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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8篇

时间:2023-12-04 10:53:13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1

关键词:业务外包 劳务派遣 劳务承揽 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新颁布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三性(临时性、辅、替代性)有了更加明确定义,并对劳务承揽行为也要求执行同一规定,鉴于此,社会上存在的乱派遣、假承揽的现象势必受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有效制约。我们企业劳务用工主要采用劳务派遣或劳务承揽的用工模式,现用工模式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存在明显冲突。如何在企业正式员工总量不增的前提下,保证企业的用工需求,实现规范用工变得日益重要。下面具体介绍一下我们企业在加大业务外包、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应用。

一、企业用工结构概述及用工管理现状

我们企业现有用工三千多人,其中正式员工和劳务用工各占一半。劳务用工主要安排在临时性、辅、易替代性的操作服务类岗位,根据工作量情况,灵活调整劳务用工的用工人数,由劳务承包商进行管理。劳务承包商派遣或输出劳务用工到企业,企业对劳务用工进行现场管理和使用,劳务承包商较少介入企业现场管理。

二、用工管理遇到的主要问题

在用工管理方面,对于劳务承揽应为劳务外包行为,应遵照《合同法》,但因劳务承包商介入现场管理不深,未对劳务实施有效管理,故时常将劳务承揽用工归入劳务派遣用工一类,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时常作为被告,被追究连带责任。此即所谓的假承揽、真派遣的现象。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法律风险,就应避免此现象的发生。

对于劳务派遣,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及人数比例有了明确规定,并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三性(临时性、辅、替代性)进行了规范定义。企业如继续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对不适于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实施劳务派遣,势必加大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

传统观点认为,人力资源管理强调的是对人的直接管理,企业也习惯了直接管理每位员工,但在目前用工法律法规的制约下,企业继续行使对劳务用工的直接管理,存在较大的用工法律风险。

三、探索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

企业能否通过转换用工管理模式,将直接管理转化为间接管理,发挥业务外包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创新应用呢?经过分析,我们企业的劳务用工主要集中在替代性较强的操作服务岗位,企业正式员工作为核心资源,主要集中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在不影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前提下,将劳务用工所在岗位按业务进行归,实施业务外包,减少企业直接用工规模,降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对加大业务外包、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方案进行深入分析

由于采用业务外包,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一次战略转变,我们决定对企业推动业务外包工作应用SWOT分析法(适合战略分析的方法)进行深入分析,具体如下:

通过加大业务外包,企业产生的机会(O): 一是能够减少劳务用工规模。二是能从根本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三是符合控制用工总量的管理要求。四是能够推动企业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五是能够减少用工管理工作量。

加大业务外包,企业面临的威胁(T):第一,业务外包对企业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来直接对人管理转变为对事管理,要求监管人员管理能力进行提升。第二,业务外包监管不力,服务质量不能保证,影响企业整体工作。第三,承包商管理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履行承包业务。第四,业务外包费用过高超出企业预算。第五,业务变动,劳务用工离职率增加。

企业存在的优势(S):一是劳务用工整体队伍比较稳定。二是企业管理力量集中于正式员工(合同工员工、市场化用工)。三是单位、部门按专业化分工设置。四是有较完善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服务标准、考核体系。五是人事部门有劳务用工管理经验。

企业存在的劣势(W):第一,准入承包商管理力量较薄弱,部分承包商缺少现场管理经验。第二,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不一,部分人员不能很好履行对承包商的监管职责。第三,外包业务归口专业管理部门缺少劳务用工管理经验。第四,企业部分岗位存在正式员工与劳务用工混岗情况,存在同工不同酬风险。

将以上企业的优势和劣势的各因素结合企业推动业务外包存在的机会和威胁进行评估分析,将优势和劣势各因素的评估结果分别放在SWOT分析表的四个象限方格中,具体见表格。

第2象限(利用这些)

