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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论文8篇

时间:2023-03-30 10:39:25

家族企业论文

家族企业论文篇1

1.1家族性因素维度因子解析

学习交流维度主要包括学习和交流两方面,即内部学习组织和方式、市场和业界信息。家族企业有效的学习和交流在于其学习交流的组织、方式、路径等与其它企业有不同的特性。因此,本文把学习交流维度用家族企业的组织学习培训因子表达其学习交流的组织和方式特性,用家族企业对竞争对手信息的掌握因子表达其对市场和业界信息掌握的特性。(3)组织行为维度因子解析。组织行为维度是指企业组织特质和结构。只有战略和组织行为结构相配合才能保证企业成功地执行其战略(Yin&Zajac,2004)[8]。该维度主要包括:集权程度、治理方式。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家族成员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当企业的领导者缺乏实际的经营能力时,引进职业经理人能够给企业带来正的效益(陈灿,朱仁宏,2004)[9]。由于家族企业集权式的管理,以及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企业的决策行为经常会以领导者的意志而改变,由此导致大多数中小企业均实行柔性的治理模式。因此,本文组织行为维度用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因子表达其集权程度,用柔性治理程度表达其治理方式。(4)战略决策维度因子解析。战略决策维度是指企业如何竞争以及他们的战略决策如何在企业中得到体现。因此,企业绩效与战略决策相关程度较高,战略决策反映企业偏好风险程度和愿景共享的重要指标。该维度包括:目标共识状态和决策偏好。姚俊、吕源、蓝海林(2004)[10]认为现在我国市场环境变化莫测,家族企业为了生存,尽可能的寻找外部市场机会,拓展多元化的业务,以求“东边不亮西边亮”,然而拓展多元化业务对家族企业往往是危险大于机会。家族企业主的冒险精神以及对自己的自信总是会使得他们去寻找高收益的项目。他们认为高风险的投资,只要管理的好,就能提高企业的绩效。拥有共同的愿景意味着目标的一致性,会减少冲突从而降低成本。企业愿景在家族企业中共享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企业的战略决策质量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的绩效。因此,本文战略决策维度用家族企业多元化业务的经营偏好因子表达其决策偏好,用愿景共享程度表达其目标共识状态。

1.2研究假设的提出

根据家族性因素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本文提出如下理论假设:在家族企业里,家长权威主要表现为企业的重大决策由企业主说了算。由于家族成员更易建立共同利益和目标,其利益的一致性使得每一位成员对外部环境变化具有天然的敏感性,从而在决策上,家族成员之间更容易达成共识,能对市场变化作出快捷、灵活的反应,提高了决策效率。周春生和王明琳的研究表明,业威(通过控制者是否同时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来判断是否存在业威)是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价值的。所以本研究提出假设:H1a:家长权威越强,企业成功感越强;H1b:家长权威越强,家族成功感越强。家族企业内的成员间的感情深厚,相处融洽,就能很好地调动家族成员的积极性,自然会对工作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激励作用。但是一味地以人治为主,以“情”为重,会使其他员工心理不平衡,没有工作动力,从而丧失积极性。所以本研究提出假设:H2a:企业的人情取向越弱,企业成功感越强;H2b:企业的人情取向越弱,家族成功感越强。巴纳斯教授的研究表明,在家族企业中能成功的建立持久的信任关系,并认为在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建立信任关系,往往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企业或家族的兴衰成败。所以本研究提出假设:H3a:企业的信任度越高,企业成功感越强;H3b:企业的信任度越高,家族成功感越强。学习是指企业投资于雇员培训,对新知识的传播、吸收以及企业成员之间的沟通(Hult,Hurl-ey&Knight,2004)[7]。有效的学习和交流沟通可以提高整个家族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他们的目标的一致性(BakerandSinkula,1999)[11]。因此,在本研究中我们提出假设:H4a:企业组织学习培训越频繁,企业成功感越强;H4b:企业组织学习培训越频繁,家族成功感越强。由于利他主义的影响,家族成员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换,有利于促进他们的态度和目标的一致性。家族企业的文化特征,决定了企业中非家庭成员的“局外人”态度,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存在隔阂现象。因此,在本研究中我们提出假设:H5a:企业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越多,企业成功感越强;H5b:企业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越多,家族成功感越强。H6a:企业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越少,企业成功感越强;H6b:企业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越少,家族成功感越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专业化的深化,家族成员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当企业的领导者缺乏实际的经营能力时,引进职业经理模式能够给企业带来正的效益(陈灿,朱仁宏,2004)[9]H7a:企业越使用职业经理模式,企业成功感越强;H7b:企业越使用职业经理模式,家族成功感越强。随着外界环境的日益复杂,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这对企业的组织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决策者必须整合各类专业人员敏捷迅速地做出决策。家族企业允许柔性的决策治理模式反而使得企业的战略决策速度放慢,对企业越不利。H8a:企业越倡导柔性的治理模式,企业成功感越弱;H8b:企业越倡导柔性的治理模式,家族成功感越弱。现在的市场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姚俊、吕源、蓝海林(2004)[10]认为现在我国市场环境的根本性变化,家族企业为了生存,于是尽可能的寻找外部市场机会,拓展多元化的业务,以求“东边不亮西边亮”。而企业内部市场交易的效率能够使多元化程度较高的企业获得更好的经济绩效。所以在本研究中我们提出假设:H9a:企业越偏好多元化投资,企业成功感越强;H9b:企业越偏好多元化投资,家族成功感越强。家族企业主的冒险精神以及对自己的自信总是会使得他们去寻找高收益的项目。他们认为高风险的投资,只要管理的好,就能提高企业的绩效。所以在本研究中我们提出假设:H10a:企业越偏好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企业成功感越强;H10b:企业越偏好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家族成功感越强。Mustakallio(2002)[12]认为,在家族企业内部建立共同的愿景是一种关键的治理手段。拥有共同的愿景意味着目标的一致性,会减少冲突从而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家族企业的绩效。因此,我们提出假设:H11a:家族愿景在企业中的共享程度越高,企业成功感越强;H11b:家族愿景在企业中的共享程度越高,家族成功感越强。

1.3理论模型的建立

以往关于企业绩效内涵的研究大都忽视了家族、家庭因素的影响。事实上,企业的绩效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多目标的。尤其是家族企业,更需要采用包括非经济因素的多目标指标体系,所以Stafford.K,Duncan,K.A,Dane,S,Winter,M(1999)[13]提出了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企业成功和家族成功的函数的观点。辛金国等(2012)[14]确定家族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三个维度,即家族绩效、经营绩效、社会绩效。本研究综合家族性因素维度因子、家族性因素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假设及理论分析,参考Habbershon(2005)构建模型的原理,构建一个“家族性因素”对企业绩效作用机理的模型,详见图1。

2问卷调查与实证

2.1问卷调查设计和实施

(1)问卷设计:对企业家族性因素的测量,具体包括“家族文化维度”、“学习交流维度”、“组织行为维度”、“战略决策维度”;对企业绩效的测量,具体包括“企业成功”、“家族成功”。本研究采用了利克特5点量表来测量。衡量的指标分值越高,表明该家族企业的此家族性因素表现比较明显,反之则说明此家族性因素不明显。企业绩效也类同。(2)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温州中小型家族企业。选择有效样本的标准为该企业主或其家族必须拥有该企业50%以上的所有权。本次研究共发放了200份问卷,回收问卷123份,回收率为61.5%。根据本研究设计的问题等技巧对回收的问卷进行了挑选,剔除了那些回答不认真,过于随意的问卷5份;剔除了数据缺失较多的问卷4份,剔除掉了不符合本研究所定义的家族企业的问卷8份,得到有效问卷106份,有效回收率为53%。从受调查者所属的企业背景来看,企业中23.7%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16%,有限责任公司为31.1%,股份有限公司为29.9%。企业成立年限1-5年为17%,5-10年为24.5%,10-20年为31.1%,20年以上为27.4%;企业职工数量以100人以上(50.6%)居多;企业主的文化程度以高中到大专层次(60.4%)居多;第一股东持股比例20%-50%为35%,50%-80%为35%,80以上的占30%;家族成员在高级管理团队中的比例以50%以上的居多(66%),而所有员工中非家族成员所占比例也以50%以上居多(70.7%)。

2.2数据检验和实证分析

2.2.1信度分析本研究使用SPSS13.0软件对量表的可靠性进行了检验。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在本次研究中Cronbachα大部分都大于0.7,而信任度、柔性治理模式、经营偏好这些家族性因素的Cronbachα也均大于0.5,因此,作为一个探索性的研究,数据具有较高的可靠性。问卷综合参考了大量相关文献并结合实地调研,并修正、归纳整理而成,故可以认为本研究的问卷有相当程度的内容效度。

2.2.2相关性分析通过对家族性因素与企业成功和家族成功的各指标进行相关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信任度、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职业经理模式、愿景共享与企业成功和家族成功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273**、0.300**、0.268**、0.327**、0.247*、0.256**、0.328**、0.350**,分别验证了本文的假设H3a、H3b、H5a、H5b、H7a、H7b、H11a、H11b。而人情取向、家族成员和非家族成员间交流、柔性治理模式与企业成功和家族成功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301**、-0.344**、-0.243*、-0.320**、-0.256**、-0.277**。验证了本文的假设H2a、H2b、H6a、H6b、H8a、H8b。组织学习培训、多元化经营模式与企业成功和家族成功具有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235*、-0.206*、-0.201*、-0.258**,这与本文的假设H4a、H4b、H9a、H9b相反。而家长权威、风险偏好与企业成功和家族成功均无明显相关性,这并不符合本研究的假设H1a、H1b,H10a、H10b。

