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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技术论文8篇

时间:2023-03-29 09:20:40

农业新技术论文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1

根据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及其对技术类型分析结论[1],农户在不确定性条件和制度环境约束下,根据要素价格相对变动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形成以劳动密集型技术和劳动节约型技术为主的两类技术创新偏向,以获得总要素投入边际收入最大化。近20年,国内外学者针对具体技术特征和采用不同方法,对农户技术创新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展开丰富的实证研究,在验证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合理性的基础上[2-4],证实通过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渠道获取技术信息,是农户技术创新的关键外部因素[5-6]。同时,根据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农业技术创新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不能完全通过市场交换,其供给需要公共部门通过制度变革来保证,后来的实证研究也有效支持该观点。如,Jaffe等[7]分析证明,由于技术市场具有公共品特性和外部性而导致技术市场失灵,进而强调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中政府职能的重要作用。可见,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受到技术市场的影响。特别是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技术市场中,常常会发生农户的个体理性与政府的集体理性之间存在不一致性,因而技术创新是政府为主导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与农户共同博弈的结果。国内学者结合我国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及技术市场的特殊性,关注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选择行为影响的研究。讨论焦点集中于农业技术市场的概念界定等方面,并重点验证以技术推广机构为渠道获取的技术信息对农户采用新技术的影响及其差异。其中代表性的文献认为,农业技术市场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农业技术市场的狭义概念是指农业科技成果流通交换的场所。农业技术市场的广义概念是指农业技术商品交换中供求双方之间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是实现农业技术商品开发、流通、应用环节的总和[8]。农业技术市场的客体是农业技术,主体是农业技术的供给者和需求者[9]。而且农业生产过程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决定农业技术市场具有地域性和季节性特征[10],并且是诱致性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8]。在实证研究方面,学术界侧重于针对具体的某类生产技术,探讨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户技术创新的影响,并认为技术信息[11]和技术培训[12-13]是影响农户技术创新意愿的关键因素。然而以往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于将农业技术市场视为“黑箱”,仅仅分析农业技术市场中的个别因素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影响,并未从理论上系统、深入地阐明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供给主体行为特征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具体影响机理与影响途径。综上所述,西方国家基于其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背景、优良的农业科学研究及技术市场环境,以及现代化的农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户技术创新理论体系。其市场经济环境、技术创新体制与技术扩散机制、农业生产力发展状况,均与我国农业发展环境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相比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多年生、高价值农产品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其在生产过程中凝结更高的科学技术含量和市场附加值。这就诱导经营多年生、高价值农产品的农户根据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进行农业技术创新优化决策。但政府主导的、供给导向型的农业技术市场,容易忽视农户在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调节和诱导下的技术需求,技术创新存在错位、技术供给存在扭曲,从而对具有有限理性特征的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创新决策产生约束。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农业技术市场供求关系视角,构建基于农业技术市场约束下的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创新行为分析框架,揭示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对农户技术创新决策不同阶段(包括技术认知态度、技术决策实施、技术集成采用)的影响机理,为政府制定改进农业技术市场效率的制度安排,形成技术有效供给与技术有效需求相匹配的有效市场机制提供理论借鉴。

2农业技术市场供求主体及其特征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本文界定的农业技术市场是指,在以生产要素为载体的生产技术交换过程中,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与技术需求主体,即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决策之间形成的经济关系的集合。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与农户技术创新行为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以促进农业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达到有效均衡、投入要素达到有效配置。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既为农户技术创新行为达到预期目标提供激励和引导作用,又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实现预期目标产生约束和制约作用。

2.1农业技术市场供给主体构成及特征

2.1.1主体构成

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是对农户技术创新行为产生直接影响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及其关联关系机制的集合。按照供给的农业生产技术属性,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主要包括以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为代表的公益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以涉农企业为代表的商业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俱乐部式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以政府技术扶持机构为代表的基础服务式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在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遵循官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制度安排,依托具有农业技术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资源,对农业产业链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自主研发。在此基础上,开展农业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实验、示范,并为农户提供公益性、公共性的技术产品,以及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咨询服务,属于自主创新模式。涉农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以开拓农资销售市场或是获取农产品为目的,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户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市场制度安排提供商业化的技术产品及服务。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目前涉农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一次性买断利益模式为主,合同式、订单式利益联结模式为辅。因此,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及推广活动主要表现为向农户出售农资产品,并从促销视角提供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咨询服务,属于自主创新和模仿创新兼有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户社员技术需求的联合体,按照合作经济制度安排在其社员内部主要提供俱乐部式的技术产品及服务。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组织制度及治理结构不完善,人力资本不足,自主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使得其技术创新模式主要是根据其农产品属性、区域特殊性,对政府、科研机构等组织的技术创新进行选择性吸收、应用,属于模仿创新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在社员中实现技术信息集成、传递。此外,社员接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资采购服务,如品种、化肥等统一采购,统一使用,实现生产作业、经营环节协调。中央及地方政府技术扶持机构则是以信息传播、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和基础设施投资为核心开展技术公共服务,引导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其中,政府技术扶持机构通过电视、书籍等大众传播媒介向农户传递技术信息;通过生产资料财政补贴和小额信贷优惠来引导农户技术调整;通过生产性基础设施投资来为农户技术创新提供物质条件。此外,政府技术扶持机构通过科技投资、科技政策、科技服务来指导和引导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供给行为,创造技术市场运行条件,促进技术市场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除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产业扶持机构外,其他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者还有由生产、加工、储运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有关科研及技术推广服务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以技术服务为扭带,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靠科研机构,以培养“农民老师”的技术推广新模式,补充了部分产业技术创新及推广服务。由于这些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可分为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主导型、涉农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型的技术创新及推广模式,因而本文在以下分析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创新影响时,未包括民间科技推广型专业协会。

