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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的公式8篇

时间:2023-06-26 10:16:30

基础会计的公式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1

[关键词]公司治理;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一系列审计诉讼案件使人们逐渐认识到,注册会计师不诚信的源头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不诚信。因此,公司治理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空前的关注。1998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公司治理问题。到目前为止,该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准则和指南。而在200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正式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上述公司治理准则中,都专门提到了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鉴于形势,现代审计要想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就必须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图景中去,并对公司治理问题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

一、公司治理图景和现代审计的参与

(一)公司治理图景的勾画

广义的公司治理是联系企业内部以及外部各利害关系人的正式的和非正式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契约的集合[1].海德格尔认为,世界变成了图景,“世界图像并非只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2]在分析和处理公司治理时,我们也试图将之模型化、形象化,并最终勾画出一幅宏大的“公司治理图景”。公司治理可以使各利害关系人在权利、责任和利益上相互制衡,实现企业效率和社会公平的合理统一。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外部利害关系人和内部利害关系人两方面,因此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内部治理机制,还包括外部治理机制。通过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的协调,利益主体之间在频繁的博弈活动中达到一种动态均衡。这样,公司治理图景得以形成并展现。

(二)公司治理图景下的审计参与

在企业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契约来降低成本;然而除非契约条款的实施得到监督,否则它就起不到这种作用;而审计就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督方式[3].既然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契约安排和权责配置,那么审计监督在公司治理图景中的参与必然是全方位的。现代审计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分为外部审计参与和内部审计参与。对这种审计参与的具体说明如

二、现代审计对公司治理的审计关注

特定的公司治理环境对现代审计也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这种影响力必然要求现代审计对公司治理予以充分的审计关注。公司治理对现代审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独立性。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聘请与解聘决策拥有实质的决定权。此时,注册会计师在这样不利的博弈局面下就可能迫于市场竞争压力而作出各种妥协,丧失实质上的独立性。(2)审计风险。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管理层就可能达成集体合谋,进行会计造假。此时注册会计师依靠实施正常的审计程序可能无法发现此类舞弊和欺诈行为,使审计风险大大超出了可容忍的水平。(3)审计方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可能造成内控制度中监督和控制这两个环节失效。因而,研究评价内控制度的结论难以作为判断的依据,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也就失去应有的作用。(4)审计判断。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管理层就有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判断施加不恰当的影响。(5)审计成本。如果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注册会计师就可能对公司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和会计信息的可信度缺乏信心,因此有时会不合理地过高估计审计风险,实施过多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审计成本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陷还会对审计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机制受到扭曲,导致整个行业无法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

鉴于公司治理对现代审计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现代审计必须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但审计关注并不只是对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泛泛的了解,而是一种本质性的深层关注。当前很多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正逐渐成为财务报告中必须披露的重要信息。现代审计必须有正式的专门针对公司治理的审计标准、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和审计结论。

三、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一)审计模式的演变历程———以审计关注为线索的回顾

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这三种审计模式之间的转变包含了审计关注的转移与深入。在最初的账项基础审计阶段,审计师最为关注的是账表本身。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会计系统的复杂化,原有账项基础审计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现。与此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中日益受到重视。这样,内部控制制度所蕴含的深刻的管理学理论及其与现代审计之间的密切关联为制度基础审计模式的最终形成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审计关注也从账表层次深入到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审计诉讼猛增,现代审计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审计风险。而风险理论研究也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因此,对风险的审计关注最终导致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形成。

但当前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面临着很多现实的问题,如,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在实务中由于诸多的现实障碍并未得到较彻底的实践运用、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本身对公司战略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活动中的风险关注不够、不能很好解释和解决日益突出的审计合谋问题、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没能与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实现很好的继承与包容,存在跳跃性过大等问题。

(二)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针对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存在的上述许多难题,当前审计理论界主要还是在考虑如何完善现有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以弥补某些缺陷。但我们认为,对这种思路仍需进行根本性的反思。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治理基础审计将成为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

治理基础审计是将审计定位成对公司治理的一种间接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对公司治理图景中外部和内部治理机制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为基础,将公司治理因素纳入到审计理论和实务的所有重要方面,

最终建立起一种崭新的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模式较好地继承和包容了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和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从理论上分析,治理基础审计模式提升和扩展了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关注,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在内的整个公司治理问题给予了系统的关注;治理基础审计也克服了风险审计模式对风险关注的局限性,对整个公司治理环境中所蕴含的风险给予了前所未有的系统关注;另外,治理基础审计还可以很好地包容当前关于管理审计、公司战略审计、公司治理结构审计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所以,治理基础审计并没有全盘否定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和风险基础审计模式,而是继承了原有模式的优点,实现了两种原有审计模式的融合与提升,并最终超越了原有的审计模式,形成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