1、企业管理力量集中于正式员工。

2、单位、部门按专业化分工设置。

3、人事部门有劳务用工管理经验。 第3象限(改进这些)

外包业务归口专业管理部门缺少劳务用工管理经验。

第4象限(监视这些)

劳务用工整体队伍比较稳定。

2、有较完善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服务标准、考核体系。

第1象限(消除这些)

1、准入承包商管理力量较薄弱,部分承包商缺少现场管理经验。

2、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不一,部分人员不能很好履行对承包商的监管职责。

3、企业部分岗位存在混岗情况,存在同工不同酬风险。

五、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管理、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业务外包工作平稳实施,我们根据SWOT分析法的结果,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控制措施,重点考虑需改进(第3象限)和消除(第1象限)的方面,同时兼顾需监视(第4象限)的方面,指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六、实施好从管“人”向管“业务”的转变

我们结合企业内部管理优势,在创新内部管理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明确了劳务用工随外包业务流动的原则,保证了劳务用工队伍稳定。

第二,充分发挥企业基础管理优势,通过业务外包合同,明确企业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将企业岗位工作标准、考核标准、服务流程转换为承包商的工作标准、考核标准、服务流程,实现业务平稳过渡。

第三,转换现场用工管理模式。企业现场监督人员重点监督承包商服务承诺、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承包商对承揽业务进行全面管理,完成了从管“人”向管“事”的转变,减少了企业直接用工的规模。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2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main problems in current servic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xistence 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measures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So as to promote the labor market toward standardization, scientific development, realize win-win cooperation process make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service enterpri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labor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37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 引 言

我国建筑行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但是,这种组织结构形式并没有起到预期的理想效果,除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分包企业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组织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建筑企业与无资质的劳务队经常出现劳资纠纷,用工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总承包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伍,管理精力被牵制,管理水平无法提高。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提高劳务作业分包管理以及政策法律、法规逐渐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业专业的劳务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1 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选择劳务分包队伍较随意

目前建筑企业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比较随意,分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选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背景,选用这样的队伍管理难度较大。在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工作态度懒散,不服从统一安排与调度等问题,从而导致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比较被动的局面。

1.2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规范、不细致

很多建筑企业仅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只草率地签订了书面合同,且合同中对责任和义务约定比较含糊,措词也不严谨,导致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较差。劳务分包队伍通常会利用合同中的各种缺陷,在工程结算时有重复结算、多结算现象,从而导致建筑企业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的难度增加,甚至引起合同纠纷。

1.3 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由于施工项目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及施工现场工种繁多,不同的工种会选择不同的劳务分包队伍,这就给建筑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经常出现很多劳务分包队伍倾向选择工作量大、见效快的施工作业面,尽量躲避见效慢的施工作业面,有些劳务分包队伍甚至不服从建筑企业的统一调度管理,不从整个工程的实际进度出发,不按施工工序严格施工,抢先占据有利施工作业面,严重影响了后序施工作业面的正常施工,从而影响了工程整体进度。

1.4 缺乏对现场作业过程实时监控

很多建筑企业在劳务分包队伍进场之后,对其管理过于粗糙简单,缺乏对其施工过程的跟踪监控,施工前技术及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缺乏对其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导致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不但材料浪费严重,还未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从而极易造成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特别是隐蔽及关键部位等质量问题,导致施工企业后期返工,损失相当严重。

1.5 劳务再分包现象普遍,管理失控

劳务分包商承揽工程后,会将工程二次、三次分包,劳务分包再分包现象十分突出。一次分包的劳务队伍实力较强,能够降低企业风险,但再次分包则不然。再次分包队伍很多只有工人,没有资质,技术力量差,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同时,一次分包难控制二、三次分包,造成建筑企业与一线工人之间管理跨度过大、指令传递不及时、执行力下降等问题。

2 提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水平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分包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成立由企业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劳务分包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流程、制度,处理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同时,企业还应设立专门的劳务分包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劳务分包工作的日常管理。