2.1.2特征

成熟的、有效的农业技术市场应该是一个开放的、非线性的、具有自组织和运行机制的有机系统。笔者认为,农业技术市场的发展驱动力是价格机制,并促进技术创新的供给与需求有效均衡,投入要素达到有效配置。一方面,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提供了可供农户进行选择的创新技术集合,即技术供给。另一方面,在趋利性和风险规避性导向下,农户以要素相对价格变动和产品相对价格变动作为市场信号,形成自己的技术需求倾向。当技术供需不相匹配时产生技术创新要素流动的势能,通过调整制度安排,驱使技术供需实现有效均衡。而这个过程又会促使农业技术市场内部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特性(组织方式、管理机制)及其关联关系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农业技术市场出现新的状态并要求新的技术创新供需均衡。由此,技术创新供需曲线的变化推动整个农业技术市场不断发展进化。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组织特点、运作机制和职能作用方面存在并列和重叠,使其在技术创新及推广中具有独立、耦合和互斥的相关关系特征。

首先,农业生产技术特性决定了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具有独立关系。具体表现为:由于政府农技推广机构的运行成本主要由财政支付,其供给的农业技术表现出公共产品特性。这类农业技术(如栽培管理技术)具有经验型特征,容易被模仿,因而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涉农企业在自身利益导向下,其技术供给行为的驱动力来自对利益的追逐和对自身形象、品牌状况的改善。因此,涉农企业供给的农业技术具有较强的私人物品特性。这类技术(如种苗、化肥、农药)在应用时难以被模仿,不存在明显的外部性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具有相同或相似技术需求的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的自组织。其供给的农业技术表现出俱乐部产品特性。这类农业技术(如合作社社员共同出资购买,或合作社运作过程中积累的技术经验)具有地域特征。合作社社员消费其技术不具有竞争性,而对非社员具有排他性。

其次,由于农业技术体系是众多技术因关联性形成的产业技术群,技术之间具有不可分性。因此,不同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向农户提供创新技术时,会形成耦合关系,即不同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对同一农户的技术创新行为的约束相互配合。例如,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服务优势,将生产经验丰富的合作社能人吸收为示范户,在技术上进行重点指导,并给予一定物化补贴。通过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提高了技术创新及推广的效率和规模。再例如,政府农技扶持机构的政策导向、投资力度等因素决定着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的方向,进而对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供给行为产生直接影响。最后,由于利益机制及运行目标不同,政府主导的公益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对以涉农企业主导的商业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具有排斥性。这是由于涉农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决策目标与公共性技术的本质相悖,因而其技术供给行为会忽略对社会利益的影响。

2.2农业技术市场需求主体及特征

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认为,农业技术是一种在投入和产出之间转换的生产函数,农业技术创新实质上是现代生产要素增加、减少或改变的结果,即农业技术创新是现代生产要素的组合。借鉴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本文将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内涵定义为:从事市场化、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户在不确定性条件和农业技术市场约束下,以生产要素相对稀缺程度(即生产要素相对价格变动)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即产品市场价格变动)作为市场信号,对各类现代生产要素(劳动力、化肥、农药、机械等)进行不同组合、调整的多元选择决策过程,以获得家庭收益最大化。

由上述定义可知,农户技术创新的行为动机符合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农户作为“有限理性小农”,其技术创新动机及行为倾向具有趋利性和风险规避性[14]。受到农业技术变迁和农业技术市场的影响,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机制完善,在竞争导向和效率驱动下,农户技术创新行为的专业化、市场化导向特征更加突出。即要素价格和农产品价格作为市场信号,是农户技术创新决策的依据。

(2)农户技术创新行为是一个包括技术认知、技术决策、技术采用在内的多阶段、连续性决策过程。在每一个阶段内,农户从农业技术市场中获取技术信息和物质能量投入。

(3)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呈现市场化整合趋势,即农户会对同一技术体系内的各子技术进行联合决策。

3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诱致性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分析

根据诱致性技术创新理论,农户作为“有限理性小农”,在趋利性和风险规避性导向下,会以要素相对价格变动和农产品价格变动作为市场信号,遵循技术认知态度、技术决策实施、技术集成采用的过程进行技术创新。也就是说,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供求变化是诱致农户技术创新的需求因素。由于农业技术市场是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与农户技术创新行为决策之间形成的经济关系集合。有效的农业技术市场能实现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达到有效均衡,投入要素达到有效配置。因此,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行为是诱致农户技术创新的供给因素。以下将从农户技术创新的决策过程,就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展开分析(图1)。

3.1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认知态度的影响

农户技术创新行为是一个多阶段、连续性的决策过程。其中,技术认知是影响农户技术创新决策的首要环节。在技术认知阶段,农户在根据前期要素相对价格变化和农产品价格变化,在已有技术经济评价的基础上,对创新技术的存在进行认识并理解其功能,因而农户技术认知在本质上是对创新技术属性信息进行搜寻、加工,以降低创新技术因果联系(即技术是否取得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行为。也就是说,农户在技术认知过程中,主要围绕“这项创新技术是什么?”、“这项创新技术为什么有效?”以及“这项创新技术怎样操作?”这3类问题进行技术属性信息搜寻及加工。这3种认知类型中的第1种是关于创新技术存在信息的意识认知,第2种是关于创新技术原理信息的认知,第3种是关于创新技术正确使用信息的认知。农户依据其在认知阶段获取的技术信息,会从心理上对创新技术的特性形成主观赞成态度(即潜在技术需求)或否定的态度。这个农户技术认知技术说服(态度)潜在技术需求的过程受到农业技术市场的影响。这是因为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职能之一是通过技术信息披露和技术公共服务,向农户传递关于上述3类技术属性信息,以此来引导农户技术认知及潜在需求意愿。在农业现代化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多重背景下,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运行目标和功能方面呈现出独立关系。具体表现为,政府主导的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提供的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连同政府技术扶持机构提供的技术公共服务,表现出公共产品的特性和政府意志。涉农企业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供给的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具有较强的私人物品特性。以规制社员行为和优化社员利益为目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推广的技术产品及服务,表现出俱乐部产品特性。这导致不同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通过技术信息披露和技术公共服务,传递给农户的创新技术属性信息从数量和质量方面均缺乏一致性,进而导致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认知产生分化。

