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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体育教育论文8篇

时间:2023-03-22 17:36:47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1

【论文摘要】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改革首先就要了解农村教育的现实状况,从而研究探索出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有效途径和具体内容,使农村的教育通过改革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又符合党的建设新型国家椎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农村人才的要求。

总书记,在2007年8月31日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教育是提高人民思想道德本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途径,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胡总书记的讲话再次强调了教育在国家发展中是至关重要的,为此,我们走访了周边农村和省内其他地区共十几个乡、镇、村,对我省农村目前的教育情况进行了调在和研究。下面略谈我们的调查结果与思考。

一、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在我们调查的这些乡、镇、村中,适龄儿童和适龄青少年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比较偏远的山区,居住不集中的村子,这些村子,适龄儿童上小学都能保证,也就是说受小学教育没有问题。但是上中学和中学以上,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据调查结果,像这样的农村中学的毕业率还不到60%。这里有根本就不想上中学的,也有上了中学中途辍学的,而辍学的原因有三:一是认为读书无用;二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三是孩子对学习不感兴趣。这些原因也是这些根本就不想读中学的孩子及家长的想法。至于能渎上高中和大学的比例太少了。第二种情况是届住比较集中的乡、镇,这样的农村的孩子受文化教育的情况要好一些。他们除了可以保证百分之百地读完小学之外,初中毕业率可以达到93%。升入高中和丹入大学的可占10%左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那些少数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毕业后基本上没有再回到村上的,偶尔有一、二个中专生在外找不到工作回到农村,也不是把所学的知识利用到了农业生产上,他们甚至还不如小学毕业后就在家种地的那些人干起农活那么得心应手。所以科技在农业产值中的含量太少了。另外,农村这些小学、中学毕业后没有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学生有60%-70%都到了城市去打工,所从事的行业五花八门。剩下的30%-40%的学生留在了农村帮助父母种团,而且是传统式的种目方式,没有也不可能有把所学知识在种圉中发挥出来。现有的农村人口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90%左右,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占50%-60%左右。通过以上的调查数字和事实可以看出,我省农村当前的教育状况援党和国家的要求翻奋斗目标栩差甚远。我们必须从“建设颠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加快农村教育镕制改孳工作。

二、我省农树教育体制改革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

我省农村教育体改革面临很多困难,这些困难如果不排除,则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将很难实行。

第一,人们的认识、观念阃题必须解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读书无用论”在新形式下仍然存在,而且在很多农民头脑中这种认识和媲念还非常严重。他们说:如今大学毕业了也找不到工作,找工作还需要花钱和找关系,我们农民既没有什么关系又拿不出更多的钱,再说念完书恐怕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有钱了还不如做点小买卖或者到外地去打工,所以他们对支持和鼓励子|女读书不积极。因此,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农民头脑中的读书无用论,让他们认识到读书有用,而且是新的历史时期农村要想发展,青年一代必须有文化,否则无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无法奔小康,农民应该有这样的认识才行。当然,这种认识上的提高也有待于农村教育体制改革了,办学效果产生了,农民的认识在实践中也会自然提高。

第二,农村的教育经费急待解决。凋查中我们发现,我省农村,特别是偏远的农村,教育经费落实不到位,经费困难直接遏制了农村教育的发展,一些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基本的教学设备也无法落实,农村的教学条件很差。这些都直接干扰了农村教育改革的步子。

三、我省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方向与途径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目标,其重点和难点都应该是在农村,尤其是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村。一些农村教育改革做得比较好的地区的经验告诉我们:必须坚持农村教育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这些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1)农教结合是农村教育的正确办学方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办学方向,关系到农村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进步,关系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根本解决。先进地区教育改革的情况表明,办好农村教育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走农教结合的路子,即坚持教育为提高农民素质服务,为培养各类农业实用人才服务,为农民脱贫致富服务,以经济发展促进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一村办好一校,一校带富一方。这些做法符合经济落后地区农村教育的发展方向。

(2)三教统筹是农村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农村教育不仅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基础,更要面向大多数受教育者,使他们即使榜上无名,也要身怀技能,成为新一代有知识、有技能的农民,为他们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村的青少年学生不可能全部上高中大学,在农村基本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大量的初、高中学生回到农村,他们是农村最富有潜力的人才资源,是科教兴农的主力军。要坚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互衔接,使受教育者不仅能够掌握较为扎实的基础知识,同时能掌握农业实用技术,成为新一代有知识、有技能的农民。

四、我省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方向的具体内容

我省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方向总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紧密联系农村实际,注意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实际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具体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工夫。

(1)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育内容的选择、教科书的编写和教学活动,在实现国家规范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同时,必须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地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或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解决那些以往存在的不能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学生因为缺乏生活技能,进城打工无门,搞二、三产业无路,只好在家闲着,面临升学无望、就业无门、致富无路的尴尬局面。

(2)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要实行多样、灵活、开发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以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还可以坚持培训与市场挂钩。在农村的职业教育中还应注意一个问题,即打破传统的职业教育那些一成不变的专业设置和教学方法,因为那些做法早巳不适应新时期农村的需求,对农村青年的吸引力越来越弱,造成青年人对这样的学校不感兴趣。应该充分调查研究,根据本地经济特点或劳动力输入地的需求进行专业设置。比如需要二、三产业的专业技能,就设二、三产业的技能课程,师资水平跟不上,就派人到外地学习,还可以请专家到村上指导,这些专家还可以成为村上致富的智囊团和致富信息员。实现今天的教育就是明天的经济。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好县级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以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

(3)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积极开展农村的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民能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业就业所必须的技术能力,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做到农村多余的劳动力有效的转移。鼓励和支持“订单”培养,先培训后输出,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继续发挥乡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农村的中小学可以一个学校挂两块牌子,办日校、夜校,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成为乡村基层开展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的重要基地。

(4)加强农村实践场所建设。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行“农教结合”和“三教统筹”的有效载体。地方政府要根据农村学校课程改革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示范场所、科技推广基地等多种资源,鼓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和支持农村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活动。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2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政府;市场;第三部门

Abstracts:Sincethefoundingof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supplysystem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experiencedtheevolutionoffiveperiods,thefirstproblemforruralcompulsoryeducationtosolveiswhoshouldbeinchargeoftheruralcompulsoryeducation.Aftermanyperiodsofreform,however,theinsufficiencyofsupplyanddemand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existsandtheimbalanceofthesupplyisobvious.Intheprocessofthenewsocialismvillagereconstruction,inthefaceofthedifficultiesinthedevelopment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thechoiceofthemainbodyofthesupply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mustbefurtherclarified.

