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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档案管理8篇

时间:2023-06-05 08:42:28

各部门档案管理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1

(一)专业档案的特点

专业档案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某一专业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比较稳定的文种和记录目的的档案。具有专业性强、独立性与现行性强以及动态性强的特点。专业档案不仅形成规律、内容性质有明显的专业性,文件名称、格式、整理方法等也有其专业特点,同时其作用范围、作用对象和作用时效也有特定的专业局限性;是专业职能活动的必要管理工具和解决问题的手段,具有突出的现实使用价值,可以相对独立地支撑有关专业活动,且工作查考期长,查考的实时性、连续性要求高,往往作为立档单位全宗内相对独立的部分由形成部门保管和使用;记录的数据和信息需要同记录对象的现实情况保持动态一致,随着记录对象的变化随时补充和变更记录,直至对象的消亡。这也是部分专业档案需要由形成部门相对独立地保管和使用的重要原因。

(二)区县专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6年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区属44个立档单位专业档案的形成、整理、保管、利用及归属流向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统计汇总,44个立档单位分别由其所属的217个专业科室(所属单位)形成各类专业档案378种(文种)。根据全区各类专业档案不同的整理、保管单位统计,2004至2006年这三年中,平均每年形成专业档案129316卷、1228680件、42355袋、14017盒、778箱。这些专业档案由各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的有180种、由专业档案室保管的有40种、由形成科室自行保管的有158种。从整理方法上看,这些专业档案按记录对象(事项、单位、户、人)整理的有223种,按时段整理的有138种,按其他特征整理的有17种,其中整理后需要随时增减内容的有47种。整理后,编制纸质档案目录的有304种、编制电子目录的有91种、未编制档案目录的有58种。这些专业档案中,有查阅控制规定的有324种,仅对当事人提供利用的有92种,能够提供社会公众利用的只有14种。这些专业档案中,没有具体规定归属流向的有256种,档案从未销毁的有367种。

由于是首次对专业档案作较大范围的调查,以上调查数据和情况不尽准确,但可以看出,当前专业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形成量大而保管空间不足。由于档案的归属流向不确定,销毁期限不明确,造成档案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档案存储空间严重不足。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检察院、工商、城管监察等系统尤为突出。

2、整理、编目的规范化程度低。很多专业档案的整理、编目方法是立档单位或形成科室根据专业特点和基础条件自行设计的,采用的档案装具也各行其是,一旦需要向上级档案馆移交,立档单位和档案馆都必将面临巨大的工作量,难度可想而知。

3、归属流向和接收范围模糊。这是区县档案管理部门长期以来感到困惑和棘手的问题。一方面,由于专业档案自身特点,立档单位往往不能将专业档案随文书档案一同向档案馆移交。另一方面,许多专业档案的归属流向问题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如设在区县由市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各职能局(分局),其文书档案一般按规定向区县档案馆移交,其专业档案则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由市各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4:规范和标准工作滞后。在44个立档单位中,没有制定规范或标准的占38%。其中,许多规范和标准或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独制定,或由立档单位、形成科室自行制定。在没有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下,区县档案部门无法对专业档案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并得到立档单位的认可。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专业档案的数量和内容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和变化,缺乏成熟的管理经验;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专业主管部门协调不够,对专业档案的条块交错管理存在缺位、错位或越位现象;三是缺乏对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总体设计,导致专业档案管理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无序。

二、关于区县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分析

(一)归属流向面临的问题

1、改革开放以来,区县属机关、单位各类专业档案大量涌现,而档案归属与流向的有关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原来的规定不符合基层业务工作实际,导致各类专业档案大量积存在形成单位,只有进口没有出口。一方面,给形成单位的档案管理以至业务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区县综合档案馆馆藏结构的丰富与优化。

2、部分区县行政机关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由隶属区县政府转为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而档案的归属流向尚未重新明确。目前,这些机关形成的文书档案,区县档案馆一般仍按过去的规定接收,形成机关也比较配合。而对于各类专业档案在垂直管理前就未随文书档案向区县档案馆移交,垂直管理后其归属流向问题更加突出。目前一些市级专业主管部门已经设立或正在酝酿部门档案馆,其档案接收范围是否涉及区县档案资源尚不明确。“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地方某项事业或建设活动为主的档案”应纳入地方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规定,一直以来并未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在新的形势下实施将更加困难。

3、随着一些地方整合国家档案资源以及综合档案馆与若干专业档案馆的合并,区县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调整和区县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界定有了新的可能。然而,各类档案资源是一律按区县行政区划整合,还是分门别类按不同级别行政区划整合,至少在大城市的核心功能区及城市功能拓展区,需要从国家档案资源配置的全局出发,合理设计、科学规划和审慎决策。

(二)设计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原则

规划区县专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要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发展原有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根据需要适当建立部门档案馆,把国家档案馆网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关系协调、管理科学、具有安全保管与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能力、为社各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的有机整体”的档案馆设置与布局原则基础上,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明确档案的终极归属,维护国家记忆

区县档案馆作为国家长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承担维护本行政区各项事业历史真实面貌的职能,自然也是各类具有长远保存价值档案的终极归宿。市级专业档案馆是收集、管理某一领域或特殊载体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具有终极保管某一领域档案的职能,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大城市根据需要设置。部门档案馆是各专业主管部门为收集、管理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有关档案、资料的档案馆,是国家档案馆网布局的组成部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大城市根据需要在形成专门业务或科技档案数量大的专业主管部门设置。按照国家现行规定,

部门档案馆中记录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活动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保存50年后应向各级综合档案馆移交。部门档案馆是档案的过渡性保管机构,不是永久保存档案的最终归宿。

当前,针对各类专业档案大量涌现以及专业档案在形成、保管、利用上的特点,应合理规划我市的档案馆网布局,建立一批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规范各类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明确各类档案的终极归属及过渡性保管职责,促进全市国家档案资源的整体建设和管理。

2、创新专业档案管理体制,服务现实工作

专业档案数量庞大、类型复杂、分布广泛,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动态性和现实工具性强的特点。应根据专业档案形成、保管、利用上的特点和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多层次、多模式管理的新格局,以适应各类专业档案管理与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现实工作服务。

(1)由专业档案形成科室保管的模式。对于独立性、动态性、现实工具性都比较强的专业档案,可以在档案形成之后,由形成科室管理和控制,以维系专业工作的正常进行。形成科室应承担积累、整理、编目、保管、到期鉴定和处置的任务,并承担将其中已失去现实管理工具功能、需要作为历史记录长久保存的档案向单位综合档案室或通过综合档案室向档案馆移交的职责,接受本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2)由专业档案形成单位的专业档案室或专业文件管理中心保管的模式。对于形成数量大,增幅快,整理、鉴定和利用方式特殊,必须由专业人员直接控制和使用的专业档案,可以成立专业档案室或专业文件管理中心,实施过渡性和集约化保管。

(3)由专业档案形成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的模式。根据归档、整理、编目、鉴定和利用的特点,可以随同文书档案一并管理的专业档案,应纳入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随同文书档案定期向档案馆移交。