3.2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决策实施的影响

在完成技术认知阶段,即农户将技术认知转变为潜在技术需求之后,进入选择采纳接受或拒绝技术创新的决策及实施阶段。在技术决策及实施阶段中,农户通过搜寻当期要素相对价格信息和农产品价格信息,对是否将技术潜在需求转化为技术真实需求进行决策。此时,采用某创新技术预期后果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因而农户在该阶段需要继续对创新技术信息进行搜寻、加工。而这一阶段农户主要围绕“从哪里以及如何获取这项创新技术”、“如何结合自己生产经营模式运用这项创新技术”等问题进行创新技术应用信息搜寻及加工。而这些创新技术应用信息主要来源于技术交易市场,因而农户在进行技术决策及实施时,会与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形成不同的技术交易制度安排,即“涉农企业+农户”模式、“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农户”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在这些技术交易制度安排下,农户与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进行技术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对农户技术创新决策及实施产生影响。

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当农户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涉农企业+农户”模式,涉农企业主要采用一次性买断利益模式,按照市场交易价格与农户进行技术交易,因而农户面对的是公开市场交易制度安排。当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社员需求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农户遵循内部交易制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完成技术交易。而“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农户”模式的技术交易市场化程度介于“涉农企业+农户模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之间,即当农户参与“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农户模式”时,按照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协定,由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农户遵循准内部交易制度,与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之间完成技术交易。由于这3种技术交易制度安排的契约稳定程度不同,农户在技术交易信息搜寻、技术合约谈判及执行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不同,导致农户面临的技术交易成本有差异,从会对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决策及实施产生约束。

3.3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集成采用的影响

根据小农技术创新理论[15],农业技术可划分为可分割和不可分割两类。具有不可分割性的技术主要以技术包(technologypackage)的形式进入技术市场。一个技术包包括了多个可辨别的技术元素(子技术),并且这些技术元素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综合体。农户在采用技术包内的某一项子技术的经历必然会影响其对同一技术包内其他子技术的态度,即农户具有技术集成采用倾向。而农户技术集成采用的过程受到农业技术市场的影响。这是因为农户在该阶段主要围绕“这项创新技术与已有技术存在什么关联?”、“这项创新技术与已有技术如何交叉融合?”等问题,进行创新技术集成信息搜寻及加工。农业技术市场中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职能之一是通过技术推广培训和技术公共服务,在品种选育、种植模式、土壤管理等一系列技术环节中向农户传递技术集成信息,以此来引导农户形成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但是,由于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组织特点、运作机制和职能作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不同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在农户一系列生产环节中传递的创新技术集成信息存在冲突和矛盾,进而对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集成采用行为产生制约。

从农业技术市场对农户技术创新认知、技术创新决策实施和技术创新集成采用的影响机理分析看出,由于农业技术兼有公共产品性质、私人产品性质和俱乐部产品性质,需要由私人部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共机构(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政府农技扶持机构)共同向农户提供商业性和公益性的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即在农业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及科技政策等制度诱导下,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通过技术信息披露、技术交易、技术培训、技术公共服务等传播方式,在农户根据要素市场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技术认知、技术实施和技术集成采用的技术创新决策过程中提供创新技术属性信息、创新技术应用信息和创新技术集成信息。当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根据自身组织特点、运作机制,在农户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中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技术供给与农户市场诱致性技术需求之间达到有效均衡时,农业技术市场具有有效性。此时,在真实、公开的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包括创新技术属性信息、创新技术应用信息和创新技术集成信息)引导下,技术供需水平及结构均衡,农业技术市场运行机制能对技术创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当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由于农业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及科技政策等制度不适当干预,未能在农户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中有效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导致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的技术供给与农户的市场诱致性技术需求之间产生扭曲、错位时,农业技术市场缺乏有效性。此时,技术创新及推广供给主体与农户均因无法及时获取真实、必要的农业技术市场信息而产生无效供需或过度供需等行为,农业技术市场运行机制无法对技术创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4结论与启示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2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兴起,有力地推动了科研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加之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困扰,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还存在以下问题:

1.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有待于完善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与农业知识创新体系、农业技术创新及其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农业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目前,农业科研机构与大学具有较强的农业技术开发能力,但是由于受内部传统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其开发出来的技术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的技术供给;而农业企业有很强的技术需求,但技术开发能力比较弱。

2.农业科技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大多数处于创业成长期,技术积累和经济实力较弱,加之一些企业家的短期行为和技术外部性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3.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风险管理力度不够

技术创新是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技术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技术创新风险按阶段划分,可以分为决策阶段风险、技术开发阶段风险、生产阶段风险和市场阶段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农业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组织体系及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政府对农业科技企业扶持不足,使农业科技企业难以应对技术创新风险。

4.农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在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因为前者的经费投入和经费使用均占绝对优势。然而,在我国,企业没有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一方面,从技术开发能力看,我国科技力量的2/3以上在企业之外,企业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设立专门技术开发机构的比例偏低,并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开发机构要么资金不落实,要么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要么没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要么基础条件薄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是企业,而是企业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

5.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激励

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大多数企业的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造成这种状况除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外,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技术创新周期和高风险等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业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其结果是企业轻视技术的自主创新,竞相引入成熟技术,虽扩大了生产能力,却未形成技术创新能力[①]。

6.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要求

创新人才是创新活动的主体。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研究轻开发的弊端,造成了其研发实践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

二、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优化

根据我国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及配套政策的支持。

1.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

①在法律普及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建立一支适应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建设需要的农业知识产权队伍,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知识产权意识。目前,农业知识产权审查、审判人才、律师人才奇缺,特别是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供需矛盾将是困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大难题。因此,应大力发展农业知识产权教育事业,大力培养农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提高灵活运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策略的能力,促进农业科技工作更好开展、各学科更好发展。这是我国解决农业知识创新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同时要在全社会开展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我国现行的一系列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②在司法方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司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要尽快培养一批专业法官,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和专业法官集中审理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另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对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其途径包括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委托专家组进行技术鉴定和走访有关农业技术专家等。

