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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管理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51:52

农电管理论文

农电管理论文篇1

1.农电一体化的基本内涵

农电一体化是国家电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提出的为“三农”服务的重要发展模式。国家电网公司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重新布局电网、改革电网和发展电网的思路。具体来说,农电一体化的内涵就是一种实现新电力、新农村和新服务的电力发展策略,是实现新型龙网构建、转变农电发展方式、惠及农民千家万户。其目的在于实现农村户户通电、推进农电改革和加强农电管理。

2.农电一体化与农电营销管理的联系

就农电一体化的基本内涵来看,农电一体化旨在实现的是农村户户通电和农电管理等问题。农电营销管理总体属于农电管理的范畴,是农电一体化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农电一体化的大政方针下,农电营销管理的服务如何优质、经营如何更好,就成为了农电一体化的重要指标内容之一。

二、农电一体化后农电营销的管理问题和解决对策

1.农电抄表方面的管理问题和解决对策

农电的抄表一直都是农电营销管理中的重点,农村地域广,用电的负荷不仅分散且受到季节影响较大。这就造成了农电一体化之后依然还有部分地区依然沿着原有的抄表方法进行,即沿路抄取电表读数。这种方法存在着很大的人为因素影响,漏抄、错抄情况时有发生,最终将直接影响到营销业绩。针对抄表方面的管理问题,农电一体化后应当逐渐采用远程抄表系统,逐渐普及终端采集计量表。终端采集计量表最大的方式就是解决了漏抄、错抄和估抄的问题,实现了农电营销“先付费后用电”的方式。在降低了影响误差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抄表方面的管理效率。但是,普及终端采集计量表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安装方法和放电措施、计量装置合理选择、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等方面。

2.用电检查的管理问题和解决对策

无论是农电一体化之前还是之后,农电营销中的用电检查管理都是其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和基础,是堵漏增收的最佳措施。尽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不断加大,但是当下还是有部分农民群众的用电素质偏低,偏激认为电费的少交或者不交是合理的。有的地方甚至因为用电检查与农村群众发生过争执。所以,用电检查的管理问题主要还是存在于检查人员和农村群众之间。那么,用电检查人员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当具备丰富的农电营销管理工作经验,其次还应当明晰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还应当注意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加强宣传。只有这样,用电检查管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下去。

3.农村电网线损的管理问题和解决对策

农村电网线损是影响抄表管理工作和衡量供电单位农电营销管理水平的标志。而且农村电网线损的管理工作也是当下农电营销单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直接营销到了农电营销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随着农电一体化的发展,加强农村电网线损的管理工作更应当逐渐朝着现代化和科技化水平发展。通常,通常电网线损的应对措施主要分为管理降损和技术降损,本文重点关注的则是管理降损措施。归纳总结起来,农村电网线损的管理降损措施首先需要的是稽查部门、供电单位、电力生产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同时,各部门一定要针对线损管理有一个合理、正常和科学的管理应对措施,做好电力生产、计量和收费等环节的透明化和无缝连接。

4.电费回收的管理问题和解决对策

上述关于用电检查管理和抄表管理的问题都与农电营销中电费回收的管理问题相互联系。实质上,农电营销中电费回收的管理是一直都存在于农电营销管理中,且是相当棘手的管理问题。面对农村群众由于用电观念、用电素质的落后,农电一体化后的电费回收管理想要顺利实施,务必做好相应的工作。首先,确保农村企业、事业单位的电费能够按时交纳。其次,针对用电不缴费和季节性用电农户要大力宣传用电观念和农电一体化的战略思维。再次,面对个别冥顽不灵的用户可以依法进行维权。最后,扎实做好电费回收的账务管理,确保电费能够逐月按时上缴。

三、结语

农电管理论文篇2

关键词新时期农村水电行业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水电列为“建设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近年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为农村水电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基本情况

甘肃水能资源丰富,境内有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和由疏勒河、黑河等水系组成的河西内陆河流域。全省水能理论蕴藏量1812万kW,可开发量1094万kW,其中中小型水电可开发量614万kW。目前全省共拥有中小水电站565处,总装机容量112万kW,其中中型水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40万kW,在建中小型水电站131座,总装机容量196万kW,共吸引建设资金110亿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在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方针的指引下,不少市县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各方资金参与水能资源开发,各地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热情空前高涨,形成水电开发热潮。由此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由于资源无偿使用,综合部门行使河流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等职能的同时,包揽了行业性管理事务,缺乏综合平衡,造成审批管理的混乱和资源的无序开发,二是部分市县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在提供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河段规划代替河流规划、企业规划代替流域规划、专业规划代替综合规划的现象;三是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中,对资源的综合效益和生态效益注重不够,一些开发者出于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将河道截流,造成部分河段脱水,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破坏了河流的健康生命。

