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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调查的方法8篇

时间:2023-07-28 09:18:41

定量调查的方法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1

【关键词】 抽样调查法 企业产品质量控制 应用

1.抽样调查方法的特点及作用

统计作为认识社会的方法,已经历了较长的历史时期,而抽样调查作为一种科学方法的形成和发展是近世纪的事。但不论是其理论方法还是实践应用,抽样调查的发展都是非常迅速的,并已成了现代统计学的一个重要部分。抽样调查是一种用来了解全面情况的非全面调查方法,抽样调查除具有十分明显的特色之外,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挥着突出的作用。

1.1 抽样调查能够解决全面调查所无法解决的现象的调查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对某些现象常常可能一方面需要了解其全面情况,另一方面又由于现象自身的特性决定了无法通过全面调查获取资料。此时,只有使用抽样调查。该类现象主要有:(1))产品质量的破坏性检验。如轮胎的里程寿命试验,青砖的抗折耐压试验,炮弹的杀伤力试验,弹簧的抗拉强度试验等等。(2)无限总体的调查:无限总体因其所包含的总体单位数目是无限多个,故无法一一计量。如宇宙空间的星球数目、人体的细胞数目等等。(3))包括未来时序的总体,如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等。

1.2 抽样调查对于时效性要求较高、同时又可以不作全面调查的现象的调查有着特殊的作用。如前所述,抽样调查具有费用低、速度快、精度高的特点,这使得它比其它非全面调查能更有效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

1.3 抽样调查的结果可被用来检验和修正全面调查结果。任何调查都可能存在误差,全面调查也不例外。而且由于全面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参加人员多、汇总传递环节多、调查结果容易出现差错。但是,其差错到底有多大,全面调查自身无法回答这一问题。因此,可在全面调查之后再进行一次抽样调查,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对全面调查结果进行检查和修正,从而提高全面调查的质量。

1.4 抽样调查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稳定性进行监测,从而实现质量控制。在企业产品成批或大量连续生产过程中,利用抽样调查方法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动态检测,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变事后监督为事中控制,并通过编制质量控制图开展监控,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系统。这一应用不仅对于生产过程的控制意义重大,而且也为进一步推广抽样调查,乃至于整个统计方法的应用,提供了成功的范例,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书第十三章讨论了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2. 抽样调查法在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2.1 确定抽样总体

在企业抽样调查中要对单位所包含的需要检查的内容范围做好规划,要确定企业抽样调查的的总体过程,要把抽样调查法运用到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中去,例如:牛奶加工企业和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牛奶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在众多的奶制品检验中,多从奶源进行检验或是对已投入市场的商品进行质检。将投入市场的奶制品,进行质量调查。

2.2抽样调查的方法选择;

2.2.1分层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的作用在于不单单可以估计精度较高、总体指标进行推算、各层指标进行推算,还可以便于抽样工作的组织。奶制品种类众多,不同种类的奶制品的合格要求自然不同,而且质量检验的范围不同,指标不同。因此很显然的对不同种类的奶制品,或是同种类但不同档次不同配方的奶制品应用采用--分层随机抽样。

2.2.2简单随机抽样:也就是从含有N个单元的总体中抽取n个单元组成样本。此次实验采用不放回抽样,因此每个样本被抽中的概率相同,都为1/C Nn。在此试中样本量n的确定是抽样调查中的一个十分重要又比较复杂的问题,它受到调查精度的要求以及调查费用的限制。通常,精度由误差来表现,如果不考虑非抽样误差,则精度的具体体现就是抽样误差。抽样误差越小,说明用样本统计量对总体参数进行估计时的精度越高。抽样误差与样本量有关,样本量越大,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抽样误差就越小,抽样调查的精度就越高。但是,同是,样本量也与调查费用有关,样本量越大,调查费用就越高,样本量与调查费用大致中呈线性关系,但样本量与精度却是非线性关系。一个具体的抽样设计,在核定的费用内达到最高的精度,或在达到精度要求的条件下使调查的费用最小,才是一个最优的设计。

2.2.3整群抽样,即将总体中若干基本单元合并成组,抽样时直接抽取群,然后对中选群中的所有基本单元全部实施调查的一种抽样方法。可见整群抽样具有样本比较集中的特点,因此它可以节省调查费用,而且便于组织实施,回答率通常也较高,但是由于群内单元通常具有相似性,尤其是当群比较大时,因此考虑到所有必要对群内所有单元都进行调查。这里,提议将本次对奶制品质量的抽样调查设计成分层后再进行多阶段抽样的方法

2.2.4二次抽样:

可以不直接用多阶段抽样对产品质量进行估计,而只是利用多阶段抽样方法确定检验样本。

对产品质量的估计利用二次抽样方案。即是从初级单元中最多抽查两个样本之后,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的抽样验收方案。

2.3设计抽样调查方案:

2.3.1确定调研问题:由于奶制品是人民生活中主要的营养品,所以保证奶制品的良好质量是奶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此次调查针对即将投入市场的众多奶制品进行质量检验。以避免那些已将劣质品投放市场再来挽救的局面。

2.3.2抽样方案设计

在各种不同种类,不同档次的奶制品之间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争对同一种奶制品时采用多阶段抽样。确定样本量,再利用二次抽样进行质量查验。

2.3.3数据处理分析:

根据以上方法,分别对所要检验的指标进行验证后,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售向市场。对合格的产品还应作以下处理。

结束语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抽样调查在我国的应用领域将更加广泛,潜力很大。一方面,为满足党和政府及时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各方面情况,需要经常进行有关资料的抽样调查和有关问题的专题抽样调查,以便为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市场信息,因而也需要开展各种市场抽样调查,以使企业预测决策有据可循,减少盲目性。所以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不仅可提供政府监督,企业市场的竞争,更能保证顾客的满意,放心度。

参考文献:

[1]抽样调查方法与实践之在思考 沈春梅 《统计研究》2002.

[2]如何进一步推广应用抽样调查方法 任英华 《统计与预测》2002.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2

一、充分认识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的意义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是农业机械质量监管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质量调查工作可以使政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产品的整体质量状况及行业的发展现状,督促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农机三包责任,监督生产企业、经销商认真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有效地维护了购机用机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为用户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提供了重要信息,为生产企业改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

目前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了质量调查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质量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质量调查的程序是组织调查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对质量调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生产或者销售企业责令其整改。农机鉴定机构负责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培训质量调查人员、发放质量调查员证、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向有关企业通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质量调查的方法是采取问询查证、发放问卷、现场跟踪、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近年来,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组织开展了规模不一的质量调查工作,特别是今年农业部农机化司要求质量调查工作要重点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要重点公布有问题的产品,要科学运用质量调查结果。这无疑给质量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质量调查只有依法依规地开展,保证调查程序是正确的、方法是准确的、结果是可追溯的,才能达到政府信任、企业服气、农民受益的目的。鉴于目前质量调查的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探讨质量调查的评价体系,统一评价指标,使质量调查结果更具公信力。

三、探讨新的质量调查工作方式

目前质量调查广泛采用的方法是调查人员实地走访用户进行现场调查,见机见人,即问询查证的方式。此种方法虽然能够较客观、真实地了解机具的质量状况和用户的真实反映,但调查工作费时、费力,存在着找用户难、找“机”难、故障取证难等诸多困难。因此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一步研讨新形势下质量调查的工作方式。比如可以采用定向跟踪的方式:即在用户购机的当年确定被调查跟踪的机型和使用者,确定跟踪年限,采取鉴定机构派人指导用户作好记录、定期抽查的工作模式;也可以采用网络问卷的调查方式。随着“互联网+”概念的兴起,创新“互联网+农业机械”质量调查新模式,即通过网络跟踪调查了解用户对机具质量状况的反映,及时上传产品质量状况等,采取鉴定机构进行培训指导、随机监管的工作模式。

