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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规划内容8篇

时间:2023-05-16 10:17:00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1

【关键词】建设项目;监理规划;工程资料;监督机制;质量控制;防范措施;制度建设

0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外建设监理队伍的进入,有必要加快我国建设监理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建立起建设监理职业资格标准,理顺建设监理管理体制,制定合理而又有效的监理规划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1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制的基本要点

1.1 要对工程的监理委托合同及所有承包合同进行详细研究,充分理解里面的各项明确条件

要仔细认真地研究和领会合同条件中有关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责、权、利及监理工程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内容的相关说明,并把相关的施工合同书、设计图纸、文件及说明作为编好监理规划的重要依据,这样才有利于我们确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1.2 抓住工程自身特点,有的放矢地编制好施工监理规划

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施工规范、合同等有关条款以及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条件是编制监理规划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要做到既兼顾全局又突出自身特点,有的放矢的编好规划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做好图纸审查工作,利用自身优势,提出科学的合理化建议,这样既完善了设计图纸又增强了工程自身的使用功能,还可以为监理单位带来良好的信誉。

(2)重视工程施工中的重点和有可能出现的技术难点,对其要明确提出有效的质量预控措施,这可以增加监理规划的“含金量”。

(3)工程质量的控制是建设监理工作的核心,而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控制。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应明确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确定质量控制重点,指出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方法。

(4)监理机构配置是否合理,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都直接关系到监理机构的运作效率。人是监理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一个项目监理部配备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也就同时影响监理规划编制的好坏,影响到监理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2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及相关内容

2.1 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①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范;②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等;③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④相关招投标文件及施工资料;⑤监理大纲等。

2.2 监理规划编制的相关内容

2.2.1 工程概况及监理项目的范围

这一部分一般首先要介绍工程的总体规模、区域位置和相关特点等情况,然后对所监理的工程再进行详细描述,其中可以包含工程的总投资,预计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的特点等,最后介绍监理特定的工作范围,明确监理的义务和权力。

2.2.2 工程项目的监理控制目标

监理控制目标由投资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目标和进度控制目标组成。投资控制目标要写明将实际投资控制在多大的预算内,质量控制目标要写清要求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或达到何种质量规范的要求,而进度控制目标则要写清工程竣工的日期或持续的时间。

2.2.3 监理工作范围、工作组织形式及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范围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监理单位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监理工作组织形式及工作程序一般由图表和文字组成。

2.2.4 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督控制体系

质量、进度、投资的监控体系由监理工作目标、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等内容共同组建,每一项内容都分别针对三大目标进行监控,以确保三大目标的实现。

3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制的方法

(1)首先,必须对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掌握的相关资料越多,编制的监理规划针对性就越强,就越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应及时、主动地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的政府批文、勘察设计资料、施工资料(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为提高监理规划编制的工作效率,减少组织协调工作量,参与编写的人员为2-3人较为适中。为提高监理规划的编制水平,应挑选知识全面、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编写,并由监理单位的技术部门对其进行审核认定。

(3)在编制内容方面,应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由整体到局部,随着工程的不断深入进行,规划内容也要“由粗及细”、“由浅入深”的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不必一开始就编制得非常详细。

(4)编制出监理规划后,交由监理单位技术部门审核后报送业主及承包商等有关方面审核,积极听取外部单位有益的意见,充实到监理规划中,完善规划的编制工作。

(5)规划编制获准通过后,应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各方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的进行分析研究,并将研究的经验成果充实到规划中去。

4 建设项目监理规划编制的改进措施

4.1 针对各施工阶段、各分部工程的特点写监理预控措施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以及检查施工单位对该阶段或该分部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工作,都属于监理预控措施,在预控措施中应写明具体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的具体内容等。

4.2 针对各施工阶段、各分部工程的特点设置质量控制点

在施工过程中标明见证点和停止点,并说明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操作规范。见证点和停止点一般设置在强制性验收项目和工程的难点、重点项目上,以便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4.3 写旁站监理

写明需要进行旁站监理的工序、旁站的检查内容、旁站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旁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预防补救措施。

4.4 写平时巡检

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各分部工程的特点及不同的施工阶段编写监理平时巡检的内容。它指导监理人员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分部工程施工现场应巡检什么问题,同时不仅让施工单位知道监理巡检的内容,还要他们监理巡检的目的,是为了协助他们提高施工质量,更好的完成工程项目目标。

4.5 写监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重点、难点及其他事项

这里要着重写如何对工程的难点、重点进行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何处理,以及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的错误做法、如何进行预防并采取相应措施。

4.6 监理规划还要写相关的监理工作流程

在监理规划中以图示的方法加入相关的监理工作流程,既充实了监理规划的内容,又丰富了监理规划的形式,还使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的工作流程有了比较直观的了解,便于各方沟通配合增加互信。

4.7 改进后监理规划的编写应包括

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监理细则编制策划、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旁站内容及工作程序这15项基本内容。

5 结束语

总之,现在监理规划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运用合理的编制程序、方法,在工作中对其持续的加以总结和改进,编制出切实有效、真正能够起到纲领性文件作用的监理规划。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2

