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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安全论文8篇

时间:2023-03-28 14:59:15

能源安全论文

能源安全论文篇1

关键词:能源安全汇率人民币

近年来,人民币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在现阶段,人民币是否应该升值,不仅取决于外汇市场的货币供求关系,更取决于对我国的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及这一阶段上所暴露出来的经济矛盾。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发展,特别是近20多年来的经济改革,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重化工时期,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加,能源安全的形势非常严峻。显然,在这背景下,果断提高人民币的币值,对于缓解能源安全问题,促进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成因

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因素又有经济因素,既有国内因素,又有国外因素,仅从经济方面来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人民币走强奠定了经济基础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整体实力不断提高。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89404亿元,按当年汇率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美元。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跃上10万亿元的新台阶,达到102398亿元。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182321亿元,按当年汇率计算,折合2.25万亿美元。从经济增长速度看,近10年来,我国GDP增长率均不低于7%,2003-2005年,GDP增长率均高于9%。我国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决定了未来人民币汇率将保持稳定和升值趋势。

(二)我国拥有巨额的外汇储备且持续大幅度增涨

我国自1994年起外汇储备余额呈上升趋势,尤其是自2000年以来快速攀升,至2001年就超过2000亿美元,2003年年底达到4033亿美元。2005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8189亿美元,比上年劲增2090亿美元。外汇储备大量增长的原因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我国在经常项目中鼓励出口,在资本项目中鼓励引入投资),尤其是经常项目顺差的持续性增长。比如,2005年我国出口7620亿美元,增长28.4%,进口6601亿美元,增长17.6%,经常项目顺差超过1000亿美元。进入2006年以来,由于贸易顺差和外资流入增长的继续推动,外汇储备进一步增长,至2006年2月底攀升至8536亿美元,与日本同期8501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额相比,高出大约35亿美元,我国首次超过日本而成为世界上拥有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显然,国内市场外汇供给增加,如果中央银行不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稳定,将会给人民币造成很大升值压力。

(三)美元的持续贬值与西方大国的政治压力

导致美元贬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美国巨额的“双赤字”所导致的国际金融市场投资者对美元贬值的预期,二是美国政府对弱势美元某种程度上的放任态度。2002年美国经济增长连续下降,美元开始贬值。截至2004年底,经过贸易比重加权的美元累计贬值10%-20%,但是,这尚不足以将美元调整到可维持的经常项目赤字水平,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认为美元的贸易加权汇率还需要再贬值10%-20%,才能够将经常项目赤字/GDP比率调整到可持续的水平上。由于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欧元、日元、加元相对美元已经分别升值了43%、25%和19%,进一步升值的空间很小,出于欧洲、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和双边政治关系的考虑,美国以及欧日等国均要求人民币升值来缓解国内经济状况,其真实动机都是希望我国承担世界经济调整的沉重成本。

人民币升值的成本分析

一般而言,人民币升值可能面临的成本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可能减少外部需求和出口,并影响到实现短期的经济增长目标;可能增加国外直接投资成本,不利于吸引新的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造成结构性调整所带来的短期失业问题;可能会引发投机资本对人民币汇率的冲击等。但是,如果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些成本即使发生,其影响也十分有限,有些成本的发生与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首先,我国出口弹性小于1,决定出口数量与金额呈反方向运动而不是同方向运动,因此人民币升值不会减少出口金额。贸易顺差增加。据计算我国中长期出口产品价格需求弹性为-0.857932,绝对值小于1,表明人民币每升值1%,假设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同比例提高出口数量就会减少0.857932,但是由于出口价格提高的幅度超过了出口数量减少的幅度,出口金额反而提高。

其次,我国外贸结构的特殊性即加工贸易的发展,使进口与出口之间呈同方向运动而不是反方向运动,因此汇率升值不会扩大贸易逆差。加工贸易“大出大进两头在外”的特点使我国进口呈刚性,出口增加的同时进口也在增加,进口对出口的弹性为0.8182,即我国进口一个单位商品时其中就有82%用于出口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我国加工贸易进口占总进口40%。再考虑到外商机械设备进口和一般贸易中原材料和投资品进口,这个比例还有很大的上升余地。

再次,从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外商到中国投资主要受到两个因素吸引,一是廉价劳动力,二是潜在市场。中国劳动力成本在出口产品的成本中不到10%,而发达国家在40%左右。中国过亿的过剩人口,作为流动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农民工,无法变成固定的城市人口并且组织工会,无法形成像发达国家那样的劳动垄断,在自由市场体制下作为弱势群体长期难以改变。工资的提高要依靠工会的组织协调和生产率的提高,人民币升值对工资不会有大的影响。

最后,从国内就业分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2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的计算,在17个重要样本国内,中国的单位劳动工资最低,样本国工资分别是中国工资的2.5-4708倍不等,即使考虑到单位劳动力的生产效率,17个样本国家当中也有10个国家高于中国的成本。因此,即使汇率升值,如果幅度不是非常大,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依然具有比较优势,失业压力也不会很大。

我国能源安全的严峻形势

2005年,我国人均GDP达13943.6元,按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折合约1719美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2.4:47.3:40.3,表明我国经历了轻工业的高速发展之后,已经进入工业化的重化工时期。重化工时期的典型特点是对资源和能源的大量消耗,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22.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5%,能源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当前,讨论人民币升值问题,只有结合能源安全的形势,将人民币升值问题放在能源安全中进行审视,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方案。

现阶段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主要矛盾集中体现在石油安全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石油消费量从1990年的1.15亿吨增加到2005年的2.9亿吨,年均增长6.7%,己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石油消费需求还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据预测,2010年为3.3亿吨左右,2020年将达4亿吨,2030年将达5亿吨,年均石油消费量增长超过5.4%,将超过日本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

从国内能源供应情况看,由于受资源等条件限制,国内原油产量从1990年的1.38亿吨增加到2005年的1.8亿吨左右,年增长率不到2%,预计2010年的石油产量也大致为1.75亿吨左右,未来15年到20年内我国石油产量将保持比较缓慢的增长速度。面临供求缺口,在国内能源生产不能满足能源需求的情况下,能源进口的数量将大幅度增加。2005年我国进口原油1.1亿吨,同比增长34.8%,对外依存度从6.4%上升到43%。预计在2010年和2020年,中国石油缺口将分别为1.55-1.57亿吨和2.4-2.95亿吨,中国石油对海外资源的依存度分别为46.3%-52.3%和55.8%-62.1%。

在我国能源进口不断增加、中国经济发展对外资源依存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近年来国际油价的大幅度上升直接增加了能源进口的成本,使本来严峻的能源安全形势更加雪上加霜。受国际经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2004年来,国际油价不断持续攀升,2004年初,国际原油价格约每桶30美元,2005年底上升到每桶约60美元。2006年来国际油价延续升势,2006年4月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则突破每桶70美元大关。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一旦发生波动,中国必将受到严重打击。国际石油市场价格的上浮,将使我国为进口石油每年不得不多付出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的资金,这必然影响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在我国工业化及其进程中的能源安全的背景下,人民币币值的变化反映了人民币购买力的高低,它直接关系到我国能源进口的成本,也从更深层次上关系到我国工业化的成本。因此,讨论人民币升值问题,进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应该结合我国能源安全的形势,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我国能源进口的成本,促进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人民币升值可考虑的政策选择

