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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税收征管8篇

时间:2023-08-18 09:33:35

强化税收征管

强化税收征管篇1

一、政府投资工程基本情况

针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点多面广,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的特点,该局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以整合征管资源为切入点,将全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地方税收在县城区分局设立专业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的专业化管理,逐步形成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财政”管理思路,构建起“以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信息化为支撑,部门配合,动态监控”税收管理新机制,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税源的有效监控。2012年监控政府投资工程投资额1.7亿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征收建筑业税收1053万元,比上年增收427.8万元,增长86.5%,其中财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税收761.42万元,比上年增收416.48万元,增长120.7%。

二、政府投资工程税收管理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畅通涉税信息来源渠道,构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涉税信息转换平台

1、构建综合治税网络,广泛采集涉税信息。针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来源渠道的不确定性,税务机关难以掌控的特点,我局加强了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力求通过社会化管理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在积极建议下,县政府下发文件对相关县直部门的信息传递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了政府督点和县直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的网络优势,广开涉税信息传递渠道,全面收集各类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信息,所有信息通过加工整理,建立政府投资工程税源控管台帐,逐步提高与社会管理信息的共享度。如县城建部门定期传递办理开工许可建设项目信息;县交通部门定期传递县、乡、村公路工程招投标信息;水利部门定期传递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发改委定期传递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信息;财政部门定期传递政府资金拨付信息。

2、整合媒体信息资源,收集重大项目涉税信息。把各类权威载体的信息如“县政府信息网”、“通讯”等,对一些重大项目的涉税信息,及时进行收集、转换,搞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信息确认,做好税源预测及税收效益分析工作。

3、建立政府、国债投资工程项目税源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税源管理需求,借助省局征管信息系统,将建设局、交通局、发改委等综合治税部门传递的所有开工立项建设项目信息与施工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比对后,采集录入省局征管信息系统《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软件,构筑起了较为完善的税源信息管理平台。《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软件从项目信息采集、分项目地方税收的申报、代开发票开具、实地勘察、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等方面入手,实行分项目跟踪管理,集监控、查询、预警、分析比对等功能于一体。依托这一信息平台,从项目开工登记、工程完工进度、税款申报、发票开具等各个过程均纳入了监控范围,实现了对每个项目税收管理情况的全程跟踪。

(二)加强职能部门联动控制,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各环节有效监管

1、实施源头控管,实现开工立项环节有效监管。发挥政府部门监管职能实施环节联动控制是作好项目控制的基础。为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遵从度,提请县政府专门下发《县房地产建筑安装业税收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文件中规定施工单位工程招标,国土、城建部门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备案证明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在办理竣工工程项目验收时,必须持本工程项目纳税清算表和完税证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否则城建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于不服从税收管理的企业单位,取消今后参与政府投资工程的资格,从源头和多个环节上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履行纳税或义务。通过采取部门联动、控制等措施,建立起了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长久有效机制。

2、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强化委托。一是推行建筑业工程项目申报制度。要求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对建筑项目全部进行按工程项目申报,严格按照合同和完工进度的要求落实税款入库。这样有利于跟踪监控每个项目的税收完成情况和发票开具情况,对建筑项目的进展情况可以实施有效的动态跟踪管理。二是大力实施委托制度。在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付工程款时,统一施工单位实现的各项税收,有效避免了税收流失。目前,该局与财政局签订了委托协议书,近二年累计入库各项税款多1106.36万元,其中2007年344.94万元,2012年761.42万元。三是实施所得税核定征收。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失真、转包、个人挂靠经营等现象,对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附征率就地征收管理。

3、强化数据信息真实性比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动态跟踪监控。为真实反映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税收管理情况,对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按工程形象进度计算应纳税款与《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软件信息进行比对评估,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分析原因,如按形象工程进度发现少缴税款的工程项目,责成企业按规定补缴税款;对地方配套资金(不通过财政支付的)或发包方直接购买材料产生的少缴税款,通知施工单位补缴税款。对上述税款企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库或长期拖欠不缴的,由地税部门通过财政部门在政府拨付资金中扣缴。从而实现建筑项目的实地管理与软件的有效监控相对接。

(三)建立联席会议分析制度,实施发票环节严密控制

强化税收征管篇2

【关键词】加强税收管理;完善征管机制

基层税收征管是组织财政收入的第一线工作,是税收的根本基石,受到种种条件限制,也是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基层税收管理,完善征管机制,解决基层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基层征管工作的重点。根据上级要求,笔者随同有关人员深入到牡丹区21个乡镇(办)、100余家企业、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和基层分局,对该区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针对基层税收工作的问题提出以下浅见。

一、税收征管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分税制的有关要求,该区设置国税分局和地税分局,隶属菏泽市国税局、地税局管理。区国税分局下辖9个基层管理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具体管辖区域为:城区管理分局负责区直、四城办事处企业和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其他农村分局交叉管辖2-3个乡镇(办)的税收征管工作;区地税分局下辖直属分局、12个征收分局和一个稽查分局。具体管辖区域和范围为:直属分局负责征收区直单位的企业、区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车辆运输、出租车公司的税收征管,其他分局交叉管理2-3个乡镇(办)税收征管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各分局在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调研了解发现,在征管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理顺。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一个乡镇(办)、一个企业同时要面对多个税收部门管理,比如西城办事处竟然有5个税收征管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方式弊端日益显现:一是乡镇(办)为完成税收任务,从自身角度出发,总是想尽办法协调好与各个税收征管部门的关系,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对于企业来说,往往为了疲于应付各部门的检查,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由于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地方政府不能及时、完整的摸清自己辖管的税源底数,了解税收征管情况,更不用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了。三是多头管理易造成责任分散,任务不明确问题,从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谁都能管、谁都管不彻底”的现象,税收征管中还有一定漏洞,税收流失现象依然存在。