从实践角度看,治理基础审计的产生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对公司治理准则和指南的研究为治理基础审计准备了必要的条件;而原有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和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下的审计实务也比较容易实现改造,可以为新的治理基础审计模式服务。另外审计合谋问题在治理基础审计模式下通过公司治理理论也可以得到更好地解释。因为审计合谋的达成往往是以公司治理的缺陷为前提的,公司治理的缺陷使注册会计师面临“要么合谋,要么失去客户”的两难境地。所以要降低审计合谋的可能性,就应当从根源上考虑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因此,治理基础审计模式在实践中具有基本可行性。

(三)构建治理基础审计模式的障碍分析

大凡一种新的模式的建立,都必须克服很多理论与实践中的障碍。对治理基础审计模式来说,也必然面临着很多障碍。

这些障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治理本身存在多种模式,会受到诸多环境因素的影响。目前世界上主要存在着美国的公众治理模式、日德的主银行治理模式和东南亚的家族治理模式三种基本的公司治理模式。而事实上各种治理模式都并存于每个国家,并由于经济、政治和历史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又产生了很多的具体变化。甚至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公司制还不是一种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的观念还很淡薄。这对治理基础审计模式的实施构成了重大障碍。(2)公司治理问题本身十分敏感,从而治理基础审计很可能会遭到来自某些利益相关者的抵触和压力。公司治理在任何时候都反映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斗争和妥协,从而治理基础审计对公司治理的审计参与有可能不受欢迎,得不到被审计方的必要支持与配合。(3)治理基础审计所涉及的对公司治理的评价需要很多的职业判断。而职业判断的增加加大了审计责任与风险,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要求更高。这也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时,尽量回避对某些公司治理问题作出明确的审计判断。(4)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对治理基础审计还缺少足够的法规支持。如果政府监管部门不对公司治理问题提出更严格的法律规范,那么治理基础审计也就必然缺少足够的推动力。(5)治理基础审计面临着如何确保对公司治理适度审计关注问题。由于公司治理本身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治理基础审计必须保证其始终仅仅就审计业务来考虑公司治理问题,而对那些具体而敏感的治理问题则应保持谨慎参与,防止对公司治理的过度关注,以免自身卷入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博弈中,从而丧失审计的超然独立性。此外,随着审计关注从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向公司治理的延伸,仍然不能忽视原有审计模式下的审计要点,因为对公司治理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其他审计要点的必要关注。

[参考文献]

[1]银温泉。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比较[J].改革,1994(3):5058.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2

[关键词]公司治理;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一系列审计诉讼案件使人们逐渐认识到,注册会计师不诚信的源头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不诚信。因此,公司治理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空前的关注。1998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公司治理问题。到目前为止,该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准则和指南。而在200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正式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上述公司治理准则中,都专门提到了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鉴于形势,现代审计要想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就必须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图景中去,并对公司治理问题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

一、公司治理图景和现代审计的参与

(一)公司治理图景的勾画

广义的公司治理是联系企业内部以及外部各利害关系人的正式的和非正式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契约的集合[1].海德格尔认为,世界变成了图景,“世界图像并非只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2]在分析和处理公司治理时,我们也试图将之模型化、形象化,并最终勾画出一幅宏大的“公司治理图景”。公司治理可以使各利害关系人在权利、责任和利益上相互制衡,实现企业效率和社会公平的合理统一。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外部利害关系人和内部利害关系人两方面,因此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内部治理机制,还包括外部治理机制。通过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的协调,利益主体之间在频繁的博弈活动中达到一种动态均衡。这样,公司治理图景得以形成并展现。

(二)公司治理图景下的审计参与

在企业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契约来降低成本;然而除非契约条款的实施得到监督,否则它就起不到这种作用;而审计就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督方式[3].既然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契约安排和权责配置,那么审计监督在公司治理图景中的参与必然是全方位的。现代审计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分为外部审计参与和内部审计参与。对这种审计参与的具体说明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现代审计通过各种形式的具体审计服务,全面参与了公司治理,并对公司治理产生了积极有效的影响。现代审计是对公司治理的一种监督保障机制。

表1 公司治理图景中的审计参与 

类型工作形式对公司治理的参与方式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影响

外部审计1报表审计

2增值服务

3专项受托审计

1会计信息审计

2内控评价和管理咨询

3管理审计

4公司战略审计

5治理结构审计对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1资本市场效率提高,股价更灵敏的反映了公司信息