2.2 依法择优录用劳务分包队伍

对拟用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察评价,主要内容包括:(1)五证一书。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专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委托书,外省专业工程分包方还需提供入境施工许可施工备案手续;(2)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技术工人、普工的配备;(3)工程业绩。劳务分包方工程业绩;质量、安全管理及履约信誉情况等。通过考察评价,择优录用符合法定资质且履约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

2.3 注重依法经营、加强过程管控、降低分包风险

(1)贯彻执行国家“以人为本”的大政方针,抓好安全管理,充分尊重和保护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建筑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也属高危生产行业,建筑安全事故居全国行业第三,安全事故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发展的巨大风险。施工企业应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依法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务用工安全风险。做好对新入场的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要求特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劳务分包企业为务工人员缴纳劳动保险及社会保险;劳务分包企业要依法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等。承包企业一定要严格依法经营,降低分包法律风险。

(2)严格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纠纷。施工企业应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完善合同签订内容,杜绝未签合同先进场现象。合同中详细约定劳务分包的工程范围、内容、进度、质量、安全、价款及支付等内容,以防出现因合同漏洞而引发纠纷。同时,应严格依据合同对劳务队进行有效地组织、管理、协调、控制。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合同特别要约定劳务发包人对劳务分包人支付工人工资的保障规定及违约责任,避免出现工资支付纠纷。

2.4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与控制

(1)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管理。对劳务分包方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它是控制施工现场材料和机械设备消耗的主要手段:①建立各单位工程的限额领料台账,对物资消耗情况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并进行阶段性地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改进措施,以控制材料消耗;②做好对周转材料的领用、调拨、租赁、回收、报废和维护保养等方面工作,加强对周转材料的台账管理,及时记录其使用状态。重点加强对收尾项目和使用完毕项目的周转材料的清理,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③对大型设备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履历表,以便准确掌握各种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④对小型机具实行由劳务分包方自备或以租赁的形式向承包人付费租赁,以增强劳务分包方责任心,促使分包方爱惜机具设备,避免丢失和浪费严重的现象,以此来节约部分设备机具的维护费用。

(2)加强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加强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目的是杜绝劳务分包方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施工不规范、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求劳务分包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说明、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同时接受监理单位和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查力度,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责令其限期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到工程满足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对劳务分包方完成的工程量必须通过总包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给予计量支付,以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2.5 加强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建设

建筑企业要逐渐加强企业内部劳务分包企业档案资料建设。一是从劳务分包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就要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形成劳务分包工程的监督评估机制。主要的监督内容包括施工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施工工期、文明施工等,对在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若劳务分包企业不积极整改的,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惩罚措施,督促改正,不得延误,避免产生更大的施工质量风险。二是根据监督和评估的情况,随时做好评估的原始记录,作为建筑企业为劳务分包队伍评定施工信用等级的标准。同时,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加快建立劳务分包企业信息数据库,方便成员企业进行查询,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建筑企业选择劳务分包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同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更加快捷地择优选择劳务分包企业。

2.6 发展劳务分包战略,建立劳务合作伙伴关系

施工企业应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企业劳务战略。成熟度的市场经济必然遵循市场资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规律。施工企业在与劳务企业合作过程当中,有目标、有规划地培养劳务队伍,并且通过自身资源优势吸引优质队伍,为优质队伍提供平台;同时,劳务队伍发挥其自身专业优势,优质高效地完成劳务专业,实现双赢目标,形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相对稳定、长期合作战略合作伙伴。良性的劳务分包市场发展得到了规范,施工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便得到了保障。

3 建筑企业对劳务分包管理展望

(1)用好劳务分包队,会使企业的发展更专业、更高效。随着建筑市场的规范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社会分工会越来越细,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分离使队伍的发展更专业,劳务分包队则向专业化操作技能发展,精品工程,甚至艺术品工程会大量涌现。

