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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市场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9:51

经纪市场论文

经纪市场论文篇1

【摘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经纪人发挥的作用将更加明显。在此背景下,本文在分析我国保险经纪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确立保险经纪人市场定位与发展策略,建立一个完善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经纪人市场,从而促进中国保险业健康、全面的发展。

【关键词】保险经纪人市场定位发展策略

一、我国保险经纪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保险经纪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1)政府监管效力不高。在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经纪人是由保监会的保险中介监管部进行监管。根据我国国情,保监会对保险经纪人实施监管是以《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确定了对保险经纪人监管的目标、内容和方式,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基本走向了制度化和法制化。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在很多方面都没落到实处,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比如一些未经批准、不具备保险经纪机构设立条件的境外保险经纪人,在境内非法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保险经纪人的市场退出实施不严等。

(2)社会监管机制缺位。在保险经纪制度成熟的发达国家,保险经纪人的资信等级由社会上一些权威评级机构评定,并建立有保险经纪人同业组织,如保险经纪人协会等,通过市场和同业舆论来调节和引导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行为,在保险经纪行业内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以促进保险经纪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保险经纪人的资信评级制度,行业自律管理几乎为零,虽然在大中城市基本上都建立了保险同业协会,但行业自律的作用还没发挥出来。

(3)内控机制不健全。目前国内许多保险经纪公司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差,有的经纪公司甚至还是家族企业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信息披露不完全,对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有效化解保险经纪企业经营风险,无法最大限度的保证保险经纪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2、社会公众对保险经纪人的认知度低

由于我国保险经纪制度建立还不到十年,政府、媒体、保险经纪公司对保险经纪人都缺乏相应的宣传,社会公众对保险经纪人的作用知之甚少,相当多已买了保险或对保险有一定了解的个人或企业,对保险经纪业务还不够了解,不知道保险经纪人会给他们设计出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能帮助他们进行风险控制和规避。由于社会公众不了解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不愿意通过保险经纪人进行咨询和投保,当然谈不上产生对保险经纪人的迫切需求,这就使得保险经纪人很难进行展业工作。

3、保险经纪人市场定位不准确

我国现时的保险经纪公司为尽快扩展市场占有份额,每家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都基本囊括了市场上的所有保险业务,从财险、寿险到再保险,只要能找到的业务都做。这种全面开发的业务模式,无法体现经纪公司的专业特征。保险经纪公司无法向投保人提供独特的、专业化的保险中介服务,就无法在市场上树立自己的品牌。这种情况使投保人在市场上是选择这家经纪公司还是那家经纪公司,是选择经纪公司还是保险公司,没有本质区别。许多保险经纪公司在进入保险市场前缺少对市场客户的细分,在开展业务时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内置的业务部门缺乏对客户和险种的针对性,直接导致有些经纪业务被经纪公司做成了业务,不能依据自己的专业优势有的放矢,最终落得维持基本生存都十分困难。

4、保险经纪人自身实力不雄厚

(1)资本实力不雄厚。我国保险经纪机构现有的资本实力与整个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极不协调,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同行业的发展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从保险经纪机构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起点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不少差距,其资本实力不雄厚,更说不上有好的经营业绩,其偿付能力非常有限,很难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2)业务水平低。目前国内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水平总体上还处于低层次的发展阶段,大量业务集中在促使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签订等中介业务方面,收入主要来源于保费佣金,而在保险咨询、风险管理和控制以及新兴产业保险经纪业务领域涉足很少,专业技术水平低,经纪业务范围狭窄,经营业绩较差。从业务占比看,高达80%以上的经纪业务来自保费佣金,而来源于保险咨询、风险管理等业务占比却不到20%,还不能充分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高附加值的风险管理服务,没有体现保险经纪人的专业服务优势。全国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70%来源于股东业务,而广阔的经纪市场需求却仍处于待开发状态。

(3)高素质的保险经纪人才严重短缺。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技术非常薄弱,保险经纪人才极度稀缺。保险经纪人的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经纪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保险经纪人才数量上的短缺。相对于英、美、法、瑞士等发达国家的保险经纪公司数量而言,我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数量上有不小的差距。其次,从事新兴产业保险经纪的专业人才缺乏。保险经纪人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专业技术人才极度短缺,开展业务时所呈现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总体上还处在比较低的层次。

二、发展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策略选择

1、加强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的分工与合作

(1)明确定位与分工。保险公司应定位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专业承保公司,主要分工是设计保险产品、风险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与运用,履行保险补偿与给付职能等。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中国的保险公司应主要着眼于产品研发、风险控制和资金的管理与运用等核心业务,而将展业、投保、分保、定损理赔等职能从经营中剥离出来,由保险经纪人逐步取代。

保险经纪人应准确定位于有专长、有特色的专业技术服务,加强新业务的拓展,尤其应当集中拓展有良好品牌效应的项目。在专业化分工的业务流程中,保险经纪人应当承担前端的客户开发、风险评估、投保方案安排和末端的日常服务、协助客户索赔、防灾防损等服务。在市场开发中,保险经纪人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用市场导向型的开发模式,力争在传统中求创新,充分尊重并理解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

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合理的专业分工,两者形成一种既联系紧密又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关系。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两者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保险市场的繁荣。

(2)加强合作。

一是加强业务领域的合作。保险公司如果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和理赔定损职能转移给专业的保险经纪人,自身可以专注于提升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宣传、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能力,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培养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而保险经纪人通过与保险公司的紧密合作,也可以在市场价格、客户信息、保险技术等多方面与保险公司进行资源共享,使业务获得长足的发展并获得合理的收入。在节约保险公司展业成本的基础上,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客户的产品评价信息,并对保险产品的开发提出建议,在损失理算与防灾防损等服务方面,公正、客观地处理保险服务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保险理算的科学合理性,提高防灾防损服务的专业性,从而将社会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需求,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满足社会对保险的不同层面的需求。

二是信息技术与资源共享。加强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保险产业发展水平、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涉及到电子信息技术水平。在电子化水平落后的情况下,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核保问题、资金结算问题、异地承保问题等等,而通过保险电子商务,能够使很多实际操作难题迎刃而解。电子商务系统能够实现远程核保、核赔,网上结算等多项功能,辅之以全国统一的电话服务系统与各地的客户服务中心和理赔中心,构成完整、简便、安全、高效的业务体系和流程,可以提供一整套与中介机构,特别是保险经纪机构进行合作的技术方案,保证信息流、物流的畅通联结。

2、发展实力雄厚的保险经纪人主体

(1)鼓励社会资本流入。保险经纪机构只有具备了雄厚的资本实力,才可能增强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但通过自身来积累资本,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保险经纪机构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国内大多数保险经纪公司都属于中小型企业,设立时间短,其盈利能力非常有限,要想在短时间内凝聚大量资本根本不可能。所以,建议政府能够出台一些政策措施如税费减免、信用担保等来扶持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向保险经纪行业流入。

(2)整合保险经纪人主体。到目前为止,国内保险经纪公司虽然已经达到200多家,但大多数公司的规模偏小,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恶性竞争,并不利于我国保险经纪业的发展。监管部门可以借鉴前几年对证券、信托等行业的治理整顿经验,依据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淘汰不合规范的保险经纪公司,而对那些符合规范、业务量小、资本实力比较薄弱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整合,通过公司并购整合,合理配置资源,壮大保险经纪人主体,增强保险经纪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建立合理的佣金支付体系。通过保险法规或者由保险经纪行业协会牵头建立保险经纪佣金支付制度,拓宽保险经纪公司的收入渠道,扩大获利空间,增强其资本实力。对于保险经纪佣金支付标准,因地域、险种、市场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一般占保费收入的10%~21%,通常在15%左右。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应规定佣金和服务费支付的波动范围,根据保险经纪人的资信等级以及其提供经纪服务的种类、质量与数量,由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或客户协商决定报酬,实行差别报酬支付。