Keywords:ruralcompulsoryeducation;mainbodyofsupply;government;market;thethirddepartment

一、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演变的路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了大量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其中有不少直接涉及农村义务教育体制问题。1985年中共中央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001年国务院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三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件。据此,可把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政策的演变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5年):基础教育体制起步阶段。建国初期,确立了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1966—1976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冲击。“”的十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了冲击,并造成严重损失,但是仍然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三阶段(1976—1984年):教育体制尚待重建时期。改革开放后,教育领域改革的重点是重建高等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1984年底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乡人民政府可以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并将附加率的决定权交给乡政府。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的解决思路是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中央和地方要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都要集资办学,还应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集资办学和私人办学”。

第四阶段(1985—2000年):“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时期。1985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实践中,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转化为“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办学模式。但由于“财政大包干”体制自身的弊端以及20世纪90年代后乡镇企业走向势弱,使得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面临窘境,“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逐渐暴露出其弊端。[1]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为民营资本供给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并使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迅速,形成了多渠道筹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

第五阶段(2001—2005年):“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体制时期。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次改革把“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作为重点”,同时提出“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目的是要“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这次政策上的重大调整,深化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体制。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县级管理的体制,并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的方式供给义务教育,为以捐赠为代表的第三部门供给农村义务教育从制度上提供了保障。

二、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面临的困境

(一)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面临困境

近年来教育投入和资源分配不断向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形式倾斜,从教育经费的投入来看,义务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或重视不够。从1998年到2003年,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速高达213.26%,而普通小学教育经费仅增长了71.32%,初级中学教育经费仅增长了89.11%,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长。在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绝对额增长的同时,需要注意到义务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8年到2003年,普通小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7.8%,初级中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1.75%;其中农村普通小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3.8%,农村初级中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1.74%。[2]

教育投入向高等教育倾斜使义务教育经费增长缓慢,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向城市倾斜又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增长难以满足其自身发展需要。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事业发展经费短缺,供需缺口较大,发展后续动力不足。

(二)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大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全国2001年达到了99.1%,城市高于农村接近1个百分点。然而由于学龄前儿童基数庞大,全国应上学而未入学的儿童达到114万人,城市只有13万,农村高达101万人。比较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情况,1996年城市小学生均经费为466.4元,是农村小学生均经费的1.6倍;2001年城市小学生均经费达到971.5元,城市是农村1.7倍,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初中生均经费差距大于城乡小学生均经费差距,1996年城市初中生均经费为1267.1元,是农村的1.5倍;2001年城市初中生均经费上升到1708.4元,与农村的比例扩大到1.7倍。政府财政预算对缩小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预算外政府投资和其他渠道投资扩大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3]

(三)农村义务教育地区差距大

从小学生辍学率来看,西部省份小学生辍学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自治区的小学生辍学率接近3%,青海、贵州和甘肃等省的小学生辍学率都在1%以上。2001年初中辍学率超过3%的5个省区为、安徽、广西、海南和甘肃,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4]

农村小学和初中的生均经费在地区之间差距更大,中西部绝大多数省份人均教育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投入不足和教育达标形成的债务问题,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及教师工资发放等问题在许多西部地区都难以解决。

三、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的几点思考

纵观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制度变迁的历程,可以看出历次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由谁来负责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资金。但是为什么经过多次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存在供需缺口,且供给不均衡问题突出,我们不得不对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选择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一)政府是不是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主体?

根据萨缪尔森(Samuelson)给出的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5]——公共产品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义务教育是具有非竞争性和较强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一方面,从公共产品的性质来看,政府应当供给公共产品,农村义务教育也是如此。在农村义务教育产品提供中,由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外部性是非排他的,个人无法通过交易的方式把外溢效应内在化,或者组织这种交换(市场)的交易成本太高,导致农村义务教育提供者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与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无法对等,农村义务教育因此供给不足,达不到完全竞争市场所产生的帕累托效率状态,即存在市场失灵。另一方面,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义务教育的供给是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义务教育的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要使经济有持续发展的动力,政府必须承担起供给义务教育的责任。

(二)哪一级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的第一负责人?

按照受益范围分,公共产品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凡本国的公民或居民都可以无差别地享用其所带来利益的公共产品为全国性公共产品,需由中央来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收益范围局限于本地区以内,适宜由地方政府提供。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主要在县级政府,理由是农村义务教育是地方性公共产品。从表面上看,农村义务教育的受益覆盖范围主要在地方区域——县乡,然而由于义务教育并不能给地方带来具体的经济收益,义务教育的收益更多表现为公民社会道德水平提高、文化素质改善等有助于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方面,因此它更像是一种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即便把农村义务教育视为地方性公共产品,它也是一种外溢性很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城乡差距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趋势明显;另一方面,享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学生往往在毕业以后就通过上大学等途径在较大区域内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且绝大多数农村生源的大学毕业生留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就业。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的收益外溢。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尤其是较低一级地方政府自然缺乏投资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因此,如果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义务教育投资往往会出现以拖欠、减拨为特征的政府责任转嫁现象,其结果就是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不到位。

从目前的政府间事权划分状况看,县乡政府(财政)承担了主要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尽管2002年进行了管理体制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上移到县级财政统一发放,但是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财政仍然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支出责任。与此同时,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国县乡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县乡财政总体实力不断增强,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县乡财政的困难与日俱增。取消农业税后,虽然中央对基层各类转移支付趋于增加,但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因此,在县乡财政面临问题的同时让其负责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使其存在“有心无力”之嫌。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供应原则,即任何公民无论居住哪里都应当获得同等的最低水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当某些地方政府由于经济不发达而不能保证本地居民在正常条件下获得与其他地区同等的最低的基本公共服务时,上级政府有责任在财政上帮助那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政府。

由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从公共产品的收益范围看,农村义务教育接近于全国性公共产品或者外溢性很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从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看,在县乡政府面临财政困难的背景下,由中央、省级政府供给农村义务教育更为合理。理论上讲,基层财政最贴近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更容易获得农民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信息,而且这些信息由基层财政使用不会出现因政府间信息传递而可能发生的信息失真,更便于高效地安排公共支出。相比之下,许多公共产品由基层财政供给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从供给效率来看,县乡政府可以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的“生产”,但是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应该以中央、省级政府提供为主,可以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交由县乡政府具体“生产”农村义务教育产品。

(三)市场(民营资本)可否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之一?

首先,农村义务教育虽然是具有较强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但是农村义务教育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可以实现排他。如果一种产品与劳务同时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但在技术上可以排他,在排他成本较低的条件下,这类物品或劳务可以通过市场提供。实践证明,民办教育完全可以实现义务教育产品的排他,2005年全国共有民办普通小学6242所,在校生388.94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608所,在校生372.42万人。[6]

其次,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政府失灵为市场进入提供了空间。公共选择理论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一套关于“政府失灵”的完整理论,对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反思,认为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公共决策失误、内在性与政府扩张、官僚机构的低效率和寻租及腐败等几个方面。政府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时也会产生某些失灵现象,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县、乡(镇)地方政府承担了义务教育责任,农村义务教育实施的好坏自然是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之一,也是考核、评价下级政府工作目标实现与否的重要指标。与其他工作目标一样,农村义务教育的推行与地方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而与权力范围、职称、薪金、福利、升迁等直接相连,成为官员和部门发挥其工作职能的重要因素。换言之,在这种内在目标驱使下,县、乡(镇)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就其决策或实施,都不免从本部门利益(比如争取业务开支预算、上级补贴等)和官员自身利益(比如个人政绩、待遇、连任、升迁等)出发,从这一角度看,某些地方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目标已经偏离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提高国民素质等公益性目标。

因此,由于义务教育供给可以排他,而且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存在失灵现象,这些都为市场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创造了条件。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营资金进入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同时,由于民办教育的出发点是盈利,加之民办教育管理者、办学者的水平不一,政府应该依法加强对民办农村基础教育的引导和管理。

(四)第三部门可否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之一?

