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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防建设的建议8篇

时间:2023-06-13 09:24:52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1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0月31日经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现在,我受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就规定的有关情况作一说明: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经过

我市1999年曾制定《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条例》,并于2004年进行过修改。该条例为我市的建设工程防火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强建设工程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省分别于2009年、2010年修订了消防法律法规,我市的条例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消防行政处罚等许多方面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同时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我市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还面临许多新挑战,存在消防设计审核的内容有待细化、建设单位提供检测报告的适用性有待加强、难以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有待解决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等相衔接,有必要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新规定,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

《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是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的立法项目。2012年8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会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召开了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12年9月,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了《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形成《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分总则、消防设计和施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法律责任、附则。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至关重要。规定根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对我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进行了规定,要求施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求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管理,“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回车场、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的,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当包括相应设施的消防设计”,“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不得拆除”。为了加强现场的防火管理,规定还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明火作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关于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通过现代通讯网络将各建筑物内独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有助于在监控中心内对所有联网建筑物的火灾报警情况进行实施监测、对消防设施进行集中管理。为此,规定要求“自动消防设施不得无故停止使用”,“鼓励、引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消防器材进入家庭,将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为此,规定还“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按户配置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鼓励其他建筑的建设单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的机构和人员的规范,规定还对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规范,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意见负责”。

(三)关于消防设计审核。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是消防管理的重要内容。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的基础上,对审核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在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设计中,要求“主要审核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登高场地、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其他特殊场所的设置楼层(部位)、室内燃料系统安装、动力站房设置等内容”。在建筑构造设计中,要求“主要审核防火分区、墙体构造、防火分隔、建筑防爆等内容”。规定还对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设计、消防给水设计、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电气设计等审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在消防设计审核中,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所依据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明确的”以及“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综合保护工程等建设工程难以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等情形,《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提出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改进方案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的参考依据”。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2

精心策划,及时建议。检察建议发出的目的,是为了引起被建议单位在某一问题或某些环节上的注意,切实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效用。在具体实践中,如果发出不及时,发放范围不准确,难以发挥作用,还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为了达到检察建议的应有效果,必须在检察建议发出时间和范围上精心谋划,力争检察建议效果的最大化。如为了有针对性地向存在犯罪隐患、漏洞的部门和单位发出建议,有些案件一经立案便要开始跟踪,侦查终结时需及时向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判决下达后立即调阅案卷、展开分析、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从而有效遏制和预防同一部位职务犯罪的再次发生和蔓延。2011年我院在查办政府采购领域一起贿赂窝串案时,案件一经立案,预防部门就及时跟进。案件判决后,深入分析案件成因和管理漏洞,针对存在的“制度执行不严格、权力过于集中、监督职能弱化、重点岗位交流不够、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内控监督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等预防建议。该建议引起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继而迅速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监控”等整改措施,并确定17家“不良行为”供应商,制定《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内部审批工作制度》和《青海省省级财政监察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的通知》和《青海省财政厅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方案》。

主动沟通,促进采纳。在检察建议发出前,预防部门应主动与被建议单位的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借由征求意见、相互探讨,交换彼此的看法,从而使被建议单位感到预防职务犯罪是自身分内的事。同时,预防部门对被建议单位一些好的作法应及时予以肯定,并将该单位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吸收到建议中。这既调动了被建议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并落实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保证了建议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如,为切实落实好《关于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安全》的预防建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勇同志,亲自与青海省发改委、青海省“三江源”建设领导小组联系,商请对方配合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对方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承诺。青海省扶贫开发办、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内部印发了检察建议书,并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追究、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改进。

灵活掌握,增强实效。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措施,应注重所发检察建议内容的多样性和广泛性,形成在行业系统预防、个案预防及专项预防中的广泛运用。既可以有针对个案、典型问题的检察建议,也可以有针对类案、共性问题的检察建议;既可以有针对已发案件的检察建议,也可以有针对风险环节、岗位的预警性检察建议;既可以有结合案件查办情况的检察建议,也可以有专门针对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的检察建议。在注重形式多样的同时,力求建议所提问题准确、对策到位。比如,对检察建议作出刚性规定,增强其措辞的严厉性,体现出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可要求被建议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建议的内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从而使检察建议由软要求变为硬要求。