(4)由市级专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档案管理中心或部门档案馆保管的模式。对于市级专业主管部门需要按行业整合的专业档案特别是垂直管理单位的专业档案,可以按照规定向专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档案管理中心或部门档案馆集中,实施过渡性和集约化管理。市级专业档案管理中心和部门档案馆应具备安全保管和充分开发档案信息的条件和能力,承担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的职责,保证本行业专业性活动以及专门用户群体利用档案的需要。

建立多层次、多模式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是为了扭转当前专业档案管理工作出现的无序状况,更好地服务于现实工作,发挥专业档案对于形成者的突出作用、对于利用者的定向作用和为科研、决策服务的整体效应。各个管理层次及各类管理模式的具体确定,应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做出统一规定。同时,无论是采取哪种模式,都应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记录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活动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

3、按地域整合与按行业整合并举,方便社会利用

实施档案资源整合是强化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和方便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有效措施。档案资源整合既可以按地域整合,也可以按行业整合。对于特大城市而言,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一些需要垂直管理的专业性工作,往往不是按区县行政区划来设置和管理的。对于这些行业形成的档案资源应当首先按照专业管理的需要进行行业性整合,而后再按照维护国家历史记忆的需要向同级综合档案馆整合。区县档案馆主要应整合本区县行政区划内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立档单位及其所属部门的档案资源和按区县行政区划管理与建设的其他各类国家档案资源。

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全国性和全市性纵向管理系统。为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管理的需要,纵向系统的档案资源整合应运而生,专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性档案管理机构也将随之得到强化和发展。面对档案资源整合新的发展趋势,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各专业主管部门,更新档案管理理念,排除部门利益纷争,共同站在加强国家档案资源整体建设的高度,对各级各类专业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进行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

三、加强专业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专业档案监督管理的建议

1、定期开展档案资源普查。由国家或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档案统计年报之外,定期(如5年或10年)组织各级档案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对专业档案资源的全面普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档案资源管理与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普查应着重了解各类专业档案形成、整理、保管、利用以及归属流向的情况。普查项目应尽可能详细、具体,如形成情况应了解每类专业档案的具体文种、形成部门、年均形成数量、现有数量等;整理情况应了解整理特征、所用装具、如何编目、整理归档后是否需要动态管理等;保管情况应了解专业档案库房设置、保管条件、管理机构及人员等;利用情况应了解利用对象的控制、利用方式及利用时效的特点等;归属流向应了解各类专业档案有无归属流向的具体规定、专门档案馆或部门档案馆设置情况、有无销毁到期档案的具体规定或处置办法等;监督指导关系应了解档案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哪些管理环节存在缺位、错位并广泛征集形成部门的意见、建议。只有搞好普查,全面、深入地把握情况,才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档案建设规划和管理措施。

2、切实加强对专业档案的监督管理。专业档案管理是各行业、各部门文件与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信息资源。面对数量庞大、类型复杂、分布广泛的专业档案,必须站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高度,从管理体制、规范标准等方面,按照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专业档案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专业档案资源的管理与建设。

要针对各类专业档案管理的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全面梳理各级档案部门与专业主管部门、综合档案馆与专业档案馆、监督指导机关与档案形成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覆盖完整、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密切协调、共同管理的管理体制。要依法健全、完善专业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推进各类专业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维护专业档案的连续性和整体性,有效地支持专业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发挥专业档案的社会作用。要在继承专业档案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制度创新,根据各类专业档案形成、保管、利用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既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又要尊重专业档案的自身属性和特点,创造有利于各类专业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利用的新形式。当前加强专业档案管理的重点是要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全局出发,协调各方面关系,全面梳理各类专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落实市、区、县档案局(馆)和专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接收专业档案的职责和档案形成部门积累、整理、移交专业档案的职责,推动各类专业档案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关于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建议

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主、专业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档案管理中心)为辅,健全、完善我市档案馆网布局,合理设计、统一规划全市专业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从全市档案事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层面,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关系协调、管理科学、具有安全保管与充分开发档案信息的能力、为社会各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的档案馆群,形成各类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协调发展的格局。

1、设立若干专业档案馆

专业档案馆是按专业设置的,收集和永久保管特定领域或者特殊载体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档案保管机构。《全国档案馆设置与布局方案》规定,省(自冶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设置哪些专门档案馆,按照重点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原则,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目前,我市设置的城市建设档案馆,是收集、管理和永久保存城市规划、建设有关档案的专业档案馆。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档案馆,收集、管理和永久保存特定领域或者特殊载体的档案,以加强专业档案的管理与建设。

2、设立若干部门档案馆(档案管理中心)

部门档案馆是专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档案的档案馆。《全国档案馆设置与布局方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馆的,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重点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原则,统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目前,我市设有国家安全局档案馆,收集并永久管理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北京市档案馆设置和布局方案》规定,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可以设置本部门档案馆,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其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在本部门档案馆保存50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某些形成专门业务和科学技术档案数量大的市专业主管部门,可以成立本部门档案馆,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和资料,但其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等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

可以考虑设立市公、检、法部门档案馆,并在其他实行垂直管理的市专业主管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设立部门档案馆,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和资料,以及由所属区县分局形成的需要按行业整合的专业档案。其所属的各区县分局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等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仍按原规定向区县综合档案馆移交。

3、在区县专业主管部门设立专业档案管理中心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2

关键词: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模式;管理体制;规律

我国高校档案馆大多是在综合档案室的基础上组建而来,高校档案管理体制虽然经历了分散到分管,分管到集中,但是作为高校档案管理重要内容之一的学生档案仍然游离在高校档案管理体制之外。教育部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明确将学生档案纳入高校档案管理的范畴。但由于目前缺乏学生档案管理体制方面的具体操作性规定,各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鉴于此,本文将在分析各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模式优劣的基础上,探讨如何构建科学规范的学生档案管理模式,以促进学生档案规范管理,服务高校教育事业。

一、高校学生档案材料形成规律

高校学生档案是高校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国家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学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在校期间学生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家庭状况、学习成绩、个人特长、奖惩情况、身心健康状态等信息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目前高校学生档案材料形成规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学生档案数量大。自1999年扩招以来,普通高等学校规模扩大,学生数大幅增长,由此产生的学生档案量也大大增加。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022所,仅19%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5000人,50%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人数集中在1000人~3000人。[1]而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达2305所,70%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人数超过了5000人,32%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规模集中在10000人~30000人。[2]

(二)学生档案材料形成时间长。由于学校办学层次的提升,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博士点、硕士点在各高校纷纷设立,学制的改变也使得学生档案材料形成时间发生改变。学生档案材料的形成贯穿学生整个在校学习年限,专科生、研究生需要3年,本科生需要4年,而本硕博连读甚至需要10年,时间跨度长。这期间不间断的有新的档案材料形成,需要及时归档,否则容易丢失,影响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三)学生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多。学生档案材料来源比较分散,涉及学校招生办、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组织部、团委、学生所在的院系等多个部门,需要沟通协调部门间的关系以保证档案材料收集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