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市场失灵论认为,由于公共物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和排他性,使得购买公共物品的人无法阻止别人享用公共物品;既然“免费搭车”现象存在,那么,愿意花钱购买公共物品的人肯定不多,这样就会造成公共物品的匮乏。可见,公共物品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提供。另外,外部性很强的物品、可能产生自然垄断的物品和从收入分配角度观察不应该由市场决定的物品(如住房),也不应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市场失灵说明政府干预的必要。但是由于公众对公共物品需求差异的存在,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时往往倾向于满足大多数处于中间状态的受众的选择偏好,而一部分人对公共物品的超量需求和特殊需求得不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拾遗补缺功能的第三部门应运而生,它可以为对某些公共物品需求量较大的人提供额外的补充,为需求特殊的人提供适宜的公共物品。

当今,世界各国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义务教育的供给是其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义务教育的供给中,第三部门也已经发挥重要作用。第三部门可以很好地弥补政府供给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不足和政府失灵的问题,在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上具有发挥其作用的广阔空间,可以成为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主体之一。但是,由于第三部门资金来源的局限性等问题,其在供给公共产品时存在“志愿失灵”的问题,因此,在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上不能过分依赖第三部门。

参考文献:

[1]江文涛.改革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相关投入政策回顾与评价[J].农业经济问题,2006(6):12.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DB].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2005.

[3]教育部财务司,国家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DB].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2002.

[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DB].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2001.

[5]SamuelsonPaul.Puretheoryofpublicexpenditureandtaxation[M].MargonsandGuitton,PublicEconomics,St.Martin’sPress,1969.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3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政府;市场;第三部门

Abstracts:Sincethefoundingof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supplysystem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experiencedtheevolutionoffiveperiods,thefirstproblemforruralcompulsoryeducationtosolveiswhoshouldbeinchargeoftheruralcompulsoryeducation.Aftermanyperiodsofreform,however,theinsufficiencyofsupplyanddemand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existsandtheimbalanceofthesupplyisobvious.Intheprocessofthenewsocialismvillagereconstruction,inthefaceofthedifficultiesinthedevelopment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thechoiceofthemainbodyofthesupplyofruralcompulsoryeducationmustbefurtherclarified.

Keywords:ruralcompulsoryeducation;mainbodyofsupply;government;market;thethirddepartment

一、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演变的路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了大量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其中有不少直接涉及农村义务教育体制问题。1985年中共中央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001年国务院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三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件。据此,可把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政策的演变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5年):基础教育体制起步阶段。建国初期,确立了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1966—1976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冲击。“”的十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了冲击,并造成严重损失,但是仍然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三阶段(1976—1984年):教育体制尚待重建时期。改革开放后,教育领域改革的重点是重建高等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1984年底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乡人民政府可以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并将附加率的决定权交给乡政府。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的解决思路是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中央和地方要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都要集资办学,还应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集资办学和私人办学”。

第四阶段(1985—2000年):“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时期。1985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实践中,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转化为“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办学模式。但由于“财政大包干”体制自身的弊端以及20世纪90年代后乡镇企业走向势弱,使得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面临窘境,“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逐渐暴露出其弊端。[1]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为民营资本供给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并使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迅速,形成了多渠道筹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

第五阶段(2001—2005年):“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体制时期。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次改革把“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作为重点”,同时提出“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目的是要“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这次政策上的重大调整,深化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体制。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县级管理的体制,并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的方式供给义务教育,为以捐赠为代表的第三部门供给农村义务教育从制度上提供了保障。

二、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面临的困境

(一)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面临困境

近年来教育投入和资源分配不断向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形式倾斜,从教育经费的投入来看,义务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或重视不够。从1998年到2003年,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速高达213.26%,而普通小学教育经费仅增长了71.32%,初级中学教育经费仅增长了89.11%,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长。在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绝对额增长的同时,需要注意到义务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8年到2003年,普通小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7.8%,初级中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1.75%;其中农村普通小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3.8%,农村初级中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1.74%。[2]

教育投入向高等教育倾斜使义务教育经费增长缓慢,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向城市倾斜又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增长难以满足其自身发展需要。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事业发展经费短缺,供需缺口较大,发展后续动力不足。

(二)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大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全国2001年达到了99.1%,城市高于农村接近1个百分点。然而由于学龄前儿童基数庞大,全国应上学而未入学的儿童达到114万人,城市只有13万,农村高达101万人。比较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情况,1996年城市小学生均经费为466.4元,是农村小学生均经费的1.6倍;2001年城市小学生均经费达到971.5元,城市是农村1.7倍,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初中生均经费差距大于城乡小学生均经费差距,1996年城市初中生均经费为1267.1元,是农村的1.5倍;2001年城市初中生均经费上升到1708.4元,与农村的比例扩大到1.7倍。政府财政预算对缩小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预算外政府投资和其他渠道投资扩大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3]

(三)农村义务教育地区差距大

从小学生辍学率来看,西部省份小学生辍学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自治区的小学生辍学率接近3%,青海、贵州和甘肃等省的小学生辍学率都在1%以上。2001年初中辍学率超过3%的5个省区为、安徽、广西、海南和甘肃,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4]

农村小学和初中的生均经费在地区之间差距更大,中西部绝大多数省份人均教育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投入不足和教育达标形成的债务问题,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及教师工资发放等问题在许多西部地区都难以解决。

三、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的几点思考

纵观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制度变迁的历程,可以看出历次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由谁来负责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资金。但是为什么经过多次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存在供需缺口,且供给不均衡问题突出,我们不得不对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选择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一)政府是不是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主体?

根据萨缪尔森(Samuelson)给出的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5]——公共产品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义务教育是具有非竞争性和较强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一方面,从公共产品的性质来看,政府应当供给公共产品,农村义务教育也是如此。在农村义务教育产品提供中,由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外部性是非排他的,个人无法通过交易的方式把外溢效应内在化,或者组织这种交换(市场)的交易成本太高,导致农村义务教育提供者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与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无法对等,农村义务教育因此供给不足,达不到完全竞争市场所产生的帕累托效率状态,即存在市场失灵。另一方面,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义务教育的供给是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义务教育的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要使经济有持续发展的动力,政府必须承担起供给义务教育的责任。

(二)哪一级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的第一负责人?