2.2.3回归分析(1)家族性因素与企业成功的多元回归分析。从回归效果来看,企业成功—家族性因素模型的F值为5.617,sig.<0.001,因此模型中至少有一个变量系数不为零,模型是有效的。从校正后的决定系数来看,回归方程能解释总体变异的32.6%。从表的VIF值可以看出,该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用Backward回归方法得出的模型中,企业成功是家长权威、人情取向、信任度、组织学习培训、家族成员间的交流、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职业经理模式、柔性治理模式、多元化经营偏好、风险偏好、愿景共享的函数,被引入的家族性因素的系数值分别为:0.213、-0.285、0.293、-0.190、0.244、-2.41、0.137、-0.201、-0.162、0.231、0.261。家族企业通过这些家族性因素来影响企业的成功。在95%的显著水平下,从系数值我们可以知道家族性因素中家长权威、信任度、家族成员间交流、职业经理模式、风险偏好、愿景共享对企业成功均具有正相关关系,其中信任度对企业成功的正向影响最大,系数值为0.293,其次是愿景共享,系数值为0.261;而人情取向、组织学习培训、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多元化经营模式与企业成功呈负相关关系,其中人情取向对企业成功的负向影响最大,系数值为-0.285,其次是柔性治理模式,系数值为-0.201。故得出家族性因素—企业成功的回归方程如下:企业成功=2.271+0.213*家长权威-0.285*人情取向+0.293*信任度-0.19*组织学习培训+0.244*家族成员间的交流-0.241*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0.137*职业经理模式-0.201*柔性治理模式-0.162*多元化经营偏好+0.231*风险偏好+0.261*愿景共享。(2)家族性因素与家族成功多元回归分析。从回归效果来看,家族成功—家族性因素模型的F值为7.708,sig.<0.001,因此模型中至少有一个变量系数不为零,模型是有效的。从校正后的决定系数来看,回归方程能解释总体变异的36.5%。从表的VIF值可以看出,该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用Backward回归方法得出的模型中,家族成功是人情取向、信任度、家族成员间的交流、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职业经理模式、柔性治理模式、多元化经营偏好、风险偏好、愿景共享的函数,进入模型的自变量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被引入的家族性因素的系数值分别为:-0.189、0.254、0.255、-0.275、0.156、-0.176、-0.182、0.174、0.259。家族企业通过这些家族性因素来影响家族的成功。在95%的显著水平下,从系数值我们可以知道家族性因素中信任度、家族成员间的交流、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职业经理模式、风险偏好、愿景共享与家族成功具有正相关关系;而人情取向、柔性治理模式、多元化经营偏好与家族成功呈负相关关系,其中人情取向的负向影响最大,系数值为-0.189,其次为多元化经营偏好,系数值为-0.182。故得出家族性因素—家族成功的回归方程如下:家族成功=2.356-0.189*人情取向+0.254*信任度+0.255*家族成员间的交流-0.275*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间的交流+0.156*职业经理模式-0.176*柔性治理模式-0.182*经营偏好+0.174*风险偏好+0.259*愿景共享。国美电器有限公司(ME)的委托之争印证了本研究的实证结果。在创业阶段,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是高度集中的,黄光裕与其妻杜鹃、其妹妹黄秀虹等掌握着整个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由于家族文化的影响和利他主义的作用,家族企业内的成员间的感情深厚,相处融洽,沟通和信息交流顺畅,使得国美电器在应对市场的变化时,能够灵活迅速地进行反应或跟进。但随着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逐渐走向社会化,并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由于家族性因素的影响,作为职业经理人的陈晓尽管享有经营管理权,在黄光裕入狱特殊时期,还担任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但与大股东在经营理念、愿景共享等存在差异,难以获得黄氏家族的充分信任,究其根本,阻碍外部经理人真正进入家族企业的原因是薄弱的社会信任。在华人企业中,信任资源往往局限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在相对不熟悉的市场环境下,社会信任更加不足,信息的集中度高、规范性低,人们倾向于进行含糊而间接的交流,这样的信息交流对外人而言是不充分的,这一切都可能增加家族企业的成本。最后在陈晓的主导下,国美成功引入贝恩资本和对高管的股权激励,稀释摊薄了黄氏家族的控制权,这一定程度上伤害让掌控意识强烈的黄光裕家族,爆发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ME)的委托之争。当国美电器在赶走陈晓之后,杜鹃回归,马上启动扩张计划,导致2012年度出现巨亏近6亿元,最终致使国美的利益和外部社会股东的利益都遭受到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3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3.1研究的结论

在之前对家族企业的研究中,Habbershon等提出了家族性因素与创新能力的逻辑关系和6个维度来测量综合性的“家族性”影响因素。李新春等用5个维度测量家族性因素,并与企业的决策质量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尝试构建四个维度的家族性因素与家族企业绩效的关系模型,并藉此进行了实证研究,这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尚不多见。本研究的结论是:(1)信任度与企业绩效成正向关系,表明企业主对员工的信任度越高,越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2)家族成员之间以及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有效的学习和交流沟通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提升整个家族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他们的目标的一致性。(3)相关分析显示柔性治理模式与企业绩效成负相关关系,其原因可能是过于柔性的治理,反而降低企业决策的效率。(4)职业经理模式与企业绩效有明显的正向关系,家族企业大胆引进、任用职业经理人将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升。(5)实证分析显示多元化业务的发展与企业绩效成负相关性。拓展多元化业务对家族企业往往是危险大于机会。(6)实证分析显示愿景的分享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3.2研究的局限性

家族企业论文篇2

企业的上市问题。中国股票市场建立至今,发展时间不长,但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过程倍受人们的关注。与以往研究多从组织合理性和管理效率的角度出发不同,

本文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入手,研究其资本结构与治理模式的互动关系,并分析了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和股票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家族企业资本结构治理模式融资股票市场

ThefamilybusinessesandChinesestockmarket

Abstract:Asacolony,theChinafamilybusinessesaresubjectedtothewide-rangingconcernoffellowcountrymenandmassmediainthepastfewyears,there’reatleasttwoimmediatereasons:oneisthatnumerousfamilybusinesseshavecreatedgreatwealth;theotheristheissueofthegoingontheChinesestockmarketoffamilybusinesses.Fromthestockmarket’sestablishmenttothisday,thedevelopmenttimeisnotlong,yettheconcernofpeopleonthedevelopmentprocessofChinesestockmarketisintensely.Thepaperbeginswiththecapitalstructureoffamilybusiness,thendwellsontherelationshipofthecapitalstructureandthegovernancepattern,analysestheeffectonthestockmarketandthedevelopmentofChinesestockmarketatlast.

Keywords:familybusinesscapitalstructuregovernancepatternstockmarket

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看中国的股票市场

美国的《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超过40%的企业为家族所有,在美国,从企业数量来看,98%的公司是家庭所有,包括一些赫赫有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如亨氏食品等。即使是在美国最大型的公司中,也有大约42%的企业是由个人或家庭所控制。《福布斯》杂志评选出的中国大陆50位富翁中大部分属于家族企业。近年来,家族企业上市的问题倍受关注,目前已有马氏家族的康美药业、朱氏家族的太太药业、潘氏家族的天通股份和广东榕泰等家族企业的代表成功上市,但是,仍然有许多家族企业在股票市场之外徘徊。这必然会同时影响到中国家族企业和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因此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来分析中国的股票市场对双方来说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一、家族企业的界定

到底什么是家族企业?过去学者一般是从家族企业组织的合理性与管理效率的角度来研究,因此持不同看法的学者大都没有深究家族企业的定义,大体认为家族企业就是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都归家族所有的企业。由于这种认识过于笼统,我们的研究试图从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名著《看的见的手》中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是:“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从钱德勒的定义看,这种家族企业并不是指由家族成员掌握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而是一种大部分和基本掌握上述两种权利的企业组织形式。这个定义显然未将家族企业的全部外延包括进来。

台湾学者叶银华根据以前学者的研究,提出以临界控制持股比率将个别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差异性与家族的控制程度纳入家族控股集团的界定,于是,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就可认定为家族企业:⑴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⑵家族成员或其二代亲以内之亲属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⑶家族成员或其三代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应该说,这个定义比较准确,而且从股权和经营控制权的角度把家族企业看成是一个连续分布的状况,从家族全部拥有两权到拥有多数控制权再到临界控制权,都是家族企业。一旦突破临界控制权,家族企业就蜕变为公众公司。根据这个定义,中国很多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或者说都带有家族性。

家族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随着中国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将会出现更多的家族企业,同时将会与中国的资本市场相互影响。

二、家族企业资本结构的成因分析

家族企业资本结构的形成特点制约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中国家族企业融资有两个特点:一是通过其它渠道融资而不是进入股票市场。他们同银行培养关系以取得营运资本,从朋友处借钱,攒钱并逐渐转化成安全投资如房地产,或存到银行一段时间以备未来不时之需,靠股票市场融资不是中国的传统做法。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大致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一)文化根源

儒家文化是导致家族企业融资方式的文化根源。儒家文化的影响相当深远,儒家文化的伦理道德规范便很自然地成为中国人乃至整个华裔群体和东方社会根深蒂固的行为准则。因此,儒家文化中关于重视家庭,把家庭看作是社会经济生活基本单位的思想;关于家庭和家族内应该体现尊卑的伦理观念和思想;关于家庭或家族权力的传递应该基于血缘关系的思想;关于重视包括血缘、亲缘以及姻缘在内的人缘关系,任人唯亲和裙带关系的观念和做法,对中国人具有较强的影响,并在其中形成了非常稳固的家族观念。在创办和发展企业的过程当中,这种根植于儒家文化的家族观念便很自然地被引入到企业中,由此形成了企业的家族性,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形成了由家族成员治理企业的家族治理模式。这也许可以视为中国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一个“潜规则”。

