干部来谈经验和做法上,缺少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培训,更缺少有针对性的、能够补充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力度小,科学性、系统性差。十六号文件颁布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加大了对辅导员的培训力度,集中举办相应的培训班,但能够参加这样培训班的人数少。学校虽然也想主动把辅导员送到校外培训,可是一方面费用太高,难以大规模地选送人员外出培训;另一方面学生离不开辅导员,让辅导员离开岗位,外出系统进修相关课程更是难以施行。这样一来,许多辅导员想把工作做好,可走上工作岗位,无从着手、力不从心,当他们意识到知识的匮乏时,只能通过自我学习来达到“自我提高”。可这种自我提高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又难以取得效果,因为辅导员事务性工作太多,很难有时间系统地学习。职业培训难,阻碍了辅导员队伍素质的提高,不利于这支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3.制约因素多,职称评定难。

职称问题是职业化问题的重要环节,职称在高等学校不仅关系到人的社会评价,更关系到人的各种待遇和利益。在理工科学校,辅导员的职称评定存在如下困难。

一是学历低。近年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纷纷出台政策,提高职称评定的学位门槛,规定只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方可评定讲师以上的职称,而那些采取职员制的学校,干脆取消了辅导员的职称评定资格。虽然近几年来,学校规定新选拔的辅导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可在非重点类的理工科学校,本科和专科毕业的辅导员还占多数。这样一来,他们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感到非常迷惘,为了达到要求,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学历学位,无法安心工作。

二是课时少。一般情况下,辅导员的职称评定纳入到学校相关院系的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管理,虽然各省规定辅导员的课时只要达到思政教研室专职教师平均课时量的1/3,即可认为职称评定时课时量合格,但近年来,随着招生人数的猛增,思政教研室的专职教师承担的课时数大增,而在理工科学校,辅导员只能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课时量很难达到同期专职教师的1/3。

三是科研少。很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规定,辅导员和思政教研室的专职教师一样,参加公共课类教师的职称评定,执行和思政教研室专职教师一样的科研考核标准。辅导员绝大多数毕业于工科学校,有的人发表过自然科学类的论文,参加过导师的科学研究,但由于学校定岗时规定辅导员的岗位只能是评定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自然科学类的论文和科学研究不纳入“科研”考核的范围,对于理工科毕业的辅导员来说,要发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论文和从事相关的科研,难度是很大,要达到和思政教研室专职教师一样的科研标准是非常困难的。

四是通过难。即使辅导员通过各种努力,具备了职称评定的资格和条件,思想政治学科组也通过了其职称资格的预评,但在学校大评委终评环节上通过是难上加难。因为在理工科学校,所谓的大评委的组成绝对是自然科学类的教授和专家占绝大多数。对于自然科学类职称的申报,申报人员的材料容易引起这些评委们的“共鸣”,往往容易通过。而当“非主流教师”的辅导员申报职称时,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评委们面对辅导员呈报的材料,或者对其“含金量”表示怀疑,而予以否定;或者因为对其“含金量”把握不准,不便做出是非判定,而做“弃权”处理,这样一来,辅导员很难获得规定的通过票数。相对于自然科学类教师评定职称时大多数一次通过来说,辅导员高级职称的评定很少一次通过。职称评定难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又一障碍。

4.学历职称低,职务晋升难。

任何职业的确定必须使这种职业的价值得到公众的认可。要想使职业价值得到公众的认可,除了解决这种职业的技术职称问题外,还必须解决从业人员的相关职务晋升问题,且上述两个方面的机会不能明显低于其他职业。辅导员队伍职业化,绝不意味辅导员工作岗位终身化,辅导员和其他人员一样需要追求自我的价值实现。在理工科院校,辅导员除了上述的职称评定难以外,职务晋升更难。在工科学校,随着学者治校思维的普及,大批学者专家被提拔到行政管理岗位,就连辅导员最适合晋升的党务和学生管理岗位,也越来越多地被高学历高职称的理工类的专家学者占据。同时,工科学校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纷纷想往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留住人才也成为理工科学校当前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学校采取“封官”的手段来挽留人才,就连辅导员最适合提拔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岗位,也常常由自然科学的博士和教授来担任。职务晋升难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又一难题。

二、工科院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对策

1.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地位,形成相对稳定的职业队伍。

一种职业的社会认同和自我认同感的产生取决于它的职业威望,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必须增强社会和就业者对这一职业的认同和接受,提升辅导员岗位的职业吸引力。针对理工科院校的实际,要采取以下措施提升辅导员岗位的职业吸引力,稳定辅导员队伍。

首先,要大力营造尊重辅导员、理解辅导员、关心辅导员的氛围。要通过多种手段来转变对辅导员及其岗位的错误认识,强调辅导员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队伍是教师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是承担特殊使命、具有特殊工作性质、需要用特殊的和理性的眼光来审视的教师,要用有别于审视自然科学类教师的方法来审视辅导员,使全校上下充分认识到辅导员工作是平凡的,但又是崇高和伟大的,大力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消除对辅导员的职业歧视。

