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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8篇

时间:2023-02-10 00:43:51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1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实现“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目标,切实抓好街道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到充分准备,主动防御,安全度汛;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街道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

本街道地处平原水乡,地域面积16.23平方公里,辖30个社区(居),总人口16.8万人。内有瓜渚湖、新开河、直塘江、鸡笼江、运河等河流、湖泊,无水库。年平均气温17.5℃,年极端最高气温39℃,最低气温-5.7℃,年最大降水量1358mm,总雨日137天。

二、网络队伍及主要职责

根据县防汛防旱抗台预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建立防汛防旱抗台险情监视组、抢险突击组、后勤保障组、道路清查组、护社区(居)组和企业保护组。

(一)险情监视组

险情监视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柯桥水利站人员和各社区(居)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主任组成。

主要负责对险情进行监视,并把监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

(二)抢险突击组

抢险突击组由街道机关干部、基层民兵(预备役)、青年突击队等组成,指挥:

主要负责抢险突击组及基层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召集,抢险工具、设施到位并及时奔赴抢险现场进行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指挥:

主要负责做好车辆安排调度和抢险必备品、抢险物资、工具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道路清查组

道路清查组由街道城建办公室及柯桥交警中队人员组成

主要根据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命令,负责对街道区域内的广告牌等危险建筑物进行加固或及时处理,清理检查主要道路的畅通,排除被风刮倒的树木、作物和遗弃的车辆、物品等,保障抢险车辆畅通行驶和群众顺利撤离。

(五)护社区(居)组

护社区(居)组由各社区(居)两委会成员、社区(居)小组长、党员及居民代表组成,各社区(居)书记为指挥长。

主要负责坚守各社区(居)的联络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指挥命令及时传达;检查各社区(居)内的在建房屋、危房、船屋安全保障及被洪水、台风破坏的情况;对区域内规模以下企业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预防群众撤离后的盗窃行为发生;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六)企业保护组

企业保护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对街道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及街管企业分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人员对遇水遇台后的易燃(爆)物品及有害物质进行安全转移。

三、组织实施

(一)人员上岗

1、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通知,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成员上岗并召开会议,部署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2、防汛防旱抗台突击组、险情监视组人员到街道指挥部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3、后勤保障组:联络车辆、准备抢险物资。车辆及驾驶员待命。

4、道路清查组:清理区域公路的一切障碍物(包括被风刮倒的树木、故障车辆等)。

5、企业保护组:及时向各企业发出通知,检查督促有关企业的防台工作。

(二)险情警报和抢险工作

1、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警报后,街道指挥部组织人员通知各社区(居)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准备工作。

2、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警报后,街道指挥部指定抢险突击组到位,做好抢险准备,车辆及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到位,并通知各社区(居)及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3、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防台抢险紧急命令后,街道指挥部组织抢险突击组进入抢险地段进行抢险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2

一、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体系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关党委书记

总经济师

成员:办公室、生产发展股、信息产业股、科技股、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工作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地面工业企业和成品油企业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厂区和储油区排水系统检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施工单位、周边群众联系协调安排好企业的防洪抢险工作。要求企业以多种形式对员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等不受损失。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领导小组要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厂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地下管道、排水沟、公司周边河沟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抓好清淤、维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50毫米以上大雨过后企业厂区无严重积水。企业应定期对各种防雷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遇到雷电袭击时能充分导雷、防雷。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要求企业通过生产例会、部门会议、员工会议,下发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暴雨雷击的意识和能力,使员工懂得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旷地带、大树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处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机,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4)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做好煤、电、成品油、医药等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协调工作。

生产发展股:协助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协助做好应急工作

信息产业管理股:指导通讯行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做好通讯应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汛情接收传达汇总。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当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均应立即赶赴现场,在防洪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

二、应急响应及保障

省市县各级启动防汛应急后,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立即行动。

(一)通讯保障:由信息产业管理股牵头组织协调各通讯企业优先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信息畅通。

(二)供电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电力公司开展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三)应急物资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3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XX民委

2014年2月

XX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确保洪汛到来时能够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避免或最大程度的降低群众受到的损害,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山洪灾害区域划分

2.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情况,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陂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威胁,地质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河口、陡坡、低洼地带。

2.2危险区、安全区

根据山洪滑坡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的调查,基本情况如下:XX村大多数居民居住在半坡上,雨季来临,公路两侧的黄泥路是危险区域。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国家有关防洪抢险的法令法规,坚持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村寨安全渡汛。抢险过程中要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形成全民防汛抗洪的局面

