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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专科论文8篇

时间:2023-03-23 15:09:59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1

为了完善我国刑法有关信用卡犯罪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五)》,增加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修改了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听取公安、检察、法院、人民银行、银联等有关部门以及金融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刑法修正案及《解释》的出台为有效打击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犯罪,维护金融行业安全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公安机关为加大对侵害金融行业等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相继开展了几次专项行动,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各基层办案单位存在对法律理解偏差,片面追求打处案件数量等因素,涉及信用卡类犯罪的案件立案数猛增,其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在司法实际中往往有矫枉过正之嫌。《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结合前款规定不难理解:恶意透支是在利用自己真实身份从银行合法取得信用卡后超过限额或期限透支后拒不归还的行为。而在申领信用卡时,申领人已经与银行签署了申领信用卡协议,所以恶意透支行为首先是一种违约行为,对违约行为施以刑事处罚应以确有社会危害性为限;其次,信用卡透支是一种可控行为,一是银行掌握申领人身份资料,对申领人资信考察可控,二是信用卡本身有额度限制,透支金额可控。因此,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审查逮捕应严格证据证明标准和逮捕标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恶意透支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必须以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为前提,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透支时不具有恶意,就是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作为银行,只能通过民事诉讼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其债权。所以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此种判断系审查案件的关键所在。

《解释》列举了六种情形作为认定有无非法占有主观故意的判断标准,分别是:一是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是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是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是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是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然而,如果机械理解上述六项标准,尤其是第一和第六项,则几乎囊括了所有透支后无法归还信用卡的持卡者。 所以,我们还应结合以下几个客观方面才能综合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1.持卡人透支时的资产状况。有无还款能力是通过持卡人透支时的资产状况来判断的,即持卡人是否具有可支配的用于还款的资产,如是否在银行有存款,是否有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是否有可预期的债权,如果持卡人具有可实现还款的资产,则银行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救济手段实现债权,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时也不能认定持卡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2

违约金,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赔偿金,损害赔偿的形式之一,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照法律和合同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违约金主要用于违约救济,赔偿金除用于违约责任领域外,还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

一、我国法律对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沿袭了《民法通则》的规定。该法第114条指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一规定将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并行规定,互为替代,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根据该法第107条及其后一系列条文的规定,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归则原则。

二、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性质

关于赔偿金的性质,如前所述,《合同法》对损害赔偿的补偿性进行了明确。该法第113条又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律上的损害赔偿按性质可以大体分为两类,即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法定的损害赔偿)。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3

在心理学中,意志是指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人在反映现实世界的时候,不仅对现实世界有依据其主观思维的认识,而且还会对它们形成一定的情感体验,并且在自我认识和情感的支配下有意识地去改造客观世界。这种最终表现为行动的,积极要求改变现实世界的心理过程就构成了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意志过程。 意志与行为有着不可忽视的密切关联:意志引导行为。这种引导又体现在两个方面:发动与制止。发动就是推动人去从事达到预定目的的所必需的行动;制止就是阻止不符合预定目的的行动。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一定的意志因素,行为也就失去了根本的心理支持,那么这一行为就不成为我们刑法学上所谈论的行为,因此也不会导致对此行为的刑事非难。

依照刑法学传统,罪过通常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将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它以故意和过失为内容,所以我们分别讨论一下意志因素在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中的地位。

1.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心理的意志因素具有两方面特征:希望和放任,其表现为意志对行为的发动作用,在犯罪故意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果一个人仅有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的认识而没有形成犯罪的意志,不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便不可能自觉的确定行为的方向、步骤、方法,导致此种行为的事实。德国刑法学家克莱因指出:决意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者决意不履行法律命令的行为,就表明积极的恶的意志,就是故意, 可见故意心理是在积极的恶的意志的推动下而转化为现实中刑事非难的罪过心理的,它在犯罪的实施过程中具有决定的、主导的作用,是联系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的桥梁纽带。总之,意志因素是在认识的基础上,将人的心理外化到客观世界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意志是故意成立不可缺少的因素。

2.过失心理状态下是否存在意志因素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不休。我国《刑法》第15条第1款对过失犯罪作了规定,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由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上规定的过失有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2)过于自信的过失。