【关键词】监理指导;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引言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经过多年以来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我国在工程建设方面的监理体系向着正规化、体系化的道路上迈进。

一、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意义

1.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要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3.从建筑工程监理控制的过程可知,监理规划的内容必然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逐步调整、补充和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貌,是最好的监理工作过程记录。因此,它是每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要存档资料。

二、基于确保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积极作用

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是进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基础条件。科学有效的工程监理必须是制定有合理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质量也严重关系到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另外,监理规划对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事项、内部评级等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它同时是监理公司对于合同执行效果的重要说明。所以说,在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企业进行相关建筑工程称监理规划的制定对各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的现状

监理规划的制定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指导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根据实际的观察发现,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1.监理规划缺指定较为草率

当前监理规划的制定工作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过于形式化,监理规划没有根据相关建筑工程的工程特点以及技术特性进行制定。工程作业有着高度的严谨性,即使是相同类别的工程监理,也最多是存在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实际中却出现了大量的雷同现象。这种生硬拼凑的监理规划没有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也就使得规划的设计对工程施工缺乏真正的指导作用。

2.监理规划组成存在缺失

对于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具体制定容,监理规划的有关规定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监理公司在监理规划中丢掉很多重要组成内容,有些关系到工程建筑施工的安全规划内容的缺失,很有可能给建筑施工带来一定的危险隐患。所以监理规划内容的完整性对于建筑物的施工有着重要的作用。

3.监理规划缺乏灵活性

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是包含着整个施工过程的,因此在实际工程进行中,难免有些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优化,但有的监理公司较为古板,他们的监理规划一经审批以后就不愿做出改进,从而造成了监理规划与建筑施工的实际发生了一定的偏离。这就无形中使监理指导工作产生了一些问题,不利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进行。

四、如何制定科学的监理规划

1.结合建筑工程自身特征制定

在进行具体的工程监理规划前,监理公司必须在保证监理指导工作正确的前提下,认真收集施工工程包括工期设定、物料人员设定、工程质量要求等多方面的工程信息,与此同时,再结合监理合同的相关需求,统筹不同施工部门的特点,最终制定出紧密结合该建筑工程情况的科学的监理规划来。

2.监理规划制定要具有针对性

不同的建筑工程需要有不同监理规划,即监理规划必须是与建筑工程相统一的。每个建筑工程都有其自身的施工环境、施工要求和施工方法,所以施工监理也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符合该建筑工程的建设特点,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适宜的改进。有些工程施工周期较长,难以以此准确的做出规划,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3.分步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有长有短,并且有的工程包含着多个施工模块,所以在实际监理规划中可以对不同时段或者不同模块的工程进行分步式的监理规划。在每个步骤的监理规划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施工进行时不同内容的各项信息反馈,对监理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该阶段的工程数据有时还可以为下一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供帮助。在最后不同施工期和不同施工模块的规划都进行完成以后,再对整个工程的监理规划进行总结收录,以作备查。在具体监理规划中要注意规划的失效性,保证规划走在监理之前。

4.保证监理规划的指导性作用

除了以上内容,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必须保证一定的指导作用。监理规划是建筑工程监理指导工作的重要基本,它对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有着重要作用,所以监理规划的制定必须是结合了该建筑工程的自身特征进行的。只有结合了建筑工程本身特点的监理规划才能对监理工作产生积极地指导作用。

5.监理负责人做好监理规划的统筹工作

每个建筑工程都有相应的监理工作总负责人,及监理总工程师。监理总工程师作为掌控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必须准确把握好建筑工程的各个工程特点,对于不同施工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统筹和安排,综合整个工程特性以后,再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时时把控监理规划的动态,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做好工程监理规划的审核工作

建筑工程在完成相关的监理规划后,首先要经过监理中工程师的检查,之后在经过有关施工技术部门的确认恶化通过,最后再交给施工业主进行核查确认。工程监理规划的工作包含着众多施工内容,监理总工程师只是一个总负责人的身份,他只负责筹划、安排和检查监理规划的具体过程,真正影响到监理规划质量的,还是众多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和机构,只有他们认真注意规划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做出优秀的监理规划。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已经经历多年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发展,但还是有很多规范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存在于实际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中。科学的监理规划必须是在所有监理人员的努力下把握监理规划的完整性、针对性、指导性以及灵活性等。我们相信在众多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人员的一致努力下,一定能推进我国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真.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J].建设监理.2014(01).