同时,由于存在于思想意识深处的儒家文化的潜在影响,导致以家族思想为直接指导的中国企业家在经营企业时不能放权,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有过分强烈的保护意识,害怕控制权旁落,害怕家族利益遭到损害和蒙受损失,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愿出售股份,企业的成长因此受到限制。即使家族企业想在股票市场融资,企业所有者一般也只会将少于50%的资产放到股票市场以保持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所融资金不够,企业将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家族企业宁可另外寻找融资途径也不愿失去企业控制权。由此引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家族企业需要大量依赖债务融资,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增加,这是因为债务本息支出的硬约束性使得企业在债务到期时必须履行支付本息的义务,并且企业的负债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其边际融资成本会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将无法获得债务融资。

(二)与非对称信息有关

一个最优的融资决策是使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决策。在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完善的资本市场上,用什么方式融资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融资方式与资金成本是无关的(ModiglianiandMiller,1958)。

但是,现实中的资本市场总是不完善的。在一个不完善的资本市场上,企业就要考虑不同的融资方式的不同融资成本。之所以导致资本市场不完善,是因为总是存在企业家与出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般来说,与出资人相比,企业家具有信息优势。

非对称信息有两类:一类是外生的、事前非对称信息,或称知识的非对称;另一类是内生的、事后非对称信息,或称行为的非对称。第一类非对称导致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第二类非对称导致道德风险(moralhazard)。非对称信息在资本市场上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关于投资项目质量的非对称;二是有关行为选择的非对称;三是关于经营能力的非对称。其中由于行为的不可观察性而导致激励问题。詹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将成本与企业的融资方式相联系,提出了有关企业融资政策的理论。

詹森和梅克林首先注意到,伴随着不同的融资方式,成本有所不同。在部分所有的情况下,企业家消费额外收益时,他得到全部好处却只承担一部分成本,于是,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却热衷于追求额外消费。于是企业价值小于他是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比如,假设M是一位家族企业所有者,原来拥有企业100%的股份,现在M要上市,将50%的股份拿到股票市场出售,这时,上市本身给M提供了努力工作的反向激励。因为原来每损失一元钱都是M自己的,现在每损失一元钱有五毛是别人的。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假如企业值100万元,上市后可能要打折扣,因为上市后,投资者推断M会偷懒、乱花钱。结果,市场对其的资本贴现率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就要打折扣。这个原因也使得许多家族企业不愿上市。

导致家族企业不愿上市还有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仍然与信息不对称有关。对于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家相对于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沿用上面那个例子,M对于企业价值心中有数,当市场高估企业价值的时候,M则愿意发行股票。而投资者也会理性地推断,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发行股票意味着股票价值被高估了。这样的话,好的企业就不会愿意发行股票,因为不想影响别人对企业的评价。

中国家族企业融资的第二个特点是由于信息披露问题而使大家对股票市场的态度仍像一样,甚至情况越来越糟。股票市场的理念是通过注重强而有力的信息披露来提高市场运作透明度,“信息披露”可以说是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的进入门槛。随着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当然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也越来越多,但还是有很多企业有很多的信息由于交易和财务资产的复杂性而没有披露,在中国的股票市场融资风险大,并且有的企业不愿意让竞争对手知道自己的商业秘密,以免损害家族的利益,由此也导致家族企业不愿上市进场。

除此之外还有技术上的原因。发行股票有着很高的发行成本,支付给承销商、会计事务所的费用非常大。据美国统计,股票发行成本要占到总融资额的2%~5%,最高达10%。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特点得以形成,而这样会导致没办法建立强有力的股票市场。中国建立强有力的股票市场的难题就在于中国家族企业主根本不可能将大部分资产放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而股票市场不强大和不规范,将会影响投、融资的信心,而且会反作用于市场,影响企业的活力。

三、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趋势

中国当前特定的经济金融体制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股市也不例外。当年厉以宁教授提出股份制的概念,从理念上突破了原有国有企业体制,推动了国企股份制改革,中国的股票市场才随之建立,使中国的经济改革迈入了新的时代。股市的指导思想也是为了国有企业解困,再加上股票市场的准入门槛比较高,政府垄断了上市资源,使得“壳”资源稀缺,

导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家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困难较大。

现实的情况是,家族对企业控股,是事实上的绝对大股东。股权的集中化或者说股权的公众化程度低导致控制权不可能按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可能拥有百分之四十股份的人就拥有了对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这种情况使得外部中小股东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投票权的成本高昂。这在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1932)的研究中得到证明,当存在有力股东或大股东时,少数股东或小股东的意志是很难通过投票权得到尊重的。而法律对中小股东的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与股票市场的健全正相关的。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得越好,股票市场越健全,投资者就愿意投资,股票市场就越活跃。

中国上市的家族企业多采取金字塔型的控股公司的形式控制下属的系列企业。所谓金字塔型的控股公司指的是,以一个家族的控股公司为核心,按事业或地区持有下属几个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再由这些公司去持有更多公司的股权。这种控股方式为关联交易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因此中国的股票市场在保护弱小的外部投资者方面,一个重要的机制就是要对企业的关联交易做出限制。香港的上市条理中规定,所有的关联交易都要得到中小股东的批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具有广泛的意义。像韩国,对投资者没有很好的保护,只能通过政府强迫银行贷款,结果造成金融危机,代价相当沉重。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个问题不解决,长期发展下去,就会成为中国股票市场的一颗毒瘤。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世界范围的科技进步,新产业的不断发展,中国涌现了一大批中小型的家族企业,为扩大就业,活跃我国经济,以及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做出了贡献。然而,家族企业的出生背景,使得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弱势成为扼制他们发展的瓶颈,尤其是融资渠道少,资信程度低,筹资能力弱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家族企业。而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在事实上局限了企业的发展。正如前文所述的种种原因,再加上家族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很多家族企业无法成为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因此,建立二板市场是中国股票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二板市场即创业板,也称股票第二交易市场。在国外,创业板市场又叫另类股票市场,主要是针对中小型公司、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市场。开设创业板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促进那些有潜力、有能力、有前景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的股票市场应该呈现多级化,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特别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在二板市场上市筹集资金,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通过现有证券市场和组建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等方式,为企业股权托管和转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提供便利,突破企业股权的流动限制,改善企业的所有权结构、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尤其是对家族企业来说,能够使得其股权公开化和社会化,促使其将自己的“家族事业”融入到我国的“民族事业”中去,而且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家族企业的融资过程和治理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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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美〕钱德勒,重武译:《看的见的手》,商务印书馆,1987

【4】郑学益主编:《商战之魂——东南亚华人企业集团探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家族企业论文篇3

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纺织、普通机械、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作为基础材料和投资材料在我国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在整体工业中仍然占有较大比重。这些行业是国家工业化的基础,也是比较优势的所在。这些领域的结构调整政府已经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应当大力吸引包括外商投资在内的资金参与这些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由于这些行业的产品多数已经在市场上供过于求,而且行业中国有企业的比重较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进展相对滞后。因此,应当尽量减少增加新的项目,注重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增加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应当结合这些传统产业国有经济基础雄厚的特点,完善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和购并环境,鼓励外资以技术和设备等方式参股、购并和进行资产重组。为传统产业尽快实现技术升级创造条件。

二、引导外商投资于资本密集型和资本产出效率比较高的行业,提高工业部门整体

的技术装备水平

工业部门劳动力的技术装备程度是反映一个国家工业化水平和结构优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分析表明,长期以来,外商投资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性因素对产业结构的提升作用反而产生了负向影响。因此,如果能够引导外商更多向资本装备程度比较高的行业投资,外商投资的资本密集优势与这种结构性因素的乘数效果结合在一起,对整体技术装备水平的提升效果将会明显上升。另一方面,作为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资本是各种生产要素中最为稀缺的要素,因此,提高资本的产出效率应当是整体经济结构升级的主要标志之一。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设备制造业等产业的人均资产水平、单位资产的产出效率明显高于工业部门平均水平,如果鼓励外商投资于这些行业领域、各相关产业以及工业部门整体的技术装备程度和资本产出效率将会显著提高。此外,这些产业投资的增长将产生对装备和生产技术手段的大量需求,能够为国内装备工业生产提供更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中国投入产出表分析结果表明,在最终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对总需求增长的诱发效果高于其他最终需求项目。因此,如果上述产业发展带动了国内装备工业的需求增长,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总需求的增长水平。

根据行业分析的结果,在一些国家应当鼓励投资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领域,综合税负高于工业平均税负水平,而且长期以来成为影响外商面向这些行业投资决策的负面因素。另一方面,资本密集型行业投资中设备和技术投资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在国内缺乏足够替代能力和设备进口关税水平仍然比较高的条件下,对投资设备进口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将明显提高投资成本,严重制约资本密集型行业吸收外资的增长和结构调整。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应适当调整行业税收结构,减轻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税负水平;另一方面,对列为鼓励性行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备进口继续实施减免税优惠政策,以保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

