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工程验收审计8篇

时间:2023-07-16 08:54:29

工程验收审计

工程验收审计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问题

作为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主要是依托于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所报送图纸加以审核,对设计中的不足之处加以纠正,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安消防机构等多个方面。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安消防机构

很多地方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保留了本该公示、公布、公告等诸多问题,致使执法过程未考虑到时限的要求,导致审批时限难以保证。对于审批效率而言,多数消防机构在审批过程中都能够严格根据所规定的工作流程展开,但存在部分部门的审批仍借助于传统纸质文书进行办理,如此执法极易导致差错,也容易引起“暗箱操作”等情况。就审批服务而言,由于受到传统特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给人以傲慢、无理的印象。

1.2 建设方

很多建设单位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所组织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不重视,由于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很多单位选择最大化地减少消防工程投资,导致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消防工程中隐患连连,而这也不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纸验收合格意见书所能完全预见的。由于认识不足,导致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问题不重视,仅仅为了通过消防审核与验收而隐瞒应付,致使本应承担消防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设方发生了角色的错误变换。

1.3 设计方

有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做到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但出于竞争的需求,存在过分迁就建设方要求等情况,部分设计单位甚至不考虑建设工程规范的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中所明确的消防设计要求在具体施工中无法实现,导致隐患重重,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1.4 施工方

很多施工单位并不根据设计图纸、防火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擅自缩小消防水管的管径,涂薄防火涂料,部分施工方为了得到工程,甚至冒着违法违规之嫌,偷工减料、降低标准。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迁就建设方而违规作业,导致建设工程防火防灾系统先天不足。

1.5 监理方

部分监理单位会定期、不定期地就所承接项目中各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各项目监理部也会对安全监理行为加以考核,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无论在内部安全教育方面,还是项目总监岗前考核方面,亦或安全监理程序制定与规范方面都亟待改善,因而导致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效果不佳。

2 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对策

2.1 明确各单位的责任

对于公安消防部门而言,其担负着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应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虽然建设工程备案分为“人员密集场所”、“普通工程”两种,验收主体方面存在不同,但是,公安消防机构并不参与建设中,而是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消防部分的开展,为此,公安消防部门无直接责任。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应对消防检测的结果承担直接责任,全面推行备案制度,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在竣工之后进行严格抽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公共场所,公安消防机构直接参与审核和验收的,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依然在建设方。作为监督部门,存在消防安全事故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承担失职之责。

2.2 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统一

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属于一项专项验收制度,因此,应当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持良好衔接。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设方验收之后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建设工程还未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消防备案的情况。很多建设方缺乏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设置消防设施只是为了取得消防验收手续。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再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这一环节,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应注重协调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单位,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促进消防工程顺利实施。

2.3 改进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必须做好备案,对于特定工程而言应推行验收许可,公共场所审核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其他工程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由其负责抽查。同时,应注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技术规范,履行安全责任,保障施工质量。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而言,应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监督,树立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力求实现公正、合理与高效,严禁利用该方法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应引入公民监督制,防止腐败问题滋生。对于施工方而言,必须严格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防止拖延隐患实施与整改,提升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从根源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对于监理方而言,应明确责任,加强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在限期之内进行复查,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加以抽查,明确其实施情况。对于设计单位而言,由公安消防机构定期向其通报审核情况,并在业务受理窗口公布其设计质量情况,对连续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单位,应将其情况抄报建设方,并函告招投标办公室,作为警示。

3 结束语

一言以概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已经成为消防审核的重要防线之一,因此,如何促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可靠性、安全性十分关键,必须加强各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工程验收审计篇2

摘要 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工作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相关单位以及部门只有相互协调才能够保证工作的平稳发展。目前,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的改革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5-0054-02

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中,审核与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甚至是妨碍了工作的顺利进展,最近修订的《消防法》对于建设工程的审核与验收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对策。

1 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制度的意义

在新的《消防法》中规定,要将公安的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制度改革成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与验收并可以进行网上备案。而建设工程需要进行备案的就必须将其消防设计上报公安机关进行备案。这一个新的规定就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备案制度,有助于将公安人力和精力更加集中在了消防机构上,大大加强了安全监督,减轻防火监督工作量。

2 建设工程中审核与验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对于建设工程的审核与验收在其行政许可的范围内,有其具体的时限要求与法定的程序,但是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单位经常认为是消防部门在故意设置一些门槛。此外,部分公安机关的机构以及执法相关人员的服务意识相对比较单薄,办事的效率也不是很高,让人觉得有故意“推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审批的时限方面。消防法律对于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与验收方面有着具体的要求。在执行的过后中,一些单位对于应该公示、公布、公告的问题不予公开,这就造成了行政许可没有按照时限来办结。对于公示,要将有关法律所规定的申报材料、受理事项、以及审批时限等在网上或者是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对于公布,要做到对经过审核并验收以及进行备案抽查的一些结果,要对从依法到办结的整个过程进行公布,除了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密或者是商业秘密以及个人的隐私等方面。这样就便于社会的监督以及公民的知情权也能够有保障。只有这样,行政的审批机关真正的能为建设单位去着想,对于审批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透明、公开,机关内部以及社会的监督能够落实到位,这样,行政审批才能够少走一些弯路,才能保证法定的时限;

第二,在审批效率方面。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只是追求结果,而没有重视过程,但是在进行审批的过程中,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大部分的消防机构以及公安机关都能够严格执行,但是还有一部分个别的消防行政的审批还只是用纸质的文书进行流传,在网下进行“体外循环”。这样就会导致即便是个别的环节出了问题,但是却经常不能被发现,一些暗箱操作、不公不廉、以及压卷不审等现象也就不断的发生。所以说,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必须坚持其内部的三级把关,四级负责的相关制度。对于各个环节的工作,应该根据工作量来确定时限,严谨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拖延现象。另外。对于那些需要单位进行更改或者是修正的内容,要规定窗口的受理人员来向建设单位一次性告知。对于审批的证件以及文书要统一的发放,要确保项目的受理以及审批的结果是一在一个窗口内进出,建设单位与审批机构的层级人员不能轮番的见面。审批过程突然提出新要求、新问题,而致使项目的反复性修改或久拖不决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第三,审批的服务方面。目前来说,消防的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一般是在办事大厅,一些受理人员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所需要进行提供哪些材料,致使建设单位经常地重复性往返,使得他们的意见很大;还会有一些受理人员对业务还不熟悉,不能够灵活自如的解答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还需要申报人员去公安机关去进行咨询,这就给建设单位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此外,还有部分受理人员还存在一种特权思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相对较差,不能够很好地适应新的形式,人民群众对于行政管理的工作所持的新要求与新期待都没有得到满足。还会经常出现硬、横、冷的现象,服务的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棘手问题。