四、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村民汛期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防汛抗洪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职责: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组村民开展物资、设备自救。

副组长协助组织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具体指挥,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2、应急行动组

职责: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各组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

3、疏散引导小组

职责:负责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离开现场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

3.1人员转移原则和方法

转移工作由转移通知员,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对户、搭棚二种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搭棚地点选择在居住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制作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另外各村还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如果在转移的过程中,原制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区。

3.2转移路线

各区居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迅速按预定路线转移。各区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4、现场技术指导组

责: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5、救护组

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急救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急救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6、外部联络组

职责:与事故相关方进行汇报灾情、联络沟通。

7、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救援人员的饮食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六、培训和演练

应急救援小组和行动组负责组织实施汛期水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其他小组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演练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七、预防措施

1、制定防洪应急预案,配备好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发现汛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接到有关防洪紧急警报通知后,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做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各项应急措施。

3、认真做好现场防洪排水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分别采取改沟、截水、加固等措施。对低洼出的基础开挖做到随挖随填。

4、专人负责,对房屋要进行多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危房立即修缮,严重危房立即拆除。

5、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暴雨期间用广播对村民进行传达,提醒他们注意安全。

八、善后处理

1、领导组要及时清点本村弱势群体人数,对没有撤离的弱势群体要向抢险队指明具体方位,以便及时营救。

2、积极协助有关人员抢救受伤村民。

3、稳定村民情绪,确保村寨安全。

4、及时上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4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水库、圩堤、塘坝、水闸、灌排站、水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以及粮食作物旱灾等灾害事故。

四、组织指挥机构与工作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分工 

组长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政府分管领导抓好全县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小组日常工作,分别负责应急防御综合协调、宣传报道、抗洪抢险救灾、水库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等;成员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构

根据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为密切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测预警信息组、专家指导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为:

1.监测预警信息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视频会商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发送、管理各类信息:

(1)气象信息:以气象部门的各类气象预报信息为主。

(2)水文信息:以水位站的包括各雨量站暴雨情况、时段雨量、日降雨量、过程雨量,赣江、袁河、湄湘河、溧江河、沂江河等河流水位等。

(3)水利工程安全信息:包括水库、圩堤、塘坝、水闸、灌排站、水电站等。

(4)省防总、省水利厅、市防指(防办)市水利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指、县应急管理局等的传真、电话、指示、命令等。

(5)收集防汛各种文件资料。

(6)收集县域内水利基础设施防汛信息。

(7)收集水情、雨情、工情、险情资料,负责报送到上级机关、县防指和成员单位、各乡镇领导,发送预警短信到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负责将各类信息复印、分类、汇总、整理、装订、归档等。

(8)编写有关文件、简报、专报、汇报、总结等材料。

(9)负责机房防汛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水库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随时发挥作用。

2.专家指导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设计室、应急抢险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抗洪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工作,收集掌握水利工程险情,制定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方案报县防指批准并负责实施,协调和指导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帮助提供抗洪抢险救灾方案与制订水毁工程抢修计划等。

3.宣传报道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农水股、应急抢险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实时掌握全县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等信息,赶赴应急抢险救援现场拍摄水利系统防洪抢险实况视频、图片,联系各级新闻媒体,并对相关新闻内容进行审核,在县防指和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宣传报道水利系统防洪抢险救援一线战斗风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办公室、应急抢险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抗旱物资供应、车辆调度、后勤生活保障;负责统一发放局机关防汛物资和器材;负责打字、复印、寄发文件、简报;负责抗洪抢险档案材料整理;负责视频会商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和环境卫生。

(四)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包片安排

为了配合县防指关于全县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工作,将全县划分为四个位置相邻包片区域,分别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负责全县各地各单位抗洪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具体人员安排划分如下:

五、预案启动

汛期发生较大、重大汛情,局防汛值班人员立即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同时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局机关科室和局直单位负责人,召开防汛应急工作会议,局长通报当前汛情或水利工程险情,由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宣布启动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当重要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同时报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六、处置程序

(一)本预案启动时,同时水利局应立即向县防指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县防指提出防范意见、建议。

(二)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工程险情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召开防汛紧急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配合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发生过后,应及时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水利局汇报。

七、预案实施

(一)启动预案后,水利局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做全面动员,围绕防汛抗洪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中心,全力处置防汛应急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进入岗位,落实工作人员,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及时分析研究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部署并完成以下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加强值班,全面掌握气象情况、水雨情、工情和险情,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动态;对降雨强度大的地区进行预警;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洪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准备情况。

