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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学校的意见8篇

时间:2022-05-27 03:50:34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1

本刊记者:于司长,您好!很高兴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引发了社会热议。您能否谈一谈,此次《意见》颁布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于长学: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早已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强国必强教 强国先强教》的讲话中也指出:“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意见》是继《纲要》颁发后出台的,可以说,它是落实《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由注重规模向注重效益转变,由注重外延向注重内涵发展,教育管理逐步迈入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的新阶段。过去,我们的教育倾向于遵照国家的统一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现在,我们的教育要更多地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更多地倾听家长的意见。这样的变化其实就是为了适应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教育管理制度的需要。从这层意义上看,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颁布了这一《意见》。

本刊记者:由此可见,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具有重大意义。

于长学:是的。建立家长委员会,首先意味着保证了家长制度化、规范化地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和监督学校工作,从而真正形成家校的育人合力。过去,家长也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参与学校教育,但因无制度可循,也就无法真正保障家校合力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在,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家长与学校双方的责任,为家校合力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如《意见》特别提出,家长委员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要特别注重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减轻学生课程负担等方面。

另外,通过家校的协同教育,促进家校形成育人合力,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相互参与、合作机制,最终逐步实现学校的民主管理、自主发展。一言以蔽之,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本刊记者:《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家长委员会旨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确定这样的目标是否说明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我们究竟如何定位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于长学: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纽带,其主要职能包括如下内容: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学校开展家长教育,在家长中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做好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传达工作,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

本刊记者:2010年3月15日的《羊城晚报》报道一学校多次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乱收费,家长委员会成为替代学校乱收费的组织。请问,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于长学:其实,家长委员会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学校就开始了建立家委会的探索,而且取得了积极成效。当然,少数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完全由校方主导,成了替代学校乱收费、随意补课、违规办学的组织。这样的家长委员会性质变味,应该加以纠正。

目前,媒体报道关于家长委员会的问题大多都是在职能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这说明目前家长委员会存在着弊端,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问题的存在意味着家长委员会的角色、职能、运作方式仍有待规范。《意见》的出台,对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的基本领域、活动方式、条件保障和家校双方互动合作机制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地方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组建及工作方式的领导,把建设和组织家长委员会作为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内容之一。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把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学校的改革、管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经验交流,以避免出现因定位不清、权限不明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出现偏差的家长委员会工作必须予以纠正。

本刊记者: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意见》强调要特别注意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于司长,那您认为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于长学:选择合适的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中小学幼儿园要选择和配备好家长委员会成员,从而为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提供基本的人力保障。

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应该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善于听取意见,乐于和学校合作,富有奉献精神。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应该能够全面理解家长委员会职能,具有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拥有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所必需的时间、精力,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此外,牵头人自己的家庭教育应该是成功的,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牵头人还应该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能带领家长委员会并动员广大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可以说,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事关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成败。要注意,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应该是按照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来。

本刊记者:家长委员会可以说是让家长走进学校“参政议政”,正如您曾提到的,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保障的是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您能否具体说一说,家长的这三大权利如何在学校得到保障?

于长学:儿童的教育是父母与国家共同的权限和责任。教育孩子不是学校单方面的工作,需要协同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合力――这已是一种社会共识。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要求学校必须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是要完善学校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二是要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引导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三是要适度开放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家长委员会和广大家长能不定期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四是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本刊记者:《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公办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请问,这里的“条件”如何理解?没有“条件”的地方如何保障家长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于长学:建立家长委员会,要充分考虑当地、学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稳步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要求家长群体相对稳定,对民主程序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就目前而言,乡镇中心学校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均有条件建立家长委员会,应尽快建好。

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规模较小,学生父母外出打工的比例较大,在这些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这些学校和幼儿园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学校办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努力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创造条件,逐步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

本刊记者:这样看来,家长的权利和过去相比会发生很多变化。接下来,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将进一步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来确立家长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力范围,以及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的关系?