大多数学者将疏忽大意看作是这一过失心理的意志因素,但是笔者认为,意志的存在是以认识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中,其认识因素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的危害结果是没有认识的,既然没有认识有何来的意志呢?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疏忽大意的过失心理中既无意识又无意志呢?这显然与过失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相矛盾。对此陈兴良教授认为过失犯罪心理过程是有意志参加与意识和无意识交错活动的过程,在司法实践中除个别冲动行为外,找不到完全没有意志的过失犯罪。 因此笔者认为,疏忽大意并不是这种过失心理的意志因素,而是行为人的一种潜意识的表现,这种潜意识导致了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低于社会认可的正常标准,从而做出了与一般人的意志内容相反的决定,在这种决定(实际上也就是意志因素)的引导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4

开考方式专业代码专业名称4月20日上午4月20日下午4月21日上午4月21日下午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面向社会开考专业020201工商企业管理(专科)00058市场营销学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41基础会计学00020高等数学(一)020201工商企业管理(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145生产与作业管理00144企业管理概论020201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00146中国税制  04729大学语文020201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03会计(专科)00157管理会计(一)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41基础会计学00020高等数学(一)020203会计(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155中级财务会计00144企业管理概论020203会计(专科)  00146中国税制  04729大学语文020203会计(专科)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05人力资源管理(专科)00164劳动经济学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166企业劳动工资管理00020高等数学(一)020205人力资源管理(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44企业管理概论020205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大学语文020228物流管理(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5364物流企业会计  020228物流管理(专科)05361物流数学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31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31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020265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5364物流企业会计05728采购谈判与供应商选择020265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05361物流数学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65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05734商业组织与过程    020313销售管理(专科)00058市场营销学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177消费心理学  020313销售管理(专科)00185商品流通概论00054管理学原理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20313销售管理(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319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177消费心理学00020高等数学(一)030112法律(基础科段)(专科)00247国际法00245刑法学00260刑事诉讼法学04729大学语文030112法律(基础科段)(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677法理学030112法律(基础科段)(专科)05679宪法学      030301行政管理(专科)00292市政学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277行政管理学00040法学概论030301行政管理(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107现代管理学  04729大学语文030301行政管理(专科)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0101学前教育(专科)00384学前心理学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387幼儿园组织与管理00012英语(一)040101学前教育(专科)00394幼儿园课程00385学前卫生学00392学前儿童体育00383学前教育学040101学前教育(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413现代教育技术00396学前儿童美术教育04729大学语文040101学前教育(专科)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397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040103小学教育(专科)00405教育原理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415中外文学作品导读00012英语(一)040103小学教育(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406小学教育科学研究00417高等数学基础00416汉语基础040103小学教育(专科)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00418数论初步040103小学教育(专科)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大学语文040103小学教育(专科)      06764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策略050114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00024普通逻辑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31心理学00012英语(一)050114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00429教育学(一)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0506写作(一)0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050114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00535现代汉语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0114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00633新闻学概论      050114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50207英语(基础科段)(专科)00595英语阅读(一)00794综合英语(一)00522英语国家概况00795综合英语(二)050207英语(基础科段)(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大学语文050213英语教育(专科)00429教育学(一)00794综合英语(一)00031心理学00795综合英语(二)050213英语教育(专科)00595英语阅读(一)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522英语国家概况04729大学语文050213英语教育(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6764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策略050406视觉传达设计(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688设计概论  00692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050406视觉传达设计(专科)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大学语文050420数字媒体艺术(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7206摄影摄像技术应用00012英语(一)050420数字媒体艺术(专科)07887平面设计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大学语文050420数字媒体艺术(专科)  07891数字媒体视频编辑  05422版面设计050420数字媒体艺术(专科)  08720艺术欣赏    080202冶金工程(专科)02049物理化学(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5669炼钢原理00022高等数学(工专)080202冶金工程(专科)02183机械制图(一)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671炼铁学080202冶金工程(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9538炼钢学    080306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02183机械制图(一)02234电子技术基础(一)02185机械设计基础00012英语(一)080306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080306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0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080306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5