四、建立有效机制提高被调查用户的积极性

通过质量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用户认为质量调查与其关系不大,认为调查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带来不了什么好处,有时正值作业季节,用户也不愿意浪费赚钱的机会和时间来配合调查人员的调查,即使配合调查也是匆匆忙忙、甚至敷衍了事,这对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及严谨性都大打折扣,所以为了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及用户的积极性,建议对被调查的用户从产品的三包及售后服务方面、解决产品实际质量问题方面、经济补偿方面等建立回访机制、延长三包机制、补偿机制等有效机制,帮助用户真正解决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让用户充分意识到政府组织质量调查的实际意义,同时也能够助推本文提出的质量调查方式的有效实施。

五、保障经费做好质量调查工作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3

[关键词]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评价

1 质量保证体系

1.1调查队伍组织

成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伍。

1.2质量检查组织

组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质量检查组。调查单位负责前期技术培训和跟班指导检查,质量抽查由监管单位的技术人员负责。

1.3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广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手持GPS接收机在森林资源调查中应用》、《图像特征及判读》等。

2 质量检查评定方法

2.1检查内容

对抽取的调查小班按小班调查卡片所要求填写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包括对禁错因子和容错因子的检查。(如表2.3.1所示)

2.2检查方法与数量

(1)小班调查质量检查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检查小班,重点检查林业用地中有测树因子的小班。确定检查小班后,由受检调查员陪同检查组人员到实地进行调查。检查时使用受检调查员调查时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具,按原小班调查方法进行检查,填写小班调查质量检查卡片,并由受检调查员签名认可;当受检调查员与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持不同意见时,则采取更精确的方法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在外业调查中、后期均衡进行。

(2)小班调查质量检查数量。外业质量检查工作分别调查组进行,检查数量为该调查工组完成小班调查工作量的3~5%。

2.3质量评定标准

2.3.1质量评定指标体系及权重

(1)根据《广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有关规定,小班调查质量评定指标分为禁错因子和容错因子两大类,任一项禁错因子不合格则该调查小班质量不合格。容错因子分为有限容错因子和一般容错因子。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对小班调查质量的影响程度,赋予不同的权重。小班调查质量评定指标体系及权重详见表2.3.1。

表2.3.1 小班调查质量评定指标体系及权重系数

评定指标 符号 权重 备注 评定指标 符号 权重 备注

1 禁错因子 c.平均树高 b(3,3) 0.035

(1)土地使用权属 a1 d.每公顷断面积 b(3,4) 0.035

(2)林木使用权属 a2 e.每公顷株数 b(3,5) 0.008

(3)土地种类 a3 (2)一般容错因子 0.400

(4)林种 a4 ⑴公益林属性 c1 0.015 含2项因子

(5)优势树种 a5 ⑵地形地貌 c2 0.015 含5项因子

2 容错因子 ⑶森林土壤 c3 0.015 含6项因子

(1)有限容错因子 0.600 ⑷土壤侵蚀 c4 0.015 含2项因子

①小班区划 0.240 ⑸灌木层 c5 0.015 含3项因子

a.小班面积 b(1,1) 0.240 ⑹草本层 C6 0.015 含3项因子

②优势树种测树因子 0.240 ⑺下木/天然更新 C7 0.015 含6项因子

a.年龄 b(2,1) 0.042 ⑻森林健康 C8 0.015 含3项因子

b.平均直径 b(2,2) 0.042 ⑼石漠化 C9 0.015 含3项因子

c.平均树高 b(2,3) 0.071 ⑽沙化 C10 0.015 含2项因子

d.每公顷断面积 b(2,4) 0.071 ⑾林分概貌 C11 0.083 含7项因子

e.每公顷株数 b(2,5) 0.014 ⑿用材林近成过熟林 C12 0.043 含3项因子

③伴生树种测树因子 0.120 ⒀散生木四旁树 C13 0.043 含5项因子

a.年龄 b(3,1) 0.021 ⒁线状地物 C14 0.043 含3项因子

b.平均直径 b(3,2) 0.021 ⒂其它 C15 0.043 含9项因子

小班主要调查因子允许误差执行表2.3.2的规定。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商品林和法人造林单位商品林基地小班、以及总体蓄积抽样样地调查执行A级标准;县集体商品林小班执行B级标准;公益林小班执行C级标准。

表2.3.2 小班主要调查因子允许误差

调查因子 允许误差% 调查因子 允许误差%

A B C A B C

小班面积 10 10 10 每公顷株数 5 10 15

平均树高 5 10 15 每公顷断面积 5 10 15

平均直径 5 10 15 每公顷蓄积量 15 20 25

林分年龄 10 15 20

2.3.2质量评定函数

(1)小班质量评价值

定义森林资源调查质量评价函数为:

式中: -禁错因子; -容错因子

①有限容错因子的量化

设某一有限容错因子的调查值为 ,其相应的检查值为 ,最大允许误差为 ,当调查值的相对误差大于最大允许误差时,认定该因子的调查质量是不合格的,此时给定其量化值为100,于时定义有限容错因子的评价子函数为

式中:

②一般容错因子的量化

用合格率来考察其调查质量情况。设某项一般容错因子包含的调查因子的个数为 ,合格的调查因子个数为 ,则 ,此时定义一般容错因子的质量评价函数为

③小班质量评价函数如下: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4

一、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几个关键点:

关键点一:源头数据要准。源头数据的精准可靠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了提高数据质量,要把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法律法规贯穿于数据采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宣传教育、事中监督检查、事后惩处查办相结合,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数据质量法律意识;时刻保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不放过任何薄弱环节,不留任何死角,每一笔记录、每一组数据、每一份报表,都要确保数据真实完整,经得起检验

关键点二:业务调查要细。农产量调查由意向调查、面积调查、预产调查、实产调查等一系列调查组成,而每一专项调查又由一连串细节组成,把握细节水平决定调查质量。只有秉承责任心和细致心,坚持“多想、多思、多做”,才能做好农产量调查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细思深思,变被动调查为主动调查,努力学习农产量遥感测量新技能新方法,用熟用透PDA和县级系统程序;其次,从抓细节入手,提升调查工作质量。要求乡、村两级调查员必须清楚每一个样本单位区的方位和边界,对地块信息了如指掌,做到不重不漏不错。要求每位辅调员都要熟练掌握报表填报、皮尺测量、测规定位、踏田估产、放样收割、脱粒除杂、测量水杂等基本调查技能,每一步都严格的规范化操作,不少算一尺,不多割一束,不少称一粒,多次测量求平均,认真登记在册,妥善保管样本至下一季作物收获。

关键点三:审核把关要严。对基层上报的报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地核实,各项数据计算要核准无误,要符合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发现疑问,及时电话询问,弄清楚搞明白,做到知其然,必知其所以然。特别是对重要数据在与往年同期对比波动幅度较大,甚至越界的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撰写说明,确保数出有据、数出有因。安排专人录入报表,反复校对审核,保证数据准确无误,不出差错。

二、当前农产量抽样调查存在的不足:

(一)样本网点代表性有待检验。新一轮农产量抽样调查样本网点是以三农普遥感测量样本网点为基础的。遥感测量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农作物播种面积,而农产量抽样调查除了进行面积调查外,还要进行产量调查,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差异,在样本网点选择上倾向性有区别。在农产量抽样调查中,抽中测产地块质量对推算村、县产量有重大的影响。以鹤峰县为例,部分样本村的测产样方种植粮食作物较少,村内90%耕地种植烟叶,没有粮食高产样方;一些地块直接抽中居民区,只是零星种植,而该样本村连片种植粮食作物的地块未被选中,由此可能会导致推算的产量低估了实际产量。

(二)辅调员队伍建设问题。村级辅调员青黄不接危机再现,新老交替亟待考虑。乡村辅调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能力下降,与我国瞬息万变的现代化进程、信息化社会,与统计工作电算化、队伍年轻化的趋势,与统计事业发展形势的要求已不相适应。

