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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8篇

时间:2023-09-12 17:01:50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1

[关键词] 论新中国经济 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 历史必然性

1956年底,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实现,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指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在中国的正式确立。这一历史性的转变,给中国的经济、政治、人们的思想意识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转变的认识和评价不尽相同,尤其是在今天,当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世纪之后,当传统的“完全肯定”的基调被打破之后,出现了众说纷纭的局面。其中不乏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省视和反思。对于这些观点的见仁见智,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但是,无论人们对这一历史转变的得失对错如何评说,它所以发生的历史必然性,却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一、关于历史必然性之分析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即将胜利之际和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初,并没有打算马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的讲话,突出强调了中国需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断言在转向社会主义革命之前,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将“在一个长时期中”保持不变。这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思想发展的表现。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其经济制度,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

但是,随着建国后头三年国民经济的奇迹般地恢复,一系列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条件和因素迅速生成,历史把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课题,提前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

第一,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的巨大成功,,新生的人民政权日益巩固和强大起来。人民民主专政的上层建筑,以其巨大的能动作用,影响了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并为这一改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先有上层建筑,而后有经济基础的。按照一般政治教科书的解释,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上层建筑同样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观点是否恰当,就当时的现实来看,这个社会上层建筑的变动对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其能动作用的巨大,的确是超乎寻常的。

既然新中国一开国即已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国体相一致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政治制度,那么,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势必要求与其相匹配的根本经济制度迅速建立起来,以为其提供充分的物质支持。换言之,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产生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即人民民主专政(也即实质上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一经确立,就必须着手建立、巩固并扩大自己所适应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否则,这个政权就不可能存在下去。

于是,在强大的政治力量驱动之下,新中国开始了经济制度的变革。这正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能动作用的突出表现。

第二,正是在上层建筑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之下,作为恢复经济的最重要的物质前提——对官僚资本的全面没收,使新生的人民政权顺利而迅速地建立起了坚实的国营经济基础,一开始便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具有了最现实的可能性。

在夺取革命胜利的同时,人民民主政权一方面坚决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收回长期被帝国主义盘踞的海关,管制对外贸易,实行外汇管理,用管制、征购、征用、代管等措施,接管了上千家帝国主义在华企业,使其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另一方面,采取“原封不动,完整接受”的办法,全面没收原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经营的一切工厂、矿山、商店、银行、仓库、铁路、码头、船舶、邮电及其他企业,把它们直接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其中包括2400多家银行,2858个工业企业,十几家垄断性商业贸易公司,2万多公里铁路等。这些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约占旧中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占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着全国的经济命脉。

对于这笔巨大的垄断资本的完整接收,使新中国的国营经济几乎在一夜之间迅速建立起来,并直接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一巨大成功,甚至超出了中国共产党人自己的意料之外。1949年,国营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已占到37.7%,而到经济恢复工作完成的1952年,这一比重增加到了56%。国营经济一开始就是标准的社会主义经济。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支配地位的确立和日益巩固,为整个国家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在经济恢复工作中,中央人民政府实行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空前统一,使国民经济开始走上计划经济的轨道。这一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因素。

1950年2月,为了制止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物价,根本扭转当时全国财政经济的混乱局面,中央人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主要实行“三个统一”:(1)统一全国财政收支,将国家收入中的主要部分统归国库,集中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以争取财政收支平衡;(2)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所有重要物资,如粮食、纱布、工业器材等集中由中央管理使用,以调节供求,控制市场价格,与投机资本进行有效斗争;(3)统一全国现金管理,所有企业、机关、部队的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以减少社会上货币流通量,增加国家能够使用的现金。

这“三个统一”,是为解决当时的现实问题所必须的。而且,它对经济恢复工作的成功,也切实地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这种由中央政府对全国财政经济实施高度统一的集中管理的做法,实际上是新中国经济对于“计划手段”的第一次尝试。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十分成功的尝试。由此,整个国民经济开始被逐步引向计划经济的轨道。而计划经济在当时被绝对地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标志。因此,这种高度统一的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道路的第一个路标。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2

【摘 要 题】民主政治论坛

【英文摘要】Economic globalization It provides new motives,requirements,conditions,as well as big challenges to our democracy.We should compqy with the historical tendency of economioc globalization and 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With the premise of grasping firmly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and route of socialist democracy,we should actively and reliably carry out feform on political system,learning positive achievements made by capitalist democracy,and promoting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democracy.It is our right choice by which we actively face the challenges of entering WTO in political terms.

【关 键 词】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

economic globalization/socialist/democracy/innovation

【 正 文】

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我国已完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影响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也涉及到民主政治领域。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生什么影响?我们应如何应对?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外力

如果说,加入WTO前,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力主要来自国内的民主诉求的话,那么,加入WTO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又多了一种外来的客观要求,增加了一种强大的外力助推。

1.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改革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促进国家权力的社会化。

国家权力的社会化既是人类历史进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政治民主化的必然要求。WTO的宗旨是倡导经济贸易的自由化,由此出发,它必然要求行政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必须适度,反对政府过分干涉市场经济。显然,我国目前的体制还不适应WTO的要求。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国家-社会”一体化,“国家本位”的特征十分明显。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确立打破了国家权力一统天下的局面,国家权力的分流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权力逐渐增强,但从总体上说,国家权力一元化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适应WTO的要求,我们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理顺各种职权关系,推动国家权力合理分权,还政于社会、还政于民,使社会由“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2.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扩大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自由度和增强自主化。

WTO要求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的发展是自由的,包括企业的投资自由、进入自由、退出自由、生产自由、经营自由、买卖自由,公民的发展自由、迁徙自由、择业自由等。目前,我国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程度距WTO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市场主体的贸易自由和公民个人发展的自由还受到许多传统的体制性和非体制性因素的障碍:审批事项过多过滥仍在严重地阻碍着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和公民活动的自由;国家在一些行业、领域的垄断阻碍了国内外市场主体的自由进入;过度行政干预妨碍了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部门和地方为了局部利益而设置的市场壁垒限制了外单位和外地市场主体进入的自由;过去形成的户籍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限制了公民的择业自由和迁徙自由。经过这些年来的改革,上述限制有所松动,但未根本改观,适应WTO的要求,进一步放松管制,扩大自由度仍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改革任务。