素质教育的提出,是针对“应试教育”中存在的弊端而言的。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目前,高教学术界有些论者在探讨论述素质教育方面的问题时,一般将素质教育概括为四个大的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在高等学校教育中,法律专业教育是指以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活动内容,都要直接或间接围绕法律专业的培养目标来进行法律专业教育。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以及世界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社会法律行业对我国的法律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法律职业工作,公正地执法,实现法律的价值并维护好法律的尊严。因此,法律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要以培养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为主要或首要目的来进行。素质教育中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四个方面正是一个优秀的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所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方向;文化素质是基础;业务素质是核心;身体心理素质是保障。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法律专业教育对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蕴涵在素质教育的本质之中,素质教育的本质要求正是高等教育中各种层次教育及各类专业教育对人才培养要求及标准的总纲。

二、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可以从素质教育包含的四个方面具体展开论述:

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保证了对法律专业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正确方向。

在人的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以德治国”,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就有一些以德治国方面的论述:如“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又如:“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我忧也”(《论语·述而》)等,这些精辟的言论,阐明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对德育教育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在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们的各种交往活动不仅需要法律来约束其行为,而且更加需要道德力量来发挥主导作用。在教育领域,要贯彻落实“以德治国”的思想,并要把“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及“以德育人”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教育,要培养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首先就要注重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试想一个法律专业人才不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他在今后从事的相关法律工作中,不公正执法,会给他人带来怎样的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怎样的恶劣影响。因此,法律专业中思想道德教

育的宗旨要为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与实现服务,要同社会主义法的价值相符合,即要同社会主义法的自由价值、法的平等价值、法的安全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法的正义价值、法的效益价值相符合。我国法律专业人才在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应包括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法律专业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两个部分。法律专业人才不但要加强自身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而且更要注重加强自身法律专业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教育是基础性和通识性教育,本文着重论述对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问题。笔者认为,对法律专业大学生在法律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树立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对真实和真理的探求是法律活动的基本特征之一。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法律发展史。人类社会的法律活动是一个不断发现真理并接近真理的过程。同样,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对正义内涵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和完整,并且也越来越得到普遍的认同。人类对真理和正义的探索过程是发展中有进步,前进中有曲折,其总的发展势态呈现出螺旋上升发展状。对法律专业人才法律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要注重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律实践中把对正义的良知和对法律的理解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只满足于学习法律的职业逻辑规则和职业逻辑形式,要根据自己的真理观和正义观面对事实作出回答,这是现实社会不容回避的事实。

二是坚定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信念。崇尚法律,法律至上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之所在。在依法治国的国家里,法律应该是公意的体现,正义的化身和权威的来源。人类社会除道德舆论评判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外,法律制度应成为评判人类行为的尺度和准绳。回顾历史,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是一部充满艰辛和坎坷的法律发展史。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商鞅变法、清朝的戊戌变法等事例都是人类要求变法求进步的血泪史。因此,不畏强暴,不谋私利,崇尚法律,捍卫法律是法律专业人才必备的职业思想道德品质。

三是培养恪守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精神品质。法律职业伦理主要包括崇尚法律真实以及崇尚程序公正和崇尚自律精神三个方面。崇尚法律真实是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中最基础的部分。歪曲法律事实所进行的程序公正将会对法律事件作出不公正的评判,更找不到法律从业人员的自律精神之所在。崇尚程序公正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崇尚程序公正是维系法律职业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各角色相互间对法律事件展开抗辩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以说是保证法律正义和法律正当性的前提条件。自律精神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自律精神需要通过教育和训练而获得。除注重个人自律外,法律职业共同体更需要注重行业自律,即对法律规范的自觉服从。崇尚自律精神才能突现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优秀形象。在文化素质方面:文化素质是法律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组成部分。文化素质是一个人人文知识和科学知识方面的文化素养和品质。它是一个人通过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和长期积累,逐步内化和升华而形成的。文化素质也是培养法律专业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的基础。纵观历史,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经历了综合、分化到综合与分化并存的发展趋势。在中外教育史上,如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的“

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古希腊的”七艺“—文法、修辞、逻辑、音乐、算术、几何、天文都是集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浑然于一体的。从历史的和辩证的观点来看,这些教育模式就是为当时的统治阶级培养全面发展的人。50年代初,我国高等教育仿效前苏联的办学模式,设置专业强调按国民经济计划对口培养专门人才,以”专才教育“的思想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当时的教育模式为我国培养了大批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急需的专门人才,是符合我国当时的国情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专业教育培养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专才教育“使本科专业的划分越来越细,人才培养的口径越来越窄,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不宽,文化素养不高,所培养的专门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很差。因此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通才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符合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改革的步伐以及扩大对外改革开放并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大学素质教育中的文化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结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可以从三个层面着手:一是科学技术知识与人文社会知识的融合;二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三是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的融合。