行业联动,扩大效果。在检察建议的发出方式上,要着重发挥行业、系统的联动作用。针对行业、系统发案情况和制度建设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向省一级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要求被建议方在本行业、本系统内予以整改和落实,发挥行业和系统预防体系上下指导、联动的作用,达到促进某一行业和系统全面整改的目的。此外,为发挥整体预防网络的影响力度,对一些普遍存在、需要引起各相关单位重视和整改的问题,预防部门应将建议发往发案单位的同时,抄送所有相关单位;对一些预警性的检察建议,则应直接发往所有预防联系单位。如此,即起到了通报和警示的作用,又能够引起其他预防联系单位的重视,促使其对自身有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012年5月,我省海东地区循化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案件,发现该县在实施“西繁东育”工程项目中贷款贴息、草原灭鼠项目、种畜项目及小畜棚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等环节,存在报支程序简单、资金支出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相符合、虚报冒领农牧民培训费等问题,便向县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在“西繁东育”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必要性的调查报告》。省检察院预防部门认为,此问题在全省各地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问题,在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后,遂向省农牧厅发出了在“西繁东育”工程项目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检察建议。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3

沿海防护林体系是沿海地区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沿海地区生态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进入新世纪,国家启动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大了沿海地区林业建设的力度,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总理、回良玉副总理都做出了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批示。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今年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为区域林业发展的重点工程,提出要适时启动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等工程建设。

为加强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学术交流,总结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的宝贵经验,探索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与中国林学会决定于*年9月下旬在我国沿海城市共同举办“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会期2~3天。会议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和中国林学会联合主办,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中国海洋学会和中国气象学会共同协办,中国林学会学术部、中国林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分会)、有关省林学会共同承办。现广泛征集会议交流论文,并就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与防灾减灾

二、征文内容

1、沿海防护林体系结构、功能与布局研究;

2、沿海防护林与防灾减灾;

3、沿海防护林与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地方经济发展;

4、沿海地区森林资源保护及相关政策研究;

5、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管理;

6、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技术标准;

7、沿海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8、海岸基干林带与红树林、柽柳为主的消浪林带建设和可持续经营;

9、海岸带土壤改良与土壤肥力维护;

10、沿海防护林树种选择、培育、低效林改造及其它重大技术;

11、沿海防护林病虫害防治及外来有害生物防治;

12、沿海防护林综合效益监测及效益评价;

13、信息技术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的应用等。

14、国外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征文要求

1、应征论文应是未正式发表过的研究成果,字数(含摘要、关键字与参考文献)不超过5000字。论文应包括题目、摘要、关键字、正文和参考文献。论文后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2、作者可书面或电子投稿:书面投稿一式3份,无论录用与否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电子投稿的稿件请采用Word文档或rtf格式。邮寄投稿时请在信封注明“沿海防护林学术研讨会征文”

3、论文格式参见《林业科学》稿件格式有关要求,《林业科学》

4.征文截止时间:*年7月31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论文录用通知*年8月20日前发出。

5.被本次会议录用的学术论文将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正式出版,出版费用由作者自理。

6.书面投稿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刘根凤曾祥谓(收)

7、电子投稿的E-mail地址:*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4

3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7590件建议统一交由180个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确定13项内容为今年全国人大的重点处理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代表建议交办会并讲话。他强调,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好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要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做好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本单位的工作部署、工作要求和工作开展更加符合实际,更加体现民意;要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重点,增强办理实效。

今年全国人大的重点处理建议有13项,包括: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建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议,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农民工和城乡新增劳动力就业能力的建议,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建议,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的建议,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建议,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建议,加快建设国家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建议,完善西部地区铁路规划、加快铁路建设的建议,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议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和国务院副秘书长焦焕成在交办会上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委等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4月1日《人民日报》)

