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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体系建设8篇

时间:2023-06-06 09:00:17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 监管体系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食品质量与安全关系到人类的健康、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食品风险事故的频繁发生使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同时世界经济的发展正在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 对于安全无害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1]。近年来,全球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提高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1.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1.1 2006年

(1)可乐含苯,洋品牌误导青少年肝脏不好建议少喝;(2)福寿螺致病,餐饮业缺乏监管;(3)毒猪油事件,浑浊的油可能是混杂油;(4)美国“毒菠菜”、加拿大“毒胡萝卜汁”,洋品牌进入中国被同化;(5)瘦肉精中毒 (6)主要销售市场是首都北京“苏丹红”咸鸭蛋;(7) 吓得无人敢问津的“嗑药”多宝鱼、有毒桂花鱼、问题老虎斑。

1.2 2007年

(1)龙凤与思念问题速冻食品在深圳撤柜;(2)上海星巴克售过期苹果汁;(3)五粮液幸运星糖精超标;(4)北京王致和豆腐乳被指控在保质期内发霉;(5)味全食品旗下奶粉被查出致病菌;(6)台湾婴儿配方奶粉检出致病菌;(7)香港的朱古力遭停售;(8)乐事薯片等23种进口食品抽查不合格;(9)南昌统一方便面吃出烟头;(10)浙江义乌多美滋奶粉中出现小蛆。

1.3 2008年

(1)2008年初的日本“毒饺子”事件引发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危机;(2)人造“新鲜红枣”流入乌鲁木齐市场;(3)自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然后发现国内多家知名乳粉生产企业的乳粉及部分液态乳中也含有三聚氰胺。

2. 由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看出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其原因众多,大致如下:亟待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多部门分段分块监管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疫体系需健全;亟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此国务院了《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食品安全推动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食品安全

一个体系模型的构建首先需要明确其核心概念的含义及其范围。对于食品安全,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食品,就如同马克思唯物论中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物质一样,其次是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监管。

1. 食品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法律定义: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2]。

从食品卫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广义的食品概念还涉及到: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外界环境。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意义上的食品不应仅仅是指“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而应该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一系列生产过程,其重点不应只在成品和原料,而应该是过程,要体现出一种管理工作的动态变化思想。

2.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食品安全中体现的是一种人本思想,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3. 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就是对与食品相关的生产、运输、加工、储存等各项活动进行监管与检测,并定时向消费者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情况,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管理活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 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 食品安全监管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管理活动, 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保护, 确保从生产、处理、储存、加工直到销售的过程中食品安全、完整并适于人类食用,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诚实而准确地贴上标签”。

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牌管理为辅”的切块分段多部门共管模式。这些部门主要有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和商务部,这些部门各成体系并在省、市、县设有各自相应的延伸机构,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的具体机构和管辖范围,对食品从原料到加工成成品的过程,由一个部门负责一个环节的监管工作。

按理说这种监管体制比较符合食品问题的复杂性、社会交叉性等特点,应该能够很好地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但一方面由于各分管部门在执法中存在职责交叉,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责任模糊的地带,为推诿责任留有余地。另一方面是食品监管部门在协调机制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正是由于上述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存在问题,并不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 改革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体系

改革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模式,积极探讨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向总理负责制,组建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重复管理的局面,提高国家的行政效率和行政资源的利用率。新型监管组织体系由国务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和现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成。

2. 明确监管部门各自职责范围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职责和监管范围进行统筹安排和划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监管范围,即进行管理活动的合理分工,并由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积极协调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对以前在监管方面有交叉和充分空间的进行明确的划分与界定,由某个部门全权负责,而其他部门退出进行其他方面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凡事都管,凡事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同时强化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特别是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

3. 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思想观念

4. 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与监控制度

5.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 充分利用媒体进行监管

五、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循环改进模型

综合上述分析,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明确监管部门各自职责范围是基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思想观念是核心,建立信息收集、与监控制度是一种有效工作方式,而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充分利用媒体进行监管则是保障,基于这种观点本文提出一种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模型,希望能够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简而言之即一个核心,一个前提,一个基础,一种方法和一个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涉到多方面的因素,这就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和人员在工作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运用系统的方法在统筹中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2

关键词:监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

一、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现状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

