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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8篇

时间:2023-03-14 15:03:05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1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

    (一)党建工作

1、做好全体干部政治学习工作。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围绕“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两学一做”,深入学习了省、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等精神,共组织学习22次,业务理论和党建理论考试2次。二是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共讲党课8次。

2、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一是按照市委和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了启动大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开展了三次主题研讨活动。研讨范围由领导班子至全体机关干部,并将研讨发言材料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三是参加了市委组织召开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研讨会,和省委组织部到我市督察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时召开的部分单位的汇报会。四是做好文字撰写和材料报送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共撰写了《工作方案》、月工作总结、整改方案、研讨情况汇报等15份材料,并及时报送。

3、做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按照省商务厅和市委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清单,并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月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汇报等材料。

4、党建其他工作。一是做好每周一市委组织部雪城先锋网信息报送工作。二是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是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快手视频。四是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微型党课”大赛。五是组织全体党员下载、注册学习强国软件和关注“雪城先锋网”,并督促党员学习。六是完成了市经合局党支部换届工作。七是做好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党员工作。

  (二)组织、人事工作

一是完成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二是做好机构转隶工作。三是配合局领导制定我局三定方案。四是做好4名引进紧缺人才考察、政审等录用工作。五是做好公务员招考计划上报工作。六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和4名同志提任工作,履行了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深入考察、公示等环节,并将7名同志进行了组织部备案。七是为2名同志办理调入手续。八是按月完成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汇总、上报工作。九是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统计工作。十是做好工资试调查工作。十一是做好提任干部的任职培训工作。十二是与组织部联合举办了招商引资培训班,邀请国内专家库内的知名行业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

二、2019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方面学习。继续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培训学习制度,对党的知识、政策法规、招商业务、营商环境、反腐打黑等知识和信息进行系统的学习,适应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的形势要求,提升干部精准招商与项目管理能力,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至11月,按照中央、省、市委的主题教育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2

根据二十一局一党〔2019〕6号文件《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为确保这次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昌吉高新分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准备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提高认识。

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分公司党支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采取书记讲党课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学习,2018年昌吉分公司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新党章,最新党规党纪,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内容。结合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认真组织,集中研讨。

结合2018年度的学习内容,进行集中研讨。通过学习和研讨,我们把着力点聚焦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从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党中央的重要战略举措出发,深刻把握主题内涵,深刻领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上来。

三、征集意见,组织谈心谈话活动,深刻反思。

班子成员按照民主生活会“四必谈”要求,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相互交谈的“一对一”形式进行谈心,进一步征求意见,本次民主生活会分公司党支部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谈心人数不少于8人。通过谈心活动,达到了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从而为本次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了条件。此外,公司领导班子还下发征求意见表各13份(分公司目前职工人数13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征求到对领导班子意见和建议20条,班子成员个人征求意见57条,梳理后将意见反馈给班子成员,做好了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前期工作。

四、深刻剖析,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班子成员按照文件要求和会议主旨要求,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稳政治方向和立场,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查找自己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作假为等问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问题时,结合实际,对照谈心活动、对照征集意见、对照上次民主生活会的自身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多个方面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初步形成了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根据公司党委对本次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分公司党支部对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通过党支部会议集体审定,成员的发言提纲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修改后签字把关,经理和支部书记的发言材料相互签字把关,并上报公司党委审核。

五、确定民主生活会程序。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3

根据二十一局一党〔2019〕6号文件《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为确保这次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昌吉高新分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准备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提高认识。

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分公司党支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采取书记讲党课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学习,2018年昌吉分公司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新党章,最新党规党纪,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内容。结合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认真组织,集中研讨。

结合2018年度的学习内容,进行集中研讨。通过学习和研讨,我们把着力点聚焦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从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党中央的重要战略举措出发,深刻把握主题内涵,深刻领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上来。

三、征集意见,组织谈心谈话活动,深刻反思。

班子成员按照民主生活会“四必谈”要求,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相互交谈的“一对一”形式进行谈心,进一步征求意见,本次民主生活会分公司党支部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谈心人数不少于8人。通过谈心活动,达到了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从而为本次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了条件。此外,公司领导班子还下发征求意见表各13份(分公司目前职工人数13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征求到对领导班子意见和建议20条,班子成员个人征求意见57条,梳理后将意见反馈给班子成员,做好了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前期工作。