3.经济全球化要求扩大我国政治生活的公开化。

公开性是民主应有之义,是现代民主的基本价值,“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WTO要求各成员方遵守“透明度”的原则,包括:(1)要求各成员方公布所有与对外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协议、协定、条例、决定、政策、司法判决等及各成员国间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的协定和条约。(2)要求各成员方政府设立信息咨询点,给其他成员方的政府或政府机构、企业及公民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3)要求各成员方政府向WTO的有关机构报告其所采取的有可能对协议的各成员方产生影响的贸易措施。(4)规定对各成员方的对外贸易政策进行定期审查,以增强各国国内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使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制度符合WTO的需要。

过去由于我们长期处于封闭的社会环境中,权力的行使具有内部性、隐秘性。政策、文件等政治信息自上而下内部传达,政治行为“暗箱操作”,决策过程秘而不宣,公众对重要政治信息知之甚少。这使政治过程缺乏应有的监督,导致“幕后交易”、“寻租”等腐败现象不断滋生,同时也助长了不良的政治文化,小道消息、谣言满天飞,政治被神秘化,民众对政治疑惑、猜忌。这种状况既有悖于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也不符合WTO的“透明度”要求。接受WTO的透明度原则的约束,我们必须加快推行政治公开的进程,让人民充分享有知情权。

4.经济全球化要求扩大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平等化。

“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长期以来,我们在对待各种经济成分上,不能做到一视同仁,重公轻私,未给予国内非公有经济一个参与平等竞争的条件和待遇。非公有经济企业在市场准入、贷款、税赋、进出口、人才使用、司法保护、享用公共服务以及企业经营者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等方面享受不到同国有、集体企业同等的待遇。在发展问题上,采取允许让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倾斜政策,客观上带来了政策上的不统一,造成了竞争条件的不公平和发展环境的不一致。在吸引投资上,重外轻内,内资和外资存在着不同的待遇。这些都与WTO规则相距甚远。加入WTO,就应兑现“国民待遇”原则,确立平等对待国内外各方当事人、平等对待各成员国公民或组织的机制和观念。

5.经济全球化要求政治过程的程序化、法治化。

民主政治是程序政治和法治政治的统一。程序的民主价值就在于它通过法定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把权力的运作、民众对政治参与纳入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渠道,实现现代民主精神的制度化、法制化。WTO的规则理念对我国政治的程序化、法治化提出了新的要求。WTO是由一整套规则体系构成的,它要求各成员国的政府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运作,按通行的程序办事,与国际惯例接轨,树立规则观念和法制观念。我国传统的政治和行政方式是以权力为中心运作的,其运作的程序化、法治化程度较低,无序运作、非规范运作、随意运作、违法运作严重,这是与WTO规则相冲突的。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们需要加快从以权力为中心的运作方式向以规则为中心的运作方式的转变,建立符合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对接的管理模式。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带来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1.入世后我国民主需求的迅速增长与民主制度化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凸显出来。

一方面,加入WTO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强力助推,要求我们进一步扩大民主。同时,随着这些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公民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法制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期望大增。国内外的民主诉求呼应、叠加使我们的民主诉求在这个特定的时期骤然增加。另一方面,我国民主制度化的有效供给不足。这是因为在现代政治中,政治参与需求的增长速度总是快于创设政治参与渠道(即制度化)的速度。我们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健全WTO所要求的一切制度,再加上我国原有的公民直接参与政治的渠道不多、不完善。这一切造成我国目前不能满足民主需求的“瓶颈”。如果不能解决这个“瓶颈”问题,就可能对政治稳定构成威胁。正如亨廷顿所说:“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的速度偏高,政治组织化和制度化的速度偏低,其结果只能是政治不稳定和无秩序。”这是因为,如果参与渠道不畅通,公民的参与欲望得不到渲泄,就会导致公民的挫折感,民众对政府就会产生离心离德的倾向,社会缺乏凝聚力,政府权威和合法性就会缺失。同时正常的民主渠道阻塞,民众就会寻求体制外的政治参与,这势必影响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2.经济全球化增大了西方民主观念和模式传播蔓延的机会,“西化”的威胁性增大。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了建立其主导的世界秩序,历来强调其民主的普适性,力图按照它们的观念来塑造世界。而当今全球化的趋势为西方民主观念的传播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当今世界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地球成了一个网络化的空间,这十分有利于西方价值观的传播。中国加入WTO后,西方可能会借助于WTO的组织形式对我国实施“西化”影响。西方国家会通过自己控制的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及游戏规则,打着“贸易自由化”的幌子,推行其全球治理模式。同时,入世后,随着西方企业更多地进入中国,随着旅游、服务、文化等产业的逐步开放,中外人员往来更加方便、频繁,西方敌对势力可能会运用这些交流方式进行“西化”渗透,对此,我们要有所防备。

3.经济全球化对我国主权、人权构成现实威胁。

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公司对国家主权的削弱值得注意,跨国公司为实现其市场目标和利润目标,必然会利用其超强的经济势力去影响母国和东道国的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如此,跨国公司还经常以其强大的“经济主权”去影响母国和东道国的“政治主权”。我们看到,跨国公司直接介入国家政治、外交甚至军事领域的事屡见不鲜,进行院外活动、行贿政府官员的丑闻时有披露就是有力的证明。

特别值得警惕的是,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种所谓的“全球主义”思潮在西方兴起。它贬抑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的主权原则,鼓吹“国家主权过时论”、“国家主权有限论”、“人权高于主权论”等。其实质是借经济全球化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实现全球政治的一体化、西方化。少数发达国家以“人权”为借口,粗暴干涉他国内政,肆意践踏别国主权就是对“全球主义”的实践。主权是现代国际关系的基础,是国家平等的前提,也是一国人民当家作主、内政自主以及人权保护的前提。破坏了主权原则,不仅导致国际关系的混乱,也使民族国家的民主难以实施,人权难以保障。事实上,由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风险加大,客观上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强化国家主权,而不能淡化主权,贬抑主权。全球化时代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首先要捍卫国家主权,“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三、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观

全球化时代、我们需要从世界历史的高度和全球性的思维来考虑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自觉地把我国民主建设置于人类文明和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从中把握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方向,从中改革创新,吸取营养,建设世界上最先进的民主政治。