(2)企业与劳务分包的责权利将更加明确。总包、劳务分包在各自规划的发展路线中,落实各自责权利,并能更融洽的组成一个团队,共同为最终目标奋斗,管理的磨擦和内耗将更加少,最终走上双赢局面。

(3)管理将更规范化、科学化。建筑企业与劳务分包队的合作更多的依赖合同管理和协调会议的形式出现,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流程会更加科学和严谨。劳务分包队根据合同要求将走上善于自我管理的良性循环。

4 结 语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不仅能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提升企业的形象,降低成本,还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使用和管理是施工企业实施项目管理工作的一个长久课题,必须在实践中总结,在探索中完善。当然,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只有不断总结经验,集思广益,完善管理,就一定能选好、用好、管好外部劳务队伍。

参考文献:

[1]王世军.浅谈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科技资讯,2012(09):61-62.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3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区建设局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情况;

2、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报区建设局备案;

3、施工单位履行劳务合同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情况;

4、建设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资质承接业务、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要求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

6、劳务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

7、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8、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情况;

9、劳务分包企业每月5日向区建设局报送《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表》、《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表》情况;

10、监理单位审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合同报备、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的3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9家,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7家,劳务单位19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检查结果表明:5月1日开始实行的《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虽然经我局于月28日下午召开的年第一季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进行传达布置并反复强调,但大部分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仍未按通知要求做好劳务承包、劳务费转账、工资发放、每月报送报表等工作,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互相推诿责任,对劳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建筑劳务市场管理仍须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企业未及时足额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7%。

(二)劳务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该问题的有6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20%。

(三)劳务企业未委派项目劳资管理人员或劳务队长无带队资格证书,存在该问题的有9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0%。

(四)劳务企业未及时发放劳务人员6月份工资,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7%。

(五)劳务企业未在每月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存在该问题的有13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43%。

(六)监理单位应未核验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存在该问题的有4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13%。

检查中还发现: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个别项目劳务企业的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个别项目劳务企业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按规定拨付劳务分包价款的施工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人工资、按时上报报表的劳务单位: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惠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教园安置房-洪前社B组团B1~9#楼项目),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茂华建工有限公司(火炬()产业区后滨安置房(第三组团)A5#、A6#项目)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的劳务企业:兴希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教园安置房-洪前社C2组团项目、东方新城一期2#地块第二标段、菲特罗食品项目)、市陆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Ⅰ标段项目)、市辉利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Ⅱ标段、Ⅲ标段项目)、市天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内厝中心幼儿园项目)、城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国贸东X2004G01-3#项目)等5家劳务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对施工单位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四海劳务有限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C13—C15#项目)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未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抓紧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未反馈的单位,我局将在下一季度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二)未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账户,通过劳务公司现场监管工资的施工企业,须在7月以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劳务款至劳务企业,由劳务企业直接支付工人工资。下季度检查发现未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劳务款的施工企业,我局将对施工企业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三)各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区建设局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签发开工令前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示劳务分包合同报备收件凭证,劳务分包企业未能出示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区建设局。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4

关键词:依法劳务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TE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正文:

一、劳务招投标管理及其发展历程

1.劳务招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制是建筑业改革的重要成果,我国从1984年开始强制推行了招标投标制, 200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始正式施行,使我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发生了质的变化,我国的招标投标工作取得了稳步、有序、深入的发展,可以说一个越来越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劳务招投标是指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或分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招投标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作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的组成部分,劳务招投标管理因为其劳务招投标项目数量多、项目投标报价复杂、招投标操作周期短等特点显得操作难度较大。