四、深刻剖析,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班子成员按照文件要求和会议主旨要求,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稳政治方向和立场,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查找自己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作假为等问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问题时,结合实际,对照谈心活动、对照征集意见、对照上次民主生活会的自身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多个方面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初步形成了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根据公司党委对本次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分公司党支部对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通过党支部会议集体审定,成员的发言提纲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修改后签字把关,经理和支部书记的发言材料相互签字把关,并上报公司党委审核。

五、确定民主生活会程序。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4

根据《关于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转化,规范党员发展各项程序,强化基础党务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政局党委共有党员77名,2012年完成第四次党委换届后,共有党委委员11人,下设4个支部,其中,局机关支部有党员41名、离退休支部23名、殡仪馆支部7名、康复医院支部6名。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组织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基础党务工作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从发展程序上进行自查;二是从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上进行自查;三是从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上自查。根据通知精神我局自查了各党支部党员档案材料,认真查阅了每位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是否规范和完善;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二是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材料整理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

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对发展对象期限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党员发展工作在基层党组织中的重要地位,让党组织负责人清楚认识到党员发展工作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中心位置。

(二)抓关键。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为此,党委要求对各支部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同时,要把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加大培养力度,把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自学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党建水平,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严把“入口关”。 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关。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杜绝不成熟对象进入党员队伍的现象。

(四)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委、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通过交流谈心、外调政审等方式,全面考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社会关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形成综合政审材料,避免把不合格人选纳入发展党员的对象。

(五)严把“民主关”。发展党员工作中,根据相关要求,召开支委会议集体研究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每个会议都记录完整,会议流程都合乎规定。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支部都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支部通过的决议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也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六)强化教育,严把“培训关”,真正做到培训一个提高一个。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程》等,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同时严格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5

关键词:党校;发展党员;研究

高校党校是在高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通过组织有关党的教学课程,对广大党员干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展开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培训的部门。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党校的教育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加强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已经成为高校党务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入党启蒙教育

学院党校在每年新生入校后,及时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入党启蒙教育,帮助其他们端正入党动机,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踊跃提出入党申请,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力求在学生组织发展工作中,做到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2.接收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递交书面申请书。党支部应以班级或系部为单位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将每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集中在一起,建立培养档案。

3.同申请人谈话

主要对申请人的入党态度和动机进行了解;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了解,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申请人的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解,以利于今后有针对性的引导他们参加党内活动。

4.对申请人的培养

申请人应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党支部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的培养考察工作。

5.确定积极分子

积极分子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人的基本素质较好,对入党的认识比较明晰,入党动机端正、有一定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好,在工作、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确定积极分子步骤为: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议、落实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确定发展对象

1.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和程序

党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确定当年的拟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条件是: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动机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综合排名均居班级前15名),政治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发展对象所在的党支部开会讨论研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汇报、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可以召开大会对条件相对成熟、具备入党资格的对象进行讨论确定,总支审查同意,报上级部门审查并备案。

(1)政治审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觉悟和态度,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立场以及历史表现的审查;对发展对象本人的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的审查;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以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的审查。

(2)党支部形成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政治审查工作结束后党支部需要形成书面综合性材料。政审综合材料是在政审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较为全面的重要考核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未经过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的,无法发展其加入党组织。

3.入党前集中培训

通过举办短期的(不少于三天或者24学时)集中培训,让拟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性质纲领、思想理论体系、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员责任义务等有一个系统的认知,帮助其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拟发展对象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4.入党前考核、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有关人员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和学习成绩、道德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相关内容应做好详细的记录,最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征求党外群众意见人数一般不得少于6人次,少于6人次的,支部要在汇报材料上加以说明。

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部预审

在支部召开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各支部要将拟发展对象所有的入党所需材料分别建档,并报送组织部进行预审。组织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审核,主要对材料的齐全度、手续的完备程度和条件的成熟程度进行审查。

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团组织推优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培训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征求群众意见说明等。

2.入党前公示

拟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经院党委预审合格后,各支部要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将拟发展对象的自然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拟发展时间、近期奖惩情况等通过张榜公布、会议通告、网上公示等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党支部要指派专人对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将公示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3.确定入党介绍人

中明确规定了必须要有两名政治立场鉴定、责任心强、熟悉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方能申请入党。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是发展对象自己约请的正式党员,或者党组织指派。

4.《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本人填写。拟发展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组织负责的态度,按照《入党志愿书》项目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逐项认真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工整。

四、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对拟发展对象的评价和意见,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对发展对象的党性认识、入党动机以及政治觉悟等作进一步了解。支委会要认真审查拟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以及其它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经支委会讨论,拟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以及相关手续皆已具备的,可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查