(三)PDA程序的不成熟。由于PDA的程序不稳定,版本更新过于频繁,基层业务人员无法及时给所有辅调员培训到位,导致上报的数据不统一,县级系统无法汇总,影响数据的准确性。现已推出的PDA农产量调查程序版本也还不完善,很多功能还不能使用,采取其他方法进行统计,影响调查方法的规范性。

三、几点建议:

(一)基层据实调整样方。基层调查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样本网点调整。一是针对个别地区用地性质改变,种植作物品种改变等问题允许以县为单位进行样本网点调整,二是针对部分测产样方靠近居民区,可以适当调整测产样方位置,使其覆盖在连片种植的耕地上,确保农产量抽样调查数据更准确。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5

【关键词】量刑调查;刑罚个别化;量刑程序

一、正当性根基:量刑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量刑调查制度,又称为判决前的人格调查制度,是指为了在刑事程序上对每个犯罪人都能选择恰当的处遇方法,使法院能在判决前的审理中,对被告人的素质和环境做出科学的分析而制定的制度。[2]量刑调查制度自诞生以来,在刑事政策上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被学者誉为“量刑科学化、合理化的体现,是犯罪人处遇个别化的出发点”[3]。量刑调查制度之所以获此殊荣,是因为其奠基于深厚的理论之上:人格刑法学的滥觞、教育刑主义的盛行和刑罚个别化理念的提倡为人格调查制度的生成和发展奠定了正当性根基。

(一)人格刑法学的滥觞

19世纪70年代以后,在刑事法领域长期存在两种制度,即以行为为中心的行为刑法与以行为人为中心的行为人刑法的博弈。“二战”以后,出现了二者整合的趋势。但是,时至今日,从总体上说,行为刑法制度仍然在世界上占据着主导地位。[4]

滥觞于19世纪的行为刑法制度,是对中世纪任意刑法制度的反动,对于防止罪刑擅断、保障人权具有积极意义。但“行为刑法对犯罪人的认识是肤浅的、片面的,充其量只拥有半个真理”。[5]这是因为其在理论上有个致命的缺陷,就是作为其研究对象的犯罪人是千人一面的没有灵与肉差异的抽象的“理性人”,而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具体人;同时其在实践中是有害的,行为刑法语境下的刑事司法必然导致机械化,即不考虑行为人的人格状况,仅仅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按照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在这种司法制度中,“犯罪人不过是一个由人摆布的‘活的模特’,法官先将刑法典的某一条款的号码贴在其背上,然后再由监狱管理部门为其贴上‘牢房的门号’。”[6]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了应对西方社会的犯罪攀升态势,行为人刑法应运而生。近代学派重视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在他们看来,客观危害行为只是行为人性的征表,应受刑事责任制裁者系行为人,而非行为。但行为人刑法也存在难以操作的弊病,这就是作为其理论核心的人身危险性缺乏一个客观的鉴定标准,容易被人滥用而侵犯人权。因此,要解决行为人刑法的危机,就必须找到能够鉴定人身危险性的客观标准。于是,这种需要推动刑法理论继续向前演进,导致人格刑法学的产生。

人格刑法学是日本刑法学者大家仁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强调“既重视客观行为,也考虑主观的人格,以此两者为核心对整个刑法学理论的重新思考,即为人格刑法学之精义”。[7]人格刑法学是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整合的结晶,代表了刑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人格的刑法化受到了中外学者的高度赞誉:“意大利刑法学界认为,承认犯罪者人格是一个与犯罪行为并存的现实,强调犯罪者的人格在刑法中的作用,是现代刑法最具灵性、最有人性的部分。”[8]我国学者预言,从行为刑法和行为人刑法的缺陷及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发展历程和今后思潮来看,人格刑法无疑是刑法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必然路径。[9]正是刑法学研究视角的转换,作为了解犯罪人“个性”的人格调查制度才获得其滥觞的理论土壤与正当性根据。可以预见的是,人格刑法学占据刑法史主导地位之日,便是量刑调查制度的兴盛之时。

(二)教育刑主义的兴盛

自刑罚产生以来,围绕着刑罚目的的争论中,先后产生了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两大阵营的分庭抗礼。19世纪中叶以前,报应主义一直是主宰人类历史的刑罚目的学说。报应主义刑罚观的核心思想是:犯罪是刑罚的绝对原因,刑罚是犯罪的当然结果,刑罚只是由于犯罪而被科处,此外不应追求任何其它目的。在报应主义成为主流的刑罚哲学时代,难有人格调查制度生成的理论土壤和环境。

19世纪中叶开始,目的主义的兴起为刑罚的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目的主义把刑罚的目的表述为预防犯罪,其实现路径可分为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前者通过刑罚的适用威吓社会上的一般人不敢实施犯罪;后者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其改过迁善而不愿实施犯罪。特殊预防论比较重视犯罪人内心性格的转化,希望通过刑罚的教育功能,改善犯罪人的性格。在特殊预防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教育刑论则进一步主张,刑罚的目的在于改造和教育犯罪人,消除其危险性,使之重返一般市民生活之中。在此理念下,刑罚关注的重点应当是犯罪人的“个性”与复归可能性。由对犯罪人“教育为主”的处遇理念,自然引申出以人格调查为主要内容的量刑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因为,唯有调查了解犯罪人的个性特征,才能有的放矢地对其进行改造和教育。

(三)刑罚个别化理念的张扬

刑罚个别化理念是近代实证学派在批判古典学派主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刑事实证学派认为,犯罪并非是行为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而是行为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与生理、心理交互作用的产物。因此,不应以犯罪行为的外部表现和客观危害来量定刑罚,刑事责任的基础在于犯罪人的主观性格,即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由于犯罪人的性格和心理状况不同,科处的刑罚也应当有所差异。这种以犯罪人的个性为标准,个别地量定刑罚的理论,是谓刑罚个别化。

由于早期的刑罚个别化理论过于倚重人身危险性理论,而人身危险性又难以捉摸,因而受到了报应刑论者的激烈批评。为了回应这种批评,刑事新派不断完善刑罚个别化理论,提出刑罚个别化应当是刑罚与罪犯的犯罪人格相一致。因此,刑事实证学派所倡导的刑罚个别化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使行为人人格与行为结合起来,从而促使人格调查制度的发展。随后,新社会防卫论的倡导者、法国刑法学家安塞尔调和旧派与新派的观点,认 为人格可以将道义责任论与人身危险性理论有机融合起来,犯罪人格理论遂为多数人所接受。安塞尔从寻求与不同种类的罪犯作斗争的新方法的需要出发,对罪犯人格问题采取了新的立场,主张在定罪与量刑中间引入人格调查制度,同时行刑阶段也应与罪犯的人格调查相配合。[10]在安塞尔的诠释下,刑罚个别化从刑罚的量定阶段引申至刑罚的执行阶段,拓展为行刑个别化和处遇个别化。可见,刑罚个别化理念的张扬使人格调查制度得以诞生并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他山之石:量刑调查制度的域外视角

学者普遍认为,现代量刑调查制度起源于美国,其创始人是被后人称为“现代缓刑之父”的约翰·奥古斯都。最初的量刑调查是针对拟适用缓刑的未成人犯而展开的一项活动。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缓刑调查演变成为整个量刑提供“量刑前调查报告”。1945年起草的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2条正式规定了科刑前的调查制度。此时,量刑调查制度已经突破仅仅为法官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提供资料和评估的单一任务,发展为对整个量刑提供“量刑前报告”。美国的“量刑前调查报告”由缓刑监督官员完成,报告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犯罪人情况报告”,另一部分为“犯罪行为情况报告”。量刑前调查完成后,缓刑官负责制作量刑前报告。[11]几经改革,目前人格调查已经成为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调查报告亦已成了量刑的标准形式,有固定的格式。

