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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审计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50:49

高级审计论文

高级审计论文篇1

紧密围绕服务审计工作中心、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指导审计实践和服务审计人才培养开展审计科研工作,着力解决审计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湖北省审计科研工作所近年来勇于创新的大胆尝试,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是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什么是科学的审计理念,审计机关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审计理念?围绕这一课题,2008年上半年,在总结湖北省审计机关成立25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厅领导组织力量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湖北审计工作探索、开拓、发展的实际情况,完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的科研课题,省厅于2008年8月正式印发了《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共35条)。对全省审计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做好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起到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目标、统一组织、统一方法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统筹全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是一个创新,带来了全省审计工作的“七大变化”:一是统筹使全省审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明显增强;二是统筹使审计服务大局的意识和作用更加突出;三是统筹带来了审计方式、方法和手段的全面创新;四是统筹使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效果和作用全面提升;五是统筹为审计机关向上级学习提供了平台;六是统筹为基层审计机关解决发展问题拓展了路径;七是统筹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审计工作。

(二)绩效审计是我国审计的发展方向,也是基层审计机关工作的难点。湖北省审计科研工作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深入的方法,较好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推广和普及。2006年,开展了“湖北省首届青年审计论坛”活动,主题是绩效审计理论与实践。2007年,总结推广了襄阳市审计局制定的《绩效审计操作指南》。为了检查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效果,探索新的途径方法,2008年,对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开展绩效审计的思路和对策,同时《湖北审计情况通报》转发了审计科研所的调查研究报告。2009年,我们积极申报并中标了审计署招标的《绩效审计指南》科研课题,目的是通过理论研究,推动绩效审计的深入开展。目前,全省推进绩效审计常态化,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如武汉市审计局联系中部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审计工作的“五大理念”中,把绩效审计贯穿于所有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项目中有95%以上开展了绩效审计。

(三)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是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针对当前审计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问题,2009年上半年,我们以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入点,对全省18个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情况进行调查,以调查报告的形式揭示了当前存在的审计风险,深刻分析了产生审计风险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必须进行风险意识全员渗透、提高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抓好审计质量控制、建立降低审计风险机制、切断与中介机构和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切实帮助基层审计机关解决经费困难问题等六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张永祥厅长在调查报告上批示,“调查报告很好,有深度、有广度、有针对性,建议在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上印发。”在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上,会议代表对调查报告反响强烈,提高审计队伍素质和防范审计风险成为会议主题,各级审计机关纷纷表示要及时进行审计风险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切实发挥审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的作用。省审计厅专门研究、制定印发了《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建立起以审计履责风险、法律风险、质量风险、廉政风险、中介风险、安全风险为主要防控内容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我们又将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范机制与防范体系研究作为公开招标课题,重点研究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的主要类型、特征及原因,审计风险的防控机制,审计风险的防控体系,审计风险的防控流程设计,基于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范基础上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风险防范互动机制等问题。张永祥厅长批示要求,“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研究要形成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直接运用于审计实践工作”。

(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审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迫切需要不断提高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结合省政府开展的“效能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及审计机关的实际,围绕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基本内涵,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与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关系,当前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高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主要途径及战略性建议等方面问题,我们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讨,促进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发生了质的变化。近三年来,全省共审计13196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和浪费资金223亿元,移送经济案件87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审计报告和信息22569份(次),被采用批示15769份(次),其中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采用批示1159份(次)。全省116个审计机关,99%被授予各级文明单位,其中部级文明单位8个,省级文明单位占75%以上,审计系统连续4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系统”、“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战线”。

(五)加强对信息化条件下审计工作模式的探讨。审计工作数字化是现代审计的一个重要标志,这项工作能否深入开展,直接关系到湖北审计工作能否始终走在发展的前列。我们既以金审二期工程为契机,把数字化技术运用到审计行政管理和审计业务的各个环节,又不断总结推广预算执行联网审计方法,组织力量研发联网审计新模型。如我们总结研究的《湖北省审计厅关于信息化条件下大型项目审计组织管理情况的报告》(被中共湖北省委评为2008年度优秀调研成果奖)、《关于宜昌市夷陵区审计局开展财政联网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情况的报告》,审计署予以转发推广。同时,我们连续三年把《信息化条件下审计成本控制》、《信息化条件下审计项目成本控制》、《信息化条件下大型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等课题作为研究重点,在深入调查中确立研究方向,在广泛征求意见中完善研究思路,在不断研究中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审计模式。

二、在科研制度上创新,营造良好的审计科研氛围

审计理论研究工作是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在科研制度上不断创新,通过制度规范和管理课题研究,聚集全省之力,协同攻克科研难关。