于长学:接下来,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制订家长委员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教育部也将对各地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随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促进和保障家长委员会健康发展。今后将逐步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督导机制,把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列入学校办学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学校建设好家长委员会并发挥其应有作用。

本刊记者:目前我国中小学探索设立家长委员会,在机制建设和具体实施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发达国家是否有一些值得我们参考、借鉴的成功经验?

于长学:家长通过加入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这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历史。虽然我国有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国情条件,但发达国家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机制建设和具体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研究和借鉴的经验。

国外经验表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得到财政支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而且需要广泛听取家长、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社区的支持和参与。欧美学校的大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教师联合会”(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简称PTA),其作用是在学校与家庭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调动、发挥家长关注学校事务、支持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家校携手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此外,欧美国家广泛存在的家长代表加入学校理事会、家长不定期参观课堂或者以义工方式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委员会为筹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组织义卖及捐款活动等实施形式,我国学校的家长委员会也可以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加以借鉴。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2

于长学: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早已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总理在2010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强国必强教 强国先强教》的讲话中也指出:“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意见》是继《纲要》颁发后出台的,可以说,它是落实《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由注重规模向注重效益转变,由注重外延向注重内涵发展,教育管理逐步迈入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的新阶段。过去,我们的教育倾向于遵照国家的统一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现在,我们的教育要更多地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更多地倾听家长的意见。这样的变化其实就是为了适应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教育管理制度的需要。从这层意义上看,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颁布了这一《意见》。

本刊记者:由此可见,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具有重大意义。

于长学:是的。建立家长委员会,首先意味着保证了家长制度化、规范化地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和监督学校工作,从而真正形成家校的育人合力。过去,家长也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参与学校教育,但因无制度可循,也就无法真正保障家校合力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在,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家长与学校双方的责任,为家校合力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如《意见》特别提出,家长委员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要特别注重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减轻学生课程负担等方面。

另外,通过家校的协同教育,促进家校形成育人合力,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相互参与、合作机制,最终逐步实现学校的民主管理、自主发展。一言以蔽之,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本刊记者:《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家长委员会旨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确定这样的目标是否说明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我们究竟如何定位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于长学: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纽带,其主要职能包括如下内容: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学校开展家长教育,在家长中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做好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传达工作,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

本刊记者:2010年3月15日的《羊城晚报》报道一学校多次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乱收费,家长委员会成为替代学校乱收费的组织。请问,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于长学:其实,家长委员会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学校就开始了建立家委会的探索,而且取得了积极成效。当然,少数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完全由校方主导,成了替代学校乱收费、随意补课、违规办学的组织。这样的家长委员会性质变味,应该加以纠正。

目前,媒体报道关于家长委员会的问题大多都是在职能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这说明目前家长委员会存在着弊端,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问题的存在意味着家长委员会的角色、职能、运作方式仍有待规范。《意见》的出台,对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的基本领域、活动方式、条件保障和家校双方互动合作机制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地方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组建及工作方式的领导,把建设和组织家长委员会作为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内容之一。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把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学校的改革、管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经验交流,以避免出现因定位不清、权限不明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出现偏差的家长委员会工作必须予以纠正。

本刊记者: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意见》强调要特别注意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于司长,那您认为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于长学:选择合适的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中小学幼儿园要选择和配备好家长委员会成员,从而为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提供基本的人力保障。

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应该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善于听取意见,乐于和学校合作,富有奉献精神。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应该能够全面理解家长委员会职能,具有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拥有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所必需的时间、精力,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此外,牵头人自己的家庭教育应该是成功的,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牵头人还应该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能带领家长委员会并动员广大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可以说,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事关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成败。要注意,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和成员应该是按照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来。

本刊记者:家长委员会可以说是让家长走进学校“参政议政”,正如您曾提到的,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保障的是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您能否具体说一说,家长的这三大权利如何在学校得到保障?