2.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

不同的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促进技术创新的理想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中间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农业技术创新。如我国的种子行业是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的市场结构,种子法律法规对农业科研单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种子做出很多限制。因此,应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以激励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技术创新。

3.建立由政府引导,以企业和社会力量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投资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是农业科技的重要投资者,而在我国目前财力有限,不可能大幅度地增加农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的情况下,应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多渠道、多途径的投入机制。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要尽快设立农业科技创新融资担保基金,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定向募集等,启动资金应以政府为主。同时,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项目从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②]。

4.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技术风险投资机制

①要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和实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的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给予减税或免税。其次,建立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保障体系。为鼓励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应对投资者在投资中的经济风险予以保险,为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再次,要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支撑条件。

②发展农业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体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社会、个人、企业多方参与,并同国际接轨的我国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运作模式,引导民间的大量游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筹资渠道的多样性。

5.加大农业共性技术开发的政府扶持力度

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而非个别产品或企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51]共性技术尤其是农业共性技术有很强的共用性、外部性、基础性和关联性。开发农业共性技术往往投资大,外部性强,所以,一般农业科技企业不愿意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因此,需要政府通过项目引导,协调组织大学、农业科研院所及有关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农业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应重点支持能够对农业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并显著提高农业产业技术水平的技术领域。

6.消除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要通过整合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力量,加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优化技术创新人才的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和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其次,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与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广泛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再次,加快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重视科研中试基地、成果孵化基地的建设。此外,要改革农业高等教育体制,调整优化教学培养结构和方式,面向市场,加强培养农业科技创新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3

通过市场竞争后,为了确保不断发展壮大而表现出对新技术的强烈需求。②技术推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科学技术发展本身推动着将技术发明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技术成果产生后,技术供给本身会导致技术需求的推动力。技术推动力发源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研机构通过研究将技术发明转化为农业技术成果,从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只是技术推动力的一面。另外,农业技术成果产生后,会促进技术需求的产生,这是技术供给导致技术需求的推动力。③各级政府推动力。虽然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是技术创新动力要素的主要方面,但政府推动力在其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对社会、科技、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规划,以及制定关于科技规划、产业规划及促进其快速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都可能成为启动技术创新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技术推动力、需求拉引力以及政府推动力三者共同作用是导致成功的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因素。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宏观环境要素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宏观环境要素是指在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所处的环境中,促使创新动力形成和增强并影响创新动力相互作用的各种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要素、社会方面环境要素和人文环境要素。从经济学角度看,主要包括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与法制环境[3]。

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分析模型构建

从理论上讲,各级政府具有雄厚的财政资金和强大的组织宏观调控能力,可以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资金保障、政策环境和坚强的各级政府策动力,承担一定的技术创新风险;研究开发机构在人才资源、技术设备和技术开发能力上具有较强的优势,可以形成促进技术创新的强大推动力;农业企业(农户)依据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要求,则具有较强的创新需求和愿望,能切身感受到市场需求的拉引力。各级政府、研究开发机构和农业企业(农户)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农业科研基础是由各级政府与研究开发机构相互合作相互作用产生的;研究开发部门与农业企业(农户)密切合作,通过技术成果应用于农业企业(农户)形成了新的生产力,给农业企业(农户)带来较好的效益;各级政府主要通过制定相关创新政策和创造宽松的环境,激励创新主体的供给与需求。以上三者的协同作用域就是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技术创新实现域,实际体现了技术创新的过程本质上是必须同时满足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的三项集优过程。另外,技术创新动力要素与环境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决定了技术创新系统的动态性和发展性[4]。构建了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分析模型。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模型分析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是个有机整体,各动力要素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其中任何一个动力要素的“缺元”,都会对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造成影响。总体而言,动力“缺元”情况主要有以下3种。①农业企业(农户)动力“缺元”。即形成“各级政府—研发机构”的二元动力系统,系统动力来源于各级政府的策动和研发机构的推动,(1)中的图形GROS表示了动力大小。它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农业企业(农户)的弱小,如技术资金少,创新能力弱等,相比而言各级政府的创新能力强大。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就处于这种二元创新动力结构。技术创新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拉动不足、供需脱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和农业企业(农户)对技术需求不足,缺乏创新激情是其主要弊端。②研发机构“缺元”。即“各级政府—农业企业(农户)”的二元动力系统,各级政府策动和农业企业(农户)需求的拉动是动力系统的主要动力来源,(2)中的图形GEOS表示了动力大小。这种技术创新实际上不能产生现实生产力,原因是研发机构缺元,无提供技术创新成果的主体,这种技术创新是不可能实现的。其主要特征是农业企业(农户)靠简单追加劳动资本促进农业发展,而无先进的技术支撑,农业经济只能呈现粗放外延式增长。现实情况下这种技术创新动力系统不可能存在。③各级政府“缺元”。即“研发机构—农业企业(农户)”二元动力系统,系统动力主要依靠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3)中图形REOS表示动力大小。这种动力系统在我国一般不可能存在。其特征为过度重视经济效益最大化,忽视社会效益,易导致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市场秩序混乱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社会问题。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三元协同动力机制模型的建立从系统学理论的角度看,以上3种二元动力系统都属于远离平衡态的不稳定系统结构。因此,为寻求系统的平衡,技术创新主体系统会通过自组织,使系统内部要素逐步趋于平衡状态,从而形成稳定的三元动力结构系统。(2)中的图形GREOS表示了三元动力结构的动力大小,可以看出三元动力结构是在各级政府策动的情况下,由技术推动和市场拉动协同而形成的。三元动力协同作用下的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过程。实际上,在三元动力系统中,内部系统要素的充分协同作用可以协调各方的矛盾,求得系统整体的同一性,从而调动系统要素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使其产生互补效应,最终减少对外界环境的依赖性,降低外界环境资源的消耗,增大技术创新实现的可能性和优势。就技术创新的实践来看,创新系统各动力要素的协同已成为一种趋势,协同在某种形态下实际上表现为创新主体系统及动力要素之间的整合。20世纪20年代以来,独立研发机构和独立发明者不断减少,研发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建重点试验室不断增多,这一现象验证了技术创新动力要素协同和整合的趋势。此外各级政府与企业、各级政府与R&D机构之间的不同形态的协同趋势也在不断加强。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4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业高新技术;政策;农业现代化