(一)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确保科研力量的稳定

近年来,厅党组不仅把科研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而且把培养提高审计科研力量素质放在重要位置。每年都要集中听取科研工作汇报,对涉及全省审计工作发展的重大课题,集中研究讨论,确定研究方向,这已形成制度。对热爱审计理论研究工作且有成效的科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大胆任用。近三年来,厅党组在科研所提拔任用一名副厅级干部,两名正处级干部,四名副处级干部。参加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了两名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十三名科研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十人,按规定聘用了八人,充实了科研力量,夯实了科研基础。

(二)创新科研管理机制,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打基础

从审计工作的实践和需要出发,不断加大审计科研工作力度,从科研机制上创新。一是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审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更加规范了审计科研工作的管理。二是面向全省公开招标重点审计科研课题,招标的课题包括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范机制与防范体系研究、统筹审计资源放大审计效应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研究、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研究、联网审计问题研究、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研究、政府财政风险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对现有审计理论与审计实务的影响研究、环境审计、政府采购审计等方面。实行审计科研工作上下、内外联动,形成科研合力,增强实力。

(三)创新建立科研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湖北省审计科研所制定实行了《特约审计理论研究员工作制度》、《优秀审计论文评选制度》、《审计科研重点课题年度计划制度》、《地方审计学会工作联系制度》等四项制度。特别是关于选聘特约审计理论研究员作为全省审计理论研究骨干的制度,保障了科研所在专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每年仍能承担并高质量完成重大审计科研项目。多年来,活跃在大专院校教学科研领域和审计实务界的特约审计理论研究员,为繁荣我省的审计理论研究,推动我省审计实践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重新修改完善了《特约审计理论研究员管理办法》,并在各地审计机关、各大专院校、厅机关各处室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重新聘请了34名特约审计理论研究员。这些特约审计理论研究员文化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长期从事审计理论研究或审计实务工作,且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审计方面的专业文章,这为湖北省审计科研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创新科研方法,努力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高级审计论文篇2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1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148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情况,现将*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

*年度*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年9月1日至9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

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年度*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我省*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按照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58号)执行。

(一)适应范围。

我省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中央驻粤单位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高级审计师考试条件。

具有在有效期之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且从事审计工作取得相关业绩,或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3年,达到高级审计师资格条件。

(四)外语条件。

1.必须按照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用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政策规定可免考的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无有效期限制):

(1)*年以来取得的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含*年*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以上成绩通知单。

(2)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职称外语成绩仅供参考。

(3)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含)以前出生的或*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3)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现不从事外语专业技术工作的;

(4)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5)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

(6)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A)级考试,取得BFT(A)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

(7)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

3.行政区划变动地区(县改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或外语成绩单,按原相关政策申报评审。有效期已过的,应按现行政区划报考相应档次的职称外语考试。

(五)计算机能力条件。

1.除符合条件可免考的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成绩。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博士学位;

(2)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5)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

(6)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六)年度考核条件。

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证明。

(七)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八)审计工作经历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

3.担任审计署或省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或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九)审计业务成果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业务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在地市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在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工作期间,有过审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省部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且相应的审计机关已决定予以推广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单位正式采用。

5.作为主要执笔人制定过地市以上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十)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十一)本《通知》相关概念的解释。

1.“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2.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由此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

申报人必须认真对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条件,实事求是地组织好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核,以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

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表等表格,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年启用的格式以及本文附件表格,材料规格以表格上的要求为准,请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上省人事厅和省审计厅的网站下载表格,使用旧表格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报评审材料的名称及份数。

1.基础材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式20份,其中1份为原件。

(3)学历或学位证、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

(4)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1份。

(5)符合条件的外语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7)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行政机关无聘任的,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

(8)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验证。

(9)本人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3000字以内)。

(10)《*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11)《*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原件1份。

(12)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贴在表格《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13)《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格式见附1)。

(14)《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廉政建设情况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2)。

2.审计工作经历材料:

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能说明本人主要审计工作经历的材料,即有关审计通知书或审计报告底稿等复印件1份。

3.审计业绩成果材料:

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审计业务成果,即有关审计报告、获奖证书或文件;审计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用的依据材料;承办的专案审计工作被司法、纪检部门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文字材料;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4.论文、著作材料:

包括:论文、著作、教材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有刊号页,目录,论文、著作或教材全文),需提供原件验证。不受理用稿通知。

(二)申报评审材料整理装订要求。

1.不需装订的材料:

《*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及复印件19份、《*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原件1份、《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廉政建设情况表》原件1份、《贴资格证相片页》、所有提供查验的原件。将上述材料装入1个材料袋,并将相应的《*省高级审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格式见附件3)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2.需装订的材料及要求:

除上述不需装订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需统一用A4纸的规格制作,编好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装订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格式见附件4)及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材料须按附件4目录的顺序,分为基础材料、审计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四类,每类用分类纸分隔(格式见附件5)。装订成册后的材料装入材料袋,并将《*省高级审计师资格送评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上。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2.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设立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4.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审核鉴别,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实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必须将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5.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等,必须如实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对没有署名,确系个人所拟定的业绩成果材料(如审计报告等),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认定证明。对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的项目等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