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

二、针对现状的建议与解决方案

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

第一、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

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第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3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一个单位范畴(国家、地区或家庭)从生产或提供的食品中获得营养充足、卫生安全的食品消费以满足其正常生理需要,即维持生存生长或保证从疾病、体力劳动等各种活动引起的疲乏中恢复正常的能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食品中各种危害物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程度[1]。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对以下几方面产生影响:首先,严重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据统计,全球人口中每年大概有1/3的人有过食源性疾病的经历[2],这一直是人类健康的重要威胁,而衡量食品安全状况的直接指标即为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卫生部提供的统计数字表明,近年来全国食物中毒的事件、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上升趋势。而发展中国家病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5%以上(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由此推断,我国所掌握的食源性疾病发生数据仅为实际发生的“冰山一角”。

其次,造成政府的公信度下降。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国民的安全和生存条件。西方发达国家因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政治动荡事件屡见不鲜:德国因疯牛病导致卫生和农业部长辞职,食品、农业和林业部改组成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比利时政府因二噁英事件,使欧洲乳业和肉业的出口大大受损,直接导致了内阁。显而易见,确保食品安全是对各国政府执政能力的一大考验,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出现,最先受到质疑的便是是政府。再次,对企业生存造成巨大威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食品行业是中国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是一个重要的就业领域,也是农民和食品行业其他就业人员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加入WTO后,中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面临的一个明显的挑战就是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许多国家加强了对中国出口食品的监测,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禁止进口中国食品。食品安全问题就是造成我国食品出口受阻、限制我国食品的国际竞争力和食品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2008年美国国会修订消费品安全法例,致力革新食品安全法规,矛头直指中国内地的食品生产商与出口商,直接导致中国当年对美国的食品出口量明显减少,食品企业也有相当部分的亏损。由此可见,食品企业要想生存,要想更具竞争力,就必须认识到目前食品安全对其自身利益的巨大影响,并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最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将产生对和谐社会的反作用力。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频频出现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心理恐惧,使人们谈之色变,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对于食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不仅给社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十分惊人,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激发全民的凝聚力,制约了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2多角度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

食品安全监管,是指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为了确保市场的食品处于安全状态,而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被监管者及其行为进行的规范、约束以及控制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是指行使食品安全监管权的组织,在我国主要是由卫生、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九个部门行使。被监管者主要是食品安全的生产和经营者。各部门虽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要在整个社会建立起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监管本部门合作不够,社会群众主人翁意识不强等等。针对现存问题,要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需从多个角度入手,强化以下“四种意识”,并以此为基础,实现“三个转变”,其关系如图1所示。

2.1强化四个意识

2.1.1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意识鉴于目前我国的食品行业协会在监管体系中力量还很薄弱,政府作为食品安全治理中最重要的主体,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与责任尤其凸显。比如河北“三鹿有毒奶粉”事件中,主要责任是应由生产厂家的责任人承担,但政府对三鹿颁发的“国家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等称号值得深思。从某个角度来说,是政府的不负责任导致了30多万儿童的受害。政府应承担其应有的责任,确保上架食品即是安全食品。通过政府的正面作用力涵养整个社会的道德,明确道德底线,避免社会成员为追求利益不择手段。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信誉考核制,不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综合考核、量化、评价生产经营者的自律体系建设、质量审验、消费者投诉情况、质监部门监测结果以及查处不合格产品等情况,把考评结果公之于众,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对失信企业采取强制性监管措施,对讲诚信的标兵企业进行鼓励与表扬。

2.1.2强化部门的合作监管意识从现阶段看,我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卫生、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九个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任地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这是本职,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说明现行的多部门分环节监管体制,导致食品生产链条中某些环节处于监管的真空状态,即“碎片化”监管现状,造成“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桌饭”的监管困境。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沟通,强化合作监管意识,通过风险监测网对整个食品安全网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监管的空白和隐患。同时加大对政府职能部门自身的监管,让失职部门承担起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2.1.3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无论是之前的“牛肉膏”、“霉变牛奶”、“毒豆芽”风波,还是近日刚刚曝光的致癌南山奶粉,沃尔玛出售变质肉食等事件,食品生产经营者都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三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保障食品安全中首要责任人的身份。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要求企业生产的食品都是安全的。企业在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起质量安全控制模式,如HACCP体系,并强化企业的自律和诚信意识,另一方面可采用产业组织形式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如企业纵向一体化及其内部质量安全控制、纵向契约协作和合作经济组织等。

2.1.4强化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买到问题食品,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忍气吞声,不能引起重视,通过法律的手段作有力抗争。不管经历怎样的生产与供应链条,食品最终都会到达终端环节———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的实现过程中,消费者的力量不容忽视。政府在积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时,消费者应主动地参与其中,增长辨识和选择判断能力,要以安全健康为选择导向,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充分发挥监督力量,让问题企业暴露无遗,成为众矢之的,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2.2实现三个转变在不同主体转变意识的基础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有望实现以下三方面转变。