针对以上问题,甘肃省水利厅根据农村水电市场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用新的管理观念、管理手段来推动农村水电建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主要措施与做法

1.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规划

按照水利部治水新思路以及新时期中小水电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甘肃省中小水电由过去重计划、投资、项目管理转向重规划、政策、发展战略的制定和管理。根据《水法》《可再生能源法》及《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法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在建立水能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对现有水能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水能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为控制条件,对没有规划的河流,抓紧制定规划;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河流规划,抓紧补充、完善和修订,使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能资源专业规划。坚持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阶段的论证、勘测设计,逐步建立水能开发项目储备库,为保持稳定的水电建设规模创造条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要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坚决杜绝无序开发及“跑马圈河”行为,防止出现“四无”水电站,逐步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

2.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确保资源开发有序

水能资源属国家所有,是国有资产。水电项目建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由国家投资、资助的水电项目(如电气化项目和代燃料项目)实行审批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州)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2.5万~30万kW,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或水库库容大于1亿m3以上,或位于国界、省界河流上的项目,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审批。

由社会投资的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由市(州)一级核准;装机容量2.5万~30万kW,由省级核准;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由国家核准。

建设项目无论是审批制还是核准制,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开发许可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开发、利用许可证,取得开发、利用权。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水资源评价、取水许可(预)审批、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评价。

3.走服务、协调、监管之路,强化行业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努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等工作,甘肃省水利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已经批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其主方案、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坚持项目法人负责制,对各级领导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明确目标职责;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制,根据《招标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并在招标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公证、检查等单位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增加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公开、公平性,建立了良好的水电建设市场秩序;坚持实行建设监理制,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坚持实行合同制,结合《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及时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建立健全了“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同时,强化已建电站的运行管理,对各类经济形式的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要求其必须按照设计的运行方案运行,确保生态用水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水命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汛期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要坚决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针对水情、调度命令、电压波动及时调整机组运行工况,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排除各类故障,不断提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使其充分发挥最佳效益。

4.严格工程质量,坚持质检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甘肃省水电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建设、监管“三管”齐下,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水电建设行使质量监督权。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强化质量监督与管理,力求工程施工规范、质量上等级。二是在施工过程中,抓住影响工程的主要因素,实行质量检测自检、复检、终检制和质量月、季报表制,在质量跟踪检查中,质检人员以防为主,勤检查、勤验收,使一些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各项质检资料齐全,质量评定有依据。三是赋予监理工程师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为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对质检不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可行使合同规定的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四是对质量事故实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事故有报告、措施有审批、处理有验收。由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项目法人担负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责任、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控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保证质量”,用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来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约束各方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上述措施的引导下,甘肃省各水电站项目业主的质量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注重建设质量、建设速度和建设造价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厂区、厂房的绿化、美化。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在建的131座中小水电站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在80%以上。

5.实行“谁投资、谁负责”,加强资金管理

甘肃省水电建设由国家投资或补助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原则。为防止建设资金挪用、挤占,各电气化县均设立了银行专项帐户,专人负责,年终审计。甘南州要求各县(市)在银行开发电气化建设资金专户,对电气化建设资金进行了封闭运行和统筹管理,资金使用实行“核查报帐制”,省下达的电气化建设资金根据各县(市)上报的年度实施计划,经审查无误后,按照批复国补建设资金的60%拨付,剩余40%的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对于不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资金使用不当的县(市)停付或延付剩下的40%的建设资金。严格的资金管理,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

水电工程建设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密切相关。甘肃省始终把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第一位,把水电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出于安全事故绝大多数属于责任事故,主要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的。甘肃省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了安全生产的意识。近几年,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结合当前水电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夏河县头道河、碌曲县阿拉山等水电站结合实际,制定了《水电站管理制度》《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岷县清水电站制订了《清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施工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自控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制定各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特种作业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危险品储存方案等。岷县刘家浪、武都白鹤桥、文县尚德等水电厂,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水电厂管理制度》,并与原有的《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水机运行规程》和《电气运行规程》相配套,使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考核有细则,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水电事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与水电建设各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对管理不严、责任制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实施奖励与处罚。

三、存在的困难

1.政府引导性投资偏少,建设资金不足

随着物价指数和水电建设成本的提高,电气化县建设国家补助资金的投入在整个项目所占比例越来越少。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大多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自筹能力相对较弱,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信贷渠道不通畅,银行贷款额度受限制等因素,部分公益性和生态性较强的电站建设存在资金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水电发展。