于长学:儿童的教育是父母与国家共同的权限和责任。教育孩子不是学校单方面的工作,需要协同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合力――这已是一种社会共识。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要求学校必须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是要完善学校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二是要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引导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三是要适度开放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家长委员会和广大家长能不定期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四是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本刊记者:《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公办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请问,这里的“条件”如何理解?没有“条件”的地方如何保障家长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于长学:建立家长委员会,要充分考虑当地、学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稳步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要求家长群体相对稳定,对民主程序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就目前而言,乡镇中心学校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均有条件建立家长委员会,应尽快建好。

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规模较小,学生父母外出打工的比例较大,在这些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这些学校和幼儿园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学校办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努力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创造条件,逐步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

本刊记者:这样看来,家长的权利和过去相比会发生很多变化。接下来,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将进一步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来确立家长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力范围,以及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的关系?

于长学:接下来,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制订家长委员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教育部也将对各地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随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促进和保障家长委员会健康发展。今后将逐步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督导机制,把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列入学校办学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学校建设好家长委员会并发挥其应有作用。

本刊记者:目前我国中小学探索设立家长委员会,在机制建设和具体实施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发达国家是否有一些值得我们参考、借鉴的成功经验?

于长学:家长通过加入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这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历史。虽然我国有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国情条件,但发达国家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机制建设和具体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研究和借鉴的经验。

国外经验表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得到财政支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而且需要广泛听取家长、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社区的支持和参与。欧美学校的大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教师联合会”(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简称PTA),其作用是在学校与家庭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调动、发挥家长关注学校事务、支持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家校携手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此外,欧美国家广泛存在的家长代表加入学校理事会、家长不定期参观课堂或者以义工方式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委员会为筹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组织义卖及捐款活动等实施形式,我国学校的家长委员会也可以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加以借鉴。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中小学中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家访活动,增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学校与家庭的教育步调,统一学校与家庭教育对学生的要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促进和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家访活动要求

家访活动指教师在工作日期间进入学生家庭进行走访。一般每学期每班安排不少于四个工作日(为照顾部分家长工作调整的不便,教师也可在家长建议的节假日时间进行家访)。

(一)家访形式

家访由班主任统筹安排本班学生的家访任务,事先应就是否接受家访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提前一周进行预约,然后安排好访问名单及行程路线进行登门走访。走访以班主任为主,任课教师为辅。可一位或多位老师一起走访,也可请学生或校领导一起走访。

(二)家访内容

1.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

2.了解学生从小到大的成长情况,如成绩、处分、表彰、奖励、兴趣特长、脾气性格、社会交际等。

3.了解学生过去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有何特殊经历,如异地读书、非父母养护、借读、病休等。

4.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

5.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推广家长的成功家教经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价值观。

6.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7.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8.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三)家访要求

1.明确家访目的意义。家访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师德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沟通学校与家庭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途径。因此,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必须明确家访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要求,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意识、研究意识、沟通意识、时效意识、平等意识和责任意识。

2.注重方式方法和实效。家访必须有目的地进行。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被访学生要有全面的了解,明确谈话中心。从关心、爱护和鼓励学生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纪律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对在家和学校发现的问题,要与家长共同商量解决的方法,并进一步探讨家校合作的方式,确保家访的有效性。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注意交流的方式方法,多鼓励,多赞赏,多倾听,创设和谐氛围,切忌告状式家访。

3.尊重家长树立形象。对家长态度诚恳,加强与家长的感情联络,虚心接受家长的正确意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以改进学校工作。家长因不了解学校实际而提的偏激或不正确的意见,要耐心诚恳的加以解释,赢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吃请或馈赠的礼物,要树立和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4.做好记录与访后分析。教师每访一户都要做好家访记录,并做好访后分析。对家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地加以梳理,并在日常工作中调整教育教学方法。教师还应根据家访情况对其他未参加家访的任课教师传递信息和就学校教育工作提出有见地的建议。

5.教师在家访过程中要切记“安全第一”,注意交通安全。

(四)家访任务及重点对象。

全镇各个小学三十七中学都可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家访任务,总的要求是小学、初中每学期完成分别不少于学生数的1/3、1/4。家访工作由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统筹协调,各任课教师都应适当参与。学校领导也应有一定量的家访要求。