3、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1)加强政府监管。政府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注意倾听来自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的呼声,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和监管法规,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应以监管促发展,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注重保险经纪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把事前预防和事后检查、正面引导和处罚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以实施监管责任制为主线,逐步建立完善的保险监管工作框架,加强管理和内控建设,整顿规范保险经纪市场,维护保险经纪市场秩序。

(2)加强社会监管。一是建立保险经纪人的资信评级制度。保险经纪机构的信用评级由社会上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对保险经纪机构的信誉进行评定,是企业信用评级的一部分。建立保险经纪人资信评级制度,对完善保险经纪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消除保险市场买卖双方因保险经纪人加入后,保险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保证保险公司通过经纪人获得的关于保险标的风险的真实信息,也能保证投保人通过保险经纪人获得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完整信息,从而保护保险买卖双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强化保险经纪机构对自身信誉的培育,使信誉不好的保险经纪机构被自动淘汰。对保险经纪机构的信用评级,可由社会上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作为评估主体,评估的对象是保险经纪公司。评估的客体不同于一般企业围绕筹资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而是重点围绕企业信誉,包括高管人员的素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履约情况、市场业务量占有率等。

二是组建保险经纪人行业自律组织。世界各国都十分注重运用行业自律组织来实现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如英国的自律组织主要是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及英国保险经纪人协会,它们负责保险经纪人从业资格的审查,佣金的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等。我国目前在大中城市基本都建立了保险同业协会,但与西方保险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保险公司同业协会无法体现保险中介人的自律架构。行业自律组织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补充,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保险经纪人的资格、信誉、服务、财务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并引入信用评级制度来引导和规范行业的发展,在维持行业水准和信誉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建议在国内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保险经纪人协会,监督执行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市场竞争规则,约束成员的市场行为,维护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秩序,并对会员遇到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3)完善内控机制。保险经纪机构要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规范,这既是机构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

保险经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保险经纪企业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保险经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保险经纪企业的一种自律、自理行为,是保险经纪制度能有效执行的保证,也是保险经纪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化解保险经纪企业经营风险,最大限度的保证保险经纪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4、大力培养保险经纪专业人才

保险经纪公司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但要熟悉保险市场和法律环境,掌握保险标的特征和保险条款,还要擅长营销技巧。同时,对各类保险经纪人员还有专门要求,如从事涉外保险经纪业务的要通晓外语,从事风险管理咨询的要掌握风险识别、评估和风险管理方案的设计等等。要坚持高标准努力培养高素质职专业化的保险经纪人才,职业化应是保险经纪人的努力方向,必须将培养保险经纪专业化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一是加强基础教育,做好人才储备,在高等院校开设保险经纪专业。二是培养和提高我国保险经纪人职业素质。抓紧完善保险经纪资格考试体系,加强经纪人的资格管理,提升资格证书获得者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保险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此外,经纪公司还可以从通过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中筛选出一些具有保险实务经验的人加以重点培养,甚至可以从中挑选一些优秀者派往国外保险经纪公司去接受培训,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专业技能以满足民族保险经纪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5、加强宣传,扩大保险经纪人的影响力

大力宣传保险经纪人在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鉴于我国的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高,保险经纪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保险经纪人的执业特点及意义并没有被社会各阶层真正理解,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差,加上保险公司对保险经纪人的认可程度低,保险监管部门应在适当的场合为保险经纪人正名,明确肯定保险经纪人的正面作用。要让各个阶层的保险消费者真正认识并接受保险经纪人,然后享受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保险服务,需要有一个过程。为此,需要保险经纪人加强在大众媒体上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晓保险经纪人的含义、性质,与保险人的区别及主要的经营范围,明白保险经纪人在帮助广大客户取得保险保障服务上的各种优势。

【参考文献】

[1]刘冬娇:保险中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2]唐运祥:保险经纪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丁凤楚著:保险中介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4]王萍:国内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缓慢原因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5(3).

经纪市场论文篇2

1.在国内,保险经纪人的素质、形象和社会地位都远不如西方同行,很难通过模仿别人的手段来达到“诚信”营销的目的;相应的保险经纪行业还没有形成自律,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滞后,令保险经纪公司处于尴尬境地。

2.国外保险经纪人非法在国内开展业务,大量外企业务落入其手中,而股东经纪公司的股东和外企业务是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的两个基础。非法保险中介活动,除造成我国大量保费外流,还由于手续费、佣金以及其他顾问咨询费用被直接支付到境外,逃避国家税收,从而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利益,也使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生存和发展更加艰难。

3.由于对这个行业的不了解及对保险行业的偏见,很多客户对保险经纪公司的作用不认可;理论上讲,保险经纪人有利于投保人以最小的保险费取得最大的保障。但在实际中,有些投保人认为,经纪人佣金虽然由保险公司支付,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用经纪人而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更可以节省佣金。

4.由于保险公司功能的“大而全”,保险经纪公司往往是抢走保险公司的老客户,同时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并降低费率,保险公司对保险经纪公司存在抵触情绪,甚至多家保险公司联手排斥保险经纪公司。

5.为了竞争业务,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职能交叉,界限不清。

综上所述,中国的保险经纪公司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先天不足,而后天的发展失调,内外交困的局面决定中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饭碗”的问题——它们的生存空间究竟在哪里?保险经纪公司要在保险的产业链条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改善自身的外部生存环境;一是修炼“内功”,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二、改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部生存环境

1.理顺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之间的关系,树立“竞合(co-opetition)”观念,达到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保险经纪公司当前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尴尬就是同保险公司之间关系没有处理好。从国际保险业发展的经验看,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产品开发、风险管理和资本运作,公司通过有效的风险经营和资本运作,扩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和资本实力,借以取得良好的市场信誉,通过与经纪人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树立社会形象,巩固市场份额。风险管理、产品开发和资本运作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而保单销售本身并不在此列。但现实的情况却是——中国保险公司职能定位倒错,沿袭了企业大而全的特点,至今还没有形成明确的专业优势,承揽了所有的保险经营环节,并且形成了尤其以销售为重点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习惯。考察各个公司的部门安排和人员配置,就会发现销售部门是最庞大的,而对于一家保险企业至关重要的风险管理人员、投资人员和险种研发人员的比例却少得多,这与传统的粗放式经营分不开。我们的保险公司很大程度上演化成了主要从事保险产品销售的企业,而风险管理和资金运用等保险企业的核心职能倒成了弱项。而经纪公司是以促成保险合同成立与履行为生存方式的企业。在保险公司主营销售的情况下,保险中介的经营困难可想而知。保险公司把经纪公司的出现视为对自己销售渠道的侵害,怎能不排斥!保险公司犯了一个大错:未能找准自己的竞争优势,却把互补者当成了竞争者。录像带刚出现的时候,好莱坞把它当作莫大威胁,后来的事实是,录像带创造了电影出租市场,现在这个市场有120亿美圆的规模,并把好莱坞的潜在收入放大了3倍。绝大多数保险客户不是保险专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总会存在,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戒心就不会完全消除,这时经纪人的地位便凸显出来。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之间确实存在某种竞争(competition),但更主要的是合作(cooperation),于是诞生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学概念——“竞合(co-opetition)”。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共同把保险蛋糕做大,然后通过某种游戏规则分配蛋糕,这样才能使双方最大受益,这也是竞合的核心观点。要做到这点,保险公司就必须剥离某些职能,将其外包(outsourcing,即“外部寻源”,指企业在充分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整合、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资金运用效率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迅速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为经纪公司,也是为自己提供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2.作好市场启蒙,改变行为惯性,彻底改变我国前20年保险市场单边运做的格局