在高度发达的科技与经济以及人们的社会交往与信息交流日益频繁的社会里,法律专业人才如果要想在法律社会实践中游刃有余,就必须加强综合文化知识的学习。结合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对法律专业人才文化素质的培养应根据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三个层面来进行教育。首先,在科学技术知识与人文社会知识融合的层面上,法律专业学生除掌握本专业所必须学习的书本知识外,在人文社会知识方面,应加强对文学、历史、地理、哲学、美学以及音乐艺术等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在科学技术知识方面,除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外(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基础理论的衔接问题不在此赘述),还要掌握现代计算机有关知识并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以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对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有所涉及了解。同时应了解现代科技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对现代信息特别是法律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势态及发展方向有所掌握,要与社会时代的发展同步,做一个观念先进,思想通达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努力汲取古今中外一切人类文明的精华部分及优秀成果,增加对自然界的理解,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对人类文明的理解,随时准备在今后的各种法律实践活动中为我所用。其次,在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融合的层面上: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努力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其中,在科学精神层面上就是要培养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具有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及不墨守陈规、勇于探索、不迷信权威的大无畏精神和科学精神。在人文精神层面上就是要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正确地认识和理解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正确地协调好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以及处理好人类社会自身的协调问题,促进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把握社会的发展趋势并深刻理解法律的精神。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正是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必须培养和具备的一种经综合了的内化并升华的人格品质。最后,在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融合的层面上: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既包括科学的思维方法又包括技术的研究手段。其中,科学的思维方法包括哲学思维方式、逻辑思维方式和形象思维方式。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益的发展,现代技术的研究手段越来越智能化。因此,科学的思维方法与现代先进技术手段的结合能够促进并加速问题的解决。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历史的、系统的和经验的总结,是人类社会宝贵的财富。在进行法律专业文化素质教育时,要引导法律专业的学生充分加以学习并努力运用于法社会实践中去。

在专业素质方面:业务素质在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是核心部分。高等学校是实施专门教育,培养各个学科领域和各种行业(职业)的专门人才的教育机构。我国高等学校实施专门教育,是根据学科或社会行业(职业)部门分类设置专业的。为了拓宽专业范围,有的大学试行按系科组织教学。但不论按专业或按系组织教学,都是实施专门教育的组织形式,都具有一定的专业目的性或职业倾向性。为了实现法律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教学计划的整体要符合法律专业培养目标,然后对整体教学计划进行分解,使每门课程、每种教学活动都要直接或间接围绕着法律专业培养目标来组织。法律专业的设置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宗旨。我国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根据时展的需要,结合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状况,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法律专业素质过硬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的本质与法的作用的具体体现。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各种信息瞬息万变。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步伐加快。2001年12月11日,中国以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6

日期

学校、专业  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华东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

C050114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汉语言文学专业

C05010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7565)鲁迅研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9074)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  (09071)红楼梦研究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公共关系专业

A050303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18)涉外事务管理概论  公共关系专业

B05030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方向)

A020109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经济学专业

B020115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9091)证券经济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9092)投资银行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电子商务专业(见说明4)

A02021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子商务专业 (见说明4)

B02021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学前教育专业

B0401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884)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88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0886)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00015)英语(二)

(00885)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A040109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952)心理学史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B04011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954)现代人格心理学  *(00015)英语(二)  文化产业专业

B020155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41)国际文化贸易概论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37)民俗文化  *(00015)英语(二)  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语专业

C050207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英语专业

C050201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日语专业

C050208 (基础科段)  (00608)日本国概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日语专业

C0502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601)日语翻译

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专业 A020203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会计专业

B020204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市场营销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2020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调查与分析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20121 (见说明9)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见说明11)

A02026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 (见说明11)

B02028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专业 C030112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专业

C03010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678)金融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法律专业

B030117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678)金融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律师专业 (本科段)

C03010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678)金融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金融管理专业 (中英合作) (见说明7)

C020116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金融管理专业 (中英合作) (见说明7)