由于量刑调查制度有助于法官量刑的个别化和科学化,因而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1950年在海牙召开的第12届国际刑法及监狱会议,会议就判决前的人格调查进行专门的讨论。经充分讨论后会议作出如下结论:在近代司法上,作为刑之宣告、矫正的处置及释放等的基础者,不但包括犯罪的情况,而且包括犯罪人的身体、性格等,社会极希望司法机关就犯罪人的身体、身份、性格及社会教育的背景等,在判决前具有报告。[12]在国际刑法及监狱会议的推介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推行量刑调查制度。如新西兰的法律规定,判决前要对犯罪人的品行、个案历史以及其他事实调查。1958年的《法国刑事诉讼法》第81条明文规定,预审法官要对被告人的人格、物质状况、家庭、社会状况进行调查;1994年的《法国刑法典》第132-24条进一步规定:“法院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依据犯罪情节及罪犯之人格,宣告刑罚并规定刑罚制度。”在德国,法官被要求在判决理由中对被告人的人格作叙述。韩国1988年颁布的《保护观察法》首次确立了对未成年犯的“判决前调查制度”,该法规定由保护观察官代替法官对少年犯犯罪动向和生活环境等进行调查并向法院提交调查报告。2008年12月26日新修订的《保护观察法》确立了成年人犯的“判决前调查制度”的法律依据,法院由此将对所有被告人实施判决前调查制度,并依据调查资料作出判决。此外,为配合2009年4月施行的“量刑基准制度”,韩国还拟推动《刑事诉讼法》的修订,确立“量刑调查官制度”。[13]

量刑调查制度在域外的发展历程,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未成年犯罪人案件和缓刑案件

量刑调查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两类: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许多国家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为体现对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保护的原则,相继规定人格调查制度。如1899年美国芝加哥少年法院制度、1970年英国《治安法院(少年儿童)规则》、日本《少年法》均规定对未成年刑事案件进行审判前,必须施行人格调查。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态等情况。二是缓刑案件,人格调查制度起源于美国的缓刑资格调查制度,其最初目的是为法院提供被告人个人的历史和犯罪行为的信息,以便确认该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时至今日,缓刑是一种被广泛适用的社区矫正措施,对罪犯无需关押而放在社区改造,其人身危险性的评估关涉社区的安全,因而人格调查报告对缓刑裁决意义更大。在美国,如果法官拟对某个犯罪人适用缓刑,必须由缓刑官进行人格调查。英国《2003年刑事司法法》规定,法庭在判处监禁刑、社区刑时必须获得判刑前报告,法庭有责任获得并考虑判刑前报告。在德国,法官在作出缓刑判决前,必须综合考虑被判决人的人格、以前的生活经历、行为状况、行为后的举动、生活环境等各种因素,以对行为人的再犯可能性进行合理的预测,进而决定是否适用缓刑。[14]

(二)量刑调查的主体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

从推行量刑调查制度的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量刑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中立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如在英美,量刑调查是缓刑官职责之一。在欧洲,量刑调查则交由缓刑局负责。之所以把量刑调查交给社区刑罚执行机构来完成,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量刑调查的专业性,决定其应由掌握法学、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士来操作。在英美国家,缓刑官必须经过考试才能担当量刑调查的重任,二是刑罚执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占有地利人和的优势,便于调查工作的开展,也易于获得第一手的真实资料。

(三)量刑调查报告对法官量刑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在美国,缓刑官在完成调查之后,以科刑前的报告形式向量刑法官提供关于犯罪人的危险程度的资料,并提出适合于已经定罪的被告人的量刑的建议。通常情况下,只有缓刑官提出了缓刑的建议,并且提供了缓刑实施计划,量刑法官才可能作出缓刑判决。而在英国,缓刑官原则上不得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唯一的例外是,对于缓刑判决和社区命令,法院当以缓刑官提出的该种具体的量刑建议为前提[15]。在我国香港地区,惩教署的职能之一就是向法庭提供判决前评估服务,即对有关犯罪人是否适合羁留在特定的行刑机构向法庭提出建议。

三、制度建构:量刑调查制 度的中国境遇

任何制度设计除却理念支撑外,均不能脱离现实的考量,基层司法智慧同样是司法改革的源泉,是量刑制度建构的动力。[16]1989年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法院设立“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开创了量刑调查风气之先。此后,各地基层法院纷纷效仿,在少年司法审判中掀起了开展量刑调查的热潮。藉由基层司法机关的推动,大量运行于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的量刑调查制度已然成为量刑制度改革的先行者。然“司法实践先行,刑事立法滞后”的现实境遇使得量刑调查制度在初显制度绩效的同时,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

(一)量刑调查制度在实践中的困惑

1.实施主体不统一。我国已实施量刑调查制度的基层法院在社会调查主体的配置上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各相关的不相关的部门都热衷于量刑调查制度的创设,有政法委牵头的、有公检法联合的、有团干部打头的、有志愿者奉献的、有检察官单打的、有法官独斗的、更有同区域检法分别调查的。有学者担忧,这种多部门插手、各有所图的操作模式,易流变为部门间争权夺誉的做秀大战,从而有损量刑调查制度的科学性。[17]

2.程序设置不规范。由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未设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相应的原则与制度,与量刑调查制度相关的程序规定只能“土法上马”、自行其是。首先,各地在庭审中对量刑调查员的角色定位不一。有的基层法院将社会调查员定位于证人和法官之间;而在另外的基层法院,社会调查员是不被视为证人的,可是在出庭方式以及在法庭上的停留时间却又等同于证人。[18]其次,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审查程序做法不一。有些法院规定至少一名社会调查员出庭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有些法院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证据,且由于是法官亲自调查或者委托中立的第三方进行的调查,因此报告的中立性能够得到保障,所以一般不在法庭上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而直接作为量刑的参考材料;还有一些法院则将社会调查报告交予控方或辩方,由该方宣读,并接受对方的质证。[19]程序设置的不规范,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调查报告的实体效果。

3.实施效果不理想。量刑调查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准确全面地评估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为法官准确量刑提供依据。但实事求是地说,试点中的量刑调查制度,制度现实与制度预期之间存在较大的距离。由于社会调查员缺乏专业素养,加上调查不深入、方法不科学,导致调查过场化、形式化的弊端非常明显,许多调查报告“重述普遍真理,难及问题实质”、“习惯于格式化结论,有违客观与中立本分”。[20]这样的调查结果,其科学性和可靠性已打了折扣,难以堪当量刑依据的大任。

(二)量刑调查制度的未来建构

苏力教授指出:“法治的理想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和技术层面。没有具体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任何伟大的理想都不仅不可能实现,而且可能出现重大的失误。”[21]各地试点实践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亟需从制度和技术的层面进行回应。因此,解决实践中的困惑及其由此诱发的难题,就成为我国量刑调查制度建构中的紧迫任务。由于量刑调查制度建构涉及很多具体程序细节,本文只能举其要者而论之。

1.独立的量刑程序:量刑调查制度依存的前提

秉承大陆法系传统,我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确立了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程序模式。在这种“量刑依附于定罪”的制度格局下,刑事审判的中心是法庭的定罪过程,裁判者所关心的主要是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所要审查的也主要是那些与犯罪构成有关的事实信息,而对于那些与定罪无关却影响量刑的事实情节,却没有通过专门的程序进行深入的调查。法庭最终是通过一种“办公室作业”式的决策过程,对量刑问题做出草率的认定。[22]因此,这种将定罪与量刑在裁判程序上合二为一的制度设计,使得量刑调查制度不仅难有用武之地,而且在实践中可能增大错误定罪的风险。因为“那些包含被告人前科和不良品行的社会调查报告很可能会导致法官的预断和偏见,最终可能使无罪的人被错误定罪”。[23]其实,实践中一贯运行的“重定罪,轻量刑”的程序模式与我国刑事司法现实是背道而驰的。多年来刑事司法的经验显示,中国刑事司法的核心问题恰恰是量刑问题,而不是定罪问题。因此,为了强化量刑在刑事审判中的主导地位,有必要将量刑与定罪在程序上加以分离,赋予量刑在程序上的独立性。在独立的量刑程序中,法官可以对那些与量刑有关的事实、情节进行专门的调查,以便全面审查各种法定的和酌定的量刑信息,准确地对各种有利于或不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调查,根据其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平常表现、前科劣迹等事实信息,来确定一个恰如其分的刑罚,以体现刑罚个别化理念。[24]而这些一定程度上关乎被告人命运的量刑信息,必须通过事先的全面调查才能获取,由此就必须设置一个独立的量刑调查环节,委托专门的机构开展量刑调查。可见,只有在独立的量刑阶段,开展以被告人人格调查为主要内容的量刑调查才有用武之地,才能凸显其程序意义。