2监管部门对合法性的关注

3经理市场的竞争与接管

对内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内部审计1内部审计报告

2内审增值服务

1会计信息评价

2内部控制评价

3经济责任审计

4部门、项目效益审计

5预算、决算审计

6管理审计、战略风险审计1股东的积极投票与利益协调

2董事会的监督和干预更积极

3高级经理层的责任更明确

4组织管理更合理

5制度安排更有效

二、现代审计对公司治理的审计关注

特定的公司治理环境对现代审计也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这种影响力必然要求现代审计对公司治理予以充分的审计关注。公司治理对现代审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独立性。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聘请与解聘决策拥有实质的决定权。此时,注册会计师在这样不利的博弈局面下就可能迫于市场竞争压力而作出各种妥协,丧失实质上的独立性。(2)审计风险。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管理层就可能达成集体合谋,进行会计造假。此时注册会计师依靠实施正常的审计程序可能无法发现此类舞弊和欺诈行为,使审计风险大大超出了可容忍的水平。(3)审计方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可能造成内控制度中监督和控制这两个环节失效。因而,研究评价内控制度的结论难以作为判断的依据,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也就失去应有的作用。(4)审计判断。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管理层就有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判断施加不恰当的影响。(5)审计成本。如果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注册会计师就可能对公司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和会计信息的可信度缺乏信心,因此有时会不合理地过高估计审计风险,实施过多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审计成本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陷还会对审计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机制受到扭曲,导致整个行业无法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

鉴于公司治理对现代审计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现代审计必须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但审计关注并不只是对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泛泛的了解,而是一种本质性的深层关注。当前很多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正逐渐成为财务报告中必须披露的重要信息。现代审计必须有正式的专门针对公司治理的审计标准、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和审计结论。

三、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一)审计模式的演变历程———以审计关注为线索的回顾

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这三种审计模式之间的转变包含了审计关注的转移与深入。在最初的账项基础审计阶段,审计师最为关注的是账表本身。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会计系统的复杂化,原有账项基础审计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现。与此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中日益受到重视。这样,内部控制制度所蕴含的深刻的管理学理论及其与现代审计之间的密切关联为制度基础审计模式的最终形成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审计关注也从账表层次深入到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审计诉讼猛增,现代审计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审计风险。而风险理论研究也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因此,对风险的审计关注最终导致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形成。

但当前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面临着很多现实的问题,如,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在实务中由于诸多的现实障碍并未得到较彻底的实践运用、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本身对公司战略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活动中的风险关注不够、不能很好解释和解决日益突出的审计合谋问题、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没能与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实现很好的继承与包容,存在跳跃性过大等问题。

(二)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针对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存在的上述许多难题,当前审计理论界主要还是在考虑如何完善现有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以弥补某些缺陷。但我们认为,对这种思路仍需进行根本性的反思。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3

    教学模式的改革随着计算机公共基础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高校在计算机公共基础教育上的投入也越来越大。授课方式从最初的多媒体演示授课的传统模式发展到计算机教室一人一机,老师教学生跟着做的同步教学模式。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入了项目式的教学模式。

    教学内容的改革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要能随着时代的要求提升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教学内容的更新将是第一要素。随着电脑的普及,新生入学时的计算机平均水品也在提高。打字、上网发邮件、WindowsXP的操作、Of-fice软件应用等教学内容已不再能完全满足计算机公共基础教育的范畴。为此,我们将一部分计算机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逐步的添加到其中来以充实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的内容。如:计算机硬件结构、数据库的基本运用及原理等。

    现如今的计算机公共基础教育看到这里可谓是发展良好,亮点颇多,但这只是教和学,真正运用起来又如何?是否真的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呢?社会对计算机公共基础能力需求的变化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用人单位对计算机公共基础能力的录用要求代表了社会对计算机公共基础能力的需求,它是极具代表性的,因此也成为了计算机公共基础教育革新的重要依据。但是当计算机公共基础教育的不断进步将这一标准变为社会公众计算机公共基础能力的普遍水品之后,它不再能代表社会对计算机公共基础能力的需求,它的代表性将被剥夺。然而社会对计算机基本能力的需求是不会终止的,新的需求代表是什么呢?我们来认识一下: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的覆盖,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机做很多以前做不了的事情,比如上网看新闻、看电影、订票、交水电费、购物、炒股、聊天等等。计算机使用范围不再单一的局限于工作,更多的运用到了生活娱乐中,相应的对使用者的计算机能力的要求也越多元化:计算机的各种外部设备如何安装、台式电脑如何合理的升级换代,笔记本电脑如何挑选的价优物美,单一的学习计算机的应用已经很难满足需求了,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补充。现如今社会对计算机公共基础能力的需求不再是计算机怎么用,而是要知道什么样的计算机的好用,不好用的怎么变得好用。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4