2.考核指标不一致。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与两税部门内部下达的任务不一致,往往是政府下达的指标略高于税务部门内部下达的指标,各税务分局一般在完成本系统内部安排的指标后,不再全力以赴地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有税收潜力也不去积极挖潜,甚至出现有税不征,留作来年的基数问题,往往使政府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流于形式。二是易导致乡镇(办)拿出更大的精力协调税务部门关系,甚至用所谓的“政策”来督促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任务。在考核的压力下,易造成乡镇相互制定优惠政策,恶性竞争税源,给乡镇造成了财政负担。

3.税源监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乡镇(办)对自己的税源数量、分布、大小搞不准、摸不清,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税源,每年能征多少税,还有多少税没有征收上来。二是征收部门存在应收未征或征收不到位的现象,有的还特别严重。在调查中发现,一个乡镇竟然有10余家木板加工厂未进行征税,造成了严重的税源流失。三是在城区内,市直、区直、开发区、办事处之间税源管辖相交叉,不是都去管,就是都不管,或者管理不到位,还存在税收征管盲区。四是个别税种征管不到位,例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课税对象是土地使用者,无论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交纳土地出让金,都应交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部分乡镇因招商引资无偿提供土地,使企业逃避纳税义务,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征管中也有类似的情况。

4.税收征管信息化还处在较低水平。近年来,我市各县区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牡丹区而言,与一些先进区(县)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还处在初步阶段,信息化管理对税收征管支撑作用不明显。一是税收征管信息化科技含量不高,借助信息技术进行税收管理的比例偏低,还达不到普及的程度。二是税收信息网络化水平低,地税、国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没有全部实现联网,各自一方,相互对比程度低,交换能力差,税收信息渠道单一,信息系统开放性差。三是大部分征管单位虽配备了计算机,但大部分仅实现系统内的简易联网,有的还局限于简单的微机开票,微机的分析、比对、监控、反映等功能没有完全发挥信息化管理还处在较低水平。

5.税收监控体系不完善。尽管建立了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但没明确规定各协税护税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一些部门和单位往往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承担协税护税义务;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个人信息制度未建立,银行结算手段落后,司法保障体系未形成,难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控和制约;个别企业经营指标虚假,有意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时有发生。从近年来组织的纳税情况大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存在着偷逃税款的行为,尤其是房地产业、饮食业、服务业三大行业更为严重,有的企业根本没账,许多企业有帐不露或建有多套账目,在上报经营成果或计算税金时,往往使用虚假帐目,形成税收监督真空。

6.税收稽查力度小、处罚难。一是税收稽查人员少、力量弱,造成稽查户数少,稽查率低,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法的刚性和威慑力,助长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投机意识和侥幸心理,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法人案件处理难。一般来说,对纳税人个人的税务违章案件比较容易处理,而对法人涉税案件的处理往往会遇到来自地方的行政干预和社会的压力,在案件处理上,不得不考虑社会稳定和税源延续问题,手下留情甚至不了了之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涉税违法案件处罚难。税收执法专业性较强,司法立案需要重新取证,存在一些违法案件查处迟缓、久拖不决,处罚不及时、定案不准确、执法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三、关于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的浅见

1.理顺征管体制。统一管理,统一任务指标。对多头管理的问题,要采取各个税收征管部门统一检查、统一执法。一方面可减少企业的过多应酬,另一方面各税收部门可相互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科学预测,积极协调,使两税部门内部安排的指标与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一致。

2.加强信息沟通与管理,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加强地税、国税、财政、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尽快实现微机联网,扩大信息交流,建立统一的信息比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二是信息公开。税务征管部门要将税收的种类、税源、数额、税率等每月定时向各乡镇(办)公开,及时将税收信息反馈给乡镇(办),以便乡镇(办)及时掌握自己的税收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不断推进“金税工程”进程,大力推行使用税控装置,建立严密的防伪系统,使税源监控方式更加科学、严密、规范。积极探索运用电子化实施监控管理的途径,达到人工监控与网络监控并行,提高监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3.搞好纳税评估,公平企业税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新时期强化以税源监控管理为中心的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客观要求。对纳税评估工作,要在认真落实纳税评估办法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级次的纳税评估体系和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率以及平均物耗能耗等评估指标体系,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要有重点地筛选评估对象,认真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统计的增加值、实现利润等相关信息之间的差异,通过分析比较,摸清规律,找准问题的症结。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涉嫌偷骗税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强化税收征管篇3

一、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难的问题

1、征管改革与税源管理的矛盾。农村税务所管辖区域大,税源零星分散,税源底数不清,管理粗放,征收不到位等问题相对较为突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漏征漏管或少征少管的问题将更加突出,税源流失将更加严重。

2、征管改革与内部管理的矛盾。实行集中征收,专业化管理,对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工作衔接,资料信息传递提出新要求。

3、征管改革与科技人才的矛盾。深化征管改革是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点;(1)要求有一批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才研究、开发、维护税务信息管理系统;(2)要求税务人员会操作、使用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然而,目前农村地区税务人员素质与这一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就我所而言,真正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员的确很少,虽然我局曾举办过微机培训班,多数人还处在初级水平。