(四)学生档案材料内容丰富。主要有:一是入学类材料:各类入学通知书、各类学生登记表。二是鉴定类材料:学生学年鉴定表。三是学习成绩材料:学生成绩登记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表。四是毕业类材料:研究生论文答辩决议、各类毕业生登记表、学位证明材料。五是党、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申请材料,综合考核材料、外调证明材料。六是奖励材料: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及各类奖励审批材料。七是处分类材料:处分决定及个人检查交代材料。八是其他:体检表、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高校学生档案材料形成规律的特点体现出了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的复杂性、过程性、动态性。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由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转递、保管等一系列环节构成,不再是档案材料的简单收集,过去兼职管理的模式已然不适应学生档案管理的需要,必须交由专门的档案部门进行管理。

二、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模式分析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明确将学生档案纳入高校档案管理的范畴。但由于到目前为止仍然缺乏学生档案管理体制相关方面具体操作性的规定,因而在实际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各高校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只有少数高校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学生档案归口学校档案机构管理,其余的还是实行分散管理,有的归口招生办、有的归口各院系、有的归口学生工作处管理。那么集中与分散的管理模式优劣在哪里呢?总的说来,学生档案不归学校档案机构管理,而分散其它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管理的这种分散多头的管理体制造成了在一个学校有多个档案管理部门,同时对相同或相近的档案管理事项进行管理,造成了部门职能交叉,最终导致档案资源的重复建设,不符合高校档案资源整合的需要和精简高效的机构改革原则。[3]而且这种分散多头管理由于没有一个管理中心、没有一个机构对学生档案管理负总责,容易造成部门间相互扯皮,降低效率,影响学生档案管理的效果。具体来看,由于不是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往往不受重视,被部门其他工作挤占,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人员、经费往往得不到保障。具体表现为:一是无法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无论是学工处还是院系,档案管理工作都不可能成为中心工作,管理学生档案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兼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现今档案管理越来越专业化、现代化、信息化,这种兼职管理的模式无论是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时间、精力的投入已经不能适应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档案保管条件难以达到标准。自高校学生档案形成之日起算高校保管学生档案的时间本专科生、研究生一般为3年~4年,本硕博连读生长达10年,另外还可以在毕业后再托管2年。这期间档案的保管也是学生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学工处还是院系,档案保管的条件往往比不上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无法配备专门的档案库房和基本的档案防护设施,将档案存放在普通的办公室,容易造成档案丢失或档案损坏。三是档案管理专业化程度低。主要体现在学生档案的收集归档和利用服务的不规范。档案整理没有严格按照档案的整理规范进行整理,还停留在简单的收集上,没有编制页号和档号。只能提供简单的档案查询、转递等服务,学生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无法为学校提供学生管理决策服务。学生档案归口学校档案机构管理,那么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理所当然的成为档案机构的中心工作,具有非专门档案管理部门不具备的优势,更加能够体现档案管理的专业性,在档案人员配备、保管条件、档案现代化、专业化管理等方面更胜一筹。

三、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体制的建构

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把学生档案列入了高校档案管理的范围。因此,高校学生档案的主管部门无疑是高校档案机构。根据高校学生档案材料形成的规律,通过对高校学生档案集中与分散管理模式优劣的比较分析,高校学生档案归口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是最优的。那么集中统一的学生档案管理体制的建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明确学生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是高校档案机构,由高校档案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全校的学生档案工作。由高校档案机构对各学生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要求他们按照档案整理的规范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收集归档后的学生档案进行提供利用服务以及做好档案的转递、保管等工作。要实现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必然要将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同原有的部门相剥离,这将面临着高校部门职责权限再分配的阻力。改革必然要有阵痛,学校领导应该从档案职能科学配置的高度来看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体制的变革,将对相同或相近的档案管理事项的管理职能整合到一起,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二)合理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集中统一的学生档案管理体制必须要有合理的人员配备,应当根据学校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学生档案管理人员,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还应该有专项学生档案管理经费投入,保障学生档案基础设施和防护设施的配备到位,支持学生档案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

(三)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学生档案管理划归档案部门管理之后,档案管理部门要按照学生档案材料形成的规律重新制定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学生档案管理职责,包括明确档案馆、各归档部门职责,明确档案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各归档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学生档案业务规范。包括学生档案归档范围、程序、要求;档案整理的规范;档案查阅利用、转递、投递等方面的规定。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生档案管理横向机制。学生档案来源分散,涉及到很多的部门,如何保证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必然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学生档案管理横向机制,对各学生档案归档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这一机制一方面要求各归档部门按照学生档案归档范围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保证收集的完整性,避免各部门间相互扯皮,同时要求各归档部门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的要求对学生档案材料按照学生档案整理要求整理后移交归档。要建立这一机制,首先要明确各归档部门的责任人,在各归档部门确立一名分管档案的领导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档案工作。其次要确定各归档部门的职责,包括分管档案的领导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再其次实行各归档部门档案工作考核制度。把各归档部门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的指标,工作业绩与奖惩挂钩。最后档案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个档案归档部门联系,对各个档案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培训、指导,对档案材料收集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档案整理的规范性严格把关。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3

(一)专业档案的特点

专业档案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某一专业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比较稳定的文种和记录目的的档案。具有专业性强、独立性与现行性强以及动态性强的特点。专业档案不仅形成规律、内容性质有明显的专业性,文件名称、格式、整理方法等也有其专业特点,同时其作用范围、作用对象和作用时效也有特定的专业局限性;是专业职能活动的必要管理工具和解决问题的手段,具有突出的现实使用价值,可以相对独立地支撑有关专业活动,且工作查考期长,查考的实时性、连续性要求高,往往作为立档单位全宗内相对独立的部分由形成部门保管和使用;记录的数据和信息需要同记录对象的现实情况保持动态一致,随着记录对象的变化随时补充和变更记录,直至对象的消亡。这也是部分专业档案需要由形成部门相对独立地保管和使用的重要原因。

(二)区县专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6年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区属44个立档单位专业档案的形成、整理、保管、利用及归属流向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统计汇总,44个立档单位分别由其所属的217个专业科室(所属单位)形成各类专业档案378种(文种)。根据全区各类专业档案不同的整理、保管单位统计,2004至2006年这三年中,平均每年形成专业档案129316卷、1228680件、42355袋、14017盒、778箱。这些专业档案由各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的有180种、由专业档案室保管的有40种、由形成科室自行保管的有158种。从整理方法上看,这些专业档案按记录对象(事项、单位、户、人)整理的有223种,按时段整理的有138种,按其他特征整理的有17种,其中整理后需要随时增减内容的有47种。整理后,编制纸质档案目录的有304种、编制电子目录的有91种、未编制档案目录的有58种。这些专业档案中,有查阅控制规定的有324种,仅对当事人提供利用的有92种,能够提供社会公众利用的只有14种。这些专业档案中,没有具体规定归属流向的有256种,档案从未销毁的有367种。