一、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属性,但它不是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不是同一个分类标准的分类结果,其他四种计量属性是按照计量信息的来源不同进行分类的结果,而公允价值是以计量结果能否如实反映计量对象为依据对计量属性的分类结果。由于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是按不同分类标准对计量属性的分类结果,所以他们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交叉关系。公允价值可能是历史成本,也可能是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历史成本等,四种计量属性也可能是公允价值,也可能不是公允价值。其他计量属性只要符合公允价值的概念特征,就可以成为公允价值,不符合就不能成为公允价值。

新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取得并可靠计量。”从基本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会计计量模式是以历史成本为主,其他计量属性为补充的模式。然而,笔者认为会计准则的这种提法在概念依据上是混淆不清的,把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并列起来,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既然公允价值与其他四种计量属性不是并列关系,就不能将其并列起来,否则会误导会计人员,以为只有公允价值的计量结果是公允的,其他计量属性的计量结果都是不公允的。事实上资产在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往往就是它的公允价值,难道我们能说资产在取得时按历史成本计量是不公允的吗?因此,笔者认为当前应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模式,在该计量模式下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作为其他计量属性的选择判断和标准,其他计量属性作为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公允价值驾驭其他计量属性形式,其他计量属性形式体现公允价值的基本要求。

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模式下的会计准则构建

1.公允价值在基本会计准则中的构建。会计实务是在会计规范约束下进行的,而会计基本准则在会计规范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它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理论依据。不同的计量模式要求不同的基本准则内容。虽然我国在2006年对基本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但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仍然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之上,导致基本准则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逻辑一致。如决策有用性最重要的两个衡量标准是相关性与可靠性。相关性要求会计信息应与决策相关,而历史成本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是“沉没成本”:可靠性要求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价值往往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因而也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收益。以公允价值基础代替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主要目的就是使基本准则中的各概念之间的联系变得更为和谐一致,以便更好地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应用。然而,计量基础(计量属性体系中的主要计量属性)在基本准则中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可以随意抽换的概念,而是一个与相关概念联系密切,在整个基本准则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一个概念,因此,对计量基础的更换需要对基本准则中的许多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就会计假设而言,目前基本准则中的四个基本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依然是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建立的必要前提。需要提及的另外一条长期被人们忽略的假设是“市场价格假设”。市场价格假设是指会计计量数据来自于因交易而形成的市场价格。这里所说的交易可以指形成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也可以指收入和费用的发生,资本投入与收回。市场价格可以是实际发生交易所形成的价格,也可以是估计交易所形成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假设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所有会计数据均来自市场价格;二是资产负债的价值应随其市场价格的变动而不断调整。一般来讲,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所依据的市场价格假设只包含第一层含义,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所依据的市场假设则同时具有两层含义。这一假设的设定具有客观依据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包括劳务和技术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而形成,事实上,企业经济活动大多数都表现为市场交易,有市场交易就离不开市场价格。之所以称之为假设,是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市场交易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接受捐赠和商品在企业内部转移等,但这并不妨碍这一假设的客观性与合理性。市场价格假设对会计确认、计量及会计方法的建立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没有市场价格假设公允价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就会计要素而言,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对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的影响较大。笔者完全同意新修订的基本准则对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概念的调整。因为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资产持有收益也应作为收入。基本准则修订前收入的概念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修订后的概念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基本准则修订前费用的概念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修订后的概念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出”。由于收入与费用要素的调整,必然引起利润的调整,基本准则修订前利润的概念是:“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修订后的概念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新修订基本准则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概念的调整完全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也能适应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

就会计确认、计量原则而言,“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及“配比原则”是现行的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资产计价和收益计量的三项基本原则。以公允价值取代历史成本成为会计计量基础之后,这三项基本原则应更改为“公允价值原则”、“应计原则”和“配比原则”。其中,配比原则虽然在名称上没有改变,但在含义上却略有变化。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的配比原则强调的是收入与费用应按因果关系进行配比,而建立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上的配比原则强调则是广义的配比原则,即营业收入与利得应与同一期间的营业费用和损失相配比。之所以要以应计原则代替实现原则,是因为实现原则是以交易发生为收入的确认标准,而应计原则则以事项变动或权利和责任的实际发生为确认标准,也就是说,按照应计原则,不仅要确认因交易而发生的“权责”变动,而且要确认没有交易基础的价值变动;不仅要确认已实现的收益,而且要确认未实现的收益。

就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而言,由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确认、计量原则和会计方法选择和评价的标准。无论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还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他们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都应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和“清晰性”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不同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侧重点不同,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可靠性,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相关性。因此,与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相对应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无须作大的调整,只要适当强调相关性即可。

