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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公共安全隐患8篇

时间:2023-12-20 10:45:20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州直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消除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州直火灾形势稳定好转,为“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一)州人民政府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消防局,具体负责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潘伊新担任。

(二)各县市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宣传、公安、消防、安监、经贸、建设、工商、文化、旅游、卫生、广电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组织并督促所属各乡镇、各部门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州经贸、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体育、文物、人防、民航、交通、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是人员密集、商业物资集中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排查主要内容是“六个必查”: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查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查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畅通。五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六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六条铁规”:一是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二是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三是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现场予以拆除;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外墙严禁采用可燃苯板作为保温材料,严禁采用铝塑板等可燃材料进行室内、室外装修,已经使用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五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临时搭建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六是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采取强硬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和违法处罚力度,做到“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拘留一批、处罚一批”。

五、工作步骤和职责

专项行动分查改、整治、督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查改阶段(1月5日至29日)

各县市要统一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按照“六个必查”的内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一律确定在1月29日之前,对违反“六条铁规”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逐一填写《火灾隐患登记表》登记造册(附件3)。对于符合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的,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挂牌公示、跟踪督办等工作程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隐患整改效率。各县市要根据第一阶段火灾隐患检查和摸底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1》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附件1、2),于2月1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及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务必于1月10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阶段检查情况请于2月1日前上报。

(二)第二阶段:整治阶段(1月30日至2月27日)

在第一阶段隐患查改工作基础上,各县市要加强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全面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彻底的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对违反“六条铁规”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间距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的竣工工程不予备案登记交付使用;对检查发现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登高面、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变更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尤其是要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文化部门要依法对已核发的相关证照予以吊销,符合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旅游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降级处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经营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实施拘留处罚。广电部门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宣传平台,义务刊播专项行动通知、公告,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各县市要根据第二阶段火灾隐患治理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于3月3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2月28日至4月5日)

各县市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隐患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六个必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全面评估。对于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单位,一律禁止恢复营业,并将《火灾隐患登记表》保存备案,落实隐患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整改完毕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方可允许其恢复营业。

第三阶段结束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各县市要按《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汇总后统一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各县市、各部门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总结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附件2)请于4月7日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确保完成严查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惩治、彻底整改、逐一验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州人民政府建立州直、县市、乡镇三级严查彻改隐患责任机制。各县市既要认真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伊宁市、奎屯市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较多,霍尔果斯口岸新建大型项目较多,霍城县清水河镇物流较多,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严查彻改,有效消除各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要联合执法、通力合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发生。教育、民政、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文物、人防、工商、经贸、国有资产管理、建设、交通、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疗养院、体育设施、宾馆饭店、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人防地下工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清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行业监管职能不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监察部门要严肃予以处理。

(三)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县市、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报道力度,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曝光,让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预防火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在专项行动过程中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责任。凡不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和统计表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1.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1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2

关键词:临时查封;消防执法

【分类号】:F426.31

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是消除火灾隐患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采取临时查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权利, 也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隐患监督检查的责任力度和预防火灾工作落到实处的实际需要, 为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为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本人结合《消防法》和《监督检查规定》, 就如何做好临时查封措施, 谈谈自己的看法.

1、消防执法实践中临时查封的概念及特点

临时查封是指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危险部位、场所, 贴封条, 就地封存, 不准持有人或所有人使用、处分.

1 .1 临时查封的依据

《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1 .2 临时查封的特点

(1)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等.

(2)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在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阶段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部位和场所加以暂时性限制, 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临时查封不以行政相对人的意志为转移, 需要查封、扣押时, 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

(3)临时性.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 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临时查封的目的是防止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威胁到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隐患消除, 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临时查封.

(4)标的物比较简单、直观.临时查封对象只是在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场所, 属于财产限制.

(5)具有强制性.临时查封是一种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 为了防止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威胁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具有强制措施的性质.

(6)不是行政处罚种类, 属于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

2 临时查封在消防执法中的适用

临时查封在日常消防执法中使用频率比较高, 在消防执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 在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认真规范适用范围、法律程序和处理方式等.