2.中立的调查机构:量刑调查制度实施的主体

量刑调查主体的确定是制度设计的核心问题。量刑调查主体的选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中立性,域外经验表明,调查主体的利益无涉是确保量刑调查报告内容真实性、结论可靠性的前提。因此,调查主体应当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二是专业性,就国外法制先进国家的量刑调查制度而言,职业化和专业化是调查人员的显着特征。我国目前少年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员的基本特点就是职业化不够、专业化不足[25]。鉴于此,笔者建议我国未来量刑调查主体建构的方向和思路是:由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来承担量刑调查的任务。这种方案既符合国外通行的做法,也与我国正在推行社区矫正试点的实践相契合。该方案的优势在于:其一,调查主体稳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基层司法所是目前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这些人员大多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者所积累的矫正对象风险评估经验对量刑调查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其二,调查的相对独立性。较之公安、检察机关在诉讼中容易陷入控诉化倾向,司法行政机构的地位相对独立,能够确保调查的公正性[26]。其三,调查的预后效应。由于调查报告主要涉及被告人的人格状况,而人格是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准确评估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对于行刑机关科学设计矫正方案和处遇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基层司法所承担着对矫正对象的改造、帮教工作。被调查对象如果被判处社区刑罚,先前的调查工作对于随后矫正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便于矫正机构有的放矢地提出矫正方案。如果被调查对象被判处监禁刑,由于服刑人员最终要复归社会,量刑前的调查报告对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延伸帮教也有借鉴意义。[27]鉴于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优势,由其担当人格调查工作是适宜的。因此,笔者建议将来可通过立法形式,赋予基层司法行政机构量刑调查的职能。

至于调查人员的配置,笔者建议条件具备时,每个基层司法所都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量刑调查,量刑调查员除从事社会调查外,还承担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工作。调查员上岗前需经专业培训以熟练掌握科学的调查方法和技能;与此同时,应当努力吸引高校和科研机构力量的加盟。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具有大量从事刑法学、犯罪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精神病医学的专业人员和专家学者,他们最具理论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聘请专家学者成立量刑调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量刑调查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把关。

3.科学的调查量表:量刑调查报告 呈现的内容

量刑调查的核心内容是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而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虽然以行为人的犯罪倾向性的人格为基础,但犯罪倾向性人格的形成、具有犯罪倾向性人格的人是否犯罪、何时犯罪,以及这种倾向性人格将如何变化,都与其生活的环境密切相关。因此,量刑调查不仅是对被告人人格的调查,还需要对被告人再犯的环境因素进行调查。可见,量刑调查根据影响再犯可能性的因素的不同,可分为社会危险性调查和人身危险性调查。前者是对来自环境的影响犯罪率的各因素的聚合状态的调查,后者是对来自于个体的影响犯罪可能性的各因素的聚合状态的调查。

社会危险性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和居住环境。(1)家庭环境。主要涉及:①家庭结构。首先了解家庭成员构成,被调查人的家庭结构是否存在缺陷,缺损家庭要比完整家庭更容易使孩子造成人格障碍;其次还要了解被告人家庭的和睦情况,调查被告人父母关系与行为表现,家庭内氛围等。②家庭教育状况,家庭教育方式对子女的人格发展具有很大影响。在一项关于人格障碍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研究中发现,父母的不当教育易使子女成为人格障碍的高危人群。而人格障碍与负责行为具有相关性已经为许多调查所证实。[28](2)教育环境。包括被告人的受教育程度、学习成绩、老师及同学对其的评价、是否存在逃学、旷课、作弊等不良学习习惯、学校周边环境等因素。(3)居住环境。主要调查社区治安状况、邻里和睦情况、居住地基层组织对被告人的评价、帮教条件等。

人身危险性调查涉及被告人个体情况与犯罪情况两个方面:(1)个体情况。主要是反映被告人身心的诸多因素,如年龄、健康状况、智力状况、需要状况、气质和性格、兴趣爱好或不良嗜好、人际交往等。(2)犯罪情况。被告人的犯罪情况根据时间可分为三个阶段:犯罪前的行为表现、犯罪中的行为表现和犯罪后的行为表现。犯罪前的行为表现主要考察被告人的前科情况,是初犯还是累犯、是偶犯还是惯犯、有无受过纪律处分或治安处罚等;犯罪中的行为表现主要了解本次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手段、与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有无过错等;犯罪后的行为表现主要考察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自愿认罪、悔罪情况,是否退赃,对被害人有无赔偿等。

鉴于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行格式化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不再是叙述性的文字,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表格,法官无需解读冗长的文字就可以获得对被告人所需的重要信息。[29]人格调查制度的域外走向,值得我国在构建该制度时借鉴和采纳。

【注释】

[1]陈瑞华:《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1期。

[2][日]菊田幸一:《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78页。

[3][日]大谷实:《刑事政策学》,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82页。

[4][德]克劳斯·罗克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114页。

[5]张文:《刑事司法人格化初论》,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2期。

[6][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7]张文、刘艳红:《刑法思潮变迁与未来发展的探索》,载《北京大学文存(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5页。

[8]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4页。

[9]张文等:《人格刑法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68页。

[10]马克昌:《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323页。

[11]李玉萍:《量刑与社会调查报告》,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6期。

[12]翟中东:《刑法中的人格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153页。

[13]杜向前:《韩国刑事“量刑基准制度”推进动向及“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考察》,载《西部法学评论》2009年第5期。

[14]翟中东:《自由刑变革》,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137页。

[15]陈岚:《西方国家的量刑建议制度及其比较》,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1期。

[16]姜涛:《量刑听证制度研究》,载《内蒙古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17]陈海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冷思考》,载《海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18]杨飞雪:《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研究》,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3期。

[19]汪贻飞:《论社会调查报告对我国量刑程序改革的借鉴》,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1期。

[20]陈海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冷思考》,载《海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21]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22]陈瑞华:《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1期。

[23]Gerhard 0. W : 《Muller, Sentencing Process and Purpose》,Charles C Thomas Publisher1997.

[24]陈瑞华:《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1期。

[25]陈海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冷思考》,载《海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26]杨飞雪:《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研究》,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3期。

[27]周国强:《人格调查制度的中国境遇》,载《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研究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2页。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6

要想写出具有科学性、指导性的社会调查报告,必须进行深人细致的社会调查。而正确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及科学的调查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其次要努力深入到基层,扎扎实实地把社会调查工作做好。再次就是要讲究科学的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

科学的调查研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研究的具体操作方法要科学。仅靠过去传统手工方式进行调查已显然不够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一系列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逐渐渗透到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来,形成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现代化的三大特征:数学方法在社会研究中的应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渗透;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综合运用。这就为调查研究的方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们除了要了解并掌握有关普遍调查、典型调查、个案调查、抽样调查以及文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访问调查法、观察调查法等各种具体的调查方法以外,还必须注重对调查对象加强正确引导,确保其讲真话、讲实话。在实地考察时,要防止被假象所蒙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确保调查的科学性。二是调查研究的思想方法要科学。(注释:参见1983年1月5日某报有关专文,提出了政策调查的“十个要点”。)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材料整理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整理,一般分成三个步骤:

l.检查鉴别。首先检查社会调查报告材料是否切合研究的需要,其次要鉴别事实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确实反映客观实际。