三、允许外商风险资金参与创业型企业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奠定经济长期增长的基础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应当区别不同领域技术发展的现状采用不同的利用外资方式。对于经过努力可以自主开发并形成优势的高新技术,要通过吸引外商投资引进尖端技术,增强自主开发研究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对于具备一定实力而且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产业,应当与外商投资企业合作,寻求共同发展。对于投资巨大,技术不容易引进,依靠自身能力难以取得较快发展的产业,要放开股权、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在中国获得发展。目前,世界各国在完善高科技风险企业投资环境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其中发挥资本市场创业板块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是改善风险投资环境的重要环节。中国目前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有限、机制不够灵活,证券市场的创业板块迟迟未能推出,尤其在外资参与风险投资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尚未形成。为了鼓励外资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当尽快予以解决。

四、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和升级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形成了大量的垄断行业,大大提高了社会成本,对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形成制约。随着加入WTO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垄断部门的市场化改革成为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应当逐步减少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外商投资金融、保险、证券、旅游、能源生产与供应、交通设施建设、环保等领域。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发展基础产业和社会基础设施,提高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配套和服务能力。在一些基础设施和领域可以更多通过BOT等项目融资方式或者其他一些金融创新手段筹集资金,在提高社会基础设施供给能力的同时,确保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取得最大均衡。

五、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第三产业和资本装备程度比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社会就业基础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为中国的劳动力提供了大量与资本要素结合的机会,在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在今后相当长时期,这种方式仍然是中国吸收过剩劳动力的主要途径之一。为此,继续鼓励外商向服装、纺织、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皮革毛皮制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投资,显然会对扩大就业需求产生良好效果。但是从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等结构调整的长期目标来看,还是应当选择一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同时劳动力吸纳效果明显的行业吸引外商投资,这样既有利于增加劳动力就业机会,缓解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的失业压力,同时有助于产业技术和结构升级。

例如,电子通讯设备产业是工业部门中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行业,目前,这一行业的“三资”企业就业人数占全部“三资”企业就业人数的11.5%,就吸收就业规模而言仅次于服装行业的11.9%居第二位。电气机械、交通运输设备、金属制品也具有类似的特点。由于这些行业不论是资产装备还是吸收就业的规模都超

过了其他工业部门,劳动力需求每增长1%带来的新增就业人数大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因此,鼓励外商增加在这些行业的投资,有利于扩大就业总量规模,同时有利于提高工业部门整体的技术装备水平。此外,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复杂或者深加工产品,由于其生产链条长、需要较多配套生产等特点,每增加单位需求对劳动力需求的综合(直接和间接)诱发效果可能会高于工业平均水平。例如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结果(赵晋平:“中国劳动力投入的产业关联结构——与日本的比较”《亚洲经济》(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1994年第7期),社会总需求增加带来的就业需求诱发效果最大的行业,除了纺织品制造业、建筑材料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之外,还包括了一般机械、金属制品、化工、电气机械等资金密集型产业。主要原因:一是这些行业本身就业规模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比较高;二是由于最终诱发效果中包括了对其他上游配套工业的间接诱发部分。因此,鼓励外商投资于以上述产品为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手段和出口商品来源的行业部门,将会增加对这些产品的市场需求,并产生明显的劳动力吸纳效果。

在中国的“十五”计划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目标。目前,服务业是中国经济发展中基础最为薄弱、最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领域之一。因此,通过鼓励外商向服务业投资,不仅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兑现入世承诺的需要,实际上也是中国实现结构调整目标、改善服务质量和环境,提高经济整体实力的必要举措。另一方面,多数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扩大这些行业规模,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就业机会。同样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的结果,在服务业中,单位总需求产生的劳动力诱发需求都比较高。商业、饮食业高居第一位,其次是教育科研医疗部门、运输、社会服务等,从这些主要服务业的相对劳动力吸纳效果来看,普遍高于工业部门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即这些行业投资每增长一个单位带来的劳动力需求增长率超过工业部门的平均水平。如果能够通过吸收外商投资于第三产业,对于解决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移将发挥十分有效的作用。

六、鼓励外商向需求诱发效果明显的产业投资,有效利用跨国公司的全球网络和市场资源,扩大对外贸易出口

不同产业需求增长对社会总需求的拉动效果存在明显差别,有些产业由于生产所需要的较长零部件、原材料供应链条,单位产品需求增长对各产业需求的波及效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在投入产出分析中一般把反映某种产品需求增长对各部门需求增长影响程度的指标称为影响力系数,把影响力系数大于1的产业称作前关联产业。刺激这些产品需求增长往往是总需求政策的重点。根据中国1997年投入产出表的计算结果,自行车制造业、日用电子器具、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气机械、文化办公用机械、电子计算机制造业、农林机械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产业的影响力系数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具有明显的前关联产业特点。因此,通过鼓励跨国公司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并利用其营销网络和国际化优势扩大产品出口,带动相关产业和社会总需求增长的效果明显超过其他行业部门。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应当注重培养前关联产业的零部件配套能力,通过中间产品的进口替代,延长国内产业链条。

此外,从单位销售收入的出口比重来看,皮革毛皮制品、家具制造业、机械、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纺织、食品、服装等行业的出口含量最高,表明这些产品的外向型程度超过其他产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比较强。扩大这些领域的外商投资规模,有利于促进整体工业出口比例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工业产品扩大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为了实现促进出口长期持续增长的政策目标,应当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体制,按照我国的入世承诺,尽快实行全面的外贸登记制,并恢复出口“零税率”的正常退税制度,这将有利于加工贸易出口的零部件进口替代,带动国内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

七、完善外商中小企业投资的政策环境,提高主导产业的配套能力

按照企业分工的一般性特点,大型跨国公司的生产加工需要大量中小企业为之配套。因此,当地的配套能力如何也是跨国公司投资目的地选择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目前,许多主导产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产业,大量的零部件和材料依赖于从国外进口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国内现有中小企业缺乏符合要求的配套能力。因此,逐步形成跨国公司大型生产加工基地所需要的配套能力,不但有利于降低生产加工成本、提高主导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为国内众多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进入国际市场的途径,延长产业链条,带动相关上游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由此可见,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今后中国产业政策的重要课题之一。为了形成主导产业的配套能力,一方面可以发挥当地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作用,通过市场导向和政策扶持培育配套能力。近年来,国外许多投资者对民营企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如果进一步放开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允许国外资金通过参股和购并等方式与民营企业形成资产或战略同盟关系,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吸引外国中小企业投资是尽快形成主导产业配套能力的有效捷径。据调查,目前许多中小企业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具有供货关系的大型跨国公司继续从事配套生产和服务。但是客观上看,中小企业投资在融资、税收、跨国经营、雇佣当地劳动力和技术、管理人员等方面面临的困难远远超过大型企业,而且国内目前也缺乏必要的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因此,为外商中小企业投资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并扶持这些企业为跨国公司发展境内加工基地提供配套,扩大“产业聚积效应”(产业聚积效应是指在中国一些地区的特定产业群体形成过程。譬如,就某一个地区而言,最初阶段首先仅仅是由一些外商投资企业进入该地区,设立加工组装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的零部件需求吸引一些国外相关零部件生产商也进入该地区投资设立零部件生产企业;由于当地开始具备零部件配套能力,进一步吸引新的加工组装企业进入该地区,周而复始,在该地区形成某一产品的完整生产体系,并聚集了大批企业,形成既包括本地企业,也包括外资企业的巨大生产基地。参见(日本)黑田笃郎《中国制造》,东洋经济新报社,2001年5月),应当成为利用外资产业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

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了解决外资中小企业在资金筹措方面的困难,帮助这些企业回避投资风险。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对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特别是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条的配套产业和高科技创业型外商中小企业按照投资额、投入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提供在中国国内的信贷担保支持。

八、发挥产业组织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跨国公司与本地企业之间的联系

企业在一定生产链条中的角色分工反映了不同企业资源的组织和配置要求。目前的国际投资活动中,跨国公司出于自身的利益热衷于建立与当地供货厂家的联系,而东道国政府在促进联系中同样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促进本地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系,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并通过与跨国公司的联系从中汲取、掌握新技术、新工艺。促进联系的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信息、牵线搭桥、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旨

在提升国内厂家技术能力的解决方案,与外资企业合作制定国内供货厂家的培训计划,以及便于国内供货厂家获取资金的各项方案等。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已经建立起促进联系的综合方案,有选择地针对一些行业或者企业采取不同的配套政策方案,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常常有针对性的介入有益于联系的增加,从而有利于知识从跨国公司向东道国富有活力的企业部门的传授。促进联系方案越是能与中小企业(SME)发展和有针对性外资政策紧密配合,成果的可能性越大。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的种种限制,企业购并、产权交易方面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以及传统体制造成的地区分割、行业分割等弊端都是影响这种联系的主要负面因素。有必要参考新加坡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将促进联系作为产业组织政策的重要一环、作为新的市场条件下政府服务功能的具体体现,采取更多的积极措施。其中,建立政府主管部门与大型跨国公司之间的定期对话、协商机制,沟通当地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就是促进联系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这样的机制可以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政府产业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意见与看法,宣传政府的产业政策,向跨国公司推荐当地供货企业和服务商,为中小企业创造能够接受大型跨国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和经营能力培训,并成为这些大型公司供货企业的机会。此外,还有通过建立中介机构等方式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等。