各党总支召开支委会对支部上报的新党员材料和支部大会程序进行审查;对支部上报的新党员逐个进行审议,讨论通过后上级部门审核。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6

首先是汇报要围绕上级领导听汇报的意图。一般来说,上级领导听汇报都有一定的目的性,尤其在一些正规的场合听汇报,往往会事先告知。在这种情况下,就一定要按领导的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切忌偏离主题、答非所问或缺漏汇报内容。其次是汇报要围绕上级领导的心理。起草汇报材料之前,首先要研究听汇报的人最关心什么、最重视什么、最想听什么,围绕这样的问题作重点汇报,一般容易引起领导的兴趣。如果汇报中再提出自己的思想观点和经验性的东西来,使领导从中受到一些启发,那就会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第三是汇报要围绕上级领导的思维特点和语言风格。要通过认真领会上级的预先通知、及时和上级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尽可能多地了解情况,力求汇报的思路和语言与其更贴近一些。第四是汇报要围绕上级领导所分管的工作。汇报的内容要同听汇报者分管的工作相对应,这样,领导听着比较顺耳,汇报也就容易取得好效果。比如汇报本市当前正在开展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你是侧重汇报教育活动是怎样部署的,还是重点汇报教育活动中采取的措施、下大力解决的问题。这两个角度,写起来重点是完全不一样的,那就要看领导听汇报的重点是什么,由此来具体选定。如果不把上级要求弄清楚,单凭主观愿望去写,很可能会出现上级想听的没写到,不想听的笔墨用了不少,结果只能劳而无功。

二是突出特色,详略得当

汇报时对于一般面上、共性的东西要尽量少汇报,而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上最具工作水平、最有特色的地方就要多汇报一些,这就容易引起领导的兴趣。因为领导一般希望在听汇报过程中多了解一些情况,多受到一些启发。对于那种面面俱到而又什么也说不清、说不透,不能使领导受到启发的汇报,领导往往不会感兴趣。那么,怎样才能突出特色呢?我认为:一要先声夺人,把工作上最鲜亮、最感人的内容放到最前边,以引起听汇报人的兴趣。二要说清说细,以给人完整清晰的印象。三要充分挖掘、展现其与众不同的效果,力求给人以启迪和收获。如:上级领导到本地听取调研信息工作经验汇报时,本单位领导没有面面俱到地讲,而是重点抓住本单位的特点,只讲了三条:一是领导重视,带头深入基层抓调研信息工作;二是定期开展例文研讨及调度会议;三是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由于突出了本单位的个性特点,给上级领导留下了较深的烙印,这一经验后来获得上级推广。

三是注重总结,写出高度

汇报材料是一个总结、提高、升华的过程。所以,汇报材料要力求有思想、有见解,能够给人以启发,使人听了豁然开朗。汇报稿的思想性,体现在材料、事例和阐述的道理之中。同样一个问题,分析得好不好,其思想的深刻程度大不一样,我认为主要应把握三条:一是要突出工作中的亮点,把有个性的东西挖掘出来,并分析透彻;二是要从具体工作入手,不能大而化之、太抽象;三是要抓住本质,杜绝简单的材料堆砌,写出深层次的东西,防止表面化,浅尝辄止。只有这样的汇报,才有深度、有味道、给人启迪、耐人寻味,才能给领导留下深刻的印象。

四是层次清晰,结构合理

汇报材料一般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今后的打算等内容,但整个材料如何布局、怎样安排,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仔细推敲、精心斟酌,尽量把情况说清楚,把成绩汇报充分,让领导一听能兴奋起来。安排汇报材料的结构层次,一定要在立足于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研究领导的心理,适应领导的心理,抓住领导的心理。汇报时由于受时间限制,所以,汇报材料一定要注意做到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便于领导听清弄懂。首先是线条要单一,要一部分说一项内容。其次是情节要简单,要突出主要情节,没有必要事无具细。再次是前后内容的跨度要自然,一般要有过渡句,以使听汇报的人不觉得突然。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7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为选配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考察工作,是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表现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调配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发扬民主、群众公认;

(四)全面准确、注重实绩;

(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依法、照章办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市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领导干部的考察主要是任前考察。干部提拔任职和平职(级)改任(或交流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察。

干部的日常考察,试用期干部期满考察,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及其他干部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察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主要包括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

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包括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现情况;在重大政治问题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及表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表现和情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人民谋利益的情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受名、利、权、色考验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文化专业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