3 建设工程中审核与验收工作改革策略

3.1建设单位

对于建设单位的改革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一般的过程实行备案,特定的工程实行验收许可。对于一些特殊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以及一些大型的、人员密集的场所的审核工作由消防机构进行负责,其他的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的7个工作日,去消防机构进行备案,消防机构来负责抽查。这样就对行政审批的事项进一步减少,而且也更加便民利民,并且消防单位还树立了一种责任意识,促进他们自觉地去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的质量。

其次,在建设工程开始投入使用之后,如果是经检验而没有达到合格,必须要停止使用,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要按违法处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建设单位没有依法将消防的设计文件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如果要求建筑施工的企业或设计单位将消防的技术标准降低;第三,没有依法进行审核,或者是审核没有合格,而擅自施工,要对其进行责令停止,此外还可进行30万以下罚款。

3.2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

在消防的执法监督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新修订后的法律增加了一章的内容,即监督检查。规范并约束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对于权利的行使,强化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并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安机关的消防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核与验收,力求做到公正、合理、高效。此外,再进行审核、验收。以及安全检查的过后中,不能够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杜绝用这种方式来谋取不当利益;

第二,公民对消防机构以及人员的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实践已经证明,要想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公安机关中,部分人员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现象经常发生,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我国对于执法的有力监督还很欠缺。在修订过后的法律里明确规定,任何人或单位都有权进行控告、检举,受到控告、检举的机关要对其现象进行严格的查处;

第三,要根据工作的实践,对临时查封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在审核与验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并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政府的行政上的干预等因素,对于建设单位、消防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施工的单位等监督不到位,当这些单位不配合行为时,还缺乏一定的强制力。修订之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作出停止施工、停产停业的决定,则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要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

3.3消防工程的施工企业

原消防法中规定,凡是擅自将消防技术的标准降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装饰材料进行施工,要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没有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可以对其并处罚款。这项规定存在着两个问题。

第一,“可以”字样太过宽松,应该是“必须”或“应当”对于修订后的《消防法》规定,建筑施工的有关企业,如果没有按照消防的技术标准或者是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要对其责令改正或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这样就将原法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正、完善,还加强了对施工企业的依法管理;

第二,对于限期改正的一些前置性条件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就可以借助于这个条件,对隐患实施的整改进行拖延。而消防机构缺少一些强制的执行权,而导致执法的力度大打折扣,对于一些隐患不能及时的进行清除;

此外,在对限期进行整改的进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火灾,这意味着在客观上就放任了一些消防违法的行为。所以,修订后的《消防法》将原来的法律中对于在行政处罚之前的一些限期改正的相关前置性条件予以取消,这就从根源上消除了火灾的隐患,消防安全的条件也得到了改善,更好的对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加以保护,还能够严格的查处危害消防安全的一些行为。

3.4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

修订后的法律,对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进而保障了消防的技术服务机构严格的依法开展工作。其规定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资格要合法,明确其职责,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执法人员应该要依法获得资格、资质,另外要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负责;

第二,要对其划清界限,对于违法者必须加以追究。服务机构如果出具一些虚假性的文件,并且还给别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则要依法进行赔偿,如果情节严重,就应该由原来的许可机关对其责令停止,或者是最其吊销资格证。此外,还有明确规定,即办理消防验收、设计审核、或者是备案抽查的相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是申请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近亲属,如果是有另外其他关系对公正办理会造成影响的,就应该回避。

所以说,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的网络中,将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纳入,相关的个人与单位在履行其职责时,应该要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进行全面负责,这能够更进一步的完善安全的责制。

4 结论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也在不断地增加,其技术性要求以及难度也已经越来越高,对于原来的审核以及验收的有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而新时期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的改革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将会对减少并预防火灾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云逸,丁波,冯庆如.试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发展与前景[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7(6).

[2]李经政.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机制改革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7(8)

[3]赵金水,王海祥.关于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8(2).

[4]庞建军.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思路[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4).

工程验收审计篇3

关键词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5-0054-02

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中,审核与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甚至是妨碍了工作的顺利进展,最近修订的《消防法》对于建设工程的审核与验收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对策。

1 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制度的意义

在新的《消防法》中规定,要将公安的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制度改革成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与验收并可以进行网上备案。而建设工程需要进行备案的就必须将其消防设计上报公安机关进行备案。这一个新的规定就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备案制度,有助于将公安人力和精力更加集中在了消防机构上,大大加强了安全监督,减轻防火监督工作量。

2 建设工程中审核与验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对于建设工程的审核与验收在其行政许可的范围内,有其具体的时限要求与法定的程序,但是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单位经常认为是消防部门在故意设置一些门槛。此外,部分公安机关的机构以及执法相关人员的服务意识相对比较单薄,办事的效率也不是很高,让人觉得有故意“推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审批的时限方面。消防法律对于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与验收方面有着具体的要求。在执行的过后中,一些单位对于应该公示、公布、公告的问题不予公开,这就造成了行政许可没有按照时限来办结。对于公示,要将有关法律所规定的申报材料、受理事项、以及审批时限等在网上或者是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对于公布,要做到对经过审核并验收以及进行备案抽查的一些结果,要对从依法到办结的整个过程进行公布,除了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密或者是商业秘密以及个人的隐私等方面。这样就便于社会的监督以及公民的知情权也能够有保障。只有这样,行政的审批机关真正的能为建设单位去着想,对于审批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透明、公开,机关内部以及社会的监督能够落实到位,这样,行政审批才能够少走一些弯路,才能保证法定的时限;