2.2.1由分段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目前的多部门分环节监管体制中,农业部门负责食品源头监管,质检部门负责生产领域,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食药监局负责餐饮领域,而协调重大事故的责任又是由卫生部门负责,看似各司其事,实则很容易产生监管盲区。如超市中现制现卖食品的混合业态,就由于监管部门负责主体不明确或者职权交叉,出现类似“染色”馒头等问题。参考西方运用较为成功的“整体政府”理论,强调合作的“跨界性”,在不消除各部门边界本身的条件下,采用交互的、协作的和一体化的管理方式与技术,促使各监管部门进行协同活动的“联合”工作。即在全局的视角下考察,加强各部门间的相互沟通与协作,从而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使监管工作更统一、协调、有效。

2.2.2由关键环节监管向全过程监管转变近期的塑化剂事件暴露出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由于检测费用较高,多数企业对采购回来的添加剂不会再进行详细的检测,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来评估,这也是塑化剂事件危机我国台湾地区大多企业的重要原因。食品行业关系到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其特殊性决定了其生产供应链中的每一步都不容有失。因而企业不仅要加强对自己内部生产的管理,对生产环境、生产原料、添加剂产品检验、包装、运输、存放、销售等环节也必须给予极大的重视。传统监管手段一般是经验性的,信息较闭塞,很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信息滞后等弊端,在对食品进行检测时,依据的往往是以往的经验来对食品所含的成分进行化验分析。像在双汇“瘦肉精”事件中,2002年就已在中国境内已禁止使用的“瘦肉精”成分却没有成为强制检测的项目,如应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对产品中所有硬性约束的成分进行检测,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针对这种状况,应以现代化监管手段为依托,即通过配备和运用高科技的执法装备以全方面应用计算机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更便捷全面地获取、整合、共享各类信息,借助全球统一标识管理平台,建立起信息资源管理平台,记录下食品的一切身份信息(包括存储、处理以及运输过程),实现无纰漏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产业链各企业责任,从而更迅速准确地找到问题的源头。

2.2.3由少数人监管向全社会监管转变食品生产面多地点广,单靠监管部门的有限力量很难取得满意的效果。因此,必须依靠全社会的监督,使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及早暴露及早解决。一是要重视媒体舆论的监督功能。新闻媒体信息来源广泛,能及时发现许多监管部门没有发现的问题,像“三鹿奶粉”事件曝光时,国家质检总局就是“从有关新闻报道获悉”。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也可以看出,媒体的监督对食品安全行之有效。因此要对媒体揭露商贩不法行为的举动采取鼓励与奖励措施,当然也要进行正确引导,避免过度炒作,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二是要树立公众正确的消费意识。因为产品的形成,往往是根据消费者的偏好定型的,正确的消费意识对食品产业、食品安全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消费者投诉更是发现问题极为有效的渠道,对许多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往往是第一发现人,重视并积极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消费者投诉的内容进行及时的分析和处理,对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避免造成更大的食品安全事故[8]。三是要强化食品工业协会的作用。食品工业协会(CNFIA)由食品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专业组织及行业工作者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该协会根据不同种类的食品设置了分支机构以及信息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等下属机构,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对于食品中的问题,可以说是最有发言权的。因而,协会应积极开展食品行业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避免“潜规则”的出现。

3小结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4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

在水利工程具体管理阶段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对管理工作有一定的要求,考虑到系统设计的复杂性,需要从现状入手,按照项目实践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执行阶段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安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完善现有法律体系,进而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目的。

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

基于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在后续实践中要从现状入手,做好管理工作,发挥制度体系的最大化作用。以下将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进行分析。

1.组织机构设置缺乏统一性

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阶段,相应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形式有很多,其一是监督管理机构的落实,其二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落实,其三是监督管理系统工作的落实。但是在具体管理阶段存在缺乏组织性的现象,由于安全管理以及组织机构建设难度较大,不统一进行领导和安排,必然导致管理系统无法落实。

2.法律法规不健全

针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要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任务。法律法规不健全直接对安全管理造成影响,整体约束力度不够,针对性条例无法落实。此外在法人机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工作落实阶段,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执行标准,无法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1]。

3.质量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考虑到水利工程具体项目的属性要求,在工作落实阶段,需要减少限制性因素的影响,按照监督管理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比较多,工作量大,现有的资源很难支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导致监督管理无法进行。此外由于缺少系统的编制和质量监督管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后续落实。在大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以系统评估为主,忽视了动态因素,进而会出现重复性管理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