劳务招投标管理是招标人对劳务承担业务,事先公布选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众多投标人做出愿意参加业务承接竞争的意思表示,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劳务招标办公室是专门从事劳务招投标管理的职能机构,其成员组成应涉及人力资源、工程、财务、经营、技术、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主要职责是:制定企业劳务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劳务招投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企业下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2.劳务招投标的发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业生产社会化分工进一步得到细化。自2001年实施新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标准以来, 明确了劳务企业的法律地位,有力地推动了建筑业和劳务企业的两层分离改革,在全国逐步形成了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劳务分包的施工总分包管理体系,促进了一大批劳务企业的产生。同时,伴随着建筑市场逐步放开,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的投入逐年增加,市场对建筑用工的需求不断加大,推动了劳务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回顾劳务招投标的发展历程,由最初简单地通过同乡、亲属等各种社会关系自发盲目地寻求项目合作到建筑劳务市场和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成立,可以说劳务招投标交易活动经历了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无形到有形,从盲目私招乱雇到招标投标择优选用的逐步规范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后建筑业率先实行了用工制度改革,建筑业的作业层不再招用固定工,实行了合同制。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这便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外施队伍。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合同工的成本加大,施工作业层逐渐向成建制的农村建筑队转化。当时的劳务交易方式主要是通过同乡、战友、亲属等各种社会关系自发盲目地寻求项目合作。这种无序自发的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给建筑市场造成了混乱,发生了很多质量、安全事故及社会治安问题。1993年,全国第一个建筑劳务市场成立。劳务市场每年举办劳务洽谈会,并根据不同施工季节举办劳务调剂会,开展以无线寻呼网络为载体的劳务工程项目和劳务队伍供求信息工作,使劳务分包在交易行为和合作伙伴的选择上实现了从无序到有序,从私下交易到公开选择。为了选择好的劳务队伍达到长期占领市场的目的,一些大的施工单位于1998年开始在企业内部试行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虽然招投标的方式还不够规范,但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随着各地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劳务分包的交易行为,为劳务招投标的贵哦反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劳务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劳务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保证。尽管近年来劳务招投标工作正在不断规范,但劳务招投标管理中依然存在制度不健全、落实不严格、监督不顺畅、执法力度不强、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劳务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

1. 制度不健全

受市场秩序、管理水平和管理方式所限,劳务招投标过程中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假招标、走过场、先定后招、不招标编材料、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参与招投标的行为不规范、在劳务队伍的选择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对劳务分包企业队伍的管理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劳务招投标质量的提高,极易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可预知的负面影响,而这些问题固然与落实规章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同时也说明在劳务招投标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健全的地方,依然存在着一些制度盲区。

2. 落实不严格

客观的讲,在劳务招投标过程中,落实各类招投标管理制度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在规定中明明白白,真到执行时就是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有些制度,例如劳务招标投标方面的备案制度、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等,在落实制度上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使在参与招投标工作中的管理过程存在落实不严格的现象,不易于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开展。此外,有些劳务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还存在制定不严细、指导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导致法律法规不能很好的实施,客观上增加了劳务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的难度,也是造成落实招投标管理制度不严现象的原因之一。

3.监督不顺畅

劳务招投标要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招标办监管下完成,监管责任的落实是依法依规进行劳务招投标的保障。在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中,可以说还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劳务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无法实现全过程监督。此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纪检监察监督相对滞后、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的存在也使得劳务招投标现状不容乐观。

4. 执法力度不强

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由于劳务市场条块分割、地方保护,有关各方依法从业意识不强等原因,劳务招标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存在先进场再招标、进场不招标不签合同、进场后不及时签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等情况。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劳务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给劳务招标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5

【关键词】建筑 劳务 分包 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初步分析

1、建筑劳务的特点

目前,劳务分包的人员大多数为农民工,他们的劳务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作业队伍规模普遍较小,而且人员流动性大,作业队伍不稳定,劳动者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证,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难以落实,现在已成为企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2、现行劳务分包方式

(1)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一个承包人。

(2)小包:即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工种)或按楼层(段)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这是目前市场上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大多数采用的形式,这样做也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3)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目前市场上较少采用。