(2)做好重要河道的洪水预报和调度;科学调度重要水库、水闸等水利防洪工程;对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重点区域以及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监测。

(3)研究分析最新防汛形势,研究对策,提出防御、调度方案。了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对发生险情的水利工程运行跟踪了解,分析发展趋势,通过远程会商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抢险工作。

(4)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最新汛情或险情;并配合县防汛指挥部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在防汛决策指挥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5)根据汛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危险地段、危险区域人员紧急转移的建议;传达贯彻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信息。

(6)掌握各地水库、堤防工程等水利工程以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监督各地的水库、水闸、重要堤防在汛情紧急情况下的巡查;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必要时,向有关地区增派抢险技术力量和水利专业抢险队伍,指导和协助地方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

(7)及时统计、分析、调查水利工程灾情或险情,组织人员到受灾地区核实灾情或险情,掌握各地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市水利局报告最新灾情或险情的发展动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财力、人力支持。

(9)保证防汛视频远程会商系统、水库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防汛计算机网络以及防汛通讯设施的正常运行。

八、防汛应急工作保障

(一)局机关各股室及局直各单位必须把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纳入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24小时到岗值班,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

(二)防汛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5

(一)编制目的

在洪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洪涝灾害,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成立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由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各村(社区)相应成立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和组建应急人员队伍,负责所属地域的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二)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长为全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总指挥,同时组织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防汛抗旱相关物资;

2.镇长牵头,各副职领导协助,党政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救灾救急,安排好灾民生活;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3.党委副书记申晋牵头,党政办负责传达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文件;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动员宣传等工作。纪委督促应急人员在灾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武装部长、副镇长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联系应急机械。

5.副镇长周艳笼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6.副镇长牵头,镇经济发展办负责通知供电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自来水厂、燃气公司等开展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 党委委员、副镇长牵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同时做好灾情统计归口并上报。

8.副镇长牵头,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9.副镇长牵头,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和各村(社区)及辖区企业。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重大汛情。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党政办及时向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上岗到位,及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实行统一领导。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预测预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全镇上级相关部门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并及时上报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接收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并播报县自然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3.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镇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4.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汛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人员物资撤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6.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镇防汛减灾应急领导小组通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组织、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财政工作办公室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工作,保障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涝台旱灾害损失,全力支持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和《海宁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海宁市水利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局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科室、站办、中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职。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水利局成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

组  长:张  彝  局党组书记

沈思阳  局长

副组长:姚晓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伟锋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汤亦平  局党组成员、规划建设科科长

成员由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监督科)、水资源水保科、水行政执法队(审批服务科)、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水文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盐仓江堤管理所、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挥组、信息及数据统计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指导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详见附件1)。

(一)综合指挥组

联系领导:沈思阳 王伟锋

组    长:钱亚荣

副 组 长:黄朝辉

组    员:林婷婷、王茂东、吴龙华、程育、吴方明、金纯野、何昕杰、韩玲洁、沈思雯、郭树杰、章泽立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协调水利局其他应急工作组工作;

(2)承担全市水情、雨情监测,及时掌握水雨工台情动态,根据防指要求编制水情报表,提供洪水预报;

(3)负责盐官上河闸等工程调运计划申请,协调市级骨干水利工程调运工作;

(4)根据抢险、避险及救灾工作的需要,负责水利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二)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联系领导:王伟锋

组    长:沈周华

副 组 长:贺诗明

组    员:徐飞燕、孙怡、张毅、朱晓丽、裴征艳、周文芳、章佳瑜、王晓红、方益妹、黄源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统计圩区工情、市镇水利防汛动态、水利灾情、水利工程人员转移、水利抢险救灾动态等情况;

(2)拟定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信息、汇报材料; 

(3)根据工作需要,拟写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加强宣传报道。

 

(三)后勤保障组

联系领导:张  彝

组    长:姜伟平

副 组 长:祝德明

组    员:钱浩明、张铮逸、刘红平、刘文琼、戴玉叶、陈纯、庞媛椰、费哲欢、顾丽娜、徐波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防台检查车辆落实与调度;

(2)发放外业作业人员雨具及照明等防护用具;

(3)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含水文站点)、值班(加班)人员就餐保障;

(4)保障水利大楼供电、供水、照明、电梯等设施正常运行;