[2]张晓春.对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思考[J].科学与财富.2010(12).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3

【关键词】地下管线;管控一体化平台;功能;设计

引言

本文重新定位了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功能需求,确定了以规划审批为系统核心内容的功能设计,从规划审批口来对综合管线系统的数据进行监管及控制,在实现地下管线共享服务的基础上,落实对各类管线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建立全面管理、流程控制、上下联通、实时监控的管控一体化平台。

1、平台架构设计思路及关注要点

管控一体化平台搭建可以从数据的管理支持、运维监管、施工监管、规划监管、安全监管、统计分析等几大方面入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各方面相互制约协调作用,使平台能够支撑起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更新与实时监管。

1.1管理支持 管线系统综合管理着眼点首先落实在法律法规建设与施行上,在有完善的制度与法律保障基础上要综合考虑用户间的互动与咨询服务、业务档案与业务知识管理、情报资源与专家资源管理、施工单位任务协作及调研论证管理、用户与管线权属单位管理等,系统平台搭建过程中在功能需求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上述内容的取舍。

1.2运维监管 管线系统的管控一体化平台在运维监管可分为运行监管和维护监管。运行监管要从协调调度、校验分析、系统预警、实时监控、运行评估等几个方面来着手规划功能。维护监管在日常系统维护中要从以下多方面进行规划,其内容一般包括:信息管理;缺陷管理;隐患管理;检修管理;故障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管线巡检管理;管线报废管理;现场工作管理;管线状态管理;管线抢修管理;管线评估管理;管线拆除管理;报废申请管理;报废处置管理等。

1.3施工监管 在GIS系统中数据现势性是数据库生命力所在,管线数据更新无非是新近的管线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数据及时进入到数据库中来,施工监管也是构成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的重点内容。施工监管可以分解成施工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管理重点关注内容分别是验线管理、施工许可证核发、施工安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管线防护管理、测绘图类管理等内容。

1.4规划监管 规划监管功能设计及实现是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的又一重点内容,规划监管的实现必须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与保障下才能进行。规划监管一般包括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两部分内容,规划管理进一步分解为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编制要求的管理、设计对比管理、管线分布图示等内容。计划管理一般包括排产、跟踪、登记等管理内容。

1.5安全监管 管控一体化平台的安全监管一类是管线危险源管理,另一类是程序性管理。管线危险源管理包括危险源的定义与识别评估、措施制定、检测预警、应急模拟、风险数据动态维护与更新等内容。程序性管理可分解为指标、制度、安监、预案、环保、培训等内容。在进行平台设计时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内容。

1.6统计分析及决策支持 地下管线系统,涉及权属部门多,结构复杂,危险系数大等特点更需要对平台功能进行仔细分解和定位,以便在政府决策、应急指挥等涉及重大事项中发挥应有作用。一般情况下统计分析及决策支持可包含计划执行分析、规划统计、规划流程监控、施工统计、管线变更统计、竣工测量统计、预警分析统计、值班查询统计、管线前安全评估及结果、危险源统计、隐患统计及分析、抢修统计及分析、预案统计与分析、管线生命周期分析等内容。

2、核心技术可采用基于SOA的管控一体化架构实现

管线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维管线系统管控一体化平台按管线全生命周期管理如图2-1:

3、主要功能模块

表3-1为某市管线系统管控一体化平台的功能模块设计(主要针对规划审批业务)。

4、结语

基于三维模式下城市地下管线管控一体化平台功能设计,理论上能够满足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三维数字化管理的需要,尤其是能够对各管线权属单位的竣工数据进行监控从而对综合管线系统进行动态数据更新,满足管线数据的现势性。立足于管线全生命周期,从规划审批入手实现管线系统数据管理及更新是目前管线系统建设的一种模式。

参考文献

[1]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测研究设计院,等.GB/T 201740―2008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4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概念

监督评估是一种管理手段,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其职能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监测、督促,诊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作出评价预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值得推广的经验,及时地把信息传递到管理者手中,以便管理者进行决策,使项目达到最佳效果。

根据《移民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由监督评估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是监督评估单位通过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迁建、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处理、库底清理等移民安置权过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协调,从而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进行评价和预测。

一、农村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

农村移民安置工作主要有:编制农村移民安置方案,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实施农村移民生产生活安置,实施移民搬迁,以及农村移民安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因此,农村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内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编制情况,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情况,农村移民生产生活安置实施情况,农村移民搬迁情况,以及农村移民安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

1.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监督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农村移民户籍核对和人口复核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外迁集中安置移民对接及其安置方案;监督检查后靠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监督检查投亲靠友农村移民相关手续;监督检查农村外迁安置移民的户口及党团关系的迁移以及军烈属、五保户、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有关手续的转出情况;监督检查迁安两地以及移民村的职责分工;评估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2.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情况监督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监督工程占地、淹没影响人口搬迁情况,包括人口数量和搬迁时间等情况;监督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迁及处理情况,包括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的类别、数量及拆迁时间等;监督工程占地、淹没土地的移交情况,包括土地类别、数量、权属、性质及移交时间等;评估农村移民搬迁、工程占地和淹没土地移交情况与移民安置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的适宜性。

3.农村移民生活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建设用地的征收与划拨情况;监督检查安置点建设情况,包括选址、占地标准、占地规模、地质稳定场地平整、布局等;监督检查宅基地的划分、房屋的户型选择、建设与分配情况,包括宅基地面积、标准、数量、交付时间和划分情况,房屋户型的确定与选择、建设时间、数量、质量、方式和分配等;监督检查生活设施配套情况,包括供排水、供电、交通设施建设及其功能发挥状况,安置点对外连接路等级、街巷道路标准,商业网点的布设及适宜情况等;监督检查社会事业配套,包括校园面积、校舍结构、生均教室面积,文化娱乐设施种类、数量、面积,医疗卫生站点设置情况,通信设施及广播电视建设情况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质量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评估农村移民生活安置实施情况。