第二,在审批效率方面。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只是追求结果,而没有重视过程,但是在进行审批的过程中,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大部分的消防机构以及公安机关都能够严格执行,但是还有一部分个别的消防行政的审批还只是用纸质的文书进行流传,在网下进行“体外循环”。这样就会导致即便是个别的环节出了问题,但是却经常不能被发现,一些暗箱操作、不公不廉、以及压卷不审等现象也就不断的发生。所以说,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必须坚持其内部的三级把关,四级负责的相关制度。对于各个环节的工作,应该根据工作量来确定时限,严谨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拖延现象。另外。对于那些需要单位进行更改或者是修正的内容,要规定窗口的受理人员来向建设单位一次性告知。对于审批的证件以及文书要统一的发放,要确保项目的受理以及审批的结果是一在一个窗口内进出,建设单位与审批机构的层级人员不能轮番的见面。审批过程突然提出新要求、新问题,而致使项目的反复性修改或久拖不决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第三,审批的服务方面。目前来说,消防的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一般是在办事大厅,一些受理人员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所需要进行提供哪些材料,致使建设单位经常地重复性往返,使得他们的意见很大;还会有一些受理人员对业务还不熟悉,不能够灵活自如的解答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还需要申报人员去公安机关去进行咨询,这就给建设单位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此外,还有部分受理人员还存在一种特权思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相对较差,不能够很好地适应新的形式,人民群众对于行政管理的工作所持的新要求与新期待都没有得到满足。还会经常出现硬、横、冷的现象,服务的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棘手问题。

3 建设工程中审核与验收工作改革策略

3.1建设单位

对于建设单位的改革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一般的过程实行备案,特定的工程实行验收许可。对于一些特殊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以及一些大型的、人员密集的场所的审核工作由消防机构进行负责,其他的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的7个工作日,去消防机构进行备案,消防机构来负责抽查。这样就对行政审批的事项进一步减少,而且也更加便民利民,并且消防单位还树立了一种责任意识,促进他们自觉地去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的质量。

其次,在建设工程开始投入使用之后,如果是经检验而没有达到合格,必须要停止使用,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要按违法处理。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建设单位没有依法将消防的设计文件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如果要求建筑施工的企业或设计单位将消防的技术标准降低;第三,没有依法进行审核,或者是审核没有合格,而擅自施工,要对其进行责令停止,此外还可进行30万以下罚款。

3.2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

在消防的执法监督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新修订后的法律增加了一章的内容,即监督检查。规范并约束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对于权利的行使,强化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并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安机关的消防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核与验收,力求做到公正、合理、高效。此外,再进行审核、验收。以及安全检查的过后中,不能够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杜绝用这种方式来谋取不当利益;

第二,公民对消防机构以及人员的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实践已经证明,要想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公安机关中,部分人员的、、的现象经常发生,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我国对于执法的有力监督还很欠缺。在修订过后的法律里明确规定,任何人或单位都有权进行控告、检举,受到控告、检举的机关要对其现象进行严格的查处;

第三,要根据工作的实践,对临时查封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在审核与验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并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政府的行政上的干预等因素,对于建设单位、消防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施工的单位等监督不到位,当这些单位不配合行为时,还缺乏一定的强制力。修订之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作出停止施工、停产停业的决定,则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要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

3.3消防工程的施工企业

原消防法中规定,凡是擅自将消防技术的标准降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装饰材料进行施工,要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没有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可以对其并处罚款。这项规定存在着两个问题。

第一,“可以”字样太过宽松,应该是“必须”或“应当”对于修订后的《消防法》规定,建筑施工的有关企业,如果没有按照消防的技术标准或者是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要对其责令改正或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这样就将原法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正、完善,还加强了对施工企业的依法管理;

第二,对于限期改正的一些前置性条件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就可以借助于这个条件,对隐患实施的整改进行拖延。而消防机构缺少一些强制的执行权,而导致执法的力度大打折扣,对于一些隐患不能及时的进行清除;

此外,在对限期进行整改的进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火灾,这意味着在客观上就放任了一些消防违法的行为。所以,修订后的《消防法》将原来的法律中对于在行政处罚之前的一些限期改正的相关前置性条件予以取消,这就从根源上消除了火灾的隐患,消防安全的条件也得到了改善,更好的对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加以保护,还能够严格的查处危害消防安全的一些行为。

3.4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

修订后的法律,对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进而保障了消防的技术服务机构严格的依法开展工作。其规定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资格要合法,明确其职责,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执法人员应该要依法获得资格、资质,另外要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负责;

第二,要对其划清界限,对于违法者必须加以追究。服务机构如果出具一些虚假性的文件,并且还给别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则要依法进行赔偿,如果情节严重,就应该由原来的许可机关对其责令停止,或者是最其吊销资格证。此外,还有明确规定,即办理消防验收、设计审核、或者是备案抽查的相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是申请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近亲属,如果是有另外其他关系对公正办理会造成影响的,就应该回避。

所以说,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的网络中,将消防技术的服务机构纳入,相关的个人与单位在履行其职责时,应该要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进行全面负责,这能够更进一步的完善安全的责制。

4 结论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也在不断地增加,其技术性要求以及难度也已经越来越高,对于原来的审核以及验收的有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而新时期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的改革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将会对减少并预防火灾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云逸,丁波,冯庆如.试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发展与前景[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7(6).

[2]李经政.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机制改革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7(8)

[3]赵金水,王海祥.关于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8(2).

[4]庞建军.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思路[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4).