九、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

“十五”时期,政府的吸收外资政策将面临几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按照WTO多边规则和我国的承诺,清除或修改与这些规则、承诺相抵触的贸易与投资制度和政策,如取消对外资企业在出口比例、外汇平衡和国内采购要求等方面的限制。二是建立和完善与国内市场开放以及贸易投资活动市场化进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如强化利率、汇率和税率等经济调控手段、逐步改革与减少外资市场准入审批程序等。三是充分利用多边框架下能够享有的制度与政策自主安排空间,在市场机制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历史时期,有必要保持利用外资政策的连续性,提高对国外跨国公司的吸引力。这些调整明显有利于降低外资进入的交易与制度性成本,改善投资环境,对利用外资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从长期来看,如果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制度性成本因素逐步消除,综合实力真正成为企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自然具备了由政策引导向市场引导转变的条件,并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公平竞争环境。作为一种过渡,在许多符合国家新的产业政策目标、确有必要给予特殊优惠和扶持的领域,应当逐步实施不限企业身份的鼓励性政策,如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环保技术应用与推广、落后地区开发等领域都应当实行普遍优惠的产业政策。

应当看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多数年度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速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在吸收外资方式、产业结构、地区分布以及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面对各国之间日趋激烈的引资竞争,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长期目标,必须始终坚持积极吸引外资的基本方针。调查表明,尽管我国已经在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是诸如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变动频繁,政策执行不尽统一、具有随意性,政府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乱收费严重等等外商关于“软”环境方面的批评依然强烈。许多守法企业、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所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国际接轨的“公平”竞争环境。因此,政府应当继续将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吸收外资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完善市场监督机制,通过竞争政策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产业部门中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出总量、固定资产和吸收就业规模在全行业中的比重有了大幅度提高,有些领域甚至成为事关整体行业发展方向的主导性力量。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我国通过有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国际分工与竞争关系不断调整的一种正常反映。但是,由于产业部门的利益主体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主体之间在民族意识、文化传统、商业习惯、价值观念、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自然会经常发生,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和维护正常市场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难度也会相应加大。因此,在新的市场开放条件下,我国外资政策的核心应当逐步由市场准入管理转向鼓励竞争、完善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用法律手段规范外资企业的市场和社会行为。首先,为了防止大型跨国公司利用本身所拥有的技术和品牌、生产规模等优势形成行业垄断,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多元化市场的充分竞争,应当尽快颁布《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约束企业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在我国的资本帐户尚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应当对外资企业利用经常帐户进行资本跨境调拨进行必要的监管;另外,我国现阶段实行严格的外债管理,但是目前外资企业对外举债并未纳入外债管理的范围内,应要求外资企业提高资产与负债情况的透明性,便于政府进行债务风险监督与管理。再次,有效利用联合年检方式,依照法律和公共标准,对外资企业在环境保护、劳工的劳动条件、消费者权益、地方社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目前,国际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潮流,各种非政府组织(NGO)和民间团体开始积极参与关于跨国公司投资议题的讨论,并制定了各种形式的“行为标准”,对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有利于企业与当地民众、东道国利益的最大均衡。虽然这种标准并不具有强制作用,但也经常成为政府政策制定的参考意见。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加强今后对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企业监督具有借鉴意义。

1家族企业存在的理论依据

1.1产权理论

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通过生产的制度结构分析,得出一个核心论点:产权明晰是企业绩效的关键或决定性因素。这里的产权明晰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产权法律归属上的明确界定与产权结构上的优化配置。由此可将产权决定论划分为产权归属决定论与产权结构决定论。

产权归属决定论以科斯创立的交易成本为基本分析工具,以企业是降低交易费用并带有权威特征的契约结构为分析的逻辑起点,着力探讨产权归属、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论点是:①资产拥有论。认为企业资产只有私人拥有,才能满足实现产权的排他性,构建企业拥有者对资产关切的有效激励机制。②剩余利润占有论。认为企业拥有者追求企业绩效的基本激励动机来自于对剩余利润的占有,企业拥有者追求企业绩效动机的程度与剩余利润占有份额的大小成正比。③私有化论。认为国有企业相对于私有企业来说,存在企业目的多元化、对经理激励不足、财产软约束等弊端。

产权结构决定论以契约关系为基本分析工具,以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连结”为分析的逻辑起点,着力分析企业产权结构、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有3种理论表现:①经济学中的企业所有权理论。这种企业所有权理论的中心论点是:企业效率问题的根源,在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下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背离,在于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不可观察性与不可证实性而引发的成本,因此,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合而为一,使企业的成本降低到最低水平。②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契约治理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任何交易都是通过契约关系进行和完成的,而不同性质的交易需要搭配不同类型的契约关系,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并认为要节约交易成本,实现最大的效率收益,必须用差别的方式将不同的契约类型、治理结构或产权结构与不同的交易特征进行有效率的匹配。③不完全合同理论中的产权配置或搭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由于世界和未来事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交易人行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致使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所制订和执行的合同总是不完全的。在此情况下,对资产有控制权的一方便行使权力,由此便引出权力和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并且这一配置问题将影响企业绩效。提高企业绩效的产权配置一般应把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放到同一方手中或使掌握控制权的一方明晰化,这样他的自利动机将驱使他尽可能地作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产权理论认为明晰的产权关系是有效率交换的前提,同时它帮助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形成一种可以合理把握的预期,保障了经济活动的动力,避免了人们为争夺稀缺资源而发生的冲突。

1.2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由美国学者爱迪思提出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有机体,有它自己的生命及其生命周期。他把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期及死亡期。企业从诞生成长到衰落有其自然规律。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中,其生产经营管理是有不同要求的,其中从孕育期到学步期是离不开创始人的“精心呵护”的,企业创始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使其对企业比任何其他人具有更强的爱心及控制欲。与此同时企业家为了企业的生存可以不顾回报地全身心地支出,这也是其他人难以做到的。此时的企业完全离不开创建它的企业家。这如同婴儿与母亲的关系。也正因为有了企业创始人的这种创业激情,才使得企业能顺利孕育与成长。所以,在这种外界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采用家族企业的形式。

随着企业的成长,犹如幼儿成长为儿童一样,企业有了自己的规模、自己的结构、自己的产品等,企业的创始人此时要想再像以往一样控制它就会很难。按爱迪思的理论,在此时,应建立健全企业制度,改革企业的领导风格,避免落入创业者陷阱。

2西方家族企业研究状况

尽管家族企业为各国的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正如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的那样:“大部分企业——包括美国的和所有其他发达国家的——都是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然而,有关管理的书籍和课程却几乎完全是针对公共的和专业管理的企业,它们难得提到家族经营的企业”。在美国,早期的研究主要致力于对阻碍家族企业发展的问题研究,如裙带关系、兄弟姐妹们对继承权的竞争等方面,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对家族企业的研究逐渐重视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家庭企业系统研究

真正将家族企业当作系统来研究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几篇孤立的文章。Donnelleg(1964年)、Levinson(1971年)、Barry(1975年)、Hershon(1976)等学者认为,家族企业实际上由两个重叠的系统构成,即家庭系统和企业系统。这两个“圈子”各有自身的标准、角色定位、价值观和系统结构。正是由于相同的个体必须履行双系统职责,才造成了家族企业矛盾冲突的出现。美国克林·盖尔西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家族企业系统的三环模式。三环模式即把家族企业表示成3个既独立而又相互交叉的子系统:企业、所有权和家庭。家族企业的任何个体,都能被放置在由这3个子系统相互交叉构成的7个区域中,企业有多种联系的人存在于两个或3个环的重叠区域。三环模式具备严密的理论性与现实的实用性,它不仅解释了家族企业中个人间的冲突、职责矛盾、权力界限等产生的原因,而且有助于分析家族企业内部各系统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并为人们研究家族企业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工具。

2.2家族企业冲突研究

PhilipR.Rosenblatt、LeonardH.Freiman指出:几乎所有的家族企业都要经历兄弟姐妹间反目或其它类型的冲突。权力和利益是引起家族成员间纷争的主要导火线。在许多家族企业中,当创业者去世之后,兄弟姐妹们就会为继承权而展开一场争斗,并使长期存在的兄弟姐妹的紧张关系加剧。如果这种纷争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则极有可能给家族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另一方面,在企业中,兄弟姐妹们也会因职位的安排、报酬的分配感到不满意而产生矛盾,经常火星四溅,这种冲突严重影响了家族企业的形象和运行效率。消除家庭纠纷,是保护人与企业自身利益的关键所在。家庭的稳定是企业增长的源泉,依靠家庭理疗专家帮助妥善解决家庭冲突,是保证家族企业持续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

2.3家族企业继承问题研究

有证据表明,30%的西方家族企业能够生存至第二代,15%的家族企业能生存至第三代最常造成家族失去掌控的原因都是无法在承接的过程中理顺管理,有些被迫卖给竞争对手,有些在新领导群的管理下破产,有些永远关门大吉。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舒瓦斯表示,家族企业经营权不易顺利过渡的原因与老企业家的性格息息相关。舒瓦斯说,很多老一辈的不愿放手,且对培育接班人的认识不足,第二代因此常有挫折和抑郁的感受,对接班缺乏准备,且造成两代之间关系紧张。加州大学北岭分校家族企业中心主任麦克康诺希在研究中发现,如果家族企业经营权力能顺利交替,他们会比非家族企业更重价值、效率更高且债务较少。可见能否将家族内最有能力者置于家族企业管理层的顶端是至关重要的。莫里斯发现:成功的继承过程有3个共性:首先,继承者必须在接受教育和积累经营经验方面做好准备;其次,他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积极的,相互之间保持低水平的抗衡和高层次的信任及价值分享;第三,不仅要在继承计划中存在非正式的尝试,而且要在税收计划中突出重点。他们断言,家族企业领导人的首要优势是建立信任,鼓励开放式交流,培育在成员中分享价值的氛围。家族企业编制计划是绝对必要的,尽管继承是个复杂的话题,但计划编制一定要详尽,组织家庭会议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顾问团来解决问题。