在能源安全战略下考虑汇率问题,应该是在当前资源大量进口时期人民币果断升值,提高人民币的购买力,降低能源进口的成本,加快中国工业化进程的速度。

人民币升值可考虑的政策选择是:改变人民币定值基础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政策把人民币名义汇率与实际有效汇率并轨,靠近均衡汇率,这意味着人民币对美元一次性升值15%;继续与美元挂钩,先升值10%,再扩大浮动到3%-5%,估计人民币会连续升值2-3年大约20%-30%,然后稳定下来,这种办法对企业冲击小,小幅度升值期间会强化升值预期,我们将承担这一风险。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就实行了第二种方法,但人民币汇率水平一次性升值仅为2%。

总之,在我国能源安全的背景下,人民币升值显得非常迫切。在大量进口技术和资源时期果断升值,降低进口价格,控制奢侈品进口,集中外汇进口能源资源和高新技术,对于已处于重化工时期的我国经济来说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2006

2.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5

3.魏巍贤.人民币升值的宏观经济影响评价[D].经济研究,2006

能源安全论文篇2

面对粮价上涨可能引发的粮食危机,西方发达国家的部分媒体和政要,如德国总理默克尔把主要原因归结为“中国人吃肉多了,印度人的粮食消费多了”,使粮食和谷物饲料供求紧张。此言一出即引起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不满,这仿佛一个锦衣玉食的富人指责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的穷人过度消费。与此不同的是,中国、印度和OPEC成员国等发展中国家认为部分发达国家加速发展生物能源,特别是“美国用数千万吨玉米生产燃料乙醇”才是本轮粮价飞涨的始作俑者。这个观点在国际社会上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如,2008年7月,英国《卫报》报道,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认为“生物燃料对粮价上涨的贡献是75%”,一时间舆论哗然。当日,该报告作者Don•Mitchell即向《华尔街杂志》澄清,“文中的75%是指从2002年到2008年2月粮价上涨了75%,并不是生物燃料使粮价上涨了75%;引起粮价上涨的原因有很多。”

价格反映供求关系,要探寻粮价上涨的真实原因,首先要考察粮食市场的供求问题。从统计数据可见,近十多年来,世界谷物、小麦、稻米和玉米的产量逐年上升,大米和小麦的年均增长率都在1%以上,玉米在4%以上;同时消费量也在平稳增长,消费年均增长率与产量的年均增长率十分接近,个别年份消费增长率还略低于产量的增长率。虽然2000年后,世界粮食库存呈现出渐进式减少的趋势,但仍在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消费库存比17%~18%的安全线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最近十几年的世界粮食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其次,判断以“玉米制乙醇”为首的生物能源开发是否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粮食供需失衡?数据显示,2006和2007年,美国分别用5340万吨和6500万吨玉米生产了乙醇,但2004-2007年美国的玉米出口量一直增加,其中2007-2008粮食年度还以7680万吨的出口量达到历史新高。这说明美国玉米产量的提高足以应付生物能源开发带来的玉米市场的供需矛盾。更为重要的是,在此次全世界感受强烈的粮价危机中,恰恰是玉米价格涨势比较平稳(见表1)。

2007年3月-2008年3月期间,小麦的价格涨幅超过了130%,而作为生物能源(燃料乙醇)主要原料的玉米的价格涨幅不足40%,充分证明了生物能源对世界粮价危机的影响很小,不可能是“主要原因”。

粮食价格上涨的原因

时至今日,粮食价格已明显回调,对于当初的上涨原因,可做如下总结:

(一)市场的正常周期性波动被夸大

数据表明,1995-1996粮食年度国际市场粮价升至历史最高,同期全球粮食生产达到低谷。1996年以后,国际粮价走势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996-2000年,粮食价格处于下行阶段,并于2000年跌至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比1995-1996年度的历史高位下降了55%~65%;2001-2004年,是粮价的低位盘整阶段;2005-2008年上半年,粮价逐步回升并达到新的历史高点。

鉴于国际粮价的长期过低,2005年以来粮价的渐进式上涨,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规律的正常表现。然而追求新闻效应的媒体却对粮价上涨及其原因做了略显片面的报导,造成并加剧了社会的恐慌心理,对粮价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国际能源价格上涨提升了粮食的生产成本

通过长期研究历史数据,不难发现国际粮食价格与石油价格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全球的粮价和石油价格几乎同步涨跌。其缘由不难理解,因为粮食种植、加工和运输过程中需要化肥、农药、塑膜和农业机械,化肥等是石油的衍生品,农业机械需要消耗柴油和电力,油价的上涨必然增加粮食生产成本。由于粮食的需求具有刚性,成本的上升注定会抬升价格。

(三)金融危机中出逃的资金扰乱粮食市场

自2007年夏天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欧美股市屡屡下挫,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欧美等国家多次下调利率,释放出大量的“热钱”。由于股市低迷和美元疲软,存在上行预期的农产品市场成为这些出逃资金的新流向。据新加坡《星岛日报》报道,2007年商品指数基金通过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持有的玉米、小麦、大豆等期货合约增加了29%;而据芝加哥农业资源公司统计,2007年11月份到2008年4月,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投资已从250亿美元猛增至650亿美元。大规模频繁交易使得粮食价格和波动率都创出历史纪录,华尔街的投资家们一度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粮食囤积居奇者。

更能反映世界粮食市场有非正常资金进出的,是国际粮食价格的迅猛回落。以2008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研究报告宣称“次贷危机影响被低估”和拥有150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为标志,次贷危机从2008年6月以前的金融系统危机阶段进入了7月以后的实体经济危机阶段。此后全球性的通货膨胀预期已不可能存在,投资者增加资本效用的主要方式也从增值转变为避险。在这个时期,虽然没有任何国家宣布减少用于生物能源的粮食数量,但国际粮价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大幅回落。FAS(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1月初主要粮食作物的市场价格相对于各自的最高价跌幅都超过了40%(见表2),而且如此巨大的下跌都是在2008年第二季度以后突然出现的。这只能是投机者抽逃资金所致。

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建议

(一)全面认识并积极对待生物能源

生物能源清洁环保、可再生。不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巴西、印度、马来西亚、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发展中国家,甚至委内瑞拉等石油出口大国都非常重视对生物能源的开发和扶持。我国曾在2006年出台四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生物能源产业的发展。此后,因为顾及“生物能源威胁粮食安全”的舆论,生物能源的发展受到了限制。但实际上,这种舆论忽视了生物能源对于粮食生产的正面作用:一方面,农业及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会因生物能源的需求而提高,有利于刺激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以及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另一方面,农民“卖粮难”的可能性会因此变小,有利于粮食政策的长期稳定和粮食的持续增产。此外,开发生物能源并不一定要消耗大量粮食,如巴西主要使用甘蔗,马来西亚主要使用棕榈油,中国可以主要使用薯类等非粮作物或农作物秸秆。总之,随着技术的成熟与成本的下降,发展生物能源既能控制环境污染,减轻对石油资源的依赖,又能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现实选择。