其次,要教育和引导辅导员增强职业的自豪感和自我认同感。辅导员队伍的稳定,除了外部的环境改善外,也需要辅导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发自内心的“乐而为之”才会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满腔热情,才会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气馁,固守心中的职业理想。要教育和引导辅导员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认识到所从事的职业是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是高尚的事业;要加强个人修养,增强个性中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增强理智感和自制力,保持乐观自信的健康情绪;要正确认识自我和评价自我,辩证地看待自身的优缺点,并形成客观的评价,具备正确的清醒的自我意识,坦然地接受现实对自己的挑战,不为外界对自己的评价所动,从内心认同自己的职业身份。

2.加强培训,提高辅导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

很显然,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必须要提高其职业素养,提升与职业相关的专业水平。理工科院校的辅导员大多为理工类学科毕业的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所需的理论和业务知识贫乏。因此,要下大力气来培训这支队伍,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一是理工科院校要改变从本校毕业生中选拔辅导员的用人思路,引进有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背景的毕业生担任辅导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录用硕士研究生,从入口上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二是要建立学生辅导员的职业教育规划,加强对学生辅导员的岗位培训,完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骨干培训相结合的机制。目前要重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职业发展指导等的培训,提高学生辅导员的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资源,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可以把定向、在职、长期、短期、校内、校外培训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进行;还可以采取重点培训,缺什么学什么、需什么补什么的办法,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要积极鼓励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深造经费上的支持,学成后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针对职业特点,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机制。

完善职称评定机制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环节。针对理工科院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难的实际,要结合辅导员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定办法。在制定此办法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理考察课时和科研成果。辅导员工作的主战场是在课外,绝大多数工作是在专任教师下班和节假日进行的,难以用学时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用课堂教学的形式考核其教学工作量是不合理的。同时,辅导员无法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那样,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进行论文的撰写和申报科研课题,况且辅导员大多毕业于工科专业,很难获得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科研成果。因此,在考核课时和科研成果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别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的政策措施,减少一些即时性的量化的考核方式,少从显性效果方面考核辅导员工作,重点从他们的工作热情、工作态度、付出的实际劳动及学生的满意程度等等方面来考核,正确评价他们的工作业绩。

二是成立辅导员教师职务评审组织。理工科院校要根据辅导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辅导员的职称结构,辅导员队伍中的高级职称比例不能低于全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学校要根据当年申报职称的辅导员人数,按照不低于当年专任教师职称晋升的比例,确定辅导员的职称晋升职数,并计划单列。学校要成立辅导员教师职务评审组,评审组成员可由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学科方面的专家、学生处、团委、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等部门的具有高级职称负责人组成,如果上述人员的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可聘请校外相关人员参加。当然辅导员的教师职务也可以纳入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系列来评聘。

4.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辅导员的职务晋升需求。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2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动态,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全省或全国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任现职期间,年度(任期)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延迟申报:

(一)年度综合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中)及以下等次者、连续病假6个月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每年参加以形势任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及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认真贯彻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系统地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了解国内外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新情况、新经验,具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第七条专业能力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某一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保障工作任务完成起了重要作用。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独立完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报告、总结、规章等。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创本单位、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独具特色,在全省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第八条专业业绩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针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交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

(二)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厅)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5篇。

第十条外语要求

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取得成绩,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取得成绩,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四章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0年以上,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并受聘8年以上,或符合规定学历不具备规定资历者,工作业绩特别显著,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第十三条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个人获得全国或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

(二)作为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被评为全国或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起了主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三)作品获得过部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1次,或市(厅)级一等奖3次以上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资格评定仅接受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者应提交第三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见附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在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上有所创新或突破,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全省或全国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在职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人员的参评范围按《关于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宣发[2003]1号)文件确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中)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三)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获得部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次,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以上(前三名)。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某一领域做出开创性的贡献。

(三)系统地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最新知识及其发展趋势,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对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第七条专业工作能力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某一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保障工作任务完成起了重要作用。

(二)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并在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创本单位、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独具特色,在全省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一)针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积极提出具有独创性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提交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

(二)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厅)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3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5篇。

第十条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附则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3

关键词:辅导员 思想政治理论课 优势 困境解决途径

《普通高等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下简称《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中第一课堂和直接平台。因此,我们只有充分发挥辅导员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优势,有针对性地破解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困境,才能真正实现培养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

一、辅导员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优势

(一)依据充分,职责明确。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中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下简称《思想政治教育意见》)规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条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因此,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的教学是符合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中央层面文件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规定的。

(二)了解情况,因材施教。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管理学生的时间和空间相对固定,对于学生的专业特点、基本概况和个性特征等都有比较全面的把握。这有利于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上契合学生的专业特点,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实效性。如学文科的同学和学理工科的同学对于同一事件的看法往往会有不同的思维模式和表达情感的方法。例如在上形势政策课的时候针对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成就归纳布置作业。辅导员可以让文科的学生通过小组组队表演诗歌朗诵、手抄报、小品等方式进行;而对于理工科的学生,则可以提倡创作电子杂志、绘画和手工模型等更符合学生的专业特长和思维习惯的方式,从而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三)融教于管,注重实效。