由于是首次对专业档案作较大范围的调查,以上调查数据和情况不尽准确,但可以看出,当前专业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形成量大而保管空间不足。由于档案的归属流向不确定,销毁期限不明确,造成档案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档案存储空间严重不足。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检察院、工商、城管监察等系统尤为突出。

2、整理、编目的规范化程度低。很多专业档案的整理、编目方法是立档单位或形成科室根据专业特点和基础条件自行设计的,采用的档案装具也各行其是,一旦需要向上级档案馆移交,立档单位和档案馆都必将面临巨大的工作量,难度可想而知。

3、归属流向和接收范围模糊。这是区县档案管理部门长期以来感到困惑和棘手的问题。一方面,由于专业档案自身特点,立档单位往往不能将专业档案随文书档案一同向档案馆移交。另一方面,许多专业档案的归属流向问题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如设在区县由市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各职能局(分局),其文书档案一般按规定向区县档案馆移交,其专业档案则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由市各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4:规范和标准工作滞后。在44个立档单位中,没有制定规范或标准的占38%。其中,许多规范和标准或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独制定,或由立档单位、形成科室自行制定。在没有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下,区县档案部门无法对专业档案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并得到立档单位的认可。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专业档案的数量和内容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和变化,缺乏成熟的管理经验;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专业主管部门协调不够,对专业档案的条块交错管理存在缺位、错位或越位现象;三是缺乏对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总体设计,导致专业档案管理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无序。

二、关于区县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分析

(一)归属流向面临的问题

1、改革开放以来,区县属机关、单位各类专业档案大量涌现,而档案归属与流向的有关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原来的规定不符合基层业务工作实际,导致各类专业档案大量积存在形成单位,只有进口没有出口。一方面,给形成单位的档案管理以至业务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区县综合档案馆馆藏结构的丰富与优化。

2、部分区县行政机关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由隶属区县政府转为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而档案的归属流向尚未重新明确。目前,这些机关形成的文书档案,区县档案馆一般仍按过去的规定接收,形成机关也比较配合。而对于各类专业档案在垂直管理前就未随文书档案向区县档案馆移交,垂直管理后其归属流向问题更加突出。目前一些市级专业主管部门已经设立或正在酝酿部门档案馆,其档案接收范围是否涉及区县档案资源尚不明确。“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地方某项事业或建设活动为主的档案”应纳入地方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规定,一直以来并未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在新的形势下实施将更加困难。

3、随着一些地方整合国家档案资源以及综合档案馆与若干专业档案馆的合并,区县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调整和区县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界定有了新的可能。然而,各类档案资源是一律按区县行政区划整合,还是分门别类按不同级别行政区划整合,至少在大城市的核心功能区及城市功能拓展区,需要从国家档案资源配置的全局出发,合理设计、科学规划和审慎决策。

(二)设计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原则

规划区县专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要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发展原有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根据需要适当建立部门档案馆,把国家档案馆网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关系协调、管理科学、具有安全保管与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能力、为社各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的有机整体”的档案馆设置与布局原则基础上,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明确档案的终极归属,维护国家记忆

区县档案馆作为国家长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承担维护本行政区各项事业历史真实面貌的职能,自然也是各类具有长远保存价值档案的终极归宿。市级专业档案馆是收集、管理某一领域或特殊载体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具有终极保管某一领域档案的职能,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大城市根据需要设置。部门档案馆是各专业主管部门为收集、管理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有关档案、资料的档案馆,是国家档案馆网布局的组成部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大城市根据需要在形成专门业务或科技档案数量大的专业主管部门设置。按照国家现行规定,

部门档案馆中记录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活动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保存50年后应向各级综合档案馆移交。部门档案馆是档案的过渡性保管机构,不是永久保存档案的最终归宿。

当前,针对各类专业档案大量涌现以及专业档案在形成、保管、利用上的特点,应合理规划我市的档案馆网布局,建立一批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规范各类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明确各类档案的终极归属及过渡性保管职责,促进全市国家档案资源的整体建设和管理。

2、创新专业档案管理体制,服务现实工作

专业档案数量庞大、类型复杂、分布广泛,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动态性和现实工具性强的特点。应根据专业档案形成、保管、利用上的特点和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多层次、多模式管理的新格局,以适应各类专业档案管理与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现实工作服务。

(1)由专业档案形成科室保管的模式。对于独立性、动态性、现实工具性都比较强的专业档案,可以在档案形成之后,由形成科室管理和控制,以维系专业工作的正常进行。形成科室应承担积累、整理、编目、保管、到期鉴定和处置的任务,并承担将其中已失去现实管理工具功能、需要作为历史记录长久保存的档案向单位综合档案室或通过综合档案室向档案馆移交的职责,接受本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2)由专业档案形成单位的专业档案室或专业文件管理中心保管的模式。对于形成数量大,增幅快,整理、鉴定和利用方式特殊,必须由专业人员直接控制和使用的专业档案,可以成立专业档案室或专业文件管理中心,实施过渡性和集约化保管。

(3)由专业档案形成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的模式。根据归档、整理、编目、鉴定和利用的特点,可以随同文书档案一并管理的专业档案,应纳入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随同文书档案定期向档案馆移交。

(4)由市级专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档案管理中心或部门档案馆保管的模式。对于市级专业主管部门需要按行业整合的专业档案特别是垂直管理单位的专业档案,可以按照规定向专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档案管理中心或部门档案馆集中,实施过渡性和集约化管理。市级专业档案管理中心和部门档案馆应具备安全保管和充分开发档案信息的条件和能力,承担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的职责,保证本行业专业性活动以及专门用户群体利用档案的需要。

建立多层次、多模式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是为了扭转当前专业档案管理工作出现的无序状况,更好地服务于现实工作,发挥专业档案对于形成者的突出作用、对于利用者的定向作用和为科研、决策服务的整体效应。各个管理层次及各类管理模式的具体确定,应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做出统一规定。同时,无论是采取哪种模式,都应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记录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活动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

3、按地域整合与按行业整合并举,方便社会利用

实施档案资源整合是强化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和方便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有效措施。档案资源整合既可以按地域整合,也可以按行业整合。对于特大城市而言,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一些需要垂直管理的专业性工作,往往不是按区县行政区划来设置和管理的。对于这些行业形成的档案资源应当首先按照专业管理的需要进行行业性整合,而后再按照维护国家历史记忆的需要向同级综合档案馆整合。区县档案馆主要应整合本区县行政区划内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立档单位及其所属部门的档案资源和按区县行政区划管理与建设的其他各类国家档案资源。

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全国性和全市性纵向管理系统。为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管理的需要,纵向系统的档案资源整合应运而生,专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性档案管理机构也将随之得到强化和发展。面对档案资源整合新的发展趋势,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各专业主管部门,更新档案管理理念,排除部门利益纷争,共同站在加强国家档案资源整体建设的高度,对各级各类专业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进行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