1.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

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两大潮流,我们既要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也要追求政治民主化。但我们的民主化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而决不照搬西方民主模式。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原则。邓小平曾针对国内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主张照搬西方民主的错误观点指出:“我们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这种改革又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的民主,不能搬用他们的三权鼎立,不能搬用他们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要搞社会主义民主。”我们之所以要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向就在于,社会主义民主从本质上说要比资本主义民主优越,它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代表了人类民主政治发展的先进方向,并且适合我国的国情。一些发展中国家不顾自己的国情,盲目接受了西方民主,结果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引发了这些国家持续不断的政治动乱和社会危机,经济停滞倒退,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些教训足以值得我们记取。

面对全球化时代西方民主观影响加大的现实,我们首先要牢牢把握舆论阵地,进行正面宣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教育,除了要利用传统的媒体,如广播、报纸、电视外,尤其是要利用好网络这一新的媒体,积极抢占网络这一新的思想阵地。其次,加强对互联网等媒体的管理,积极寻找抵御西方价值观渗透的技术,强化对西方媒体传播信息的屏障能力。再次,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的当代有效性,坚决批判和抵制“主权有限”、“人权高于主权”的霸权主义论调,揭露少数西方国家“西化”、“分化”我国的企图,坚决同侵害我国主权和人权的现象作斗争。

2.适应WTO的要求,加快改革的步伐,积极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完善和创新。

(1)推行公开政治。首先要扩大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有关会议、法律、决策、人事、审批、收费、许可、发证、登记、收支、招标、采购、评议等信息都应及时向人民公开。为此,需要强化信息公开的“刚性约束”,制定一部《政府信息公开法》,对信息公开的目的、原则、适应范围、限制以及不公开的法律责任等都明确予以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有法可依,使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其次要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应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收费公开制度,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公开制度,社会保障公开制度,社会评议政府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以及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群众代表议政制度等等。再次,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可在公共信息网上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和“公众评议政府栏目”,以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2)倡导参与政治。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人民以委托的形式治理国家上,还体现在公民直接参与政治生活上。为此,政府首先应根据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准确定位自己的权能,减少过度干预,理清并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将不属于自己管的事全部交给社会去做,交给市场去做。扩大社会的权力,给社会更多的自由发展的空间。其次,吸纳公民全方位参与政治过程。一是赋予公民、基层、下级组织群众团体及中介组织以参与决策的权力。国家应通过建立重大决策的建议制度、提案制度、咨询制度、公众讨论制度、听证制度、公决制度,把公众纳入决策过程,使决策民主化。二是要加强公民对执行过程的参与。在国家法律、政策和重大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应吸收公民参与执行的监督,防止执行不力,执法混乱、行为不规范。三是加强公民对执行后果评价的参与。要允许公民对执行结果、执行绩效发表意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执行后果评价的根本指标,改变执行绩效由“官方”自我评估的趋向,以及由此带来的虚报浮夸,“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良风气。

(3)强化服务政治。从人民主权来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源于人民的委托,它与人民之间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关系,而不是一种“管制”关系、“命令-服从”关系。过去,我们虽然确立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并不强,政府提供服务时,总是一副“施舍者”的姿态。加入WTO凸显出政府服务至上的理念,这要求政府的角色要来一个转变,由原来的“管制者”的角色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重塑政府服务者的新形象。“民主政府是为它们的公民服务而存在的。”政府应抓住入世的契机,走出“管制”的误区,增强服务意识,健全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使政府不再是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的“管僚机构”,而是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4)健全责任政治。责任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这是由人民主权原则所决定的。人民把管理国家的权力委托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得到人民授权的同时,必须承担作为“公仆”的责任,它们必须对人民负责,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承担道义上、政治上、法律上的责任。民主政治必然是责任政治。过去我们的责任政治观念不强,国家的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多,承担责任少,要求公民履行责任多,政府尽义务少,甚至不少执法部门和执法者滥用公共权力,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导致权力异化,严重背离了人民民主。加入WTO呼唤着责任政治的回归。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经常性的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责任教育,强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观念,第二,理清各种政治主体间的职责关系。从大的方面说,要党政分开,划清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权力和责任关系;要分清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权责关系。各政治主体之间的职责搞清楚了,才能各负其责。第三,健全党政机关首长责任制。这是建立责任政治的关键。第四,健全责任体系,包括道德责任制、政治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及法律责任制。第五,健全对国家权力监督机制。通过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好其职责。

(5)厉行法治政治。在我国的国家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治现象。加入WTO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治国,由权力政治转向规则政治,由任意裁决转向依法办事。特别是针对一些执法者头脑里存在依法治国就是依法“治民”、“治事”的观念,更要强调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这要求国家权力的行使机关要依法立法、依法执政、依法司法、依法监督。

3.参与全球化的进程中,借鉴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某些文明成果。

全球化时代要求我们打破封闭保守落后的政治发展观,树立开放的发展观,吸取世界上一切优秀的政治文明成果。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高类型的民主不可能脱离世界历史潮流和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而独立发展。它必须继承以往人类优秀的政治文明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对以往政治文明的超越。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我们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方向,不随“西化”逐流,并不意味着我们全盘否定资本主义民主的某些进步因素,相反,对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中那些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要求,体现民主政治共性和普遍性的某些具体形式和做法,我们应大胆的吸收和借鉴。具体说,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些原则,如主权在民原则、自由权利原则、人权原则、平等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些具体制度,如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舆论监督制度、法律制度等都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当前应对入世的要求,我们还急需要引进WTO的一些规制,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我们应承认和遵循经济政治和行政领域里的国际惯例,包括各国协议的形式、谈判的形式、行为的规范、决策结果的公布和实施方式等;遵循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的标准,包括行政行为标准、行政道德标准、行政决策优化标准、行政效率标准、行政考核标准等;借鉴一些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行政体制和法律制度。只有以开放的姿态,博大的胸怀,善于借鉴和吸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才能建设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成为世界最好的民主制度。

参考文献

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47.

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7.