2.老电站问题较为突出

甘肃省还有一批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电站,经过近半世纪的运行,目前大部分处于带病运行或停运状态,由于产权问题及技术、改造资金短缺等,更新改造困难,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3.上网电价过低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由于小水电上网电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办电的积极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2611号《国家计委关于甘肃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通知。甘肃的小水电上网电价由原先的每0.16元/kW•h提高到0.20元/kW•h,具体从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虽经与物价部门多次协商和协调,于2005年小水电上网电价普调到0.18元/kW•h,但仍与目前电站实际发电成本和电网销售电价存征较大的差距。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

1.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实施《水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根据全省农村水电的建设管理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甘肃省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关于甘肃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使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水能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

2.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前移,以适应国家从建设项目审批制转向开发利用许可、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等多种形式的管理。

3.水能资源配置市场化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水能市场体系,加强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实行水能资源开发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水能资源开发市场,实行市场化配置水能资源。规范农村水电管理体制、建设体制、投资体制、电价形成机制和农村水电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水能资源的使用效率。

农电管理论文篇3

关键词:“三农”安全管理措施

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去年中央的一号文件到“两会”,“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前所未有的重视。电力部门从“三为”服务到“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再到“两改一同价”也始终把“三农”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农电体制改革后,打破了原有的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农电安全管理范围扩大,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和风险加大,抓好农电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健全和完善农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刻不容缓。这里提出的“三农”安全是:农村电网安全、农村电工安全、农村居民用电安全,前者是“大三农”,后者是“小三农”,作为农村乡(镇)供电所只有切实搞好“小三农”的各项安全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加强“小三农”安全管理,提升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农村电网安全

乡(镇)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农村电网应为: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380/220V线路、低压配电装置等的供电设施。农村电网应从规划设计、施工架设、运行、维护、检修等方面着手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

1.对农村电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2.农村电网在规划设计中一定要按照《安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相关规程为原则,搜集有关设计资料,写出初步设计说明书、投资概算、动工图纸、负荷预测、施工方案等。

3.农村电网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409-9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施工监理,通过制定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规范施工现场人员行为,加大违章考核力度,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农村电网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对所施工的设施要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

5.在从事农村电网运行、维护、检修的工作中,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和高空跌落事故,实行“五步作业法”,能够推动全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

6.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乡(镇)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乡、村、户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组织,达到保护电力设施的目的。

管理好农村电网,是农村供电所现场安全工作的重头戏,网上设备的运行缺陷,严重威协着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它是安全生产活动中最大的拦路虎,为止,要打掉这只拦路虎,首先必须舍得投入资金,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其次严把新建设施的质量关,建立严格的交接验收制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农村电网建设的初期。

二、农村电工安全

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体系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人(农村电工)是第一要素,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由于农村用电量占县(市)级用电量的比重逐年增大,且农村电网线长面广,点多量大,农村电工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肩负着农村高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农村用电安全检查等任务,他们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关系着农电工作的发展,责任十分重大。因此,做好各个乡(镇)供电所的安全用电工作,就需要依靠全体农电人员严格的管理和尽责的工作,就必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1.乡(镇)供电所所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发挥供电所所长在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所长的安全意识是农村供用电安全的首要因素,落实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农村用电安全的关键所在,发挥所长基层领导作用是农村用电安全的重要保证。所长是一个供电所的核心,其能力的大小、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供电所的管理水平。要求所长在开展工作中,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不违章指挥,精心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农村电工直接在供电所所长的领导之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他们处在农村用电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农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农村电工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差、管理水平低的问题,虽然这几年来我们公司也经过多次培训、考核、择优录取,但是这不过是在“矮子里选将军”,大部分农村电工综合素质距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而限制了整体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水平的提高。

3.目前,乡(镇)供电所管理的首要工作应放在农村电工的培训上,包括业务理论、生产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地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农村电工进行技术比武活动,如我公司2003年11月份在白米供电所组织的全市农村电工技能操作竟赛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技术能手,激发了广大农村电工好学上进的精神。但是,从这次比赛的最后成绩来看,在理论考试中取得第一名的,技能操作并没有取得第一名,在技能操作中取得第一名的,理论考试也没有取得第一名。还有一个问题:这次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前五名里,却没有一个生产班长、或营业班长。所以,乡(镇)供电所的培训工作首先要从所长、生产班长、营业班长开始,让他们做好一个领头羊,才能更好地打开一个农电管理的新局面。

4.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及市供电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结合乡(镇)供电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三不伤害”。一旦发现有违章作业或不安全行为从严考核,对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坚决不允许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农村居民用电安全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每年农村触电死亡的人数高达1万人左右,发生在6kV以上高压系统(含雷击电压触电)中的约占事故总数的18%,而发生在380/220V低压电网的约为82%。农村居民由于文化素质结构的差异,安全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私拉乱接的现象比较严重,供电企业要广泛深入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活动,如采用宣传车在全市或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在电视台播放电力安全警示片,在交通要道口设置安全用电标语灯箱广告,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讲解等,不拘形式地宣传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达到提高全民安全用电的意识,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1.加强农村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管理防止发生农村居民间接触电事故