《思想政治教育意见》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可见,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十分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看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课堂,学生课外活动开展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第二课堂。第二课堂应该是第一课堂的自然延伸和知识的自觉运用。在这个过程中,辅导员能够充分地发挥寓教于管的角色,在日常管理中自觉地把第一课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融人到对第二课堂的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中。如形势政策课中,南海争端问题的内容较为抽象,辅导员就可以指导学生党到军营、舰艇、训练场中去开展参观交流活动,增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性教育。同时,辅导员在第一课堂上再引导学生对相关理论的问题作深入地、有针对性地思考,在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的同时也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四)把握动态,及时调整。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大学生的辅导员一般都相对固定,是在大学期间与学生相处时间最长的教师之一。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日常管理者,有便利的时间和空间资源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能够及时检验学生所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对于学生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能够及时调整教育的方法和思路,致力于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提高,进而实现把大学生培养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

二、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困境

(一)操作性的指引不明确。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中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但是在另一个作为专门、具体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的文件《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思政理论课队伍建设意见》)却没有把辅导员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当中的授课资格、课时、课程内容等基本内容予以明确。这就导致在实践中,对于如何平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所辖老师的课程安排没有操作性的指引,作法不一。

(二)职称评审边缘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这两门课程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往往还是由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研部门所辖老师担任,辅导员只能担任一部分《形势政策》课的教学。许多辅导员拟评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时经常遭遇到的难题是课时严重不够。这是因为其主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形势政策课课时量极其有限,远远不能够满足评讲师的系列,且会制约高一级别职称的评比。

(三)教学任务确定性模糊。

辅导员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是不是属于辅导员的一项必须的工作在实践中并没有达成共识。与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相比较,辅导员承担教学任务更像是一项兼职的工作。在许多高校的管理体制中,辅导员的工作体制往往等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人员,实行白天坐班制。辅导员从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一般只能在晚上进行。致使辅导员的工作强度非常大。

(四)教学安排被动特征突出。

辅导员在实践中往往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后备师资力量,而在课程的安排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一般都是优先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所辖教师。这种被动的课程安排模式很难保证每一位辅导员每一学期都有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机会。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辅导员教师身份的认同感不强,制约了其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影响到教师系列职称的评定。同时,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实行的统一排课,往往使辅导员所担任的教学对象不一定是自己日常管理的学生,不利于辅导员利用日常管理的优势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另外,课件的制作和考试的方式、内容也统一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实行划一的确定和操作,不利于辅导员发挥自身的管理优势对学生实行针对性强、富有有实效性的教育和考核。

三、解决途径

(一)明确教学的主体地位。

学校的人事部门、教学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应该严格依照《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把辅导员队伍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师队伍中,并依据《思政理论课队伍建设意见》中关于师资方面的要求选取、培养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中的常规力量。《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对于辅导员中级(含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是业绩,而对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则主要看教学水平和科研力量。对于辅导员而言,评定为中级职称的一般已经从事专职、一线的辅导员工作且具有一定的年限,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实务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能够从中总结出辅导员工作的一些规律和经验。因此,对于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的辅导员应该给予其担任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支持和扶助。同时,这也是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辅导员能够最终实现评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副教授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必由之路。

(二)细化辅导员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规定。

学校层面的教务部门应该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排课、时间安排和形式权力下放到学院,即由教务处与思想政治教育课教研部门在教学大纲、师资培训、质量监控、科研平台搭建和考核等宏观层面进行统筹、监督和促进。目前,高校中学科差异和细分程度不断增强,许多高校都开设了文科以及理科的专业。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课,如果继续实行全校课件统一、试卷统一的作法,就会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失去针对性和动态性。因此,学院可以根据学生上课的特点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时间和场地,使辅导员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寓教于管、以教促管。

(三)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第二课堂的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大学生作为集中、系统、规范接受社会先进性、文明性、进步性思想教育的群体,大学在校期间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和责任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目前,在大学当中出现的一系列不文明的现象甚至是骇人听闻的弑师事件、凶杀事件、泼硫酸等事件都向高校教育者,以及全社会发出了增强思想教育实效性的警号。这些也深刻表明了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课堂上,辅导员应该积极地通过寓教于管,在学生课外活动的第二课堂中注意观察、检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然后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

(四)重视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

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时代特征鲜明、主题深刻、教学手法多样等特点。目前,辅导员的专业背景也已呈现出以马克思主义学科为主、其他专业为辅的特点。辅导员应该与其他专任教师经常性开展横向的交流并实现资源共享,如法学院关于一些社会上典型案例的收集可以为全部学院的备课资源;信息学院收集的视频或者设计的课件背景也可以成为公共资源;外语学院提供的外文参考资源或者外国的电影、视频也可以相互参考使用。同时,教师教学风格不尽相同,有的教师侧重旁征博引,有的教师善于互动引导,有的教师侧重逻辑思维严谨训练。经常开展这些经常性的横向交流,有利于发挥辅导员与专任教师队伍的互补优势,也能为建设合理科研梯队提供有效参考。

参考文献:

[1]周烁.高校政治辅导员“专业化”刍议[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4,(02).