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会举行

王刚出席并讲话

3月30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刚强调,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要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办理重点,加强跟踪督办,努力使承办的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加强密切协作,注重沟通交流,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的过程,切实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王刚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重视,纳入工作全局予以部署,明确时限标准予以完成。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主持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29个省(区、市)有关负责同志360多人出席会议。

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592件,经审查立案5230件。全国政协办公厅制定了有关提案办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承办单位在今年8月底前将这些提案办复完毕。

(据3月31日《人民日报》)

中央部署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人民日报北京4月6日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组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6日下午,中组部、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李源潮指出,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李源潮要求,要借鉴和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经验,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贴近基层单位实际,确定具体争创主题;坚持分类指导,设计活动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中组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副部长翟卫华主持会议。 (据4月7日《人民日报》)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

军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5日讯,经主席批准,中央军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当前我军信息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安全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加强军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加快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作出了总体部署。

《意见》强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是信息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需要,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是信息化建设的紧迫任务。必须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积极采取新策略、新措施,在加快信息化进程的同时,创新发展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集中统一、上下衔接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管理体系;要完善信息安全工作机制,规范保密管理、网络安全、电磁安全相关工作程序;要加强信息安全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专业力量训练和组织运用;要强化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推进各类安全防护手段建设;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综合管控,抓好人员、信息、网络以及重要武器装备、载体、场所、活动的安全管理。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安全法规制度;要充分发挥广大官兵在信息安全防护中的主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官兵自我防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要牢固树立保信息安全就是保打赢、保全局、保发展、保生命的思想,建立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环境,逐步形成人人抓安全、事事重安全、时时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据4月6日《报》)

《建国以来军事文稿》出版座谈会举行

郭伯雄出席并讲话

3月30日上午,《建国以来军事文稿》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在出席座谈会时强调,要以《建国以来军事文稿》的出版为契机,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入学习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党的军事理论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坚定自觉地用党的军事理论指导军队建设实践,更加有力地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军的历史使命。

郭伯雄首先代表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对《建国以来军事文稿》的出版,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同志在领导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建设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战争和国防建设实际相结合,创立了军事思想,指引中国人民打败了国内外强敌,赢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辉煌胜利,并科学回答了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如何进行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同志在领导建立现代国防,捍卫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的实践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论述。这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论述,是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经验和客观规律,为建立和巩固我国国防,实现人民军队建设的新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郭伯雄强调,要把《建国以来军事文稿》放在军事思想的完整体系中学习理解,与系统学习党的军事理论结合起来,与学习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党的军事理论的指导意义、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用党的军事理论指导部队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建国以来军事文稿》与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起来,与研究部队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为推动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据3月31日“新华网”)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京召开全体会议

4月2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京召开全体会议,部署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工委主任回良玉在会上强调,残疾人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残疾人状况是民生冷暖的重要指标。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把建设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的核心来抓。

回良玉强调,当前,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加快两个体系建设,努力为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的新阶段。要把改善残疾人生产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作为切入点,把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作为着力点,把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作为战略着眼点,通过扎实的工作,给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长久的福祉。

回良玉要求,今年的残疾人工作要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编制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制定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好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广州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五届全国特奥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工作,落实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在讲话中强调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对突出重点做好残疾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据4月3日《人民日报》)

公安部紧急部署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人民日报北京5月1日讯,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伤害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恶性案件,日前,公安部召开紧急视频会议、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部要求,当前,要全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迅速形成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发生的现行案件快侦快破,对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对近年来发生的侵害师生案件,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涉案嫌疑人员和在逃人员全力缉拿归案。同时,要主动商请检、法机关,对此类案件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对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二是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逐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在全面落实校园周边秩序 “八条措施”基础上,当前要突出抓好6项工作:第一,组织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特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第二,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口设立专门警务室,或依托学校门卫室设置治安岗亭,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第三,督促学校严格门卫查验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第四,指导学校在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设备,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第五,切实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深入宣传,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六,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备专业保安力量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守护。