经过农网改造后的低压电网380/220V,由于产权的变更,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也随产权延伸到农村居民用户的电能表,使得安全供电的法律责任更直接、更具体,因此在农村低压电网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作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重要后备保护就显得更加必要,同时也必须告之农村居民用户:安装在农村配电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是任何形式的触电都能保护的,用户必须安装家用剩余电流断路器,防止家庭中可能发生的直接接触触电造成伤亡事故,用电户应具有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形成农村低压电网的剩余电流保护二级、三级系统,使各级之间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提供优质服务增强农村居民安全用电意识

农民在抗旱、排涝、浇灌、四夏农忙季节,发生用电故障或遇到困难时,供电所抢修小分队要迅速赶到现场,解决用电上的实际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大量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由于多数农民对这些电器的使用和维护知识知之甚少,农村电工要能提供家用电器的选用、使用、维修方面的知识。对电能计量装置出线侧(产权分界点),农村居民用户室内的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要做到耐心解释:以产权分界点为限,产权属于谁,谁就是该产权的安全责任人。针对前期我市发生的几起农村触电死亡案例,迁扯了供电部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违章建筑,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或拆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

农电管理论文篇4

关键词:提灌站;建设;改制

1前言

提灌站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民环境、缩小城乡差别,改变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文章在接下来的内容,分析渠县机电提灌站生存现状,在此基础上思考改制建议,提出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遵循农机机电提灌管理条例,有重点地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农村机电提灌站有效改制,坚持分类有重点地进行指导;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改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等解决措施,以供参考和借鉴。

2农村机电提灌站生存现状

渠县共有电力提灌站452座570台/20068kW,其中70年代前建成的85座108台/3912kW,70年代至80年代建成的182座249台/9262.5kW,80年代后建成的185座213台/61893.5kW,这些提灌站主要分布在沿江沿河一带,在江河取水的提灌站共346座483台/18016kW,占总座数的76.5%,占总台数的84.7%。其中100kW以上的提灌站21座61台/3109.5kW,全是电力提灌站设计灌面为24762.33hm2,实际灌面19142.8hm2,拥有流动提灌机组5413台/23426kW,实际灌面4326.67hm2,机电提灌实际灌面23469.47hm2,占水田面积50.6万亩的69.5%,目前全县提灌站由于设备老化,加之农村体制改革以来提灌站管理体制脱节,有20%左右的提灌站已报废或处于报废状态,影响灌面近0.4万hm2。总的来说,我们认为对提灌站的经营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并且有助于盘活现有资产,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激活农村机电提灌站资产重组和经营管理机制更新,在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同时为农村集体和业主增加收益,有助于农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3改革措施探讨

3.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到实践,必须要有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成立提灌站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改制方案、步骤、措施,统一对各提灌站进行核资,逐一对全县提灌站进行改制。

3.2遵循农机机电提灌管理条例,有重点地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农机机电提灌站经营管理,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严格遵循《四川农机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切实运营好农机机电提灌站。在此基础上,根据地方经营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细节性问题包括如下:鼓励和吸引独户、联户、业主投资建设提灌站;鼓励和引导村民、服务机构、业主承包经营提灌站;强化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做好水费收取和用水矛盾协调工作。同时,建议将提灌站建设情况,纳入到乡镇、村社的政绩考核项目中去,提高地方领导的重视程度。总之,本着保护村民权益的基础上,积极运营机电提灌站,对一切影响提灌站正常经营的外在因素进行必要的查处。

3.3农村机电提灌站有效改制,坚持分类有重点地进行指导

调查辖区内所有在运营机电提灌站,除独户经营的提灌站外,所有提灌站都纳入经营管理和产权体制改革范围,不留后遗症。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所有提灌站买断经营,与集体产权脱钩;率先在装机30kW以下,灌面33.33hm2以下的集体经营提灌站实行买断经营,30kW以上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对饮灌站不管什么经营形式必须签订农田灌溉合同,并进行公正;对已经报废和接近报废的提灌站统一由县农机主管部门回收设备,造册登记报国资部门,然后按灌面大,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等条件,利用现有设备恢复部分报废提灌站,移交当地政府进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3.4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改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改制后22kW以下的提灌站国家不再补助资金用于维修改造。对已瘫痪无法实施改制的提灌站政府做出重组规定,以减轻农机主管部门的拆迁压力。对大型提灌站在集体经营期间所欠电费等由政府出面予以核消。对改制期间出现的提灌站原有设备盗损事故,对辖区村、乡(镇)领导的责任追究。政府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对修复难度较小的提灌站进行修复,以推进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公示对买断经营的提灌站,在灌区进行现场竞卖。对租赁经营的提灌站按照投标高,诚信最好的原则承包,并予以公示公正。此外,建立激励机制,地方财政每年用于提灌站的修复资金确定一定名额、金额用于奖励提灌站经营效益好,群众满意的经营业主和当地政府。