4、征管改革与信息采集的矛盾。农村地区纳税资料不齐全,信息不真实,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较为严重,有的纳税人连身份证都没有。另外,税务信息多是靠手工录入,也难免会出现错误。虽然开发了部分征管软件,仍存在信息失真和不全现象,计算机的依托作用也就很难发挥。

5、征管改革与税收环境的矛盾。农村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特别是我们偏远的税务所,主体税源多以私营企业为主,而且他们的经营方式灵活多样,纳税意识淡薄,素质参差不齐,税收管理难度很大,不利于税收信息化作用的发挥。

二、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强化税源监控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源的规模和分布情况,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情况,征管工作就会出现极大的盲目性。因此,为实现税收信息化奠定基础。要设立专门从事税源控管的机构或在征收、管理、稽查系列,提高纳税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加强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加强对税源的调查、分析、预测、管理和监控;坚持“谁受理收集谁整理归档”的征管资料归档分工原则,及时、准确地将纳税人申报的资料和税收征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录入计算机,便于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信息传递与使用。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税收工作,按照政府领导,乡镇操作,税务指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健全三级协税护税网络。

三、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完善征管手段

1、合理建立办税服务场所。国、地税分设后,两系统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办税服务厅。这种重复建设,必然造成一定的浪费。因此,国、地税可以合建办税服务厅或者将银行办税窗口作为办税服务厅,不仅节约开支,而且有利于互通信息、强化户籍管理。四是科学地保留综合性的税务所。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乡镇,逐步实行集中征收;在交通和通讯不便的地区,可以设置征收点、点或巡回征收。

2、建立多元申报体系。对具备一定规模,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纳入计算机网络管理。鉴于农村信息网络建设相对落后,电话申报成本高,邮电网点多的情况,对规模较小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邮寄申报、税邮联网缴税的方式,或者根据当地金融机构网点分布情况,稳步推行税银联网。

3、改革纳税申报方式。对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取消申报表;对地处偏远地区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并征期,一个季度或半年申报一次,既可以简化办税手续,方便纳税人,又可以极大地节约税收成本。

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1、规范化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新征管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程序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计算机征管系统和操作模块相配套的业务流程。

2、有严密的岗责体系。按照人机对应、合理衔接、以机制人的原则,建立一种不同于传统手工的征管方式的征管岗责体系,以实现人机的和谐,运转的顺畅,工作的高效。

3、建立严密科学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由于农村税收任务所占比重较小,对全局税收任务影响相对不大,可以适当淡化收入计划,甚至可以搞一些取消税收收入计划的试点,结合税收征管模式、税制模式和经济现状,不断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科学设置指标和评估口径,规范基层征收单位的执法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强化管理,保证税收收入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稳步增长。

强化税收征管篇4

关键词:支付系统;支付方式;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银税横向联网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8-0279-02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领域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领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电子商务使税收征管失控,税收流失严重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致使税务机关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税对策,出现了税收征管的真空和缺位,使本应征收的税款无故流失。由于电子商务带给用户更加快捷的交易方式和更加廉价的交易成本,越来越多的企业搬迁到互联网上进行交易,必然导致传统贸易方式的交易数量减少,影响税收收入。由于在互联网上企业可以直接进行交易,而不必通过中介机构,使得传统的代扣代缴税款无法进行,造成大量税款白白流失。

第二,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税收稽查依据,加大了税收稽查工作难度传统的税收征管和稽查以有形的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为基础。而在互联网环境下,基于商品订购、款项支付等都是一系列无纸化的虚拟网上交易,交易合同、订单、销售票据等也都以容易修改和删除的电子票据形式存在,这就使得传统的税收管理和稽查失去了直接的依据。

第三,电子商务使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更趋复杂化。互联网的全球性不仅为企业经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提供了手段,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IP电话、传真技术为企业架起实时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将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将更容易,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将轻而易举。目前,通过离岸金融机构和电子货币避税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一切均可能导致国家课税受到制约,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斗争将更趋复杂化。

第四,电子商务使税收管辖权的界定与国际间的税收协调遇到难题。在网络空间中,很难确定活动者的国籍或每次远程登录者的准确地点,无法确定经营者所在地或经济活动的发生地,也无法确认劳务提供者所在地。从而割断了与税收管辖权相关的“属地”或“属人”两个方面的连结因素,使得税收管辖权的界定与国际间的税收协调困难重重。

第五,跨国电子商务交易加大了征管信息获取的难度,降低了监督制约机制在跨国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下,任何一个跨国交易人都会期望将其成本降低至与国内交易相当的程度,而金融服务是满足其愿望的必要条件。为了刺激网上交易的发展,国际互联网已经开始提供某些在避税地区开设的联机银行以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在此种情况下,试想如果信息源变为设在他国的联机银行,这无疑加大了征管信息获取的难度,降低了税务监督制约机制。

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税收界定难。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对于网络购物的税收管理尚未出台明确规定。网络购物属于销售货物范畴,既有营销商又有中介渠道和物流配送,既有货物销售又有应税劳务,税务部门很难判定其属性是销售所得、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数字化信息易于传递、复制、修改和变更,网上交易所得的性质因此不够明晰。对于通过网上交易完成下载的数字化产品,究竟应征收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很难确定。

税源登记控管难。网络购物无需事先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销售行为虚拟化,无法确定贸易的供应地和消费地,纳税地点具有流动性和随意性,使传统的课税地问题变得复杂化。网上交易双方可以隐匿姓名,制造商也可以隐匿经营地,纳税主体复杂化、边缘化和模糊化,具有不确定性。网络交易可以瞬间完成,交易对象不易认定,纳税环节很难把握。网络购物基本没有纸质发票,也没有现金和支票流动,现行税收法规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无法生效。