(二)坚定不移地推行农业改革

“粮食安全”问题的出路在于提高粮食产量,而不是限制出口、压低粮价。保证和提高粮食产量的根本途径则是维护和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必然要求粮食价格,即粮食相对于工业品、服务等的相对价格,要适时适度提升。实际上,农产品的供给完全不存在垄断,也不存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农民协议一致抬高农产品价格的可能性,因此,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只是供求平衡的正常表现抑或通货膨胀的中间环节。一切直接限制农产品价格的措施,只能压缩农民的利润空间,迫使农民减少粮食生产并且把预期升值的农产品作为“金融资产”囤积起来,进而在减少农产品供给总量的同时增大涨价压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的名言:“粮荒和饥荒从来不会因气候原因而产生,更多是人为因素,即政府对自由市场的人为干预。”——说的正是这个道理。面对中国有13亿人需要吃粮的客观实际,中国必须比其他国家更加坚定地坚持农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寻求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途径。在此过程中,一切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产业,包括生物能源产业都应当鼓励而不能打压。

(三)关注金融与粮食市场的相互作用

本轮粮价危机再一次提示,如今粮食的期货和现货市场都已成为国际游资逐利的重要场所,金融机构有必要更加关注粮食市场,建立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尽早发现异动,提示风险。当前中国还应当研究增加粮食期货的种类和数量,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作用,给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以更多选择,给国家宏观调控以更大空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282号,2007

2.庾晋.生物燃料的主要作物及经济性分析.中国新能源网,2008

3.福特•朗格,本杰明•赛诺,官进胜.生物能源:发展趋势还是穷人梦魇.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8(2)

能源安全论文篇3

欧盟与亚太、北美一起并列为世界三大能源消费地区,根据2004年和2005年的《BP世界能源统计=》,2003年欧盟1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5.4%;2004年5月欧盟实现第五次扩大后,欧盟25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一能源市场,2004年欧盟2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6.8%。从1951年《欧洲煤钢一体化条约》和1957年《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签订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奋斗,虽然欧盟各成员国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能源生产、运输、分配和科研等一整套体系,特别是核能工业技术和生产居世界领先地位,基本保证了其能源安全供给,但是其能源安全仍受到众多因素的威胁。具体表现为:

(一)能源进口依赖性越来越大。1999~2000年欧盟能源自给率约60%,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这三个最主要的能源资源自给率分别只有15%、60%和65%。近年来,特别是欧盟吸纳中东欧10国后,欧盟的能源自给率下降到50%左右。欧盟能源署认为,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措施,欧盟能源对外依存度将从现在的50%上升到2020年的70%甚至更多。

(二)环境保护对能源生产的严格限制。自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国际会议后,各国政府、国际机构都已积极行动,支持大会的决议,纷纷制定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计划,承担自己的国际义务,为建设一个无公害的、清洁的世界而共同奋斗。欧盟承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于1993年制定了欧盟《可持续发展规划》。经济发展需要能源,能源生产又不能破坏和污染环境。在这种新形势下,欧盟将面临重新调整能源工业结构、加大科研与技术力度、寻求新的能源开发途径的考验。

(三)能源市场加速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最明显的趋势就是市场国际化增强。其表现不仅在通讯、运输和技术等重要领域,而且也逐步发展到能源市场。1993年欧盟统一市场的开通,1994年东、西欧能源的签定,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皆反映了世界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的深刻变化。面对能源市场的国际化及其激烈竞争的机制,采取什么样的有效对策也是欧盟急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四)协调机制的挑战。欧盟各成员国的能源机构千差万别,科研与技术开发能力悬殊很大,经济实力穷富不均,因此能源政策也有较大分歧。例如在可再生资源开发问题上,德国和西班牙等国基础较好,而英国却不愿为此投入大笔资金,法国也不想被强制性目标捆住手脚,更愿意充分利用核能。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个能源发展总政策,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指导和协调欧盟能源工业发展确实势在必行。

为了及时制定政策、法规和指令性文件以指导各成员国的能源安全措施,从2000年《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绿皮书》开始,欧盟逐年发表能源政策绿皮书。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外正式公布了“获得可持续发展,有竞争力和安全能源的欧洲战略”的能源政策绿皮书,为未来的欧盟共同能源政策设立了3个核心目标,即确保欧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欧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确保欧盟能源的供应安全。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的连续出台,标志着欧盟对能源安全和整体能源政策的重视。2006年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曾指出,如果欧盟不统一行动,可能会面临能源供应中断的风险。欧盟希望拥有一个中长期的能源政策,这个能源政策具有竞争力,同时又有利于环保;为此,25个成员国的能源政策需要保持一致,有必要实行一个共同的能源战略。总体看来,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包括两个密切相关的方面:关于能源需求的对内能源战略以及关于能源供给的对外能源战略。

二、欧盟的对内能源战略

(一)完善欧洲能源内部市场和统一内部标准。这是欧盟对内能源战略的核心。在石油供应危机的压力下,欧盟各成员国认识到,寻求高度的石油供应安全,必须保持内部团结,实行统一的内部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欧盟建立并不断修订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的欧盟法律,建立欧洲能源供应观察站,提供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的透明度。欧盟制订统计规则,要求各成员国每月底向欧盟提供储量数据,并就原油储备安全指令,而各成员国则保持控制和使用原油储备的权力。欧盟成员国之间还有“非歧视性储备协议”,可以及时向最急需的地区调拨原油。

自2001年起,欧盟委员会每年出版一份关于天然气和电力的内部市场标准化报告,用于计量欧盟内部市场整合的程度和效率。2003年发生欧洲大规模停电事件后,欧盟开始建立统一的欧洲输电网络,包括统一的欧洲电网标准、调节机制和欧洲能源网络中心,并建立正式的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小组,增加输电系统运营商之间的协作。推动互相连接。2006年底,欧盟启动“电力”和“天然气”二号指令,完成对电力和天然气内部市场竞争机制的研究与规划。

(二)开发替代能源及利用可再生能源。欧盟强调开发自己有竞争力的多样化的能源,其目标是到2030年将能源对外依存度保持在70%,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达到12%,同时力争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环保标准。目前,核能为欧盟提供的电力超过1/3。