6.《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表说明(格式见附件6):

(1)“何时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应填写获得最高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院校及专业。

(2)“现受聘何专业技术职务”,按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行政单位不实行聘用制,不需填写。

(3)“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年×月—×年×月在×

×单位任何工作。

(4)“任现职期间承担过何专业技术任务、完成情况及获奖情况”,填写任现职期间的审计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

(四)凡是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2.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

4.未按要求整理装订申报材料的。

5.申报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高级审计师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加具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必须张贴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如实填报《*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人将材料报所属市人事部门或所属省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机构签署意见。

(四)由申报人所属市人事部门或所属省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机构签署意见、加盖骑缝章,将申报评审材料集中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亦可由上述部门出具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报送)。

(五)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整理后交省高评委会评审。

高级审计论文篇3

为做好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58号)和《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6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12〕44号)要求,现将报送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规定,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下同)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二)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期之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具备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或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

3.具备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

4.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以上。

(三)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

3.担任审计署或省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或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业务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在地市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在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工作期间,有过审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且相应的审计机关已决定予以推广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单位正式采用。

5.作为主要执笔人制定过地市以上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五)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六)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确实有真才实学,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其破格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评审方式

(一)申报程序。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

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其中,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后报经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省审计厅人事处)。

(二)评审方式。继续实行网络化评审,统一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呈报、审核及汇总。系统包括个人申报、审核管理、评审管理三个子系统,申报人使用个人申报系统采集基本信息;呈报部门使用审核管理系统,进行审查、修正上报数据信息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使用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信息的整理、汇总。申报人可登陆山东经贸网()的职称评定、软件下载、普通个人申报版等栏目,下载安装《个人申报子系统》,并与本市审计局联系申请软件序列号,按有关要求进行填报。

三、呈报的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和数量

1.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

2.《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原件。此表在各市审计局领取,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原件)。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由评审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A3纸型)。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8.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7号)规定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10.根据评审条件呈报的审计报告、审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原件)。

11.《“六公开”监督卡》1份(原件)。

申报人员按以上顺序整理排放评审材料。

(二)填表说明

1.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2.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3.“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5.《一览表》中“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成果和奖项,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6.“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7.“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四、呈报要求

(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将组织专人对呈报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评审条件和呈报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二)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

(三)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四)个人、呈报部门一律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审核、呈报,并上报系统生成的数据盘1份,连同《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材料上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2)及用EXCEL制表数据盘1份,按规定时间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五)呈报材料时,呈报单位要将材料一次性整理好,过期不再受理和补报任何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六)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成绩通知书(免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试有效证明),依次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和首页之间。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尾页和前一页之间。

(七)将学历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成果证书等原件单独集中放在一个文件袋内。

(八)上报材料所用的盒(袋,不用塑料的)要结实、统一,封面要标注呈报人姓名、单位及材料目录;

(九)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字、缺页。

五、呈报时间和地点

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呈报时间为年5月3日至5月28日。请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派专人将呈报材料报送省审计厅人事处(济南市共青团路88号,联系人:刘晓敏,联系电话:)。有关文件和表格式样,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审栏目和山东省审计厅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查询、下载。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审计或相关专业,取得学历后需继续从事审计工作满3年以上。

(二)任职年限以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呈报的论文、著作等资料的截止日期为年3月底。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2〕235号有关规定执行,评审收费360元。

(四)对评审通过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编号,各市、各部门(单位)统一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高级审计论文篇4

一、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要求,包括政治思想水平,这里不再敷述。另外还需要达到学历的基本要求,各地方的要求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一般定为本科以上学历。如为专科,或相当于专科学历,甚至更低学历,申报评审会比较困难,除非在从业资历和工作实绩方面特别突出,才有机会获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附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由推荐单位填报,要求统一使用“A3”复印纸并打印;(3)破格晋升人员要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4)获得中级职称之后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5)学历、专业工龄证明、资格证书及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及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6)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如职称外语考试不及格,应填写《外语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并附准考证原件;如属计算机免试者,应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7)获中级职称以来的专业论著、译作、论文和反映工作业绩的总结、调研报告、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复核报告、起草的规章制度等原件或复印件各l份。(8)近三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历年任期考核材料各1份。(9)二寸彩色近照一张,照片背后用铅笔注明姓名。(10)所有送审材料的清单1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各种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经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有关的证明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后要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会计师考试内容

(一)外语(也包括日语等小语种) 主要考核语种是英语――职称综合英语B级。其考试内容难易程度相当于四级,但不考听力,也不考写作,只有选择题。考题大多为阅读题,只有少量的语法题。如果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经过较好的准备,通过该测试一般不太困难。试卷上有一定比例的考题是辅导教材曾出现过的内容(约40%左右),考试的时候还可以查字典。考试及格的比例相对比较高,合格率将近70%。