按照受益范围分,公共产品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凡本国的公民或居民都可以无差别地享用其所带来利益的公共产品为全国性公共产品,需由中央来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收益范围局限于本地区以内,适宜由地方政府提供。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主要在县级政府,理由是农村义务教育是地方性公共产品。从表面上看,农村义务教育的受益覆盖范围主要在地方区域——县乡,然而由于义务教育并不能给地方带来具体的经济收益,义务教育的收益更多表现为公民社会道德水平提高、文化素质改善等有助于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方面,因此它更像是一种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即便把农村义务教育视为地方性公共产品,它也是一种外溢性很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城乡差距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趋势明显;另一方面,享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学生往往在毕业以后就通过上大学等途径在较大区域内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且绝大多数农村生源的大学毕业生留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就业。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的收益外溢。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尤其是较低一级地方政府自然缺乏投资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因此,如果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义务教育投资往往会出现以拖欠、减拨为特征的政府责任转嫁现象,其结果就是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不到位。

从目前的政府间事权划分状况看,县乡政府(财政)承担了主要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尽管2002年进行了管理体制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上移到县级财政统一发放,但是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财政仍然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支出责任。与此同时,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国县乡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县乡财政总体实力不断增强,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县乡财政的困难与日俱增。取消农业税后,虽然中央对基层各类转移支付趋于增加,但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因此,在县乡财政面临问题的同时让其负责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使其存在“有心无力”之嫌。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供应原则,即任何公民无论居住哪里都应当获得同等的最低水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当某些地方政府由于经济不发达而不能保证本地居民在正常条件下获得与其他地区同等的最低的基本公共服务时,上级政府有责任在财政上帮助那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政府。

由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从公共产品的收益范围看,农村义务教育接近于全国性公共产品或者外溢性很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从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看,在县乡政府面临财政困难的背景下,由中央、省级政府供给农村义务教育更为合理。理论上讲,基层财政最贴近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更容易获得农民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信息,而且这些信息由基层财政使用不会出现因政府间信息传递而可能发生的信息失真,更便于高效地安排公共支出。相比之下,许多公共产品由基层财政供给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从供给效率来看,县乡政府可以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的“生产”,但是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应该以中央、省级政府提供为主,可以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交由县乡政府具体“生产”农村义务教育产品。

(三)市场(民营资本)可否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之一?

首先,农村义务教育虽然是具有较强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但是农村义务教育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可以实现排他。如果一种产品与劳务同时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但在技术上可以排他,在排他成本较低的条件下,这类物品或劳务可以通过市场提供。实践证明,民办教育完全可以实现义务教育产品的排他,2005年全国共有民办普通小学6242所,在校生388.94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608所,在校生372.42万人。[6]

其次,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政府失灵为市场进入提供了空间。公共选择理论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一套关于“政府失灵”的完整理论,对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反思,认为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公共决策失误、内在性与政府扩张、官僚机构的低效率和寻租及腐败等几个方面。政府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时也会产生某些失灵现象,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县、乡(镇)地方政府承担了义务教育责任,农村义务教育实施的好坏自然是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之一,也是考核、评价下级政府工作目标实现与否的重要指标。与其他工作目标一样,农村义务教育的推行与地方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而与权力范围、职称、薪金、福利、升迁等直接相连,成为官员和部门发挥其工作职能的重要因素。换言之,在这种内在目标驱使下,县、乡(镇)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就其决策或实施,都不免从本部门利益(比如争取业务开支预算、上级补贴等)和官员自身利益(比如个人政绩、待遇、连任、升迁等)出发,从这一角度看,某些地方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目标已经偏离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提高国民素质等公益性目标。

因此,由于义务教育供给可以排他,而且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存在失灵现象,这些都为市场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创造了条件。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营资金进入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同时,由于民办教育的出发点是盈利,加之民办教育管理者、办学者的水平不一,政府应该依法加强对民办农村基础教育的引导和管理。

(四)第三部门可否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之一?

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市场失灵论认为,由于公共物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和排他性,使得购买公共物品的人无法阻止别人享用公共物品;既然“免费搭车”现象存在,那么,愿意花钱购买公共物品的人肯定不多,这样就会造成公共物品的匮乏。可见,公共物品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提供。另外,外部性很强的物品、可能产生自然垄断的物品和从收入分配角度观察不应该由市场决定的物品(如住房),也不应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市场失灵说明政府干预的必要。但是由于公众对公共物品需求差异的存在,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时往往倾向于满足大多数处于中间状态的受众的选择偏好,而一部分人对公共物品的超量需求和特殊需求得不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拾遗补缺功能的第三部门应运而生,它可以为对某些公共物品需求量较大的人提供额外的补充,为需求特殊的人提供适宜的公共物品。

当今,世界各国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义务教育的供给是其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义务教育的供给中,第三部门也已经发挥重要作用。第三部门可以很好地弥补政府供给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不足和政府失灵的问题,在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上具有发挥其作用的广阔空间,可以成为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主体之一。但是,由于第三部门资金来源的局限性等问题,其在供给公共产品时存在“志愿失灵”的问题,因此,在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上不能过分依赖第三部门。

参考文献:

[1]江文涛.改革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相关投入政策回顾与评价[J].农业经济问题,2006(6):12.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DB].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2005.

[3]教育部财务司,国家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DB].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2002.

[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DB].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2001.

[5]SamuelsonPaul.Puretheoryofpublicexpenditureandtaxation[M].MargonsandGuitton,PublicEconomics,St.Martin’sPress,1969.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4

(一)师资力量薄弱

一方面,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数量普遍不足,无法保证体育课时总量达到教学规定的最低课时要求。另一方面,体育专业毕业的学生到农村小学任教的,很多都选择教授其他学科而非体育本身。由此不难看出,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学毫无质量可言,体育学科及体育教师的地位低下则成为必然。

(二)基础建设严重落后

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的合格率极低,很多中小学只有一片空地,甚至无法称之为操场,更不用提配套的单双杠、篮球架、跳绳等体育器材。有些学校有一些体育器材,但也是比较破旧或者缺乏保养和维护的状态。这种情况受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因素制约,表现略有差异,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三)政策得不到落实

当前,农村中小学中“一切为中考、高考让路”等思想仍旧十分普遍,应试教育模式致使供体育教学的课时往往被其他科目挤占。尽管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均有明确的体育相关政策,但令人担忧的是各级体育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甚至部分相关政策被截留。基层教师无法学习基本的教改理念,教师没有受到相应的业务培训,素质教育、全民健身等目标在现有条件下无法实施,体育教学改革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对农村中小学的体育教育工作有认识上的偏差

广大农村对中小学体育教育有一定的偏见,大部分人不认同或认为体育教育需求程度很低。这一现象是受到了社会现实和传统价值观的影响。在体育被纳入中考科目之后,中学体育受到了相应的重视和提升,大家的体育意识也有所提高。但与城市相比,农村中小学的体育观念较差,许多学生甚至部分教师认为农村学生经常从事生产劳动,没有必要再进行体育锻炼和接受体育教育的必要了。另一方面,农村中小学的体育教学质量也十分低下,与体育教育相关的设施和器具都极度落后。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中,这种落后更加明显。

二、提高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学水平的重点工作

在提高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学水平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寻找相应的对策,提高农村中小学的体育教学、教研水平,以便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具体来说,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重点实施。

(一)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针对当前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的师资力量薄弱等困难,应当同时以解决师资短缺和加强体育教师素质建设为重点。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下大力度培养和增加体育师资的力量,适当扩大各体育师范高校的招生规模,另一方面应根据农村体育教师普遍由其他科目教师兼任的实际,在一般师范院校中提倡选修、兼修体育,同时加强对兼职体育教师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使之能够胜任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学。

(二)强化管理农村中小学体育教育,提升其重要性

提高对农村中小学体育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教学水平,需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学生家长深入理解体育教育的作用,摒弃对农村学校体育教育的偏见,深刻意识到发展农村中小学体育教育的意义。我们要建立健全体育教育工作的管理机制,要使依法治体的观念深入人心,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各级教育和中小学体育职能部门行政工作力度。要在体育教育的工作中,提倡和呼吁“推出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农村中小学体育教育的长远发展。