3、建筑业劳务企业的形式

(1)独立法人型的劳务企业。这类企业是近年随着国家推行劳务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出台而涌现的一类新型企业,这类企业存在的形式有三种:依附于较大规模总承包施工企业的劳务企业、以建筑劳务为特色的新型建筑劳务企业或劳务市场 地方性建筑业劳务市场。

(2)以“包工头”面目出现的劳务型队伍。此类劳务承包形式最广,管理最散,绝大多数“包工头”一般都是以纯人工“清包”结算为主,借工程工期长,民工来源杂,监管力度差,侵害农民工的利益时常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二、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包代管现象突出

一些施工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疏于对其过程的控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部不编制或制定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作业凭劳务队伍的施工经验组织进行。

(2)项目部没有详细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施工进度计划,对劳务队伍的施工进度管理缺乏控制性。劳务队伍按照自己的资源组织施工。

(3)项目部不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计划,对物资供应缺少预见性。完全按照劳务队伍对材料的需求进行采购。物资部门现要现买,不询价、不比价。

(4)安全质量标准不明确。劳务队伍按照经验、习惯进行施工。

施工项目管理是为使施工项目取得成功(实现要求的质量、工期、成本)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协调。因此,劳务队伍对工程的管理是不能取代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的。

2、选择劳务分包队伍较随意

目前建筑企业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比较随意,分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选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背景,选用这样的队伍管理难度较大。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工作态度懒散,不服从统一安排与调度等问题,从而导致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比较被动的局面。

3、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规范、不细致

很多建筑企业仅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只草率地签订了书面合同,且合同中对责任和义务约定比较含糊,措词也不严谨,导致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较差。劳务分包队伍通常会利用合同中的各种缺陷,在工程结算时有重复结算、多结算现象,从而导致建筑企业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的难度增加,甚至引起合同纠纷。

4、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由于施工项目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及施工现场工种繁多,不同的工种会选择不同的劳务分包队伍,这就给建筑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经常出现很多劳务分包队伍倾向选择工作量大、见效快的施工作业面,尽量躲避见效慢的施工作业面,有些劳务分包队伍甚至不服从建筑企业的统一调度管理,不从整个工程的实际进度出发,不按施工工序严格施工,抢先占据有利施工作业面,严重影响了后序施工作业面的正常施工,从而影响了工程整体进度。

5、缺乏对现场作业过程实时监控

很多建筑企业在劳务分包队伍进场之后,对其管理过于粗糙简单,缺乏对其施工过程的跟踪监控,施工前技术及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缺乏对其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导致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不但材料浪费严重,还未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从而极易造成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特别是隐蔽及关键部位等质量问题,导致施工企业后期返工,损失相当严重。

三、对建筑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提升劳务作业人员专业素质是确保劳务分包企业长足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开展劳务分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管理员、施工作业队长和劳务班组长等技术骨干的业务培训,以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批,加快建筑劳务培训速度。二是抓好新招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三是大力推进劳务作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建立技术等级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农民工主动参与培训,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2、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和选择劳务公司

制定本企业客观、科学的择优标准。将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实力、人员素质、资源保证、诚信、已建和在建工程情况、报价等指标量化并赋予合适的权重,以客观、科学的统一标准来衡量各劳务分包企业的优劣。变领导个人决策为公开竞标。将劳务分包商的择优过程纳入公司内部招投标的范围。使评标定标过程公正、公开。

3、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在国家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拟定企业的标准合同文本。总结企业在劳务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对其中的主要条款进行细化, 形成企业的标准化的、可操作的、客观的、制度化的合同. 并根据实施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完善。将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和会签形成企业的制度。合同签定时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分包合同进行评审,并会签, 以确保各相关部门对劳务合同的有效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的执行后评审制度。劳务分包合同执行完成后. 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劳务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后评审,根据后评审结果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库。

4、有效对劳务分包单位的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和纠偏过程监控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就是劳务分包商的操作工人层操作的过程。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商的过程监控,就是检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发现问题的过程就是项目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劳务分包商管理基础上再检查过程:没有做好这个工作,就谈不上后面的管理。纠偏。总承包企业在对劳务分包商的过程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 按“ 三定” 原则(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落实、消项。