4.建设资金管理问题突出

在施工项目落实阶段,施工项目的造价成本控制是关键所在,要突出利益最大化,按照项目实践要求进行落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建设资金不足的现象,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忽视了安全保证和科学管理,进而衍生出很多问题。此外成本均衡意识比较淡薄,仅从降低工程支出方面入手,给施工带来障碍,增加企业发展难度[2]。

二、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工作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的特殊性,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从现状入手,按照协调系统的具体要求进行落实,此外考虑到监督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必须从协调处理的角度入手,将监督系统落实到实践中。以下将对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工作进行分析。1.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是项目实施关键所在,要从不同方面入手,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目标。针对施工阶段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有目的性的对方案进行修改。水利工程关乎到大众的安全,要重视细节,在计划书中对施工材料进行标记,采购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最基本的工程质量要求。在施工阶段需要严格控制测控主体的结构质量,考虑到工程核心所在,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管理细则要求将管理工作落实到实践中。

2.落实监督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监督的作用,监督系统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包括以下几方面:(1)施工检查在施工前如何做好施工检查工作是关键所在,要仔细对各个项目进行审查,包括开工报告、技术资质等[3]。(2)现场检查在施工现场要落实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和材料等,保证材料管理有序性。(3)确定目标责任制针对目标责任方式的特殊要求,在施工阶段要重视各个环节的落实,按照目标责任管理要求进行落实。(4)重点项目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重点环节或者关键部位要进行多次质量检测和审核,部分工程质量会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落实,通过审核后,才能继续工作。

3.建立施工质量保证系统

施工质量保证是建立在一个受控的状态下的施工系统,符合施工状态具体要求。在施工设定阶段,要对工程连续性引起重视,对于质量判定、质量分析和诊断等进行落实,确定优化过程后,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落实。结合质量设计输出质量特征和工艺参数要求,对各类控制图进行落实阶段,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使其符合工序要求。4.满足质量协调体系要求施工方是工程建设的实施方,如何保证施工质量是关键所在。业主需要对工程建设引起重视,建立项目系统,按照监督管理和协调模式要求进行落实。对施工系统来说,设计、实验和验收工作直接关系到质量管理,要从组织结构、工序管理以及质量目标的角度入手,做好检查工作,突出质量控制最大化作用。最后要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建立阶段性验收系统,积极参与到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中,进而满足质量协调体系的执行要求[4]。

三、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对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有严格的要求,考虑到设定指标的特殊性,要结合具体情况探究出切实可行的管理理论和方案。考虑到协调管理机制的特殊要求,将信用体系纳入到水利工程管理中是关键所在,需要对资源配置和调节引起重视,提升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落实到实处,提升施工质量。

作者:胡媛娟 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参考文献:

[1]李焱华,许田柱.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J].人民长江,2010,10(12):100-103.

[2]朱万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低碳世界,2016,19(1):120-121.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5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安徽合肥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6-0293-02

当前,国际国内农产品出现较多安全问题,从国外的毒黄瓜、芽苗菜到国内的“瘦肉精”、毒豇豆事件,充分暴露出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隐患[1]。近年来,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覆盖全市的监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各项工作有效运转,但农产品安全也存在一定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1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

1.1 机构设置和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合肥市初步形成市、县(市、区)、乡镇3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构建市、县(市)、乡镇、企业(基地、超市、农贸市场)4级检测体系。一是市级监管。已形成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行政管理,市总站负责市场执法和技术检测工作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县级监管。5 个县(市)农委都内设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或办公室),市场执法工作由种子管理站或执法大队负责,检测业务由专门的业务站所负责。各区都有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三是乡镇级监管。全市85个乡镇都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逐步实施基地准出。四是经营主体监管[2]。周谷堆批发市场、5家标准化农贸市场和40家大型连锁超市已按照蔬菜市场准入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检测室,确定专人进行检测。

1.2 人员、经费配置情况

目前,市级配备监管人员15人,年安排监管经费100万元。县级配备监管人员10人,年安排监管经费53万元,乡镇监管站落实监管经费共计319万元。市级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7人,仪器设备投资1 800万元,落实运行经费100万元/年。县级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9人,仪器设备投资1 399.6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34万元,地方配套465.64万元,落实运行经费65万元/年,乡镇监管站落实检测室投入743.74万元。