4结论

近几年来,本地受国有企业改制的启发,已酝酿对全县提灌站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但无上级的配套政策支持,操作难度大。文章提出的改革建议,实在切合地方实际的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以供参考和借鉴。

作者:张万旭 单位:渠县农机管理站

参考文献

农电管理论文篇5

关键词新时期农村水电行业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水电列为“建设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近年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为农村水电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基本情况

甘肃水能资源丰富,境内有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和由疏勒河、黑河等水系组成的河西内陆河流域。全省水能理论蕴藏量1812万kW,可开发量1094万kW,其中中小型水电可开发量614万kW。目前全省共拥有中小水电站565处,总装机容量112万kW,其中中型水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40万kW,在建中小型水电站131座,总装机容量196万kW,共吸引建设资金110亿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在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方针的指引下,不少市县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各方资金参与水能资源开发,各地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热情空前高涨,形成水电开发热潮。由此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由于资源无偿使用,综合部门行使河流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等职能的同时,包揽了行业性管理事务,缺乏综合平衡,造成审批管理的混乱和资源的无序开发,二是部分市县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在提供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河段规划代替河流规划、企业规划代替流域规划、专业规划代替综合规划的现象;三是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中,对资源的综合效益和生态效益注重不够,一些开发者出于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将河道截流,造成部分河段脱水,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破坏了河流的健康生命。

针对以上问题,甘肃省水利厅根据农村水电市场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用新的管理观念、管理手段来推动农村水电建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主要措施与做法

1.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规划

按照水利部治水新思路以及新时期中小水电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甘肃省中小水电由过去重计划、投资、项目管理转向重规划、政策、发展战略的制定和管理。根据《水法》《可再生能源法》及《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法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在建立水能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对现有水能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水能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为控制条件,对没有规划的河流,抓紧制定规划;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河流规划,抓紧补充、完善和修订,使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能资源专业规划。坚持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阶段的论证、勘测设计,逐步建立水能开发项目储备库,为保持稳定的水电建设规模创造条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要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坚决杜绝无序开发及“跑马圈河”行为,防止出现“四无”水电站,逐步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

2.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确保资源开发有序

水能资源属国家所有,是国有资产。水电项目建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由国家投资、资助的水电项目(如电气化项目和代燃料项目)实行审批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州)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2.5万~30万kW,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或水库库容大于1亿m3以上,或位于国界、省界河流上的项目,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审批。

由社会投资的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由市(州)一级核准;装机容量2.5万~30万kW,由省级核准;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由国家核准。

建设项目无论是审批制还是核准制,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开发许可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开发、利用许可证,取得开发、利用权。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水资源评价、取水许可(预)审批、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评价。

3.走服务、协调、监管之路,强化行业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努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等工作,甘肃省水利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已经批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其主方案、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坚持项目法人负责制,对各级领导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明确目标职责;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制,根据《招标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并在招标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公证、检查等单位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增加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公开、公平性,建立了良好的水电建设市场秩序;坚持实行建设监理制,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坚持实行合同制,结合《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及时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建立健全了“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同时,强化已建电站的运行管理,对各类经济形式的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要求其必须按照设计的运行方案运行,确保生态用水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水命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汛期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要坚决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针对水情、调度命令、电压波动及时调整机组运行工况,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排除各类故障,不断提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使其充分发挥最佳效益。

4.严格工程质量,坚持质检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甘肃省水电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建设、监管“三管”齐下,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水电建设行使质量监督权。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强化质量监督与管理,力求工程施工规范、质量上等级。二是在施工过程中,抓住影响工程的主要因素,实行质量检测自检、复检、终检制和质量月、季报表制,在质量跟踪检查中,质检人员以防为主,勤检查、勤验收,使一些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各项质检资料齐全,质量评定有依据。三是赋予监理工程师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为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对质检不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可行使合同规定的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四是对质量事故实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事故有报告、措施有审批、处理有验收。由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项目法人担负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责任、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控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保证质量”,用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来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约束各方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上述措施的引导下,甘肃省各水电站项目业主的质量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注重建设质量、建设速度和建设造价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厂区、厂房的绿化、美化。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在建的131座中小水电站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在80%以上。