5、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

劳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 作为总分包关系中的一方. 当出现主要因劳务分包单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出现聚众生事等不稳定情况时, 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对象存在侧重于施工总承包单位而轻劳务分包单位的现象, 无形中滋长了劳务分包单位及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压制了劳务分包单位及作业人员提高综合素质的动力。

结论

加强对建筑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是适应市场发展,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必然要求。我们应正视当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劳务分包有形市场建设滞后,劳务分包队伍参差不齐等问题,通过采取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以及加大人员培训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国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6

关键词:建筑企业 劳务费 支出管理 思路

在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中,劳务费、材料、机械费管理一直是个令人关注的问题。由于它们在项目支出费用中占得比例较大。其特点是流动性大、工种多因而管理难度相对要大一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许多企业中已经形成了多部门都有责任管理的态势,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本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紧贴工程管理实际转变思维,废弃不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方式,把握各个项目动态,从而在劳务费、机材费管理方面,形成自我加压、主动出击、细化管理的特点,让管理走上良性循环。

一、发挥“扁平化”管理优势

“扁平化”管理,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型的管理思想。扁平化管理的核心,是将权力中心下移,尽量减少领导层决策层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迟延过程,从而拉近部门与项目的距离,拉近管理层与一线员工的距离,体现分工合作、分层负责的扁平化管理精神。更重要的是监控管理更为有效,能增强部门自身的责任感和自动力。扁平化组织机构,使传统的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的多级“矩阵式”管理模式得到改善。

生产管理部门在建筑企业里,是一个承上启下、对工程综合管理的部门,有较为为明显的管理优势。充分发挥该部门的作用,关键一步是要有明确的职责,减免机构重叠、各自为政、效率低下的矛盾,从而遏制上下都在管理项目,然而项目劳务费、材料费时有拖欠的状况。

二、管理思路

职能部门可以先对各个项目劳务费支付现状进行普查剖析,找出影响拖欠费用的几个主要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我们分析后认为,项目劳务费、材料费要实现足额发放,关键是对项目领导班子加强监督管理,建章立制,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并在日常监控工作中不断完善和细化,针对每一个项目特点,集中公司职能管理资源优势,形成监控合力,才能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从而避免公司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力资源浪费。

当然,职能部门自身,也应该渐进式推进管理机能和管控职能的调整,向职责贴近化、管理细致化方向过渡。减少盲目工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全面掌控项目各项费用的支付情况,确保劳务费、材料费支付拖欠为零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首先,职能部门要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分供方专项监督检查基础进行摸底排查,根据项目情况,检查登记项目进场人员登和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情况登记表、项目材料供应一览表,在核查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材料费支付时,要与进场人员登记表相一致。对新开项目要强化项目前期资料备案工作等。对于新开项目、在建项目逐项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按照项目部业绩信誉进行分类。要求所有在建项目部逐月对本项目的劳务人员和材料供应商进行填表登记,上报公司职能部门,由会同财务部进行严格程序监督审查。

其次,增强监督有效性,区别对待。在日常检查中,对于信誉好的项目部人工费,材料费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缺少业绩和信誉较低的项目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由于项目管理是多级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利益不均衡、管理环节多等现象,职能部门的检查方式要有策略和针对性,减少中间环节,可直接在施工班组进行调查落实,发现问题立即在现场协调、及时纠正,使到账工程款能够优先保障劳务人工费、材料费的支付,随机、突击式检查,能有效地效避免在建项目劳务费、材料费失控现象。

监管要做到“两直接”:直接面对项目部,与劳务分包队、专业分包队和材料供应商始终保持互动沟通;直接面向一线职工,提高部门的管理效能。做到在开工前对劳务分包、材料机械费用进行测算,以便监管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根据每项工程概况、形象进度记录、月费用分配、季度支付费用汇总等资料,不断总结项目费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可为后续项目管理工作积累资料。只有强化施工过程的劳务费、材机费管理监控,才能把影响企业信誉与资源的各种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7