(二)计算机(A级) 计算机能力测试共可选考三个内容(模块),大部分考生选择《Word》,《网络基础知识》和《会计电算化》(用友软件),其中《会计电算化》是必选模块。该项考试只要充分准备就可以通过,可以说比较简单,通过率较高。

(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该考试是新设考试科目,主要是针对高级会计师评审中,主观评判的份量过重,而考试考核的内容占比较轻,受到大量的质疑而采取一项举措。2003年在浙江和湖北两省试点,2004年扩大至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地区进行试点,现已全面实施。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公司相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从考试的内容看,难度适中。对于平时重视学习,尤其是参加过CPA考试的人员相对而言比较容易通过。

三、其他形式考试

各地也可以组织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进行一些相关的测试,如上海进行人机对话测试,该测试没有规定范围,所以也无法专门准备。评高级会计师除了各个科目考试外,更重要的是论文和资质。可以说,考试、论文和资质是评判高级会计师的三大要素。

(一)论文要求 高级会计师评审有一项重要标准就是学术水平。学术水平主要参考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对于平时不做研究,很少动笔写文章的人而言,这的确是件比较困难的事。即便是写出文章,也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发表。全国财会类核心刊物有限,其不仅要满足财经院校研究生毕业的需要,还需刊登其他财务执业人员的文章。对一般的财会人员而言,要写出高质量的论文并刊登是不容易的。

如果要写出高质量的高级会计师论文,平时应做“有心人”,至少提前五年开始准备。多看所在工作单位订阅的财会杂志,了解其他人发表的文章所探讨的内容。积极参加会计学会这一类的协会,与会计学术界的人士多沟通交流。经常选择一些当前财务会计方面的热点研究思考,学习撰文分析热点问题并向财经杂志投稿。尽量不要涉及理论性过强的内容,以日常的工作实践作为论题比较好。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特点,写有自己企业特色的东西比较容易,也比较熟悉。而对于一些普遍性和理论性的热点,高校的教授和研究生关注较多,学术性较强,难以超越。应从考完会计师后就开始做论文的准备工作,即使论文被杂志录用,等待刊的时间也接近一年。同时,各地对论文的要求不太一样,但最低要求至少刊发两篇。确定了论文题目后,要利用网络和各方面的资源,尽量将内容相关的资料收集齐全,研究透彻,并进行深入思考,即使所写论文不被录用,对学术水平的提高也是有帮助的。

高级审计论文篇5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学校将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

特此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2008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年已退休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省职办文件不再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条件

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年底止。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讲稿的核定由各院(部)审核并由教务处或东湖校区管委会核准盖章。

(三)科研条件

申报人须按任现职年限统计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是指任职年限不够规定要求或学历年限不够规定要求。

2、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关于我院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3、根据省职改办文件一律不予“双破”申报。

4、中级职称原则上不予破格申报。

5、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五)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六)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凡晋升高、中级的人员均应参加规定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七)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具有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20*年至20*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转评、转报职称的问题

1、转评职称原则上应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

2、转报职称,即在转报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报。有特殊情况确需转报的,必须具备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年限的要求,且须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转报须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报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08年职称材料填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月17日前,申报人员呈交个人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一并报校职改办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视为放弃申报;

2月25日前,各学科组组织评审并向校职改办上报结果、评审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2月26日?3月10日,校职改办整理、审核材料;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览;

高级审计论文篇6

关键词:内部审计 质量评估 指标体系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是防范风险,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央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组织治理的迫切需要。为了有效消除审计质量不平衡现象,切实提高审计质量,2012年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为此部分分支机构已开始探索尝试相关理论研究和试点评估。本文在对相关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具有央行特色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体系。

一、基本概念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2012年3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评估手册》)。《评估办法》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定义为:由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以内审准则、内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同时参考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被评估对象的内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的活动。质量评估以评估内部审计价值贡献为导向、以内部审计实现目标的程度为衡量标准,主要作用是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规范化水平,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推动内部审计的专业化管理。

二、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必要性分析

(一)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人民银行把“改进审计质量”作为内部审计转型的重点工作予以明确。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是促进被评估单位更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模式、提高审计实效,进而推进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转型的内在要求。

(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是提升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要在组织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领域发挥作用,需要合格、胜任的内部审计人员采用合理、适用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工作。通过质量评估,可以全面、客观地了解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情况,从而推动其不断增强专业胜任能力。

(三)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是优化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环境的有效途径。质量评估工作为各层级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沟通途径,能够提高组织各层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关注度,增强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认可度和权威性,同时促进内部审计机构为达到各层级的要求和期望而不断努力。通过质量评估,有助于增进各方对彼此工作的理解,获取支持和帮助,从而优化内部审计环境,为内部审计机构帮助组织实现目标提供有利保障。