形成一个习惯难,而要改变一个习惯更难。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习惯了直接洽谈业务,改变消费者的购买习惯也是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顺利实现职能定位的重要保证。为此,保险经纪公司应连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以及保险行业组织加大宣传和提升消费者教育,培育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环境。当然,最终还得靠经纪公司以优质的服务,让客户感受到通过保险经纪人购买保险优于直接从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中国自80年代以来的保险市场,应当说是保险公司说了算的市场,因为在大多数的保险交易中,无论是承保的条款、费率,还是保险标的损失的估价以及理赔方式、赔偿金额的确定,差不多都是保险公司说了算。这种单边性的市场行为,不仅使市场本身缺乏透明度,而且有失公平之嫌。保险经纪人的登场面市,名正言顺地为被保险人主理投保风险、敲锤定音,无疑给这种倾斜的市场构架提供了支撑平衡的筹码。经纪人作为被保险人的利益代表,加大了保险运做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险公司再不能一头说了算了。

3.完善保险中介法律环境,规范竞争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已成为老生常谈。而老生常谈往往就是最大的真理。没有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法律环境,会加大保险市场各方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最终导致“囚徒困境”和保险市场的萎缩直至崩塌。

4.加快费率市场化进程

费率市场化的问题属于保险监管的范围,而保险监管本质上又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但这一问题极其重要,有必要单独分析。经纪公司的一个主要职能就是为其客户在不同保险公司中“寻价”,如果实行大一统的单一费率,再加之当前险种的同质性很高,经纪公司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对保险公司的监管重点应放在偿付能力上,放宽对保单条款、费率的限制,给保险公司更大的自,这也是改善保险中介市场的一个必要条件。

保险经纪人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应该理直气壮的提出自己的利益主张,为自身的生存发展拓展空间,那么就要做好以下几点:游说(同政府监管机关)、沟通协调(同保险公司)、宣传和教育(同保险客户)。上面所提及的主要与外部环境的营造和改善相关,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外部环境是不可控的,经纪人真正能够把握的是“修炼内功”,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和解决方案,用事实说话,证明自己的价值。

三、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拓宽保险经纪人的经营空间

1.再保险经纪

再保险市场的中介人为分出公司提供再保险服务,包括帮助分出公司确定其再保险需求;安排再保险规划满足其分保需求;寻找可提供再保险需求的市场;代表分出人(保险人)谈判合同条款、确定承保范围以及提供其他创新型业务等。再保险经纪人能够为分出公司提供综合。随着保险人对附加服务要求的不断增多,中介人也必须建立必要的防护设施。评估所有再保险人的财务状况是否安全,是再保险经纪人提供的服务之一,同时也是其职责。分出公司在选择再保险人时,很大程度上倚赖于再保险经纪人的判断能力。对原保险人来说,使用再保险经纪人非常有利。中介人通常对如何进行再保险规划比较有经验,并且熟悉再保险市场,这就可以为分出公司赢得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中介人还可以帮助分出公司进入世界上许多更大的再保险市场,并扩大其承保能力,这一点对于原保险人来说至关重要。中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再保险则更晚,发展潜力更大,随着法定分保比率的降低,再保险经纪业务大有作为。

2.组建自保管理公司

早期自保公司的管理是由母公司进行的,或是由一些独立的管理公司提供的。保险经纪人一直对自保公司的出现怀有敌意,并千方百计地阻挠自保公司的发展。现在保险经纪人加入到管理公司的行列中。几乎一半的自保公司,由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人掌握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这些管理公司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承保、再保险、税务、索赔、与审计人员的联络,提供当地政府要求的财务报表,以及与投资公司协调的全套服务。尽管有些管理公司提供保险精算方面的服务,但通常是将这类工作承包给独立的顾问公司,由它们来完成。随着自保公司的发展壮大,出于经济方面和管理控制权的考虑,自保公司也会自己雇佣全职的管理人员。目前世界上最大的10家自保公司,有6家是保险经纪人公司。

3.保险经纪公司的国际联盟

保险业全球化趋势的发展使得保险经纪业国际扩张渐成潮流,方式有创建企业、战略联盟、兼并与收购等途径。“GOBIGORGOHOME(要么做大,要么回家)”已成一条重要的商业法则。只有综合实力强劲的经纪人才能提供“一站式(one-stop)”经纪服务和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大多数经纪公司都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中介,他们纷纷扩展自己的功能。保险经纪人在提供保险经纪业务收取中介费用的基础上,提供诸如风险管理、索赔管理、自保或其他风险融资规划的管理,还提供损失预防咨询、财产评估、收益咨询和其他相关服务。有些保险经纪人还经营统筹医疗保险。

4.转变经纪业务的计费方式

目前,在保险经纪人办理跨国业务时,其收入中的相当比例是采用计费式。对于规模较大的被保险人,其风险管理部门坚持以服务费而非佣金的方式向保险经纪人给付报酬。通过被保险人的风险管理部门与保险经纪人谈判协商服务费率的高低,通常他们更为注意如何对保险经纪人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偿,而不仅是由保险人负责向经纪人提供佣金。这样,经纪人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更类似于咨询顾问。而佣金向服务费的转变,也反映出保险经纪人地位的变化。几家大型的保险经纪人一半左右的收入来自计费式服务。另外,计费式还可使经纪人不受限制地提供保险服务,比如顾客选定服务等。

5.提升专业化水平

虽然综合化、跨国化、多元化是当今潮流,但这是建立在深度专业化的基础上的,而不是低水平的综合化、跨国化、多元化。这对于实力还很单簿的中国经纪公司尤其关键,他们没有能力综合化、跨国化、多元化,但可以长期执行经营特殊业务的战略而取得成功,不论是一个地区,一类客户,还是在某些险种上,而没有必要成为“万金油”。这在其他国家有不少成功先例的,它们可能从来没有达到过靠前的名次,但只要公司经营良好,对客户的需要能及时作出反应,它就能提供一种鲜明的,其客户不能从其他地方找到的服务。

6.完善经纪公司的股东结构

慎重选择经纪公司的股东,可以考虑让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参股经纪公司,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结成利益共同体,减少当前保险公司对经纪公司的抵制。目前,保险公司被禁止参股经纪公司以防止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普遍存在,单纯的禁止不是解决之道,提高监管和信息披露水平才是制本之法。必须注意的是,不能让保险公司的经纪公司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毕竟经纪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要求,从理论上来说,它代表的是客户利益而不是保险公司的。此外,让其他财大势雄又有较高保险需求的公司参股经纪公司。不可否认,在当前经纪公司发展不顺的情况下,股东业务已成为经纪公司事实上的“吃饭业务”。

总而言之,经纪公司“内功”提升的同时,还会为自己赢得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而有利的外部环境又会反过来促进经纪公司“内功”的提升,最终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为自身的生存发展开拓出更加广阔的天地。

【参考文献】

1.张翠珍张正乾:“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市场定位在哪里?”