5.实行“谁投资、谁负责”,加强资金管理

甘肃省水电建设由国家投资或补助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原则。为防止建设资金挪用、挤占,各电气化县均设立了银行专项帐户,专人负责,年终审计。甘南州要求各县(市)在银行开发电气化建设资金专户,对电气化建设资金进行了封闭运行和统筹管理,资金使用实行“核查报帐制”,省下达的电气化建设资金根据各县(市)上报的年度实施计划,经审查无误后,按照批复国补建设资金的60%拨付,剩余40%的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对于不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资金使用不当的县(市)停付或延付剩下的40%的建设资金。严格的资金管理,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

水电工程建设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密切相关。甘肃省始终把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第一位,把水电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出于安全事故绝大多数属于责任事故,主要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的。甘肃省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了安全生产的意识。近几年,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结合当前水电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夏河县头道河、碌曲县阿拉山等水电站结合实际,制定了《水电站管理制度》《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岷县清水电站制订了《清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施工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自控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制定各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特种作业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危险品储存方案等。岷县刘家浪、武都白鹤桥、文县尚德等水电厂,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水电厂管理制度》,并与原有的《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水机运行规程》和《电气运行规程》相配套,使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考核有细则,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水电事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与水电建设各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对管理不严、责任制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实施奖励与处罚。

三、存在的困难

1.政府引导性投资偏少,建设资金不足

随着物价指数和水电建设成本的提高,电气化县建设国家补助资金的投入在整个项目所占比例越来越少。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大多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自筹能力相对较弱,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信贷渠道不通畅,银行贷款额度受限制等因素,部分公益性和生态性较强的电站建设存在资金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水电发展。

2.老电站问题较为突出

甘肃省还有一批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电站,经过近半世纪的运行,目前大部分处于带病运行或停运状态,由于产权问题及技术、改造资金短缺等,更新改造困难,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3.上网电价过低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由于小水电上网电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办电的积极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2611号《国家计委关于甘肃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通知。甘肃的小水电上网电价由原先的每0.16元/kW•h提高到0.20元/kW•h,具体从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虽经与物价部门多次协商和协调,于2005年小水电上网电价普调到0.18元/kW•h,但仍与目前电站实际发电成本和电网销售电价存征较大的差距。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

1.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实施《水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根据全省农村水电的建设管理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甘肃省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关于甘肃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使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水能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

2.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前移,以适应国家从建设项目审批制转向开发利用许可、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等多种形式的管理。

3.水能资源配置市场化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水能市场体系,加强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实行水能资源开发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水能资源开发市场,实行市场化配置水能资源。规范农村水电管理体制、建设体制、投资体制、电价形成机制和农村水电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水能资源的使用效率。

农电管理论文篇6

(一)农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而且还很不平衡经过对部分地区的调查发现,很多已经开始使用有线电视的农民群众对安装有线电视的态度都是认可的,他们都觉得有线电视对他们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他们了解到外来信息,还能够消磨时间,但是有线电视对于部分家庭条件较差的人来讲,却是一种负担。加之我国农村居民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消费不稳定现象,很多五保户、单亲户等自身生计都存在问题,也不可能会安装有线电视,这就阻碍了有线电视在农村的发展。另外,雷电、冰雪等自然灾害也容易对农村有线电视的稳步发展造成影响。(二)村落分散,大小不一范围广乡镇农村地区的村落较为分散,居民住所不集中,居民居住的整体范围较广泛,给安装有线电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三)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农村地区除了村落分散之外,其居所也较为分散,各个居民之间的房屋间距较大,不宜管理。(四)地势较为复杂联网费用高部分农村地区的环境较差、道路不通,地势复杂,信号接收能力较差,需要在此安装信号接收站,使得联网的费用不得不提升,这对部分农民造成了影响。(五)农民较低的素质、薄弱的法律知识,无法集中管理农村地区部分居民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也不够深入,当安装了有线电视以后,他们不懂得去保护,不利于管理。