(四)抢险指导组一组

联系领导:姚晓红

组    长:朱曙雄

副 组 长:马一青

组    员:查海峰、王宇、濮於良、沈烨、庄燚人、王佳辉、吴凯、陈维(设计所)、陈斌、陆旦、朱天伟

联系单位: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盐官度假区

(五)抢险指导二组

联系领导:汤亦平

组    长:范小东

副 组 长:俞耿锋

组    员:徐超、莫超奇、许明超、俞家明、虞斐杰、徐晨栋、朱李伟、宋城飞、陈冲、陈维(公司)

联系单位:丁桥镇、袁花镇、尖山新区(黄湾镇)、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马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

抢险指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对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定期或不定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做好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市管海塘、城市防洪工程、上塘河流域排泄闸站等)抢险作业;

(3)负责对联系单位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等进行实地检查,指导解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技术难点,指导镇、街道做好圩堤抢险、排涝闸站及机电设备应急抢修;做好有关单位开展临时应急排泄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工作;

(4)掌握镇街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最新动态,落实专门人员整理镇村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动态图文资料,并及时将各类图文信息反馈综合指挥组和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5)记录检查、指导工作台帐;

(6)根据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完成临时应急抢险任务。

3.监测预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水文站负责全市水位站、雨量站的监测工作,加强水文监测设备的巡查巡检,确保全市30处水雨情监测站正常运行。根据市防指部署及时编报水情监测简报,预测预报钱塘江潮位;在市防指的领导下,会同气象等部门做好河网水情预测分析。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时,启动水利局防汛防台各个应急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应防御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加强防汛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

(3)每天1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4)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做好上塘河排涝工作,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全市圩区的应急排涝指导工作。

(5)加强水利防汛抢险物资的管理,及时办理水利抢险物资借用工作。

(6)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2Ⅲ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2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20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根据上塘河长安站水情,及时申请盐官上河闸启动排涝。

(4)做好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5)抢险指导组加强对市镇水利工程检查、督查,指导镇街做好水利工程运行、抢险工作,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3Ⅱ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3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20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抢险指导组加强对市镇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及时指导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做好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工作。

4.4Ⅰ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根据市防指部署,派员驻市防指。

(2)随时向市防指报送洪水预报分析,每日8时、12时、20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5应急响应行动变更与结束

当市防指应急响应变更或结束时,应急响应行动同步变更或结束。

5.灾后处置

汛情结束后,局属各科室、站办、中心根据职责及时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损毁的水利工程及时组织抢险修复。

局办公室加强汛情中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水毁抢险资金的检查,做好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科做好与发改、财政及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水利工程建设与修复资金,并按要求做好计划编报工作。

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做好镇村级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工程抢险、工程修复等工作,做好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修复工作。

水文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做好水雨情监测站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巡查、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做好水利防汛物资的归库及修复工作。

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毁工程修复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6.附则

6.1本预案由海宁市水利局制定和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之日起执行。

 

2021年海宁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组

指挥

组别

联系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内容

张  彝

沈思阳

综合指挥组

王伟锋

钱亚荣

黄朝辉

林婷婷、王茂东、吴龙华、程育、吴方明、金纯野、何昕杰、韩玲洁、沈思雯、郭树杰、章泽立

(1)贯彻执行上级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协调水利局其他应急工作组工作;

(2)承担全市水情、雨情监测,及时掌握水雨工台情动态,根据防指要求编制水情报表,提供洪水预报;

(3)负责盐官上河闸等工程调运计划申请,协调市级骨干水利工程调运工作;

(4)根据抢险、避险及救灾工作的需要,负责水利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沈周华

贺诗明

徐飞燕、孙怡、张毅、朱晓丽、裴征艳、周文芳、章佳瑜、王晓红、方益妹、黄源

(1)根据上级要求统计圩区工情、市镇水利防汛动态、水利灾情、水利工程人员转移、水利抢险救灾动态等情况;

(2)拟定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信息、汇报材料;

(3)根据工作需要,拟写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加强宣传报道。

后勤保障组

张  彝

姜伟平

祝德明

钱浩明、张铮逸、刘红平、刘文琼、戴玉叶、陈纯、庞媛椰、费哲欢、顾丽娜、徐波

(1)负责防汛防台检查车辆落实与调度;

(2)发放外业作业人员雨具及照明等防护用具;

(3)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含水文站点)、值班(加班)人员就餐保障;

(4)保障水利大楼供电、供水、照明、电梯等设施正常运行。

抢险指挥

一组

姚晓红

朱曙雄

马一青

查海峰、王宇、濮於良、沈烨、庄燚人、王佳辉、吴凯、陈维(设计所)、陈斌、陆旦、朱天伟

负责联系指导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盐官度假区的防汛防台工作的技术服务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抢险指挥