[2]陈垠亭.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6).

[3]郑永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重点与难点辨析[J].思想教育研究,2007,(5).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4

句号,未能充分发挥政工职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责,政工人员日常管理基本流于形式:出现这种情况不利于政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更遑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工作精干、作风务实、勤政高效的政工干部队伍。因此,如何在政工职评工作转入经常化工作以后,加强对政工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工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各级政工职评办要破解的难题笔者认为,要破解这道难题,开创政工职评工作新局面,就必须改进政工职称管理模式,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实行“三抓一创新”,充分发挥政工职评办的职能职责。

一、抓业务培训。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科学,有其自身规律和体系。作为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政工干部,就要求以科学的精神和态度去熟悉和掌握这门科学,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体系,结合实际运用科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丰富经验和提高政策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正如计算机的升级换代,政工人员的专业知识也需要经常更新,

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笔者认为,在政工理论知识更新上,组

织政工人员接受经常性的政工专业业务培训,非常必要并切

实可行一方面,政工职评办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对政工人员

的知识结论、专业特长、工作特点都能系统了解,便于实行动

态管理;另一方面,政工干部也能通过业务培训,总体把握政

工理论体系,及时弥补自身知识缺陷,丰富政工专业知识,掌

握最新政工理论动态,做到政工专业知识的时时更新,以指导

工作。基于此,加强政工人员业务培训,是提升政工人员业务

素质的基础

二、抓阵地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是提升政工人员

素质的关键。抓阵地建设就要有组织、就要有载体,政工职评

办就是阵地建设的组织者,各企业就是阵地建设的参与者,政

工职评办通过政研会、政工师协会等政工组织,定期组织政工

干部开展活动,或举办研讨会,或举办座谈会,相互交流工作

心得,相互取长补短,使政工干部从政研会、政工师协会中感

觉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进一步提高政工理论水平和工作能

力,建立组织就是阵地建设的灵魂。阵地建设一旦建立。下一

步就要考虑载体建设,载体建设是阵地建设的主战场,搞好政

工载体,组织政工人员在载体上发表文章,畅谈心得,交流经

验,从实践中把一些好的作法上升到理论高度,形成新时期思

想政治工作的新理论,再用于实践指导实践,使载体成为政工

专业培训的有益补充。以上所谈仅仅只是阵地建设的一种方式,

另个也可采取由企业自身成立这类组织,政工职评办给予业务

指导的方式。总之,各地职评办抓阵地建设,其本质是要充分发

挥其作用,现在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政研会,但基本没有开展活

动,政研会流于形式、名存实亡,没有发挥其作用。因此,各地应

结合当地实际,在发挥政工组织的作用上下功夫,使政研会、政

工师协会等政工组织成为政工干部成长的摇蓝、提高素质的熔

炉。

三、抓年度考核。对政工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是提升政工人

员素质的有力保障。在年度考核的方式上可以灵活多样,既可由

企业根据政工人员在现岗位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实事求是地

写出比较详细、具体的考核材料报政工职评办审核这种方式;也

可由政工职评办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实际考察,形成对每个政工

干部的年度考核材料并反馈给企业,作为政工人员评、聘的依

据;还可由政工职评办组织各企业进行交换检查,对企业政工干

部工作实绩给予打分,最后将检查打分结果报政工职评办作为

政工年度考核的依据。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政工干部年度考核都

要坚持严格、认真、审慎的原则,考核意见要客观、公正,要对其

真实性负责,并与政工人员本人见面。

四、创新评审机制。创新评审机制,其核心就是打破职称评

审终身制,使专业职称评审“能上能下”,够条件的就上,不够条

件的就降低直至撤销其任职资格。根据《重庆市贯彻(企业思想

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凡是评

定了政工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如有严格违纪、政纪、甚至

触犯刑律者,应撤销其政工专业职称称号。这个规定肯定了政工

职称不搞终身制,但笔者认为此规定放得较宽;试想,政工人员

取得政工专业职称,其先决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为思想政

治工作教育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实际上就是对其先决条件

予以否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先决条件既以不存,自然其政

工职称就不够格,当然应予撤销其政工专业职称称号,这就是政

工专业职称的特殊性,其他专业如农、医等,在相关人员受到党

纪、政纪处分时,只能限于党纪政纪而不能否定其专业资格,政

工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区别就在于此,笔者认为,这个规定对政工

人员的要求实在太低,以此作为政工干部的评价考核尺码,无助

于政工干部提高自身素质,也不利于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建议上

级政工职评办考虑作出这样的规定,即:政工人员在一定时限

内,无专业成果发表,无显著成绩,或年度考核两次不合格,就撤

销专业任职资格:这个规定是把政工职称从静态管理变成动态

管理的关键所在,就能使政工人员不敢懈怠,促使其居安思危,

与时俱进,大胆探索,积极做好政工工作。政工职评能否顺应新

形势的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一种政工职称“能上能下”的考评机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5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路径