1.3 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目前各级检测机构检测中心(站、室)建设基本完成,仪器设备基本到位,市、县级检测机构都已经正常运转,乡镇监管站检测室具备检测能力,部分检测室开始正常运转。市级检测中心已完成实验楼建设改造和仪器设备采购共计2500万元,已全部建设到位,已正常运转,2013―2014年计划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安徽省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使市级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巢湖市等5 个县(市)已完成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已安装到位;全市85个乡镇均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由市农委统一配发了检测设备,规范检测业务流程;全市主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检测室也基本建设完成,周谷堆农贸批发市场每天对市场中流通的蔬菜实施检测,结果及时公示,不合格农产品立即下架处理。

2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问题多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体系刚刚组建,是整个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建设情况不平衡。庐江县由于财力紧张,各乡镇站的配套设备没有全部到位[3]。二是大多数乡镇站的人员没有从事过检测工作,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个别乡镇站仅仅将仪器设备摆放到位,对今后的检测日常工作没有充分的规划。四是仪器供应商建立的网络平台不完善,不利于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检测工作的监管。

2.2 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不少是从业务推广部门抽调,对于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知识欠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基层农产品监管队伍人员更替频繁,保障机制不完善,能力培训不及时,业务能力与监管需求差距较大[4]。很多乡镇监管站都为新成立的站所,人员大多从农办或农技站抽调,这些人员以前可能接触过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离专职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亟待提升其法律法规方面的素质和检测能力。

2.3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

目前,合肥市已经推行了蔬菜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在市区范围内的各大菜市和超市,并正在推行蔬菜市场准出制度,并已形成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未在各县实施,且受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测能力的限制,很多农产品生产企业没有自律性检测设备,也不愿意投资检测经费,而市场的检测和监管力不强,农贸市场农产品优质优价得不到具体落实,使农产品检测工作只停留在上报数据和掌握总体情况的层面。另外,还存在“三品”认证的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需要继续强化等问题,需要逐步完善解决。

3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对策

3.1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充分利用各项财政支农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倾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企业、农户的积极性,自觉增加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2 强化基层乡镇监管站的建设

一是强化职能,将乡镇站的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范围。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有关规定,将乡镇监管站的工作,尤其是检测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将监管站与乡镇农技推广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整合,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强化装备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三是强化人员培训[5]。乡镇监管站人员大多从农办或农技站抽调,这些人员以前可能接触过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离专职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频度的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提升其法律法规方面的素质和检测能力。

3.3 加大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分为行政执法和农产品检测两大类,培训的重点有所不同。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将《行政强制法》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作为学习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养,使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技术培训和专业人才引进要同步进行。全市各级检测中心的仪器设备价值约4 000万元,高精密的检测仪器居多,培训时可采取请高校教师普及检测专业的理论知识、请仪器工程师手把手教、与省部级检测机构联合、参与检测实务等形式进行,同时,积极引进专业人才。

3.4 强化“三品”认证后的管理工作

合肥市的“三品”总数和分类数位居安徽省前列,但重认证轻管理的情况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二是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三是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四是做好服务,及时协助获证单位延续登记[6]。

3.5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反应快速机制,形成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二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三是建立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动态掌握风险隐患,建立社会监督和舆情分析、处置制度。四是每年开展一次系统内部的应急演练。

4 参考文献

[1] 祁胜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2011.

[2] 朱秋兵,徐罗康,杭小强,等.东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1(8):340,343.

[3] 陈幼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市场,2011(19):106-108.

[4] 吉生成,张莉芳.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4):35-36.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6

关键词: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新时期,社会大众日渐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希望能够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人们的食品安全提供相应的保障。江苏省盐城市也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和探索,奋力打造“畜产品质量安全360”服务品牌”,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相应的支持。所以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将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值得深入探索。

1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时期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日渐提高,社会大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得到极大改善的背景下,人们更为关注农村基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希望能够享用安全食品。为此,监管部门也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对基层畜产品质量实施严格管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的逐步提高[1]。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控制全面性和系统性不足,并且无法实现对所有农村基层的覆盖,导致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作效果不理想,仍然会存在部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所以新时期十分有必要构建更加健全的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同时,为人们营造安全的食品环境。

2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综合分析

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新时期江苏省盐城市要想构建完善的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证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逐步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360”服务品牌”的目标,可以从以下角度对监管体系的构建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

2.1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体系建设

针对监管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结合农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要进一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设,对当前基层农村现有防疫、免疫、饲料监察和质量安全局监管方面的机构进行整合,进而强化执法职能,促进执法效果的发挥。在具体过程中,基于对现有基层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整合,能够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保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将各个监督管理环节落实到位,进而借助更为完善的执法体系为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2.2构建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