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合称“三农”问题,有人把“三农”问题概括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其实,“三农”问题不是三个问题,“三农”问题归结起来是一个问题,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穷”,邓小平同志早在1985年就一语道破天机。讨论“三农”问题的本质,就是要找到三农问题的“穷根”。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结构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传统社会,离开了政府推动、政策和制度引导,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将只能是步履蹒跚甚至寸步难行。

一、农业高新技术的含义

所谓农业高新技术,是指能广泛用于农业领域的,对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产生深刻影响和重大推动作用,并能形成新型农业产业的高技术和新技术。包括国家科技部认定的航天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7个高新技术领域的相关内容。但目前具体应用于现代农业,主要指农业生物技术(转基因技术、酶技术和发酵技术等)、农业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农业应用和各种农业专家系统、农业网络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包括各种温室技术、无土栽培技术)、节水农业技术(改善地面灌溉系统和滴、微灌、喷灌技术)、核技术(用于农业育种技术)、现代农业机械技术(带电脑程序控制)、农产品精加工技术、遥感遥测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技术、激光技术(激光平地)等。

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必要性

1.传统农业的经济增长潜力有限

传统农业是一种技术状态和资源要素水平长期内大致保持稳定不变的农业状态,经过世代适应,各种生产要素已达到最佳配合,但由于其物质和能量的低层次循环,其内部发展的潜力有限,由于其生产工具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力、畜力、土地等传统要素是其主要生产资源因子,新生产要素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微乎其微,从而造成了土地生产率及劳动生产率的双重低下。概而言之,传统农业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第一,传统农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产业;

第二,传统农业的技术停滞不前;

第三,传统农业中的劳动者文化素质差;

第四,传统农业对外部环境依赖性较强;

第五,传统农业是一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

由此可见,传统农业不能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

2.现代农业与农业高新技术相辅相成

现代农业是一个由市场导向的与发展农业相关、为发展农业服务的产业群体。从农产品生产过程看,农业关联产业群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的各行各业。产前主要是农用物资的生产与供应,如机械、肥料、种子、饲料、农药、农膜、电力及其他物资;产中主要是直接与农业生产耕作或为之服务,包括耕作、播种、施肥、收获等环节及植保、病虫害防治、卫生防疫、种苗与繁殖等;产后主要是农产品的流通与加工,如收购、运输、保鲜、加工、销售等。这个围绕着农业生产而形成的庞大的产业群,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与农业生产形成稳定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它们相互之间又及时传递各种市场信号,并以科技进步成果、市场供求信息和各种物质力量支撑着各个环节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已沿着资源投入、生物生产和经济增值三方面有了很大发展,基本上是把平面结构的农业转化为空间结构的三维农业。是按三维农业的概念,把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内容及其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基本形式显示出来。

3.高新技术对改造我国传统农业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人多地少,落后传统农业一直是困扰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因此,引入国内外农业高新技术来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改造传统农业的强大动力。为了使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有一个带动性的突破,全国各地在实施“九五”农业科技计划中,把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重要内容。

我国目前已陆续启动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批以转基因品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胚胎工程为代表的高新技术逐步实现了产业化。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400多个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正在从事转基因农作物培育与应用、组培苗木、工厂化栽培和养殖、设施农业、基因工程疫苗等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这将为农业产业升级和技术换挥重要作用。经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一些科技型企业长期的研究、开发和探索,我国在农业高新技术方面特别是生物技术领域已获得一批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一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先后在水稻、玉米、油菜、棉花杂种优势利用、组织培养、转基因蔬菜、棉花、家畜胚胎工程、克隆牛羊、转基因猪、重大畜禽疫苗、种苗脱毒快繁技术等领域获得成功,其中,一批成熟技术已在产业化方面开始起步。

由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对于实现我国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探索21世纪我国农业发展的新的途径,迎接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到来,促进我国农业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具有积极意义。

三、政策探讨

1.认真实施科教兴农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

认真贯彻《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精神,坚持用现代农业技术和设施装备农业,用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武装农民,把农业发展尽快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积极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强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加快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化。加快创新人才培养,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根本,教育是基础。离开农业科技和教育的发展和创新,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仅为45%,而发达国家(地区)的农业科技贡献率已达80%甚至更高。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为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逐步建立起先进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高效率转化科研成果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全面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

3.调整农业科研的方向和重点,重视提高产量,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从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转向为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服务,从资源消耗型技术开发为主转向资源节约型技术开发为主。以培育优质、高产、专用和适销对路的动植物新品种为重点,大力开发优质农牧渔业新品种。加强对农业产后加工、贮藏、保鲜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大力开发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农业节本增效技术,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以提高农业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为重点,加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大农业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力度。技术推广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鼓励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企业及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入股和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从事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实行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科研机构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机构,一部分科研机构可以转变为农业科技和信息中介咨询机构,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4.进一步加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大力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通过农业广播学校、电视大学、专业技术培训班、职业高中、远程教育、函授和农民夜校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做好农村科技普及工作。扩大“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技电波入户工程”的实施规模,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

四、小结

解决三农问题任重而道远,从技术的角度来考虑,我国各地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发展,将其列入本地经济和农业发展规划,并筹集和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开发建设高新技术园区和研究机构。预计在未来五至十年内我国农业现代建设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将会有大量高新技术成果进入农业领域,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示范、推广而达到产业化规模,为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提供健康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蒋和平:著《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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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大中: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产业化[J],中国软科学,2001(1).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5