4.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规划生产用地的数量、质量、距离等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安置区居民生产用地协议的签订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用地的调整、开发、整理情况;监督检查生产安置方案的编制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用地的交付与分配以及承包合同签订情况,包括时间和土地类别、面积、等级、耕作半径等;监督检查农田基本建设情况,包括建设时间、规模和效益发挥情况;监督检查其他生产安置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非农安置措施、生产开发措施、劳动力培训以及就业等生产安置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临时用地的复垦、复种进度,包括时间和数量;监督安置区失地农民的土地调整情况、土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兑付、使用与管理情况;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评估农村移民和安置区失地农民生产安置实施情况。

5.农村移民搬迁情况监督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农村移民搬迁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搬迁目标、原则、任务、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搬迁准备与搬迁组织情况;监督检查搬迁保障措施、维护稳定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二、城(集)镇迁建实施情况监督评估

根据城(集)镇迁建工作,城(集)镇迁建实施情况监督评估内容包括:城(集)镇拆迁和清理情况,城(集)镇迁建实施情况,城(集)镇迁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城(集)镇拆迁和清理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移民搬迁情况,包括常住人口以及因城(集)镇迁建和功能调整需要随迁的人口的数量、时间;监督检查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迁和清理情况,包括类别、数量、时间等;监督检查城(集)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基础设施等拆迁及处理情况,包括名称、数量、时间;监督检查淹没涉及城(集)镇和镇外企事业单位占用土地移交情况,包括土地类别、数量、权属、性质及移交时间等;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评估城(集)镇拆迁和清理情况。

2. 城(集)镇迁建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城(集)镇新址建设情况,包括新址确认、征地面积、场地平整、占地标准、占地规模、地质稳定,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商业网点建设和功能恢复情况;监督检查城(集)镇搬迁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移民安置情况,包括房屋建设的数量、时间和方式,移民迁入的数量和时间等;监督检查城(集)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的建设和迁入情况,包括名称、数量、时间;了解城(集)镇移民就业情况;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评估城(集)镇迁建实施情况。

3. 城(集)镇迁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检查城(集)镇迁建协议的签订情况;检查城(集)镇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的兑付情况;检查城(集)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补偿费的兑付情况;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商业网点等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其补偿投资拨付情况;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评估城(集)镇迁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工矿企业迁建实施情况监督评估

工矿企业迁建监督评估内容包括:工矿企拆迁情况、工矿企业迁建和处理情况、工矿企业迁建补偿费的兑付情况。

1.工矿企业拆迁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监督工矿企业拆迁进度;对照移民安置实施计划,评估工矿企业拆迁情况。

2.工矿企业迁建和处理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包括: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处理方案实施情况;了解工矿企业迁建和处理涉及的职工安置情况;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评估工矿企业迁建和处理情况。

3工矿企业迁建补偿费兑付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检查工矿企业迁建协议签订情况;检查工矿企业迁建补偿费兑付情况;评估工矿企业迁建补偿费兑付情况。

四、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实施情况监督评估

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实施情况监督评估内容包括:专业设施拆迁情况、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实施情况、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补偿费的兑付情况。

1.专业设施拆迁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监督专业项目拆迁进度;对照移民安置实施计划,评估专业设施拆迁情况。

2.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监督专业项目处理方案实施情况;了解实施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了解迁建、复建专业项目工程建设数量和功能恢复情况;参与专业项目验收,提出监督评估意见;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评估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情况。

3.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补偿费兑付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检查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协议签订情况;检查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补偿费兑付情况;了解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资金管理情况;评估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补偿费兑付情况。

五、库底清理及工程建设区场地清理监督评估

库底清理及工程建设区场地清理监督评估内容包括清理的实施情况以及清理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1.库底清理及工程建设区场地清理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检查建(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卫生清理、固体废弃物清理情况;评估库底清理及工程建设区场地清理实施情况。

2.库底清理及工程建设区场地清理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检查清理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评估清理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六、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

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内容包括:农村移民生活条件、生产条件和收入水平,城(集)镇移民生活条件、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

1.农村移民生活条件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居民点位置、布局、用地规模,交通、供水、供电、排水、防洪、环保、广播电视、通信及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配置情况;移民宅基地面积、住房面积和结构;移民家庭生活耐用品拥有量;评估农村移民生活条件恢复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2.农村移民生产条件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人均土地面积、质量、耕作半径、种植结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劳动力培训及就业情况;二、三产业发展情况;可开发利用资源;评估农村移民生产条件恢复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3.农村移民收入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家庭收入水平及构成;家庭支出水平及构成;评估农村移民收入水平恢复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4. 城(集)镇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的内容包括:商业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情况及便利程度;移民家庭的居住条件;移民劳动力就业情况;城(集)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评估城(集)镇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5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的基本概念