[美]亨廷顿.变革社会中政治秩序[M].华夏出版社1998.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3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 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原因

“三农”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城乡差距在进一步拉大。1978年我国城乡收入是2.6:1,随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推行,农业发展很快,农民收入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下降到1984年的1.8:1。从1985年开始,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全面推向城市,带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农村的增长相对滞后,到1992年就又提高到2.6:1,并且城乡收入差距继续在扩大,到2004年年底城乡差距已经达到5.2:1。2004年全国农村市场县以下商品零售额占总零售额的30%多一点,70%的农民仅仅占了30%的市场份额,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估算,国内的农业生产率仅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这也是农民收入低、农业发展滞后、农村地区落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农村地区获得的公共财政投入比重偏低,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发展落后。改革开放前,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政策,使农业部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牺牲了巨额资金;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业用地被低水平估价而大量转为非农地,农民工又长年保持着极低的工资待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农业为工业化作出的牺牲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的。随着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全国人民一起把目光投向了城市及沿海地区,国家的财政投资自然也跟着跑向了城市及沿海地区,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及西部地区获取的公共财政支会比较少,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越来越落后,并且逐渐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如今农村地区的落后主要是在硬件上的落后表现在农村的交通、通讯、自来水、农田水利设施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落后主要表现在群众业余文化单调、基础教育薄弱、“看病难”等方面。

继续创造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途径。中国经济已经创造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的神话,随着中央把经济发展目标由“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必须优化现有经济发展格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是内需、外贸和投资,近些年在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引导下,投资和外贸的带动力越来越大,而内需却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民收入上不去而导致的农村市场的不断萎缩,当然和农村基础设施跟不上也有很重要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增加2.4亿农户,近8亿农村人口的收入,释放农村市场的巨大购买力,是中国经济续写经济高速稳健发展神话的要求。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到二0一0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邓小平在南巡讲话时说,要允许中国的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经济的落后直接制约了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和“共同富裕”的早日到来。鉴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的现实,即便是尽可能多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城镇化发展,也仍将存在大量农村人口,到202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即使降到45%,仍会有近7亿农民;到2030年这个比例下降到30%,也还有5亿人生活在农村。所以农村是承载我国人口重要的空间区域,大力发展和建设农村,让在这个区域生存的农民富裕起来是社会安全的根本要求。

(二)对新农村内容的解析

“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在新形势下,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等方面提出了实现现代化和谐农村的总体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从物质文明角度提出的要求,“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精神文明方面的要求,这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灵魂;“村容整洁”是建设新农村生态文明方面的要求,这是新时期科学发展观的体现;“管理民主”是要建设新农村政治文明方面的要求,这是建设新农村时“以人为本”的体现和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实际收入,激活农村经济和市场,使农民真正过上富裕生活;精神文明也要得到同步发展,逐步形成良好的民风;农村发展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防止出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野蛮发展,同时通过财政倾斜支付,使农村的环境有一些改观,使农民生活环境有所改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村的民主管理也应有发展,积极推进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

50多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建国以后,一个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建立起来。第二阶段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思想观念和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农民逐渐演变为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和利益受损的弱势阶层。第二阶段是统筹城乡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比较这三次农村的发展,不难发现这一次推进农村建设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15.2%,城镇化水平达到40%以上,这说明我国不仅有必要而且有能力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所以,新农村建设跟前二次比较的确是“新”的,第一次在制度上安排了“以工哺农、以城促乡”的宏观经济发展策略,进入新的世纪、新的中国经济背景,农业现代化必将获得新机,中国农村经济必将有新的发展。

二、加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从民族地区的地理空间上看,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我国边界地区绝大部分居民是少数民族;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比较落后,《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定》(2002)[1]统计显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有592个,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民族贫困县集中分布的西部省区是:云南44个,贵州36个,内蒙古31个,广西28个,新疆27个,四川20个,甘肃14个,青海12个,宁夏8个,其中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四川的贫困县都是民族县。我们认为,绝大部分民族地区是落后的农村地区,新农村建设必然要包含绝大部分民族地区的建设。

(一)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是“共同富裕”“和谐社会”实现的要求

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最终“共同富裕”,没有民族地区的富裕,就不能叫“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人口已从2.5亿人减至目前的2610万人,约占世界同期贫困人口减总量的70%。”[2]虽然我国在减少世界贫困人口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国目前贫困人口所占世界贫困人口比重依然很高,目前我国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4977万相对贫困人口,两者加在一起还有近8000万,从贫困人口的分布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所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贫困人口所占世界贫困人口的比重。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中国政府的责任和神圣使命,是实现中华民族真正“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迈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中央提出了实现“和谐社会”的要求,民族地区的贫困落后是社会不和谐的音符,所以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二)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

西部大开发已经进行了5年,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西部大开发也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西部大开发的收效完全可以通过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衡量,因此,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是西部大开发的要求。

经过了5年的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东、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但是西部大开发的投入产出比低下,西部经济缺乏活力,西部市场没有打开,西部居民还很贫困,所以第二阶段的西部大开发工作应该有所创新和突破,主导思想应该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显然民族地区的农村建设必将是下一个阶段的工作重心。

三、新形势下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一)增加公共财政向民族地区倾斜,调整民族地区财政使用分配格局

据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的量化模拟测算:不同支持方式对农业GDP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政府对农村公共投资中,对科技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5.95元,对教育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3.71元,对道路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2.12元,对通讯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1.91元。所以,在调整城乡利益分配比例向农村公共投资倾斜的同时,应该注重农村投资的方向选择,优先安排对农村的科技、教育投入。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天才的断言,更是实践的提炼。这个伟大的断言对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以及民族地区意义重大,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检验的客观真理。所以民族地区应该加大现有科技成果推广,加强科技研究力量,积极让科技武装各行各业,让科技带动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发展,使新农村早日实现。在“科技兴农"的同时,应该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信息化,“阳朔县是广西一个财政收入刚过亿、以农业和旅游为主的县,近年来却走出以信息化带动政务电子化、旅游国际化、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子。”民族地区借助比较优势,把握区域优势,在有条件的地区完全可以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的信息发展,按照“工业化带动信息化、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发展思路,激发民族地区潜在优势,实现超常规发展。