三、加强专业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专业档案监督管理的建议

1、定期开展档案资源普查。由国家或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档案统计年报之外,定期(如5年或10年)组织各级档案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对专业档案资源的全面普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档案资源管理与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普查应着重了解各类专业档案形成、整理、保管、利用以及归属流向的情况。普查项目应尽可能详细、具体,如形成情况应了解每类专业档案的具体文种、形成部门、年均形成数量、现有数量等;整理情况应了解整理特征、所用装具、如何编目、整理归档后是否需要动态管理等;保管情况应了解专业档案库房设置、保管条件、管理机构及人员等;利用情况应了解利用对象的控制、利用方式及利用时效的特点等;归属流向应了解各类专业档案有无归属流向的具体规定、专门档案馆或部门档案馆设置情况、有无销毁到期档案的具体规定或处置办法等;监督指导关系应了解档案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哪些管理环节存在缺位、错位并广泛征集形成部门的意见、建议。只有搞好普查,全面、深入地把握情况,才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档案建设规划和管理措施。

2、切实加强对专业档案的监督管理。专业档案管理是各行业、各部门文件与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信息资源。面对数量庞大、类型复杂、分布广泛的专业档案,必须站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高度,从管理体制、规范标准等方面,按照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专业档案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专业档案资源的管理与建设。

要针对各类专业档案管理的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全面梳理各级档案部门与专业主管部门、综合档案馆与专业档案馆、监督指导机关与档案形成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覆盖完整、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密切协调、共同管理的管理体制。要依法健全、完善专业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推进各类专业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维护专业档案的连续性和整体性,有效地支持专业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发挥专业档案的社会作用。要在继承专业档案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制度创新,根据各类专业档案形成、保管、利用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既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又要尊重专业档案的自身属性和特点,创造有利于各类专业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利用的新形式。当前加强专业档案管理的重点是要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全局出发,协调各方面关系,全面梳理各类专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落实市、区、县档案局(馆)和专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接收专业档案的职责和档案形成部门积累、整理、移交专业档案的职责,推动各类专业档案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关于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建议

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主、专业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档案管理中心)为辅,健全、完善我市档案馆网布局,合理设计、统一规划全市专业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从全市档案事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层面,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关系协调、管理科学、具有安全保管与充分开发档案信息的能力、为社会各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的档案馆群,形成各类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协调发展的格局。

1、设立若干专业档案馆

专业档案馆是按专业设置的,收集和永久保管特定领域或者特殊载体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档案保管机构。《全国档案馆设置与布局方案》规定,省(自冶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设置哪些专门档案馆,按照重点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原则,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目前,我市设置的城市建设档案馆,是收集、管理和永久保存城市规划、建设有关档案的专业档案馆。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档案馆,收集、管理和永久保存特定领域或者特殊载体的档案,以加强专业档案的管理与建设。

2、设立若干部门档案馆(档案管理中心)

部门档案馆是专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档案的档案馆。《全国档案馆设置与布局方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馆的,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重点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原则,统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目前,我市设有国家安全局档案馆,收集并永久管理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北京市档案馆设置和布局方案》规定,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可以设置本部门档案馆,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其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在本部门档案馆保存50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某些形成专门业务和科学技术档案数量大的市专业主管部门,可以成立本部门档案馆,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和资料,但其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等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

可以考虑设立市公、检、法部门档案馆,并在其他实行垂直管理的市专业主管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设立部门档案馆,收集、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和资料,以及由所属区县分局形成的需要按行业整合的专业档案。其所属的各区县分局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等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仍按原规定向区县综合档案馆移交。

3、在区县专业主管部门设立专业档案管理中心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4

为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民生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民生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生档案是机关、社会组织形成的与人民群众直接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门档案。主要包括产权改革、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民生领域中形成的各类涉民档案。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民生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地开展民生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可以在处理经济纠纷、化解邻里矛盾、开展司法调解、提供服务保障等项工作中有可靠的资料依据,为妥善处理突发性、,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种类较多,内容丰富。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

1、抓好民生档案资源源头建设。民生档案主要涉及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贫有所扶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不同载体的各种文件资料。民生档案主要包括:产权类,土地(山林)承(延)包流转确权合同、土地征用、房屋产权、城市拆迁、宅基地审批、危旧平房改造等。保障类,养老、失业、工伤、医疗、新农合等。救助类,城乡低保、社会救济(助)、收养、孤老、残疾人管理等。社会管理类,换届选举、劳务输出、人事、就业再就业、复转军人安置、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上述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要抓好民生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将民生档案作为本单位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标准,明确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民生档案齐全完整,不散失、不损毁。民生档案专业性强、资料量大的部门或单位要建立专门档案库(室)。要严格执行档案移交进馆制度,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将具有查考价值的民生档案按期移交进馆。开展民生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单位,要做好民生档案数据库数据备份工作,并向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数据。

2、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档案室是民生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的最基层单位。在加强和规范农村乡镇、行政村档案室建设的基础上,注重收集换届选举,政务公开,土地(荒山)承(延)包、流转、租赁、出售,林权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各类涉农保险,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档案资料。城市街道、社区注重收集城市低保、“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管理等民生档案。

3、加强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资源整合。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馆藏收集范围,不断整合各类民生档案资源,建立面向民生的多元化档案资源体系。对涉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产权类、保障类、救助类、社会管理类等重要民生档案及时接收进馆。

三、健全民生档案管理体系

加强民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民生档案安全保管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健全民生档案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民生档案管理规范化。

1、各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要把民生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把做好民生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民生档案工作中的问题,抓好民生档案工作的检查、部署和落实。要保证民生档案专项经费的投入。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民生档案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2、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依法监督指导职能,加强对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促进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一要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有关行业和部门,摸清情况,做好民生档案调查和登记工作,界定各行业和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种类,本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那里的原则,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二要建立健全民生档案管理的法规和制度。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种类较多,内容丰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制定相关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纳入到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三要严格归档制度。要做到与民生有关的文件材料得到及时收集与归档,确保民生档案及时建档,有效管理,保证各个行业或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的齐全完整,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3、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加强对已有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有条件的县级国家档案馆要设立民生档案专门库房,优先进行整理编目,实现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服务民生提供快捷、有效的档案信息服务。

四、完善民生档案利用体系

为群众提供民生档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档案部门的法定义务。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规范民生档案利用制度,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1、深入挖掘现有馆藏各类民生档案资源。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蕴藏有许多具有现实利用价值的民生档案信息,要认真梳理,摸清馆藏民生档案的种类和数量,结合民生档案利用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先用先整、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馆藏民生档案整理、审查及开放步伐,为使民生档案及时服务人民群众打下良好基础。

2、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如编制各种民生档案的专题目录、汇编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利用新闻媒体和档案网站宣传介绍馆藏民生档案信息等手段,有效地开发民生档案资源服务民生。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5

(一)档案应急管理原始资料积累阶段(1949—1979)。

新中国建立伊始,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档案事业的建立和发展,对地震、洪水等各种自然灾害较为重视,先后成立了地震局、水利局、气象局等专业性的防灾减灾机构。档案领域也先后出台了部分文件并成立了相关机构以加强对相关基础性档案工作的管理,为应对各种社会灾害提供档案服务。如1962年6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试行情况的报告》,1963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并责成地质部施行,1950年成立中央军委气象局和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的联合资料室(气象档案馆的前身),1952年成立了地质资料司(全国地质资料馆的前身),1956年10月成立了国家测绘总局资料馆(国家测绘档案资料馆前身)。这反映了档案部门提升服务社会应对处置各类灾害能力的早期探索,客观上也加强了对地质、气象、水文、城建、卫生等相关领域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得档案资料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记录和延续,为日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而珍贵的原始档案资料。