工程验收审计篇4

关键词: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3-0047-02

建设项目审计是我国专业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工程项目为审计对象,以项目建设程序为主要脉络,将审计的内容锁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技术经济活动方面。与其他的专业审计相比较,建设项目审计凸显如下特征:(1)审计内容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综合性――涵盖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审计、投资效益审计及项目管理审计等方面;(2)审计时间具有长期性和阶段性――随着建设程序的逐步推进,体现为开工前审计、在建期审计和竣工后审计;(3)审计方法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包括分析、计算、比较及现场测量等;(4)审计对象具有广泛性和多属性――涉及工程建设各领域及各种性质的单位。随着近几年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我国每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额,约占国民收入的1/3左右,建设项目审计的任务越来越重,对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正因如此,建设项目审计在我校审计专业教学计划中逐步从选修课上升为限选课程,在下一步拓宽新的审计专业方向时,它将会成为专业核心课程。笔者长期从事建设项目审计教学,在此就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平台的搭建谈一些认识,以促进和完善审计实验教学的方法体系。

一、国内建设项目审计发展概况

我国“建设项目审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浅入深”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有“基本建设投资审计”,也称“基建审计”,其审计重点是建设单位财务收支审计;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将“基本建设投资审计”拓展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其中建设项目审计占绝大部分比重,就目前我国三大主体审计的审计业务中,建设项目审计耗时最长、内容最复杂、技术要求最高。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先后修订了《审计法》,颁布了新的《审计准则》,建设项目审计的发展态势在我国具有以下特点:①审计目标从关注合规性转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②审计内容从财务审计延伸到了勘察设计审计、招标投标审计、概预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等多个方面;③审计重点从建设单位财务收支审计转向工程质量审计和绩效审计;④审计技术方法从传统手工审计转向信息系统审计;⑤审计方式从事后审计转向全过程跟踪审计。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及信息技术理论的深入发展,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工程将会得到长足发展,与此相对应的人才需求将会急剧递增。但目前我们开设的《建设项目审计》课程,一是没有实验课,教师只能在课堂上“纸上谈兵”,学生很难想象以一个建筑物为审计对象,如何实施审计程序;二是仅靠每周2课时、一学期的32学时,根本解决不了大量的识图和工程量计算等问题,学生掌握的知识也只能停留在概念和公式上,课程考试结束所存的记忆为零。如果建立一个系统,能够解决图纸与工程量计算的自动化问题,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工程的瓶颈就可以突破,学生“难学、难懂、难应用”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而审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审计”实验模块的建设,恰恰就期望在这个问题上有所建树,并能转化为审计生产力。

二、建设项目审计专业的应用前景

受建设项目审计独有的技术经济性特点之影响,从事建设项目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所有人员都热盼其审计过程能够从传统手工方式转向自动化,就内部条件而言,我校的会计实验室已经有较为成熟的计算机会计模块,审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审计之星”教学软件,已经建成了一个集手工模拟和计算机辅助模拟的“双模块”审计实验平台,建立建设项目审计方向的实验平台,有大量的背景资料可以充分利用,实验的功能进一步得到完善,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从外部条件来看,良好的外部环境也有助于这一期望目标的实现,首先,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建立了诸多审计信息系统,比如当前较为成熟的“金审工程”的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其次,建设项目审计部分内容已经实现了信息化;再其次,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工程发展十分之迅速。毫无疑问,这些条件为发展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平台设计思路

建设项目审计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审计,遵循“先计划后建设、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开工前期准备阶段―在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审计。因此,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平台的建设可以按如下思路展开:

1.模拟工程图纸设计环境。学习建设项目审计,必须要掌握工程识图知识,因为它是工程造价审计的基础。通过审计信息工程实验室,应用CAD绘图技术,熟悉工程制图的基本原理;应用三维动画设计,反映制图的基本流程;建立局部网络,链接主要的设计院,逼真地映像工程图纸实体,感受设计环境,以达到完整识图的目的。当前,我校开设有《建筑工程识图》课程,但困扰建筑工程识图学习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缺少实务训练环境,一本教材加一只粉笔,外加幻灯片,都是“纸上谈兵”,空洞、低效率;而实践中,设计单位早已放弃了传统的手工绘图方式,电脑绘图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如果不通过信息工程系统改善教学环境,已经无法满足建设项目审计实践的要求。

2.模拟建设工地环境。了解工程材料知识、工程构造知识、工程施工知识和项目建设管理知识是提高建设项目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个重要保证条件,在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室时,可以利用录像资料及计算机合成技术等立体地反映建设项目从开工前准备阶段到正式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的建设活动,把建筑材料和工程构造引入实验室,并随施工进度动态地反映现场平面布置、阶段验收、项目管理等综合知识,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判断能力,降低审计风险。解决了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尽力通过参观工地这种方式努力缩短项目建设实物与空洞想象之间的距离,特别突出的问题是参观工地难以做到跟踪进行,教学效果很难保证。此外,参观工地还受许多条件的制约,比如:安全性保证、时间保证、交通条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配合等,这导致教师一般不愿意采用这个方法开展教学活动。

3.研究与开发工程量计算软件,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工程量的计算是工程造价计算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特点是计算过程烦琐,手工计算很难保证其准确性,如何引入信息技术在输入图纸和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直接生成工程量,是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平台建设的重点。通过研究与开发,把图纸与造价确定链接起来,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在努力而为之的一件重要事情。如果能够在审计信息工程实验室建设中完成这项工作,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4.引进并改良现有的定额应用软件,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许多电脑公司研究开发了定额应用软件,应用也比较成熟,在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室建设中,可以适当引入使用,并应审计教学的需要进行一些改良,比如设计一些错误,制造一些陷阱等,应用在造价审计教学之中。

5.模拟建设项目审计环境。①基建会计模拟环境的建立。建设项目审计涉及到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财务会计的内容,因此,需要选取不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收集一些相关的被审计单位的背景资料,特别是会计资料,如财务报告、账簿、原始凭证、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等,并通过信息系统加以储存,如果条件可能,通过局域网络实现。我校开设有建设单位会计和施工企业会计课程,已经具备这个实验环境建设的条件。

②建设项目内部控制模拟环境建立。内部控制作为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提供不同建设项目的如下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采购与付款控制制度;货币资金控制制度;投资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进度控制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并通过信息系统加以储存,如果条件可能,通过局域网络实现。③工程管理模拟环境建立。提供不同项目的如下管理资料:项目建议书及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工程设计文件;预决算资料;定额及有关计费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资料;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签证;竣工验收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等。通过信息系统加以储存,如果条件可能,通过局域网络实现。④建设项目审计模拟环境建立。建设项目审计是一个包括项目建设程序、控制要素和利益相关者的审计,主要涉及的: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整个项目建设资金运动过程的财务收支及其状况、计划执行情况、财经法纪遵守情况;所有反映投资建设技术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计划和核算、统计会计资料以及计算机资料之外,还要收集给相关部门调查和评价各种有关的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经营管理效益的信息资料,并将上述内容通过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的一些评价指标模式加以确认。