发展再生能源是欧盟能源政策的一个中心目标。2006年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强调应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和其他低碳能源和载体,特别是替代运输燃料。再生能源包括风能、水能、太阳能和生物能。再生能源不仅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且还可以增加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改善能源供应的安全状况,减少欧盟能源的对外依存度。欧盟利用强大的科技能力开发风力、光热、地热发电和现代化生物质能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目前欧盟绿色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容量约占全球市场的35%左右,其中的风力、光热、地热发电等超过总量的45%。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新能源政策提案,提出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耗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到20%,并使之成为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目标。

(三)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能效。欧盟为实现能源安全战略而采取的管理措施不计其数,像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再生能源,启动前沿性研究,制定能源安全标准,这些措施都必须是政府行为。为了长远的能源安全战略,欧盟在推动再生能源及诸如太阳能、地热能和风能的开发上,进行了大量的投资。除了投资以外,欧盟还实行奖励措施,启动公共和私营的合作项目,设立了31种奖项,奖励了700多个项目、127项合作。欧洲理事会曾拨款4.8亿欧元,用于欧洲原子能框架计划,并考察如何更好地保障欧盟内部核能的高度安全以及核裂变、核废料处理等技术性问题。2003年欧盟还启动了“欧洲智能能源”项目,支持欧盟各项能源政策的落实,比如在建筑和工业领域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新的可再生能源与当地环境和能源系统的整合,支持交通能源的多样化,促进生物燃油的使用,以及支持发展中国家再生能源的开发和能源效率的提高。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对这些措施作出承诺。有很多管理措施是强制性的。在此方面欧盟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节约能源20%。提高能效,包括建筑能效,利用金融手段和机制,鼓励投资,加强交通节能,在欧洲范围内启动“白色证书”系统,提供更多的能源性能信息,制定最低标准。

三、欧盟对外能源战略

欧盟对外能源的战略目标,是在世界上寻找价格最稳定、运输最便宜、供应量稳定增长的能源,同时尽量使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目前,欧盟进口石油中大约40%来自中东海湾地区,而48%的进口石油和96%的进口天然气则来自前苏联地区和北非。伊拉克战争以来,随着中东局势的持续不稳定,很自然地,欧盟在要求重新审视对中东石油的依赖的同时,将发展与临近能源出口国(俄罗斯及中亚五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视为其能源外交的重心。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说得很直白,“问题并非能源与政治是否挂钩,而是如何挂钩”。

俄罗斯是欧盟天然气出口第一大国和石油出口第二大国。欧俄能源对话始于2000年10月,双方通过对话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建立北欧天然气管道,在莫斯科建立能源技术中心等。2001年10月,欧俄首脑会议探讨了欧俄之间电网同步联接的可能性。2004年1月,俄罗斯与扩大后的欧盟之间又启动了核材料贸易谈判,并就完善海上石油运输安全标准开展合作。俄乌在2008年年初的天然气纠纷,暴露出欧盟能源供应途径单一的隐患,使欧盟确保成员国的能源供应安全成为首要议题。对此,2006年能源绿皮书建议成立“欧洲能源供应观察机构”来监控欧洲的能源市场,并强调:俄罗斯是欧盟重要的能源供应国,与俄罗斯建立更加紧密的双边关系被定义为“一个巨大的飞跃”;其中首要是建立欧盟和俄罗斯的能源条款,同时争取能与俄罗斯达成能源特许条款和运输条约。

中亚环里海地区也是欧盟建造跨国能源大市场的战略重心之一。中亚被称为“冷战时代封存下来的宝贵财富”。据能源专家估计,即使不把里海的石油储量计算在内,中亚也是仅次于中东和西伯利亚的世界第三石油储存区,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大能源库之一。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中亚原油的净出口能力分别可达4340~5450万吨及7580~7810万吨。欧盟把该地区看作是欧洲安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欧盟的各种研究报告和文件中都多次提到“中部欧亚”(CentralEurasia)这个概念,在欧盟能源安全的远景战略规划中,环里海5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南高加索地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及伊朗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面临日益严峻的能源短缺问题,欧盟的能源危机意识非常强烈,对能源的管理措施和法令日益系统化;第二,欧盟对内非常重视能源市场的整合,重视发展能源工业、新能源和节能技术,采取“开发与节能并重”的思路;第三,欧盟对外关注对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尤其致力于实现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