(二)社会应急管理体系框架形成及档案部门应急工作的萌芽阶段(1980—2007)。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档案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档案工作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办法,这保证了我国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也使得档案部门应对灾害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在此社会背景下,包括测绘、煤矿、卫生、交通等各部门对如何加强自身档案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建设,提升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水平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务实的探索。国家档案局在2006年制定的《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提高档案馆、档案室抵御自然灾害和危及档案安全的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确保档案信息数据安全”[1]。

(三)档案自身安全体系建设迅速发展及面向社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探索阶段(2008年以后)。

在此期间,档案部门对各类突发事件对档案资源造成的危害高度重视,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档案的容灾及灾备能力,确保档案安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有意识地加强了对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形成档案的收集积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2008年5月国家档案局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中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2]。2008年8月国家档案局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档案工作正常秩序,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3]。2010年5月,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建立能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2010年4月玉树地震事件中,国家档案局了《关于加强青海玉树震区档案安全保护和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震后档案安全保管保护,同时提出要积极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将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的档案资料主动提供给抗震救灾指挥部门。从青海玉树地震和汶川地震发生后档案局的两份通知比较后,我们可以看出,档案部门的应急服务理念发生了重要变化,玉树地震中档案部门不仅仅提出了保护档案的安全,同时也强调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发挥档案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档案的保护和利用是档案部门两项并重的工作,建立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参与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的救助应是档案部门当前和今后迫切需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档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考

(一)建立我国各层级档案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档案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多层级档案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国家档案局是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地方各级档案局是各地区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可成立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支持保障等部门,工作中承担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的政策、规章和规划的制订,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运行机制、应急法制建设,协调指导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并指导下级档案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各级档案局及其下辖的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包括档案、计算机处理、应急管理等领域内的相关专家组成档案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档案部门应急管理提供相关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提升档案应急信息资源的服务能力。

1.加强档案应急资源的收集。档案部门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档案应急服务意识,加强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的调查研究,调整和明确规定各领域内的档案归档范围,确保交通、民政、城建、农业、林业、气象、水文等重点部门相关档案归档资料的完整性。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风险意识普遍提高,建立了各类风险隐患预警档案,档案部门应抓紧将这部分档案接收归档。在加强对各类与应急管理相关档案的接收与征集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要提前介入到各类突发事件中,对突发事件中相关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控制。将包括突发事件本身的信息、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应急部门制定的各项紧急处置方案、紧急处置方案的实施过程、效果评估等所有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档案信息进行全面及时地收集、移交和接收。通过以上工作,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档案应急管理部门就可以利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相关档案信息,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应对处置,同时还可借鉴以前发生过的类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支持。

2.建立档案应急管理的信息系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是整个档案应急管理体系的信息综合平台,负责档案信息在整个应急工作中的采集、管理和实时传递,为档案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各类信息支持。档案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建立各类基础数据库系统,内容包括各地区、各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档案基础信息库,以往档案部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典型案例库,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专项、部门等应急预案库等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系统即可成为各地档案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信息处理平台,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发挥关键的信息保障作用,提高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应急管理响应工作的效能。在建立系统的基础数据库时,应确保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的维护和更新,并从技术和制度的层面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保证数据库内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3.档案馆体系的调整改革。我国目前的档案馆体系是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和众多专业档案馆网并存的状况,这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管理模式。传统的档案馆模式存在档案资源分散,服务功能单一等诸多不足,多头管理的体制造成了档案部门在应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工作中的效率低下,限制了档案部门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中作用的发挥。档案部门要打破原有的档案馆管理模式,建立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馆新模式,实现档案工作由“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的转变。档案部门可参照安徽“和县模式”,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各主管部门配合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监管体制,变专业档案的多头管理、分散保管为国家综合档案馆的集中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国家档案资源[4]”。建立科学流转的新机制,确保各类专业档案移交到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面提升国家综合档案的应急服务能力与工作效率,真正实现档案应急管理的一站式服务。

(三)制定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各类预案,加强平时的演练和培训工作。

为提高档案部门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应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层级的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体系,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各级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适用于跨本级档案部门所管辖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下级档案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各级档案局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各级档案局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并结合各部门职责制定的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

档案部门可结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及国内的各种灾害纪念日等,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通过实践的应急演练,对各类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档案信息系统运转的有效性、档案应急管理体系响应的能力等进行全面检验,可锻炼档案应急队伍,提高人员对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效率,结合档案部门内部机构及档案部门和系统外单位的联动协调机制,切实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可通过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制作《档案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灾难的启示》等新闻纪录片,印发《档案工作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应急指南》、《面对社会危机时档案人怎么办》宣传材料等形式多样的工作,加强档案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此外,举办档案应急管理的培训班,加强对档案应管理体系、档案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建设、档案应急管理法制等各项专题内容的学习。

(四)建立和完善档案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开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内的众多应急管理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档案部门近年来也加强了突发事件相关立法工作,2011年6月14日,国家档案局对1992年的《档案法规体系方案》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各地区、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立法权限和程序,制定符合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的档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其中在“需调研论证的国务院部门档案规章”4部规章中,列出了《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慈善捐助档案管理办法》和《损毁档案的赔偿办法》等3项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档案规章[5],但总体而言,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明显滞后于社会应急管理领域的实践,这使得档案部门在参与各类社会突发事件时无法可依。档案应急工作机构应加强对社会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在完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过程中,将档案部门参与社会突发事件的机制纳入到相关法律中去,对突发事件状态下档案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的权利和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用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制约,为档案部门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同时需注意档案应急法规在横向上与社会其他领域应急法规之间及纵向上下层档案法规之间的协调配套,使档案部门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规范有序地开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面向社会的档案信息资源规划研究”(项目编号:11CTQ032)、江苏省档案局科技项目“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工作应急管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2-14)、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社项目“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工作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D870003)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3]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中国档案报2008(10).