氛围对人的行为影响潜在而巨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大氛围,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心理状态,对员工安全理念的树立、安全意识的强化和遵章意识的巩固至关重要,有利于反违章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正面熏陶。公司通过随处可见的安全标识、警示牌、祝福语,让员工顿生亲切,踏实和被关心的幸福感。开展“安全家庭互保”活动,以亲人的叮咛、家庭的责任感共建反违章防线;二是反面警示告知,结合近年来现场违章频发程度、危害程度等,列举出重点整治的十类典型违章,编制十类典型违章整治手册,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对十类典型违章的责任人加重考核,对相关责任人连带责任考核,建立违章人员培训学习制度,积极营造“违章必究”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标准,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针对近期省公司刚出台的作业安全十条禁令,公司采取集中组织宣贯和班组集中学习及个人学习相结合,印制了宣传图板到班组驻地(包括劳务单位)张贴,印制了作业安全十条禁令宣传小册子发放到所有施工人员手中,便于日常学习,温故知新,强化了施工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增强了人员安全责任心。

二、注重细节、严格监督、加强现场安全管控

公司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注重细节控制,严格现场监督,把安全管理重心放在基层一线,重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一是加强3G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管理,公司现有现场视频监控设备25套,其中5套为车载便携式,20套为单兵设备,5月份还计划新购20套单兵设备,从而做到公司所有施工现场均能视频监控全覆盖,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公司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应用100%全覆盖,确保公司施工现场视频100%全监控,确保公司施工现场视频发现违章100%全纠正。并编制印发了《现场施工视频监控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派专人监控管理,进一步促进了现场施工安全工作;二是推行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把领导监督与生产现场管理紧密结合,统筹、合理安排到岗到位计划,提高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三个一”活动、推进驻地建设、规范劳务分包管理

监理对劳务分包的管理篇8

关键词:劳务分包 ;管理;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具有专业技能强,且能够发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施工的协调、督促、照管的共同作用,可为承包人合理降低分包价创造了可能。

现今劳务分包工作已成为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务分包工作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单位的信誉。因此,对劳务分包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重要手段。

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

不管劳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必须要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能未签订合同就进场施工,只管干活抢进度,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状态,达不到预期的分包目的,从而使双方引起扯皮和发生经济纠纷。

施工企业应加大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等的审查程序,以避免在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出现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万一发生分包方违约后,总包单位也无合同约定追究其民事违约责任。

特别应当指出,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

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施工中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

对劳务分包施工质量的管理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劳务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劳务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2.详细核查劳务分包队伍的实力

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部应详细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及小型设备,以确保分包队伍具备与工程施工相匹配的能力。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3.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分包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其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质检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5.对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企业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总包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劳务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6.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劳务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7.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施工企业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8.劳务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分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只有劳务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通过了验收,施工企业才能接收劳务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劳务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劳务分包中农民工权益保障

由于总包单位并没有直接和劳务层农民工之间产生劳动关系,直接和农民工之间存在劳动或者雇佣关系的是分包企业,所以严格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农民工并不直接受管理型施工企业的管理。但是目前国家对于农民工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如果农民工工资出现问题,当地政府或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可能要求作为总包方或建设单位先行垫付,给总包方或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做出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发包方、转包方的依据,使得虽然农民工并未直接和总包单位建立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一旦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或者工程承包款,其可以直接总包单位、甚至业主方。

但是真正谈到农民工权益保护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笔者目前施工的项目也都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监控,包括:加强农民工考勤制度,直接支付至农民工;监督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对分包单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措施,但是目前来看,效果都不是非常好,就此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参考文献

[1]李慧英.工程承包项目中的风险管理[J].化工矿产地质,2006,28(2):l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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