2.公允价值在具体会计准则中的体现。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代替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后,具体会计准则所做的变动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专门制定一项类似于sfasno.15的具体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二是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基本要求,对涉及到公允价值确认、计量、披露的各项具体准则进行修订,以便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全面体现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基本要求。

(1)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全面体现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全面体现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第一,在进行初始计量时明确规定公允价值是会计计量属性取舍的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在初始计时时,哪种计量属性符合公允价值的基本要求或更接近公允价值,就应以哪种计量属性进行计量,即如果资产是在公平交易中形成的,其市场交易价格就是其初始计量的最佳选择;如果某项固定资产形成于非货币交易,其同类资产的重置成本可能就是其初始计量的最佳选择;如果资产形成于融资租赁,其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可能就是其初始计量的最佳选择。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5

一、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属性,但它不是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不是同一个分类标准的分类结果,其他四种计量属性是按照计量信息的来源不同进行分类的结果,而公允价值是以计量结果能否如实反映计量对象为依据对计量属性的分类结果。由于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是按不同分类标准对计量属性的分类结果,所以他们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交叉关系。公允价值可能是历史成本,也可能是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历史成本等,四种计量属性也可能是公允价值,也可能不是公允价值。其他计量属性只要符合公允价值的概念特征,就可以成为公允价值,不符合就不能成为公允价值。

新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取得并可靠计量。”从基本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会计计量模式是以历史成本为主,其他计量属性为补充的模式。然而,笔者认为会计准则的这种提法在概念依据上是混淆不清的,把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并列起来,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既然公允价值与其他四种计量属性不是并列关系,就不能将其并列起来,否则会误导会计人员,以为只有公允价值的计量结果是公允的,其他计量属性的计量结果都是不公允的。事实上资产在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往往就是它的公允价值,难道我们能说资产在取得时按历史成本计量是不公允的吗?因此,笔者认为当前应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模式,在该计量模式下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作为其他计量属性的选择判断和标准,其他计量属性作为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公允价值驾驭其他计量属性形式,其他计量属性形式体现公允价值的基本要求。

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模式下的会计准则构建

1.公允价值在基本会计准则中的构建。会计实务是在会计规范约束下进行的,而会计基本准则在会计规范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它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理论依据。不同的计量模式要求不同的基本准则内容。虽然我国在2006年对基本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但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仍然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之上,导致基本准则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逻辑一致。如决策有用性最重要的两个衡量标准是相关性与可靠性。相关性要求会计信息应与决策相关,而历史成本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是“沉没成本”:可靠性要求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价值往往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因而也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收益。以公允价值基础代替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主要目的就是使基本准则中的各概念之间的联系变得更为和谐一致,以便更好地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应用。然而,计量基础(计量属性体系中的主要计量属性)在基本准则中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可以随意抽换的概念,而是一个与相关概念联系密切,在整个基本准则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一个概念,因此,对计量基础的更换需要对基本准则中的许多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就会计假设而言,目前基本准则中的四个基本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依然是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建立的必要前提。需要提及的另外一条长期被人们忽略的假设是“市场价格假设”。市场价格假设是指会计计量数据来自于因交易而形成的市场价格。这里所说的交易可以指形成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也可以指收入和费用的发生,资本投入与收回。市场价格可以是实际发生交易所形成的价格,也可以是估计交易所形成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假设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所有会计数据均来自市场价格;二是资产负债的价值应随其市场价格的变动而不断调整。一般来讲,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所依据的市场价格假设只包含第一层含义,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所依据的市场假设则同时具有两层含义。这一假设的设定具有客观依据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包括劳务和技术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而形成,事实上,企业经济活动大多数都表现为市场交易,有市场交易就离不开市场价格。之所以称之为假设,是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市场交易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接受捐赠和商品在企业内部转移等,但这并不妨碍这一假设的客观性与合理性。市场价格假设对会计确认、计量及会计方法的建立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没有市场价格假设公允价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就会计要素而言,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对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的影响较大。笔者完全同意新修订的基本准则对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概念的调整。因为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资产持有收益也应作为收入。基本准则修订前收入的概念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修订后的概念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基本准则修订前费用的概念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修订后的概念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出”。由于收入与费用要素的调整,必然引起利润的调整,基本准则修订前利润的概念是:“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修订后的概念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新修订基本准则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概念的调整完全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也能适应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