(三)加快农村中小学体育法制的建设

提高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学水平,需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有关教育与体育的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具有法律意义的检查、执法制度。此外,还需要在现有基础上充实和完善有关发展学校体育与农村学校体育的条款,并应尽快制定和完善规范中小学体育师资、场地器材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结束语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5

1.精心设计培训内容

为了使培训更具有针对性和富有成效,我们从农村体育教师的体育专业化成长为出发点,以发现和解决日常体育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做好培训内容的“三个贴近”,即贴近农村体育教师的实际课堂教学、贴近农村体育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贴近农村体育课程改革的实际需要。我们精心设计了学员手册、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每个省结合地方特别需要略有不同)。我们的培训内容的特点是:一个核心是帮助体育教师领会体育课程目标,这个问题通过专家对《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解读得到解决;两个重点是帮助体育教师学会选择与掌握体育课程内容和教会教师选择与运用体育教学方法,这个问题通过专家对体育课程资源开发与案例分析(解决内容问题)和体育游戏的教学与拓展(解决方法运用问题)得到解决;两个基本是指导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和搞好课外体育活动,这个问题通过优秀体育教师的示范课和专家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得到解决。

2.精心设计学员培训的组织形式

将学员进行分班,分成4个班,每个班40人左右,为4个班配备了4名教师进修学校师训科的老师作为班主任。同时每个班又分成了6~7个小组,每个小组的组长都是来自于曾经在首都体育学院参加过集中培训的培训者(“种子”)。在这个组织中,每个成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职。特别是培训者这些“种子”发挥了不可或缺的超能量作用。①班主任:根据培训课程的安排,进行学员考勤、培训学习指导,参与小组讨论,指导小组开展活动,要求小组长反馈情况,对培训中班级的所有活动全面组织,是学员培训的组织者、帮助者、监控者和参与者。②小组长(培训者):按要求组织本组的讨论和学习活动,检查学习情况,向班主任和全体学员汇报本组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讲析专家预先布置的学习内容,向学员展示本组活动成果,帮助困难学员学习。③小组成员:相互合作,互相帮助,为本组出谋划策,讨论问题,设置情境,完成任务,组内成员可以补充或组间有不同意见可以辩论。这种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很好地体现了学员互动、互助、协同、整合、求新、辨析、评判、表现的培训效果,提高了每个学员的培训成效。④专家的归纳点评:在学员进行充分的小组交流的基础上,专家根据学员小组合作学习情况进行补充、概括,做画龙点睛、简要清晰的归纳讲解,帮助学员构建、完善认识结构,培养学员正确的思维方法。专家也根据学员学习结果进行评价与反馈,以便学员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及时弥补学习缺陷与改正不足。让各组进行相互考察或评价,有合作也有竞争,以便产生出优秀成果。

二、三个考核办法

制定学员培训考核评定表,考核内容如下。

1.态度表现

考核学员的出勤情况;教学笔记情况;学员在培训学习中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学员在研修小组中发挥的作用;学员在观摩、交流、研讨、专家授课中参与互动交流的积极性与水平能力。

2.完成作业

考核学员完成培训要求的各项作业的情况。专职体育教师每一位学员自选教学内容,撰写一份规范的体育教学设计和教案。兼职体育教师每一位学员根据“我对体育教师基本功与体育课基本要求的理解”撰写一份800字左右的培训学习报告。

3.评价反馈

将对学员的考核结果报送项目管理与实施机构、所属教育行政机构和学员所在学校,给表现“优秀”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在结业典礼上进行表彰。

三、四个紧密结合

1.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

通过专家解读课标、名师示范教学、游戏教学技能实操训练等方式,使学员明确和洞察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和价值,使学员亲身体会在理论指导下的体育教学方法更多样、效果更明显。例如:体育游戏的实践丰富,需要从理论上加强引导,开发学员对体育游戏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专家在介绍了体育游戏的分类、作用和创编原则等知识后,亲自带领学员进行游戏的创新设计与实践操作,然后4位培训者要像专家一样,创编出新的游戏,并带领学员进行游戏实践,检验游戏的教学效果。

2.送培和送教相结合

一般体育教师很难有机会参加国培和省培,基层农村体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培养需要在方法的指导和视野的拓展上下功夫,送培和送教相结合最能满足体育教师的实际需要。结合学员情况和需求,将规范体育教学与创新课外体育活动能力作为专职体育教师的重点要求,将具有体育教学基本功与达到体育课基本要求作为兼职体育教师的重点要求,通过对学员进行教学研讨、专题讲座、互动交流等方式,让学员感受到优秀体育课堂的魅力。我们的培训,因切合体育教师的教学实际,很大地触动了他们对教学的思考与发现,培训效果显著。

3.专家和优秀体育教师相结合

专家的理论指导,给学员醍醐灌顶的震撼,结合优秀体育教师丰富的教学经验、有效的教学技巧与方法(如河南省安阳市62中学的体育教师张伟,上了一节结合舞钢市当地情况的耐久跑体育课,大班额80人以上、小场地一块篮球场,怎么上好一节体育课),从理念引领到方法层面的操作、从知识视野拓展到教学实践设计应用,在实际训练中推动了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与教学能力的发展。

4.专业培训和专业发展相结合

如何发挥体育教师培训的影响力,扩大培训效果,带动体育教师主动发展的积极性,是我们这次教师培训关注的一个重点。我们采用专家报告、培训者讲座、专家和学员(基于问题)的对话研讨、专家或培训者提供的优秀案例分析、名师体育教学课观摩、培训者学校课外体育活动观摩及经验分享与交流、同课异构展示等培训方式,促进学员积极主动学习,激发体育教师自我发展的强烈意识,切实提高体育教师的体育教育水平与体育活动的能力。

四、五个培训成果

1.《全国小学兼职体育教师教学指南》和《全国中学兼职体育教师教学指南》,这套培训教材深受兼职体育教师的称赞

连专职体育教师也爱不释手,纷纷索要,解决了他们无书、无教材、无参考资料的问题。学员们认为这套培训教材简单实用,可操作新强。特别是教学简案,拿起来就能现学现用。

2.形成了二级培训方式(培训者培训和送教到县培训)、二个精心设计、四个紧密结合的培训模式。

经过2014年两个月培训的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现摘录一段舞钢市第二初级中学体育老师刘晓峰的感言:“先后两次参加了培训,亲耳聆听了各位专家的精彩讲学与报告,观摩了几位优秀教师的体育课。他们不仅学识渊博,而且专业技能精湛,最主要的是他们对体育事业的追求和热爱,以及他们崇高的敬业精神,使我受益匪浅,也深深地感觉到自己的不足与渺小,甚是惭愧。在我市培训期间,看到对我市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小学专职体育教师严重缺编,兼职教师专业技能不高,以及场地、器材不足等因素,严重制约着体育课的正常开展。但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怎么办?作为体育人深感肩上那份责任和使命。此次培训,像久旱甘霖一样,引领我们赶快行动起来解决这些问题,上好体育课、搞好课外体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这种“接地气”的培训使我们受益匪浅,期望为舞钢市体育教师争取更多这样的培训机会。”