2.制作图表、数表。以其直观形象信息量大,帮助读者理解社会调查报告内容。

3.分类分组。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类的标准,依研究目的而言,可按材料性质分为记录资料、文献资料、问卷资料、统计调查资料等。可根据研究的目的按年龄、性别分类,或按职业分类等。也可分为背景材料,统计材料,典型(人或事例)材料等。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分析,应该说是调查研究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步骤,是能否将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化为研究成果的关键所在。所谓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审查、剖析调查材料中包含的被研究对象的状况、特点、社会背景、基本结构、本质属性与成因、组成因素与相互关系,以及运动机制和结论的过程。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最基本的类型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应该用辩证的观点对待事物,对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

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是据事论理,用思辩的方式,依靠个人经验判断能力和直观材料,确定社会现象或事物发展变化的性质和趋向.以划清事物性质界限的方法。定性分析的根本的方法是哲学方法,即揭示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方法。除此之外,还可采用系统方法、逻辑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1.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矛盾分析法

即运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原理,具体分析事物内部矛盾及其运动状况,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其具体作法分三个步骤:

①从调查所得的大量材料中找到事物的矛盾,即找到问题。因为问题即是应该消除或缩小的差距,差距就是矛盾。

②对事物存在的矛盾进行分类,看它们是属于:历史遗留——现实产生;客观存在——主观思想;自然条件——人为造成;局部——全局;根本——枝节;眼前——长远的矛盾。

③分析矛盾的对立面,考察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其它方面互相依存、斗争、转化的条件,从而把握矛盾的特性。

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比较分析法

做社会调查报告常用的比较方法有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为:先进行比较,弄清事物的异同,根据共同点将事物归集为一大类,然后再根据差异将大类划分为几个小类,依此类推,事物就被区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层次的大小类别,明确地反映出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因素分析法

即指从社会调查报告材料中寻找出对事物产生、发展、运动起作用的要素,通过系统分析和科学的归纳,探寻到对事物变化起着关键作用的要素系列,掌握决定事物变化的原因,从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方法。运用因素分析法,首先应进行总体分析。

第一步是把蕴藏在现象之中的各个方面的基本因素清理出来,并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将它们按一定的标准组成一个有机的多层面的网络结构。影响事物变化有种种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划分为外因(客观因素)和内因(主观因素)两大因素系列,在这一层面下,又可以从不同角度将因素分为:主要因素、次要因素;积极因素、消极因素;一般因素、特殊因素;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必然因素、偶然因素;历史因素、现实因素;起始因素、终极因素;潜在因素、诱发因素;阶级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学校因素(或工作单位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等。各个系列因素有可能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显现出一种网络状态。

第二步就是通过对这一网络的分析,从总体上考察研究对象,分析出现某一社会现象的综合原因。这就要求实事求是地把握诸因素的内部联系,把握其特征和转化规律,对事物的总体进行多维的、系统的,内因与外因,客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辩证的分析。其次是进行关系分析。即对因素与因素之间的各种关系进行分析。要着重分析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功能关系、转化关系、共因关系。共因往往是事物存在或变化的最根本的原因,如诸多贪腐现象的产生,其共因是私欲恶性膨胀,再进一步深究,就可找出其根本原因是权力作祟.从而找到问题的关键,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再次是进行因素树分析。即以某一种关键性的因素系列为主要分析目标,予以系统的多层次的剖析,按因素之间的联系绘出因素树图,即:

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材料的因素分析法——因素树图

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材料的因素分析法——因素树图

这样逐层深人,直至找出最基础的原始性要点,即具体行为表现。

定性分析除了以上方法外,还有分析综合法、归纳演绎法、科学抽象法、社区研究法(是以分析社区人口集体与特定生活环境、社会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探讨社区的社会构成、社会功能、价值观念、日常生活及发展变化的方法)、历史研究法等多种方法。

(二)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量分析

社会调查报告的定量分析是对社会现象或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速度等方面数量关系的情况和变化,进行变量计算和考察分析,弄清其数量特征的方法。简言之,就是从事物数量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在调查研究中进行定量分析已越来越普遍,使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已成为大势所趋,也是调查研究走向完善的标志。定量分析的 基本方法有:

1.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统计分析法

即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对社会调查报告所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处理,分析现象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关系,以揭示事物的性质、特点及其变化规律的过程和方法。统计分析法包括描述分析和统计推论两个部分。

①描述分析,是把收集到的数据整理加工,找出其中的规律以及现象之间的关系.并用统计量对这些资料进行描述。它主要包括:编制次数分布表.绘制次数分布曲线,测绘现象的集中趋势的离散趋势以及现象之间的相关关系等。例如:我们研究城市居民近五年来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根据调查所得的材料,把每户居民年收人划分为六个等级:2万元以上,17000~20190元,14000~17000元,11000~14000元,8000~11000元,8000元以下。然后计算每一个等级中有多少户居民,这就是事件次数分布统计。计算各等级居民在全体居民中所占的比重。就是比例分布统计。计算全体居民的平均收人,就是对这个数列的集中趋势的统计。计算全体居民平均相差多少钱,就是离散趋势的统计。

②统计推论,则是指在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样本资料对全体进行推论。它常用的方法有两种:区间估计,统计假设检验。

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社会测量法

社会调查报告的社会测量法即通过测量和评定某一社会群体或团体中社会关系或社会意向的一种方法。社会测量法分社会关系测量和社会意向测量两种具体方法。社会关系测量法较为常用,是指将所研究的某一社会团体内部成员相互吸引或排斥的关系状态数量化,从而分析其人际关系的一种方法。运用此法可分五个步骤。

其一,确定选择标准,有六种类型:①工作标准,以测量工作团体内部的关系;②娱乐标准,以测量娱乐群体内部的关系;③社交标准,以测量社交群体内部的关系;④生活标准,以测量生活团体内部的关系;⑤学习标准.以测量学习团体内部的关系;⑥服从标准,以测量被领导与领导之间的关系。

其二,选择指示项。一个标准,可以拟出多个指示项。如服从标准可拟出:你认为本单位谁当领导最合适?谁威信最高?你最不服谁的领导?等等。

其三,制作测试答卷。给出选择标准;限定选择数目;交代测试目的、选择范围(团体之内),说明对测量结果保密等。

其四,填答试卷。当面填写,当场收回。

其五,对试卷进行整理分析。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选择,要注意:

1.运用典型材料说明观点。典型材料是最具代表性的材料,它显示着事物和现象的某些本质特征,有着以一当十的力量。

2.运用综合材料说明观点。将一组有可比性的材料进行对比(今昔、成败、好坏、新旧、内外、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等),能使观点更加鲜明突出,增加说服力。

3.用精确的统计数据说明观点。统计数据具有很强的概括力和表现力,恰当地加以运用,可以增强社会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说服力。

三、社会调查报告格式

社会调查报告结构一般有四个部分:题目、前言、正文、结语,有的还有附录。

(一)社会调查报告——题目

社会调查报告题目可分为两类:

1.单行标题。只有一个正题,直接写明调查的事项、对象、范围。如《关于成都市国有企业科技人员作用发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双行标题。正题下加一个副题,正题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主题思想,副题补充说明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如《感情越拉越近——对江苏省“三下乡”活动的调查》。

(二)社会调查报告——前言

社会调查报告的前言一般包括三点内容:调查研究的缘由和目的——调查什么.解决什么问题;调查对象、范围,调查的经过——时间、地点、过程及调查方法。

(三)社会调查报告——正文

正文是社会调查报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部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调查对象进行叙述。真实准确地列举调查所得的确凿事实、典型事例和具体数据。二是进行分析论证。对资料进行客观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把它上升到理论,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或证实一种观点,或推翻一种观点。这部分的写作既要防止单纯罗列材料,也要防止过多的议论和说理。

社会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常见的结构方式有三种:

1,纵式结构。即根据事物发展的始末顺序或脉络,材料的内部逻辑关系叙述事实,由事人理,分析研究,最后推导出结论。这种结构各部分之间前后顺序不能颠倒,否则将会眉目不清,条理紊乱。

2.横式结构。即根据材料的性质,将其概括为若干平列的几个部分,分别加以说明和阐述,从不同方面集中揭示其主题。

3.对比式结构。这是一种特殊的横向结构。适合于先进与后进,正确与错误的两件事物相互比较,明确肯定什么,否定什么。

4.纵横交叉式结构。就是将纵横两种结构结合起来使用。以纵为主或以横为主,纵横交错,以便灵活透彻地说明问题。

(四)社会调查报告——结语

社会调查报告的结语,这部分可长可短可无,其内容有时是总括全文,深化主题;有时是交代社会调查报告中未能解决而又须引起注意的问题;有时提出继续调查的希望和建议。总之,应视其具体情况而定。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7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调查;地籍测量;GPS;界址点

Abstract: the rural homestead right verification work of registration and certification, is to define the property rights of rural residence, in accordance with law, protecting th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rural housing land use right people, standardize the rural homestead management,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 basic, public welfare work. Investigation of house-site in the countryside is a basic work for the work of registra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the approval of house-site in the countryside. Relative to the town cadastral investigation, investigation with wide distribution and regional dispersion of house-site in the countrysid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pplicable approval policy of house-site in the countryside. In some parts of the cadastral survey, high-grade few control points are not even, make regular control survey are in trouble, establishing GPS control network is also very difficult, unless the construction control network step by step, this undoubtedly makes the control survey work is multiplied. So, must explore some effective control method to solve this problem. This article mainly the related problems in rural land survey and cadastral survey technology application made in-depth discussion.

Key words: rural homestead; Survey; Cadastral survey. GPS; The site at

中图分类号:P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城镇地籍调查与农村宅基地调查

城镇地籍调查是指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 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随着国家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地籍已成为国家依法管理土地、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农村宅基地调查与城镇地籍调查基本一致,目的是为了获取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址线、数量、用途、等级等基本信息,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资料。其实施的意义在于土地登记工作中为确定土地权属、明析产权, 其成果资料是保护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解决土地产权纠纷的重要凭据。

其次,通过农村宅基地调查还可较为全面地掌握一个地区的土地类型、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该地区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分配情况,从而为建立科学的土地管理体系,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调控土地供需、规范土地市场等提供信息保障。

农村宅基地调查的依据、内容及方法

(一)农村宅基地调查的依据

农村宅基地调查是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土地登记办法》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技术规定来实施的。

(二)农村宅基地调查的内容

农村宅基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个方面。其中宅基地土地权属调查为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点认定调查、土地利用类型调查等工作,包括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等等。

(三)质量检查

检查方式采用测量过程巡查监理、内业图面检查、成果资料检查以及外业测量检测、图幅地形全要素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巡查监理

对整个测量过程进行巡查监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错误,避免后期检查出错返工影响后续工作。

内业检查

针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文字材料成果检查、数字产品成果检查。

(1)文字成果资料

提交的文字材料成果包括《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检报告》、《仪器检定报告》以及各种图、册、光盘等资料。主要检查文字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文档总结编写是否规范。

(2)数字产品成果

对数字产品成果的检查主要包括测区地形图的错漏、数学精度、地形要素属性、整饰质量等检查。

外业抽查

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抽样检查,对抽查样本实地地形全要素 100%检查,对地籍要素现场架设仪器测量检查。地籍要素检查主要包括:控制点、图根点、界址点、界址边以及主要地物点。

(四)农村宅基地调查的方法

农村宅基地的调查方法与城镇地籍测量权属调查的方法基本一致,调查与测量的技术要求高,而且工序繁多、系统性强。但农村宅基地调查具有一定的可塑性,界址点的设立会因地物的不明显或人为干预而产生调查的困难。因此,建立科学、合理作业流程和地方的密切配合是优质、高效、按时完成任务的保证。

具体调查时,要根据调查区域的具体情况,对已发证的地区,采用变更调查方法进行土地权属调查;有图的地区,采用数字化修补测技术对原有地籍图进行地籍、地形要素的变更采集,编绘新的地籍图;对无地籍调查资料的地区,先进行必要的控制测量和采用全野外数字测量技术采集地籍地形要素,并编制地形图;然后采用初始调查的方法,调查后将土地权属调查成果上图,形成地籍图,并为建立新的地籍数据库作好准备。

农村宅基地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是一切测量工作的基础。GPS 控制测量能够快速、高效、高精度确定空间点位的3 维坐标,在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工作成果、成果精度几个方面都极大超越了传统控制测量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GPS 控制测量仍然有多测站需同步观测、观测时间长、基线长度有限等局限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现了连续运行参考站和精密单点定位等最新技术。农村宅基地控制测量一般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与常规导线控制测量相结合的方法。

(一)连续运行参考站

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为一个或若干个固定的、连续运行的 GPS 参考站,利用现代计算机、数据通信和互联网( LAN/WAN) 技术组成的网络,实时地向不同类型、不同需求、不同层次的用户自动地提供经过检验的不同类型的 GPS 观测值( 载波相位,伪距) ,各种改正数、状态信息,以及其他有关 GPS 服务项目的系统。

CORS 技术目前在工程实现上主要有 VRS、FTK、主辅站技术,它们各有优劣。下面主要介绍VRS技术。

1、工作原理

VRS 就是虚拟参考站 ( Virtual Reference Station) ,与常规 RTK 不同,VRS 网络中,各固定参考站不直接向移动用户发送任何改正信息,而是将所有的原始数据通过数据通讯线发给控制中心。移动站先将接收机的位置信息发送到数据处理中心,数据处理中心会根据移动站的位置“虚拟”出一个参考站,然后,将虚拟出的参考站改正数据播发给移动站,所以在这条通信线路上是双向通信的。而通用的位置信息就是 NMEA -0183 中的 GGA 信息,所以,VRS 都需要用户以一定的频率播发 GGA 信息。VRS工作原理如图 1 所示。

图1 VRS 工作原理示意图

主辅站

主辅站的数据处理中心播发给移动站的数据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个是主参考站的位置信息及改正信息,另外一部分是辅参考站相对于主参考站的改正信息。一个参考站网中只有一个主站,剩下的都是辅站,当然这个主站是不固定的。主辅站技术不需要用户播发位置信息,所以在这条通讯线路上是单向通讯的(最新的主辅站技术也需要移动站发数据给基准站)。主辅站关系及工作原理如图 2 所示。

图2主辅站工作原理示意图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通过 CORS 系统和普通 RTK 接收机,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快速建立控制点。通过这些控制点,再进行碎部测量,甚至可以直接通过 CORS 系统支持的 RTK 接收机直接进行碎部测量,而不需再建立图根控制点。当然,对于 GPS 观测困难的地图,还是可以先通过 CORS 站先建立控制点,再使用光学仪器在这些控制点的基础上进行碎部测量。

(二)精密单点定位

精密单点定位为 GPS 发展的又一最新技术,为国际上的一个研究热点,在产业界则刚刚引入。精密单点定位的基本思想为: 通过使用 GPS 双频观测量来消除电离层误差,通过 IGS 提供的精密星历和精密卫星钟差及函数模型估计出测站位置和对流层误差。

随着 IGS 轨道产品和钟差产品精度的不断提高,精密单点定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为大范围 GPS 静态和动态高精度定位提供了新的途径。PPP相对于差分定位而言,有其自身的优势,特别是工作实施的简便和定位精度的相对均衡。PPP不需要多测站联测,不需同步,因而在野外工作安排调度中具有突出的优势。同时,PPP的定位结果精度不受控制网网形的影响,在测站点选择时非常便利,可根据测图需要做最优选点。根据实际经验一般2h的观测,可以达到 5cm以内的精度水平,单点解则可以达到1cm。因而在无起算点的地区,可以使用PPP的方法,建立少量的起算点,然后在这些起算点的基础上再建立控制网,或者直接利用 PPP 方法做图根控制,快速进行下一步的测图工作。