发票使用管理难。网络购物公司的经营收入一般是根据购销双方的成交金额,按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通常要求企业将货款扣除公司的服务费先划到网络购物公司的账户,再划转到供货企业的账户,结果是企业的货款与银行账户上记载的金额不符。于是,一些网络购物公司改为从一企业购进货物,再卖给另一企业。实际上,货物仍然是由企业直接发给企业,只是货款划到网络购物公司,为此,网络购物公司需作虚拟库存,这与现行财务制度和税收规定存在较大差异。网络购物公司的交易大部分在网上进行,发票开具都是在网下操作,容易发生不开或少开发票的情况,造成税款流失。

税务稽查实施难。网络交易的主体、货物、场地、资金等具有不固定性和不可控制性,稽查对象不易确定,税务稽查人员难以掌握纳税人的应税事实和相关证据,对可能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很难做出准确的定性处理。

目前,在税收资料调查系统的应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应用基础有待提高。税收资料调查系统作为全国税收调查的应用系统,在目前的应用中更多强调的是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三、强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

建立电子税务体系。要拓展税务管理的各项职能,实现在网络上征管、稽查、服务、认证发票等。实现税务局域网络与财政、银行、海关、国库、网上商业用户等的全面联网,进行各项业务的网上操作,堵塞网上交易的税收漏洞。要实行严格的财务软件备案制度,网络购物企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超级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

积极拓展税收管理手段。要建立与电子支付体系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模式,可利用网上支付体系进行税务管理、稽查和监控交易行为,金融机构在支付环节可代扣代缴税款,减少税款流失。要加快开发电子税收管理系统,对网络公司的服务器进行税务联接,在每笔网络交易进行时自动按交易类别和金额计税。当前互联网上最常见的是信用卡支付,供货商应缴纳的税款可由签发信用卡的银行直接转付给税务局,收取货款的一方可以得到扣缴税款证明。建立电子票务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发的重点税源分析监控软件,用于完成全国一年一度的税收调查工作,主要采集被调查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申报纳税信息。如何有效地利用税收资料调查系统,进一步丰富流转税管理的手段,对此,我们进行了初步探讨。

强化税收征管篇5

【论文摘要】 强化纳税服务是提高征管质量,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保证。本文从改善纳税环境、简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提高队伍素质五个方面 总结 了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思考。

税收服务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融洽征纳关系,建设和谐地税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工作思路,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以落实服务措施为着力点,以纳税人满意为落脚点,简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丰富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为朔州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把整合办税窗口,改善环境作为优化服务的重点

办税服务厅是承担税款征收入库、宣传执行税收政策、展示地税形象的窗口,是直接反映地税部门服务水平的前沿阵地。我局办税服务厅负责市属近。

1 500 多户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务咨询、发票供售以及为零散纳税人代开发票等业务,年征收税款约 90 000 万元。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最初是按业务类型分设11个窗口,每个窗口的分工也比较明确。但是各窗口只接待本窗口职能范围的纳税人,受理单一的办税业务,分局之间、窗口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造成窗口之间不同时段忙闲不均,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期,办税服务厅经常出现有的窗口前排起长龙,有的窗口空无一人的现象。有时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排了几个小时的队,轮到自己时却因资料不全、手续不合格等原因而被告知下次再来,从而导致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办事效率的不满意。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领导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整合。将原来的分行业、分管户设置的11个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发票管理窗口、纳税申报窗口三大类,并采取综合服务与设置专窗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整合窗口职能,除了对外供售发票和办理税务登记两个窗口外,其余窗口都可以办理申报征收业务。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从以前的办一件事需要“到几个窗口、找多个人、出示几道手续、耗费大量时间,变为现在的到一个窗口、找一个人、出示一道手续,正常办税只需3—5分钟”。从根本上缩短了办税时间,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率。

良好的办税环境,是服务质量的真实反映。为此,我局在机关组织开展了“优服务、创环境、促发展”等多项活动;在办税服务厅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换位思考活动和比开票数量、比开票质量、比服务态度的“三比”系列活动;推行准时、限时、延时的“三时”服务;倡导符合政策的事项坚决办,手续齐全的事项立即办,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协调办,需特殊办理的事项优先办的“四办方针”;落实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提醒服务、弹“五项制度”。在搞好纳税服务的同时,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先后为93户下岗职工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免收工本费

1 860元,累计优惠税收63.6万元。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设立专门的办税服务窗口,为其开设“绿色通道”。不仅充分发挥了地税部门服务社会、服务 经济 的职能,帮助 企业 共同应对 金融 危机的优势,而且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把落实两个示范,简化流程作为优化服务的措施

“两个操作示范”是将抽象的 法律 规定整合为标准具体的办税实务。我局一直把 “两个操作示范”作为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的模式,按照“科学、简便、实用”的原则,把各种涉税事宜对照操作示范进行了简化和整合,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目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14项涉税事项,只要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的内容符合规定,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就给予及时办理。纳税人申请办理需要管理部门、征收部门共同审核、审批不能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符合受理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就安排专人受理,专人传递征管资料,使纳税人不用在各分局和各业务部门之间来回跑,只需在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审批资料即可。正如神电大唐集团公司办税人员所说:“以前我来税务局办理缴税业务,经常在分局与分局之间、分局与办税服务厅之间来回跑、多头找,如在办税厅碰到排队现象,一等就是大半天。简化和整合办税流程后,只要到专门窗口申请办理按时取结果就行,办税厅排队现象也基本看不到了。”