(二)扶持教育,强化培训,发扬文化

目前,子女教育对中国老百姓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在甘肃,人均纯收入1600多元的农民,绝大多数的支出用于了教育上。500万人口的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有130万人之多。”在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读不完的学生,多半是由于经济情况被迫辍学,这样使得本来教育就落后的地区,愈加落后。在学者们的呼吁下,国家已经从2005年开始,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与课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建议》进一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将“两免一补”的政策扩大到农村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来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收杂费。

民族地区的教育现阶段应该从教师队伍抓起,着重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的培训,增加教师薪金待遇,可以让对口扶贫省分批代培民族地区的教师。第二,利用好每年响应团中央号召支边下乡的大学生资源,给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争取他们留下来,共同为了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奋斗;同时采取各项措施,吸引“东南飞”的大学生回家乡服务。第三,筹备网络设施,借助网络教育平台,开辟民族地区老师学习的新途径。第四,争取让民族地区的学生从小学习自己本民族语言的同时,也开始学习汉语。

民族地区的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精华的结晶,当地政府应该引导好民族自身文化的健康发展,避免经济浪潮下负面的文化侵入,同时应该引入一些民族地区以外的文化进入民族地区,让民族地区的老百姓跟上时代的节拍。

(三)加大对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投入

没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改善,新农村建设是不完全、不成功的。“村容整洁”是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硬件要求,具体应该落实到农村及民族地区的住宅、道路、饮水、环境卫生等。西部大开发的前五年,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累计投入4600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累计安排5000多亿元。其中投资了71亿元,解决了西部3200万人饮水问题,国家投入46亿元,将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102万贫困人口实行了生态移民,安排10亿元,用于农村96万口户用沼气池建设,解决了969个无电乡通电问题,6.8万个行政村通了广播电视。总的来说,第一阶段的开发,为西部地区发展奠定了很大的基础,同时在微观方面还没有顾及,第二阶段的西部开发应该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大对老百姓生产方面的基础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为规模小,投资分散,中央和省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或操作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

(四)推进医疗改革,创新医疗保障制度

下面一个案例发生在甘肃地区的一个农民身上,在县医院,因为缺少2500元手术费而不能接受手术。疼痛难忍的苏某跪在地上抱着大夫的腿叫“干爹”,请求大夫先给做手术,但大夫最终因费用问题未实施手术。次日,苏的家属拿来2500元钱交给医院,主治医师打开苏的腹腔时,发现肠子已经烂死,生命受到威胁。可见农民穷,看病难。根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目前全国城市有44.8%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农村有79.1%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另外全国有63.9%的患者因经济困难没有住院治疗。国家应该加大医疗改革力度,尽管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等任务,农村的卫生医疗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改革步伐没有满足老百姓的基础需求,目前中国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比例上比重不高,在公共医疗投入方面应该加大,“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6598亿元,占GDP的5.6%,达到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但其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56%由居民个人支付。”目前在全国上下进行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中央财政出10元,地方财政出10元,农民自愿出10元,进行大病统筹,互助共济。这一制度创新将有助于农民获得一定程度的健康保障,但是鉴于民族地区的落后贫困的时间情况,每人收到10元统筹资金,每户大约30-80元不等,对于民族地区的农民来说,已经构成了负担,我们认为完全可以通过国家公共财政解决这个问题,给民族地区的农民最基础的医疗保障。

(五)继续加大政府的主导力量

民族地区的落后跟政府的制度安排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在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方面,政府应该有所作为,积极引导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首先应该继续加强“兴边富农”的工作,把工作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广,把“兴边富民行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民委制定的“六动”方针:“一、组织发动;二、政策推动;三、基础设施拉动;四、重点项目带动;五、改革开放促动;六、社会各界联动”抓紧、抓实、抓好。为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伟大目标作出贡献,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地缘优势,发展好地缘经济。第二要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2004年,在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总理在《中国政府缓解和消除贫困的政策声明》中庄严承诺:“加快22个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地区脱贫的步伐,力争先于其他同类地区实现减贫目标”。今年,国务院审议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要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640个行政村,一个村一个村地规划,一个村一个村地扶持,一个村一个村地搞好,分期分批地改变面貌。如果这一政策认真落实执行,民族地区的经济必将得到整体提升。第三,通过金融制度创新,创造一个好的企业发展环境。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各级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89%;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我国农村以及民族地区得到国家的财政支付较少,西部企业想获得的发展资金更少。民族地区的企业本身竞争能力比较弱,加之民族地区的政策死,各项审批繁琐,使得民族地区企业更加不具有竞争力。民族地区要起搞活经济,必须发展工业并且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这样就要求政府进行体制改革和创新,简化各种审批手续,设立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可以根据西部大开发的时间情况,成立一家区域性的“西部开发银行”。适当调低民营企业授信准入门槛,同时注重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经营。第四,民族地区的政府机构需要精简机构。最近几年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越穷的地方县乡政府编外人员扩张得越快,许多县级和县级以下政府部门的人员工资和行政开支依靠该单位的收费和罚款来维持。现在国家又取消了“农业税”,县乡政府正常开支肯定越来越吃紧,于是,有的省份出现了乡干部跑遍全国积极“招商引资”的怪现象,这些干部按照行政级别的不同,责任包干的引资额不一样,但是最少的也是50万/年,于是干部们因压力都跑出去调研引资,农民就很难找到官员了,官员也不热情接待老百姓,因为没有农业税了。招回的项目通常超标占用土地,并且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污染,招商人甚至招来了骗子,卷跑了当地一些急于承包项目的包工头的钱。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4

    【关键词】 新民主主义 工业化战略 国际环境

    最近几年里,关于新民主主义以及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讨论很是热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高见纷呈,明显推进了中共党史和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深入。至于当时中国为什么会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开始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笔者感到对于这个不争的事实,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其内在的原因。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包含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认为它将取代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它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了物质基础之日,就是它完成历史使命之时。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消亡的方式和时间,在建国以前,由于中国的经济非常落后,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当务之急,这个问题尚十分遥远,党不可能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时间表。第一次比较具体的阐述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问题,是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受中央委托,专门谈了过渡问题。刘少奇说:“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最后还要严格地说一句,过早的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毛主席插话: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问题第一个关键就是要有清醒的头脑。有了清醒的头脑,就不会犯大的错误,加以十几年的准备,那就一定能够保证胜利。”。 毛泽东在13日为会议所作的“结论”中说:“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各位同志回到中央局后,对这一点可以作宣传。”“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苏联会帮助我们的,首先是帮助我们发展经济。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些观点是可以宣传的。”