2.利勇《证券时报》:“保险中介负重起跑”

经纪市场论文篇3

【关键词】保险经纪人市场定位发展策略

一、我国保险经纪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保险经纪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1)政府监管效力不高。在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经纪人是由保监会的保险中介监管部进行监管。根据我国国情,保监会对保险经纪人实施监管是以《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确定了对保险经纪人监管的目标、内容和方式,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基本走向了制度化和法制化。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在很多方面都没落到实处,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比如一些未经批准、不具备保险经纪机构设立条件的境外保险经纪人,在境内非法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保险经纪人的市场退出实施不严等。

(2)社会监管机制缺位。在保险经纪制度成熟的发达国家,保险经纪人的资信等级由社会上一些权威评级机构评定,并建立有保险经纪人同业组织,如保险经纪人协会等,通过市场和同业舆论来调节和引导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行为,在保险经纪行业内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以促进保险经纪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保险经纪人的资信评级制度,行业自律管理几乎为零,虽然在大中城市基本上都建立了保险同业协会,但行业自律的作用还没发挥出来。

(3)内控机制不健全。目前国内许多保险经纪公司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差,有的经纪公司甚至还是家族企业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信息披露不完全,对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有效化解保险经纪企业经营风险,无法最大限度的保证保险经纪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2、社会公众对保险经纪人的认知度低

由于我国保险经纪制度建立还不到十年,政府、媒体、保险经纪公司对保险经纪人都缺乏相应的宣传,社会公众对保险经纪人的作用知之甚少,相当多已买了保险或对保险有一定了解的个人或企业,对保险经纪业务还不够了解,不知道保险经纪人会给他们设计出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能帮助他们进行风险控制和规避。由于社会公众不了解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不愿意通过保险经纪人进行咨询和投保,当然谈不上产生对保险经纪人的迫切需求,这就使得保险经纪人很难进行展业工作。

3、保险经纪人市场定位不准确

我国现时的保险经纪公司为尽快扩展市场占有份额,每家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都基本囊括了市场上的所有保险业务,从财险、寿险到再保险,只要能找到的业务都做。这种全面开发的业务模式,无法体现经纪公司的专业特征。保险经纪公司无法向投保人提供独特的、专业化的保险中介服务,就无法在市场上树立自己的品牌。这种情况使投保人在市场上是选择这家经纪公司还是那家经纪公司,是选择经纪公司还是保险公司,没有本质区别。许多保险经纪公司在进入保险市场前缺少对市场客户的细分,在开展业务时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内置的业务部门缺乏对客户和险种的针对性,直接导致有些经纪业务被经纪公司做成了业务,不能依据自己的专业优势有的放矢,最终落得维持基本生存都十分困难。

4、保险经纪人自身实力不雄厚

(1)资本实力不雄厚。我国保险经纪机构现有的资本实力与整个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极不协调,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同行业的发展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从保险经纪机构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起点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不少差距,其资本实力不雄厚,更说不上有好的经营业绩,其偿付能力非常有限,很难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

(2)业务水平低。目前国内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水平总体上还处于低层次的发展阶段,大量业务集中在促使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签订等中介业务方面,收入主要来源于保费佣金,而在保险咨询、风险管理和控制以及新兴产业保险经纪业务领域涉足很少,专业技术水平低,经纪业务范围狭窄,经营业绩较差。从业务占比看,高达80%以上的经纪业务来自保费佣金,而来源于保险咨询、风险管理等业务占比却不到20%,还不能充分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高附加值的风险管理服务,没有体现保险经纪人的专业服务优势。全国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70%来源于股东业务,而广阔的经纪市场需求却仍处于待开发状态。

(3)高素质的保险经纪人才严重短缺。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技术非常薄弱,保险经纪人才极度稀缺。保险经纪人的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经纪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保险经纪人才数量上的短缺。相对于英、美、法、瑞士等发达国家的保险经纪公司数量而言,我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数量上有不小的差距。其次,从事新兴产业保险经纪的专业人才缺乏。保险经纪人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专业技术人才极度短缺,开展业务时所呈现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总体上还处在比较低的层次。

二、发展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策略选择

1、加强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的分工与合作

(1)明确定位与分工。保险公司应定位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专业承保公司,主要分工是设计保险产品、风险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与运用,履行保险补偿与给付职能等。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中国的保险公司应主要着眼于产品研发、风险控制和资金的管理与运用等核心业务,而将展业、投保、分保、定损理赔等职能从经营中剥离出来,由保险经纪人逐步取代。

保险经纪人应准确定位于有专长、有特色的专业技术服务,加强新业务的拓展,尤其应当集中拓展有良好品牌效应的项目。在专业化分工的业务流程中,保险经纪人应当承担前端的客户开发、风险评估、投保方案安排和末端的日常服务、协助客户索赔、防灾防损等服务。在市场开发中,保险经纪人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用市场导向型的开发模式,力争在传统中求创新,充分尊重并理解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

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合理的专业分工,两者形成一种既联系紧密又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关系。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两者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保险市场的繁荣。

(2)加强合作。一是加强业务领域的合作。保险公司如果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和理赔定损职能转移给专业的保险经纪人,自身可以专注于提升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宣传、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能力,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培养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而保险经纪人通过与保险公司的紧密合作,也可以在市场价格、客户信息、保险技术等多方面与保险公司进行资源共享,使业务获得长足的发展并获得合理的收入。在节约保险公司展业成本的基础上,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客户的产品评价信息,并对保险产品的开发提出建议,在损失理算与防灾防损等服务方面,公正、客观地处理保险服务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保险理算的科学合理性,提高防灾防损服务的专业性,从而将社会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需求,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满足社会对保险的不同层面的需求。二是信息技术与资源共享。加强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保险产业发展水平、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涉及到电子信息技术水平。在电子化水平落后的情况下,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核保问题、资金结算问题、异地承保问题等等,而通过保险电子商务,能够使很多实际操作难题迎刃而解。电子商务系统能够实现远程核保、核赔,网上结算等多项功能,辅之以全国统一的电话服务系统与各地的客户服务中心和理赔中心,构成完整、简便、安全、高效的业务体系和流程,可以提供一整套与中介机构,特别是保险经纪机构进行合作的技术方案,保证信息流、物流的畅通联结。

2、发展实力雄厚的保险经纪人主体

(1)鼓励社会资本流入。保险经纪机构只有具备了雄厚的资本实力,才可能增强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但通过自身来积累资本,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保险经纪机构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国内大多数保险经纪公司都属于中小型企业,设立时间短,其盈利能力非常有限,要想在短时间内凝聚大量资本根本不可能。所以,建议政府能够出台一些政策措施如税费减免、信用担保等来扶持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向保险经纪行业流入。

(2)整合保险经纪人主体。到目前为止,国内保险经纪公司虽然已经达到200多家,但大多数公司的规模偏小,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恶性竞争,并不利于我国保险经纪业的发展。监管部门可以借鉴前几年对证券、信托等行业的治理整顿经验,依据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淘汰不合规范的保险经纪公司,而对那些符合规范、业务量小、资本实力比较薄弱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整合,通过公司并购整合,合理配置资源,壮大保险经纪人主体,增强保险经纪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建立合理的佣金支付体系。通过保险法规或者由保险经纪行业协会牵头建立保险经纪佣金支付制度,拓宽保险经纪公司的收入渠道,扩大获利空间,增强其资本实力。对于保险经纪佣金支付标准,因地域、险种、市场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一般占保费收入的10%~21%,通常在15%左右。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应规定佣金和服务费支付的波动范围,根据保险经纪人的资信等级以及其提供经纪服务的种类、质量与数量,由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或客户协商决定报酬,实行差别报酬支付。

3、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1)加强政府监管。政府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注意倾听来自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的呼声,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和监管法规,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应以监管促发展,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注重保险经纪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把事前预防和事后检查、正面引导和处罚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以实施监管责任制为主线,逐步建立完善的保险监管工作框架,加强管理和内控建设,整顿规范保险经纪市场,维护保险经纪市场秩序。