要想保证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还需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的构建。具体来说,应该在全面把握基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从质量安全追踪、追查、追溯机制的构建对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加以完善,促进责任追究工作的全面开展[2]。在具体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以构建相对完善的禽畜规模化养殖电子档案系统,保证实现对养殖过程中重大疫情问题的有效监督管理和防控,提高监管工作的动态性。同时,也可以引进先进技术,使用牲畜二维码标识,进而构建健全的动物防疫工作档案体系,实现标识信息化管理,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这样就能够结合监管档案和信息库系统对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进行有效完善,切实促进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

2.3进一步加快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

在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也是较为重要的内容,只有提高基层群众对质量认证的认识,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无公害畜禽养殖场认证、产品认证等工作实践中,并推行使用GUP试点,生产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在增强基层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真正为人们提供健康食品,维护群众生命安全[3]。可见在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探索加快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步伐,促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优化开展。

3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多方面的工作,只有保证质量安全,才能够维护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所以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结合农村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十分有必要构建更加完善的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证质量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的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海成.浅谈临夏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5(8):29-29.

[2]王彪通.浅析加强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J].农民致富之友,2015(22):255-256.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7

XX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为航运畅通提供航务管理保障、水路运政管理、港政管理、水上安全管理、航道管理、航运建设项目管理、航运规划与统计、船闸管理航运技术标准拟定、航运人才培训等管理工作,近几年来,我处切实履行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形势明显稳定,保证了全区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安全考核三项指标为零。

一、基本情况及内设机构

根据XXXX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批准的内设机构设置海事股、航务股、办公室、船检股,内设机构配备负责人1名。根据XX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XX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批复》规定,核定我单位领导职数3名,实有正职1名、副职1名。根据XXXX文件,核定了我单位事业编制23名,现有在编职工21名,其中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4人,资金来源是全额拨款,现有执法车辆2辆,执法监督艇2艘。

二、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

(一)安全监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我处由领导带头,逐级划分责任制,通过包片、包渡的形式,大力推进渡口渡船、乡镇船管站、砂石生产作业组、安全监管网格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对20处渡口、重点码头,20艘渡船实现北斗(GPS)监控,信息化监管网络不断完善;强化监管装备建设,现有2艘海巡艇、 1艘海事冲锋舟,2辆海事执法车,网格化监管基础不断夯实。

(二)建章立制,突破创新,依法治安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四川省出台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渡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了水库、渡口渡船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先后制定实施网格化监管、责任分片包干、水上安全约谈等10余项从严从实的监管制度,建章立制、精细管理成为新常态。

(三)优化服务,惠民便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大力推进渡运“民生工程”建设,推行渡船标准船型,完成21艘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全区渡船平均船龄不足5年,为人民群众水上出行筑起了安全堡垒。积极探索建立渡运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公益性渡口渡工、安全员、签单员由财政补贴的机制。

(四)把握重点,治本抓源,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大力整治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港口危货安全排查、“打非治违”、渡船治理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严格加强船员、船舶、公司管理,建立并运行公司、船员规范化管理制度。

(五)应急管理不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修订完善XX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搜救中心基本建成,各通航乡镇船管站也建立了水上应急救援服务队,通过夜间巡航、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演练的形式加强应急管理水平。

三、深化“三化建设”,着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五大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开展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构建一体化的安全应急责任体系。

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纳入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考核内容,实行安全责任落实与职务晋升挂钩。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企业等审批发证挂钩,督促全面落实区、乡镇、村组、船主“四级”责任制,完善渡口渡船责任落实与燃油补贴挂钩机制,完善领导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监管机制,厘清省、市、县安全监管责任边界,坚决落实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政府“三个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责任体系。

(二)构建严密有效的安全应急法规制度体系。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执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船员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与防污染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水上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管理机制。以“三化”为引领,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构建依法治安、依规治安体系。

(三)构建科技化的安全应急支撑保障体系。

坚持科技兴安,加快建立并完善区级水上应急搜救指挥系统,加快推进水上监管和应急综合训练系统等建设,加快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海巡艇及通讯设施等建设,基本形成信息系统监管与海巡艇、海事车监管互为补充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打击船员、船舶、砂石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构建长效化的安全应急预防预控体系。

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专家库、资源库等,建立通航安全信息预警、预报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不同级别、不同科目的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提高预控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制定危货运输、旅游码头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曝光制度、严格落实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坚持问题向导,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系列活动。以渡运、危险品运输等为重点,在重点水域、重点码头、重点船舶上,针对不同形势、不同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救生、溢油等水上交通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篇8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risk management system has been carried on in construction units, however, it is still in the initial exploratory stage in the electricity supervision enterprise. From key points of safety production risk management system in all aspect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ower supervision enterprise, this paper discusses construction process, critical control points, the focus of the system operation, the measures of successful establishment of the security system.