其中,下列重点对象学生应做到每年必访:

1.特殊家庭(孤儿,单亲、留守、再婚家庭,特困家庭、非第一监护人家庭等);

2.学习特别困难学生家庭(如学习基础弱、学习态度不佳、学习成绩不理想);

3.人际适应困难学生家庭(人际关系协调差、心理情绪不稳定等);

4.有特殊家长的家庭(如现役(荣誉)军人、身患重症、残疾或智障的家长、不重视孩子读书、和学校及老师有过不愉快合作记录等);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4

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部署下,学校开展的评价工作有:学校评价工作、校长评价工作、教师评价工作、学生评价工作四个层面。在这四个层面的评价中,除了依据有关制度开展自评工作以外,各层面都注意引入第三方,即社会和家长参与到评价的各层面中。

1.引入社会层面参与评价学校

县政府规定,学校所在地人大、政协委员每年度都要深入学校,开展视察和调研,除了查看校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工作,还要评价学校各项工作,填写好意见卡,卡中要指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在校方确认后,要求学校限期整改,通过回访等督促问题的解决。同时,学校利用教学开放日、家长会等机会,了解委员和家长们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达成所有学校都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评价,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以此作为提升学校满意度的有力举措。通过此举,先后化解了校车、食堂社会化等在内的一系列重、难点问题,帮助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对此项的评价结果记入县委对当地党委年度精神文明考核和主要领导业绩考核中。2013年6月,我县被确定为全国21个教育满意度测试工作试点县,借此机会,我们进行了全县范围内的各校满意度测试,此次测试,按比例抽取了学生、家长、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的问卷,通过测试,向国家全面反映了教育满意度现状。

2.引入家长评价教师

按照“三结合”教育的工作要求,各校每学期都召开家长会,发放征求意见卡,除了征求对学校的意见以外,还要征求对学生所在班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师德方面,把来自这方面的评价作为师德考核的依据,直接计入对教师的整体评价中。学期末,学校发放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听取对任课教师的意见,作为考评和评优选先的依据之一。

3.引入家长评价学生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5

1、家访是加强教师与家长、社会联系,争取家长、社会的支持,齐抓共管,共同教育好学生的重要手段,每个教师都应重视做好家访工作。按照评估要求,每学年班主任要普访一次,工具科教师每班家访10人以上,非工具科教师每班家访5人以上(期中登门家访不得少于50%)。

2、家访必须有目的进行。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纪律、思想品德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让家长真正地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对在家和在校发现问题,与家长共同商量,及时解决。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家访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宜只是向家长告状,要注重家访的实际效果。

3、尊重家长,加强与家长的感情联系。胸怀开阔,不计较个别家长对教师的偏见,绝不允许与家长吵架,有失教师的尊严,应以为人师表的行为和风范,感动家长,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4、重视家长意见。要抱着热诚欢迎的态度对待家长意见。对家长所提意见,要全面调查、了解、分析。正确的意见,虚心接受,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学校领导,尽快采纳,以利学校工作的提高。家长因不了解学校实际而提的偏激或不很正确的意见,要加以诚恳耐心的解释,让家长给予理解和谅解。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6

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大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从此,依法治国就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成为国家和社会各个行业以及各个方面的一个基本要求。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基本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有效保障。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社会组织机构,是“百年树人”的主要阵地,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加强学校管理,使学校任务得以完全落实,并且有一个长期的制度保障,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党和国家为落实依法治校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以及政策措施,包括《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法律,还有专门为落实依法治校而制定的政策措施,比如教育部的《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应该说越来越健全,现在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当然,法律法规的落实需要有一个过程,同时也需要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加以配合,特别是学校方面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意见》对学校如何加强依法治校提出了四条意见,包括:“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等。”其中第三条提出了六点措施。我认为,这六条措施中的第三点“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对当前中国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尤其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在中国目前的中小学校中,民主建设应该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推进依法治校最需要推进的就是民主建设,同时,在学校推进依法治校中,进行民主建设也是最得民心的措施,对于依法治校的其它方面也具有促进作用。因此,我认为,依法治校必须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意见》指出:“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意见》中提出的这些内容正是我们现在学校存在的问题所在,也是到目前为止学校落实得最差的几个方面。