3.为地方留下了优秀体育教师的示范课和培训者学校的课外体育活动视频与案例。

4.为地方留下了我们项目的培训者“种子”,他们开花结果指日可待。

5.建立了所有培训资料的资源库。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6

1.落后的学校体育教学观念,不够重视学校体育的功能。

不可置疑的是,大部分城镇和农村之间存在各方面比较大的差别,家长们急功近利,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学习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学习成绩的好坏来决定对孩子的奖惩。并且目光不够远大,只是集中高考上,只求孩子能够考取好的成绩,所以所有与高考成绩挂钩的学分都会认真对待给以足够的重视,而像体育这类不纳入高考成绩中的学科则既得不到家长的重视,也得不到相关教育工作者足够的重视,所以对孩子是否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根本不在乎。而相关的领导,同样在利益的驱使下,只关注本校的升学率以及学生考取的高考成绩是否足够高,是否影响到本校的招生率,而对于体育教学的作用,无人问津,大家甚至认为体育课可有可无,体育课只不过是让学生自己玩耍的时间,试问,在各个社会角色都不重视体育课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很好地开展体育教学工作呢?其教学施行的关注度可见是有多么地差。

2.教师教学人数不够,传统的教师教学观念难以改变。

近年来,受领导观念和地方人事制度的影响,专职体育教师的教学素质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特别是村级学校,专职教师的数量简直屈指可数,好多不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师进行教学。因为并非是专业教师,所以在教学安排以及教学内容的施行方面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教师把体育课当成是应付学生的时间,随便敷衍了事,只求体育课上不出事故,这样子的心态,怎么能够使体育课见成效呢?

3.学生对体育课不感兴趣导师体育教学难以进行。

体育本来就是一个结合游戏且在课堂中进行的活动的学科,所以体育课受到学生的青睐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事实却相反,学生不但部队体育课感兴趣,甚至厌倦体育课,一方面是因为学生学习压力大,认为体育课占据了他们的学习时间,认为体育课应该用来抓紧时间进行学习,另一方面,学生认识不到锻炼身体的重要性,特别是女生,在体育课中经常会用各种理由来请假,甚至以不屑的态度对待体育教师,如此,体育教学便难以实行,教师根本没有办法很好的进行体育教学。

二、提高体育教师教学质量的对策

尽管农村体育教师教学中存在不少问题,但是仍有相应的对策来提高他们的教学质量。

1.适当增加对农村体育教师的培训。

无可否认,农村的教师素质与城镇教师的素质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减少的,所以需要利用积极的方法来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使他们的教学素质能够达到教学标准。

2.体育教师要更新自己的传统观念,从而适应新课改。

农村体育教师要深入学习新课改之后的课程标准所提出的要求以及指标,多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从而使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足够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尽量使自己所设计的教学活动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

三、总结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7

农村教育研究是我国教育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长期以来,在农村教育研究方面,教育理论工作者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丰富而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农村教育理论研究对农村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①。但“从整体上看,农村教育研究的学理水平还很低,无论在研究内容上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需要对现有的研究加以学术反省。”[1]所以,如何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之上,更为有效地开展农村教育研究,使农村教育的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农村教育实践的发展,有效提高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使广大农村青少年儿童享有和城市大体均等的受教育权利,使农村教育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村社会发展,适应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快速迈向城镇化的新现实,是农村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摆在农村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那么,农村教育研究是否需要“理论”,这是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一般来说,关于农村教育方面的研究成果,都属于农村教育理论研究。农村教育研究都是有“理论”的。任何一项研究成果,都内在地反映出研究者一定的立场、价值取向和方法论等理论素养,农村教育研究成果也必然具有“理论性”。但具有“理论性”的农村教育研究成果并不必然是“农村教育理论”的研究。农村教育理论是农村教育研究中的一部分:其一,它是对农村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的研究;其二,是在此基础上对农村教育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抽象出一般性的问题,从而确立一定时期农村教育研究的问题领域,进一步来明确农村教育研究的对象;其三,对“农村教育”这一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特征、发展规律进行抽象归纳,明确农村教育的特殊性;其四,基于以上研究,提出农村教育发展的总体性理论假设,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由此,“农村教育理论的研究”与“农村教育的理论研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是后者的抽象与升华。

问题在于,农村教育是否应有属于“自己”的“理论”。目前的农村教育理论研究,更多的是将“农村教育”视为一个公共问题领域,将某一种具有相对普适性的“理论”应用到或移植到农村教育领域中来,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中的理论,正如将统计学引入到教育领域而成为教育统计学一样,从而生成农村教育的研究成果,农村教育研究要“综合应用社会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2],这是当前比较普遍的研究视角和路径。本文认为,跨学科的研究方式固然有助于农村教育研究的深入,但也应将农村教育视为一个相对特殊的研究对象,从探究农村教育发展的特殊的本质、特征与规律入手,构建农村教育的理论。问题的关键是,农村教育是否特殊到足以需要一种有针对性的理论来对其进行解释。从农村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组成部分的角度来看,将其视为一个公共问题领域有其合理性;但我国的农村教育亦有其特殊性,从体制来看,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发展模式造成城乡间发展的不均衡,农村教育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二元教育结构,尽管在国家教育政策文本或经典教育学教科书中,我们很少见到有关于农村教育是与城市教育相对应的教育的表达,但实际上,无论在观念层面或在实践层面,农村教育已成为一种区别于城市教育的教育”[3]。从文化上看,基于农业文明的农民生产与生活方式所形成的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之间差异的存在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此外,人口分布情况、地理和民族差异等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社会与教育发展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并且这一特殊性无论合理与否,都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现实。更为重要的是,城乡教育发展均衡并非城乡教育发展“同质化”。所以,农村教育也需要属于自己的“理论”,为农村教育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作为农村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教育,必然有其异于其他教育的特殊性。农村教育研究需要立足于农村教育的现实。理论的生成不是由“一般到个别”,而是正相反。正如不是先“构建”辩证唯物主义,再“创造”历史唯物主义一样。农村教育实践发展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理论工作者对其进行归纳总结和提升,将其上升到理论认识,并探究农村教育发展的规律,从而提升农村教育研究的科学性,“在坚持科学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整合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学科优势进行视阈融合,形成一种科学人文主义方法论”[4],据此形成属于农村教育的“理论”,而这一理论也将起到丰富和完善整个教育学学科的作用。对农村教育研究者来说,目前需要深入探讨的是如何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即不仅仅是把农村教育作为一个空间意义上的领域,研究者只是将某一理论应用在这一领域中,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学科研究对象,研究者需要深入其中,探究其内在的本质特征与规律,从而生成农村教育的理论。首先,中国古代农耕社会的文化传统对当前农村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自秦汉以降,管理地方越来越重视教化的作用,“到明中期地方乡绅、族长成为教化的主导力量,与此相适应,乡约、族谱便成为教化的主要形式。”[5]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十分迅速,城市人口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对其的影响日渐式微,其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相对于传统文化而言,变化是巨大的。而广大农村地区则更多地保留了农耕文化传统,其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和城市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无论这种差异本身是否合理,在短期内是很难消弭的,理论研究者不能无视这种差异。其次,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城乡二元发展模式,在体制上强化了城乡本就具有的这种差别。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因素以及区域发展不均衡等的叠加影响,农村的社会与教育发展总体上落后于城市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总体上发展迅速,但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与城市教育之间的差距仍是巨大的。这也是理论研究者必须正视的现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6],“城乡教育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经济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7]。城乡一体化为农村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也说明,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无视这一现实,一厢情愿地进行抽象的批判和理论构想,对改善农村教育的现实并无裨益,这种流于清议的学术研究在实践中反而往往是有害的。农村教育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教育现象。由于文化传统、现实国情等原因,农村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场域,更主要的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现象,简言之,农村教育有其特殊性。至于这种特殊性是什么,如何评价,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所以,农村教育理论建设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明确农村教育的内涵。包括其本质、规律、价值取向等问题,这是建设农村教育理论的合理性前提。