关键词: 电力监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Key words: power supervision;production safety risk management system;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1-0129-03

1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概述2012版

南方电网公司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风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建安全科学管理要求和标准,规范各基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基建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水平。

①2010年12月,南方电网基建【2010】28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基建部分)》的通知。明确要求安风体系实施范围包括各省公司所属各承建公司基建工程的各设计、施工、监理和调试单位。并提出建设思路、目标及要求。

②监理企业开展安风建设刚处于起步阶段。监理企业走在安风建设的后发阶段,前者供电局和施工单位已经运作了几年时间了,可以说运作较正常了。但是监理企业尚未开始普及开展建立体系。目前就几家单位在做试点工作。

2 必要性和目的

随着电力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方在安全方面不断的严格要求,电力监理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也陷入了困境。

出于内部需要,电力工程监理公司自身安全管理需求,必须要把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否则逆水行舟。沿用老一套的安全控制方法已经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了,所以如何更好的管理安全生产,是摆在所有电力监理企业面前的最大的困惑。

内外需求的作用下迫使监理企业需要引进和运用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体制,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及人员安全风险意识,降低安生生产带来的风险,达到符合行业规定和要求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3 体系核心思想

安风体系的核心思想是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一个规范化、系统性的持续改进过程。核心内容为:

①全员参与。这是安风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前提。部分人员一听到体系的名称就直观地认为这是公司里安全管理部门做的事,应该是安监部或质安部干的活,与自己无关,不用关心和理会。其实这是极大的误解和错误的思想。安风体系责任部门可以设在安全管理部门,但是整个体系建“关注事前的风险分析与控制”的转变。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我们做这个体系的目标之一。

②体系要素实现PDCA循环,体系运转机制有效运转,实现整体的持续改进。建设和运作必须靠所有一线生产部门和管理部门来实现,需要全公司从领导层开始到一线员工的大力推进才能真正发挥安风体系的作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③超前预控。将防范事故的关口前移,实现了从传统安全生产“关注事后分析与控制”向通过“5W1H”工具将管理工作向精细化、量化转变,实现管理要求的落地。

④安风体系的建设不搞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实效,主要采取完善和改进现有措施和制度执行的方式进行;同时,体系建设要结合项目管理的要求,体现持续改进的目的。

4 建设流程

监理公司作为2012年度安风建设试点开展单位,一定要先试先行,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安风体系运行,但要注意的是各部门侧重点不同,按照公司各部门的职能划分,相应地把体系各要素相应的划分到各部门来主抓或重点开展,其最终目的是借助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全面提高公司各方面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

①体系启动和初次培训。体系的启动必须由监理公司最高管理者认定主要牵头负责部门。一般都是直接任命安全管理部门即质安部或安监部来牵头负责该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再接下来就必须开展安风体系建设的概念性的培训工作,且该培训必须面向全公司,公司领导、中层、各部门主管和总监必须参与。

②初定建设方案,建立体系组织机构。初定安风体系建设方案,确定“取钻”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推进计划、实施过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组织机构中应包含两个组织: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必须把公司管理层全部纳入领导小组,作为体系建设的有力保障。实施小组必须确保各部门均有人参与其中,确保体系能在全公司范围内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③标准知识培训,管理工作标准文件编写。在编写标准文件前必须对实际负责的实施小组开展标准知识培训工作。包括标准知识内容培训,还有标准编写规范等,统一思想。确定标准文件编写清单时需要确定哪些要素与电力监理工作有关联的,哪些可以忽略。

管理标准必须包含所有应有的要素,一个都不能少,因为策划阶段有缺陷时,外审时打分将会有先天的缺陷,接下来将是惩罚性的打分折扣。但又必须避免脱离实际,把做不到的事项都列进来,造成有计划做不到的困局。

4.1 开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整个体系建设的核心所在,很多工作都是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风险评估一般采用SEP法来开展。基于监理工作的特殊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入手:①监理自身风险:包括监理办公环境和监理人员本人的安全风险。②施工现场监理风险: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施工现场风险指的并非施工单位所产生的风险。而是指由于监理工作失误导致产生施工风险而对应产生的监理责任风险。这里可以运用成熟的成果:南方电网编制并成熟运用在实际工作中的《电网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可以把评为中等以上的施工风险作为监理风险控制的主要对象。通过这种间接导入可以大大减少风险评估的工作量,且能避免大量的缺项。值得注意的是:施工的风险等级结果通过监理风险评估后得出的等级很可能不一致,如:施工危害评为高风险对应的监理评估等级可能是低风险或可接受风险。