作者简介:黄喜生(1971-),男,江西峡江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副教授,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广西 桂林 541001)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2-0027-02

多年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才培养在三个维度上存在着问题: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存在着重视理论学习而轻视实践学习的状况;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存在着专业技术职称的提升与专业技术能力的提升不相称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培养,存在着岗位设置与客观需求不适应的局面。这些都不利于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才培养,进而不利于培育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针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精神要求以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建议,笔者认为,为了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服务,必须改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起理论与实践并重、职称与能力共进、岗位与需求相符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培养:建立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并重的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过多重视理论学习而不够重视实践学习。实践学习课的课时不到总课时的十分之一,绝大多数是理论学习课。这是实际存在的重视理论学习而轻视实践学习的现象。不可否认,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理论的学习,特别是经典著作和经典理论的学习,是学生获得知识的非常好的途径。比如,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学习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还有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现论等等,都可以使学生获得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但是,理论学习不是唯一的途径,更不是捷径。过多地依靠理论学习而轻视实践学习是不利于人才培养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变化甚至被。刻舟求剑的故事从反面教育了人们要从变化的实际出发,不能墨守成规,否则不但一事无成,还会贻笑大方。早在1930年就提出“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这里的“中国情况”就是实际情况,它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反对本本主义的思想。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其实也是一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它告诉人们要从实际出发,而不能从理论出发,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取得实际的效果。当代中国处于改革、发展与和谐的大时代,处于世界合作与竞争、缓和与斗争的复杂变化的世界格局当中,没有敏锐的时代感是不能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也不能培养好思想政治教育人才的。因此,在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人才的时候,一定要从当代中国和世界变化的实际出发,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从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学习中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人才。

前不久,教育部等部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的工作,要把实践教学、军事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主要的实践育人形式。其中,军事训练是各个高校普遍重视的环节,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育人的关注点在于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而这正是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

那么怎样才能开展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在课时安排上,要保证足够多的实践教学课时。至少要安排四分之一的课时用于实践教学。这要在教学周历上体现出来,这是实践育人和实践学习的时间保障。第二,要建立多个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的基地。这些基地不仅要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这些传统的教育基地,还要有城市社区教育基地、乡村农业教育基地、工矿企业教育基地以及公共场所教育基地等一批新的教育基地。教学基地是实践育人和实践教学的空间保障。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是灵活多样的,不能只固定在几种形式中。要拓宽思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采取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形式。可以采取集体实践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个人实践的形式;可以采取课堂实践的形式,也可以采取课外实践的形式;可以在传统基地实践,也可以在新的基地实践;可以在本地实践,也可以到外地实践,甚至到国外实践。灵活多样的形式是实践育人和实践学习的手段保障。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建立职称提升与能力提升共进的模式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6

【关键词】政策;激励;政工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064-01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中用生命和鲜血凝结成的科学理论。同志最近强调:“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决不是可有可无,无所作为,而是必不可少,大有可为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也是生产力,是生产力诸要素中“人的要素”的保证和基础,是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活跃、最有潜力的生力军。然而,在现实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或偏见,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威力”和“生命线”作用感到怀疑,政工人员潜能劳动得不到认可或接受,政工人员的地位和待遇无法与经济管理人员一视同仁,

职称激励,政策扶助。政工专业职称的评聘虽是“迟到的春天”,但仍给政工人员温暖感和吸引力,使思想政治工作兼职化、业余化的现象减少,但“弃政从技、弃政从商”以及专业技术干部不愿向政工部门流动的倾向仍较严重,缩小政工系列与工程系列职称差异是稳定和发展政工队伍的重要举措。

一、填平职称评定差别

一是要严格规定评审范围,特别要对兼职政工人员参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出现该评的人员不能参评,而不该评的人员却可参评等不良现象发生,造成评审工作有失公平;二是让事业和科研单位的政工人员享受与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相同的待遇。这不仅是事业和科研单位政工干部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企、事业、科研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已开展了13年,在实行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人员评聘职称也已实施了8-9年,而一般事业和科研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显然是不公正的。政工人员的评聘范围应与工程及其他系列相对应,以便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善营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

二、缩小职称档次差距

一要应尽快推行政工系列评聘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制度,在全国评审一批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对其别优秀者,给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专家待遇,使他们在工资、补贴、住房、医疗等面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和提高。二要缩短晋升时间上的差异。在晋升、评聘各级职称的时间上,政工系列应与工程和其他系列相对应,解决目前晋升时间较长的问题;同时,自1993年始,工程系列评聘职称已转入正常化,每年评审1次,政工系列应与之相对应,改目前每两年评审1次为1年1次。再则,在职称评审条件方面,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衡量政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既非单纯注重学历、资历、职务,也不应把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作为唯一的衡量尺度,而是将“软、硬”件和业绩、能力有机结合,以适应政工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避免造成人为的过失和差异。