三是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和周边治安秩序。要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中小旅店、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严厉查处各种不法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行动。此外,公安机关还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的违章建筑、查处违章经营场所,净化学校周边社会环境。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5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地质情况复杂,灾害多发。党的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在今年“两会”期间,众多政协委员聚焦防灾减灾,针对完善防御机制纷纷发表真知灼见。

梁建华:构建防灾减灾网络体系

“目前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体系不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不全、网络化程度不高、节点之间联动性不强、信息化程度不好、应急避难体系建设与发展振兴需求衔接度不够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梁建华在向“两会”提出的提案中如是说。

他表示,防灾减灾措施与设施应与地区实际相结合,充分融入地区环境、文化与经济实际,提高设施利用率。要将建设与长期运营发展相结合,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人员安置、社区构建、文化保持、资金安排、产业复兴,将近期需求与长期科学发展的目标进行统一。

他认为,防灾减灾网络体系的建设应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要在平时服务其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在灾害发生时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

“对于地震灾区而言,应在灾后重建资金中预算一定比例设立社区重建发展基金,用于社区防灾减灾网络体系建设和长期运营管理等。”梁建华说。

支建华:大力促进巨灾保险发展

“巨灾通常指突发的、无法预料和避免的且损害严重的灾害事故。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由巨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逐渐上升趋势。”全国政协委员支建华建议,应大力促进巨灾保险业发展。

支建华说,在国外,保险公司在巨灾赔付中占重要地位,保险赔偿的平均水平通常在经济损失的30%~40%左右,一些发达国家甚至达到了60%~70%。但是我国保险业本身起步就较晚,发展水平和层次还处于较低程度,巨灾保险更是近乎于空白状态。

支建华建议,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商业保险公司为运作主体的合作分担机制,实际操作上可效仿交强险做法,在政策、法律和经济多方面全力提供支持与保障,以商业保险公司为运作主体,确立巨灾保险政策性与商业性运作的模式。“提高参保率是巨灾保险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建议政府、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对居民和企业加强引导和宣传,让防灾减灾深入人心,增强公众对巨灾风险采取主动防范措施的能力。”支建华表示。

姜其和:建设气象灾害预警终端

“防灾减灾,预警先行。在重大自然灾害中保护民众生命,预警是否有效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姜其和则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以无线广播为主要手段的终端气象预警体系,构建使用具有预警功能的收音机为终端的气象预警信息平台。

他介绍,目前美日等发达国家已建立了气象预警信息专用频道和高音喇叭广播等配套预警系统,其优点是全国民众熟悉,便于收听,缺点是投入巨大,且不能主动控制播放,紧急情况难以随时随地通知到每个地方。

我国由于同类信息传播的途径基础设施投入有限,导致覆盖范围、沟通效率低下。

对此,他建议,建立包括农牧林地区居民以及易受灾地区城乡居民在内的预警信息发送接收体系。同时,气象预警体系应由国家气象部门牵头完成布置,以利于达到快速推进的目标。

李冬玉:支持西部地区地灾防治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李冬玉则在提案中呼吁支持西部地区地灾防治工作。

李冬玉介绍,目前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中存在着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地质灾害治理投入大,资金不足;二是地质灾害防治装备差,基础薄弱。

对此,她建议,一是进一步出台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法,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再生态文明和发展建设中的规划红线作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工程建设等活动中,强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环境安全评价工作,防止城镇、新村和重大工程因选址不当,造成重大损失。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西部力度。西部地区多数省份都是经济相对欠发达的省份,地质灾害防治要投入的资金大。建议国家加大对西部省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同时取消对各省在防治项目上的资金配套。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6