    1949年7月4日,毛泽东在中央团校第一期毕业典礼上又讲: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进入社会主义。 1949年6月至8月,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访问苏联期间在给斯大林的报告中说:“从现在起到实行一般民族资本的国有化,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到底需要多久?这要看国际的和国内的各种条件来决定,我们估计或者需要十年到十五年。”

    1949年8月为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草讨论《共同纲领》草案的时候,有人提出《共同纲领》是否应写上社会主义前途,毛泽东对此在8月26提出:纲领中只说现阶段的任务,如果再说的远一点就变得空洞了。 周恩来对此则解释说:“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奋斗。”1952年6月,周恩来进一步解释:当时之所以没有将社会主义写入《共同纲领》,是为了避免急躁地把前途当作今天要实行的政策,避免发生“左”倾错误。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人仍然是这个思想。1951年5月,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10年。当然,作为理论和理想,我们做宣传工作还要讲,而作为实践的问题,10年建设之内社会主义是讲不到。10年以后建设得很好,那时我们看情况,就可以提一提这个问题: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但是还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答复这个问题。”

    建国以后至1952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关于过渡问题的认识,仍然是上述思路。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讲道:“只要战争关、土改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在1952年以前,中国共产党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即经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必须经历一个充分发展经济、为社会主义革命奠定生产社会化基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利用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然后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尽管按当时党的估计,新民主主义制度大概只是存在1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即根据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时间来决定转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时机。但是中国共产党仍然是按照《共同纲领》,致力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也是贯彻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方针政策。这一点还可以从毛泽东在1953年6月不点名批评刘少奇、周恩来等人停留在新民主主义上看出来。

    1952年上半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和下半年与苏联讨论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促成了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过渡方式认识的变化。这种变化不是发生在目标的选择或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而是发生在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方面。一方面,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提前完成、苏联允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力援助以及受苏联短时间实现工业化经验的影响,使中国共产党坚定了15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实现工业化的信心;另一方面,国营经济的较快发展、供销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效果较好、私营经济存在的问题,也使毛泽东感到用公有制逐步吸纳和改造个体和私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实际上已经发生并且效果甚好,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可以并且最好是这种随着工业化进展而采取渐进的方式。因此,按照毛泽东在1952年下半年的初步设想,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实际上从建国以后即已经开始,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日,即是它开始走向消亡之时。毛泽东的上述思想,集中表现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里。

    二、新民主主义的终结及其历史地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以新民主主义理论为建国理论基础的,这可以从《共同纲领》看出。同样,1949年至1952年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也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策的实施,基本上如预期的那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简单地说,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直接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指导中国共产党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完成民主革命,实现国家独立,扫除经济发展障碍。第二,为新中国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制度和基本经济政策依据。为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最佳的桥梁。第三,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分清了轻重缓急,保证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

    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新民主主义理论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和贡献。新民主主义所包含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所包含的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各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思想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思想,填补了马克思关于劳资对立、社会主义经济不能与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思想,并提出了可行的政策。这对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重大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可以与私营经济并存、劳资双方可以“两利”的思想,实际上为20世纪的社会主义发展打开了突破口,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和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所创造和实行过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多少是有些关系的,这也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获得成功的历史基础。

    虽然新民主主义理论实际上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创造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新民主主义理论不仅成功地指导了民主革命走向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而且成功地指导了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和建设。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将新民主主义作为一种过渡办法和阶段,即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进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采取的过渡办法和途径。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5

 

关键词: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在充分认识国情的基础上, 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的性质、构成成分及其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从而科学地指导了当时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

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其国民经济应该具有怎样的性质和特征?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还是以公有制为领导,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共同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深化以往认识和思考的理论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形成了明确的认识。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公有制成分占领导地位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在建国前夕,新民主义经济应该包含多种经济成分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但其中的关键是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问题。1947年1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进而分析革命在全国胜利后,国家掌握国家企业和农业经济的条件下,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存在和发展,没有什么危险,不能采取过左的错误的政策。实行这种在确定公有制成分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允许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政策,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全国解放战争前,党内外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性质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思考。1948年9月8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着重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毛泽东在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外面有人说我们的社会经济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1](p.139)

1948年9月13日,刘少奇在会议发言中着重阐述了与此相同的观点。他指出:“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他同时强调:“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2](p.182)

当时,在东北局工作的张闻天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他起草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以后简称《提纲》),并报送中央。刘少奇对提纲进行了认真修改,得到毛泽东的肯定。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到1948年底,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问题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同年12月25日,他在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进一步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他说:现在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济也是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是要发展的,但要限制在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大圈子内。他特别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呢?还是社会主义的呢?都不是。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表明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成分构成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强调保护生产力的同时,毕业论文 始终坚持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勾画了未来新中国经济结构的基本框架。

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讲到:“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3](pp.1255~1256)1948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发言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2](pp.1~4)张闻天于9月15日在起草的《提纲》中提出了六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秋林经济。后经中共中央修改确认后的《提纲》写道:“东北经济在彻底消灭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即取消帝国主义在东北的经济特权以后,基本上是由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这就是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这一思想为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所吸收。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论述了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经济成分的问题,他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3](p.1433)

三、新民主主义各种经济成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第一,关于国营经济。中国共产党认为,当时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虽然还未占有绝对大的比重,“但已占有很大比重,并掌握了社会经济的命脉,居于国民经济的领导地位。”它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主要的经济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支柱;是无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反对投机操纵,与资本主义经济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这是国家最可宝贵的财产。它的发展前途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对它必须特别关心,使它获得一切可能的发展,把它放在国民经济建设的最主要的地位。

第二,关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经济主要是农业生产中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4](p.32、p.36)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用以帮助、领导和逐步改造广大小生产者的主要工具”。[2](p.48)合作社经济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生产品,增加小生产者的财富,养成小生产者的劳动互助习惯,为将来实现农业集体化创造条件。

第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它是“十分接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2](p.52、p.146)其形式主要有:出租制、加工制、定货制、合营制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它应该成为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的方向。”[4](pp.37~38)