6.建立计算机审计应用系统。按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来设计计算机审计系统,涵盖前期决策审计、招标投标审计、造价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内容,并按不同的审计主体要求,体现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上的区别。在已经形成的模拟环境中,应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完成审计操作,形成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链、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的模板,注意设计安全保密系统,如果可能的话,再设计一套审计质量控制与评价系统,为下一步开展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奠定基础,并形成一个开放式的可及时更新的系统。

建成后的建设项目审计实验室是一个多功能、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场所,它既可以用于建设项目审计教学使用,还可以用于与工程有关的多门课程教学使用,同时满足学生实践之需要。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与审计实务的“零距离”对接,开展审计人员后续培训,为开展建设项目审计的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这必定为我校审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功能建设起到“如虎添翼”之功效。

参考文献:

[1]王海洪.计算机审计对审计人员的挑战[J].中国会计电算化,2004,(10).

[2]丁继安.构建以实践教学体系为核心的高等职业教育[J].高等教育研究,2004,(4).

工程验收审计篇5

关键词: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技改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指项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单项验收合格;

(5)、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均按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能够满足生产使用、维护和后评价的需要。

二、技改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管理

影响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各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照项目建设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投标. 经过规定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控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其中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监理和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严格对项目工程的基础、主体、完工三个结点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并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由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应用的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现了设计意图,从而为工程实体质量提供有效保证,满足设计并达到设计目,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规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整个验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务繁杂,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适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的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其次,对照设计检查实物完成情况;最后,对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环节都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测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处以数据作为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进行项目建筑质量的竣工验收评估,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颁布了两项制度,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保验收是“三同时”的归纳与总结,对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实现环保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单位对于环评和批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批复执行标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定要执行。

然而对于其所给出的具体环保举措,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与创新中贯彻,针对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灵活变通。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就是原有排放标准被新排放标准所替代,验收依然采取执行环评报告批复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参照新的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消减其它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区域消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以及竣工图纸及初验、中间验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送原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一般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项目开工6个月内、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为此,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每年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报省(市)档案局,使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档案指导工作。

基建档案是一个总类,应该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档案和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而基本建设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是整个项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项目工程内在质量评定的依据,反映了项目工程的内在质量。为此,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且各级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要主动地做好对所在地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到早期介入、中间检查、最后验收。这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就能管理好并顺利通过验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是在建设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 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项目在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在项目审计开始前,要进行充分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的有关情况资料。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时,要求项目审计单位选派精通基建工程审计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组价原则和程序人员担任主审。同时,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的调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在审计组进审时,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不得参与。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七、技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技改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设备投资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主要是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拖期,不能按照计划如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调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内容进行各项验收,并进行专项审计。

八、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起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和立项背景;

(2)、投资完成情况。包括投资决算和审计报告,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等;

(3)、项目改造内容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及工艺技术设备运转情况。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设施等单项验收情况;

(5)、项目改造后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水平、质量等情况;

(6)、生产准备情况。包括工装制造、材料供应、外协件质量及人员培训等;

(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的情况;

(8)、经济效益情况;

(9)、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教训。

(10)、竣工验收的依据及其他有关附件

九、结语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施工质量、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将项目完工后的各个单项验收工作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明确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组织协调、规范地履行好相应的职责.顺利完成对各个阶段的验收任务。 最后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对整个技改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作出专业评价。

参考文献

[1]梁威.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问题的探讨[J].中国科技纵横,2011(5).

[2]吕维锋,吴佳颖.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1,03:66-70.

[3]范申慧.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工作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办公室业务,2012,11:48+50.

[4]牟杰,王东,陈勇.浅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J].山西建筑,2007,18:210-211.

工程验收审计篇6

关键词:新《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1前言

建设工程消防审计审核与验收工作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建审工作对于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控制火灾隐患存量,减少火灾隐患增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新《消防法》第九至十四条分别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审核、验收、备案及抽查等内容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阐述一下自己的认识与见解,可供大家参考。

2对新《消防法》中建设工程“审核”、“验收”有关法条的理解

2.1 新《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制度的改革

按照《消防法》规定,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实行审核与备案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抽查比例,目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抽查的工作量还很大。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可以考虑将中介服务组织引入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工作,实现消防技术核定社会化的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工作改革思路。实行建审与验收改革,进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仅负责对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进行审批、公告,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审查、抽查,这对于切实提高消防设计审核质量、减少行政审批、缩减行政成本、提高审核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能够把有限的消防监督警力从繁琐的图纸审核中解脱出来,更多地投入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之中。

公安消防机构对中介服务组织应提出的3点要求:一要严控准入标准,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二要规范操作程序,保障改革的公开、公平、公正;三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检测机构等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的长效监督管理,规范其市场运作。

2.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重点的界定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质量和效率《 消防法》缩小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范围。但对公安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高度超过50 m 的公共建筑、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及配电工程、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基础上,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这些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必须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从严把关,防止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

2.3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制度的出台

为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消防法》确立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备案抽查制度,规定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要求强制审核、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7日内,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受理系统中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对于被抽查到的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的内容提供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竣工备案资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纸审查和工程检查并进行公告。这种备案、抽查属于事后监督的范畴,与行政许可有着本质区别,备案与抽查本身不影响建设单位施工、使用,但如果依法抽查发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不合格,或实施竣工消防监督抽查发现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条文的不合格工程,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组织进行整改后重新申报。

3建设工程“审核”、“验收”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是行政许可的范畴,有具体的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但社会单位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仍错误认为消防部门在设置门槛。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有极少数单位、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有“推”、“拖”等现象,主要表现在:

3.1 审批时限问题

现行的消防法律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有具体的时限要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些单位对于应该公告、公示、公布的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造成行政许可不按时限办结的现象屡有发生。在“公示”方面,应将法律规定的有关受理事项、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在互联网、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在“公告”方面,对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消防产品认证等内容,应在业务受理大厅和互联网上进行公告,让建设单位在招标、监理过程中作出正确的选择;在“公布”方面,对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都应依法、依序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公布,便于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只有行政审批机关切实为建设单位着想,行政审批各个环节都能公开透明,审批机关内部和社会监督落实到位,行政审批才能少走弯路,法定的时限才能得到保证。

3.2审批效率问题

建设单位通常追求的是结果、不看过程,而在审批过程中有一整套工作流程,绝大部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得比较好,但也有个别单位的消防行政审批仍在使用纸质文书流转,在网下“体外循环”,个别审批环节出了问题不易被发现,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压卷不审,或产生不公不廉现象。因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内部的“三级把关、四级负责”制度必须坚持,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根据工作量的大小明确时限要求,防止因人为因素拖延;对于需要单位修改、更正的内容,应当由窗口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审批文书、证件应当由窗口统一发放,做到项目受理、审批结果一个窗口进出,不允许审批机构层级人员与建设单位轮番见面,提出新问题、新要求,导致工程项目反复修改、久拖不决。

3.3审批服务问题

目前消防行政许可大都是在办事大厅受理,有的受理人员对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不能一次告知,导致建设单位重复往返,意见很大;有的受理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不能应对和解释,需要申报人再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去咨询,给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受理人员存在特权思想,服务意识和态度差,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时有冷、硬、横、推现象出现,服务质量已成为社会反映较大的问题。

4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应实现“三个转变”

笔者认为,在坚持公正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审核与验收应大力推行联审联批制度,实现“三个转变”。

4.1“审核”、“验收”由串联向并联的转变

目前,建设工程大都是按程序先后办理立项、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土地预审、工程设计(论证)、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这些手续涉及到的每个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往往互为前置,属于典型的串联方式审批,效率低、周期长。

实行联审、联批以后所产生的效果完全不同,各部门同时受理、集中办公、并联办理,既能互相监督,又可缩短审批周期。如遇到急需开工的项目,负责审批的各职能部门可启动应急程序,分专业、分项目、分段、分块审批,保证项目提前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也同样由各专业部门联同验收。这一制度应该充分进行尝试。

4.2由分散办理向集中办理的转变

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验收手续需要各审批部门按照各自的规定分散办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行联审联批以后,建设单位需备齐有关资料报送受理大厅,分别交给联审联批办公室,有特殊要求的资料交给联审联批的职能部门,再由各部门集中办理,符合审批条件的现场办结,工程复杂的可在15个工作日办结。需要专家评审、验收的工程,可在30 个工作日办结。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整体方案设计通过核准后,除单体建筑外可选择根据项目的进度分期审核、分期验收,不符合一次办结的建设工程要一次性告知,补齐资料后一次办理。对建设单位需要咨询的问题,最好在联审、联批时一次性集中答复。需要沟通的问题,各部门要在现场沟通。互为前置的部门审批可以在联审会议上现场协调解决,作好会议记录,由相关部门承办人签字认可后,先行给予行政许可,中间环节的审批手续可事后再补齐。

4.3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办理的转变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大都是由项目单位分别到各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行政许可部门属于被动受理,符合条件的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就退回。实行联审联批以后,大项目办公室要根据各地主要建设项目网络的节点计划筛选、排定开工项目的周期,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联系。对进审、联批程序的项目,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并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申报材料,需要现场勘验的及时现场查实,并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各审批部门受理后,需要国家、省级审批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派出专人跟踪问效,落实审批。这样既提高了审批效率,又节约了行政成本。

5结语

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学科、各领域,特别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标准不断出现,使得一项建筑涉及面更宽、更加复杂。从全国近几年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发现,大部分建设工程的火灾隐患都是在建设之初形成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不断完善;建筑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的队伍要不断壮大;人员、技术和设备力量也要不断增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消防工程验收的合格率,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除控制火灾隐患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S].

工程验收审计篇7

【关键词】工程竣工;成本控制;工程验收

工程的成本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操作,大致可以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与竣工阶段,而建筑工程的竣工阶段作为工程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检验工程质量安全与成果的重要环节,在工程中的重要位置显而易见。因此工程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不能放松,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内容,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严格控制。

1.工程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的要点

工程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中,不但要承担或参与对收尾工程成本的控制,而且参与对遗留的工程变更和工程搜配问题的处理,与设备、工器具供应商往来结算的全面清理,对建安工程款结算回收及对合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

1.1 竣工验收

1)工程资料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使用、维修、扩建和改建的重要指导依据。由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工作,预测面积,提供销售所需要的数据和图纸。由审计处对工程资料详细检查,再将合格的工程资料提交给合约部。由合约部根据最后的合同变更情况、工程量变化情况,做出最后审查资料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审核结算表后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包括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工程综合资料验收,工程财务资料验收。

2)工程内容验收。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工程部对现场进行中间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依据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设计文件,图纸,以及施工和验收规范。审计处对比施工方提交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内容和安装工程验收内容。

1.2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报表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由财务部详细审查。

合约部的预结算工程师在竣工结算报告中必须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动态进行比较分析,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在分析时,可将决算报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与批准的概算、预算指标进行对比,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

2.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

2.1 扎实做好审前的调查基础工作

审核人员在接到送审工程结算及相关材料后应充分了解工程概况,工程招标投标文件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工程施工的大致过程与主要方法,施工合同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条款,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以上这些是审核工程结算的基础和依据。只有扎实做好上述这些调查工作,才能形成正确的审核思路,制定出具体的审核计划。

2.2 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际情况

由于从事预决算工程的预算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体形较为复杂或装潢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具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

2.3 根据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内容审查

在审核结算时,应审查结算文件中的内容与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书的报价内容是否相符。合同中规定的收费类别、包干系数、包干费用、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下浮数、工期和质量方面的奖罚规定等都应与结算内容相对应。