5月16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在市国防教育中心召开了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书记××,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曲宝成,××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江汀,××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胡岗,××军分区司令员卞长伟、政委田东流和部门以上首长以及各科科长,各县(市、区)长、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各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军事科长,××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领导。会议内容有三项:一是,××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田东流传达了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会议暨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二是,××军分区司令员、××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卞长伟总结了××市近年来国防动员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市国防动员工作任务;三是,××市委书记、××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江汀主持,会议结束前,张江汀就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问题作了强调,要求各单位要向党委或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并于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对于推动全市国防动员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军分区司令员卞长伟在总结国防动员工作时指出:几年来,我市的国防动员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在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适应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的新要求,在完善运转机制中求深入,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国防动员运行机制初步建立。我市坚持把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了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机构,完善了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运行机制,适时调整了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经常保持了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市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各办公室保持了机构稳定。二是全民国防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国防教育领导机构,充分发挥“五位一体”国防教育体制的作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靠宣传造势,靠制度规范,靠活动激励,靠典型推动,根据形势抓教育,把握重点抓普及,依托基地抓活动,有效增强了全民的国防观念。三是经济动员工作不断完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我市的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进行了两次全面、详细的调查,以此为基础,本着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国民经济的各项数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整理,研究制订了市国民经济动员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案,为战时国民经济动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四是人民防空建设有了新的突破。认真贯彻《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加快了人防建设步伐。人防机构、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平战结合和自身建设等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新建或恢复了县级人防机构,工作开展顺利,运转基本正常。五是交通战备工作扎实有效。从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出发,坚持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原则,加强了交通战备建设,提高了交通战备综合保障能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交通保障和抢险救灾任务。六是人民武装工作成效明显。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取得成效,民兵训练质量不断提高,兵役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轨道,民兵预备役人员作用发挥明显,为全市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卞司令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市国防动员工作总的发展形势是好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民国防教育还不够深入;二是有的单位国防动员机构设置还不够健全;三是战备和训练设施还不够完善;四是各项保障措施还相对滞后。从总体上看,国防动员工作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特别是在保障问题上,还没有跟上变化了的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要求,如法规建设还不够健全、配套,经费保障渠道还不够顺畅。上述这些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卞长伟司令员在报告中指出,进入新的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和军事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对国防动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国防动员工作要以军事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依据,以军事需求为牵引,以保障“打赢”为基点,围绕“两个适应”,加强国防教育,健全动员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动员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国防动员实力和平战转换能力,推进我市国防动员工作的深入发展。一是正确分析形势,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适应形势发展,围绕军事斗争准备,认真履行职责,抓紧抓好国防动员建设的各项工作,统一组织全市人、财、物等战争资源的动员,指挥国防动员力量的战时行动;组织、计划和协调各方力量,搞好动员潜力调查和储备,指挥所属专业队伍和动员所需要人力、物力,参加支前保障行动,完成平时动员准备和战时动员任务。二是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国防动员运行机制。各级领导要适应形势需要,积极研究探索,制定措施和办法,完善国防动员委员会和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达到编制单列、机构单设、人员专职的要求,健全国防动员领导体制,理顺国防动员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国防动员机构的职能作用。三是立足战争需求,提高国防动员建设质量。各级要认真筹划国防动员建设,主要抓好政治动员、人民武装动员、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等项工作,努力提高我市国防动员快速反应能力。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防动员工作持续发展。要坚持党管武装,落实双重领导制度。国防动员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办事机构的领导,要注重加强国防动员法规的建设,坚持创新,积极探索国防动员工作新思路。

××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张书记首先指出,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确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书记就进一步做好国防动员工作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防动员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但是,我们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从国际上看,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由于世界力量对比严重失衡,国际格局发生了自冷战以来最深刻的变化,世界局势动荡不安。从国内看,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境内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及“”组织等加紧与境外反动势力勾结,不断制造事端。所有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国防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我市在军事斗争准备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做好国防动员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国防动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可能发生的战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第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国防动员工作措施。××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国防动员工作,关键是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坚持用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国防动员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国防教育。各级要把国防教育作为国防动员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搞好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二要加强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的建设,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和先急后缓的原则,坚持科技领先,坚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努力提高国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加强国防、服务发展的目的。四要保证经费需要。各级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重视、积极解决国防动员建设经费问题,为国防动员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对城市民兵训练费、征兵补助费、国防教育费、国防动员费、仓库维修管理费和人武部办公补助费等“六项经费”,各级要及时足额拨付,保证国防动员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加快发展,为国防建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书记指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两大战略任务,二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巩固的国防是经济建设的安全保障,而巩固的国防又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来支撑。对此,各级要正确把握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既要高度重视国防建设,更要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做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第四、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国防动员工作水平。××书记最后重申,各级要站在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居安思危,扎实工作,高标准做好国防动员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要牢固树立“大国防”意识,把国防动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第一主任、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7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阿曼把依?达吾提,在两会期间,从新疆存在的环境问题出发,在防护林和生态林建设、防沙治沙生态建设工程以及农田废旧地膜处理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遏制新疆土地沙化扩展趋势,保护新疆绿洲生态安全。