2.4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华人经济迅速崛起,成为继北美、欧洲和日本以后的世界“第四种经济强权”,国际管理学界的注意焦点也开始从日本企业转向华人企业。1997年7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正式成立了“全球华人企业研究中心”,在全美各地企业界和工商管理学院掀起了一股研究华人企业的新潮流。约翰·奈斯比特认为,世界华人经济对日本的经济地位大有取代之势,华人企业家团体“把亚洲经济推向巅峰”,“并逐渐侵蚀着西方经济领域”。虽然海外华人所处的环境并不相同,“他们却都一样地发展并保持了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家族企业”。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印尼,华人只占人口总数的2.1%,却至少拥有70%~75%的私人资本;在菲律宾,占人口总数不到1%的华人控有35%左右的销售额;在马来西亚,占人口37%的华人控有属于当地人资本的60%~70%;泰国的海外华人(占总人口的8.5%)拥有商业部门总投资的90%,制造业总投资的90%,银行与金融业总投资的50%。海外华人家族企业从中华民族“家和万事兴”的传统理念出发,追随时代浪潮,果断抛弃了传统家族企业的某些弊端,充分吸收了西方企业先进的资本运营和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形成了中西合壁的、应对市场变化极其灵活的一种企业形式,不仅保持了本企业的长盛不衰,而且它的存在和发展为世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东方化的企业管理模式。英国学者雷丁在完成了对华人经济的实地考察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种组织形式很有效,是产生东亚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

3我国家族企业研究概况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中国大陆平地涌起家庭经营的浪潮。周其仁比较充分地认识到“家族经营再发现”的学术与实践意义,他认为,“家庭这个古老的组织形式,在今天和明天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中,正在并将继续焕发出它所容纳的全部活力”。《中国私有企业主阶层研究》课题组发表了题为《我国私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私有企业主的群体特征》,以大量的篇幅罗列了我国私营企业的产值、人员状况、分布领域、资金状况和发展前景,从宏观经济研究的角度论述了我国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在我国家族管理已经普遍存在。由德国大众汽车基金会资助、并由德国著名学者何梦笔(CarstenHermanPillath)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陈吉元教授共同主持的大型研究项目“中国乡镇企业的领导与决策:文化和经济转变模式”,对家族规则和现代的商业规则的包容问题作了很有价值的探讨。李新春敏锐地看到,中国经济学者对家族制度的漠视是令人惊异的,“在缺乏对家族制度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对中国经济特别是企业组织的发展将是难以准确把握的”。中国是一个家族文化传统最为悠久和深厚的国度,对我国而言,研究家族企业有着特殊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我国学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3.1家族企业的合理性及效率

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3种:①对家族企业持消极的评价。认为现代工业和传统家庭是相互抵触的,传统的中国家庭制度下孕育出的裙带关系对高效率的工业制度是一个最大的障碍。家庭式经营不能摆脱传统规范,他们要想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就必须改变“企业家族化”的状况。②肯定家族企业的积极意义。认为注重家族血亲关系,而不注重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更易建立共同利益和目标,从而更易进行合作,有更强的凝聚力,有利于家族企业在初创阶段即获得良好的发展基础。③对家族企业持一分为二的评价。大多数学者既肯定家族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的积极意义,又注意分析其消极的一面。

3.2中国的家族主义

在我国关系网络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形成和繁荣起来的,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与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这个网络象个蜘蛛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这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典型的交往关系圈结构为:家庭—亲属—非正式团体方言团体—海外华人。在每一圈层上,网络成员都遵循特定的相互关系模式,后者又造成了经济交往密切程度的差别。我国家族文化有着如下特点: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自给性和封闭性等。世界范围内的华人规模之所以较小,其根源在于华人文化中所缺少的社会信任。中国文化传统强调“家”这一观念的同时,却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来疏远而逐次递减的,社会成员间的关系比较陌生和淡漠,社会中介组织很不发达。基本上,企业创业者在区分自己人与外人时,通常会采用3个指标:关系、能力及信任度。

家庭内外有别的伦理关系会造成企业组织内部帮派体系间的组织内耗。这必然会妨害非家族成员的职业生涯发展,也使家族成员缺乏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忠诚心。这一方面表现在会因无法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而使企业失去创新能力,同时又会因为无原则地照顾亲缘关系而降低企业的效率。

有的学者关注私营企业在中国崛起的政治学含义,有的学者关注其在资源配置体系中从再分配权力和市场化转换的过程中所起的社会平等作用,有的关注其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的关注私营企业家的成长过程及其与国家制度变迁的关系,有的从各种经济成分的比较治理角度来考察私营企业,有的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旨趣出发探究私营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与问题,有的从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来探讨中国家族企业。但是,把中国家族企业本身作为对象的专门研究相当薄弱,且大多是从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或沿用旧有的企业理论对家族企业和家族管理进行阐释,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尽管欧洲国家对家族企业的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大多也只是从提供咨询的角度来进行研究,未能构成系统的理论框架。目前,还有许多方面未能作深入研究,如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如何解决非家族成员与家族成员的冲突、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分散与经营权分离的定量分析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去进行深入的探讨。

收稿日期:2002-11-13

【参考文献】

1克林·盖尔西克.家族企业的繁衍[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2S·B·雷丁.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

3梁英明.战后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J].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7(1)

4储小平.家族企业研究: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话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0(5)

5赵晓雷.现代公司产权理论与实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6费孝通.费孝通选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

家族企业论文篇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高增长,而民营经济的贡献更是显着。本文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讨如何完善家族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以下就是由为您提供的试论家族企业内部审计问题。

    有数据表明:2004年,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1亿;各类民营企业已经实现了中国70%以上的对外出口;在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各类民营企业的投资比重也超过了40%。家族制是中国民营企业的典型形式,这种形式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种种弊端,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家族企业是指企业的经营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归属于一个或数个家庭或家族所有,而且能将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或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层人员的选拔方面。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家族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以及资本结构封闭单一的经营模式使得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随之而来的是以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经理层所形成的层层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依据现代企业理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一种有效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公司制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就契约本身而言,企业又是一种不能在每种状况下都能够明确契约各方权利和责任的不完备的契约。而美国着名经济学者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就指出:由于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管理权的增大有损害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的危险,它可能造成管理者对公司的掠夺。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克服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委托人(即家族企业所有者)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滥用权利,使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绩效,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利益(时现,2003),这套有效的制衡机制就是公司治理机制。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降低资本成本,带来更稳定的资本流。只有建立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族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而带来的公司治理上的弊端,使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

家族企业论文篇5

有数据表明:2004年,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1亿;各类民营企业已经实现了中国70%以上的对外出口;在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各类民营企业的投资比重也超过了40%。家族制是中国民营企业的典型形式,这种形式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种种弊端,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家族企业是指企业的经营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归属于一个或数个家庭或家族所有,而且能将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或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层人员的选拔方面。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家族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以及资本结构封闭单一的经营模式使得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随之而来的是以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经理层所形成的层层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依据现代企业理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一种有效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公司制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就契约本身而言,企业又是一种不能在每种状况下都能够明确契约各方权利和责任的不完备的契约。而美国着名经济学者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就指出:由于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管理权的增大有损害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的危险,它可能造成管理者对公司的掠夺。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克服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委托人(即家族企业所有者)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滥用权利,使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绩效,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利益(时现,2003),这套有效的制衡机制就是公司治理机制。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降低资本成本,带来更稳定的资本流。只有建立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族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而带来的公司治理上的弊端,使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

二、家族企业在公司治理中的弊端

在企业形成的初期,家族制这种组织形式具有节约成本、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及管理机制灵活等优点,从而使得家族企业在动荡的环境中依靠家族的凝聚力迅速成长。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和经济的全球化,纯粹的家族企业由于公司治理的不完善,其只是在一些行业、一定的范围内存在有限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并不能成为市场竞争中的真正主角。如三株集团、沈阳飞龙等家族企业,由于管理绩效低、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致使企业相继破产,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中的诸多弊端充分暴露出来。中国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中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制的障碍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随着家族企业的成长,企业领导者不可能事必躬亲,所有权与经营权必然相互分离。而企业内部存在各类利益集团,由于夹杂复杂的感情关系,领导者在处理利益关系时处于两难的境地。比如,企业领导人的亲属和家人违反制度时,管理者就很难像处理普通员工那样一视同仁,这就给企业内部管理埋下了隐患。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安排的具体化,这些制度决定了企业的目标、行为,决定了企业利益相关者由谁、怎样来实施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而家族制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利益相关者之间不能形成很好的制衡关系,使得企业利益让位于个人利益,制度丧失了约束作用,走不出人治的怪圈。

(二)决策程序的限制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果断的决策是许多家族企业初期成功的重要保证,许多企业家果敢、善断,抓住一两次稍纵即逝的机会获得了成功。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主的个人经验开始失效。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投资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一个简单的决策就能影响企业的成败。在这种以伦理约束代替制度规范的制度下,企业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者的个人能力,而诸如创业者一言堂以及家长式的管理,极易造成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和存续时间的短暂。因此,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越发显得重要。

家族企业论文篇6

[关键词]家族企业企业文化家文化

现代经济中,家族企业是世界舞台的一个主角。据有关数据统计,全球范围内约80%的企业归属于家族企业,其中不乏世界知名的企业,如沃尔玛、松下电器、正大等。这种以家族成员为组织核心的企业一般带有共同特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利益为基本目标,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企业内部管理有浓厚的家族色彩。人们选择这种企业制度,往往是看重其巨大的企业凝聚力,但不可否认的是,从文化建设来看,家族企业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中国家族企业文化的问题和困境