1.项目监理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是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工作计划,也是监理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任务所编制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中,应明确规定建设监理的指导思想、计划目标、计划实施进度、计划实施的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等一系列需要统筹规划的问题。因此,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的目的就是把建设项目监理活动实施过程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范畴,以确保监理任务完成和监理目标的最终实现。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一份完善的、有效的、高质量的项目监理规划可以充分地显示出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是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并由业主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执行。

监理单位在接受监理任务,开展监理任务投标和监理委托合同谈判时,应根据业主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要求和意图,向业主提供项目监理规划大纲,简称为规划大纲,使业主通过监理大纲了解监理单位对该项目监理的行动纲要,增强业主对监理单位从事项目监理的信任感,促成双方合同洽谈和合同签约的成功。在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监理大纲进一步细化,并向业主提交项目监理规划,作为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的行动指南,也可以作为业主考核监理单位执行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在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其基本作用可以归纳为下述几个方面:

(1)监理规划是监理组织职能的体现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系统工程活动。监理的职能几乎包含有全部管理职能,即计划与决策、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教育与激烈等。计划是开展项目监理的首要职能,是保证监理行为有序性的关键,是实现建设项目监理目标完成监理任务的重要手段。项目监理的职能不仅是包含有监理计划职能,也包含有以计划职能为中心的其他监理职能,如组织、指挥、决策、控制、协调、教育及激励等管理职能。因此,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是对项目监理组织职能的具体描述。

(2)监理规划是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行动纲领

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各类专业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都必须依据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职责,制定执行项目监理规划的工作细则,以便在项目监理规划行动纲领指引下,做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指挥、统一目标,圆满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任务。

(3)监理规划是具有合同效力的一种文件

监理规划要能提现业主的建设意图,是对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签约双方责、权、利的进一步细化。由监理单位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经业主审查同意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执行后,作为监理委托合同的一个重要附件,同样具有合同效力。因此,业主与监理单位双方都必须按项目监理规划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步伐和统一行动,以保证项目监理规划的实施。

(4)监理规划是考核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

在监理规划中规定了项目监理任务范围、监理目标、监理计划、监理方法手段等。监理规划的实现程度是考核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

2.编制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的依据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文件

(1)建设项目监理委托合同

(2)反映监理项目特征的有关资料,如市场调查资料,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等有关报告及批文,设计任务书、用地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设计图纸及说明、地形图及各类标准图等。

(3)反映项目建设条件资料,如建设场地区域内的气象资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地方材料供应,设计与施工力量,交通、能源及市政公用设施条件,以及建设周边环境治安、协作等资料。

(4)反映国家或地方建设政策、建设法规、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资料

(5)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3.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区别和联系

监理大纲(又称为监理方案)是监理单位为获得监理任务在项目监理招标阶段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它是监理单位参与投标时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监理大纲的目的是要使业主信服,采用本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方案,能圆满实现业主的投资目标和建设意图,进而赢得竞争投标的胜利。由此可见,监理大纲的作用是为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服务的,起着承接监理任务的作用。

项目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由监理单位制定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它起着指导监理单位规划自身的业务工作,并协调与业主在开展项目监理活动中的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作用。由于项目监理规划是在委托合同签订后编制的,监理委托关系和监理授权范围明确,工程项目特点及建设条件等资料都比较翔实。因此,监理规划比监理大纲在内容和深度等方面都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指导项目监理工作的实际价值。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项目监理机构已经建立,各项专业监理工作责任制已经落实,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已经上岗,再由专业监理人员根据专业项目特点、本专业技术要求所编制的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并报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批准执行。

因此,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性,都是由监理单位对特定的监理项目而编制的监理工作文件,且编制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共同性,编制的文件格式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由于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的作用不同、编制对象不同、编制负责人不同、编制时间不同、编制的目的不同等,在编制内容侧重点、深度、广度和细度诸多方面都有着显著区别。

二、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下面列出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理规划编写提纲的主要内容。对于只从事某建设阶段或某建设任务的监理,其监理规划可参考本提纲的相关内容编写监理规划。

1.工程概述

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址、工程简介、工程总投资、建设工期、质量等级等。

2.工程监理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委托合同要求及授权监理的范围,编制工程监理范围。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应按不同建设阶段分别列出监理范围及其工作内容。下面列出了主要监理范围及其工作内容供读者编制监理规划时参考。

(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监理

1)了解业主投资意向和项目设想;通过对市场调查分析及对投资机会论证,向业主提出投资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业主撰写项目立项报告及项目立项的申报。

2)开展可行性研究,协助业主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报。

3)开展建设选址论证,协助业主编写建设选址报告及申报。

4)协助业主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5)协助业主做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设场地准备、建设条件准备、建设资金及物资设备订购供货准备等。

(2)设计阶段监理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6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管理;监督;Abstract: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ensure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china. In this paper, main content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key regulatory measures and specific methods of supervision has made the summary analysis.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construction 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F292]