二组

汤亦平

范小东

俞耿锋

徐超、莫超奇、许明超、俞家明、虞斐杰、徐晨栋、朱李伟、宋城飞、陈冲、陈维(公司)

负责联系指导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尖山新区)、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马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的防汛防台工作的技术服务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说明:1.当启动Ⅳ级响应时,王伟锋总工到岗并可根据需要启动部分工作组或人员。

2.当启动防汛(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沈思阳局长到岗值守;同时上述人员一切工作服从防汛防台需要,由各组长根据需要安排组内人员立刻进岗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沈思阳局长到市防指值守时,局防汛防台工作由张彝书记统一协调指挥。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7

仅供参考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导我县地面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我县地面工业企业产生次生伤害及财产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体系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关党委书记

总经济师

成员:办公室、生产发展股、信息产业股、科技股、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工作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地面工业企业和成品油企业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厂区和储油区排水系统检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施工单位、周边群众联系协调安排好企业的防洪抢险工作。要求企业以多种形式对员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等不受损失。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领导小组要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厂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地下管道、排水沟、公司周边河沟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抓好清淤、维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50毫米以上大雨过后企业厂区无严重积水。企业应定期对各种防雷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遇到雷电袭击时能充分导雷、防雷。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要求企业通过生产例会、部门会议、员工会议,下发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暴雨雷击的意识和能力,使员工懂得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旷地带、大树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处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机,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4)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做好煤、电、成品油、医药等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协调工作。

生产发展股:协助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协助做好应急工作

信息产业管理股:指导通讯行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做好通讯应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汛情接收传达汇总。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当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均应立即赶赴现场,在防洪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

二、应急响应及保障

省市县各级启动防汛应急后,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立即行动。

(一)通讯保障:由信息产业管理股牵头组织协调各通讯企业优先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信息畅通。

(二)供电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电力公司开展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三)应急物资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三、信息报送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篇8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条块结合;部门协作,职责明确;整合资源,快速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指挥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委主管领导和有关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委疾控处(卫生应急办)、办公室、规划财务信息处、医政药政处、中医管理处、中药发展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综合执法监督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医疗救治组、卫生防疫组、卫生监督组、宣传组、资金保障组、专家咨询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制定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方案,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开展系统内防汛隐患排查和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处置专家组和应急队伍;落实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医疗救治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等,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组派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应急专家队伍,并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灾害发生后,汇总各市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组织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发挥中医药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中的优势作用等。

(三)卫生防疫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组建市级疾病防控队伍,并开展培训,指导灾区开展疾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监测报告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指导灾区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及其相关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做好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等。

(四)卫生监督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灾后卫生监督工作预案,并指导实施;组建灾后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做好灾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执法监督检查等。

(五)宣传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后卫生防病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灾区开展公众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等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的舆论引导工作等。

(六)资金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防汛防震工作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七)专家咨询组

主要职责: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准备和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等。

三、应急准备

(一)风险评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和重点地区可能出现的灾害所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评估本单位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防汛水平,并对可能出现的因地震、洪涝等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卫生应急队伍

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及有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组建4支市级防汛防震卫生应急队。

各支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按照“平急结合、分类管理、统一调度、协调运转”的原则,根据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卫生应急队员,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灾害卫生应急能力。

各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和灾害卫生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

(三)协调配合机制

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卫生部门之间以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间的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措施联动。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等。

(四)社会公众的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向广大医务人员和看病就医人员开展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常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后,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指挥部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需要,调动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和全市医疗卫生力量,组织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制定对口支援方案,组织支援地区与受灾地区协同开展工作。

(二)响应措施

1.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

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工作组,经各工作组汇总后每日报综合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灾害发生后,专家咨询组负责开展灾害对人的健康的危害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等卫生学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外援等需求意见。

2.医疗救援

灾害发生后,组织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确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如因灾伤病人员数量较多,超过当地医疗机构救治工作负荷,可根据情况,统一协调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将伤病员集中运送至外地治疗。在医疗救治的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

灾害发生后,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管理和汇总工作。

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等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组织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

5.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活动和公共场所卫生实施监管。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卫生工作,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

6.环境卫生处理

灾害发生后,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灾区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工作。

8.自救与防护

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对因电、水、油、热、气(汽)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

(三)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后,经指挥部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结束,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并进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总体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应急准备,确保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

安排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尽快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三)做好应急值守

指挥部成员、市级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队队长手机 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畅,及时到位。

(四)及时总结

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综合组负责组织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认真分析总结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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