二、对乡镇有线电视网络管理与维护的思考

(一)制定好发展规划,确立用户接入网络结构模式依照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可以了解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村与村之间、乡与乡之间经济收入都存在着较大区别,那么针对农村地区的这种不平衡发展的现象,先对家庭条件较好的用户进行安装,再对家庭条件较差的用户进行安装,先在人口居住较为密集的地区安装,逐步向周围扩散,对于新旧客户,则应该采用一户一线分配式入户,能够帮助站点有效管理,也能够降低网络故障,获得较好的信号,且所花费的投入资金也相对较少,实践证明,在部分新网安装途中,运用一户一线分配方式能够保证用户获取较好的信号,效果很理想。不过,部分村还应该根据乡镇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用户接入网络结构模式。(二)提高网络质量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讲,最基本的目的都是希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段内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对于部分农村地区来讲,大量采用光接点模式,所运用的模式能够获得在最低成本的基础上获取最大的利润,对于面积较广阔,人口较为集中的部分村落,就可以安装光接点,放大器一般在3-5级之间,面积较小、居民不集中的村落则可以根据其环境、地势等将周边的几个村联合起来安装一个光接点,光接点的服务半径至少要小于等于2千米,并通过光接点向四周逐步扩散,不断的增加有线电视最终覆盖范围。(三)要提高服务质量当部分用户的网络出现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其检查线路,查找原因,保证用户能够享受到较高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平时也要加大对信号传输设备等的检查和维护力度,减少损失。(四)要依法办事广播电视局应该成立专门的执法组织,对部分毁坏有线电视信号、设备等人员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五)收费方式要灵活有线电视的收费可由广播电视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多样的制定收费制度。(六)登记建档在农村地区落实架设、安装、验收环节后,对于各个设备等都应该进行编号,并将部分技术参数认真登记,并存档,妥善保管,方便管理与查询。(七)广泛宣传广播电视局还应该增强宣传力度,让人们了解到有线电视网络是国家所有,每个公民和企业都有权利和责任对其进行保护。另外,对于网络工程的脚架上则应该印上“维护有线电视网络,人人有责”等字样,来提醒人们要将网络保护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尽可能的减少有线网络的损失。(八)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对于广播电视局的管理人员应该做到职责明确、公私分明,倘若因为管理人员失职而让网络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其他事件,则应该给予其责任人严厉的处分。(九)聘请业余监督员乡镇地区的监督员则应该由当地的村干部来担任,乡镇干部的文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与周围群众相处的时间较长,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当有线网络出现故障,能够及时的解决问题,实现预防与对策的双效合一。(十一)对用户实行承诺制倘若用户的信号出现问题,经过再三核实,确定了问题不在于电视机之后,就应该及时向上面反映,较小区域内的问题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开始维修,尽可能的使其在24小时内抢修成功,主干线地区则应该在3-7天时间段内得到修复,倘若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用户也就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收视费,否则,相关部门有权利对其进行作出暂停信号的处理。(十二)落实好与农电、电信、村的关系农村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条件等因素,使得农村部分用户的电线杆上面的线路较多,有电话线、农电、电信等多种线路,所以,广播电视局还应该做好与农电、电信、村的关系,做好各个线路之间、器件之间的和谐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十三)严肃查处偷接、私接户现阶段,很多用户都有多台电视,为了能够方便自己,他们开始偷接、私接电缆,形成分支,这样就能够让两台电视机都同时播放,但是电视节目质量较差,倘若不对这些现象高度重视,将会为这些偷接、私接电缆的用户提供条件,更加为所欲为。所以,对于这类现象,一经发现则应该按照广播电视保护条例6依法严处,从各个方面促进老、新网的稳定发展。

农电管理论文篇7

关于农村的电力问题,在建国以前,还有大量农村地区无电可用,不是电价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电力设施,直到新千年的时候,还有少数地区没有通电。随着农村地区的发展,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都在增加,这使得对农村地区的电力系统的整治改革不容乐观,同时也提高了紧迫性。

2我国农村电力体制改革

2.1农村电力系统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的地区的电力发展明显改善,总体势头良好,但是和国际水平相比,人均占有量还是稍显不足。由于在早期甚至是工业时代,电力网的发展多把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和工业方面,自然农村地区和农业生产的用电就不免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首先是电力工业的发展问题。国家在大的电力网上做出了决策,比如西电东送、开发风能、水能等可循环利用能源,但是在一些偏远的地区,尤其是水能或者风能丰富的而且电量消耗小的地区施行的是地方自己解决,从生产到使用的管理,地方的体制并不是特别明确,这就造成一定的混乱。在发电方面,一些地区使用火电,但是利用率低,且在开发方面,安全性低,事故频发,另外就是电力的输送不稳定,电量不够生产生活使用,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质量,容易出现“电荒”。对于越来越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一旦出现“电荒”,就可能造成对农民来说数额巨大的损失。其次是用电价格政策问题。作为国家的一个垄断性产业,电网的建设和使用由国家管理和运营,电价的政策制定长久以来都是由国家制定的,国家核准、根据成本等来确定。但是有些地区的电力因为是私企或者是地方性小发电厂的运作,出现了用电价格混乱的现象。尤其是在国家放手改革电价之后,对于市场竞争机制,极少数地区还会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最终这个混乱的结果要由农民来承担。最后是用电管理问题。用电管理对于离中央政策隔离数层的农村来说也是一个潜在的问题。在农村电力系统的建设上,没有科学的规划、缺少大量的投资,这些设施极其简陋,管理起来很少能够按照正规的发电事业来要求。在改革没有推进的阶段,行政性的管理不能结合实际情况,造成发电企业、政府管理者、用户之间的矛盾。