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吃苦精神的表现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生活作风的情况等。

(四)工作实绩

主要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和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中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主要包括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情况;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有关部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政纪律、财务纪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干部的潜能

主要包括适应能力;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系统思想和全局观念;知识面及学习运用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应变能力;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等。

(七)身体健康状况

在考察工作中,根据上述考察内容,按照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全局观念、宏观驾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民主作风、决策能力等。

第三章领导班子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七条领导班子考察主要是定期考察,一般在届中和届末进行。

第八条领导班子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报党委(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

(二)考察预告。考察组深入各单位考察前1至2天,在被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预告内容为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的方式方法、考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三)商定考察具体方案。考察组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考察的任务、方法、步骤、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时间安排等具体做法。

(四)召开考察动员会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分层统计分析。

(五)考察座谈,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六)反馈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综合情况,向被考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反馈,并共同酝酿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七)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第四章任前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九条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考察人选或在下级党组织呈报干部提拔任职意见后进行任前考察。任前考察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考察前准备;

(二)考察预告;

(三)实施考察;

(四)反馈情况、交换意见;

(五)向考察组派出机关汇报。

第十条考察前准备

(一)确定考察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二)拟定考察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考察目的以及拟任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座谈范围、工作时间等。

(三)收集材料,核实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查阅干部档案,年度考核材料、一票否决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核准其出生、参加工作、入党和任现职的时间;核准学历(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学习形式等)、工作简历等。

(四)审核呈报单位领导职数、呈报对象的资格、以及呈报的任免材料,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征求干部监督科室的意见。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印制有关表格。

第十一条考察组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并通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考察预告。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实施考察前1-2天,采用《考察预告通知》或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考察时间、座谈范围、座谈地点、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考察组的联系方式等。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人选的,考察预告的内容不包括考察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一)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对象。上述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的,要说明情况和理由。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正职人选的考察谈话对象应扩大到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县市区直部门主职和乡镇党政正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或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范围和对象参照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成员人选的考察执行。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无党派人士和派干部的提拔,还应请同级党委统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有关党派负责人介绍情况和意见。

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考察范围。

科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前考察,考察组根据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确定谈话范围和对象。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要注意了解其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情况和推荐的理由。对平职(级)改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可视情况进行推荐,或点名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考察内容,听取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对拟任人选的反对意见,尽可能了解其理由和具体事实。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在个别谈话中应注意核查。

在与党委(党组)成员个别谈话时,要注意了解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时的情况,重点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任用意见。

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时,要把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了解清楚。根据需要,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按照个别谈话范围执行。上述范围的人员全部进行个别谈话的,不另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考察组主持,并负责《征求意见表》的发放、回收和情况汇总工作。

(三)民主测评。任前考察的民主测评情况可利用年度考核情况。也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结合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对象岗位职责要求,对其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成绩、工作思路的实施情况、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绩效,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方法是实地了解情况、走访有关干部群众等。

(五)查阅资料。收集和查阅的材料主要是:近几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材料;考察对象个人述职、年度考核、个人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要注意运用已有的实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六)专项调查。对来信来访和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的,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直接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核查有关问题;对举报人提供了具体线索的问题,由考察组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情况比较复杂或通过干部考察方式难以查清的问题,由考察组提出,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根据考察工作需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同考察对象面谈。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经历、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个人特长等方面的情况;也可以通过问答方式,考察其理论水平、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同时,向考察对象反馈有关情况或问题,要求考察对象作出说明。

向干部本人反馈情况,可在考察组综合座谈情况、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后进行。反馈的主要内容是,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座谈中了解的考察对象的优点、缺点和不足及希望和建议等。反馈意见以口头方式为主。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考察对象和需要经派出考察组的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的,应在考察后以书面方式反馈。

第十四条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特点、发展潜力和有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做出公正评价。并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一步听取和交换意见。

实行差额考察的,对拟任人选提出具体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材料(包括专项调查材料),向考察机关全面汇报考察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六条考察组在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考察材料。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领导班子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简要评价及分析排队;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以及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对考察中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主要特点。做到观点明确,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完整,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要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

考察材料一般在1500字左右。

考察材料由考察组集体研究,修改定稿后,署名以示负责。

用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考察材料,落款应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条考察材料的使用期限。干部提任同一职级的任前考察材料,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其他考察材料以任前考察为准。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将确定考察对象的上报材料、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专项调查报告等材料集中,建立专题文书档案,以备查考。已经提拔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考察机关、考察组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考察机关,即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三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考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单位抽调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考察组组长应由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二十五条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熟悉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四)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第七章考察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二)不准泄露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的情况;