二、问题域:“教育的农村问题”抑或“农村的教育问题”

顾名思义,农村教育理论的价值是为农村教育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由上文,建设农村教育理论首先要为农村教育方面的研究“立法”,即在内涵上明确农村教育研究的特殊性,从而避免假借农村教育之名做泛性的一般化的研究。更进一步,农村教育理论的建构,也在外延上明确了农村教育研究的问题域。如果对目前的农村教育研究成果进行考察,其研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两个领域:一类是“农村的教育问题”;一类是“教育的农村问题”。所谓“农村的教育问题”,是指将农村教育问题视为整个农村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农村社会整体发展的视角下来审视农村教育发展问题。此类研究比较侧重于从宏观的社会层面来探究农村教育问题背后的动因,关注农村教育问题与其他农村问题之间的联系,试图从整体的视角来研究农村教育。关注此类问题的大多是具有政治学、经济学与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学术背景的学者。其研究的合理性是注意到农村社会对农村教育的整体制约性,也关注教育对社会的影响,理论视角比较开阔和丰富,其研究方法,尤其是社会学、经济学的方法,比较规范、严谨,其研究结论也具有说服力。其局限则是相对忽视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的特殊性,更多的是从外部而不是从教育自身出发来探讨农村教育问题,视教育为解决农村社会问题的手段与途径,造成农村教育改革路向的偏差。所谓“教育的农村问题”,是指基于教育自身的视角,从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特殊性出发来研究农村教育问题。此类研究更多的是将农村教育(农村学校)从农村大环境中剥离出来,做相对独立的剖析,关注相对微观的学校教育内部的问题,对农村学校教育现状的描述较为具体细致,有助于对农村学校教育问题认识的深入。研究此类问题的学者多具有教育学科背景。其研究的合理性是充分尊重了教育活动自身的特殊性,对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架构等方面问题更为关注。其问题则是容易导致相对孤立地研究农村学校教育现象和问题:一方面,忽视了农村教育与农村社会的联系;另一方面,也忽视了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之间的差别。

两类研究的一个共同问题,是“农村”与“教育”(学校)之间的分离。建构农村教育理论,需要将农村与教育真正结合起来,做到既有农村,又有教育。既要立足于农村,把农村教育问题视为农村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又要立足于教育,凸显出农村教育之于农村社会和城市教育的特殊性。农村教育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教育现象。农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必然就是农村教育理论的研究对象。从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看,一种是由教育自身原因引发的教育问题,这是农村教育理论研究主要领域。此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教育领域内部矛盾发展变化使然,例如教师体罚学生,虽然问题也有社会背景,但主要是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问题,不必扯上什么社会原因,把责任推给社会。这类问题是教育矛盾自身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所以也必然是教育学要研究的问题。一种是由社会原因所引发的教育问题,这类问题表现为教育问题,实际是农村社会(以及整个社会)问题在教育领域中的表现。这一问题不仅在教育领域反映出来,也在社会其他领域中得以反映,所以,这类教育问题实际上是社会问题。这类问题不可能在农村教育的框架内单独解决,而需要在整个社会层面才能得到解决。对于农村教育研究者来说,这类问题并非不可以研究,但需要更加审慎,不能流于空洞的情绪化的议论。农村教育理论需要在农村社会问题的背景下来展开对教育问题的研究,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教育理论也要深入研究农村社会其他领域的问题。教育研究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是由于社会其他领域问题与教育问题发生切实的影响。教育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社会其他领域的问题也影响了教育问题的产生与解决,需要把教育问题置于广阔的社会问题的背景下去研究。教育理论之所以要研究这些问题,是因为这些社会活动中的矛盾影响和制约了教育活动的矛盾运动发展,所以,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构成教育研究的理论前提。所以,需要将“教育的农村问题”与“农村的教育问题”结合起来。“如果我们用传统的教育学的思维方式思考农村教育,那么农村教育就变成了一般教育理论的应用地,但是如果我们从城乡关系、社会转型等大的背景去思考问题时,就会发现农村教育有许多自己独特的‘问题型’”[8]5-10,由此所生发的问题,才是真问题,才是可以解决的有意义的问题,基于这样的问题的研究,才是有意义的研究。

三、落脚点:如何建设农村教育理论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深化,农村教育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为农村教育理论研究提供了发展的契机,许多新问题需要理论研究加以应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8]5-10在学前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教师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设想,农村教育日益受到国家的重视。农村教育理论的建设的路径,应是在对当前农村教育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总结的基础上,通过理清农村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矛盾和核心问题,探索农村新教育理论构建问题。其目的是通过理论研究,系统总结之前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今后农村教育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农村教育实践的深化与发展。

(一)在对已有研究的研究中确立学术生长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与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也取得了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研究,提高农村教育研究对农村教育发展的影响力,有必要对30年来农村教育方面的理论研究进行系统的梳理与总结。其一,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是我国社会各方面迅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十六大以来的10年,改革逐步深化,社会继续发展。适时进行理论总结,探究30年来农村教育研究的理论发展线索,对农村教育研究做相对全面的理论梳理,以形成对此一时期的研究成果的全面概括。其二,对30年以来农村教育研究所取得的经验与成绩进行总结。农村教育所取得的成绩与理论研究者的努力是不可分的。任何实践都是一定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教育实践的深化与发展的背后是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对此一时期教育理论研究的成功之处进行深入研究,是今后进一步研究的基础。其三,对30年来农村教育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与反思。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当前还存在许多问题,这是必须正视的。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复杂,其中,农村教育研究的解释力与实践力的不足需要反省。所以,有必要对当前农村教育研究本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到原因所在,以求在今后的研究中克服。

(二)基于农村教育现实,明确农村教育发展中的基本矛盾与核心问题任何一种理论都不是凭空设想出来的,都有一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问题。构建农村新教育理论,离不开农村教育实践与理论中的现实问题。农村教育研究是研究农村教育中的问题的。所以,基于农村教育的问题意识,是农村教育研究的合理性前提。即只有研究的是农村教育的问题,才能称作是农村教育研究。这就需要找到农村教育研究中的基本矛盾与核心问题。找到了农村教育的特殊矛盾与问题,才能明确农村教育的特殊性,深入认识农村教育的本质和特征。也就能够确定农村教育研究的边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农村社会与农村教育的发展与演进路径和城市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这一不同造成了农村教育问题的特殊性。也就是说,农村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必然就是中国教育中的普遍性问题。当然,包括农村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共同构成了中国教育,但由于教育发展与研究价值取向中的城市本位的价值取向,农村教育和农村教育研究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了。作为中国教育发展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教育在现实中缺乏足够的话语权,从理论到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城市教育的“附庸”,这种局面,对于农村教育是不利的。农村教育中的问题是被“发现”出来的,而不是被“制造”出来的。本文力图通过文献梳理与调查研究,从理论上阐明农村教育的本质与特征,以确立农村教育研究的逻辑与现实起点。