2.2农村电力系统的改革

根据以上所述情况,农村地区的电力系统的体制和发展有待变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最终目的是服务人民,不管是改革还是建设,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首要出发点,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在大方向上,国家把行政决策权放松,部分交给市场来管理,根据市场的供求和实际成本以及农民能够接受的程度来确定用电价格。在一些经济发展比较好、比较成熟的地区,改革的主要目标是用电价格的改变,同时要提高效率,为发展生产和更高质量的生活保驾护航。另外对于一些发展还不算完善,甚至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的地区,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力求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环境,根据当地的情况,利用各种能源提供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电力,保证全国各地通电、正常用电。在用电价格方面,国家定价逐步走向了结合市场竞争的道路。对于电力这样的能源产业,国家确定基础价格无可厚非,但是对于参与到市场调控中的电力系统来说,基本方向也必须由国家把关。市场定价能够根据具体地区的具体情况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价格争端,但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会带来不利的一面,因此,国家、市场、用户三者一体的决策才能够得出一个共赢互利的方案。基础投资等管理方面一直是农村地区电力发展的软肋。远离大城市同时用电量小的地区不能够吸引大量的投资基金,这对基础建设可谓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国家电网管理薄弱的地方就容易出现管理不善的情况。一般由省电力电网公司、市级供电局以及各乡镇的管理单位来层层管理,但是在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的今天,电网的发展同样也有所改制。进入到市场经济的层面,发电的电力单位和管理的单位可以产权分开,这种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权制衡的发展方式也许能够改变农村地区电力发展“天高皇帝远”的混乱局面。在投资方面,国家是电力投资的基础,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电力系统这一基础能源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电网系统的健全、稳定才是一个地区放开发展的基本支撑。在吸引投资方面,电力发展企业可以实行股份制,参股分红才能更好地激发建设的决心。

3结语

农电管理论文篇8

一些本不该由人民群众负担的成本费成为人们很大的经济负担,一些农民有电都不敢用。这一系列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过国家大规模的、长时间的城乡电网改造,我国农村输电和配电的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电线损耗也减少了很多。另外,国家推行的城乡同网同价的原则也大大减轻了人们的负担,农民不需要再负担额外的成本费,也不需要负担各级政府的额外加价,极大带动了电力的消费和经济的发展。

2农村电压电网改造的现状

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对农村电网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使其结构更加合理,更换掉破旧的电路,修好损坏的设备,使电网整体的健康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刺激了人民的用电需求。各户人家的电灯亮了,电扇转了,逐步用上了洗衣机、电视机等多种家用电器,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也拥有了不一样的文化生活。经济发展也为农村带来了更多发展的机遇,农村招商引资拥有了基本的物质条件,各个乡镇企业的正常运行得到了基本的保证。

3农村电压电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电网改造在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给电网的管理带来了难题。在农村的用电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与解决。电力系统中仍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在如今电网管理中,存在着收入不公的情况。一些农村电工干的是最累最辛苦最危险的活,拿的却是最微薄的工资,奖金福利少之又少;而一些公司内部的员工,在室内工作却得到更高的薪酬。这是十分不公平的,长此以往,必然会打击到农村电工的工作积极性。倘若因此发生工作失职、管理不当等问题,所引发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农村电网管理要解决好人员的工资分配问题。近年来,由于电力设备年久失修所引起的意外事故屡见不鲜,因此电力线路设备的维护工作也十分重要。另外,要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安全用电,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4供电部门如何应对现存问题

实现农村电网的信息化也包括要实现电表的自动化记录,从前挨家挨户抄电表的方式太麻烦且容易发生记录错误的现象。实现自动化管理能够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各家各户的用电状况,实现农村电网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供电部门使用计算机技术对农村用电状况进行系统精确的记录和管理也更加直观有效,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损耗和浪费。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的电力管理还是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不断学习,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达到能够远程控制、系统管理的水平。还要能够预测用电情况的变化趋势,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管理模式。

5农村电压电网先进技术在电网管理中的应用

针对农村电网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也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并从中选择出最佳方案。在管理方面也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实现管理效率的最大化。例如应用GIS系统进行管理,以便做出更加科学的决策。GIS系统对于农村电力网络来说很适用,但成本很高,工作量也很大,经过改造可以应用于供电站的管理。此外,对于在农村用电采用抄表的方式记录用电量这一状况,相关人员提出了载波集中抄表系统和低成本抄表器等设想,在经济水平较低尚不能实现自动化抄表的地区,可以暂时以低成本的抄表器来替代,这样一来,既解决了数据的记录问题,还能够自动核对,更加系统精确地管理数据。

6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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