《城乡规划法》专门设立“监督检查”一章,强化对城乡规划工作的人大监督、公众监督、行政监督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体系[1]。城乡规划监督检查,是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例行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乡规划的情况,进行纠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进行追究。可以说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是保证我国城乡规划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一、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的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主要是按照由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城乡规划,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规和具体规定,采用行政的、社会的、法制的、经济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乡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协调发展,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在这里,扼要地把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城乡的土地利用是城乡规划的核心内容。城乡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乡规划的基础。城乡规划是确保城乡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法律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在城乡规划的指导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控制手段,保证城乡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为城乡土地的征用、规划和具体使用提供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点是要严格控制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的选址、定点,使之符合城乡规划[2]。主要制约手段是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凡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必须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定点,并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城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乡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乡规划,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概括地说,城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必须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批准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

3、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检查和群众性监督的作用,对于各项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城乡规划区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贯穿在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定点、用地,直到建设申请、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

二、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监督的关键措施

1、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

按照分解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逐级落实用地规模和布局,并对其中的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等非线性用地,划定规划期内用地的扩展边界,明确管制规则,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通过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科技手段,加强对用地布局的监管,把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扩展边界范围内,防止城乡建设用地盲目和无序扩张,有效减缓建设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其他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侵占。

2、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立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细化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空间划分,针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措施。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要在现行基础上简化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强化跟踪监管,同时要加强建设项目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审查和管理,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原则上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须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城、镇、村和工矿用地的无序蔓延。

3、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3]。建设项目选址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

总体上看,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主要精神是,扩展边内土地用作非农建设用途要简化审批程序,而扩展边界外的土地用作非农建设要从严进行审批和监管,通过行政经济手段,引导城乡建设向扩展边界内集中。

三、城乡规划建设工程监督的关键措施

城乡规划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是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优质、安全和廉洁高效,重要措施。具体的监督可分为工程项目的前期监督、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工程资金监督三个方面。

1、项目前期监督检查

前期监督主要是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同时加强工程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科学组织施工,规范设计变更;

2、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工程质量关乎集体和公众利益,必须强化城乡规划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意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监督的主要措施包括,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3、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内容

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对建筑项目资金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款核算、专人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

四、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监督方式

城市乡规划监督以检查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一方面要组织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听取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通过查阅被监督检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小组要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以及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对平时自查和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若相同问题再次出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做好对本部门所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纠正,如督查不到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行政一把手的责任;同时按照职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因督查不到位,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督查人员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汝阳县城乡规划办公室三措施强化城乡规化监督管理[J].中州建设,2011,(9):42-42.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7

关键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强化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很多的工程建设陆续展开,而且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繁琐,为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建立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参与工程施工的成员,均能体会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施工过程中,应以制度化、信息化的管理为依托,有效开展管制步骤,提升施工质量,使完成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标准与要求。

在工程的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的管理及制度上的问题,其归纳有下列几点:一是工程主管部门方面问题,很多工程的承办人员的流动性频繁,工作度未能全心投入,且权力有限,无法协助推动进度。二是监造单位的问题,监造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监工人员历练不够,对于施工质量的查核,因为不知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标准,导致与承包厂商争执,除了会造成施工技术问题,就连工务作业也会产生重大的纰漏。三是承包厂商方面的问题,很多工程的承包厂商,虽有品管制度,但品管人员对于一级自主检查并未落实执行,造成承包厂商对于施工质量置身于外,质量的认定端视监造人员而定,若施工过程发生问题,承包厂商放任厂商与监造人员协商解决,自己好像是旁观者,这样的施工管理当然会对施工质量有很大的影响。总体而言,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错综复杂,涉及甚广,企业若要提升工程质量,除来了必须以相应法律权力来确实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外,还需加强规划设计管理,落实监造质量查核,建立承包商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

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要领

(一)质量管理责任划分

一是主管单位负责的质量。为确保工程的施工成果能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质量目标,主管工程单位应建立施工质量保证系统,成立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计划,执行监督施工及材料设备的检验作业,并对检验结果留存记录,检讨成效与缺失,经过不断的修正改善,达成全面工程质量的目标。二是施工承包商负责的质量管制系统。为达成工程质量目标,应由承包商建立施工质量管制系统,于工程开工前依工程的特性与合约要求拟定施工计划,制作施工图,制定施工作业要领,提出品管计划,设立品管组织,制定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材料及施工检验程序,自主检查表,以及建立文件记录管理系统等,以便各级施工人员能够熟习图例规范与各项品管作业规定,以落实质量管理工作。

(二)承包商质量管理责任

执行工程质量管理为承包商的责任,故承包商应针对工程质量目标,依合同规定,提报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视工程规模及性质,分整体与分项质量计划。整体质量计划应依合同规定时程提报,而分项质量计划则得于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提报。质量计划的内容除主管部门及监造单位已另有规定外,应包括管理责任、施工要领、质量管理标准、材料及施工检验程序、自主检查表、不合格品的管制、矫正与预防措施、内部质量稽核及文件、记录管理系统等。就工程设备而言,应增订设备功能运转检测程序及标准,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性质,调整其质量计划内容。

具体来看,包括如下及部分内容:一是依据工程合同、设计图例、规范、相关技术法规及参考质量计划制作纲要等,制定质量计划,并据以推动实施;二是执行内部质量稽核,如稽核自主检查表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是否详实记录等;三是品管统计分析、矫正与预防措施的提出及追踪改善;四是质量文件、记录的管理。