就会计确认、计量原则而言,“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及“配比原则”是现行的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资产计价和收益计量的三项基本原则。以公允价值取代历史成本成为会计计量基础之后,这三项基本原则应更改为“公允价值原则”、“应计原则”和“配比原则”。其中,配比原则虽然在名称上没有改变,但在含义上却略有变化。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的配比原则强调的是收入与费用应按因果关系进行配比,而建立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上的配比原则强调则是广义的配比原则,即营业收入与利得应与同一期间的营业费用和损失相配比。之所以要以应计原则代替实现原则,是因为实现原则是以交易发生为收入的确认标准,而应计原则则以事项变动或权利和责任的实际发生为确认标准,也就是说,按照应计原则,不仅要确认因交易而发生的“权责”变动,而且要确认没有交易基础的价值变动;不仅要确认已实现的收益,而且要确认未实现的收益。

就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而言,由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确认、计量原则和会计方法选择和评价的标准。无论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还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他们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都应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和“清晰性”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不同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侧重点不同,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可靠性,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相关性。因此,与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相对应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无须作大的调整,只要适当强调相关性即可。

2.公允价值在具体会计准则中的体现。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代替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后,具体会计准则所做的变动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专门制定一项类似于SFASNO.15的具体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二是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基本要求,对涉及到公允价值确认、计量、披露的各项具体准则进行修订,以便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全面体现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基本要求。

(1)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全面体现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全面体现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第一,在进行初始计量时明确规定公允价值是会计计量属性取舍的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在初始计时时,哪种计量属性符合公允价值的基本要求或更接近公允价值,就应以哪种计量属性进行计量,即如果资产是在公平交易中形成的,其市场交易价格就是其初始计量的最佳选择;如果某项固定资产形成于非货币交易,其同类资产的重置成本可能就是其初始计量的最佳选择;如果资产形成于融资租赁,其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可能就是其初始计量的最佳选择。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6

【关键词】 公安院校 计算机基础教学 教学改革

前言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工作带来无限方便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更高效的犯罪工具,这些犯罪案例中都涉及计算机技术。公安干警只有在公安院校的计算机基础课程中学有所得,才能真正的应用到实际中去,同违法分子在没有硝烟的战场――网络战场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所以,必须对传统的计算机基础教学模式和体系进行更新与改革,才能与时俱进,公安院校才能真正培养出计算机人才。

一、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体系简介

公安院校设计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具有基础性、实践性、普及性和技能性等诸多特点,是每个学生的必修科目。而且开设的计算机基础课程难度并不大,属于记忆型科目,只要认真听课再加上一些实践,就能灵活掌握。但是,由于公安院校里划分不同的专业,每个专业计算机课程对每个学生的要求水平不一样,交通专业的计算机课程偏于办公软件应用,而刑技专业的计算机可能会涉及安监系统、定位系统等应用计算机知识,因此相应的计算机课程应该按专业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

由此可见,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面临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模式创新和教学平台拓宽等诸多挑战。

二、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2.1建立贴近公安实践的教学体系

公安机关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具有实践性,所以,公安院校的计算机基础课程也要面向社会,具有实践性,满足公安干警日常工作需求。然而传统的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内容局限于全日制大学生计算机大纲要求,没有公安院校计算机课程的特色与特殊性,不能充分满足公安干警实际工作中侦查破案等工作的要求,造成计算机基础教学与公安工作实践相脱节。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丰富课程内容,加设计算机通用技术课程和公安信息技术基础课程,以模块化、标准化设计思想为依据,以课程教学的深度与广度为重点,以能力导向、任务驱动为原则,以实用性、服务基层公安干警工作为出发点,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改革,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体系。

首先,突出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基础性和实用性,对教学大纲内容进行修订与完善,可以将公安信息资源系统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网络监督系统应用、计算机组装维护、多媒体技术基础、计算机犯罪档案系统和公安图形图像处理等多门计算机相关课程系统地提上教学任务,让公安院校学生系统地对未来的工作有初步认识,并能通过计算机解决相关工作。

其次是将公安院校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分类、分层,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的组织和设计,完善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模式。将教学内容细化为具有知识模块和实验模块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统一知识体系,方便教师教学的同时,也可以增加教学内容对计算机未来发展应用的适应性。

2.2建立以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为中心的实践教学体系

计算机基础课程因为其很强的操作性、技术性和实用性,从教育伊始就是一个注重实践的课程,但在公安院校的教学中,计算机教学与实际相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需要公安院校更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调整创新教学内容、改革计算机考核内容与方式等,将课程教学重点放在计算机基础知识技能应用和公安信息技术应用的实践能力上,并整合补充公安实践应用教学内容划分归纳完善教学内容体系,保证教学的高效性和实用性。

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可以分类指导、分层次教学的模式,可以运用网络、多媒体、公安信息平台、上机辅导、课外实践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公安院校拥有丰富的信息网络资源,在计算机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加强学生上课时的实践能力,通过网络作业和网络考试,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并采取相应查漏补缺措施。