(三)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宴请和活动;

(四)不准收受礼品、礼金,更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察机关对干部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对应该考察的对象适时安排考察,并负责考察组的组织、考察人员培训、考察方案的审定,以及对考察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察结果的评定、考察材料的验收,有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考察组对考察实施负具体责任。考察组及考察工作人员负责考察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考察方案实施考察。对考察方案的实施、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认定,以及考察材料(包括有关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四)考察工作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五)考察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问题,做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确定的考察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

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导致用人失误的;

对考察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察组成员出现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组组长的责任:

考察组未按考察工作方案实施考察;

未严格履行考察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察结果,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既不认真调查,又未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重要情况,不如实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导致用人失误的;

放松对考察组成员的管理,导致考察组成员违纪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考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情况,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随意向他人或考察对象透露、散布考察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干部呈报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对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考察机关和考察组提请调查核实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敷衍了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

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对象的责任:

向组织隐瞒自己的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的;

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九条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对象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地域等其他需要回避的。属于回避对象的考察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考察机关申请回避。

第三十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考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和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的有关问题的举报,要及时受理,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考察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考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后备干部思想汇报材料篇8

根据市、县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意见精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行政村去年换届以来村两委班子建设情况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营造“办实事、创新业”的良好氛围,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1月初至11月中旬对全乡各行政村两委班子进行考察。现就届末考察的有关事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

乡党委组织力量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考察,全面掌握各行政村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和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趣爱好、身体状况等各方面情况,形成村干部任期赛业绩、群众民主评议干部的良好氛围,探索使德才兼备的农村干部与优秀年轻后备干部脱颖而出新机制,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全面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挥好村两委的核心保垒作用,助推全乡改革发展、维护稳定大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考察对象:各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经民主推荐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

三、考察内容

1、考察班子整体情况:⑴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突出班子团结情况、廉政情况。⑵工作实绩,包括在农村经济、社会、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处理复杂问题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2、考察村两委主要干部个体情况:重点考察村两委主要干部会不会办事、办事是否公正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主要包括村两委主要干部个体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其它情况等,工作实绩突出考察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完成情况、任期承诺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实事项目、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3、总结任期工作。村两委班子和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届任期内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客观填写《松阳县村级班子实绩报告单》和《松阳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绩报告单》,上交乡党委,并向所在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4、制定下一届工作目标。各村通过“五议两公开”程序、召开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围绕村发展方向、潜力,可利用资源等状况,制定下一届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

5、考察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个体及优秀年轻干部情况:主要考察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其关键时刻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团结协作意识、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工作程序和方法

考察采取“听、谈、访、看、查”的方法进行,即听取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去年换届以来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述职,发放表格现场民主测评推荐,召集座谈会和个别谈话,走访农户,查看有关帐册、台帐。具体工作步骤:

1、考察预告。考察组进点前在考察对象所在行政村考察预告,公布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名单、监督联系电话等。

2、召开述职测评会。召开由行政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县乡“两代表一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会计及村团妇兵等组织负责人和乡考察组成员参加的述职测评会。由考察组进行考察动员并主持述职会议;班子采取书面述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口头述职;然后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去年以来本村“最满意的三件事”;发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推荐表,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并注意推荐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各种表格在当天收回(各行政村事先准备好投票箱一只)。同时对村两委会商议的下一届工作目标,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3、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和查阅资料。各考察组到行政村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农户,查阅会议记录、村务财务材料等资料,掌握村两委班子有关情况。

4、确定各村“最满意的三件事”和优秀年轻干部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考察组综合分析去年以来各村“最满意的三件事”民主推荐情况和优秀年轻干部推优情况,提交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村“最满意的三件事”和优秀年轻干部考察对象,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示。

5、综合分析。各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

6、考察情况汇报、反馈、归档。考察组将考察情况汇总向乡党政班子会汇报,同时向村两委班子及村主要干部进行反馈,并及时将材料汇总归档。

五、考察工作时间要求及考察组人员组成

拟定于11月2日召开全乡村两委班子届末考察工作动员会,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11月10日前考察组完成对各村考察,13日前完成各村考察材料统计汇总、综合分析。15日前乡党政班子会专题听取各考察组汇报。考察组人员以片区网格内的乡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各村住村干部为组员,负责本片区网格各村两委班子届末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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