2.4 搞好工程量、单价套用、取费的三审核

第一,工程量的审核。一是工程量的计算应力求准确。在计算各分部的工程量时,各分部都有其规定的计算规则,必须按照定额的规定执行,掌握定额子目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审核工程量的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的定额单位保持一致。二是审查变更项目、签证,核准工程量。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除此之外,还要审查签证内容是否与合同中包干费中的内容重复。第二,单价套用的审核。一是单价套用的审核。也就是审核其套用标准定额是否合理和准确,工程项目否重复套用。二是审查套用的定额主材价差计算是否合理。在套用定额单价过程中,所使用的主材料与定额的主材料的价格不同时,要依有关文件和定额的规定执行。要注意材料价不能列入定额算为定额基价,应当按原基价计入直接费,差价部分作为另外在取费表中当为主材价差另计。否则等于多计算了综合费。第三,取费的审核。应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执行。在认真深入理解有关文件的精神下,合理准确套用相应文件及规定。审查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所取的各计费费率是否正确。主材进行调差的价格是否按工程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所取的时间一致。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没有规定允许调差范围内主材不许调价差。招投标工程的取费是否与投标报价的费率相符。

2.5 良性沟通,协商解决争议

结算审核人员在遇到争议时要真诚地与施工方进行理性沟通,切忌盛气凌人,自以为是。接受审核方也不要认为自己与业主或监理方关系好而咄咄逼人。对于存在的分歧,应以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性文件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充分的、坦诚的探讨、协商。

2.6 熟悉掌握专业知识

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预算员还要掌握一定的施工规范与建筑构造方面的知识。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审核方法,重点放在做好项目的工程量、单价、各种费用计算的审核上,并在工作中把握好几个要点,如:(1)前期参与合同的签订工作,规范合同条款约定;(2)严格按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核实工程量;(3)认真履行合同,做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4)正确把握定额套用界限,做好单价套用审核;(5)做好询价调研,认真核实材料价格;(6)工程费用的审核。总之,工程结算审核难度很大,问题有时也比较复杂,必须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才能取得较为理想的结果。

3.结语

总之,成本控制要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在竣工阶段也不能松懈,这不仅可以使工程顺利竣工,而且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获取最大利润的保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工程验收审计篇8

1 目的

规范物资采购程序,控制物资计划、定价、采购、验收、结算五大环节,做好工程设计参谋。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地产项目使用物资。 3 职责分工

3.1设计单位:材料、设备选型,技术要求;

3.2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按材料计划要求书面申报材料价格。

3.3工程部:计划、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审核价格申报表中的材料计划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3.4采购部:材料、设备核价、采购、所有进场物资的验收;负责料价格审核、公布大宗工程材料市场价、材料价格争议处理,汇总审批价格报工程成本管理中心。

3.5财务部:资金财务核算、账务管理、质量验收、出入库核算、材料验收;负责材料价格审批的监督、协助价格争议处理

3.6办公室:物资现场管理(门卫管理:没有采购部通知物资不允许进出场); 4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分公司统一采购(简称甲供)、施工单位采购(简称乙供)二种。

4.1甲供物资由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采购范围,大致原

- 1 -

4.2、上述材料物资范畴(模板)以外的其他材料物资由各施工单位按需据实采购供应。 5 物资采购程序

5.1甲供物资:接受采购计划(采购部)-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编制询价(采购部)、招标文件(由招标办组织,使用单位提出材料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工程部确认审核)-组织招标(以集团审批意见为主)-签定供货合同(采购部)-物资运输(供货方)-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办理入库-领用出库-发票入帐-办理结算-质保服务-支付质保金。

5.2乙供物资:物资使用方提出采购计划-工程部审核计划(确认品牌或技术要求、验收标准)-采购部确认采购价格-施工单位采购-采购部组织验收-物资进场。 6 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

6.1物资采购计划分类:甲供物资分月度计划、临时计划二类(表3), 乙供物资报月度采购计划(表4)。 6.2 物资采购计划填报、审核与提交:

6.2.1工程部于工程准备阶段填写工程物资监管计划(表1)、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控制表(表3)中的基础内容,由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共同确认采购方案,完善工程物资监管计划、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控制表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6.2.2设计图纸定稿后1月内由工程预决算、工程部将采购计划交项目部。

6.2.3如有漏报、临时急用或需补报物资计划的,须向采购部提交临时用料计划表,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临时采购计划到货时间由工程部、使用单位、采购部协商确定。

6.2.4因工期发生变更,物资采购计划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部须书面

- 2 -

告之采购部,以便保证物资到货的及时性或减少库存中转. 6.3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程序

6.3.1甲供物资申报程序:物资使用单位填报物资采购计划申请表—使用单位审批—工程部审批—项目经理—采购部—安排采购业务员采购。

6.3.2乙供物资申报程序:乙供物资使用单位填报物资采购价格审批表(表5)—使用单位审批—工程部审批—采购部核实单价—使用单位采购。

6.4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

6.4.1物资采购计划实行“谁使用、谁负责提供采购计划”的原则 。甲供物资采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申报,每月25日前将第三月采购计划报采购部。供货周期超过一月的物资工程部根据生产、采购周期相应提前。

6.4.2工程部审核采购计划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对采购物资质量负责。所有采购计划、物资价格审批表必须有详细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因技术要求、验收标准不合格除按制度进行考核外,因此而影响物资采购到货时间而造成损失,由计划申报单位承担。采购物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由工程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生效。 6.4.3财务部工程预决算提供材料预算用量,控制采购总量。 6.4.4乙供物资采购价格审批表在3-7日内完成价格审批手续。 6.4.5甲供物资因计划不准剩余物资能退货的退货,费用由计划单位支付,不能退货的由计划单位承担所有损失 ,相关审批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6.5乙供物资审批价格争议处理(单据传递管理办法:甲供按照办公室制度执行,乙供物资由乙方填报后交甲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乙方传递至采购部,采购部审批后通知乙方前来领取采购部审批文件,乙方领取审批文件并在审批台账上签字确认)

6.5.1对于采购部审批的物资价格,若施工单位争议较大,由施工单位(于审批台账签字确认时间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交工程部负责

- 3 -

人签批,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预决算、采购部、质量安全管理处等相关人员对市场进行调查、复核,7日内给予答复。