另外,根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作业要点的规定,品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相关部门通知厂商限期进行更换,并由部门填报于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备查:未实际于工地执行品管或监造工作;未能确实执行品管或监造工作;工程经工程施工查核小组查核列为丙等,并可归责于品管或监工人员。

(三)监造单位的监造责任

根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作业要点的规定,施工部门应视工程需要,指派具有工程相关经历的适当人员或委托适当机构负责监造。公告金额以上的工程,监造单位应提报监造计划。监造计划的内容除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包括监造范围、监造组织、质量计划审查作业程序、施工计划审查作业程序、材料与设备抽验程序及标准、施工抽查程序及标准、质量稽核、文件记录管理系统等。就工程项目设备而言,应增订设备功能运转测试等抽验程序及标准。

未达查核金额的工程,施工部门应依据工程规模及性质,缩减其监造计划内容。但一千万元以上未达查核金额的工程,其监造计划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计划审查作业程序、材料与设备抽验程序及标准、施工抽查程序及标准等项目。监造单位及其所派监工人员工作重点如下:一是应负责审查厂商所提施工计划及质量计划,并监督其执行。二是对厂商提出的材料设备的出厂证明、检验文件、试验报告等内容、规格及有效日期,应根据工程合同及监造计划予以比对抽验,并于检验停留点(限止点)时就适当检验项目会同厂商取样送验。抽验结果应填具材料设备质量抽验记录表。三是对各施工作业应按照工程和认同及监造计划实施抽查,并填具施工质量抽查记录表。四是发现缺失时,应即通知厂商限期改善并采取矫正措施。

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实现保障

(一)监造组织部分

一是监造组织内相关人员的经历、工作职责应予明确划分;监造人员对于工作内容、职责,应充分了解,以确保质量系统能有效地运作。二是监造组织应配合工程实际需求制定,监造人员必须熟知工程规划与控管、施工实务(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等);并应依据工程性质,指派不同工程专业人员,如:钢结构工程、大地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等。若工程内涵复杂,如机电工程可细分:电力、电机、仪控、水电、空调与消防工程等。三是监工人员的资格、人数应依据合同及“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作业要点”的规定,安排受训合格的监工人员。并且在开工前,监造单位应将其符合规定的监工人员登录表经部门核定后,由部门填报于工程会信息网络备查;监工人员变动或工程竣工时,也做同样的处理。四是监造人员权责应以职位进行界定,不宜针对特定人选进行界定,以避免人员变动时,还需修订监造计划。

(二)质量计划审查作业程序

一是依契约的规定,拟定审查厂商所送质量计划内容、程序及审查的重点。二是对厂商提送的整体质量计划审点,至少应含:管理责任、施工要领、质量管理标准、材料与施工检验程序、自主检查表、不合格品管制、矫正与预防措施、内部质量稽核、文件记录管理系统等项目。作业要点内所谓“分项质量计划”的项目,除部门及监造单位另有规定外,包括“施工要领、质量管理标准、材料与施工检验程序、自主检查表”等内容。三是主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时程有前后差别,因此上述“分项质量计划”应于工程施工前提出,开工前提出的整体质量计划仅为概括的规划。经主管部门或监造单位核备后,再于各分项质量计划内,具体说明并报工程主管部门或监造单位核备后施工。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规划内容篇8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影响因素;解决措施

1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划分、监督内容及监督过程

1.1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内容及职责划分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规定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与各个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内容

包括建设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与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直接相关工程实体的质量;抽查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有关行为;检查项目所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对竣工过程进行监督等。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划分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国家交通部门、水利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各部门质量监督具体职责如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管理;县级以上的交通、水利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该行政区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对于国家直接出资修建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查特派人员进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对于国家重大技术改造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则由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执行。

1.2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过程

(1)施工前

施工前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属于“事前预防”管理,要求建设项目法人代表需要向省、市、区(县)级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部门提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与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签订的项目合同副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概况、施工预案、设计施工图纸、建设项目预算等。主管部门质检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确认无误后,才能够办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这标志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开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还会根据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设立相应的质量监督项目站,质量监督项目站一般由3人及以上的质检人员组成,常驻于施工工地现场,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上岗,对整个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负责。

(2)施工阶段

水利工程建筑项目开始动工后到主体工程施工前的这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围绕项目法人申报的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展开进行。水利工程项目划分也叫做水利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它是由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立的项目划分方案,将水利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两大部分,并确立相应的单元工程划分原则。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由在建项目的法人代表提交给驻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项目站,质量监督项目站则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项目法人提交的工程划分内容进行评定,经评定确认后,再报送给上级监督站批复。在主体工程施工初期,建造项目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是对项目法人申报的建筑主体外观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的参考依据包括国家部门已经颁布的施工技术标准、所建项目的使用要求、已验收的类似建筑项目的评判标准等,审核评定完成后要如实填写相应的“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主体工程施工阶段,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控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质量管理的方式可以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