首先,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在中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已经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没有几个,即使有少数学校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也基本上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出真正的职代会的职能。

其次,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的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应该说,校务公开制度,在学校中还是有开展的,全国的各级各类学校都有校务公开制度,我国的各级各类学校中都会有相关的校务公开的制度、计划和措施等,特别是写在纸上的制度还是很健全的。同时,也都会在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学校招生规定、收费等方面在全校以及全社会公布。但是,在重大决策前一般很少会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只是决定后才会向教职工公布;重大事情也很少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通常也只是向全校教职工通报一下;学校的财务情况公布也只有总数,最多也就是分成几个大类,通常没有每项开支细节,更没有逐项逐笔公布的,并且公开的随意性很大,基本上是校长想公开就公开,想不公开就不公开,想什么时候公开就什么时候公开;福利待遇如何确定的也很少会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常都是在私下领导了解,然后在校领导办公会上研究确定;在学校招生规定、收费等方面也不会征求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意见。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7

一、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在更大范围推广成功经验,把家长委员会普遍建立起来。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

二、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参与教育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三、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组建

建立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学校主导作用,落实学校组织责任,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要尊重家长意愿,充分听取家长意见,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和家长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确保家长委员会工作取得实效。

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幼儿园要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特别要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家长委员会的规模、成员分工。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热心学校教育工作,富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

四、发挥好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

家长委员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要及时与学校沟通学生思想状况和班集体情况,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解决和化解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做好思想工作。经常通过家长了解学生所在班级的情况,及时发现班集体风气和同学之间关系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积极向上、温暖和谐、互助友爱的班集体。

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引导家长积极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的课业负担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与学校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疑问,帮助学校了解情况改进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为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家长对学校的意见篇8

目前,全校上下正在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校领导班子抓住解放思想这一发展机遇,不失时机地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深入开展查摆问题工作,多形式、多渠道排查问题,征询意见,为学校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形成了人心思进、团结向上、开拓进取的好局面。

第一,设立校园意见箱。在“三新”大讨论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的当天,校长闫纲绍就指示办公室,制作了“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转段动员会上,动员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办公室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及时做出反馈。

第二,开好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三新”大讨论“八自查”、“三征求”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校班子认真分析了学校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也细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明确了学校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加深了班子之间的沟通和团结,真正达到统一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

第三,开设热线电话。热线电话是学校听取意见和建议的有效途径之一,校领导通过电话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和教职工的评价。开展大讨论活动以来,热线电话的功能进一步突出,校长办公室、书记办公室、校办公室的电话都开辟为热线电话,让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到新学期开学前,热线电话接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达20多条,反馈意见十多条,内容涉及收费、学校管理、学生教育、教师工作态度及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四,党员干部主动查。进入查摆问题阶段后,学校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上,校长闫纲绍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认真查摆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处室负责人还要写出本部门的自查报告,要求自查报告要找准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自查报告由校长和书记逐一检查,坚决避免“一阵风”、“走过场”现象。目前,党员干部已上缴自查报告70余份,排查问题400多项。

第五,发放意见征求表。一是放暑假前,向每位家长发放《**市第十六中学教学及管理情况征求意见表》,从师德师风、教学管理、学生管理、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方面向家长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在全体教工会上,发放“三新”大讨论活动意见和建议表,从“学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等三个方面向教职员工广主动征询意见。三是向全体教工发放《中层干部民主评议表》,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议。

第六,教师互相查。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自己存在的问题可能自己觉察不到。针对这种情况,学校以年级组为单位,积极开展问题互查活动,教职工之间互提意见,互提建议,并由年级长写出互查记录。截止到目前,已有100多名教职工参加了互查活动,占全体教师的90%以上。

第七,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多角度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整理、分析梳理学校办学存在的问题,分类、分部门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采取得力整改措施。各处室坚持边查边改,务求实效,将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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