2.3建立灵活多元的教学方法体系

建立完善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体系需要进步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这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思考、不断探索、开拓进取,一点点积累教学经验,从而实现量变到质变的转换。本文笔者通过翻阅大量资料,归纳总结了以下几种教学方式,来实现灵活多元的教学方法体系建立。

2.3.1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并重

计算机基础课程有其教学枯燥的一面,会让学生产生懈怠,失去兴趣。所以,提升学生对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兴趣,就成为整个教学体系完善的前提。利用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不仅能满足当代学生对新科技的好奇求知欲和体验欲,从而让学生提起对计算机基础课程学习的兴趣,同时,也可以支持和激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竞争性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实现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高效性。

2.3.2理论教学与上机实践教学相结合

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实践性,着重体现在上机训练实践上,采用理论教学与上机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多媒体机房进行边讲边练的教学方式,这不仅能让学生在练的过程中快速领悟掌握理论教学中的疑难问题,并且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辅助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开展与完善。

2.3.3技能培养与公安主题应用结合

在教学内容上,选取与公安一线贴近的教学专题来进行教学,使学生能够将课堂上所学的内容与以后的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并在教学中通过上机基本训练、综合实训、专题应用讲座等形式,完成从操作技能熟练到基础应用能力掌握,再到公安综合实践能力提高的递进式能力要素培养过程。整个过程要紧扣“执法为民,保一方平安”的公安主题与使命,从心理素质和道德素质上对学生进行培养,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这样,才会让真正的公安院校人才正确使用在院校学到的计算机知识与技能,服务社会,保卫社会,造福社会。

三、结论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对公安干警的执法提出了新要求,公安院校必须认清社会现状,抓紧对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模式方法的改革,创建和完善与时俱进的计算机基础教学新模式新体系,利用现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平台,为学生的计算机教学提供良好的环境,并且加强对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实用性实践性的重视,将其转化为学生的学习目标与方向,定期进行教学成果测验,实时对教学进度与方法进行追踪检查,及时纠正偏离教学大纲路线的教学行为和内容。

对广大师生广开言路,听取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体系建设,从而确保公安院校对公安部门人才的培养。

参 考 文 献

[1] 祝智庭.公安院校因特网教育资源利用[J].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2] 高晓梅.高职计算机课程教学方法探析[J].辽宁高职学报, 2012.5.

[3] 秦昌平.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训教程[J].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9.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7

会计基础工作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它主要包括: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的格式设计、填制、审核、传递、保管等,会计账薄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账等,会计报表的种类设置、格式设计、编制和审核要求等、会计电算化的软、硬件要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及管理要求、会计档案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续、销毁程序等、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会计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职责分工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等。

■二、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

(一)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正常有序、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化的需要,是提供真实可靠财务数据的基本保证,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就会失去其可靠性,会计工作水平也就无法提高。

(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是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而会计基础工作又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试想,如果发票没有按规定审核、会计凭证填制不合规范、会计账簿设置不合理,那么会计报表就不能及时、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一个单位的经营成果,就会影响到经营者的决策,影响到会计资料使用者对会计资料的及时了解和利用。影响到会计资料在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功能作用的发挥。

■三、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一)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根本前提

领导重视是搞好会计基础工作的根本前提,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决定着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目前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这说明单位负责人是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会计法》中的单位负责人就是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过《会计法》,明确了单位主管领导与会计人员一样,都是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从而会更加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

沈阳铁道锦州铁兴集团有限公司,原系锦州分局所属多经分处,下属几十个、最多达到一百多个独立核算企业,当时多经企业由运营站段分出,依附于运营企业的同时,更是给运营企业提供服务,领导更多的注重效益,而对财务管理工作则不够重视,有的领导认为,账是会计做的,报表是会计编的,所以他可以不懂会计,对财务工作出现的问题不负责任;有的认为,会计工作只是算账、报表,所以算不出效益,也创造不了利润。总之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被重视、地位较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从而造成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每次审计都是一大堆问题,经营管理方面问题也越积越多,一个个企业亏损、歇业、无法经营。

现在,锦州铁兴集团有限公司几经改革,理顺了投资关系,共有本部及二十个分、子公司,领导的经营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对会计基础工作越来越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也慢慢的走上了正轨,会计基础工作越来越规范。重新制定、修改更适应经营管理的各项会计制度,使会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

(二)有效的监督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有力保障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经营业绩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及社会中介机构每年的会计报表审计,对进一步严肃企业内部财经纪律,依法规范和强化监督企业经济行为,为会计基础工作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除此之外,财务本身的监督,更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有力保障。