1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业技术创新

战略联盟的设计、构建与发展我市作为农业大省的省会,承担着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任,为应对农业资源要素瓶颈和耕地资源减少不可逆转、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从业人员素质下降等制约因素,必须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研究为先导,结合我市创新型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研发机构以及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的行业布局,确定产业技术创新的战略目标、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升战略引领能力,制定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把握环渤海经济区崛起和京津冀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机遇,通过组织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谋划、设计、构建和发展,充分利用京津冀科教优势,整合科技资源,加速技术转移,强化自主创新,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把握市场脉搏和现代消费趋势,加快省会农业现代化、集约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实现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农民职业化、农村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转型、构建省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产业链和创新链建设,创新农业发展方式,依据我国现代农业和涉农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方向,结合我市实际与区域特色优势,谋划我市农业梯次产业培育重点,着力发展生物种业、食品产业、生物农药、工厂化农业、饲料产业、中兽药产业、生物肥料、农机装备、山区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物流、农村信息化等新兴产业集群,制定石家庄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和全市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规划,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市构建由优势骨干企业牵头,中小企业和研究机构组建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10家以上,加盟企业达到300家,从而探索建立联盟良性发展机制,完善产业链构建,实现产业集群市场利益最大化,促进以产中为主的传统农业向产前、产后环节不断拓展延伸,向农业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增强产业整体的关联效应和技术对资源的增值增效作用,为保障粮食与食品安全和农民增收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2构建和完善长效合作机制,优化联盟协同运营模式

应坚持“面向市场,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遵循联盟内在规律,增强联盟内生动力,健全联盟运行管理制度,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联盟的利益机制、责任机制、信用机制和开放创新的组织协同机制,修炼联盟内功,培育联盟生态,为促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形成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利益机制是联盟发展的核心,是形成联盟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的最直接的体现。利益联合、利益创造、共同利益最大化以及利益分配合理化是联盟组织的生命之源。联盟应坚持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利益平衡、利益共享、利益约定”原则,形成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二是形成分工协作、责权明晰的责任机制。责任机制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基础,责任机制要有利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强化科研规范和伦理道德教育,严肃违约责任追究,加大对联盟中的欺诈和背叛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联盟技术创新项目与过程管理办法,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合作实施和目标实现。三是建设相互信任、信息沟通的信用机制。信用机制是联盟发展的保障,联盟信用机制在于保障成员在协议框架下履行各自的责任。推进联盟信用机制建设,应通过建立联盟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成员准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促进成员单位建立良好的自律机制和合作关系。四是推动建立开放创新、合作交流的协同机制。整合资源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面向目标市场设定联盟创新目标,推动产业整体发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产学研用结合、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大中小企业协作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优势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和联盟间的合作交流、互利共赢,是联盟作为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开放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知识在合作组织间的转移、共享、集成和再创造,实施“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塑造和保护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

3加强联盟建设危机管理、系统防控联盟失败风险

一是制定联盟建设管理办法,规范联盟构建基本条件、组织架构、运行制度,完善联盟顶层设计,构建市场化、民主化、社会化的联盟管理机制。二是对联盟实行定期评估考核制度,参照科技部组织开展联盟评估工作模式及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对联盟创新活动、创新绩效、服务产业、运行管理和利益保障等情况进行自我测评及第三方综合评价。三是建议省市有关部门设立农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专项计划,促进联盟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运行机制,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协同创新效率。

4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加快构建和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培育产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针对目前我市4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属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不足15%、省级创新型企业不足5%的现实情况,应组织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引导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向创新型企业发展,实现农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提质增效,做优做强,更好地构建核心产业链和配套产业链,带动中小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合作,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和政府扶优挺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行业领军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提升核心企业领导力,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

5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农业品牌竞争优势

随着经济、科技全球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和核心竞争力,成为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建设的重要支撑与战略关键。农业产业创新联盟应勇当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先锋,深入贯彻实施农业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2013年1月农业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和农业发展规律与自身特点,明确知识产权战略目标重点、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通过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自主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产业链竞争优势,努力提升联盟协同运用与集群管理服务能力、集体维权与行业自律能力,把握技术创新的制高点、市场关注点和产业生长点,培育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提升联盟农业知识产权质量,推动农业知识产权联营和商品化、产业化、资本化。

6着力加强科技金融结合,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6

尽管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已经不断投入应用,也不断扩大了运用范围,但在农业机械化生产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尽管农民的思想进行了改变,政府也对农业机械生产有了足够的重视程度,也对农业机械化生产投入了越来越多的财力、精力和管理。然而综合国力决定我国依旧属于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科技水平也与发达国家有着一定的差距,这些情况的存在,都使得我国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等各个方面的原因,难以得到更为深入、全面的发展。另外,当前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相较从前虽然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从数量、品种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然而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应用的诸多机械设备相较发达国家依旧有着较大的差距,不够先进的机械设备带来的是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应用难以跟上世界先进水平。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科技水平的地区性发展不平衡,也使得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应用在地域上有着极大的不平衡性,使得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得不到快速的提高。

2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发展前景

2.1电子监控技术运用

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发展极为快速,我国的整体科技水平虽然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但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加强,科教兴国等众多国策的不断落实发展,我国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水平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电子监控技术的应用是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重要技术,电子监控技术能够对农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做出最精确的监控,保证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人员的绝对安全。另外,电子监控技术能够全方位的检测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情况,全面了解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正确的解决措施,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当前我国在农业机械化生产过程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农用电子传感器,能够准确的检测作物生长环境的自然条件以及作物的自身生长情况,能够更好的实时了解作物生长以及性状情况,带来农业生产更加高效。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成熟,微型芯片等各类电子监控技术的使用,更是使得农业机械化技术向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2.2无人化操作应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无人化操作在各行各业中均已投入使用,农业生产过程中也不例外。随着计算机等高科技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机器人的研发作业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发展,而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机器人等各类无人化操作更是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技术之一。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的生产范围、难度也不断加大,这就使得当前农业生产相较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有着更为复杂以及更高的操作难度,甚至很多已经超过了人工所能够完成的基础操作,因此,机器人等无人化操作技术就显得至关重要。另外,机器人的使用也能够使得农业生产操作更为精确,减少人工操作也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然而,当前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机器人的研发技术依旧不够成熟,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一定能够成为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的主流之一。