四、地籍测量中运用的其他技术

(一)控制检查

1、首级控制点检查

实地查看首级控制点的选点和埋石情况,并采用中心CORS系统,使用GPS- RTK快速测量方法,对抽检控制点进行3次60秒观测,取3次观测值的平均值。

加密图根点检查

实地查看图根点是否按要求加密,标识是否符合规范,点号注记是否注记等,同时按照首级控制点的测量方法,对抽检的图根控制点进行 3 次30 秒平滑观测,取 3 次观测值的平均值进行控制点平面和高程坐标中误差计算。对于 GPS观测条件不良的图根检测点使用全站仪联测附近控制点进行测量检查。

(二)地籍要素精度检查

主要包括界址点精度检查和界址点间距精度检查。利用仪器实地测量界址地物点,并与测量单位提交的数据成果图进行对比,要求界址点较差、点位中误差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利用测距仪或钢尺现场量界址物边长并记录,再与测量单位提交的数据成果图进行比较,要求较差、中误差在规范容许的范围内。

界址点测量精度检查

界址点测量精度检查采用全站仪观测,起算测站点、定向点均选取与抽检点通视情况良好的控制点或图根点。通过观测不少于 30 个具有连续性、相关性的明显的界址地物点,每幅图设站不超过 3 处,当总图幅数只有 1 幅,设站不能少于 2 处,每处测点不少于 10 个,以此来检查图幅范围内界点位置的精确性。

界址边长精度检查

相邻界址点间距精度检查采用钢尺、测距仪对被检边进行量边,每幅图量测边数不少于 30 条,与解析法获得的界址线边长一一对应比较后制作界址线边长精度检验表,求取较差、中误差,确定其是否满足精度要求。

参考文献

[1]郭固良,曾凡河.一种快速获取GPS控制网精确WGS-84 坐标的方法[J].北京测绘,2006.3.

定量调查的方法篇8

所谓调查问卷是指一套有系统、有顺序、有目的的问题表格设计。调查问卷常用的调查量表有两类:定类量表和定序量表。定类量表的答案只作为分类之用,而定序量表的答案表示一定的顺序关系。这些量表的功能有二:一是描述,主要提供被试个人或团体的特征描述,有助于了解、解释或预测某些现象,如:性别、年龄、社会经济特性等;二是测量,测量被试的个人特性。调查问卷的设计一般需经过六个步骤:1、提出分析架构;2、决定调查方式与问卷型态;3、拟定问卷初稿;4、问卷访谈与初稿修订;5、预试和评估;6、修正问卷、编写问卷说明。在上述六个步骤中,第五个步骤“预试和评估”最为关键,它直接关系到问卷的质量,关系到市场调查的成败。

目前,对于市场调查问卷的预试和评估,虽然定序量表的信度和效度分析已属于定量分析,但定类量表的定量分析却是空白。本文将重点阐述定类量表的定量分析,同时简要介绍定序量表信度和效度分析,以为调查问卷预试和评估方法在实践提供参考。

一、定序量表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信度:调查问卷的信度指调查的一致性,即在重复调查时产生同样结果的程度。调查问卷的信度分析方法有:再测法、折半信度法、Kuder-Richardson信度系数法、Cronbachα信度系数法等。其中,最常用是Cronbachα信度系数法。

效度:调查问卷的效度指调查问卷反映需要调查内容的程度。调查问卷的效度分析方法有:单项与总和相关效度分析法、难易度与区分度分析法、独立标准效度分析法、结构效度分析法。其中,结构效度分析法最常用,在结构效度分析法中因子分析法最理想。

理论上讲,采用Cronbachα信度系数法分析量表的信度时,好量表的总信度α值应该在0.7以上。采用因子分析法分析量表的结构效度时,好量表的主要参数共通性、因子负荷值和累计变异百分比应分别达到:0.5;0.5和60%以上。本文以笔者某次市场调查中定序量表的预试和评估为例,对定序量表的信度和效度分析以及各项数值的意义加以简要说明。本次调查共采用了36个条目,其信度和效度分析结果如下:

定序量表的信度和效度分析结果

注:1)栏目“删除后α值”为该条目在删除后,整体总信度α值,如果不删除任何条目,总信度为0.8682;

2)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法(最大方差旋转法);萃取特征值为大于1;因子分析最大迭代次数为25;因子入选负荷值为大于0.5,用*表示。

上表说明,该量表的总信度α值为0.8682>0.7,表明它具有较好的测量信度。各条目的共通性值均大于0.7,显示36个条目在9个公共因子上的共通性基本上超过了0.7。各条目在各提取因子上的负荷值,除了条目9和条目36外,其余均高于0.5,表明除这两个条目外,其它均为有效条目。最后一个因子的累计变异百分比达到94.93%,表明这9个因子对36个条目的累计贡献率达到近95%。条目9和36在效度分析的三项指标中,有一项指标没有达到要求,在实际调查中可以删除。

二、定类量表的定量分析

定类量表按其选项的数目能否增减可分为封闭和开放两类。封闭定类量表的选项已固定,在分析评估时,只需对选项的措词进行分析即可。而开放定类量表在预试前的选项主要依靠文献回顾和问卷设计者内省,难免会遗漏个别常规选项。为防止在大面积调查中出现这种遗漏,笔者在市场调查实践中摸索了一套调查问卷开放定类量表的定量分析方法――“其它”项增项法。现介绍如下:

“其它”项增项法的基本思路:开放定类量表选项的预试和评估分析可简单看成常规选项的增设。除了开放定类量表罗列的常规选项外,在预试或正式调查时,为了防止遗漏重要的常规选项,一般在常规选项后增设“其它:________”,并要求被试填写具体内容。预试时,填写“其它”项的被试比例如果过高,理论上讲,超过常规选项百分比均值的一半,就应该从被试所填具体内容中挑选出频率较高的选项增设到常规选项中。下面以某市场调查问卷25题为例(注1),介绍“‘其它’项增项法”的具体操作方法。

25.您认为周围大多数同学的兴趣在于:

A)钻研专业知识;

B)读课外但对自己有用的书籍;

C)关心社会问题;

D)按社会需求设计自己;

E)旅游;

F)其它

这一道题的常规定选项为A、B、C、D和E。为了防止遗漏重要选项,特增添一项F。理论上讲,在预试和评估中,这一道题的“其它”项比例不能超过10%(常规项的百分比均值为1/5=20%)。如果超过,在正式调查时则应该从被试提供的选项中挑选出频率较高的,增设为常规选项。

通过预试调查,我们发现:在116个受试中,选择A的20人,占总数的17.24%,B:15人,占12.93%;C:17人,占14.66%;D:25人,占21.55%;E:11人,占9.48%,F:28人,占24.14%。其中,“F)其它”所选比例较高,达24.14%。

通过对“其它”项F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被试提供的选项有四个,分别是:1)游戏:7人,占总答案的6.03%,本项答案的25.00%。其它三项分别是:2)谈恋爱:1.74%和7.14%;3)学习计算机:6.03%和25.00%;4)学习英语:10.34%和42.86%。

从预试结果可以看出,该题“其它”项出现频度为28次,占总数的24.14%,远远大于10%。这表明该题的常规选项有近四分之一的被设计者在调查问卷初稿中遗漏,理应追加常规选项。如果将F项的具体内容按常规选项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比例最高的是“学习英语”(10.34%),比固定选项“E)旅游”(9.48%)还要高,其次为“游戏”(6.03%)和“学习计算机”(6.03%)。在实际调查中,按本文所拟定定类量表定量分析的思路,应该把“学习英语”(其比例已超过常用选项均数20%的一半)、“学习计算机”和“游戏”追加到常规选项中去。如此一来,“其它”项的比例总数仅占总数的1.74%,远远低于本文所设定的标准(超过常规选项百分比均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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