三、把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管理作为优化服务的保障

科学严密的考核体系是工作相互衔接、规范有序运行的保证。我局先后制定了《一分局机关考核办法》、《办税服务厅考核办法》、《窗口工作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20项,覆盖了税收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服务效率、服务承诺、政务公开等10项具体考核内容,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目标、工作流程、考核和奖惩措施,以分解岗位职责为基础,解决了“做什么”的问题;以明确办税流程为重点,解决了“怎么做”的问题;以实地检查、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解决了“做得怎么样”的问题。在日常考核方面,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着装、在岗和值班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由于考核严格,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我局先后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被市局评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办税服务厅被市政府授予“青年文明号”、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四、把拓宽评议渠道,规范执法作为优化服务的途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加强外部监督。一是通过群众举报、2166726纳税服务热线、征纳座谈和每季度开展的纳税人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收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选聘纳税服务项目监督员30名,特邀行风监察员22名,从不同角度进行纳税服务评议;三是为确保“事事要落实,件件有反馈”,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监督考评组,通过电话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共发放调查问卷630份,走访纳税人100多户,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把强化 教育 培训,提高素质作为优化服务的根本

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推动地税事业又好又快 发展 的决定因素和根本保证。我局结合实际,从强化干部教育,增强干部综合素质入手,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技能,做到四个教育不间断:一是宗旨教育不间断。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学习,开展了“人应如何做、法应如何执、权应如何用”的大讨论,开展了“学习贯彻落实 科学 发展观”等一系列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法制教育不间断。以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线组织全局税务干部认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赔偿法》等 法律 法规,增强了税务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依法治税水平。三是形势教育不间断。教育干部用辨证的观点、用发展的眼光、宏观的视野认识国际 金融 危机的冲击和影响,认识在 经济 困难时期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定要在强化纳税服务工作中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瞄准最高点、创造闪光点。四是业务教育不间断。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知识竞赛活动,我局先后举办全员培训、新综合征管软件等专业培训6次;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新征管软件培训操作,公文处理系统应用操作和 计算 机等级培训等各类培训40人次;去青岛地税局观摩学习20人次;到长沙税院、扬州税院参加培训,进行深造6人次。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了人人比学习提高,个个争业务能手的崭新局面。造就了一批既懂税收、法律、财会知识,又懂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全局干部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100%,学历结构有了明显提升。为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强化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永恒的主题。我局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基本上实现了省局提出的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四满意”。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的成功实践,不仅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也给我们几点有益的启示:

一是强化纳税服务贯穿一个“实”字。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是强化纳税服务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税务部门的实际出发。在处理征收与管理的关系上,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主动加强沟通,敢于承担责任。在处理与纳税人的关系上,坚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落脚点,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在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坚持敢于正视、不庇不护的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实”是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的核心。

二是强化纳税服务强调一个“活”字。按照“实用、方便、快捷、节俭”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做好税收征收工作。在公开办税方面,除制度上墙外,办税流程、服务标准、文明用语、税费公开、税法宣传都设有专栏。在内部监督上,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填写情况,确保工作记录详尽真实;在税收服务上,开展政策服务、程序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活”是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的表现。

强化税收征管篇6

【论文摘要】 强化纳税服务是提高征管质量,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保证。本文从改善纳税环境、简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提高队伍素质五个方面 总结 了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思考。

 

税收服务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融洽征纳关系,建设和谐地税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工作思路,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以落实服务措施为着力点,以纳税人满意为落脚点,简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丰富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为朔州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把整合办税窗口,改善环境作为优化服务的重点

 

办税服务厅是承担税款征收入库、宣传执行税收政策、展示地税形象的窗口,是直接反映地税部门服务水平的前沿阵地。我局办税服务厅负责市属近。

1 500 多户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务咨询、发票供售以及为零散纳税人代开发票等业务,年征收税款约 90 000 万元。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最初是按业务类型分设11个窗口,每个窗口的分工也比较明确。但是各窗口只接待本窗口职能范围的纳税人,受理单一的办税业务,分局之间、窗口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造成窗口之间不同时段忙闲不均,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期,办税服务厅经常出现有的窗口前排起长龙,有的窗口空无一人的现象。有时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排了几个小时的队,轮到自己时却因资料不全、手续不合格等原因而被告知下次再来,从而导致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办事效率的不满意。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领导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整合。将原来的分行业、分管户设置的11个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发票管理窗口、纳税申报窗口三大类,并采取综合服务与设置专窗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整合窗口职能,除了对外供售发票和办理税务登记两个窗口外,其余窗口都可以办理申报征收业务。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从以前的办一件事需要“到几个窗口、找多个人、出示几道手续、耗费大量时间,变为现在的到一个窗口、找一个人、出示一道手续,正常办税只需3—5分钟”。从根本上缩短了办税时间,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率。 

良好的办税环境,是服务质量的真实反映。为此,我局在机关组织开展了“优服务、创环境、促发展”等多项活动;在办税服务厅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换位思考活动和比开票数量、比开票质量、比服务态度的“三比”系列活动;推行准时、限时、延时的“三时”服务;倡导符合政策的事项坚决办,手续齐全的事项立即办,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协调办,需特殊办理的事项优先办的“四办方针”;落实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提醒服务、弹性服务“五项制度”。在搞好纳税服务的同时,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先后为93户下岗职工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免收工本费 