(2)加强社会监管。一是建立保险经纪人的资信评级制度。保险经纪机构的信用评级由社会上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对保险经纪机构的信誉进行评定,是企业信用评级的一部分。建立保险经纪人资信评级制度,对完善保险经纪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消除保险市场买卖双方因保险经纪人加入后,保险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保证保险公司通过经纪人获得的关于保险标的风险的真实信息,也能保证投保人通过保险经纪人获得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完整信息,从而保护保险买卖双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强化保险经纪机构对自身信誉的培育,使信誉不好的保险经纪机构被自动淘汰。对保险经纪机构的信用评级,可由社会上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作为评估主体,评估的对象是保险经纪公司。评估的客体不同于一般企业围绕筹资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而是重点围绕企业信誉,包括高管人员的素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履约情况、市场业务量占有率等。

二是组建保险经纪人行业自律组织。世界各国都十分注重运用行业自律组织来实现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如英国的自律组织主要是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及英国保险经纪人协会,它们负责保险经纪人从业资格的审查,佣金的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等。我国目前在大中城市基本都建立了保险同业协会,但与西方保险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保险公司同业协会无法体现保险中介人的自律架构。行业自律组织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补充,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保险经纪人的资格、信誉、服务、财务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并引入信用评级制度来引导和规范行业的发展,在维持行业水准和信誉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建议在国内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保险经纪人协会,监督执行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市场竞争规则,约束成员的市场行为,维护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秩序,并对会员遇到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3)完善内控机制。保险经纪机构要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规范,这既是机构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

保险经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保险经纪企业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保险经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保险经纪企业的一种自律、自理行为,是保险经纪制度能有效执行的保证,也是保险经纪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化解保险经纪企业经营风险,最大限度的保证保险经纪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4、大力培养保险经纪专业人才

保险经纪公司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但要熟悉保险市场和法律环境,掌握保险标的特征和保险条款,还要擅长营销技巧。同时,对各类保险经纪人员还有专门要求,如从事涉外保险经纪业务的要通晓外语,从事风险管理咨询的要掌握风险识别、评估和风险管理方案的设计等等。要坚持高标准努力培养高素质职专业化的保险经纪人才,职业化应是保险经纪人的努力方向,必须将培养保险经纪专业化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一是加强基础教育,做好人才储备,在高等院校开设保险经纪专业。二是培养和提高我国保险经纪人职业素质。抓紧完善保险经纪资格考试体系,加强经纪人的资格管理,提升资格证书获得者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保险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此外,经纪公司还可以从通过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中筛选出一些具有保险实务经验的人加以重点培养,甚至可以从中挑选一些优秀者派往国外保险经纪公司去接受培训,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专业技能以满足民族保险经纪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5、加强宣传,扩大保险经纪人的影响力

大力宣传保险经纪人在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鉴于我国的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高,保险经纪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保险经纪人的执业特点及意义并没有被社会各阶层真正理解,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差,加上保险公司对保险经纪人的认可程度低,保险监管部门应在适当的场合为保险经纪人正名,明确肯定保险经纪人的正面作用。要让各个阶层的保险消费者真正认识并接受保险经纪人,然后享受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保险服务,需要有一个过程。为此,需要保险经纪人加强在大众媒体上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晓保险经纪人的含义、性质,与保险人的区别及主要的经营范围,明白保险经纪人在帮助广大客户取得保险保障服务上的各种优势。

【参考文献】

刘冬娇:保险中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唐运祥:保险经纪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丁凤楚着:保险中介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王萍:国内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缓慢原因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5(3).

经纪市场论文篇4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我国保险经纪市场蕴涵的巨大潜力。经纪业务的主要市场是集中交费型团体客户市场。2001年,我国集中型业务保费总量约900亿元人民币,其中,财产险约550亿元,人寿险约350亿元。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不断深化,深度不断增加,经纪业务市场潜力将随之扩大。经纪保险业务发展将对我国保险市场扩张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纪业务也将成为中国人保的重要业务来源之一。

发展经纪业务,将成为中国人保新时期业务发展策略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经纪业务,有利于中国人保调整业务结构,继续保持在大项目、统括保单、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承保高技术,高风险项目的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

中国人保在新时期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经纪保险业务。

一是广泛发展保险业务合作关系。在我国的航空航天、能源、重大工程、统括保单、政府采购、大型工商企业保险市场以及再保险市场,中、外保险经纪公司始终是积极的参与者,并与中国人保开展了多方面的有益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人保是国内专业力量最雄厚的保险公司,在国内团体客户的财产险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人保要进一步发展在团体业务领域的合作,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合作深度。

二是积极开展产品创新,风险管理领域的合作。保险经纪公司对客户和保险人都有深入的了解,享有多方面的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保险经纪公司可及时全

面地向广大客户宣传中国人保的产品,反馈客户产品评价信息,提出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造、国外产品引进的建议;或者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新产品,引进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优秀产品。

经纪市场论文篇5

关键词:农村经纪人;发展问题;研究现状;实践展望

中图分类号:F32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5-0126-02

一、引言

随着渝东北翼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市场机制在配置农村生产要素、提高农村商品流通效率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但是,受制于渝东北翼农村经济活动小规模、分散性的影响,相对于市场经济活动大规模、生产集中的发达地区,渝东北翼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产品交易成本较高,“民工荒”和“民工缺”、“买难”和“卖难”问题交替出现,严重降低了农村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和农产品流通效率,农村市场风险不断扩大。借助何种路径降低农村市场交易费用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议题,前期研究表明,发展农村经纪人是一种可行的制度选择。从事居间、行纪或者获得一定佣金的农村经纪人,通过整合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的交易环节,降低市场信息的不确定性,对促成农村商品交易,优化农业经济活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农村经纪人研究,成为农业经济研究领域的新问题。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农村经纪人,作为一种重要的市场中介,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理论界对它的研究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威廉姆森的组织理论

威廉姆森则从“交易——交易特性——协治关系——规制结构”这个顺序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对组织问题进行了研究,揭示出组织是交易者共同选择的结果,组织的演化将使组织绩效受到检验,从而组织结构演化体现了经济效率导向的要求,即节约交易费用。这种理论对于我们研究渝东北翼农村经纪人特别是对农村经纪人组织绩效检验及发展模式选择研究有积极意义。

2 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和产权理论

(1)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

1937年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一书第一次提出交易成本这一概念,他认为交易成本是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成本。为什么会有成本,是因为交易是有限的,加之市场的不确定性,就必然要付出代价,也有了如何配置资源的选择。

(2)科斯的企业理论

科斯认为之所以在市场合作生产条件下,企业存在的根源就在于节约交易成本,即以成本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成本较高的市场交易。同时,由于企业的组织成本使得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

(3)科斯的产权理论

科斯认为:“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他还认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财产的法定所有权的分配不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科斯定理)从他的这些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纪人组织发展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使外部性的问题内部化,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内部的产权分配来实现经济效率的提高,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经纪人及中介组织理论

Larryreaux和Sokoloff(2002)采用实证数据对中介组织在技术市场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得出技术中介是推动技术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外学者更多研究的是符合他们国家市场环境下的农业经济问题以及产业组织问题,如贝恩(1959)强调市场结构在产业组织分析中的突出地位。理查德·卡弗斯(2002)认为“市场结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市场结构决定了该产业厂商的市场行为,这种行为又决定了市场绩效的好坏。”同时,他们的研究重点集中于为农产品买卖双方提供了交易的场所和方式的各类市场、经纪人及其中介组织。美国市场学家菲利浦·R特奥拉(2002)认为:“经纪人系指提供廉价服务的各种中间人的总称,他们与客商之间无连续性关系。”投资者也只是间接地从经纪商那里获取这种服务。