新疆是全国面积最大的一个省(自治区),也是我国沙化土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风沙危害最大的一个省份,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新疆又是典型的绿洲经济,分布在沙漠边缘、绿洲荒漠林,水源上游河谷林和天然林构成了新疆生态的第一道屏障,阿曼代表提出的建议之一就是关于新疆生态林和防护林的建设。

在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方面,阿曼提到,为了进一步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生态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国家应加大重点防护林投资的补助标准和补助面积、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对新疆的支持、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倾力支持防护林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的管护工作巩固农田防护林建设成果等4点建议,并希望依托三北防护林工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的同时,加强防风基干林、防风固沙林建设,支持特色林果基地建设,支持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工作。

第二,公益林建设方面,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在新疆正式实施后,取得了理想效果,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有所提高,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但2004年部级公益林区划分界定因受技术条件限制,致使部分符合条件的林地漏划。目前新疆有3300万亩林地符合部级公益林区划分标准,而未被划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阿曼建议将新增的部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并希望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级公益林单位面积补助标准,以便更好地发挥公益林在生态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了加快新疆林业事业的发展,阿曼还建议加大对新疆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希望国家能够考虑新疆的实际情况,对新疆林业建设项目取消配套资金,由国家全额投入。

对国防建设的建议篇8

摘要本文对贯彻修订后的《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过程中,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调研的实际,对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行了阐析。

关键词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对策分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时展的客观要求。尤其是《消防法》修订后所做出的多处重大调整和修改,对我国的消防事业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消防法》在强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的前提下,重点突出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事后监督,相应弱化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事前行政审批职能,并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产品的生产使用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但从当前的施行情况来看,由于《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条文尚缺乏更具体明确的解释和指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适用上的具体问题,尤其是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面比较突出。由于《消防法》施行不久,各地对新修改条文的执行尚处于摸索实践阶段,如果不及时对这些问题给予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将会对执法工作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消防法》施行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尝试探索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改进措施。

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依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基层消防机构纷纷反映在相关规定的具体适用上遇到一些问题,分别有:

(一)关于备案。当前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有如下一些问题反映出来:

1.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交的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范围。对于部分已建成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时当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否认定为106号令中规定的规划许可证明。

2.建设单位针对同一工程重复进行网上申报备案的处理。目前,基层消防部门反映,有部分社会单位在网上对同一建设工程多次备案,有些是因为第一次备案被抽查到,而场所本身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以当事人采用加后缀等方式进行第二次备案;有些单位是因为备案信息不准确或不齐全被管理人员删除后,进行第二次备案;还有的单位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重复备案(有些被抽查中,有些没有被抽到),如何处理。

3.关于施工许可在申报备案中的必要性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反映,按《消防法》和106号令,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后七个工作日内申报消防设计备案,但有些小型的场所,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如何备案?

4.关于逾期不提供备案抽查要求的资料的处理。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当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不齐全时,消防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但对建设单位逾期不补齐资料的,消防部门应当如何处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

(二)关于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检验。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被抽查到的,应提供装修、装饰材料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而该工程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由于结果是在消防网上办事大厅中予以公告的,未能告知装修材料抽样送检事宜。备案的内部装修工程,装修材料如何送检?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或者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往往难以验证其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三)关于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资料。有基层消防机构反映106号令规定的申报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中不包括相关的图纸,不利于验收和备案抽查。

(四)关于审核验收的标准。有的基层消防机构认为,106号令第9条、18条等处均有明确表示,对消防设计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审核。是否意味着消防机构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只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进行审验把关就可以了?