1 860元,累计优惠税收63.6万元。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设立专门的办税服务窗口,为其开设“绿色通道”。不仅充分发挥了地税部门服务社会、服务 经济 的职能,帮助 企业 共同应对 金融 危机的优势,而且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把落实两个示范,简化流程作为优化服务的措施 

 

“两个操作示范”是将抽象的 法律 规定整合为标准具体的办税实务。我局一直把 “两个操作示范”作为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的模式,按照“科学、简便、实用”的原则,把各种涉税事宜对照操作示范进行了简化和整合,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目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14项涉税事项,只要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的内容符合规定,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就给予及时办理。纳税人申请办理需要管理部门、征收部门共同审核、审批不能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符合受理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就安排专人受理,专人传递征管资料,使纳税人不用在各分局和各业务部门之间来回跑,只需在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审批资料即可。正如神电大唐集团公司办税人员所说:“以前我来税务局办理缴税业务,经常在分局与分局之间、分局与办税服务厅之间来回跑、多头找,如在办税厅碰到排队现象,一等就是大半天。简化和整合办税流程后,只要到专门窗口申请办理按时取结果就行,办税厅排队现象也基本看不到了。” 

 

三、把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管理作为优化服务的保障 

 

科学严密的考核体系是工作相互衔接、规范有序运行的保证。我局先后制定了《一分局机关考核办法》、《办税服务厅考核办法》、《窗口工作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20项,覆盖了税收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服务效率、服务承诺、政务公开等10项具体考核内容,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目标、工作流程、考核和奖惩措施,以分解岗位职责为基础,解决了“做什么”的问题;以明确办税流程为重点,解决了“怎么做”的问题;以实地检查、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解决了“做得怎么样”的问题。在日常考核方面,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着装、在岗和值班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由于考核严格,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我局先后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被市局评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办税服务厅被市政府授予“青年文明号”、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四、把拓宽评议渠道,规范执法作为优化服务的途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加强外部监督。一是通过群众举报、2166726纳税服务热线、征纳座谈和每季度开展的纳税人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收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选聘纳税服务项目监督员30名,特邀行风监察员22名,从不同角度进行纳税服务评议;三是为确保“事事要落实,件件有反馈”,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监督考评组,通过电话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共发放调查问卷630份,走访纳税人100多户,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把强化 教育 培训,提高素质作为优化服务的根本 

 

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推动地税事业又好又快 发展 的决定因素和根本保证。我局结合实际,从强化干部教育,增强干部综合素质入手,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技能,做到四个教育不间断:一是宗旨教育不间断。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学习,开展了“人应如何做、法应如何执、权应如何用”的大讨论,开展了“学习贯彻落实 科学 发展观”等一系列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法制教育不间断。以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线组织全局税务干部认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赔偿法》等 法律 法规,增强了税务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依法治税水平。三是形势教育不间断。教育干部用辨证的观点、用发展的眼光、宏观的视野认识国际 金融 危机的冲击和影响,认识在 经济 困难时期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定要在强化纳税服务工作中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瞄准最高点、创造闪光点。四是业务教育不间断。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知识竞赛活动,我局先后举办全员培训、新综合征管软件等专业培训6次;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新征管软件培训操作,公文处理系统应用操作和 计算 机等级培训等各类培训40人次;去青岛地税局观摩学习20人次;到长沙税院、扬州税院参加培训,进行深造6人次。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了人人比学习提高,个个争业务能手的崭新局面。造就了一批既懂税收、法律、财会知识,又懂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全局干部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100%,学历结构有了明显提升。为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强化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永恒的主题。我局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基本上实现了省局提出的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四满意”。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的成功实践,不仅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也给我们几点有益的启示: 

一是强化纳税服务贯穿一个“实”字。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是强化纳税服务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税务部门的实际出发。在处理征收与管理的关系上,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主动加强沟通,敢于承担责任。在处理与纳税人的关系上,坚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落脚点,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在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坚持敢于正视、不庇不护的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实”是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的核心。 

二是强化纳税服务强调一个“活”字。按照“实用、方便、快捷、节俭”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做好税收征收工作。在公开办税方面,除制度上墙外,办税流程、服务标准、文明用语、税费公开、税法宣传都设有专栏。在内部监督上,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填写情况,确保工作记录详尽真实;在税收服务上,开展政策服务、程序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活”是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的表现。 

强化税收征管篇7

税务稽查处于征纳矛盾的焦点,随着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其内涵亦日渐丰富。稽查人员在检查纳税人的同时,也在对征税人执行税法公正与否,公务活动规范与否作出评估。不仅如此,在骗税与反骗税、发货票的制假与打假实践中,打击对象既不是纳税人,也不是征税人,而是涉税的犯罪分子。为此,有必要给“税务稽查”重新正名。

本人认为,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税收法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征税人执法行为和结果依法进行考核、评估、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过程或程序。可以暂且称之为“大稽查”,与原有旧稽查体制以示区别。

稽查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是制止偷税、漏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手段。在新的征管模式下,稽查既是“三位一体”中的执法主体,又是“四大系列”中的一大系列。各地税务稽查组织在外防偷漏、内防不廉、促进征管等发挥了重大作用。稽查在整个税收工作中,乃至在国有宏观经济管理中都占有重要地位。

税务稽查的目的和意义是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观念,最大限度地缩小纳税人应纳税款与实纳税款之间的差额,税务稽查工作成效大小的标准也只应在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程度来衡量。只有全面加强税务稽查,形成长期、稳固、有效地查处打击税务违法犯罪机制才能真正为维护税收新秩序提供良好保障。

但是,长期以类,我国的税务稽查一直处于落后、被动的状态。这主要表现在功能不完善,稽查力量不足,稽查机构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稽查制度不统一,运作程序不规范;