能源安全论文篇4

粮食安全约束下的生物能源发展路径,粮食安全,粮食发展当前能源与农业之间的关系已越来越密切。一方面,现代农业越来越多地使用石油及其制品,这种广泛采用“机械—化学技术群”的生产方式被称作“石油农业”;另一方面,随着生物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当前粮价与油价的联动性日益增强,农产品的能源属性日渐显现,这很可能是农业领域的一场根本性革命。 2007—2008年国际粮价经历了一轮大幅上涨,人们普遍认为,生物能源产业的迅速扩张是粮价上涨的一个重要成因,并纷纷要求对该产业进行限制。而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能源也面临着短缺,这就更需要我们进行统筹平衡,寻找粮食安全约束下的生物能源发展路径。 生物能源产业的产生背景和发展空间 生物能源是一个与化石能源相对应的概念,从广义上说,它是由自然界植物及有机质形成的各种能源,包括了人类早期利用能源的一些形式,如秸杆燃料、沼气等;而本文主要拟讨论狭义上的生物能源,指的是以某些农林产品为原料,借助工业手段转化而得的能源产品,如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 (一)消化过剩粮食:生物能源的产生背景 生物能源产业最早出现在二战时的美国,其初衷并非为了解决能源问题,而是为了消化过剩的粮食。由于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粮食过剩和价格暴跌的情形记忆犹新,早在二战结束前,美国政府就鼓励用谷物制造乙醇汽油,用作汽车燃料。近年来,美国推动生物能源的态度更为积极。布什曾在2007年的《国情咨文》中提出,在2017年美国至少会有350亿加仑的替代燃料,这一数字是2006年生物乙醇产量的7倍,如果折算成玉米原料,美国尚需增加4000万英亩的玉米种植面积。 美国对发展生物能源的积极态度,或许可以从如下角度来解释。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对农业生产提供了大量的补贴,同时由于价格上具有竞争力,美国每年又出口大量的农产品,这实际上相当于美国用财政资金间接地补贴了国外消费者。农业补贴政策的存在,当然有农场主的政治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客观上造成了美国的福利流失到国外。而现在美国将玉米等农产品大量用于能源生产,起到了减少出口、将福利留在国内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发展生物能源产业,主要是为了解决粮食方面的问题。当然,后来又增加了能源安全、环保等多方面的考虑。 类似地,中国发展生物能源,最初也主要是为了“消化”粮食。1998、1999连续两年我国粮食产量超过5亿吨,导致了库存剧增。在1998年前后,包括中央和省级储备粮在内的粮食库存超过3000亿公斤。粮食长期储藏后变成陈化粮,只能用作工业原料,但由于当时转化渠道狭窄,陈化粮的消化十分棘手。同时,也为了解决我国石油资源匮乏、进口依存度过大等问题,2000年8月国家经贸委布置开展研究乙醇汽油的任务。 此后,我国的生物能源产业正式起步。“十五”期间共建设了4家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厂,分别是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安徽丰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这4家指定企业的燃料乙醇年生产能力为102万吨,2006年增至144万吨。这些企业都以粮食为转化原料,除河南天冠公司外使用一部分小麦外,其余都使用玉米。2007年,中粮集团又分别在广西和河北建成投产了以木薯、红薯为主要原料的乙醇生产点。 (二)粮价与油价:生物能源的产业空间 作为连通农业和能源的一个新兴产业,生物能源事实上面临着两端约束。如果粮食价格大幅上涨,或者燃油价格大幅下跌,都可能使该产业失去生存空间。例如,有计算结果显示,若不考虑政府补贴,只有当原油价格在每桶70美元以上时,生产生物能源才是有利可图的。 而且,从“能源偿还比”的角度看,如果将“从农田到油箱”的整个流程都考虑在内,那么以目前的技术水平,生产燃料乙醇所得到的能量只比消耗掉的能量稍多一点。同时,由于粮价和油价都受供求的影响,生物能源的扩张将产生拉高粮价、压低油价的效应,使得该产业的前景更加不明朗。这种不确定性也表现在企业层面,例如当前国际四大粮商对生物能源的态度就各不相同:ADM最为积极,邦吉次之,路易达孚相对保守,而嘉吉则根本不看好这个市场。 但另一方面,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能源,长远来看必然需要有新的能源对其进行替代。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06》的数据,目前全球石油储量仅可供开采40年。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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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1965年以来世界电网最严重的大停电都发生在自由复杂、不分层、不分区、负荷任意转移的电网结构,同步网愈大,大停电的范围愈大。最典型的是2003年美加大停电,波及美加多个洲的5000万人口,有史以来最大的超过7,000万千瓦负荷损失。我国八十年代贯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包括技术导则)以来,建成了分层分区的可靠电网结构和建立了防止大停电的三道防线,20多年来完全防止了大区范围的大停电。无论由原定的全国特高压联网或后改为华北-华中-华东特高压联网,实质上都是违反现行安全稳定导则,破坏己有的分层分区结构,不安全、不经济、不环保、危害深远。我国最高层的科研部门试图通过美化宣传特高压联网,称它仍然遵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又称它采取分层分区布局、 根本不符合事实,这是实是求是的科学研究吗?因为电网结构是安全、可靠的基础,任何计算、仿真和控制预想都不可能改变结构的基本性质,更不可能通过安全对策研究就能解决特高压联网的不安全、不可靠的根本问题。 论文关键词:交流特高压;直流输电;电网结构;负荷转移;失步振荡 ………………………………………………………………………………… 2006年11月国务院领导批示“特高压一定要充分论证”,“要进一步研究论证特高压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有关问题”。 为了论征,我们从40多年世界上最严重的电网大停电总结交流同步网的规律,最严重的大停电都发生在甚么样的电网结构?而且通过20多年来我国电网之所以能保持安全可靠的事实来判别特高压电网能安全、可靠吗?祗靠科研部门计算、仿真、控制预想作安全对策研究是不实际的,祗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 世界电网大停电的规律 重点分析了四十多年世界上最严重的九次电网大停电(每次损失800万千瓦以上): 1965年北美纽约大停电 - 损失 2,100万千瓦 1978年法国电网电压崩溃 - 2,900万千瓦 1982年加拿大魁北克大停电- 1,547万千瓦 1982年瑞典电压崩溃 - 1,140万千瓦 1987年日本东京电压崩溃 - 817万千瓦 1996年7月美西部大停电 - 1,058万千瓦 1996年8月美西部大停电 - 3,050万千瓦 2003年意大利大停电 1,421万千瓦 2003年美加大停电 - 7,000万千瓦 上述每一次大停电事故内容都己列在2006年4月26~27日北京“中国电力工业中长期发展与改革研讨会”会刊(中文)和2006年巴黎“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B5-207文章中(英文)。主要大停电的发展规律如下: (1) 线路过负荷跳闸或故障(如碰树)跳闸,负荷转移到并联的线路,特别增大无功损耗、电压下降,更易连锁反应的引起更多线路过负荷跳闸和更大负荷转移。 (2) 大量的负荷转移且叠加在联系阻抗增大的并联回路上,由於无功损耗突增,引起电压崩溃。 (3) 同样原因,同时或继而引起稳定破坏。 (4) 线路和发电机保护在失步振荡时乱跳闸,线路断开的都不是预设的解列点(自由联网根本无法设解列点),系统四分五裂,结果发电、用电不平衡,最后大停电。 从世界电网大停电的实践总结出直接影响电网安全的关键问题如下: (1) 电网结构是保证电网安全的基础,上述大停电都发生在自由、复杂的交流同步电网结构,和我国相比就是发生在不分受端系统、不分远方电源、不分大区間联络线,不分层、不分区的任意通过电网送电网的交流同步网上。 (2) 一个自由联网的交流同步网,即使研究任何高深的控制方法,它也是不受控制的。例如线路故障必然负荷转移、增大无功损耗、又叠加在联系阻抗增大的回路上,造成电压崩溃/失稳振荡。这些问题是由於电网结构的性质决定的。 (3) 交流同步网愈大,线路愈长,愈会出现复杂的技术问题,电压崩溃和失稳问题愈严重,一旦发生将立即波及全网,有发生整个同步网大停电的高风险。 (4) 直流输电不受交流同步网失稳振荡影响,如2003年8月美加大停电事故中,2002年投入的新的VSC直流输电使纽约长岛很快恢复用电。美国西部WSCC连续三次大停电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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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本海上能源通道安全/亚太区域保障机制/海上恐怖主义 内容提要: 日本是一个能源主要依靠海外进口的国家,为了确保经济的发展和安全,日本力图构建完整的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以国内能源基本法律、政策和相关反恐怖法案为基础,依托海上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等强有力的执行机构,日本能源安全战略以日美合作为基础,多方开展双边合作。同时,日本还积极致力于建立地区性的能源通道安全保障机制,通过联合地区反海盗机制、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活动来确保日本的能源通道安全。 日本是众所周知的能源短缺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燃料如石油、天然气、焦煤等,国内几乎都不能自给,均依赖进口。日本不仅能源进口比重较高,且进口来源相当集中,主要集中在中东和东南亚。日本对海上通道,特别是马六甲海峡依赖严重。长期以来,日本一直高度关注海峡通道安全,马六甲海峡被日本视为“海上生命线”。近年来,由于中东局势的不稳定、恐怖主义活动猖獗以及东南亚海盗活动等因素的干扰,日本的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日益受到威胁。 一、日本能源及海上安全基本法与总体战略 2002年6月14日,日本制定并施行了《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作为能源政策的基本性法律,它提出了实现能源稳定供给的基本目标,明确了日本能源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即在降低对特定地区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的过度依赖的同时,推进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能源输送体制的完善、能源储备及能源利用的效率化,并对能源进行适当的危机管理,以实现能源供给源的多样化、提高能源自给率和谋求能源领域中的安全保障作为政策的基础,并不断改善政策措施。同时,该法律还明确了保障能源安全、促进国际合作的指导方针。这对于以后能源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006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国家能源新战略》,对日本能源战略作了重要调整,明确今后日本在能源、资源保障方面要更加积极,来源也要更加多元化。日本应增加从其在海外独立开发原油项目中的石油进口,以避免因国家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变化影响石油进口的稳定,减小石油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到2030年,日本将把本国公司在海外油田独立开采原油占本国进口原油的比例,从目前的15%提高到40%。 2006年12月,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和海洋政策委员会联合发表了《日本海洋政策大纲——寻求新的海洋立国》和《海洋基本法概要》。在海洋管理方面,提出应在内阁增设拥有职权并能强力推进海洋综合政策——“综合海洋政策会议”等的海洋组织机构,来调查、审议海洋相关政策及规划、调整海洋政策资源的分配方针、评价重要研究开发活动及其政策等;任命海洋政策大臣,以有效地统管专业性和连续性强的海洋政策,展开综合管理活动,推进海洋的综合性管理。 2007年4月20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海洋基本法》,确立了旨在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确保海上交通安全的海洋基本政策。该法强调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孤岛”,认为“孤岛”对保护日本领海与专属经济区、确保海上交通安全、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7年7月20日,日本政府宣布正式实施《海洋基本法》,并同时成立“海洋政策本部”。这标志着日本已经基本完成有关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向海洋强国迈进的立法、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基础工作。 为了保障本国的能源运输安全,日本对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战略物资——石油的进口,更重视发挥国轮的优势,规定由国轮承担全部运输任务,或者优先使用国轮运输,以确保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和能源的安全。对航运企业实行非常有利于本国船队营运的保护政策,在买、造船方面给予补贴和低息贷款,对本国商社租用本国船队也给予一定程度的税费减免。日本原油年进口量2.5亿吨以上,日本船东控制的大型油轮吨位超过了700万吨,可以满足日本80%以上石油进口的运输需求。 此外,在加强内港海运安全与管理措施上,2003年9月,日本响应美国“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构想”,批准了一系列对走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部件的飞机和船只进行拦截的方案。2011年1月,日本各主要港口设置港湾危机管理官,并均由海保厅相关管区的负责人担任,加大了海上和港口反恐怖力量的指挥和协调。2005年,海上保安厅与水产厅利用卫星技术建成了新的海上监控系统与海上图像分析系统,该系统可以全面监视“识别区域”内的船舶,并可根据数据资料对目标图像进行分析,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 二、日本海上安全与反 恐保障具体法律制度 (一)海上安全法律的具体规定。2001年10月29日,日本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简称《反恐怖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随后2003年4月通过了“有事三法案”:《武力攻击事态因应法案》、再次修订的《自卫队法修正案》以及《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 《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规定自卫队可以为美军等提供补给、运输、医疗、通信等志愿服务,同时还可以提供搜救和帮助活动。