(二)国内研究综述

1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内涵问题

《现代农村经纪人》(林仁惠等编著)一书中提出现代农村经纪人的概念,并且认为农村经纪人的概念含有五个层次:一是农村经纪人为促成他人交易而进行中介服务活动;二是农村经纪人的活动形式主要包括居间、行纪、服务和采运营销零散商品;三是农村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为经纪活动的报酬;四是根据现代农村经济的特点和需要通过采运营销零散商品赚取商品购销差价;五是农村经纪活动主体分别为农民、法人和其他经纪组织。《农村经纪学》(刘慧娥等著)一书中对与农村经纪人相关的概念进行了区别,包括经纪与经济、农村经纪人和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经纪人与农村经纪人、报酬和回扣的区别与联系。

2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作用问题

国内学者对农村经纪人的作用问题有一点是相同的:要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但阐述的角度和侧重点不尽相同。例如认为农民经纪人是农业结构调整的生力军(李化义,2000)。培养农民经纪人,促进农业产业化(顾正岚,1998)。发展农村经纪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刘凡,2005)。农村经纪人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刘训戈,2006)。2004年到2005年连续两年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肖云在《基于冰山模型的农村经纪人素质研究——以重庆市为例》引入冰山模型,从显性素质与隐性素质两方面讨论了农村经纪人素质不高的问题和原因,并根据冰山模型对农村经纪人素质提升的启示,提出提升农村经纪人素质的建议(肖云,2010)。可以看出,发展农村经纪人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作用。但从目前国内对农村经纪人作用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层次探究,以新闻报道形式阐述的多,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

3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地位问题

对于农村经纪人的地位问题在整体上已达成基本共识:必须规范农村经纪人发展,加强管理,明确农村经纪人法律地位。但是由于国家法规滞后,处于摸索发展中的农村经纪人、农村经纪人组织理论不成熟,农村经纪人、经纪业还很不规范,因而农村经纪人发展还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保护。尽管有的地方面对发展起来的农村经纪业,逐步推出了地方性的法规、条例,例如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颁发经纪资格证书。但是还是缺乏对此的系统研究,缺乏理论指导,一切还是处于摸索状态。

4 关于农村经纪人的发展问题

由于农村经纪人主要是自发发展起来的,目前还存在着规模小、组织松散、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农村经纪人如何进一步发展已提上日程。国内学者对农村经纪人发展模式选择问题的认识还没有全面系统展开,目前所持的观点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农村经纪人管理

针对当前农村经纪人队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规范管理,如曾明珠、李胜生在《农产品经纪人须规范管理》一文中提出三点措施:一是要加强素质培训,规范经纪人经营行为;二是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经纪人大局意识;三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经纪人队伍管理。重庆大学肖云教授在对重庆市多个区县的2280名典型农村经纪人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经纪人健康发展的四项措施:加强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发展农村经纪人协会,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组织化程度;规范经纪人的执业行为,塑造良好的经纪市场秩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肖云,2009)。肖云在《农村经纪人职业选择影响因素与引导对策——以重庆市农村经纪人调查为例》分析了重庆市农村经纪人职业选择的影响因素,认为职业门槛低是从业者选择该职业的重要因素;收入低和职业不稳定是造成职业流动的主要因素;职业声望对个体择业影响不大;据此提出稳定职业队伍的对策,对引导农村经纪人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肖云,2010)。

(2)企业化发展

有部分学者从农村经纪人组织的形式创新角度对我国农村经纪人发展模式提出要走企业化道路。如李文峰在《农村经纪人组织形式的创新》一文中就提出了:“应建立农村经纪人合伙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农村经纪人有限责任公司。”

总之,在研究内容上,国内文献关于农村经纪人的系统性研究鲜有见到。在研究对象上,现有研究多着眼于农村经纪人、以业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角度,介绍它们各自的概念界定、现状、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组织制度和市场建设,但在研究深度上,多数文章更多的是针对现象,并未从更深的层面探讨经纪人对农村产业乃至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的影响。

三、实践展望

渝东北翼农村经纪人发展总量增速迅猛,成员以农民为主,合作组织较少,个体发展为主,85%左右仍属私营重专大户及个体经纪人,说明农村经纪人仍以自我发展为主,单打独斗,“各顾各”文化厚重,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发展效应突显,尤其是万州区出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涉农经纪企业达200多家。但农村经纪人普遍综合素质不高,农村经纪人主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的法律意识淡漠,市场意识不强;整体发展组织化程度仍较低,目前农村经纪人的发展仍然以单一模式为主,个体营销多,分工协作、联合少;经营风险控制能力弱,经纪活动存在信息不灵,资金链短缺,对于农村经纪大户,其收购资金主要靠自己筹集,一些经纪企业为扩大规模在资金紧缺时被迫采用民间高息融资。

经纪市场论文篇6

[关键词]经纪与 专业建设 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宗楠(1978- ),女,吉林长春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法学教育。(吉林 长春 130022)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职院校创新商务经纪与专业建设实践与研究――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为例”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ZC12105)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8-0108-02

一、引言

经纪与行业是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市场化运作的不断规范而建立发展起来的新的行业。到目前为止,全国仅十余所高职院校开设此专业,最高学历层次也仅为高职专科,各高职院校商务经纪与专业建设的研究尚处于探索之中。

经纪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产物,其存在和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而商务经纪与却是在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专业,它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化运作的不断规范而建立发展起来的,尤其是在各类企业与品牌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越来越需要专业的经纪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品牌的壮大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纪人、人活跃在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劳务市场、期货、现货交易市场等经济领域。作为市场交易的“剂”,经纪人、人已成为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试行)》中要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以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基于全国服务业的发展形势和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更彰显出学校培养商务经纪与现代服务高技能人才的必要性,有必要作为案例进行研究进而推广,发挥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发展在理论和实际经验上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深刻影响,引进了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成功办学经验和理论知识,这些国家职业教育办学历史较长,经纪制度十分成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经验和教育思想。然而,中国的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东北地区在经济建设环境和行业发展状况上处于一个高速发展但尚不成熟的阶段,在职业教育专业领域的专业界定上也无法参照发达国家的界定标准。因此,研究服务于本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商务经纪与专业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商务经纪与专业建设构想

1.培养目标。商务经纪与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市场新观念、勇于开拓进取,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的贸易发展需要,掌握现代化商务管理的理论和技能,掌握商务经纪与的基本理论和服务技能,具有商务经纪、商务及商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独立从事商务谈判、商务经纪与及市场拓展业务的各项技能,能在工商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从事商务经纪、商务工作,成为商业中介活动的中、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在知识结构方面,本专业除了要求学生具备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经济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外,还要求学生熟悉商务经纪与、保险经纪实务、证券经济理论与实务、汽车经纪与、房地产经纪概论与实务、农产品经纪等基本业务知识。在能力结构方面要具备:基本能力,即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分析策划能力以及文字书写、组织和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即商品开发、经营能力、市场预测与决策能力、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商品推销能力、公关策划、商务谈判。

2.培养模式。根据专业特点,依照我国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要求,在培养计划实施过程中突出学生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强调实训环节,把基础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同时,根据商务经纪人、人不同岗位需求和职业标准,积极推行“多证书制度”,鼓励学生通过考试取得各类职业(岗位)资格证书,如保险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国际货运从业资格证、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证、汽车经纪人职业资格等。

三、商务经纪与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构建

在针对商务经纪与专业的核心课程进行设置的过程中,应从职业需求出发,以能力培养为主导,科学合理地安排理论与实践课程体系。在设计核心课程时,除应充分考虑到就业方向的需要外,还应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特点,以便学生毕业后在当地就业更具有优势。对于文化基础知识以“必需、够用”为标准,对于专业知识则根据能力结构和职业能力分析设置了三大教学模块,构建了一个专业知识覆盖全面、实用性强的知识平台。这三大教学模块分别是:

1.专业基础模块。这一模块根据学生所需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设置了包括基础会计、管理学基础、统计基础、西方经济学、金融基础知识、税法在内的专业基础课程。

经纪市场论文篇7

    20世纪90年代以来,探索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实践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迫切关心的重大课题,成为国际学术界的探究热点。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它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实现观,还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广泛的讨论,尤其对可持续发展的哲学基础、伦理学底蕴、经济学内涵等新问题的熟悉不尽相同。可以说是众说纷纭,相去甚远。其中,在西方,可持续发展被生态中心论者视为人类中心论或者被人类中心论者引为同道,这就影响我国学术界,并出现了一种很流行的似乎被公认的观点,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全人类的中心主义的必然选择;它的本质内涵是全面发展的人本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实现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这种说法完全把可持续发展纳入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框架,使可持续发展观变成西方近现代以人类中心论为基本内核的传统发展观在现时代的变种。因而以人为中心的传统发展观披上了可持续发展观的华丽外衣,使可持续发展观布满了人类中心论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实现观。它不仅否定了可持续发展观和传统发展观的本质区别,而且使可持续发展失去了科学性和合法性的内在依据。于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根本新问题摘要:什么样的可持续发展观能够科学阐释人类文明发展和地球生态系统生存的关系,才能确证它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呢?这就很有必要对可持续发展观进行重新界定。为此,笔者提出一个新的理论假说摘要: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和实现观的生态本位理论,以此构建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因此,可持续发展不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和实现观,应该是一种以生态为本位的发展观和实现观,从而形成生态本位的可持续发展观,即把可持续发展理论构建成以生态为本位的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这是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新发展。

    二、20世纪世界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惨痛教训

    当我们对20世纪世界文明的历史发展作一整体的鸟瞰,就不难发现,在20世纪里,世界文明发展明显地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景象摘要:在20世纪的上半叶,人类遭受了全球的经济大危机和世界的战争大灾难,在20世纪的后半叶,人类取得空前未有的科技和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却遭受着全球的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大灾难,这又使当今人类陷入空前未有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正因如此,才使人类逐渐地从自然界的无情惩罚中醒悟过来,引起一场全球的生态觉醒运动,这就是生态觉悟的产生和发展。它是人类的进化过程中意识和观念的最伟大的革命。由此形成人类对世界系统存在极限的熟悉,发现了地球资源和环境有限性,这是20世纪头等重要的科学发现之一。

    1、两项辉煌的成就

    20世纪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生巨大变化的世纪。今日之现代生产力不仅和19世纪相比已面目全非,即使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50年左右的时间里,人类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多。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使世界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突出表现在20世纪下半叶世界经济的大发展,固然因素甚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两点摘要: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进步,二是世界经济市场化正在形成全球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这就是闻名学者汝信先生所说的20世纪人类取得的两个方面的伟大成就。

    在工业经济时代里,发生了三次具有划时代的科技革命。第一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8世纪中叶,确立了以蒸汽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生产技术体系,实现了人类基本生产手段由手工工具向大机器的转变,揭开了工业经济时代的序幕。第二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9世纪中叶以后,确立以电力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生产技术体系,实现了人类基本生产手段由蒸汽动力机械化向电力动力自动化的转变,创造了辉煌的工业文明。第三次科技革命即人们常称为现代科技革命,开始于20世纪40年代,70年代以来,进入了人们所说高新技术革命阶段。八九十年代形成了以信息科技和生命科技为核心的现代科技革命新高潮,进入新世纪正在迅速发展和产业化。现代科技革命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是前两次科技革命所望尘莫及的,它把工业文明推向了顶峰,使工业经济时代走到了尽头,正在迎接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随着现代科技的飞跃进步,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此相适应的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一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自从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以来,就实行市场经济,只是到了战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由传统市场经济发育成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二是前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之后,独联体国家和中东欧国家都陆续走上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道路,正在形成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三是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在推进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市场化进程中,除少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已走上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外,大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正发展和完善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加快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因而,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在探索适应自己国家国情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使各国经济运行的“游戏规则”能够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现代市场经济规则建立,甚至要纳入其制度框架,推动现代市场经济的世界化,或者说是加速世界经济发展的市场化,这已成为21世纪现代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

    2、两大严重的灾难

    众所周知,在20世纪上半叶,人类生存和发展曾陷入席卷全球的经济大危机、大萧条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大灾难。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99摘要:不战而胜》一书说摘要:“到1999年,我们将把20世纪追忆为人类历史上最血腥和最辉煌的时期。1.2亿百姓受戮于这个世纪的130场战争——比1990年以前的全部战争中的死亡的总和还多”。然而,值得幸庆的是,这场空前的灾难及其所带来的各种新问题到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出现战后经济发展繁荣时期,就标志着从世界全局来说基本被消除。因此,在世界范围内,人和人的社会关系方面,概括起来,就是“和平和发展”的关系新问题。人类避免世界战争是大有希望,即是说人类是不会葬身于核战争灾难之中。但是,值得高度重视的是,20世纪以来,现代科技在人类利用及其发展市场经济中产生了一种反自然的异化力量,使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在创造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却摧毁了人类自身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导致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即不可持续发展危机,人类遭受着空前的生态灾难。正如美国闻名科学家卡普拉在《转折点摘要:科学、社会、兴起中的新文化》一书所说摘要:现在全球生态体系和生命进化处于危险之中,处于一场大规模的生态灾难之中。我们可以肯定,人类取得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繁荣的两项伟大成就时,又使两者具有“反自然”性质,甚至可以说正在毁灭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体系。因此,在世界范围内,人和自然的生态关系方面,概括起来,就是“环境和发展”的关系新问题。人类即使摆脱了世界核战争威胁下的有毁灭的危险,假如处理不好“环境和发展”即人和自然的关系,也难免葬身于生态灾难之中。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当今世界确实存在着威胁全人类和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全球生态危机,它是20世纪人类遭受的巨大灾难,并成为21世纪世界文明发展的最大危险。

    3、一次最伟大的觉醒

    自从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会议以来,一些先知先觉的人们都在思索,人类文明会像几千年以前的世界三大文明一样忽然湮灭吗?在人类进化史上的巴比伦文明、哈巴拉文明和玛雅文明,是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它们却主要毁灭于生态灾难之中。但是现代人类和玛雅人却有不同之处,就在于现代人类全面反思世界文明的发展进程尤其工业文明的发展道路,深刻熟悉到工业文明及传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一条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不可持续发展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才使“人类正走向自我毁灭”!因此,人类在生态环境新问题上逐渐觉醒过来,引起了一场人类意识的伟大革命。它的根本标志就是生态意识或生态觉醒的产生和发展。这就表明,现代人类具有生态觉醒,是和玛雅人根本不同的。当今人类从未没有像今天这样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和怎样去做,从而避免玛雅人的生态毁灭。

    众所周知,传统意识主要是以人统治和征服自然为指导思想,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尺度,强调人和自然的分离和对立,形成人统治、主宰和征服自然的理论体系,它在本质上是“唯人论”的意识。生态觉醒突破了这种理论框架,强调人和社会、人和自然有机统一和和谐相处和共同生息,形成“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理论体系。所以,我们可以把生态意识定义为摘要:人、社会和自然和谐发展关系所反映的思想、理论、感情和意志的总和。它的核心内容,就是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把世界系统看作为“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是“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意识。这是人类意识的一次深刻革命,是人类对人、社会和自然关系熟悉的一次伟大觉醒,是整个人类文明的觉悟。正如樊浩教授所指出的摘要:“生态觉悟的实质不只是对人和自然关系的反省,而且是对世界的合理秩序,对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对人的行为合理性的深刻反省”。因此,“20世纪人类文明的最重要、最深刻的觉悟之一,就是生态觉醒。从遍及全球的绿色运动到联合国和世界各国制定的生态伦理的规范,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理论,无不在实践和理论的层面上标志着20世纪人类文明的生态觉醒”。[1