1.传统家族文化对外人缺乏信任容易引起信任危机

以家文化为基础的我国家族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是建立在血缘亲属关系之上的,它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而逐次递减的。在“家族主义”文化支配下的家族企业,管理者往往会把企业的员工划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个圈子,只信任内部亲近的家人而疏远外人,从而使企业对外部人力资源难以形成真正的信任,弱化了外来人才对企业的凝聚力。有学者在对欧美和台湾的企业比较研究后指出:中国式的企业经营形态相对于西方的‘契约关系’与‘市场规范’的经营方式而言,总不能免除传统家族观念和人际关系的束缚。

2.传统家族文化的排他性导致企业用人机制的任人唯亲

家族企业文化具有浓重的关系色彩,“任人唯亲”是我国家族企业的通病。以家族为本位的传统伦理使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时,常常从所在家庭、家族的利益出发,认为血浓于水,把亲情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任用人才时,觉得父子、兄弟、亲戚最为可靠,亲属凭血缘关系而不是凭专业才能占据重要的领导职位,重要的管理部门多数是由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人员主控,企业内部往往出现人际关系复杂、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同时对所谓的“圈内人”与“圈外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前者采取随机的“人治”进行管理,对后者则制定规章制度实行“法治”,这种“内外有别”的双重化价值认同标准,背离了基本的公平原则。

3.传统家族文化的专断性使得企业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传统家族文化专断性主要体现为企业领导者的家长作风和个人主义泛滥。中国文化的本质强调的是对君主、家长等的尊重,唯权是从,家族企业创始人拥有绝对的权威,无人敢提出挑战,使得权利过度集中,尤其是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特征,使独裁、缺乏制度制衡成为家族企业的顽症。最高层领导者凭主观判断代替科学分析,以个人喜好做出决策,往往由于个人才能和经验的不足而力不从心,在缺乏集思广益的情况下,导致错误决策,而且这种错误决策一旦形成,由于缺乏必要的民主制约机制而难以纠正,必将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我国家族企业文化陷入困境的原因

1.中国家族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企业中,高层领导是企业文化的倡导者,担任着传播、推行企业文化的任务。由于家族企业的特点,价值观的树立受到创业者本人及其家族的影响,经营者的风格、价值取向直接决定企业的价值取向。然而在实践中,我国家族企业的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其精神状态和思想境界显现出明显的二元状态:一方面他们对产品、市场、客户有非凡的把握力,对开发新产品、投资新项目等有无人能比的洞察力;另一方面他们在建立企业组织计划系统、健全管理制度、创建良好企业文化等问题上又十分迟钝,对企业发展没有一套系统的哲学思想和管理理念,人云亦云,对企业重视应用层面,不重机制和文化层面。这些都源于家族企业的领导者缺乏深层次的人文思想,哲学思想,缺乏运作能力、识人任人能力,他们过分关注小事,凡事亲力亲为,很难静下心来处理企业大事。

2.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使家族企业文化缺乏开放性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中国家族企业的血缘性特征使其文化从“家族”、“家庭制”观念上筑起。中国人传统的“父业子承”的狭隘“传承”意识影响家族企业的壮大。从主观上来说,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普遍把企业视为自己的财产,不愿把企业的产权拱手让给别人;从客观上来看,他们往往担负着源于家族内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压力,不得不遵从家族成员的意见把承继权交给儿子。部分企业家试图改变这种知识断层的现状,有意识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或引进人才,但收效甚微,家族成员彼此之间自然产生出一种信赖,而对其他异族人形成了一种先天的隔阂。

3.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儒家文化占有重要地位,中国的家族文化受这种儒家思想影响颇深。在其长期熏陶下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人格,即认为个人价值无足轻重,家庭、人际关系才最重要;缺乏独立人格,趋炎附势;缺乏自立精神等。体现在家族企业中,儒家思想造成的负面影响有:企业中可能出现只讲和谐不讲是非对错,一出现矛盾冲突,寻求妥协、平衡、折衷成为企业家的处世习惯;企业中有较强的“家本位”观念,重家轻国,社会责任感弱;企业不重视制度的建设,或者即使有也不按规定执行;在企业中人们考虑更多的不是纯粹的业务工作,而是彼此关系,出现人身依附或暗中内斗情况。

综上所述,我国家族企业文化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外部环境的迅速变化,家族企业的种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这要求不断创新,逐步突破瓶颈,实行企业文化再造。

参考文献:

[1]文岗:给中国家族企业开一剂药方,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年7月

[2]梁绍川:企业文化与管理艺术,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

[3]柯丽敏:论我国家族企业及其文化构建,集团经济研究,2004年9月

家族企业论文篇7

一般而言,改革开放之后涌现的大多数家族企业家的文化素质较低、知识匮乏、经营理念陈旧落后,不能够主动和快速地掌握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在创业初期,主要靠敢于冒险的精神和经验闯市场。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家文化素质偏低的弊端就逐步显露了出来。有的经营者在企业进入成长期后仍然简单地照搬创业企业成功的经验,最终失败;有的则盲目实施“多元化”扩张,最终失败;有的缺乏长期稳定发展、合法经营企业的思想意识,经营目标狭隘,急功近利,致使企业最终没落;有的不重视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严重影响了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在决策中甚至以个人喜好为标准,全然不顾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些无疑会对家族企业的长期生存与稳定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经营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偏低最终成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二、管理模式粗放

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三位一体的特点使企业的创业者能够掌握着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高效快捷地制定出经营策略,进而把握市场机遇,减少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快速成长,“家族式”管理在创业期能够促使企业快速地成长起来。然而,由于家族企业工作人员的血缘、亲缘关系错综复杂,虽然企业也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在这种以人情代替规章制度的管理方式中,其结果往往是各种规章制度仅仅是摆设,或者只对家族外人员起作用。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一是部分家族企业主没有制度意识;二是即使有了制度也不完整、不规范;三是只注重制度建设的形式,不注重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因此,随着企业的发展,粗放式和原始化的管理模式使企业无法实现良性发展,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已经不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外,由于创业者的知识水平有限,其难以逾越专业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的门槛,致使企业发展缓慢,虽可维持但难以长大。可以说,家族企业的粗放管理模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族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视的障碍。

三、用人机制僵化

家族企业在用人问题上,长期以来难以摆脱“先家族而后企业”的观念束缚,不少企业在人员的安排上首先考虑的是怎样安置家族成员,却不认真考虑这种人员配置对企业的发展是否有利,对调动企业所有员工的积极性能否起到有效作用等。这种用人机制上的僵化和人力资源的排他性,是民营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在进一步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阻力。正如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行所说:“家族企业最大的弊病就在于社会精英进不来,几兄弟都在企业的最高位置,外面有才能的人才进不来,而且一家人的思维方式多少有些类似,没有一个突破点。”论资排辈和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致使企业内家族成员为利益的分配产生矛盾,产生“内耗”的两个最主要原因。企业内部难以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引发了待遇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不利于吸引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公司治理结构虚幻

企业组织结构的建立,使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的行政配置成本低于市场中的要素配置成本。尽管一些家族企业也有现代公司的组织结构,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但是家族治理的机制还在起作用,这些组织机构实质上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在这些公司制企业里,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控制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状况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也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在具体实践上,判定一个企业是否是家族企业和家族式管理的最简单方法,就是观察企业的最终决策权是否掌握在“家长”的手中。

五、产权模糊

在家族企业中,产权模糊的现象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族内部成员之间产权界定不清。在创业时期,由于家庭或家族成员之间的亲缘、血缘关系,往往很少进行产权界定。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界定产权时,家族成员为了各自的利益,必然会提出界定产权的要求,这样就很容易产生产权纠纷,形成“内耗”,增加企业运作的交易费用。当家族内部成员之间因产权不清造成的交易费用随着成员间的利益矛盾而急剧上升时,产权在自然人之间做出界定和分割的要求就提出来了,也因此导致了家族企业的发展动荡和分家现象。二是家族企业与外界产权不清。在旧体制下,政府政策对家族企业存在着歧视的倾向,家族企业在诸如许可证发放、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不能同国有或集体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因此,家族企业为了获得为了政府政策的支持,往往挂靠在国有或集体单位下,成为戴“红帽子”的企业。家族企业与挂靠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清,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引起错综复杂的法律争端,使家族企业陷入“产权官司”的困境,限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六、融资困难

融资困难一直以来是困扰中小私营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的扩展,资金短缺日益成为制约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瓶颈。家族企业在创业之初企业规模小、企业信誉度低且经营变数多,再加上中介担保体系不健全,无政府担保,使得商业银行开展对中小企业信贷面临的风险比大企业大得多。此外,大多数金融机构对家族企业还存在较大的认识上偏见,对其放贷条件非常苛刻,贷款手续繁冗、贷款额度小、归还期限短,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家族企业的融资难度,限制了其资本的扩张和规模的扩展。因此,家族企业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即企业的利润滚动来获取资金,银行的信贷资金、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及政府的相应资助等外部融资几乎不可能。这种融资手段使得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无法得到有效改善,不利于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产品和技术创新不够