锦州铁兴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各分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了一次财务大检查,主要包括:资金账户、债权债务、存货、固定资产、收入、成本费用、各种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计提基数、比例是否正确,非正常损失的存货进项税是否转出、会计机构人员工作分工是否符合规定,互不相容岗位是否由一人兼职、其他会计基础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除了加强各分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之外,也更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更深入的加强管理,促进经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健全的会计制度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基础

企业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运行的前提。《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配套法规是通过法律形式解决会计基础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工具。不仅强化了会计监督,更明确了会计工作方法,为解决会计秩序混乱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锦州铁兴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集团本部及各分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财务部工作标准、出纳员岗位标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债权管理制度、物流公司经营网点核算流程、财务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标准及办法,下发给各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再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或执行上述办法,通过各种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使财务人员更能够有章可循,踏实有效的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坚强后盾

随着铁路的改革和多元经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着知识经济、会计体制改革和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等各种挑战,唯有提高会计队伍的素质,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铁路企业的改革发展。要保证会计基础工作健康运行,必须要有一支忠诚企业、思想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会计队伍做后盾。为此,我们锦州铁兴集团有限公司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

1、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保守秘密、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2、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采取强制考试方式进行培训,由人劳部、审计部、总会计师、纪委书记等组成监考小组,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以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财务管理文件、工作标准、财务简报中所包含的有关税收政策、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容等。考试采取开卷或闭卷形式进行,80分以上为合格,95分及以上为优秀。优秀者集团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三次,第一次不合格扣罚一个月奖金,第二次不合格扣罚一个月奖金并全集团公司通报,三次不合格将调整工作岗位。通过考试,强化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水平。

总之,随着企业会计工作的不断规范,铁路多元经营企业只有不断的加强会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会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才能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全面推动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础会计的公式篇8

关键词: 用益物权; 公路收费权; BOT业务

一、引言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人以对他人所有的物直接支配为前提获得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物权法》具体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四种用益物权,但是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需要特别法进行规范,比如《公路法》中的公路收费权。用益物权人具有使用物的无形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又必须以实物为依托,然而实物又不为该权利人所有。因此,用益物权具有“有形资产无形化、无形资产有形化”的特点。

对于用益物权会计处理问题,国内学者曾经做过许多有益的探析,如刘文成(2003)、马贤明和郑朝辉(2004)、张维宾(2004)等,但是这些学者都只是根据当时我国会计实务中对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提出理论上分析并提出建议。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日益凸显,2008年8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号》),该解释的第五项首次提出了对“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会计处理,其中涉及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问题,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得到进一步明确,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本文将以公路收费权这种用益物权为例,浅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原则和其中涉及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

为了应对世界经济危机,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中BOT方式是一种重要的方式。BOT是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营运-转让)的英文缩写。BOT方式主要是政府吸引非官方资本加入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运行特征是:政府与非官方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投产一定时期的经营权交给非官方资本组建的投资机构,由该投资机构自行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经营期满后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方式早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利用BOT方式吸引外资的首例是深圳沙角B电厂。我国各级政府对BOT方式非常重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成了很多BOT项目,首例规范化BOT公路项目是于1995年竣工通车的京通高速公路,此外广深高速公路等BOT试点工程也取得了预期效果。

对于企业的BOT业务如何恰当地反映资产、收入和成本等的会计核算问题一直没有统一的规范。这不利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价、投资建设企业的发展以及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准则解释第2号》的对企业BOT业务的会计处理指出了依据,也为企业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企业BOT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涉及通过BOT业务建成的项目的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项目建成营运后的收入和成本的计量。以公路投资建设企业为例,实际上就是公路收费权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以及公路收费权的后续计量问题。

《公路法》第59条规定国内外经济组织可因依法投资建成公路和受让方式取得收费公路的公路收费权。以前我国会计实务中对于通过投资建成取得的公路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而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则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核算。然而实际上在此之前深沪两地上市的路桥类上市公司基本上将路桥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就是围绕“特许经营权合同”进行的,对合同授予方和合同投资方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约定提出的要求。其中,对企业BOT业务描述为:“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因此,可以认为该项解释规定是针对上述“项目公司”对建设项目的资产入账、项目营运收入和成本确定的会计问题的规定。

《准则解释第2号》解释中规定“BOT 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既然基础设施是由项目公司进行投入建设的,为何不能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本原因在于项目公司不拥有该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而只是通过BOT方式取得的用益物权。这类似于具有融资性质的租赁,如果将其确认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不协调。

项目公司建设取得的该项资产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只能作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将该项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的条件是“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实际上是将资产确认为一种“应收款项”;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是“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比如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讲,这项无形资产就是其获得的公路收费权。

按照《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公路经营企业通过投资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只能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不能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这就从制度规范上否定了此前我国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费权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会计实务操作,也是对《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19号)中相关规范的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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