(四)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的助推器。质量评估是以全面评估内部审计活动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为主要内容,评价遵循程度,找差距,求改进。通过开展质量评估,将体现在内部审计准则中的内部审计职业理念、执业原则、实务标准、技术方法和人员胜任能力等各项要求,全面宣传至组织各层级的有关人员,从而引导和推动内部审计准则的广泛应用;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从而提高内部审计行业的职业化水平。

三、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一)平衡计分卡概述。1992年,哈佛商学院教授罗伯特・S・卡普兰和文艺复兴全球战略集团总裁大卫・P・诺顿与绩效评价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12家企业进行了为期一年的项目研究后提出了平衡计分卡。平衡计分卡提供了一个框架,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和学习与成长四个不同的角度来审视用于价值创造的战略。通过这四个维度的审视将企业的战略分解落实到可操作性的目标、衡量指标和目标值上。平衡计分卡作为一种全新的组织绩效管理方法,适用于对部门的团队考核,它克服了财务评估方法的短期行为;使整个组织行动一致并服务于战略目标;有效地将组织的战略转化为组织各层的绩效指标和行动;有助于各级员工对组织目标和战略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组织、员工的学习成长和核心能力的培养。通过实施平衡计分卡,有助于提高组织整体管理水平。

(二)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办法》规定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循情况;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及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业务开展及项目管理的规范程度;各利益相关方对内部审计的认可程度和满意程度;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改善组织运营的情况等六个方面。《评估手册》明确了质量评估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内部审计环境类,对被评估单位内部审计环境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内部审计业务类,对被评估单位审计方法和流程进行评估。

鉴于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业务特点,本文以《评估手册》中的评估标准体系为基础,借助平衡计分卡,对《评估手册》中的评估指标进行了细化和重新分类,从而构建了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1.财务层面。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内部管理部门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在通过财务层面衡量评估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时,主要考虑内部审计部门消耗的资源――成本,以及创造的一些间接价值,如挽回的经济损失等。内部审计成本的降低,挽回更多的经济损失,这些都依赖于内部审计部门不断完善内部审计流程,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获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领导层的支持。

2.客户层面。根据内部审计的定义来看,内部审计有确认和咨询功能。从目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实践来看,确认服务是主要的服务类型,因此本文暂未考虑咨询功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服务对象主要是领导层和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接受并执行,领导层对内部审计活动支持认可,主要是由于内部审计提供了有用的、可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的建议。审计建议的接受率、审计问题的落实整改率、被审计单位投诉数,都直接体现了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活动的满意情况,只有被审计单位和内部审计部门相互配合,内部审计活动才能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成本也能因此降低。而内部审计的开展情况,影响领导层对内部审计活动开展的满意程度和支持度,进而最终影响审计成本和创造间接价值的可能性。因此可以看出,指标体系中客户层面是内部审计流程改进的结果,也是财务层面的影响因素。

3.内部审计流程层面。内部审计应当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等。其中准备阶段主要由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审前培训和编制审计通知书等组成;实施阶段主要有进点会谈、利用各种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进而编制工作底稿,进行事实确认和意见反馈等;在现场审计结束之后,内部审计部门还需向相关领导层报告审计结果,并跟踪审计。内部审计的流程关系到内部审计活动的效率,并且影响内部审计财务层面指标的实现。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培训,又有助于他们对内部审计活动流程的遵守和把握,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4.内部审计人员学习与成长层面。内部审计人员作为内部审计的实施者,应当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理念。内部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参加学习培训、执业认证考试等,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能持续不断优化内部审计流程,促进内部审计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指标权重确定。在确定指标体系权重时,本文采用了客观赋权法中的直接比较法。具体做法是将每级指标集内关键程度最小指标的关键性程度设为“1”,其他的指标与之相比较,得出是其多少倍的关键性程度判断,然后利用如下公式计算出每个指标的权重。

第i个指标权重=第i个指标比较倍数/第i个指标的比较倍数×100%

指标权重计算值保留整数,0

在此以一级指标权重的确定过程为例,具体见表2:

(四)分值的计算。本文将每项三级指标设定分值100分,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评出每项三级指标的实际分值。将一级指标权重设为α,二级指标权重设为β,三级指标权重设为γ,则:

一级指标的分项分值=第i个三级指标的分值×β×γ

其中:n=各一级指标中三级指标的个数。

质量评估总分值=第i个一级指标分值×α

其中:n=4。

(五)结果评价。过程的设置是为了最终的结果,评估关键在于最后的结论。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将最后的分值设定范围,定出等级,从而给出“总体遵循”、“部分遵循”、“未遵循”的结论。这样比较直观的给出了结果,但是对于评估对象下一步改进完善自己的工作,缺乏一定的指导性和目标性。本文建议综合利用SWOT分析法和绩效三性评价法,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在给出最终结论的同时,能够客观地为被评估者指出具体的问题所在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1.SWOT分析法。SWOT分析法是一种根据企业自身的既定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之所在的企业战略分析方法。其中战略内部因素(“能够做的”):S代表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外部因素(“可能做的”):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该方法综合考虑了组织面临的内外影响因素,明确指出了组织的成绩与不足,并深入分析了成绩与不足产生的根源,进而得出改进措施,注重未来的发展,具有全面、深入、前瞻的优点。

2.绩效三性评价法。绩效三性评价法就是借鉴绩效审计中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原则来评价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结果,得出结论。

3.具体评价方法。

(1)根据对指标体系中有关内容的打分情况,将质量评估分为三个等级:A级,“总体遵循”,总分在80-100分;B级,“部分遵循”,总分在61-79分;C级,“未遵循”,总分低于60分。

(2)利用绩效三性评价法,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方面来综合评价评估结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前面指标设置中有反映独立性的指标,因此,此处评价时建议加入有关独立性的评价。

(3)按照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结合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分析被评估单位的优势、劣势,外部环境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具体见表3)。

四、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本文仅对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未涉及评估模式、评估主体、评估周期等内容,对于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研究还有待深入。第二,本文初步构建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于各项指标如何评分未做深入研究,这是下一步研究的方向。第三,建议结合人民银行实际,尽快建立《人民银行内审质量评估办法》和《人民银行内审质量评估手册》,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内容、评估原则、评估流程、评估方法等内容加以规范和明确,为人民银行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实践提供指引。

参考文献:

高级审计论文篇7

关键词:政府审计公告;审计报告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也可称为政府审计公告,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过程、结果、举报方式等,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制度,包括公开审计活动及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公开审计处理、处罚意见等(湖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2003)。

一、政府审计公告制度的理论根源

法律社会学派从我国法律追根溯源寻找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或者从公民个体权利出发对公开政府审计信息提出要求。如尚兆燕(2007)认为以上两种“自下而上”的审视态度忽视了审计公告制度赖以生存的法律文化与民众社会根基。该学者借鉴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成果,“自上而下”,重新对这种制度产生和生长的法律、社会基础进行深层次考察。认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法律与社会之间的断裂与融合地带,不能单纯的将审计信息披露视为一种处罚方式,而将其视为个体权利尤其是知情权的捍卫。要突破审计信息披露的“告”与“知”的限定,注重通过舆论在公告领域发挥社会控制作用。最后结合我国实际,说明在中国社会,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有其特定的文化和制度背景,审计机关应把握并运用好好这些背景。给予政府审计信息披露制度极大启发,一方面中央应了解到披露的合理合法性,一方面中央还应完善相关法律,对审计信息披露制度能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

而更为主流的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学派,秦荣生(2004)认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政府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根据我国宪法,我国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一切资源为人民所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是各级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将人民公有的国家资源,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委托给人民选举出来的该级人民公仆(各级人民政府和他们的工作人员),按照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预算和国民经济计划所反映的人民意志,去经营管理。政府完成人民的委托,接受由人代会产生的审计机关进行的监督。对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独立认定后,必须向委托人即人民报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人民据此决定是否解除政府和公仆们的责任。可以说审计信息披露是受托责任的最终体现。

受托责任理论从国家审计的本质——国家审计受谁委托、为谁负责、向谁报告的问题出发,研究政府审计存在的核心意义,从而推导出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理论依据,与之前的理论相比更能抓住事物本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观点应成为以人民利益为宗旨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的概念。

二、结合我国审计公告制度现状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相关的审计信息披露受限于保密法范围,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实务中,对审计密级的确定不规范,对审计信息秘密的性质、重要程度难把握,没有可执行的定密程序,很难正确处理审计信息披露的保密性与透明度的关系。同时除保密范围之外应披露的信息仍旧不足,目前公布审计结果公告主要集中为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及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对涉及资源环境项目审计报告较少,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生资金和工程审计结果披露较少;另外后续的跟踪审计时间差过大,也使审计信息披露的效度受损。

同时,在建立“人本型”的服务型政府过程中仍有不足,应强调服务于群众需求,加大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审计项目结果的披露,同时督促基层审计的信息披露,从而不仅满足人民对政府运行管理状况的了解愿望,更能服务于上级政府需求,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

另外,我国目前依旧缺乏具备最高效力的正式法律法规,应明确赋予政府审计宪法意义上的法律权限,同时审计法于审计公告制度相关条文中的“可以”条文用语使披露审计结果成为带任意性的自由裁量行为,公开与否是审计机关及审计机关从属的政府机关的权利而非义务,将“可以”改为“应当”或者“必须”或许能为审计信息披露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并应对公告的内容有相应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减少审计人员在就披露内容与政府部门反复协调的无谓的重复的时间与精力的浪费。同时还应注意到在现今我国公民关于自身拥有政府审计信息的产权意识及知情权的认识不到位,对审计信息披露的热情还不够高涨。