三、调整职称业绩范围

在业绩上,应体现实际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一要注重德、能、勤、绩和工作质量、数量、责任及专业工作时间,特别应考虑“知与会”、“说与干”的差别,权衡“干与混”、“专与兼”的份量,对直接在基层“摸爬滚打”的政工骨干和中坚力量应给予重点认可;二是应制定一个与工程系列相对应的政工人员分档次的荣誉性奖项,如政工人员获省、部级专项荣誉奖,可比照工程系列奖项等级列人业绩范围,作为资历破格的条件;三是对一些真正有影响,有价值的论文、文章,可酌情评定“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社会促进发展奖”,并与自然科学的奖项相对应,以此提高政工奖励的含金量,增强政工系列与工程系列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促使政工人员深入探讨、研究本专业知识,使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善有实质性的内容。

四、理顺职称评审条件

一是在论文方面应与工程系列同等看待,对正常晋升的政工人员,可对其代表作提出要求,但不应对所发表的论文增加额外的规定;对学历破格的政工人员,也不应增加他们的负担;二是在论文或代表作的评价上,应充分考虑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心理学的特殊性。“花开花落”、“涨潮退潮’,等自然现象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和规律性,但人们的思想德行、心理行为却因人而异,其理解角度各不相同。因此,应慎重、公正地评价各种政工系列论文;三是应正视现实情况,并考虑历史原因。在现实政工队伍中,有相当比例的专职政工人员来自70年代参加工作的干部,这些人在学历方面有一定的差距,要求他们取得更高的学历较为困难,然而他们在知、会、说、干、写方面有相当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丰富经验,因此,对此类政工人员要给予理解和体谅有条件地增加评审条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五、弥补职称工资上的差额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7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存在的现状

(一)德育智育各自为战,导致“两张皮”“两条线”现象

我们的民族复兴需要德才兼备的人,德育与智育、育人与育才没有先后之分,两者是同一进程的两个方面。德育与智育不同,它将有渗透源的作用,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蕴含在一切活动之中,可以说它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存的。传统的德育工作,往往超脱教育教学之外形成了德育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分块结构。这种智德分离的现象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实现教育培养目标是非常不利的。其主要原因是学校管理系统的分化,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共青团抓德育;校长、教务处、任课老师抓智育。这种格局分工明确,各守一摊,形成学校德育与智育的“两张皮”“两条线”现象。同时专业教师队伍有逐渐远离德育战线的倾向。专业课教师从事的是学科专业教育,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与科研上,再加上高校教师评价、职称评定指标体系中极其明显的科研成果导向,使得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关注,必然导致专业教师在高校德育中主导地位的萎缩和作用的自我局限。加上德育教师难以得到其他专业教师的认可和尊重,他们在学校没有学术地位,在评定职称时受到“学术歧视”,在客观上导致了思想政治工作专职队伍“孤军奋战”的局面。

(二)去政治化趋势,导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未充分发挥育人优势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中形成了去政治化的思潮。哲学社会科学中的课程都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蕴含着丰富的德育资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担负着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的重要职责。然而一些教师对马列主义不是真懂、真爱、真信,一说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以为是“左”;还有的教师往往过分强调其课程教学的“知识功能”,而忽视其“政治功能”,有时甚至为了追求知识性、趣味性而牺牲思想性。加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总体数量不足,学历层次相对较低,队伍不稳定,不安心于教学,少数教师素质不高,平时不注意学习,在教学中只生搬硬套,不注重灌输引导,分不清重点、讲不透疑点、解不开难点,也不敢回答学生提出的难点、热点和疑点,课堂教学只是照本宣科,很难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现状令人担忧

目前,高校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知识结构、理论素养与高校改革和发展需要不相适应。高校的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不但要求政治过硬,素质全面,还要求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基本理论,懂得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传播学的基本知识与基本规律,并且要求将理论合理地融入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中,为学生解疑释惑。这就要求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都能够胜任工作的需要。然而就现在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整体而言,学历层次偏低,基本上是以大学本科学历的为主,与高校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绝大多数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后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训练,缺乏科学管理知识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因而分析和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的能力比较弱,常常出现工作滞后现象;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普遍存在对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理论培训不力以及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自身理论学习不够的现象,对学生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难以站在理论高度予以释疑解难,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队伍不稳定。在各高校现有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特别是中青年政治辅导员,对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和坚实的思想基础,缺乏相应的系统理论与认识,组织服从的多,心甘情愿的少;借作“跳板”的多,长期安心政工工作的少。加上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竞争机制的引入,担心从事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影响自己以后的发展,思想压力大,有后顾之忧,一部分人准备转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一批年龄小的报考研究生,准备走“曲线转行”的路子,从而造成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不稳定。