C020120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管理专业

C030401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复旦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A0303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行政管理学专业

B0303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新闻学专业

C050308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新闻学专业

C050305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A082207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B082208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

A030307 (专科)  (05583)电子文件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计算机网络专业

B08070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计算机软件专业

B080711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370)编译技术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护理学专业

A1007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护理学专业

B1007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交通大学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A080602 (专科)  (02225)电机与拖动基础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289)企业供电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工业自动化专业

B080603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96)控制系统数字仿真  *(00015)英语(二)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A0807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B0807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饭店管理专业

A020211 (专科)  (00189)旅游与饭店会计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93)饭店管理概论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大学

秘书专业 (停考过渡)

A050102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秘书学专业 (停考过渡)

B050104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A080301 (专科)  (02191)机械制造技术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B0803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1847)机电一体化原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09)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00015)英语(二)  档案管理专业 (停考过渡)

A060201 (专科)  (05583)电子文件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780)档案文献复制技术  档案学专业 (停考过渡)

B0602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金融专业

A02010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金融专业

B02010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项目管理专业

B02025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5058)管理数量方法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动画专业

B08074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7189)视听语言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A02020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B0202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汽车运用技术专业

A081702 (专科)  (03981)汽车专业英语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178)现代汽车检测技术  (05913)汽车维修技术  物流管理专业(见说明8)

A020228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物流管理专业(见说明8)

B02022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见说明10)

A020231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见说明10)

B02023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

A020160 (专科)  (04567)民航企业管理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569)机场服务概论  销售管理专业(见说明12)

A020313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销售管理专业(见说明12)

B020314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15)英语(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际贸易专业 A020109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国际贸易专业

B02011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商务英语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50218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5961)会展英语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专业

C100803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974)中药学(一)  中药学专业

C100802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049)数理统计  *(00015)英语(二)  上海师范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A050406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88)设计概论  旅游管理专业 (导游方向)

A020209 (专科)  (00190)中国旅游地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6125)旅游美学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旅游管理专业

B02021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97)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广告专业 (专科)

A050301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35)广告法规与管理  广告学专业

B05030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7677)广告经营学  *(00015)英语(二)

(00016)日语(二)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A020205 (专科)  (00165)劳动就业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63)管理心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B020218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5964)人事人才政策与管理实务

(05969)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00015)英语(二)  小学教育专业 (独立本科段)

B040112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329)小学语文教学研究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330)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08566)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   *(00015)英语(二)

(07688)小学班队工作原理与实践  电子政务专业(停考过渡)

A082217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电子政务专业(停考过渡)

B082218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340)网站建设与管理  *(00015)英语(二)  艺术设计专业

B050437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同济大学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

A020206 (专科)  (00122)房地产评估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76)物业管理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A080801 (专科)  (02394)房屋建筑学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建筑工程专业

B080806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2446)建筑设备  *(00015)英语(二)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A082239 (专科)  (02394)房屋建筑学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1849)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工程管理专业

B020279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22)房地产评估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76)物业管理  *(00015)英语(二)  上海开放大学

市场营销专业 A020207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会计专业 (专科)

A020203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行政管理专业 (专科)

A030301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3)管理心理学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A030202 (专科)  (00275)社会问题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72)社会工作概论  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见说明7)

C020214 (基础科段)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见说明7)

C020226 (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室内设计专业

A050405 (专科)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688)设计概论  室内设计专业

B050432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6216)中外建筑史  *(00015)英语(二)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A020166 (专科)  (03870)策划文案写作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872)会展营销  会展管理专业

B020180 (独立本科段)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上海商学院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 A020255 (专科)  (07990)连锁企业门店开发、营运与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7984)商业法规  上海电机学院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A080744 (专科)  (01668)机床设备电气与PLC控制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395)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护  上海金融学院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2]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3],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4]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5]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6]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7]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8]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9]。 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10]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11]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12]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13],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14]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15]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16]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17]。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18]。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19]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20]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21],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22]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23]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24]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25]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26]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

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7]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28]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29]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3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3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32];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33];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34]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35]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36]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7],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38]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39]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40]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41]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42]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43]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44]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45]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46]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47]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48]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49]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

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50]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51]。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52]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53],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54]。