活动区域包括日本领海、公海以及当事国同意的外国领域。《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的主要特点在于:首先,扩大了自卫队的活动范围。1999年通过的《周边事态法》只是规定,假如远东有事,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只限于日本周边公海。但2001年《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却将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了国际公海、天空和“当事国同意的外国领域”。其次,开辟战时派遣自卫队的先例和简化自卫队派遣的程序。首次在战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这无疑是对本国专守防卫政策的正式放弃,是日本安全政策的重大转折。新法案规定政府可以先派自卫队出兵,然后在20日内取得国会事后承认。再次,日本放宽了自卫队武器使用标准,自卫队在认为必要时便可使用武器。 2001年,日本安全保障会议及内阁会议通过并发表了《关于落实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的基本计划》,将反恐看作是份内的事情,积极参与防止与根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活动,并决定在日本宪法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为其他国家提供援助与合作。 日本政府分别在2003年、2005年和2006年三次延长《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2007年《新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制定,海上自卫队的任务被限定为燃料和用水补给,并删除了须经国会批准的条款。同时,已失效的《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中规定的航空自卫队为供油活动提供的合作支援、搜索救助、灾民的救援活动等内容也被删除。 《自卫队法修正案》规定,自卫队可以进行治安出动也可以担负对驻日美军设施和自卫队设施的警卫。当发现敌方有发射弹道导弹的意图和征兆之后,防卫厅长官必须首先向首相报告情况,并请求拦截命令,然后首相再召开内阁会议研究讨论,批准防卫厅长官的请求。防卫厅长官得到授权后向有关部队拦截命令,部队实施拦截。2005年6月15日,日本再次通过《自卫队法修正案》,修正案对日本自卫队拦截来犯弹道导弹的法定程序进行了修改,规定防卫厅长官有权直接命令部队拦截弹道导弹。 《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规定,可以对可疑船只进行警告射击,甚至向船舶发动攻击。“海上保安厅在反复命令船舶停止行进,但该船员不予理睬,并抵抗其执行公务或企图逃跑的情况下,当海上保安厅长官根据该船的外观、航行的状态、船员等的异常举动及其他周围情况,对于此有关的情报作出合理判断,并确认上述情况完全符合该法所列举的事态时,而且海上保安厅或助理有相当充足的理由确信没有其他手段能够阻止该船航行,并在根据事态发展作出合理而必要的判断的限度内,可以使用武器。” (二)海上安全执行机构。自1977年日本实行12海里领海法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来,日本在重点保障海上自卫队建设的同时,还相应发展了海上保安厅力量。海上自卫队对海上通道安全的保护体现在威慑和宏观层面,具体海上安全合作和海上通道保卫则由海上保安厅来完成。 近年来,海外派兵、参与反恐和反导等活动已经扩大了日本自卫队的实际职能。日本计划在今后几年内斥资3500亿日元更新海上自卫队计划舰队,目的就是为加强在东海海域的保护行动。2006年1月3日,日本以强化领空保卫为由,恢复航空自卫队战机在海上巡逻期间的空中交战权,成为日本派战机护卫东海能源开发行动的法律基础。日本海上自卫舰队主要担负海上机动作战任务,地方部队则担负近海防御任务如沿岸防御、基地警戒、反潜护航、扫雷、后勤补给、装备维修等。海上机动作战包括反潜护航、海峡封锁、保护1000海里海上交通线、水面打击、扫雷布雷等。日本将海上自卫队的主要作战兵力相对固定地部署在横须贺和佐世保等地。日本1000海里海上航运带的东侧列岛屏障也在横须贺警备区内,至美国的东南海上航线的反潜护航任务也将主要由部署在横须贺的部队承担。佐世保位于对马海峡的出口处,在佐世保部署重兵力,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战时控制和封锁对马海峡和朝鲜海峡,同时也是为了确保日本通向东南亚的西南航线的安全。 日本《海上保安厅法》规定,海上保安厅隶属于日本国土交通省,是执行政府海上命令、维护海上治安、预防海上犯罪、实施海难求助、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专门 机构。海上保安厅反恐怖部队包括“特殊警备队”和“特别警备队”,都已参加东南亚反海盗巡逻和反恐活动的巡逻警戒活动。随着海洋问题的日益重要,日本海上保安厅不断调整任务重点,职责范围亦逐步扩大。加大“领海”警备巡逻力度,海上运输船舶的安全保障成为其安全防范重点。在维护海上治安方面,其主要负责海上警备工作,负责打击海上毒品、武器走私以及偷渡活动,维护正常的渔业秩序,防止外国船舶在日本领海内进行非法活动,维护海上法律秩序。在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方面,其主要负责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航运效率,防止在海上运输及渔业活动中发生海上事故,加强海上休闲活动的安全管理。同时,海上保安厅还多次开展亚洲地区的多边、双边海上执法合作活动,力求通过这些活动扩大其影响。 日本海事中心是由日本财团、马六甲海峡协议会和日本海难防止协会于2002年在新加坡设立的非营利法人团体。其业务范围包括:为推动包括马六甲海峡在内的整个东南亚海域的航行安全对策、海洋污染防止对策以及海上治安对策而进行情报收集分析及国际合作。它接受国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厅的业务指导。在目前的形势下,日本通过情报、信息共享、为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海上警备人员提供训练和研修、向印尼提供海上巡逻艇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海峡沿岸国在海上安全领域的双边与多边合作。 三、“马六甲困境”与日本构建区域能源通道安全合作机制 近年来,日本积极参与海峡地区国家反恐、打击海盗等合作,提供技术与信息交流,与沿岸国家举行军事性质的联合演练,积极参与维护马六甲海峡通道安全的活动。 (一)积极加强双边合作 日本政府强烈意识到保障能源海上安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和巩固日美安全同盟。日美安全同盟不仅是对日本的安全保障,而且对日本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都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日本通过《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与“新指针”相配套的“相关法案”、《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以及“有事法案”等立法,拓展了与美国在安全领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随后又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政策协商和情报交换,加强日美联合演习和训练,以提高日美安全同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积极加强同其他国家海上保安部门的合作关系也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工作重点之一。自1998年起,日本海上保安厅每年都与韩国海洋警察部队举行联合演习。1999年4月,双方还举行了日、韩海上保安部门首脑会议,并签署了《关于日本海上保安厅与韩国海洋警察厅的合作》文件,表明将继续强化在联合打击海上犯罪方面的合作。2001年8月,日本又派遣巡视船访问了俄罗斯,并与俄方举行了联合训练。此外,近年来,日本还一直以东南亚地区海盗猖獗为由,积极向该地区扩大军事影响。2002年印尼巴厘岛爆炸事件后,日本海上保安厅又以打击恐怖主义为由迅速向印尼等国派遣了巡视船,“帮助”这些国家进行反恐训练,并对当地主要机场的安全实施特别监督。这也是继日本自卫队以维和及反恐为名走出国门之后,日本海上保安厅首次以反恐名义向海外派遣部队。 2007年6月,日本同澳大利亚签署了《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联合声明。日、澳两国同意携手合作,分享灾情救援的情报、执行反恐及维和任务。打击洗黑钱活动和拆除区域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是双边合作的重点内容。 (二)参与区域内反海盗合作 为保护亚太地区海上运输通道安全,日本政府提出“亚洲海盗对策地区协定”方案,由有关各国组建一个“海盗情报共享中心”,交换马六甲海峡地区海盗活动的情报,对海盗活动加强预防和打击。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对马六甲海峡出没的海盗信息、跟踪情报及各国采取的管制措施等进行一元化管理,并向相关国家进行通报。 2002年7月10日,日本主办了亚洲地区打击海盗问题专家组第一次磋商,提出了《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草案。不久,日本海上保安厅与新加坡警方建立了反海盗信息共享中心,并以打击海盗的名义,开始资助东南亚国家建设海岸警备队。2003年12月4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又首次派遣“瑞穗”号大型载机巡视船前往新加坡海峡,与新加坡海岸警备队联合进行了反海盗演习。2011年4月1日,日本海保厅和韩国海洋警察厅在韩国釜山太宗台东南14海里公海海域举行海上协同反恐演习。2005年6月22、23日,在加尔各答海域,日本与印尼一道举行了追踪和抓捕海盗的联合训练,日本方面出动了隶属于横滨海上保安厅的搭载有直升机的巡逻舰。8月15日,日本与美国等17个国家在新加坡以北160公里的公海上举行了一系列联合训练,海 上自卫队的护卫舰和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舰参加了演练。2006年11月,日本海上自卫队与印度海军举行了大规模海上军事训练,是双方自2000年以来的第七次联合军事演习。此外,日本政府还在2006年向印尼提供几艘排水量数十吨的海上巡逻艇,用于印尼打击海盗的猖獗活动。[11] (三)加强区域内反恐合作 2011年11月,日本与东盟签署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合作联合宣言》。在加强与东盟就马六甲问题进行合作的同时,日本尝试将在石油运输安全问题上有共同利益的中、日、韩三国组织起来,加强内部的能源安全合作,甚至建立能源共同体,同时利用“10+3”的合作框架,争取在马六甲海峡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合作反恐问题上,日本政府建议由日本、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等6国的海岸警卫队共同组建一支海上反恐巡逻队,重点在马六甲海峡等海域进行联合海上巡逻,以应付紧急情况的发生。日本通过财政和技术自主等方式,使这些国家接受日本的多边合作建议,比如,马来西亚已经同日本、泰国举行了以打击马六甲海峡海盗为目的的海上多边演习。[12]印尼也已经同意与日本一起“以全面方式加强在马六甲海峡的合作,其中包括航行安全、海洋环境和海事安全”。印尼和日本两国还同意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同日本之间为实现马六甲海峡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进行长期合作。[13] (四)促建区域能源机构 近年来,亚洲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能源需求的急剧增加,使身处亚洲的日本深感单靠一国的能源战略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建立地区性的能源安全保障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本国能源利用的安全。国际能源机构公布的资料表明,从1997年—2010年,世界能源需求量将增加2130万桶,其中40%将来自快速发展的中国和东亚国家。日本政府强烈地意识到,在未来石油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日本的石油安全越来越与亚洲国家的能源需求休戚相关。日本经产省在《2030年能源供求展望》报告中提出:日本的能源安全战略,仅靠日本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确立以亚洲能源需求增加为立足点的国际能源战略。[14] 针对国际能源环境的大变化,日本正在亚洲通过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协议的签订,提倡在亚洲地区建立“亚洲版的国际能源机构”。通过提高地区储备量增强地区的抗风险能力。2011年6月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东盟、日中韩能源部长会议,就是日本牵头召开的。该会议一致通过了“建立更加紧密的东盟+3能源伙伴关系”的共同宣言,提出构筑亚洲能源伙伴关系的设想。为此,日本还将继续致力于东盟+3能源部长会议的召开,其将来的目标是组建一个具有石油储备协调运用能力、在能源政策方面开展合作的“亚洲版的国际能源机构”。随着日本与亚洲地区经济上相互依存关系的日趋密切,日本认为,只有通过建立这样的机制,才能提高整个亚洲区域应对能源危机的能力,也更能保证日本能源供应的安全。 注释: 吴珊:《日本能源安全“新战略”:抓紧到国外抢油井》,载腾讯新闻网:http://www. news. qq. com /a/20060531 /002100. htm,访问时间:2009年3月28日。 钟新:《日本众议院通过海洋基本法》,载《华夏时报》2007年4月4日。 参见刘宁、黎霞:《浅议海上恐怖主义的立法及管辖》,载赵秉志主编:《中国反恐立法专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45页。 霍建刚:《日本海上通道安全战略》,载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上通道安全课题组编:《海上通道安全与国际合作》,时事出版社2005年版,第318页。 尹洁:《日本海上自卫队未来7年花费3500亿日元更新》,载北方网:http://news. enorth. com. cn/system /2006 /02 /21 /001238460. s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14日。 See Richard Tanter,Japan’s Indian Ocean Naval Deployment:Blue Water Militarization in a“Normal Country”,资料来源:http://www.japanfocus. org/article. asp? id=549,访问时间:2009年4月6日。 张会友:《日本反恐怖力量的建设与发展》,载《外 国军事学术》2005年第1期。 蔡文鹏、方新洲:《日本海上保安厅概览》,载《海事大观》2005年第4期。 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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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安全论文篇7