[4]李学香.新时期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研究. 2008年档案工作者年会论文集.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6

关键词:档案、管理、依法

中图分类号: G27 文献标识码: A

“依法管档”,是指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国家各项档案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对自身行政行为的后果,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显然,这里明确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1谁来管

近年来,伴随着各级档案局相继设立政策法规科(处)或执法监督科(处),在档案界流行着一种“依法治档是档案局的事,与各级档案馆、档案室无关”的观念。他按照《档案法》第八条和第七条的规定,明确了档案馆和档案室各自的五条法定职责。提起依法治档,人们往往认为,那是各级档案部门的事,与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各级领导无关。恰恰相反,依法治档需要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和协助,否则,单靠档案部门,依法治档很难顺利推进。依法治档的主体是档案部门,包括各级档案局、档案馆和档案室,强调了相关机关和各级领导要给予支持、配合和协助。

档案界同行多数持上述观点。如,舒国雄曾写文,依法治档的内涵之一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档案行政执法权,档案馆、室等部门依法对档案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内涵之二,是依靠各级人大和有关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起档案法律监督体系,促进档案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内涵之三,是依靠档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全社会建立起档案法律意识和秩序,形成法律环境,以保障和促进档案事业不断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有效服务。

早在1988年,《档案工作》杂志以“评论员文章”的形式,以《建立依法治档的新秩序》为题,对《档案法》颁布一年来在全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指出,档案部门应“依法办事”,更强调“依法治档”是全社会的事。档案事业管理方式必须在档案事业的宏观和微观管理中,面向社会,立足社会和人民,充分体现人民在档案事业管理中当家做主的权利。有专家提出了档案事业的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问题。其实,档案事业存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的管理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档案事务的管理属宏观层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档案事务的管理属中观层面,档案馆(室)、相关机构(如文件中心,未建立档案机构的办公室、业务处室等)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对档案事务的管理属于微观层面。与之相适应,管理档案事务的主体也应分为三个层次:宏观层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中观层次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微观层次是档案馆(室)、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

各级党委和政府管理档案事务的方式是为档案事务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条件和提出要求。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档案事务的相关内容列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立档案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具体路线,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财物,包括适宜的档案库房等基础条件。并对不同时期和各个阶段档案事业的发展目标及其成效提出要求,确保档案部门定位合理,管理有力,服务有效。

2管什么

档案行政执法应该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大量的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我国档案行政执法活动开展得极不活跃,全国可查到的执法案例屈指可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普遍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在协作的过程中,常常将联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混为一谈。甚至在本部门内部,也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和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合为一体,不分界限,不分主次,说到底,就是依然固我地坚持计划经济时代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因为不愿执法,向司法机关提交档案民事和刑事诉讼的案件就极为罕见。由于与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沟通和协调不够,也就难以取得各级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制约档案事业的各种“瓶颈”问题就长期得不到解决。

国企单位档案室在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归档率和完整率多数达不到满意的结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利用手段落后等等,企业单位档案长期分散保存的状况依然存在。员工的档案意识普遍薄弱,档案法制观念更是淡薄。义务和权利思想双双缺失,亟待启蒙和强化。非国有组织和公民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界定是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7

【正文】

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面广量大,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做好这些企业特别是在一些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档案处置工作,对于防止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小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情况分析

中小企业情况复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档案管理水平也高低不一,加之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形式多样,因而在产权变动过程中档案处置情况较为复杂。近两年来,张家港市档案局陆续对市经贸委、贸易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社等系统的原国有、市属中小型企业在改组、联营、兼并、承包、租赁、出售、破产和股份合作等资产与产权制度改革中档案处置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执法检查。在调研和检查中发现,在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档案能否合理处置,与企业原有的档案管理状况、企业的档案法制意识、企业转制过程中主管部门对档案处置的重视程度、采取措施是否得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大部分企业原有档案基础较好,重视档案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档案处置比较合理。这些企业的特点是有一定的规模,管理有一定的水准,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较强,企业将档案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来抓,档案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相当一部分企业档案管理达到了省级以上的管理水平。在企业转制过程中,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的处置工作,把档案看成是企业资产的重要依据、凭证及企业生产、科研、经营管理活动得以延续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规定合理地处置了档案的流向。企业在转制前、转制中及转制后的档案基本得到了稳定和延续,保证了档案的完整齐全与安全。

2.部分企业原有档案基础较差,但由于补救措施及时,档案得到了较好的处置。这些企业大多为一些主管部门下属小型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档案部门对这些企业的关注较少,业务指导不够,因此这些企业的档案人员大多是凭传统经验管理档案,归档质量较差。但在产权变动过程中,由于主管部门比较重视,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进行亡羊补牢,在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维护了档案的安全。如市粮食局下属的基层粮管所和粮贸公司,转制前档案意识较薄弱,档案材料收集不全,台帐不清,档案设施陈旧。在转制过程中,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档案的处置工作,主动与市档案局联系举办培训班,对下属28个粮食企业档案人员进行培训,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力量认真补收散存的档案材料,对各企业的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在硬件设施上该局调整扩大了库房,投入10万元经费安装了密集架,将28个企业的文书档案与会计档案全部移交到局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由于措施得力,目前移交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3.少数企业原有档案基础较差,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企业和主管部门对档案处置未引起足够重视,存在问题较多。这些企业多为一些已破产、破产未审结企业、切块转制企业和空壳企业。平时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涣散,对档案也疏于管理,档案意识较差,在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主管部门没有把档案处置的组织管理工作纳入企业转制工作的议程同步进行,因此存在问题较多。如华亿机械集团公司在破产过程中档案柜已被变卖,档案却散摊于地上,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档案频繁借出,都未办理借出、收回手续;破产未审结的市毛纺织厂的档案虽大部分保存在原企业,但台账不齐、数目不清,已移交给切块转制企业的设备档案、基建档案和职工调出带走的人事档案,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空壳企业杨舍供销社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部分退休辞职人员档案,用编织袋堆放在职工宿舍里,很不安全。

4.个别企业原有档案基础虽然较好,但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未把档案处置列入议事日程,同样会给档案的安全带来隐患。如原市发电厂曾是张家港市的一家重要企业,档案管理曾达到国家二级水平,该厂于2001年政策性关闭,由于主管部门没有对档案处置问题引起重视,在清理资产时,既没有通知档案部门参与组织指导档案的处置,也没有将档案的处置列入资产清理程序,结果导致该厂除了设备档案随资产转移,干部职工档案被主管部门接收外,其余5800多卷(册)文书、会计档案仍留在原厂,无人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并有部分档案材料外流。

二、档案部门加强档案处置监管的几点做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张家港市档案局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强对档案处置的监管。

1.及时下发通报,引起各方重视。执法检查结束后,张家港市档案局向全市各镇、各部门下发了《关于对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报》,并抄报市委市政府。《通报》下发后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并引起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时任市长的曹福龙批示“资产与产权变动的档案保管十分重要,请档案局将各镇各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要求整改的内容、时间等以书面形式,盖好公章,写清内容及要求,发至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

2.切实采取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档案局依据《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及《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执法检查中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企业下发了《档案执法检查通知书》,要求他们采取措施限期加强整改。在此基础上,又向全市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镇各部门全面组织检查,对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市档案局,由市档案局组织抽查。

3.分类指导,组织整改。针对中小企业档案处置的复杂情况,市档案局认真组织人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和机关企业组织实施整改。根据企业转制的形式和档案的内容,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置:一是改制后仍为国有控股性质的,其档案原则上整体移交改制后的企业,要求企业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进行妥善保管;二是改制后为国有股权参股的,原企业档案可向原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移交;三是改制后为民营企业或已破产和关停并转企业,原企业的设备、基建档案随实物移交,产品科研档案按有关政策移交或转让,企业原有的文书、会计、干部职工档案一律由各镇和有关主管部门接收;四是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妥善保管的,督促各镇和有关主管部门接收;五是企业转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应由原企业主管部门或现企业分别保存一份。