稽查经费严重不足,稽查手段落后;法制观念淡薄,稽查执法力度不够;税务稽查的法律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所有这些都说明稽查工作现状与其地位和作用很不相称,因此,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在新征管格局下强化税务稽查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科学地确定稽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以往的税务稽查只是一种反偷漏的手段,总是以查堵税款的数额说明稽查工作的功过。这样就使稽查成了组织收入过程中的一个“蓄水池”平常征管放任自流,一旦任务“缺口”,即通过稽查取而用之,既完成了税收计划,又突出了稽查成绩,这也许正是造成偷漏欠税年年查、年年补的一个深层原因。

笔者认为,走出误区,首先应是观念更新,所以,在新的征管格局中,应全面科学地确定稽查的目标和任务,势必改变长期以来的“粗放型”征管,“突击性”稽查所含有的水份。衡量稽查工作成效的标准只应是通过稽查是否达到了预防,打击税收违法,优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自觉意识,而不仅仅是查补偷漏税额多少。通过科学、全面的稽查工作,将涉税犯罪控制在最高限度,促使每个纳税人都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税务稽查的最高境界。

二、建立规范、有效的各项稽查制度

这是做好税务稽查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全国应尽早制定一套统一的稽查制度,它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推行稽查长负责制和等级制度

将稽查人员聘为稽查长、稽查员、助理稽查员三级。其中稽查长负责稽查事项的实施和处理,稽查员在其领导下负责具体稽查事务,助理稽查员协助稽查员工作。这样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也便于在不搞职称评定的情况下,对外开展业务。

2.严格约束机制,促进廉政建设

(1)建立执法守则和回避制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2)坚持公开办案,从速处理;

(3)坚持稽查、处理、执行三分离制度,实施稽查须有两人以上,如实稽查,

(4)做到集体定案,处罚到位。

3.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工作具体规程

科学严密的稽查工作规程主要应包括掌握案源、制定检查计划,报告入库、档案管理等环节。笔者认为应将以下几个原则纳入整个稽查规程之中:一是科学严密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将纳税人应税活动置于稽查严密监控下;二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三是监督制约原则,四是协调统一原则,稽查组织内部之间,与其它部门之间应互相联系,协调运转。

4.完善执法监察制度

由税政、征管、监察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定期对稽查人员的文书制作,检查行为、处理决定等进行监督考核,俣证稽查质量。

三、推行科学的稽查办法,提高稽查功率。

1.健全完善信息系统

信息时代的税务稽查各项决策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而且同样需要理性、准确预侧。从这个意义上讲,缺乏完善的信息情报系统导致税务稽查始终无法走出盲目、被动的误区。

由于新税制推行了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反偷打假防骗的任务更加艰巨。“金税工程”的推行,既是税务稽查情报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良好开端。笔者认为,除应尽早实现我国税务稽查电脑联网,这一系统还应包括:

(1)结合电脑管理,建立纳税人纳税情况资料库,制定各个时期重点稽查对象,借以提高稽查针对性。

(2)建立年度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的评价筛选体系。

(3)在随机抽查基础上实行全查法,以充分了解税法执行和日常税管情况,强化税务审计。

与此同时,要加强同银行、保险、海关、外贸等部门联系,实行电脑联网,建立深层次情报网络,及时掌握涉税动态;再则,广泛接受群众的举报。总之,通过以上多种途径,全方位、多层次获取案件信息,为准确、及时、有效地开展稽查工作提供目标和重点。

2.讲究科学的稽查技巧

富有经验的稽查专家,主要看纳税人串报及有关税收信息(销售额、购进额等)是否正确,为提高稽查准确性和效率,可建立一套可供选择的稽查参数系列。如经营性质、购进、销售额、年购销率等(反映货物增值税度),凡纳税人串报表中购销率低于同类经济活动纳税人的就应列为稽查对象了。

四、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税务稽查处罚体系

在一些发达国家税务稽查史上,时常可见官高职要者因偷税而被重罚、判刑、他们的罚则是对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的剥夺,其严厉程度可见。

而在我国,以补代罚、以罚代刑,造成了违法涉税分子屡查屡犯的被动局面,究其原因,首推现行税法处罚罚则不完善。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的现行税务罚则作一些修正,现提出如下建议,以资参考。

1.加大处罚力度,对重复违章应课以重罚,以示与初犯区别;对偷、漏、骗税数额巨大,严重影响税收经济秩序的,可以提高量刑标准;

2.现行税法对涉税违法行为所定处罚弹性过大,有的含义不明,未更多地授予税务稽查机关和人员执法权力和手段,应在立法上予以考虑解决;

3.参照国外成功做法,建立判例法制度,借以起到以案释法,并为公正执行和税务司法提供依据;

4.要加强与司法、公安、银行制度的协调与合作,保证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税收征管篇8

税务稽查处于征纳矛盾的焦点,随着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其内涵亦日渐丰富。稽查人员在检查纳税人的同时,也在对征税人执行税法公正与否,公务活动规范与否作出评估。不仅如此,在骗税与反骗税、发货票的制假与打假实践中,打击对象既不是纳税人,也不是征税人,而是涉税的犯罪分子。为此,有必要给“税务稽查”重新正名。

本人认为,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税收法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征税人执法行为和结果依法进行考核、评估、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过程或程序。可以暂且称之为“大稽查”,与原有旧稽查体制以示区别。