人员未细化。辅导员与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是不同的,但现实是“学”字当头,凡是学生的事,都找辅导员,繁重的具体事务影响了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职能的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人才培育的系统工程的重要部分,其工作重心应放在大学生全面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教育和提高上,而不是单纯的生活管理与活动组织上,生活管理与活动组织只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而不是内容。如果仅仅将辅导员的工作拘泥于此,就偏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与实质,也就不能完成提高学生思想水平,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国家输送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的重要任务。有的辅导员对关心学生政治思想进步问题重视不够,工作中一味强调“寓教于乐”,形式上活动搞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但细品起来,活动品位不高,层次不够,尤其是活动的政治教育功能不强。最终导致有些辅导员不能给学生把大道理讲实、小道理讲正、深道理讲透、歪道理批倒,使得工作主导性差,不能真正成为大学生政治上的领路人。

(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整体力量还未形成

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中,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员更是薄弱中的薄弱环节。缺少师资,不少高校没有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科学性强的工作,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多数学校是由“两课”教师、辅导员或校医从事这项工作,把一些心理问题简单化地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来处理,导致工作不深入、不具体,方法和内容单一,没有真正了解学生的思想矛盾,没有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解决学生思想上、心态上存在的问题,因此也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整体育人,发挥全体教师的育人作用

《意见》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要在体制和学术范式及其评价体系上,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明确全体教师的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解决好全员育人的问题。在体制上应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制和导师制,要求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直接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强化专业教师的育人作用。要聘请有经验的专业教师担任大学生指导老师,逐步建立大学生导师制,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引导、专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把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共性教育和个性教育、严格管理和人格感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健康成长。在机制上应把育人工作纳入专业教师的学术范式,把育人成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到专业职务评聘、考核评比等工作之中,促使教师像重视学术成果一样重视育人成果。

(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建设

社会主义大学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为社会输送既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又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水平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国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宏观的调节,政策的导向和有力的支持性干预,有利于营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的外部环境。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队伍,他们是德育资源的主要组织者、利用者。提高他们的水平与素质至关重要。提高公共理论课教师整体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配合和关心。加强培训和进修,通过不同渠道让教师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进修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以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进一步实施公共理论课教师学历工程,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激励机制,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的公共理论课教师,有效地稳定骨干。大胆选拔“名师”,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提升公共理论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实公共理论课教师编制,切实解决好公共理论课教师的职称和待遇问题;鼓励教师敬业乐教,把公共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自己终身追求的事业。

(三)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要做到专职人员为主干,确保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本职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应由精干的专职人员与众多的兼职人员组成,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以专职人员为主,兼职人员为辅。

促使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必须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明确的专业要求,使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和相应的工作能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除了要掌握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基本常识,具备思想预测决策能力、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运用现代化手段的能力等以外,必须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工作业务方面下工夫,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和经典著作、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和方法论、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等专业理论;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了解高等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总体思路,真正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行家里手。

实行符合本专业特点的职务、职称管理制度,解决好他们教师职务聘任问题,鼓励支持他们安心本职工作。通过专业职务和职称管理,使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受到表彰和奖励,对不符合条件的、表现不好的及时进行调整。

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与坚持正确的考核原则。考核的内容应是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坚持客观性原则,做到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状况;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将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公之于众,让广大师生直接参与考核;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反对任何形式主义的作风;坚持依法考核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和弄虚作假的手段。最终要把考核的结果同专业职务和职称管理结合起来,作为对思想政治工作者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职业化管理

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实行职业化管理,是提高人员素质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途径。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资格认定制度、职业化管理越来越成为社会公认的规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同样需要走职业化之路,而高等学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率先实现这一目标。

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成效。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形象,既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使受教育者信服,也可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良好的职业形象,除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一般的要求外,还必须具备坚忍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诲人不倦的工作态度以及和蔼可亲的教师特征。只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展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个人魅力,才能让受教育者特别是广大学生容易接近和接受所教育的内容。

具备崇高的职业理想。职业理想是指人们对未来工作部门和工作种类的向往,也指人们对现行职业即将实现的目标的追求和信仰,具有综合性、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点,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道德品质中居于主导地位。职业理想有高、中、低层次之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职业理想不能定位在维持自己和家庭生活的层面上,也不能满足于发展个性、发挥个人才智和兴趣爱好层次上,而必须把教书育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一“职业”同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崇高事业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是一项职业,而是崇高的事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产主义理想能否实现的伟大事业。

掌握过硬的职业技能。大学生是高知识、高智商的特殊群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需要具备多种工作本领,才能应对这一特殊的工作对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包括: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演讲鼓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在学历方面,应具有较高的正规教育学历,从发展的角度而言,应达到硕士水平和部分博士水平,至少是双学位和本科水平;在专业结构上,要做到文理结合,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应是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的;从职称上讲,要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各个层次。

参考文献:

[1]王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探析[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251-252.

[2]马福运.“双肩挑”: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有效模式[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12)44-47.

[3]吴泽娟,彭启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研究与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10)44-45.

[4]彭莉.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素质建设[J].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5,(5)56-58.