    4、一个头等重要的发现

经纪市场论文篇8

[关键词]农产品经纪与专业 课程体系 构建

[作者简介]徐丽(1965- ),女,吉林延吉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法学教育。(吉林 长春 130028)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职院校创新商务经纪与专业建设实践与研究――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为例”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C12105,课题主持人:徐丽)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6-0128-02

农产品经纪人,是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2001年9月提出申请,由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8月批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并正式向全社会颁布职业标准的一个新职业。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一、高职院校开设农产品经纪与专业的必要性

(一)农产品经纪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农产品经纪人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品供应、繁荣城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农产品商品化的速度。农产品推向市场,需要有良好的流通渠道。农产品经纪人通过把本地的农产品资源带到市场,把市场需求和本地生产活动紧密连接起来,使本地资源优势能快速转化为市场优势,加快农产品流通速度。

2.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产品经纪人可以发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顺应市场发展趋势,使农业的产业结构逐渐趋于合理。作为交易的中介,农产品经纪人通过对农产品市场变化的信息传递,引导农业生产活动。农产品经纪人可以把零散的农产品集中起来进行交易,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

3.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更新农民生产经营观念。农产品经纪人的经纪活动,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及销售等各环节,农产品经纪人的市场观念、经济意识、新的信息通过经纪人的经纪活动带到农村,传递给农民,培养和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更新农民生产经营观念。

(二)农产品经纪与专业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

我国实行的行业准入制度,要求所有从事农产品经营中介服务活动的人员都需要取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据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调查统计,目前在全国已经形成一支600多万农产品经纪人的庞大队伍,他们常年活跃在流通领域,成为经销“菜篮子”“果盒子”“米袋子”的生力军。这些农产品经纪人中,经过长期或短期培训的达70%以上,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的只有40万人(主要为初级),其中拥有中高级资格证书的近2万人。以吉林延边为例,全州现有农村各类专业协会和新型经济组织630个,产业经纪人已发展到2600多人,这些协会和经纪人遍布农产品产供销服务、技术培训、加工储藏、提供信息等各个领域,为6.14万会员提供着不同类型的服务。

可是,从当前农产品经纪人的文化程度看,以初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小学文化程度次之,也有少量的大专毕业生。目前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中缺乏农产品经纪与专业,全国仅有十几家职业技术学院培养该专业的高职学生。除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已在商务经纪与专业中开设农产品经纪方向外,青岛农业大学也开始探索设立农产品经纪专业,培养新型农产品经纪人。可见,高层次、复合型农产品经纪与的专业人才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

二、农产品经纪与专业的建设构想

(一)人才培养目标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明确规定,高职高专教育应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强调“职业教育要培养大批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设立农产品经纪与专业,应充分体现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高职教育特性,致力于培养掌握农副产品经营及销售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及创业能力,能在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事农产品市场调研、市场开发、信息传递、收购、储运、销售及等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部教职成[2011]6号文件中明确要求职业院校应“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根据职业活动的内容、环境和过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农产品经纪与专业应以职业能力、技能为主线,围绕知识、能力、素质和个性的协调发展为目标,着重培养满足第一线所需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在践行人才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要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充分依靠行业,密切校企合作,强化实训环节,把理论教学同实践操作紧密结合。并根据《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学生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同时鼓励学生为日后取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的各级、各类证书做好准备。

三、农产品经纪与专业的课程体系构建

(一)课程体系构建原则

1.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认证结合的原则。根据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农产品经纪人已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纳入了国家正规的职业范畴,制定了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从事农产品业务的经纪人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国家对经济活动主体的规制会愈加健全。在本专业课程设置上,与农产品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使学生在校完成课程学习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2.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的原则。高职教育注重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提高,在本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上,必然要求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实际,对照《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规定构建满足职业能力要求的课程体系,开发核心课程,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从而实现人才培养与农村产业的紧密对接。

(二)课程体系设计

农产品经纪与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中介公司,从事农产品收购、储运、销售以及销售、信息传递、服务等中介服务与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其他工商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从事商务经纪、商务职位。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市场调研、信息传递等市场咨询工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开发、管理、维护等营销管理工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储存、运输管理工作产;产品收购工作、销售与工作;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因此,在知识结构方面,本专业除了要求学生具备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外,同时还要求学生掌握农产品商品的基础知识、与农产品相关的基本技能、财务会计知识、经营管理知识、经济地理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信息技术应用知识等基本业务知识。在能力结构方面,根据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农产品经纪人的职业能力特征包括:具有一定的判断、推理、计算、语言表达能力,色、嗅、味、触感官灵敏,空间感、形体感强。为此,本专业学生除基本能力,即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能力、营销策划能力、市场预测分析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外还应具备良好的事物观察、信息筛选能力;一定的社交和应变能力。

本专业课程体系设计应建立农产品经纪与专业模块化教学体系。把教、学、练、做的效果置于这一框架之中予以衡量,从而形成一套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指标体系。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基础技能。构建本专业技能学习所需的基础性知识结构框架,即基础性的理论课程,包括“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商品学”“经济原理”“农产品基础知识”“农产品市场营销”“基础会计”“市场调查与预测”“创业学”等专业基础课程。该模块基础课程为学生以后的专业技能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专业核心技能。构建以学生掌握专业技能为核心的知识结构框架,即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商务经纪与实务”“供销合作经济理论与实务”“推销与谈判”“农产品品牌经营与管理”“农产品会展及品牌策划实务”“农产品物流管理与实务”“经纪人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等专业核心课程。以上专业核心课程使学生能突出地掌握农产品市场的经纪与技能及相关知识,在就业时具有更强的竞争能力。

3.专业拓展技能。培养使学生能够成为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综合能力,即校内和校外实训锻炼。具体实训项目安排如下:第一,农产品信息采集与分析实训。以具体的某一项任务为中心(如采用抽样调查法调查某农产品在吉林省各地的销售情况,并对其明年的市场销售情况做出预测)。从方案的制订到方案的实施,资料的整理、分析与预测,调查报告的撰写整个过程的实践训练。第二,农产品经纪与实务实训。通过带领学生去经纪公司或邀请经纪公司的专家来学校交流等方式,使同学们对经纪的理论知识有一个直观的认识,熟悉和掌握经纪业务的流程。第三,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实训。通过实际推销实训,使学生能将所学推销计划制订、谈判策略的运用、顾客异议的化解等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学生的实际推销与谈判能力。第四,农产品商品基础知识实训。通过带领学生进入农产品经纪人实训基地,实地参与农产品的检测、品级鉴定等工作,掌握与巩固农产品商品的基本知识。第五,农产品会展及品牌策划实训。通过举办商品展销会,使学生能灵活运用所学营销知识,写出基本的营销策划方案;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的能力。第六,沙盘实训。通过引领学员进入一个高度竞争的模拟行业,分组成立若干“企业”, 要求学生将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综合运用到实践中,通过不同的角色定位,进行若干年度的模拟经营活动,在主导各自“企业”的系统经营管理活动中完成体验式学习,感知真实的企业经营管理。第七,电子商务实训。熟练掌握运用网络市场调查、网络推广的市场营销策划和市场运作,了解网络营销全过程,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营销策划的动手操作能力。第八,农产品市场营销实训。通过实训掌握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树立农产品现代营销理念,增加市场营销意识和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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