(三)基于辩证法的方法论,构建农村新教育理论从研究农村教育问题之间的内在关系入手,可以追本溯源,从而提高农村教育理论研究的有效性。此外,农村教育理论的构建要基于农村教育发展的现实。教育理论研究不能构建农村教育的“乌托邦”。当前,“学科取向”与“问题取向”是教育研究中的两种价值取向。近一时期,后者在教育研究中居于主导地位。“学科取向”与“问题取向”本质上不是对立的,具有统一性。“问题”总是在一定的“学科”意识下被发现,“学科”也总是要通过研究教育中的“问题”来形成。建构农村新教育理论,需要本着系统性原则,将纷繁复杂的农村教育问题进行脉络梳理,理清问题的主次、先后,从而避免陷入“解决了一个问题,引发了另一个问题;解决了一个小问题,引发了一个大问题;解决了一个简单的问题,引发了一个复杂的问题”等等的怪圈。所以,“问题取向”的农村教育研究在把研究坐实的同时,也存在“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潜在危险,导致研究的碎片化。教育问题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往往互为因果,单独就某一个问题做原子式的分析与探讨,固然可以得到比较深入的认识,但深入的认识未必是全面的认识,这就需要本着系统性的原则,从问题之间的联系入手来分析某一问题。

农村体育教育论文篇8

【关键词】 近三十年;农村教育问题;著作;论文;研究综述

一、有关农村教育研究的著作综述

通过对有关农村教育著作梳理归类,从农村教育著作研究层次进行划分,发现农村教育研究著作主要涵盖农村教育整体概论、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概论以及农村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等内容。

1、关于农村教育整体概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中央对农村改革不断推进实施,农村教育日益受到重视,翻阅中国共产党历次文献汇编可以发现有许多相关文章开始对农村教育进行关注和研判,只不过是以农村教育命名书籍很少。后来,关于农村教育详述的有李少元著的《农村教育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李少元著的《农村教育论(新世纪版)》(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余永德主编的《农村教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政策读本编委会编著的《农村教育》(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段振榜著的《中国现代农村教育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以上主要是对于农村教育较为详细概述,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需要而产生、出现和不断变化的,与党和政府政策对农村教育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2、关于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概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推进以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农村教育也开启改革探索之旅,主要著作有:吴畏、李少元主编的《农村教育整体改革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0年),国家教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遍的《当代国际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大趋势――农村教育国际研讨论文集 (上、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藤纯主编的《中国农村教育的战略抉择》(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进入新世纪,农村教育研究也步入快车道,不同的是研究层次和深度有所提高,主要著作有庞守兴著的《困惑与超越:新中国农村教育忧思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廖其发主编的《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研究》(四川出版集团、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年),项蕾著的《论农村教育与“三农”问题》(贵州教育出版社2007年),张锦华、吴方卫著的《中国农村教育平等问题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关于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书籍一般都是立足农村教育现状或者是农村教育未来发展道路以及城乡农村教育差异化增加的视角对农村教育问题提出来改革的路径。

3、关于农村教育典型案例

囿于区域发展快慢和资源富乏现状,农村教育也不可能取得“共同富裕”,当然本着“先富带动后富”思想,农村教育还是出现一些发展典型,对之研究的著作主要有:中国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汇编的《学校体育改革与研究――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体育研习班讲稿汇编》(中国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1990年),何东昌主编的《中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伟大实践: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案例选编》(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较多是处于试验,而新千年以来却是更为深入研究,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以及从地方到中央的反映,一些先进农村教育发展典型不断涌现,对之研究的书籍更是如雨后春笋,主要著作有陈乃林主编的《小康后苏南农村教育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李少元主编的《新世纪小康农村教育建设的范例与蓝图》(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雷万鹏著的《中国农村教育焦点问题实证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年),尚立富著的《隐痛与希望:解读中国西部农村教育》(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07年),柯玲著的《农村教育共同体构建:基于成都郫县的探索与实践》(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

二、有关农村教育研究的论文综述

依据中国知网(CNKI)对题名“农村教育”进行搜索,可得有关“农村教育”研究的学术论文总共有约22500篇(检索时间截止为2016年9月1日)。研究年份上以2005年、2006年(1102篇)、2006年(1552)、2007年(1785篇)最为集中;研究层次上以基础性研究为主,最为集中的是基础研究(社科)(13878篇,占比约为62%)、行业指导(社科)(2602篇,占比约为11.56%)、政策研究(社科)(1444篇,占比约为6%)这前三个学科;研究学科结构上以理论管理层面研究居多(6654篇,占比约为29.57%),其次为成人教育与特殊教育(4235篇,占比约为18.82%)和中等教育(3104篇,占比约为13%);研究机构上总体(39所)上以师范类(26所)和农业类(8所)院校为重,其中师范类院校研究排在前三的是东北师范大学(265篇)、西北师范大学(250篇)、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224篇)。

同时,本文又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以题名“农村教育研究”进行检索,选取了被引排列前且每篇文章、论文被引次数皆大于等于200次。这其中包括赵耀辉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及教育在其中的作用――以四川省为基础的研究》(1997);周宗奎等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2005);范先佐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2005);谈松华的《农村教育:现状、困难与对策》(2003);周逸先、崔玉平的《农村劳动力受教育与就业及家庭收入的相关分析》(2001);庞丽娟、韩小雨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及其破解》(2006);陈敬朴的《农村教育概念的探讨》(1999);蒋平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基本缺失的问题及对策》(2005)等以及一些近年来被引用较多的,如的《一定要把农村教育办得更好》(2011);郭晓霞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社会学思考》(2012);刘晓红的《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困难及其发展路向》(2012);范先佐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农村教育难点问题的破解》(2013);段成荣等人的《城市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2014)等一系列对农村教育研究较为深入的文章。

三、小结

综上对农村教育研究层次、学科、机构的分析得出:一是农村教育研究较为集中于“十一五”期间,2007年达到了“抛物线”顶点,对农村教育研究较多集中于基础和职业层次上,对成人教育研究较少,尽管农村教育从内涵上是包涵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内涵,仔细分析梳理发现其中也存在着对具体内涵理解和把握不清、概念模糊,“在对农村家庭教育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时,存在对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三者概念的界定不清,有的文章论述现状,等同于论述存在问题”;[1]二是关于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探索成为研究重点领域,农村教育研究主要以师范院校和农业院校推动为主,县域具有实践话语权的一线中小学教师研究成果较少;三是对于农村教育研究较多立足于典型的或者说是广为人知的区域进行分析探索,真正结合各个地区的全面研究依然没有全面呈现,必须“突破束缚转变观念深入解读研究对象”,[2]地域特色研究不突出;四是对农村教育资金问题和发展对策研究较为集中,农村社区教育有所涉及但不多;五是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研究调查研究实效性有待加强。要想取得政策对地区发展的实效性作用,就必须对相关政策有针对性结合实际进行分析解读、对具体问题给予解答,“应加强调查研究和比较研究”。[3]

【参考文献】

[1] 杨文静.近三年来农村家庭教育研究综述[J].安康学院学报,2013(4).

[2] 于金翠,乔仁洁.近十年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研究综述[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4).

[3] 李志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研究综述[J].成人教育,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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