思想政治职称论文篇8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但是,长期以来,高校辅导员岗位往往被当作职业驿站,不是作为一门独立而稳定的专业化职业而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效果。大力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这支队伍向职业化方向发展,不仅是现实亟需解决的问题,而且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一、高校政治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

[HTSS](一)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不能够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既带来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这就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门人才,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二)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需要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必须适应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部分辅导员的学历层次、专业结构、能力素质等还不能对大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进行有效的指导:辅导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落后于时代要求;高校辅导员工作内容繁杂、任务艰巨,琐事与正事相互渗透、难以区分。所以,要适应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建设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三)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需要稳定的辅导员队伍

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不稳定使得这支队伍难以较好地完成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任务。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主要由本科毕业生和部分研究生担任专职辅导员,另外一部分由在读研究生、博士生、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其在职期限一般为1至4年不等。另外,由于在职辅导员中有些人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待遇未落实等多种原因,使得他们也不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所以,要建立和健全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体系,激励辅导员长期潜心于辅导员实践与理论研究,形成一支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视辅导员岗位为长期职业的职业化队伍很有必要。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对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认识不统一

2005年7月2日至3日,在清华大学由高校德育研究中心主办的“高校德育论坛——加强和改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讨会上,对于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问题仍然存在较大争议。焦点集中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与“双肩挑”辅导员制度的关系问题。认识上的不一致,影响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二)对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相关政策不健全

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指出了高校辅导员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方向,但与之配套的诸如职业资格以及职称晋升等政策性规定还未出台。同时,部分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也没有落到实处,辅导员队伍在聘用、提升、培养、待遇方面得不到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面临分流、转岗的压力,职业前途比较模糊,无法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价值。所以,绝大多数辅导员只是把本岗位看作自己职业生涯的短暂过渡,任期结束后就奔赴其他更有“前途”的岗位,这从根本上影响了辅导员队伍建设。

(三)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措施不具体

部分高校在落实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方面措施不具体、不科学。首先,辅导员职务、职称评定办法欠缺,晋升道路狭窄。高校教职工的晋升途径主要是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两个方面。一般来讲,辅导员的最高行政级别是科级,特别优秀的升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副处级)。在专业技术职称方面,辅导员对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方便用课时来计算,而辅导员也无暇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其次,对辅导员工作成绩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制定和颁布了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

1.建立辅导员职业资格制度

劳动部、人事部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中指出:“所谓职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前者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后者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制度,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辅导员职业应依据辅导员的工作任务、学科背景、学历层次、道德水准、工作能力等方面来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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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辅导员职称评定制度

建立职业化辅导员职称评定制度,设立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序列(初级、中级、副高和正高职称),按教师职务要求聘任专职辅导员,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可以较好解决辅导员职称评定方面的困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总的评聘指标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专职辅导员教师职称的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应对专职辅导员晋升思想政治教育职称系列单列指标。要充分考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注意考核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及工作实绩。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发表的论文、取得的成果,应等同于教学科研方面的论文、成果,作为评聘职称的条件。新的辅导员职称评定制度的建立,对于解决好辅导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问题,鼓励支持他们安心本职工作,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方面的专家,无疑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3.对辅导员待遇的政策性规定

《意见》指出:“高等学校要在岗位津贴、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向辅导员、班主任适当倾斜。”要通过合理调整校内奖金、酬金分配办法,使辅导员实际收入高于本校相应职别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划拨相应的经费支持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立项、申报,并做好科研的组织、监督、验收和推广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职业化辅导员队伍的管理体制

1.建立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

劳动保障部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指出:“所谓职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建立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是优化辅导员队伍,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保证辅导员队伍肩负起大学生健康成长历史使命的首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优的总体要求,建立起规范的辅导员选拔途径、培训制度、招考程序以及管理制度,把好入口关。要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采用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以公开招聘和资格认定为主的准入办法,由教育管理和人事管理专家、学者、学校有关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基层用人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考核班子,遵循公开、透明、公正、规范的原则,借鉴后备干部选拔方式,对辅导员的聘用实行严格规范的考核、考试、认定,对合格的候选人实行任前“公示制”,应像教师职业准入一样,实现辅导员入口专业化。

2.明确辅导员队伍管理体系

按照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校紧密配合的辅导员队伍管理机制,对高校辅导员管理可以建立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建立由校级党委领导、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及各院(系)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确定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远期规划,审核各院(系)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评估计划落实情况。对辅导员队伍的构建思路、教育、培养、管理、考核、晋升、奖惩等规划,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在广泛征求院(系)级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其中,学生处既是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部门,又是各院(系)学生工作的牵头与指导部门,发挥校院(系)两级管理机构的“桥梁”作用。院(系)级学生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院(系)辅导员的具体培养、指导、管理、考核等工作。辅导员队伍从属于学生处与院(系)党(总支)的双重领导,校院(系)两级管理机构职责分明,各负其责,使学生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立辅导员培训制度

高校要结合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养机制。按照“选拔、使用、管理、培养、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像培养教学业务、学术骨干那样,花大力气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骨干。要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和重实效的培训体系。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相结合,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特别要注重培养辅导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支持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学习考察等活动,保证他们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校外考察或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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