(3)验收阶段

水利工程项目验收阶段重点关注项目建造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以及判别建筑成品与最初申报的设计内容之间的差别,直接决定了所建水利工程项目能否成功交付使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可以分为政府验收和法人验收两种类型。政府验收的支出单位是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验收的内容有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法人验收则是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组织发起的。一般来说,水利工程项目的验收先经过法人验收,经确认无误后,再由项目法人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依据和程序

2.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据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国家及政府机构颁布推行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水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第二层级为地方规定,大都是各省水利厅、各地级市水利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颁布的实施细则。第三层级为水利行业规范和质量管理标准。

2.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程序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程序大体上包括以下六个环节:

(1)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前,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申报手续,同时审查提供的文件,合格后签发质量监督文件。建设单位凭审查通过的监督文件,向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2)制定和实施计划

制定和实施质量监督计划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划定质检阶段的内容、范围和重点;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3)抽查抽测工程实体和施工行为质量

一是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现场所用的建材、器械设备、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样检测;二是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检行为进行检查。

(4)竣工验收质量管理

监督竣工验收阶段的组织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的施工规定;复查建筑单位对已发现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5)形成质量监督报告

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参见各方质量行为检查状况;实体质量抽查状况;整改情况;验收情况;项目节能和环保评价;质量缺陷处理意见。

(6)建立监督档案

要求及时归档、文字材料记录齐全,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按照规定的年限保存好。

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影响因素

3.1项目法人力量跟不上主体工程建设需要

从近两年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来看,以中小型水利工程为主,相应的项目法人大都是由各地方县级水务局承担。受地域发展和组织力量的限制,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人员太少。有些县级行政区内有数十座小型水库,工程技术人员却只有几名,无法满足实际的施工需要。加上项目法人的工作从前期开始就相对繁琐,对工程质量缺少监管控制,故而只能够依赖监管单位。

3.2监理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不足

随着近几年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逐渐增多,在质量管理方面便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随着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由于其投资金额不大,监理单位投标热情和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便中标,也往往是由一个监理人员身兼数职或者直接外聘,由于外聘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其自身技术水平不高,对相应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掌握也不够,便会导致所建项目安全问题疏漏。

3.3施工单位现场具体实施人员不是投标承诺人员

由于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现场具体实施人员不是投标承诺人员,这些人员到岗以后,对于现场施工情况不够了解,对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也较低,缺乏施工整体性和规范性原则。有些施工人员甚至还会擅自改变施工计划,乱用施工建材。

3.4市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问题突出

市县级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项目往往都是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是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技术还是经费投入上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首先,市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经费紧张。自2009年开始,国家取消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用,并同时规定质量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这样一来,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用纳入到地方财政管理系统中,就很容易导致其财政拨款紧张,有些地方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又何谈质量监督费用。其次,手段落后。市县级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技术较为落后,现场检查基本上凭借“看、听、摸”等人工手段,经验性和主观性太强,信息化水平过低,精度差,检测结果的可信度不够高。再者,力量不足。长期以来,受编制和经费的限制,基层监督单位技术力量始终匮乏,人员结构和专业结构始终不够合理。

4改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策略

4.1制定出质量监督目标,完善相应的质量监管制度

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目标,完善相应的质量监管制度是提升工程质量的基础。首先,要确立质量监督目标。依据项目合同,确立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目标。其次,要完善质检技术规范和制度,在监督工程中做到有章可依,提升监督有效性。在监督制度的制定上,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和执行标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效率很有必要,也是全面扩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范围和管理效率的关键之举。首先,各级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工程质量管理分级责任制度,结合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划分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其次,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明确了项目法人是保障所建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对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也要对分管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因此,各级政府及水行政部门在组织构建项目法人时,一定要严格把关。第三,要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市场秩序、水利工程规模、水利工程建设需要等内容,适当更新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内容,使之与现阶段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发展要求相适应。

4.2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加强工程监督的软实力

目前,主要有两种可循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第一种是现场监管。例如,地方水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需要,从水利管理系统抽调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进驻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的选拔上,要重点考察其专业技术水平,考察合格后颁发“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专员”工作证,并要求持证上岗。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工作小组内部还可以设立小组长、监察专员等。第二种模式是第三方检测模式。第三方检测指的是实施项目质量检测活动的机构与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勘察等项目参与方均无任何从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强调的是,建设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必须具备水利部门或省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资质,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工程、机械电气和量测五个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受建设方委托,根据双方共同达成的合同和项目质量规范标准对所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独立、公允的质量检测。一则,第三方检测机构只对项目法人负责,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信度更高。二则,在建筑用料、加工产品的检测上,由于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直接去项目施工现场就地取材,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检测效率和精度,压缩了检测成本。

4.3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监督规范化水平

质量监督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要尽最大限度地消除其中的随意性。首先,要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对重大水利项目工程以及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加以约束规范,使之有法可循,有规可依。其次,完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建议对资料的核备、核定制定一套标准,然后按照流水作业的方式推进。如果在资料核备的过程中发现资料不齐全,就不能够进入下一步的资料审查,或者直接退回不再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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