创新已经成为现代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本条件。然而,家族企业的软肋就是产品和技术创新动力不足。有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中小型企业每年用于产品、技术创新的费用占公司年销售额的比重大致在2%~3%,微软公司的研发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20%,而我国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仅占其销售收入的0.31%。投入不足导致了家族企业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要求,在创新的大潮中被淘汰。这些在创业之初所选择的进入行业往往是简单加工工业或服务业,这些行业的基本特点是劳动或资源密集型,产品结构普遍存在着“三多三少”的问题: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有些企业甚至仅凭一个产品打天下,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能力非常差。

八、企业文化缺失

企业文化是沉淀于企业体内的内功和能量。它虽然无法直接创造价值,但可以通过凝聚和裂变的循环过程提升企业的向心力,从而发挥凝聚人心的作用。我国家族企业的企业文化不是契约的而是伦理的,缺乏向现代化企业过渡的文化底蕴。目前多数家族企业的文化还处于自发的文化管理阶段,现有的贯穿于企业经营的价值理论多是在长期经营中自发地积累而形成的,带有浓厚的经验、任人唯亲和唯意志色彩。企业主在用人机制上强调人情、聘用亲友,接班人是儿子或家庭成员。尽管有的企业设置了管理部门,聘请了专业人才,但他们往往是有职无权,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还是企业主说的算。有的企业虽然提出了文字性的经营理念、价值观,但多是些模仿性的文字,缺乏个性和适应性,很难付诸实行,在企业中真正实行的仍是家族企业主长期自发形成的价值理念。

研究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中小私营企业家族式经营的局限性,推动家族企业走上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全局性理论课题。只有克服制约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才能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也才能使家族企业走的更远、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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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继良:中国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家族企业论文篇8

摘要:近年来,学界对家族企业的讨论的一些观点实属偏激。文章对家族企业做出了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了家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先天性不足等问题,旨在促进家族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家族企业合理性市场环境单一产权

一、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现实中,企业的创业者首先选择家族制并不是认真地比较了各种不同的制度绩效差异后的选择结果,而是他们创业时不得不做出的制度选择。

(一)拓宽筹资渠道的需要

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活动本质上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就要素使用权进行的交易活动。由于人力资本的质量难以观察和量化,物质资本所有者在投资前,为了规避信息不对称下的交易风险,往往要求创业者提供足够的资产抵押和足以证明其企业家素质的良好经营记录(张维迎,1999)。这样,家族企业就成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在取得向外部潜在投资者融资之前,显示企业家信息、提供资产抵押的重要载体。此外,企业初创时期的经营风险无疑很大,商业银行出于对自身效益和风险考虑,一般不愿意向这类企业提供融资。这样,家族企业在初创期或规模不大时不得不利用家族的信任网络来解决筹资问题。

纵观世界上大型企业的成长史,它们几乎都是由创业家族开辟的家族生意逐步发展而成,如福特、杜邦等,其中的一些企业至今仍受到创业家族成员的控制或影响。因此,家族企业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创业阶段企业无法跨越的一个阶段。

(二)发育不成熟的要素市场的需要

成熟的市场不仅需要发达的社会经济基础,而且要求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在市场交易中的产权关系。发达国家通过公司法、合同法等对公司行为以及交易市场中的权利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尤其对上市公司都有严格的公示制度,他们的资本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投资者,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上独立的证券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业绩以及经营者行为的客观分析进行股票买卖。

而在我国,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要素市场发育程度很低,缺乏针对经理人的详细记录,也很难对经理人做出准确评价,导致企业很难从经理市场上聘到合适的经营者。由于市场不能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由非家族成员担任企业的经理,成本和风险必然很大,这样家族企业是不会轻易地把经营权交出去的。综上所述,在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家族企业在我国仍有难以替代的优势。

(三)节约交易费用的需要

科斯1937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用以解释企业的存在及其边界。他认为使用市场协调和配置资源存在交易费用,而企业作为另一种协调和配置资源的机制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但是随着企业的扩张,企业的组织管理费用增加,企业的成长边界和效率取决于总费用的比较,当企业内部组织一笔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公开市场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时,企业达到边界。用制度经济学解释就是:当家族企业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组织来说,能够节约企业的总费用时,家族企业就是有效率的,否则是无效率的。

首先,高昂成本的存在诱使了家族企业。根据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必定存在着契约的不完全问题,而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两权分离为典型特征的,在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上道德风险及不确定性问题的存在,所有者与管理者的目标函数可能不一致,因而容易产生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要解决这种问题,要么通过加强监督,要么对者配之以相应的剩余索取权,这两种做法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同时,完整的委托-关系的产生还要求有完善的经理人市场,而我国目前的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也增加了作为资本所有者为找到合格经理人的事前交易费用。在家族企业中,资本所有者掌握着企业的高层决策权,不存在资本所有者与管理者的问题。因而降低了事前的交易费用。

其次,较小的企业规模使家族制成为最实惠的选择。考察美国企业的发展史,当家族企业的规模发展到一定水平,其经理变得愈加职业化时,企业的管理权就会和所有权分开,家族式企业就会被现代企业所取代。我国现阶段的家族企业,发展历史较短,规模较小,企业的创业者们的能力能够支撑这种状态的企业发展,相应地也可以节省企业交易费用。应该说明,证明家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并不是说家族企业没有问题。

(四)低信任度的社会结构和我国传统文化的需要

在东西方社会制度结构中,家庭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不同。正如费孝通在“差序格局”一文中所论述的,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的社会结构。在这种社会里,首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强调个人的独立和平等,是个人主义的社会结构,家庭的概念和含义较为简单,以生育为主要功能,是暂时性的。而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及家族利益和声誉远远高于其他组织。我国的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人与人关系的亲疏远近是以自我为中心所形成的同心圆束,与别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薄,也愈推愈远。这种社会格局下家的概念具有极大的伸缩性,可以根据需要沿着差续向外扩大。

因而,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它不仅仅限于生育功能,而是一个事业组织。正是因为我国传统伦理的中心是“推己及人”中的自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所有的关系都是自己的关系。因而,人们之间的社会信任也以家族主义为衡量标准,形成了对家族内部的高信任度和对外人的低信任度。

美籍日本学者福山认为,企业的发展要依靠三种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其中社会资本的影响超过前两种资本。所谓社会资本,按照科曼的说法,就是指人们在一个组织中为了共同的目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能力。

通常社会信任的出现和传递,主要通过文化机制,如宗教、习俗以及种族的价值观等的渐进演变。在西方社会,基督教是人们的信仰共同体,法律、法规和市场发育的成熟形成了完善的契约制度,因而形成了较高的一般信任。而在我国,由于传统家族制度、家族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以家族关系为主的特殊信任,构成了对家人以较高的信任,对一般人一般不信任。这种信任导致了对我国企业成长至为重要的社会资本的先天不足,迫使私营企业在创业过程中不得不主要依靠家人。

二、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单一产权,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规模

家族企业在规模、能力方面的缺陷使其难以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趋激烈,残酷的市场环境对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许多家族企业规模较小,缺乏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一些家族企业财务状况、实际资金存量等重要财会信息往往不如实披露,导致外部投资者与债权人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信任度较低,往往不敢向家族企业提供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类企业的融资能力。上述这两种能力的缺失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其难以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市场环境,制约着家族企业的发展

首先,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中缺乏社会诚信机制,难以约束职业道德较差的经理人。一些家族式企业在进行企业制度改革时,聘请了职业经理人,但经理人却违背职业道德,携款潜逃、率团背叛等。

其次,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健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家族式企业即便想招聘经理人也往往很难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目的。

再次,资本市场对于家族企业也不乐观,如要筹措大量的资金就要设法上市,但目前上市的“门槛”很高,家族式企业难以达到。

(三)家族观念,阻碍了优秀管理资源的进入

我国传统文化注重家族观念,重视家族内部的血缘、亲缘的纽带,而缺乏一种社会信任。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家族企业主一般只信任本家族内部成员,总是担心将企业交由外来人员经营会削弱本家族对企业的控制,进而损害本家族的利益,虽然在实践中可能已意识到企业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但仍然对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怀有很深的排斥。但另一方面,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在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已不具备应付市场环境所需的管理能力,而家族企业的核心领导层由于观念的束缚,拒绝较大规模地引进和重用外部优秀人才以适应环境的要求,这必然地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四)二权合一,无法构建先进的内部治理结构

由于家族企业是少数家族成员投资兴办,企业的所有权基本上由本家族内部人员所拥有,企业的几乎所有的决策都由企业主做主,致使企业主整日陷入繁杂的事务中,很难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处于企业高层的其他家族成员利用这种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全面控制了企业的各项权力,整个企业的运作处于一种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因而难以在企业内部形成规范、高效的秩序,即使某些家族企业能够聘请外来人员经营企业,也不愿意让人获得相应的权益份额,也就无法形成对人的有效的激励。

另一方面,人也是“经济理性人”,也会在给定的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由于难以从现有的权益结构中获得足够的回报,人往往会通过其他途径谋利,同时,家族企业主与人之间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主很难了解人是否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因而也难以有效约束人,于是在一些企业中出现了人侵犯家族企业主利益的现象,最终企业主不得不又退回到家族治理的模式当中。

据2005年《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同时,每年又死亡10万多家;上世纪80年代初在国内崛起的一批新兴民营企业到90年代大多数已销声匿迹;在90年代初成长起来的企业,到90年代末大多数也已日薄西山;有60%的民营企业在5年内破产,有85%的民营企业在10年内死亡,平均寿命只有2.9年,其中九成以上是家族企业。我国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着发展历史不长、寿命短暂的问题。如何延长我国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卢现祥.论华人企业的家族式管理[J].华东经济理,2000(1).

2、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孙早.家族制与中国私营企业的成长[J].管理现代化,1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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