稽查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是制止偷税、漏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手段。在新的征管模式下,稽查既是“三位一体”中的执法主体,又是“四大系列”中的一大系列。各地税务稽查组织在外防偷漏、内防不廉、促进征管等发挥了重大作用。稽查在整个税收工作中,乃至在国有宏观经济管理中都占有重要地位。

税务稽查的目的和意义是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观念,最大限度地缩小纳税人应纳税款与实纳税款之间的差额,税务稽查工作成效大小的标准也只应在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程度来衡量。只有全面加强税务稽查,形成长期、稳固、有效地查处打击税务违法犯罪机制才能真正为维护税收新秩序提供良好保障。

但是,长期以类,我国的税务稽查一直处于落后、被动的状态。这主要表现在功能不完善,稽查力量不足,稽查机构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稽查制度不统一,运作程序不规范;

稽查经费严重不足,稽查手段落后;法制观念淡薄,稽查执法力度不够;税务稽查的法律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所有这些都说明稽查工作现状与其地位和作用很不相称,因此,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在新征管格局下强化税务稽查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科学地确定稽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以往的税务稽查只是一种反偷漏的手段,总是以查堵税款的数额说明稽查工作的功过。这样就使稽查成了组织收入过程中的一个“蓄水池”平常征管放任自流,一旦任务“缺口”,即通过稽查取而用之,既完成了税收计划,又突出了稽查成绩,这也许正是造成偷漏欠税年年查、年年补的一个深层原因。

笔者认为,走出误区,首先应是观念更新,所以,在新的征管格局中,应全面科学地确定稽查的目标和任务,势必改变长期以来的“粗放型”征管,“突击性”稽查所含有的水份。衡量稽查工作成效的标准只应是通过稽查是否达到了预防,打击税收违法,优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自觉意识,而不仅仅是查补偷漏税额多少。通过科学、全面的稽查工作,将涉税犯罪控制在最高限度,促使每个纳税人都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税务稽查的最高境界。

二、建立规范、有效的各项稽查制度

这是做好税务稽查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全国应尽早制定一套统一的稽查制度,它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推行稽查长负责制和等级制度

将稽查人员聘为稽查长、稽查员、助理稽查员三级。其中稽查长负责稽查事项的实施和处理,稽查员在其领导下负责具体稽查事务,助理稽查员协助稽查员工作。这样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也便于在不搞职称评定的情况下,对外开展业务。

2.严格约束机制,促进廉政建设

(1)建立执法守则和回避制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2)坚持公开办案,从速处理;

(3)坚持稽查、处理、执行三分离制度,实施稽查须有两人以上,如实稽查,

(4)做到集体定案,处罚到位。

3.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工作具体规程

科学严密的稽查工作规程主要应包括掌握案源、制定检查计划,报告入库、档案管理等环节。笔者认为应将以下几个原则纳入整个稽查规程之中:一是科学严密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将纳税人应税活动置于稽查严密监控下;二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三是监督制约原则,四是协调统一原则,稽查组织内部之间,与其它部门之间应互相联系,协调运转。

4.完善执法监察制度

由税政、征管、监察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定期对稽查人员的文书制作,检查行为、处理决定等进行监督考核,俣证稽查质量。

三、推行科学的稽查办法,提高稽查功率。

1.健全完善信息系统

信息时代的税务稽查各项决策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而且同样需要理性、准确预侧。从这个意义上讲,缺乏完善的信息情报系统导致税务稽查始终无法走出盲目、被动的误区。

由于新税制推行了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反偷打假防骗的任务更加艰巨。“金税工程”的推行,既是税务稽查情报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良好开端。笔者认为,除应尽早实现我国税务稽查电脑联网,这一系统还应包括:

(1)结合电脑管理,建立纳税人纳税情况资料库,制定各个时期重点稽查对象,借以提高稽查针对性。

(2)建立年度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的评价筛选体系。

(3)在随机抽查基础上实行全查法,以充分了解税法执行和日常税管情况,强化税务审计。

与此同时,要加强同银行、保险、海关、外贸等部门联系,实行电脑联网,建立深层次情报网络,及时掌握涉税动态;再则,广泛接受群众的举报。总之,通过以上多种途径,全方位、多层次获取案件信息,为准确、及时、有效地开展稽查工作提供目标和重点。

2.讲究科学的稽查技巧

富有经验的稽查专家,主要看纳税人串报及有关税收信息(销售额、购进额等)是否正确,为提高稽查准确性和效率,可建立一套可供选择的稽查参数系列。如经营性质、购进、销售额、年购销率等(反映货物增值税度),凡纳税人串报表中购销率低于同类经济活动纳税人的就应列为稽查对象了。

四、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税务稽查处罚体系

在一些发达国家税务稽查史上,时常可见官高职要者因偷税而被重罚、判刑、他们的罚则是对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的剥夺,其严厉程度可见。

而在我国,以补代罚、以罚代刑,造成了违法涉税分子屡查屡犯的被动局面,究其原因,首推现行税法处罚罚则不完善。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的现行税务罚则作一些修正,现提出如下建议,以资参考。

1.加大处罚力度,对重复违章应课以重罚,以示与初犯区别;对偷、漏、骗税数额巨大,严重影响税收经济秩序的,可以提高量刑标准;

2.现行税法对涉税违法行为所定处罚弹性过大,有的含义不明,未更多地授予税务稽查机关和人员执法权力和手段,应在立法上予以考虑解决;

3.参照国外成功做法,建立判例法制度,借以起到以案释法,并为公正执行和税务司法提供依据;

4.要加强与司法、公安、银行制度的协调与合作,保证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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