第四,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硕士论文由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国营经济的力量还很有限,合作社经济也还不发展,加上战争与人民的各方面需要,私人资本主义形式主要以中小资本家,尤其是小资本家为多,其发展是必然的。中国共产党认为政府要做的就是把必然要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引导到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并限制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

同时,要看到,不管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由于资本主义,就必然包含有投机和操纵的本质,就包含有无组织的带有破坏性的经济活动,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的态度,在根本上是很危险的,也是很错误的。

第五,关于小商品经济。这种经济主要是农民的小商品经济。它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它是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向资本主义方面发展,也可以向社会主义方面发展。要使中国的小商品经济走向社会主义,要经过比较长的教育和斗争,“对小生产者采取最谨慎的政策”,要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把它们团结起来,要巩固小商品生产者的私有权,鼓励他们的生产热情,使他们努力发展生产,发家致富。

这五种经济成分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这一矛盾和斗争中,“合作社经济是国营经济的同盟者和带有决定意义的助手”,它只有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并取得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和帮助,才能使组织在合作社中的小生产者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营经济的助手”。[4](pp.36~37)它可以促使小资本向大资本集中,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使国家的管理监督更为便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是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基础。无产阶级领导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的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4](p.30)这种经济竞争,是长期的,是贯穿在各方面的,是和平的竞争。但是,私人资本主义是分散的,中小资本家居多,“任何一个资本家不能同国有经济相对抗”,“无产阶级领导着国家,可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经由国家资本主义之路,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经济。”[2](p.49)

小生产经济“则是一种动摇的力量”,一方面它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程度的合作社形式,另一方面它又“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5](p.4)无产阶级要在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中取得胜利,关键是争取小生产者;要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发展前途,就必须积极地、稳妥地引导小生产经济走上合作社经济。

党的事业的开拓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党在总结以往解放区和当时东北老解放区经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国初期的经济性质、成分构成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这些经济思想对于目前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2]刘少奇论新中国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6

关键词: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在充分认识国情的基础上,论文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的性质、构成成分及其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从而科学地指导了当时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

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其国民经济应该具有怎样的性质和特征?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还是以公有制为领导,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共同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深化以往认识和思考的理论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形成了明确的认识。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公有制成分占领导地位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在建国前夕,新民主义经济应该包含多种经济成分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但其中的关键是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问题。1947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进而分析革命在全国胜利后,国家掌握国家企业和农业经济的条件下,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存在和发展,没有什么危险,不能采取过左的错误的政策。实行这种在确定公有制成分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允许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政策,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全国解放战争前,党内外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性质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思考。1948年9月8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着重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在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外面有人说我们的社会经济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1](p.139)

1948年9月13日,刘少奇在会议发言中着重阐述了与此相同的观点。他指出:“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他同时强调:“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2](p.182)

当时,在东北局工作的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他起草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以后简称《提纲》),并报送中央。刘少奇对提纲进行了认真修改,得到的肯定。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到1948年底,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问题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同年12月25日,他在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进一步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他说:现在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济也是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是要发展的,但要限制在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大圈子内。他特别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呢?还是社会主义的呢?都不是。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表明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成分构成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强调保护生产力的同时,毕业论文始终坚持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勾画了未来新中国经济结构的基本框架。

1947年12月25日,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讲到:“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3](pp.1255~1256)1948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发言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2](pp.1~4)于9月15日在起草的《提纲》中提出了六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秋林经济。后经中共中央修改确认后的《提纲》写道:“东北经济在彻底消灭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即取消帝国主义在东北的经济特权以后,基本上是由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这就是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这一思想为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所吸收。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论述了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经济成分的问题,他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3](p.1433)

三、新民主主义各种经济成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第一,关于国营经济。中国共产党认为,当时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虽然还未占有绝对大的比重,“但已占有很大比重,并掌握了社会经济的命脉,居于国民经济的领导地位。”它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主要的经济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支柱;是无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反对投机操纵,与资本主义经济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这是国家最可宝贵的财产。它的发展前途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对它必须特别关心,使它获得一切可能的发展,把它放在国民经济建设的最主要的地位。

第二,关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经济主要是农业生产中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4](p.32、p.36)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用以帮助、领导和逐步改造广大小生产者的主要工具”。[2](p.48)合作社经济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生产品,增加小生产者的财富,养成小生产者的劳动互助习惯,为将来实现农业集体化创造条件。

第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它是“十分接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2](p.52、p.146)其形式主要有:出租制、加工制、定货制、合营制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它应该成为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的方向。”[4](pp.37~38)

第四,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硕士论文由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国营经济的力量还很有限,合作社经济也还不发展,加上战争与人民的各方面需要,私人资本主义形式主要以中小资本家,尤其是小资本家为多,其发展是必然的。中国共产党认为政府要做的就是把必然要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引导到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并限制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

同时,要看到,不管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由于资本主义,就必然包含有投机和操纵的本质,就包含有无组织的带有破坏性的经济活动,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的态度,在根本上是很危险的,也是很错误的。

第五,关于小商品经济。这种经济主要是农民的小商品经济。它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它是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向资本主义方面发展,也可以向社会主义方面发展。要使中国的小商品经济走向社会主义,要经过比较长的教育和斗争,“对小生产者采取最谨慎的政策”,要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把它们团结起来,要巩固小商品生产者的私有权,鼓励他们的生产热情,使他们努力发展生产,发家致富。

这五种经济成分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这一矛盾和斗争中,“合作社经济是国营经济的同盟者和带有决定意义的助手”,它只有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并取得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和帮助,才能使组织在合作社中的小生产者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营经济的助手”。[4](pp.36~37)它可以促使小资本向大资本集中,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使国家的管理监督更为便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是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基础。无产阶级领导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的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4](p.30)这种经济竞争,是长期的,是贯穿在各方面的,是和平的竞争。但是,私人资本主义是分散的,中小资本家居多,“任何一个资本家不能同国有经济相对抗”,“无产阶级领导着国家,可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经由国家资本主义之路,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经济。”[2](p.49)

小生产经济“则是一种动摇的力量”,一方面它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程度的合作社形式,另一方面它又“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5](p.4)无产阶级要在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中取得胜利,关键是争取小生产者;要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发展前途,就必须积极地、稳妥地引导小生产经济走上合作社经济。