法律专业专科论文篇8

一、 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主要采取撰写毕业论文的方式。本科生毕业论文经历选题、开题到撰写完成交由指导教师审查、通过答辩等各个环节,据此认定被考核的学生是否符合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要求。由于毕业论文能够训练学生收集资料、调查研究、案例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能够在检验大学生专业素质、学习能力、学科知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毕业论文一直是大学教育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学理论掌握情况、能否运用法学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

 

但是,当前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考核以论文为主要方式,而且多为理论性研究论文,学生的论文存在无问题意识、无创新观点等问题,教材表述式和资料堆砌式的论文较多;毕业论文拼凑、应对甚至抄袭的情况严重。这些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评价标准,也影响着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质量及其社会评价,甚至有人提出取消法学本科教育。

 

二、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式的多样化

 

法学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对学生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要求相对较高。笔者认为,改善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式过于单一的办法就是设定更为多元的考核方式,给予学生足够的选择空间,使其能够按照兴趣和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考核方式。结合我国法学教育的现实,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探索。

 

以个人考核与团体考核为标准,可以将毕业考核分为“独立完成型”和“团体协作型”。

 

第一,“独立完成型”可采取调研报告、专题研究、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等方式。

 

调研报告方式较适用于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类的选题。同时也适用于法理学中人权保护情况、宪法实施问题等须要进行社会调查、联系实际情况说理的选题。与毕业论文方式相比,调研报告重在对数据进行统计、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结论,更注重考察学生是否掌握了调查的方法、手段,以及通过一手资料对实际情况的进行总结和分析。表面上看,理论难度比不上论文,但是它能较好地考察学生的动手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专题研究方式较适用于对特定法学领域中的具体问题的研究。如消费者反悔权问题、证券交易合适性原则等等。专题研究要求对具体问题的产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域外借鉴等作详细研究,由一点向纵深挖掘。与毕业论文方式相比,更具有针对性、务实性,更能突出学生对问题细节的考量。

 

案例分析方式即以现实生活中影响较大、较为典型案例作为分析样本,通过对此案例的分析说明法理、论证制度、提出建议,进行法律分析,较适用于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专业的选题。作为毕业考核方式的案例分析不应局限于法条的解释和适用,而是应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既有案例对法律适用的疑问和挑战,从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选择的一种较具特色、也较符合“职业教育”目标的考核方式。法学专业的技能教育“既是一种职业操作技艺培养,也是引导学生像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的逻辑训练”。法律文书写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法律文书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各种法律文书,所以留给学生选择空间也较大。学校也可以根据不同法律文书的难易程度和考察重点,对作为毕业考核方式的法律文书写作进行一定质与量的限制,如限定在公诉书、判决书、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中选择。

 

第二,“团体协作型” 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专项项目等方式。

 

近年来,模拟法庭已作为法学专业必备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在各法学院校普及开来。“模拟法庭的建设与运行使其充当实训基地建设的主力军应为理所当然”,时也可为考核方式多元化提供必要支持。以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式,可由教师指导学生挑选典型案例,由即将毕业学生自愿结成小组,准备相关材料、分饰法庭或仲裁庭的各方主体。在“考试”过程中可通过考察学生们的起诉书、判决书、辩护意见以及模拟法庭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理是否准确、法条运用是否得当,证据与使用是否正确等判断参加学生是否符合合格标准。这种考核方式不仅能够考察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情况,也是对学生通过专业训练习得法律实务能力的一种检阅。

 

法律援助专项方式可以看成是高校法律诊所教育成果的考察和延伸。目前,我国法律诊所案件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是指导教师自己承办的案件,一是与当地司法援助组织合作获得的法律援助案件,而且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后者的数量呈现急剧增长的趋势。法律援助指国家通过一定的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确需法律帮助的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扶并减免费用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近几年来,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活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逐渐形成了相辅相成的关系。学校通过诊所教育向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既使学校获得了法律教学的实践渠道和案源,使学生充分参加了案件处理过程,提高了其法律实务技能,又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效途径、节约了司法资源。在这样的背景和条件下,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的完成情况,来考察学生法学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的水平。当然,是否要通过这样方式进行考核首先应当由学生自愿选择,由于法律诊所课程一般从大学二年级下半学期开设,大四上半学期结束,所以学生可以申请以自己处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毕业考核方式,学院批准后,可以指派考核教师对该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考核和指导,综合学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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