2.3向着精准农业和保护性耕作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自然环境已经遭受到了一定的破坏,因此我国出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这一战略道路的提出也提示广大农业生产工作者,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更要注重农业生产同自然环境相协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因此,在当前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注重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对农业进行精准化生产,并对农业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的监测控制,对检测出的问题提出最科学的解决对策,全面保护农业生产环境以及确保农作物生长以及今后长期的农业生产能够得到最好的保障。保护性耕作在农业机械化技术中能够充分确保农业生产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科技水平不断发展,农业机械化生产不断趋于智能化、科技化的同时,保障了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是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的重要方面。

3结论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7

关键词:农业科技政策;星火产业带;价值链;多功能性

现代农业是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设施技术和标准化技术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农业呈现出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与规模不断扩大的特点。农业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在于提高农产品和农业的价值。农业技术进步体现在农业价值链各环节的升级,最终形成上下游关联、产品互补、资源共享、功能完善的产业价值链条。而要协调好价值链各环节,必须有完善的农业技术创新政策做支撑。

一、农业价值链变化对农业技术创新政策调整的影响

第一,农业价值链变化要求政府的农业科技投入政策与农业技术组织政策必须突出国家(地区)意志、强化国家(或地区)战略引导,针对制约国家(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领域,实行跨地区、跨产业、跨平台的集成攻关和成果共享,引领农业实现跨越发展。第二,农业科技政策的重点支持领域应转向水产、畜牧、农产品深加工及农产品流通等高成长、高收益领域。第三,农业科技政策的支持重点应该从以农业硬技术为主逐渐转向硬技术与软技术并重,更加重视仓储物流、品牌管理、渠道设计等软技术的开发。第四,农业科技政策支持的主体应以科研单位为主,转向产学研相结合、市场及技术应用推广前景明确的科研联合体,特别是那些具备全产业链要素整合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大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第五,农业科技政策支持的重点要从以往主要针对单个产品、单项技术转向面向整个产业链(特别是若干关键的产业价值链环节)的综合技术集成。第六,农业科技政策支持的重点将更加重视对平台技术、产业共性的支持。第七,要更加重视对农业科技的领军人物、拔尖人才、重点基地的突击队作用。第八,更加重视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发展,注意平衡资源节约技术与增收增效型技术研发的发展平衡。

二、广东水产星火产业带的建设经验

积极回应农业的多功能性和产业价值链变化的挑战,主动调整农业科技政策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加速实现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园区化、品牌化、生态化的重要保障;是充分发挥产学研各方优势,健全农业研发瞄准机制,完善农业研发组织,提高研发效率,增加农业研发收益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政府农业科技投入绩效,深化农业科技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广东省在调整农业科技政策的过程中开始尝试通过围绕本地区农业产业链的薄弱环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合产学研各主体的农业研发及推广应用,以提高农业产业链价值为目标的农业科技创新政策,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广东水产星火产业带项目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一)项目背景。水产业是广东省农业的第一大行业,更是广东省沿海地区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出口创汇的重要来源。其中,种苗繁育、饲料营养、病害防治、保鲜加工、供应链管理、品牌构建、渠道管理是最具价值的产业链环节。但在项目实施之前,广东水产行业技术研发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产学研严重脱节。拥有科研骨干和仪器设备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业内企业、推广机构和分散农户各自隶属不同的体系,难以实现产业价值链的有效整合。二是研发投入过于分散、高水平成果较少、科研后劲不足。科研经费和项目分布过于分散,没有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优势。过分追求短期成果,对周期长、难度大的重大课题投入不足、持续性较差、激励不强。对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性应用基础研究、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公共数据库和开放实验室建设重视不够。三是研发选题与产业价值链不匹配。以往的水产研发投入主要集中水产新品种开发,对水产病害防治、深加工、保鲜仓储、供应链管理、公共科技服务体系等增值环节投入较少,对休闲渔业设施规划建设、观赏性水产品开发等新兴行业和新兴产品的投入较少。四是对公益性研发的重视不够。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水产污染防治及水产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等公益性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广东水产业技术发展遇到的上述问题是我国农业科技现状的一个缩影,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或多或少存在,区别在于问题的程度和范围,因此,具有典型性。(二)政策导向促进支持产业多功能性与价值链增值的技术跨越。一是完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切实体现产业多功能性的要求。指标体系中包括辐射带动农户、人才培养、市场发育和网络建设、项目的社会适应性等社会效益指标,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生态保护、环保保护措施等环境生态指标。同时,还区分了短期效益和中长期效益、项目评估指标与项目后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以期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估项目综合效益,做到优中选优。二是针对最终结果和关键流程,按产品和工艺要求制订结果性评估指标、关键节点控制指标和保障性指标等三类指标及具体评分标准。三是优先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重点基地的研发优势。集中全力支持国内最大的水产饲料及加工企业广东恒兴集团主导、中科院南海所和中山大学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团队等单位的强强联合,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水产产学研联合体。大力支持基础研究重点基地、行业共性技术平台、行业信息平台、实验测试及示范基地、共享数据库等条件建设。四是优化科研选题。在继续支持应用开发的同时,加强高水平基础研究、关键性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病害防治、水产深加工、供应链管理、休闲观光水产等产业价值链薄弱环节的科研。

(三)资金筹措、投向与分工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一是加大政府引导性投入。包括:每年投入专项经费,并整合政府财政性投入,优先将项目企业列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科技型企业创业基金等政府财政扶持对象。二是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农户增加项目投入。包括:加强项目包装,引入创业投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组织银企项目对接、引入知识产权及企业产权中介机构、优先支持相关企业在主板及中小板上市等多渠道筹集研发资金。三是合理配置资金投向。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高附加值环节、高成长环节、技术共享研发技术平台和技术推广信息网络平台。四是合理安排研发与推广分工。突出骨干企业的主导及产业链整合地位,将多数中小型地方性水产科研机构并入主导企业从事应用性开发、售后技术服务和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的构建。重点科研院所主要从事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难度较大的应用开发研究,重点高校主要从事高水平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适当开展应用研究。