通过审计信息公开披露来减少政府官员“经济人”属性导致的腐败,虽说是治标不治本,但不能忽视公开信息后营造的社会舆论氛围,这使得作为监督部门的审计机关也成为人民监督对象,从而敦促审计机关肃清机关内部的思想认识,积极的公布真实的、完整的审计信息。

明确政府审计信息的披露是履行受托责任的最终体现,并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意识,同时采用民间审计轮换模式,具体的审计项目经常轮换相关负责人,强化审计问责制度;另外完善披露程序机制,形成一个如同民间审计一样完善的披露体系;同时为了更好的履行人民受托责任,应建立专门的信息反馈部门,了解每次信息披露后公众的反馈情况。

三、我国政府审计公告制度有待深化和改进之处

(一)贴合中国实际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

自2002年以来关于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已成为热点,尽管众多学者纷纷从不同的理论学派的角度就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理论根源进行解释,流行观点有信息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法律社会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受托责任理论等,但是应注意到这些都是利用已有的关于审计基础理论的初步研究成果或只是单纯的对国外新理论的评述,鲜有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并融合独立性不强的行政型审计模式来系统地对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例如最流行的关于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受托责任理论是从最基础的审计理论根源中简单的分离出来的,关于我国特殊背景下的公共受托责任形成及推动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过程等问题,理论界给出的回答并不明晰。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形成了贴合中国实际的理论体系,才能完善上文提到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要取得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二)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衔接不够紧密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然其具有实务性、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特点,我国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披露具体机制之前还将有一段空白期,政府审计人员实际披露过程中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无制可据。因而理论界要注意加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披露制度、过程的研究,不能单纯的引进国外新理论而忽视了贴合我国实务操作情况,降低了理论的实用价值。可以把理论界相关专家学者和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系统的相关高素质有经验的审计人员结合起来,组建研究小组,结合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现状,大胆探索审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过程及表出形式。(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高级审计论文篇8

关键词:地方审计机关;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执行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1-48-03

一、地方政府绩效审计执行的理论分析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该理论认为,政府是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最主要的主体,依法拥有行政权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政府从人民那里获得了经济资源,因而不仅需要对资源使用的真实合法负责,同时必须对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负责。绩效审计与公共受托责任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理由有二:第一,绩效审计的开展可以促进公共受托责任的有效履行。通过完善的绩效审计制度,可以将受托人履行责任的信息公开。将审计结果公告社会,让委托人可以直接监督受托人。第二,公共受托责任的发展推动绩效审计不断发展。在政府职能的实现过程中,作为受托人的政府与委托人(国家立法机构或全体公民、选民等)目标的部分不一致性和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了促使受托人高质高效履行其所承担的公共受托责任,有必要形成一种机制,使政府行为受制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公共选择达到“帕累托最优”。绩效审计被认为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

新公共管理理论。该理论以现代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理论基础。首先。它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假说中获得绩效评价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的依据:从成本一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评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许多管理方法都可以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企业灵活的组织形式、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等理念。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企业所成功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企业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共管理中。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公共管理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对绩效和责任高度关注的核心特征,为绩效审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管理环境,解决了绩效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进而促进了绩效审计的快速发展,

公共产品供需均衡理论。林达尔认为,公共产品价格处于均衡状态时。每个人需要的公共产品量相同,并与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量保持一致。但萨缪尔森指出,每个人都有将其真正边际支付愿望予以支付的共同契机,所以林达尔均衡产生的公共产品供给均衡水平将会远低于最优水平。为弥补市场缺陷,作为公共组织的政府,履行着直接提供某些公共产品的职能,以实现“帕累托最优”。这部分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总供给应等于总需求,因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需资金,归根结底来自于居民缴纳的税金。政府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国家审计机关所提供的审计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特征,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如果出现供给不足或需求不足,均会影响资源配置机制的效率,从而造成社会效率损失。供给与需求之间固有一种均衡关系。这种均衡关系促使绩效审计不断变换其范围、内容与重心。要实现政府绩效审计供需均衡,不能只强调供给,也不能仅注重需求,应将二者结合起来,共同促使绩效审计良性发展。

二、地方政府绩效审计执行情况的经验分析

1、绩效审计项目的总体分布特征

(1)绩效审计项目总体分布。我国地方政府绩效审计于2002年在深圳单独试点,2003年共开展了9个,2004年全国地方政府绩效审计项目累计达35个,绩效审计在相应的审计项目中占比为2.21%,比2003年增长3倍多,净增1.6个百分点。2005年,随着审计项目倍增,绩效审计项目相应增加,范围扩展到8个省市的25个城市。2006年。审计项目数突飞猛进。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近9000个,增长了3.5倍,绩效审计项目绝对数增加了1446个。增长近30倍。绩效审计项目数在与之对应的审计项目中占到13.19%,比2005年上升10.72个百分点,增长4倍多。