2003年以来,全国出现了大范围的能源供应紧张局面,煤、水、运、电、油等重要的基础资源都呈现出严重的供应短缺,使全国上下,无论是中央领导,还是普通百姓,空前关注国家的能源问题。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政府有关机构尽快制定国家能源发展规划,要确保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急待制定能源发展规划的不仅是国家层面,北京作为一个拥有1500万人口的超大型城市,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资源配置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立即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能源发展规划。21世纪,谁控制了资源和技术,谁就能够保持发展的态势。在中国也是一样,随着市场化的深入,计划经济的彻底解体,政府依靠行政命令划拨资源的能力将会日益减弱。北京如若继续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行政支配权利,来满足自己发展的能源需求,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今后必然将面临严重的资源瓶颈。 保持北京今后各种能源的供应安全应该成为北京市政府、企业的市民的一件大事。天然气的供应的安全问题主要围绕着两个方面,其一是宏观的资源持续供应问题,其二是具体的城市供气系统的应变能力问题。天然气资源的持续供应北京是世界上唯一在世纪之交依然采用最原始、最不节能和最不经济的技术来利用天然气的超大型城市,主要依靠锅炉直接燃烧宝贵高昂的天然气进行采暖。由于采用这种低层次的利用技术,致使北京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冬季高峰与夏季低谷差异巨大,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能源代价居于高位,供气公司效益低下,不仅削弱了城市的竞争能力,也使北京在今后区域资源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一个立方米天然气采用不同技术,在城市能源系统中所产生的价值差异巨大。产生的价值越大,经济性越好,其对天然气价格的承受能力就越强。而价格承受能力强的技术,在今后资源日益短缺的时代,获取资源的机会越多。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交易原则下,卖主总是寻找一个稳定持续的市场,一个支付能力强和出价合理的买主。 各种技术的单位天然气产值 由此可见,北京要在未来资源竞争中保持优势,技术将是一个关键因素。所以,北京市政府能源主管机构应积极推动先进技术在北京的应用。2003年全国19个省市出现了拉闸限电,2011年进一步扩展到24个省市,近日北京市政府不得不正视宣布,今年预计电力负荷将达到950万千瓦,而从华北电力集团能够分配的负荷紧紧830万千瓦,缺口高达120万千瓦,北京将不可避免的加入到全国拉闸限电的大军,这说明依靠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无法保障北京的能源供应安全,为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北京能源主管机构改变观念将是关键的关键。1999年,我们曾积极推动“首都蓝天工程”,计划将市内的10个大型燃煤热力厂改造为15万千瓦级中型天然气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区域热电厂,不仅可以增加150万千瓦的发电能力,解决4000万平方米建筑的采暖,还可以削减200万千瓦的电空调负荷,从根本上优化目前电力和燃气的不合理负荷。尽管此后在各方的努力下,有几个进入了国家漫长的电力项目审批持续,但是至今一个项目也没有开工,无论如何在今两年的缺电高峰是派不上用场。主管机构应该在这次电荒中能够吸取教训,亡羊补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制定北京自己的立足于市场的,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北京传统的能源战略中的某些观念应该根据时代的进步来进行调整,最近因为污染等问题,北京“将清洁的电力供应北京,把环境污染留给山西内蒙”的电力发展战略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批评,被山西民众指责为“不道德”和“损人利己”的发展观念。最近,有一位年轻的能源环境专家--吴辉,前往山西、河北、内蒙考察之后,在中国科学院徐建中院士、清华大学江亿院士和中国电力联合会专家朱成章先生的支持下,出版了一份题为:《电厂,我为你哭泣》的图文并茂的调查报告,揭示了北京以西的“火电基地走廊”对于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惊愕场面