(五)关于自动消防设施单独申报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部分内部装修工程增设的自动消防设施可否单独申报消防手续。

(六)关于单体建筑的判定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地下室与首层及二、三层的楼层商铺为连体的建筑,上面住宅分为若干栋,总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此类建筑是否属于单体建筑,是否需要申报?执法实践中这类建筑设计类型经常出现。

(七)关于新规定施行后业务的衔接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5月1日《消防法》修订后实施前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核,但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属于备案抽查范围的工程,若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中备案时没有抽中,如何处理。

(八)关于建筑物(或场所)整体和局部申报业务的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指出,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仍未能明确建筑物作为整体申报消防手续和局部的场所申报的关系。实践中,有些大型建筑物内分设的一些小场所不审验将会由于备案未抽中而留下隐患。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从我省各地调研的情况看,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主观上的理解和学习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性解释等客观原因。具体主要体现在:

(一)法律条文理解应用不准确

《消防法》修订执行后,部分消防监督员对新法学习了解不够,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导致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运用何种条文把握不准。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有些问题也反映出了执法人员的素质水平不够高、执法能力不够。比如窗口受理方面的审核把关的问题,虽然现有的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解释,现有的业务系统在不断的更新完善中,但是有些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也导致了在建设工程消防 行政许可和备案业务受理、办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对法律法规规定理解贯彻上的偏差和不足。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解释和细化

新《消防法》和配套规章作为上位法,在条文上比较概括,有些术语和工作操作程序还有待细化;在审核验收和备案的工作要求等方面,还缺少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对有些场所和建设工程还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和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三、解决新消防法律法规适用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根据这些问题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结合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拟提出如下的解决建议:

(一)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要通过执法大轮训、研发推广执法培训操作演示系统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各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新消防法律法规的工作要求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机制。要结合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更具体明确的执法操作指引和工作规范,细化、量化执法工作要求,有效整合公安内网和互联网消防监督工作平台,不断强化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实现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三)领会法律法规精神,准确把握执法标准。结合在省内调研和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笔者拟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上述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对策建议。

1.关于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问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因此对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时,应不要求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对于不同时期的建设工程,建议做如下处理:对5月1日后新建或者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须持县级以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对5月1日前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需要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单位可持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文件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2.关于重复申报备案的问题。为防止故意重复申报备案逃避被抽中,以及防止虚假备案对监督管理工作的干扰,建议明确:同一建设工程使用同一名称或者不同名称多次在网上申报备案的,当其中一次被备案系统确定为备案抽查对象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依法对该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其它重复申报的按虚假备案处理。多次在网上申报备案且均未被抽中的备案项目,保留其中一次完整的备案记录,其余按虚假备案处理。

3.关于申报消防设计备案涉及施工许可的问题。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依法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外,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其中,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施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关于备案抽查逾期不提供规定材料的处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定为备案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建议:对于建设单位逾期不提供规定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告备案抽查结果。

5.关于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检验的问题。建议明确:建设单位申请进行消防竣工验收或者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前,对选用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检验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合格的见证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装修、装饰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的抽封样工作。

建议推广《广东消防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供的“广东消防防火材料检验信息服务平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可登陆,并便捷验证建设单位申报的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6.关于申请消防验收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建议明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工程竣工图纸等。

7.关于消防技术标准适用的问题。为强化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防止出现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建议明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应当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对消防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不得批准。

8.关于申报消防设计审核中涉及自动消防设施的问题。为防止审验的片面性,建议明确:自动消防设施不应单独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应纳入土建工程或内部装修工程一起申报。

9.关于“单体建筑”的判定问题。建议明确:地上建筑物任一楼层相连为一整体,其他楼层建筑形式分为多个单体的建设工程,应视为一个完整的“单体建筑”。适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单体建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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