4.积极参与重点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我们经调查了解到原市发电厂在政策性关闭过程中档案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后,市档案局立即与该厂主管部门进行了交涉,发出了《加强对原市发电厂档案管理的意见》,责成主管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负责清理工作,并派出业务骨干,督促指导该厂及时清理回收外流档案,收集整理零散文件,按标准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对全部档案登记造册,建立完善检索工具。鉴于该厂企业档案内容较为重要,数量较多,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和研究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市档案局决定把该厂档案全部接收进档案馆作寄存处理,并积极争取了4万元经费,作为寄存该厂档案的费用,目前该厂5883卷(册)档案已移交进馆。

三、对加强中小企业资产、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思考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加快,企业兼并、改组、整体出售、破产、股份制改革等资产与产权变动日益频繁,依法加强对这些企业的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档案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要不断地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长效管理。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依法治档意识。企业档案能否合理处置,企业档案工作能否保持连续和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及企业档案人员的法制意识。因此档案管理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要认真宣传贯彻《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和领导做好档案工作特别是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依法落实各项职责,规范档案处置行为。

2.建立转制、破产企业档案申报制度,强化对档案工作的监管。为了使转制破产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档案部门要根据《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转制、破产企业档案申报制度,依法要求企业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部门申报转制、破产程序,将档案处置的经费纳入转制、破产经费,在转制、破产过程中保持档案人员的稳定。

3.在档案处置过程中,档案管理部门要与企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中小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的档案处置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光靠档案部门很难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要积极争取企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支持,共同抓好这一项工作。要督促各企业主管部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所属企业档案的处置和接收工作;要会同综合经济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各部门档案管理篇8

王娜 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历史

记录,是企业宝贵的信息和知识资源。种类丰富且价值较高的档

案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谋士”,档案统一集中保管,对于企业信

息资源集中和防止企业机密外泄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档案

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中规定,归档是指“办理完毕

且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交档案室(馆)保存的过程”。

文件归档是档案管理业务流程中基础的工作环节,归档文件是否

齐全完整决定了档案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但在实际档案工作中,

档案归档工作的效果往往差强人意,造成了档案资源的不完整。

归档难问题体现在业务部门归档不主动、归档文件质量不达

标、归档范围不齐全等方面。档案的前身是文件或图纸等,产生

于各个部门的业务流程中,经整理、鉴定归档后才能成为档案。

因此,企业中各个业务部门才是档案产生的主要来源,也是文件

归档的责任者。但由于工作职责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不愿意将

本部门产生的有价值文件归档。其次,各个业务部门一般不设有

档案专职人员,文件归档工作由本部门工作人员或兼职档案人员

负责。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精通,档案知识有所欠缺,

因此很难以从档案的专业角度整理文件,归档文件质量不合格的

情况非常普遍。再次,判断文件是否归档,要根据档案的多方面

因素综合评价,业务部门仅从文件对本部门的作用大小出发,很

难考虑到整个公司档案内容和载体的构成因素,往往会遗漏一些

文件。

一、文件归档难问题的成因分析

1.业务部门缺少归档意识

档案部门接收的档案大部分来源于各个业务部门日常管理活

动中,这些文件对于部门管理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是本部门

工作人员的“资料库”。档案存放在本部门查找、利用较为方便,

因此,很多业务部门不愿意将本部门文件归档整理后移交进档案

室,由档案室进行保管。其次,在企业档案利用过程中,档案借阅

流程繁琐,需经过各级领导层层审批,虽是本部门产生的业务档案

在利用过程中,也要走借阅流程,因此,业务部门为方便本部门人

员利用,不愿主动将档案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2.档案部门缺少科学的归档制度

档案部门是整个企业档案工作的中枢部门,需对产生档案的

各个业务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必要的业务指导。业务部门

的兼职档案管理员档案业务知识较为薄弱,若档案部门无科学的

文件归档制度,或规章制度对各个业务部门产生档案针对性不

强,造成各个业务部门对文件归档时间、范围不清楚,延误了文

件归档时间。

二、归档难问题的弊端分析

1.造成文件损坏甚至丢失

各业务部门保管本部门产生的档案,很难有充裕的资金建立

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档案装具和其他设施,如除湿

器、干燥剂等。档案的载体大部分为纸张,对环境要求较高,长

期存放在不合适的环境中或装订材料不规范,将会缩短档案寿

命。由于无专人负责保管、提供借阅,档案借阅流程随意,易造

成档案文件丢失。

2.档案资源保存重复,浪费人力物力

对于有交叉业务的相关部门,若各部门收集、保管本部门产

生的文件,本着收集对本部门有参考利用价值文件的原则,易造

成文件收集重复,企业内部出现关于同一份文件一份原件,多份

复印件的情况。从整个企业档案资源建设来看,造成档案资源种

类不全,量大而质不优的情况。

3.阻碍了企业内部档案资源共享

档案收集、保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实现档案价值。

各业务部门档案工作各自为政,提高了跨部门利用档案的门槛,

不易于实现企业内部有价值档案资源共享。各部门将各自产生档

案视为内部资源,导致企业内部形成档案信息封闭的局面,档案

资源无法充分发挥其最大价值。

4.档案数据备份方案欠缺

档案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历史记录,具有唯一性和

不可复制性。因此,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做好档案数据备份,

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企业档案毁于一旦。各个业务部门保

管各自产生的档案,大部分缺少数据备份方案,有些有备份措施

但因成本较高,备份措施可行性较低,难以实施。

三、解决企业归档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1.制定科学严谨的归档制度,给予业务部门支持

企业内各个业务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对本部门产生的文件

归档范围、时间不清楚,也是造成各个业务部门归档文件质量不

规范、归档工作不主动的一个因素。档案管理部门需根据整个公

司档案资源的产生及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归档制度,明确

档案归档份数、归档整理方案、质量要求等方面要求,使各个业

务部门在文件归档时有章可循。

档案部门除了制定严密的归档制度外,对各个业务部门在档

案业务上要给予必要的业务支持和技术指导,督促和指导业务部

门档案归档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可以减轻业务部门档案归档

工作产生的压力,保证归档工作能按时、高效、高质量地完成。

2.简化档案借阅程序,方便各部门借阅档案

档案作为本单位的“机密”资料,一旦移交进档案室再借阅

就要有层层审批,手续繁琐。因此,各业务部门不愿移交档案,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档案放在本部门,查阅、利用较为方便。档案

部门应简化档案借阅程序,缩短档案借阅等待时间。

3.转换档案工作模式,变被动为主动

档案部门一向是企业内部默默无闻的部门,是被动接收文件

资料的部门,通常都是各部门移交多少档案资源,就接收多少,

对档案缺失、质量不合格无有效措施。档案部门应发扬“走出去”

的精神,主动关注企业近期的活动和发展方向,积极主动去收集

档案,真正做到文件前端控制,一旦有活动产生,主动找相关部

门收集档案,并指导其将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

文件归档是档案收集的重要途径,档案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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