(2)绩效审计结果公告总体分布。若我们以绩效审计项目公开数除以执行的审计机关数来计算绩效审计结果的公开度,省级绩效审计公开度为3.0、地市级平均公开度为12.6,远高于省级;审计项目公开度,地市级审计机关为11.4、各省审计级机关平均值为4.9,地市级审计机关的公开力度仍高于省级。这可能与省审计机关执行审计结果公开产生的风险要高于地市级审计机关有关,因此省审计机关在公开审计结果方面更加审慎。

(3)绩效审计信息具体分析。目前,绩效审计普遍停留在初级阶段,多是对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及效果的评价,很少涉及效率及经济性评价。以省级审计机关为例,在项目选择方面,对第一份绩效审计公告,省级审计机关普遍选择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多、涉及金额巨大的社会热点关注项目。其次,审计结果公告要件不全且格式各异。如河南省和海南省审计厅公开的审计结果公告格式不一,且均未对评价依据和具体评价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评价主要根据常规判断及个人经验做出。

2、绩效审计项目的区域分布特征

表1反映的是我国各省地方政府绩效审计的实施比率(又称覆盖率,是实施的绩效审计项目数除以该省相关审计机关所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数而得)。可知,福建、山东的实施比率超过40%,高于其他地方省市。有8个省份的绩效审计覆盖率在5%以下,占25%。2006年,全国有20个省的70多个城市开展了绩效审计。全年实施审计项目11440个,绩效审计项目达1509个,全国平均实施率达13.19%,其中有5个省市的市级审计机关实施率超过了平均水平,还有15个省市在平均水平之下。

由表2可见,除安徽省外,其他省份的绩效审计相对数、绩效审计项目绝对数、审计项目与GDP基本保持相同的变化趋势,山东、广东、江苏等省几个指标值都处于前列。

为了更好地观察各指标相互间的变化趋势,我们以绩效审计相对数为基数。对绩效审计绝对数、审计项目数、GDP数值进行缩小处理(全部统一缩放到100以内),后对其之间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绩效审计相对数与GDP相关性不大。绩效审计绝对数与GDP存在较好的相关性,绩效审计项目数与审计项目数、审计项目与GDP的拟合度则非常高。表现出很强的相关性,但并非完全正相关。我们选取绩效审计项目数与GDP相关性进行分析,对中绩效审计项目数超过100的5个省进行比较,发现这5个省的

GDP排名全在前5名以内,且绩效审计项目实施数的排名与GDP排名误差只有1位。河南省绩效审计项目实施数与GDP排名完全吻合。可以判断。政府审计的实施力度受审计资源多少影响,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相关,绩效审计亦是如此。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审计机关获得更多财政资金的可能性越高,实施的审计项目越多,随着外部条件成熟,绩效审计项目也会随之增多。

3、绩效审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绩效审计总体供给不足。2002年以来绩效审计逐步在全国开展,各地方审计机关尽管累计开展绩效审计项目数(截至2006年)达到1600多个,绩效审计项目所占比重也由2003年的0.61%扩大到2006年的13.19%,但与《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规划》的要求相比,绩效审计开展数远远不够;绩效审计项目开展数与合法合规审计项目开展数差异显著,各地方审计机关仍以合法合规审计为主。

第二。绩效审计信息披露不够。公开的绩效审计结果数常少,包括省级和地市级审计机关在内,可统计到在门户网站公开绩效审计结果的地方审计机关仅有8个,累计已开展绩效审计项目数474个中结果数仅有72个。公开的绩效审计结果质量较低。几个地市级审计机关对绩效审计的评价都比较宽泛,对所存在问题未及时进行体制、政策层面的分析。

第三,绩效审计地区发展不均衡。首先,不同层级之间的审计机关绩效审计开展情况有较大差异。以深圳为例,从相关资料及公开的审计结果判断,深圳市审计局的执行力度明显高于下辖区县审计局。其次,同一层级不同地区的绩效审计实施情况差异也很明显。同时,不少地方审计机关对绩效审计的实践还处于摸索阶段,还有一些地方未进行绩效审计项目的实践。

三、地方政府绩效审计执行改进的对策建议

第一,改善绩效审计供给不足的局面。目前地方审计机关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政府的双重领导体制,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当地行政首长可能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益相关性:另一方面,本级行政首长为防范风险,维护其当政期间形象。即使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利益往来,也不会支持绩效审计项目的开展。为此,应遵循以现行审计体制和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审计事业发展要求为依据,地方审计体制改革应允许一定的自由度、合理设定改革目标的期望值,改革地方审计双重领导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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