(四)基于价值链增值进行产业重组。一是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重组。重点扶持部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相关研发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并把带有整合产业链意义的信息平台建设和市场营销平台建设交由龙头企业来主导建设。同时,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组建股权型或合作型项目公司;回避体制障碍。二是大力推进产业内部的横向一体化重组。对于分散生产的农民主要通过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模式化、标准化养殖,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水产品议价能力。对于同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则通过行业协会、园区同业协会、交叉持股、共建技术联盟进行行业内合作与业务重组,以尽可能提高产业链价值,加速技术推广。三是创新水产产业带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经济行为,了解承担单位的工作进展以及面临的问题,交流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确立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方向等。

(五)建立有利于产业价值链增值的科研运行机制。一是建立起严密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项目确定的任务、目标进行逐层分解,各成员单位也相应建立了星火产业带建设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奖罚责任考核体系。二是建立起全产业链可追溯的食品卫生质量控制体系(HACCP体系)。实施全程、全方位、可追溯的质量控制与责任追究,并建立起相应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共享机制及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建立起以项目绩效评价为基础的项目经费分期拨付制度、奖惩制度和信誉记录,防范项目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三、案例启示

(一)农业科技政策必须支持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要重视农业的可加工性、生态环保、景观审美、休闲娱乐、文化传承等非传统经济功能及社会功能和环保功能,适时修改项目筛选标准与评价体系,建立与时代相适应的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导向。

(二)农业科技政策应以提高产业价值为根本目标,紧紧抓住产业链的薄弱环节、高附加值环节、高成长环节和平台技术组织产联合攻关、实现跨越发展。

(三)农业技术创新必须坚持市场导向、龙头企业主导、产学研结合的方针。主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快产业链要素整合和产业重组步伐。

(四)建立有效的产业带协调管理机制。星火产业带建设需要协调不同区域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借鉴广东省建立水产星火产业带联席会议制度,由地市科技局、行业协会、参与项目的农业龙头企业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会议主席(负责人)产业带联席会议主席,作为产业带最高决策机构,龙头企业连着基地与农户,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指导农户与基础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并将产业带建设纳入省及产业带所在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以保障建设深入持久地实施下去。

农业新技术论文篇8

1“三诱技术”在生态农业中的应用

1.1频振式杀虫灯

频振式杀虫灯主要是利用光、波、色、味4种方式诱杀害虫的一种物理防治方法,无污染,对人畜无毒,对鳞翅目、鞘翅目、直翅目、半翅目、同翅目、双翅目及膜翅目等40余种害虫具有良好的诱杀效果,当前已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某区自利用频振式杀虫灯以来,蔬菜田棉铃虫的田间落卵数量以及虫量明显降低。试验数据表明:挂灯区平均落卵2.8粒/百株,无灯区为12.2粒/百株,约降低了77%;挂灯区平均虫量1.5头/百株,无灯区7.9头/百株,约降低了81%。可见频振式杀虫灯对蔬菜棉铃虫的控制效果非常明显。利用频振式杀虫灯防治害虫,在消灭大量害虫的同时,能减少来年虫口密度,最大限度减轻害虫对农产品带来的危害;能够减少化学防治次数和喷药量,进而减轻对农产品和环境的危害;根据诱杀结果,可对害虫发生趋势做出预测,有利于提出预防措施,实现对来年病虫害的科学防治。

1.2黄板

黄板诱杀技术是利用害虫趋黄性诱杀农业害虫的一种物理防治技术,绿色环保、成本低、可自制,可在蔬菜地、茶园、果园中使用,主要用于防治茶蚜虫、潜蝇成虫、粉虱、蓟马等小型昆虫。在田间使用的时候,可用竹或木细棍支撑固定,棋盘式分布,悬挂方向以东西向为宜,只要方法正确,就会有很明显的防治效果。以某区苹果园为例,在果树开花前悬挂16.5cm×25cm黄板,挂上之后不摘除,6月下旬收回检查发现黄板诱集蚜茧蜂的效果最为明显,调查益害比为1235:192=1:0.16。可见黄板具有良好的生态效应。

1.3性诱剂

性诱剂是利用昆虫成虫性成熟时,释放性信息素引诱异性成虫的原理,将有机合成的昆虫性信息素化合物用释放器释放到田间,通过干扰雌雄减少受精卵数量,达到控制靶标害虫目的的新型绿色防控技术。该方法成本低,操作简单,无毒无污染,主要防治对象是小菜蛾、烟青虫、斜纹夜蛾等害虫,符合生态农业发展目标。陕西凤翔县苹果栽培中,未使用性诱剂前,每年食心虫发生面积约为总面积的76.92%,农药使用量和投入费用以及人工投入费用很高。使用性诱剂后,群众每年只需防治3次就能将害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商品果产量平均提高了364kg/667m2,农药使用量及相关费用都大大降低。

2防虫网阻隔技术在生态农业中的应用

防虫网阻隔技术是以物理阻隔方式阻隔害虫进入危害和繁殖。采用防虫网阻隔技术不仅能够阻隔害虫繁殖,还能适当调节小生境中温湿度,对炭疽病、软腐病等有一定的预防效果,适用于生态农业生产。实际生产中可采用22目的防虫网,对于烟粉虱,可采用30~60目的防虫网。比如,江苏省目前以小白菜为重点的防虫网覆盖栽培蔬菜面积在不断扩大,农户纯收入也不断提高。当前,该项技术已成为一项成熟、高效的现代农业技术,已被列为江苏省农业技术主要推广技术。

3植物保护新技术在生态农业中的实施方式

实施植物保护新技术时,单纯使用物理防治技术显然不能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必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生态防治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对于化学防治,应尽量限量的、科学的使用农药药剂,确保农产品安全、无污染的生产。为了保证植物保护新技术的更好实施,首先,应建立准确的病虫害测报系统和监测点,有关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全面监测、全面总结、科学研究,及时掌握害虫和疾病的发生、发展动态,并及时、准确地将情况汇报给相关部门,以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其次,建立专门植物保护控制队伍,为农民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将植保新技术、新技能传授给他们,使他们能够做到病虫害的科学防治。再次,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朋友正确认识到,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性和利用植物保护新技术的意义,使其具备最根本的病虫害防治技能,为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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