6.5.2若施工单位对复核后的价格还有较大争议,由施工单位再次提出书面申请,交工程项目经理签批,由项目经理组织预决算、采购部、质量安全管理处等进行多处联合市场调查,7日内确定最终价格。 6.5.3在价格争议期间,施工单位不得以价格为由停工或推迟工期。 6.5.4申报价格后因市场或施工要求需变更材料品种或规格型号的,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前按上述程序重新申报审批,并注明原因。 7 物资采购验收管理

所有进场物资必须严格验收,没有采购部通知所有物资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甲供物资通知验收责任主体为采购部,乙供物资通知验收责任主体为项目负责人,物资进场管理责任主体为办公室。 7.1物资采购验收程序

7.1.1甲供物资—物资采购人员通知验收小组到货时间—采购部通知验收小组人员到现场—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填写验收报告(表6)—办理出入库手续(表7、表8)—填写设备\材料使用许可证(表9)—物资进入施工进场。

7.1.2乙供物资供(表5)—使用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到货时间—项目负责人通知验收相关人员—物资运输到现场—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填写验收报告(表6)—填写设备\材料使用许可证(表9)—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7.1.3乙供物资出场—使用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通知验收相关人员—填写出场材料登记表—物资出场。 7.2物资验收管理

7.2.1采购部负责组织工程部、监理单位、使用单位、财务部成立联合验收小组。

7.2.2重要物资验收:电梯、设备、大宗物资、主体工程、隐蔽工程所有进场物资都必须作为重要物资进行验收,要求验收小组全员验收。

- 4 -

工程用砂、石,由监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验收。

7.2.3验收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申报,原则上各部门验收人员不能低于3人(甲方含监理不少于3人),验收人员经公司批准后成立验收小组成员库,验收时临时从验收小组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7.2.4采购物资原则上在确定供货单位时,供货单位必须送样至工程部,由工程部、监理单位、使用单位、采购部、供货单位、质安处共同确认样品,不能送样品的要确认详细的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7.2.5严格按样品、采购合同中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有样品的严格按认可的样品验收,严格验收型号、材质、技术参数、等级、生产厂家、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与采购合同中一致,抽验数量不能低于供货量的10%。 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最终由工程部提供,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确认。

7.2.6不需专业机构检验的物资在验收现场要有明确的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物资、颁发设备\材料使用许可证,并在3日内办理入库手续。 7.2.7现场验收不合格、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供应商不诚信问题处理报告单(表10),迅速上报相关领导。 7.2.8所有进场物资(特别是施工材料)验收合格方能进入施工场地,在未验收合格之前严禁进入施工区域。夜间验收要于当日下班前通知验收小组(甲方由采购部负责通知,乙方由该项目负责人通知),原则上不夜间不进行验收工作(施工急用物资除外)。 7.3样品的管理

7.3.1所有使用物资能送样品的原则上必须送样品。

7.3.2物资原始样板由公司领导、设计院、工程部、质量安全处、招标中心、供货单位共同签名确认。

7.3.3所有样品要分类登记,由监理负责保管。 8 物资采购仓储管理

8.1公司原则上不在施工现场设臵仓库,实行零库存管理。

8.2采购物资到现场后与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后直接与使用单位现场移交,直接进入施工单位的仓库。

- 5 -

8.3采购人员在与施工单位现场移交时办理入库、出库的手续。 8.4使用单位库存量与使用量之和原则上不超过总用量的95%。 8.5使用单位在入库前发现物资的损坏、损耗由供货单位承担责任,入库后的物资的损坏、损耗由保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8.6仓库盘存管理

8.6.1财务部根据材料物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表11)。并根据已确认的入库单时序登记物资出入库明细帐。

8.6.2每月25日为仓库的结账日,每月最后1-2日为盘点时间,财务部、采购部、工程部等部门共同盘存,认真统计上个月材料的入库、出库及结余情况。

8.6.3盘存的具体事项:

8.6.3.1盘存前,保管员必须将材料物资进行分类,按品种、规格和型号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先按帐面数打印出物资台帐。

8.6.3.2盘存时,逐一清点实物,细心做好账、卡、物的核对工作,认真清点每种物资、仔细核对物资台帐,对材料物资进行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并记录盘存实际情况。

8.6.3.3盘存后,所有现场盘存人员必须在物资台帐上签名确认。对盘盈、盘亏的实物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不能马上查明原因的盘盈、盘亏,应及时注明待查原因,并在五天内完成。

8.6.3.4盘存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货品或已办理出库手续尚未提货的货品,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8.6.3.5所有盘存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存开始后应停止材料物资的进出及移动。

8.6.3.6盘存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所有盘存人员签认始能生效。

8.6.3.7对盘盈、盘亏物资的处理由财务部出具《物资盘盈、盘亏处理意见报告表》(表12),写明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和具体原因,并给出初步处理意见,经财务部审核后根据盘盈、盘亏的金额大小报相关领导审批,5000元以内(含

- 6 -

5000元)的报项目经理审批,超过5000元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和采购部各一份进行账务调整。

9 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

9.1采购合同采用由公司领导、法律部门审核的标准合同文本,非标准合同文本在签定前必须通过法律部门审核。 9.2采购合同严格按合同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9.3采购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合同原件各存档1份,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

9.4采购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每月汇总合同执行情况形成报表上报(表13)。 10 物资采购结算管理

10.1供货单位、采购部、财务部以验收单据、采购合同共同核实结算金额,并确定付款额度。

10.2采购员负责填写申请汇款单,并按集团规定程序报批,每月15日、30日集中按合同约定内容支付两次物资采购款。 10.3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未解决前禁止支付货款。

10.4支付最后货款(不含质保金)前应开据全额发票入帐后办理付款手续。 11 考核:

凡违反以上管理制度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50~1000元的考核。

12 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

- 7 -

附件:

工 程 材 料 进(出) 场 登 记 表

注:此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施工单位材料员保管并存放在现场,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完工时作为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随结算资料送工程成本管理中心;第二联登记后即交工程成本管理中心存档。

- 8 -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材料员:

工 程 材 料 价 格 审 批 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材料计划): 物管部领导审核:

施工单位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