能源安全论文篇8

论文摘要:阐述了在水电工程施工中安全及其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工程实践,介绍了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进行的几项有关安全的工作经验,最后提出了对安全监控的几点想法,供同行参考。 论文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对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尤其是巨型水电建设项目,其全部施工任务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商独立承包已不可能,而往往是由数家承包商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施工任务。考虑到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矛盾。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必须克服安全工作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通过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规章制度的建立 (1)完善监理机构自身建设。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我们在监理机构三控制一协调的职权范围内,又增加了一条安全控制。为此,特别增设了一名安全监理,并授予他可以在施工现场发口头停工令的权力,并由其负责协调承包商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电网建设部和华中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出版的《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评价; (2)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从承包商一进场,就督促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力帮助承包商完善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承包商的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除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着重加强了承包商有关领导、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4)开展预防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劳动条件、隐患治理和职工上岗培训教育等情况的检查。同时还规定,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停止承包商的现场施工; (5)加强伤亡事故统计和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者,坚决进行罚款并令其退场;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者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安全活动 (1)安全月活动。 通过安全月活动的举办,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商和我们分别进行了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2)安全周活动。 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流动吸烟、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安全和施工监理人员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和安全活动,以促使其安全活动制度化。 在每周的安全活动中,协助承包商开展了如下主题的安全周活动:①遵章守纪、杜绝三违;②勿忘安全、珍惜生命;③治理隐患、保障安全;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⑤加强管理、保障安全;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⑦安全、生命、稳定、发展。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以周促年等。 3安全工作的研讨 安全工作是否成功,关键在于领导。为了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地和承包商的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安全工作的研究和讨论,并就下述论点达成了共识。 据有关专家论证: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提供80万个就业岗位;而现有生产力的安全运行能带来1~3个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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