4.2 体系文件,体系文件全员培训 通过上述两个阶段基本上把体系文件都编制出来了,体系文件通过监理公司最高领导者批准后正式,同时做好体系文件的全员培训。让所有员工都了解体系,并按照体系的做法开展工作。把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4.3 三大员培训与任命 “三大员”就是安全区代表、内审员、事故/事件调查员。安全区代表在整个体系运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实际体系运作里很多检查与发现、事项落实均由安全区代表来执行。安全区代表的工作量非常大,最好能以独立的岗位来开展。任命前必须对“三大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符合要求,才能上岗。

4.4 安风体系运行 体系运行关键要及时开展各管理工作标准的落地。按照三部曲来开展:①现场环境检查;②组织编制现场改善计划;③落实计划,分配到各部门完成改善。

体系运行中发现标准与实际开展不符合时,必须要及时修改标准使之与实际相符合。特别是资源分配不足以满足体系运行需要时,必须及时向上反映,以尽早解决问题。质安部要定期组织对体系推进的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新制度、新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偏差。

4.5 内审员培训与任命 内审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任命上岗。内审员建议配置6人以上,以方便内审时成立多个内审小组,满足内审时间要求。

4.6 内审、外审 2012版体系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审,初次内审必须覆盖所有部门,所有要素,所有工程项目。如项目数量过大,可以抽取几个典型由内审小组亲自审核,其余项目则采取交叉互相审核的方式开展。

若内审认为可以达到建设方案所定目标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外审要求。

5 安风体系建设关键

5.1 安风体系与三标、公司现有制度、网省公司制度的高度融合 安风体系绝非独立于三标等现有体系以外的第“四标”,而是与ISO三标、国家标准、南方电网公司现有制度、监理公司现有制度的高度融合的体系。体系所包含的管理工作标准均来源于实际工作,但又有所完善和提高。把这几个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5.2 不能拘泥于安风体系的固有框架,在实际应用中大胆删除不适用要素 尽量满足确定下来的要素要求,但又要与实际相符合,宁可与体系要求有差距,也不可造假,生搬硬套。避免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实在没办法时可以采取弱化该要素要求的方式来迎合要素要求。

5.3 培训宣贯 如果说体系建立是重点的话,培训宣贯工作更是重中之重了。整个体系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点就在培训宣贯的情况,因为培训是制度能落地的前提,是全员参与的关键所在。宣贯培训要采用多种形式来开展,如召开公司级全员大会宣贯、小班教学局部培训、考试、看视频等方式来开展。其中小班局部培训效果最好,互动较多,能较好吸引注意力,能产生较多的共鸣。

5.4 切实执行落实 实体操作,毋庸置疑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在这里需要有良好的执行力。且在实际执行中肯定会有些问题存在,毕竟标准文件量大,编写得难免有点疏漏的地方,所以就必须要有更新、修编制度的需要了。

5.5 公司各部门通力合作配合,良好沟通,达成共识 安风建设绝不是质安部的事,要破除这个误解。安风体系的建立必须由各部门共同努力,因为安风体系包括了公司绝大部分的运作内容,包含从前线一线监理人员到市场综合后勤人员等。把全公司用一个体系来贯穿下来。所以对于公司的管理、运作也是一次提高,明确公司的运作流程、各部门的职责和各岗位的职责等。

5.6 安风建设盘点会议 安风建设还有一个关键点——领导高度重视。必须有最高领导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风建设盘点会议。因为这是一个原来没有的体系,需要从0开始建立,难度和资源需求都很大。需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重点是:对照安风建设方案进度计划进行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必要时由总经理重新分配资源以便完成工作。

5.7 严肃考核和协调机制 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安风体系考核办法,使各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各相关部门及监理项目部,要形成好常总结,常汇报与常交流的习惯,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和处理,保证安风建设开展进度处于在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效果。

6 结论

首先要先明白为什么建立安风体系,虽然这是一个费时、费心、费力的工作,但是他能体现一个电力工程企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并将这个形成一个体系,使其标准化、规范化,使电力工程监理企业能在电力工程里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的先决条件。失去了安全就等同于失去了竞争力和先进性。

在实际操作里最核心的要数PDCA循环了。在每项工作里必须体现该精神。只有通过安风进行系统的管理,才能有效控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而安风体系建设与实施是一项涉及面广、要求高、较为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人员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在加强安风体系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大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同步进行,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才能整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志伟,监理企业多项目管理模式应用探讨,科学之友,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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