党的事业的开拓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党在总结以往解放区和当时东北老解放区经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国初期的经济性质、成分构成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这些经济思想对于目前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2]刘少奇论新中国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7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形成  

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毛泽东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性质、地位、任务及长期性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理论认识。这个理论经过了孕育、形成、发展和成熟的过程。  

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首次提出和使用了马列经典著作中所没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论证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历史地位,较全面、系统、深刻地阐明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从而初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他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国有为目的的革命。因此,这种革命又恰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629页。)。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阐明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政治、经济、文化前提,特别强调在新民主主义政治条件获得以后,大力发展经济事业、充分解放生产力的重要性。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和经济结构作了深入分析,比较充分地肯定了新民主主义阶段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意义,进一步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国家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的任务、意义和条件,更深刻地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历史必然的重要性。此时,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已经形成。  

1947年至建国前夕,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又进行了补充和发展。1947年12月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毛泽东从新的角度概括了新中国的经济结构,提出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发展并不危险的重要观点,并制定了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在1949年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着重分析了当时中国各种经济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完整地提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和理论命题。七届二中全会前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嬗变  

建国后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已全面实施,这时,毛泽东更多的是思考和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必然性,逐渐改变了原来的认识和设想,使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发生了嬗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期限的变化  

新中国建立后,社会经济发展仍十分落后,此状况非短时间内所能改变,社会主义社会所需的物质文化基础也非短时间内所能建立,这就从根本上要求新民主主义社会这种“真正适合中国人口中最大多数的要求的国家制度”(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957页。)不仅要存在,而且要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随着建国后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对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有了新的思考。在1952年9月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15年以后才开始过渡。毛泽东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的判断,改变了已为全党所接受并写入《共同纲领》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首先不再认为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与社会主义革命开始之前应有一个努力发展经济的相对稳定时期:其次是由10年到15年以后采取社会主义政策,实行向资产阶级全线进攻的突变,改变为从现在起就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和政策,使社会主义因素一年年增加,争取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完成这一过渡的渐变过程。但事实上,仅用3年时间就已完成了过渡。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心任务的变化  

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即发展生产力,完成资产阶级国家在资本主义阶段完成的工业经、商品化、社会化,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创造必要的物质文化条件,毛泽东是十分明确的。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又明确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外国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1372页。)。并规定城市中的其他工作都要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总之,在建立了人民政权和解决土地问题以后,党的“中心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这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所在”(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1319页。)。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在处理经济关系问题时,毛泽东却开始偏重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考虑问题,特别是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毛泽东则倾注全部精力搞“三改造”,而对“一化”却弃置不顾,为了急于消灭非社会主义经济,只注重向社会主义这一必然趋势的迅速发展,而忽视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必要准备。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资本主义作用的变化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组成部分。毛泽东在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论述中,从中国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发展落后的基本国情出发,把“大约百分之十左右的现代性的工业经济”和“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作为“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1320页。),强调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国初,毛泽东得出“我们的资本主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的结论。即使在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初,毛泽东也并非要把资本主义从根本上绝灭。但在国民经济恢复后,毛泽东对国内矛盾进行思考时却认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从而改变了原先认为的“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而有益的”看法,出现了从比较充分肯定广泛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变为视资本主义有害、否定利用资本主义的作用。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56年底我国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大陆上急促地消灭了资本主义。  

理论嬗变的原因分析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篇8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逻辑;关联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正逐渐体现其优越性。然而,由于一些原因,也出现许多问题。我们应寻找当今经济与新民主主义时期经济的关联性,为当今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文本。

一、主要矛盾与中心任务的关联性

笔者认为,现今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同样适用于建国初期。由于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物质极度贫乏,文化需求更是急迫。在这种背景下,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就是首要任务,极度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最基本的物质文化需求就成为主要矛盾。新民主主义经济就是为了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才将多种所有制经济纳入国家经济发展中。1952年我国进入传统社会主义。虽然“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一直存在,但主要矛盾仍是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在解决这一矛盾上,新民主主义经济发挥着重要功效,但因过渡仓促,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束了其历史使命。主要矛盾在建国初期与现在是大致相同的,那中心任务就要围绕这一矛盾展开,即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我国鼓励多种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与当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经济手段存在关联。

二、经济性质的关联性

由于中心任务是解放与发展生产力,而历史证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并不能适应当今中国国情,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性质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就保证了能调动一切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利的经济形式共同解放、发展生产力。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五种经济形态并存的经济性质,即国营经济、农业和手工业的个体经济、合作杜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十五大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义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同样,新民主主义经济虽然在总量上公有制经济占比重较小,但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农业与个体工商业,不能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牢牢把握着国家经济命脉,起着主导作用,因此也可以称得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此外,虽然新民主主义经济只列举了五种性质的经济,但也几乎囊括了当初国内主要经济形式。笔者认为是当今社会经济种类繁多,因此要全面表述列举已不合适。因此,从本质上讲,新民主主义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都是积极调动国内几乎所有对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有利的经济力量与经济形式,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与经济发展作贡献。

三、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经济目的的关联性

经济性质决定着经济体制、经济模式以及所要达成的经济目的与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也需要论述在这些方面两者是否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

1.经济体制的关联性。

关于经济体制的问题,在中国大体集中在“市场”与“计划”的关系这个问题。新民主主义经济时期,是“市场”与“计划”并存的,根据等中共领导人的认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在实践中采取了直接计划、间接计划、市场调节相结合多样化的经济管理形式。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如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虽然与新民主主义经济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无论从市场与计划的结合还是调控的范围都更加科学合理,但本质上的国家调控下的市场自我调节是有关联的。

2.经济制度的关联性。

“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而新民主主义经济上文提及也是五种经济形式并存。首先,在在发展公有制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采取的办法是公有制经济加入市场竞争当中,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采取的是计划经济式的管理。但从本质上讲,都是为了确保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主导地位不动摇。另外,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方面,除公有制经济以外,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也是采取商品经济形式,市场规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经济运行。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没有本质区别。

3.所要达成的经济目的的关联性。

新民主主义经济索要达成的目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有区别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它的发展方向是以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但是无论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或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由于国内的主要矛盾没有改变,因此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这一最终目标始终是不变的。

参考文献:

[1].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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