2 .1 适用的范围

临时查封的适用范围.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时, 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消防执法中, 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

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 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 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5)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 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2 .2 适用的目的

查封的目的.“查封”的目的是通过对物品的控制, 预防、制止或控制违法行为继续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从而制止行政违法行为, 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 是一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消防执法机关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

准,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 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为了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 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利益, 消防执法机关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2 .3 适用的法律程序

(1)两人执法, 出示监督证件,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 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 并自检查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3)实施临时查封的, 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 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4)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 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并在临时查封后24 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 送达当事人.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实施临时查封后, 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 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5)火灾隐患消除后, 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自检查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并送达当事人.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 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3 临时查封适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3 .1 临时查封告知笔录与临时查封决定公告文书

(1)《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3 条规定第1 款第1 项规定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第二十六条第1 款第1 项规定规定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行政处罚告知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措施告知, 是否可以统一应用行政处罚告知式样, 需要明确, 再说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告知还有区别, 值得研究.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1 条第1 款第3 项规定:实施临时查封的, 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第26 条第1 款第3 项规定:实施强制执行的, 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两种强制措施都要求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 这两种需张贴的决定是否就是新制定的临时查封决定书和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放大版, 2009 年公安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没有明确, 作为从事消防执法工作者, 无从下手.根据地方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张贴的查封公告, 我认为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的张贴应是临时查封公告和强制执行公告, 所以需要上级法制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 达到基层公安消防机构消防执法人员便于操作的目的.

3 .2 临时查封危险部位、场所的范围确定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2 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 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 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5)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该条规定比较概括, 首先需要消防监督人员判断拟临时查封的场所是否具有该条所列的五种情形;其次需要判断具体查封的危险部位和场所,判段的依据应该是严格执法的同时兼顾行政强制损害最小化原则, 避免不必要的损害.

3 .3 证据的收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证据有以下7 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消防监督人员在临时查封实践中, 要以证据的“三性(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 为核心收集证据, 而在临时查封实践中, 一些办案人员在证据收集上还存在收集证据不足、孤立、收集证据片面等问题, 如草草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影像资料、现场物证等证据辅证收集不全, 导致证据之间没有形成锁链, 不能相互映证, 进而导致在执法中十分被动, 甚至直接引发行政败诉.

3 .4 程序问题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 执法人员要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 防止“轻程序、重实体”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消防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步骤, 把临时查封案件办成“铁案” .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3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政府统一领导,全民动员,通力合作,社会广泛参与,集中力量,全力做好本系统“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坚持不懈狠抓火灾预防,在消除火灾隐患上下工夫,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上下功夫,实现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防控火灾能力“三提升”和降低火灾起数、降低伤亡人数、降低财产损失“三降低”的目标,紧紧围绕“三提升”、“三降低”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深入开展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减少一般火灾,控制重大火灾,预防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打一场“围剿”火灾隐患的攻坚战,为构建“平安和谐xx”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xx区工商局深入开展整治火灾隐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分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管科。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督促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开展整治火灾隐患工作,搜集、掌握并及时通报或报送开展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结合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依法监督和查处。在今年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督促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火灾隐患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办公场所、辖区内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重点部位、设施等。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

(二)整治重点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9)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0)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

(2)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

(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四、整治火灾隐患时间:

2005年9月20日至2006年3月31日。其中第一至第三阶段为“整治火灾隐患行动”阶段,第四阶段为巩固成果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火灾隐患检查、排查和上报严重火灾隐患阶段,(2005年9月20日至10月7日)

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国庆黄金周”消防大检查,对本部门和自己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如数上报严重火灾隐患。

(二)第二阶段为挂牌整治火灾隐患阶段(2005年10月8日至12月15日)

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要将查出的严重火灾隐患,及时上报盘龙区工商局深入开展整治火灾隐患办公室(市管科)。

(三)第三阶段为复查验收总结阶段(2005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

根据整治火灾隐患工作情况,市局整治火灾隐患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我局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请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迎接好市局的检查验收。在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中,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部门或个人,将责令重新从头进行,并严肃处理相关领导人员,按照领导过错责任追究制进行追究。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请于12月16日前将“整治火灾隐患行动”工作总结用电子邮件上报局整治火灾隐患办公室(市管科)。

(四)第四阶段为巩固成果阶段(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局属各分局和机关科室要结合“元旦、春节”、“人代会、政协会”消防保卫工作要求,对“整治火灾隐患行动”活动检查出的严重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并建立整治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防止发生反弹,巩固整治成效,确保“两会”、“两节”和社会面上消防安全。

五、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辖区内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增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采取签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各有关单位、市场开办(经营)者的整改责任,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火灾隐患属于哪个单位、哪个市场开办(经营)者的,就由哪个单位、市场开办(经营)者负责。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推行“一票否决制”,把解决火灾隐患问题作为衡量一个部门领导干部的政绩、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将其与年终考评挂钩。二是把火灾隐患整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群防群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格局。三是要突出抓好政府挂牌火灾隐患的整治。要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办、评估等机制,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在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中,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七个必须”。即检查必须有记录;发现隐患必须建议整改;建议整改到期必须复查;未改正的必须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必须依法下达文书,建立案卷,跟踪督办;对依法应当报请政府的必须及时报告;坚决做到火灾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盯住不放,敢于碰硬,敢于动真,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同时依法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开展工作,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热情服务,并做好帮助和指导。

(三)严格落实严重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和公示制度。局属各分局要将影响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无能力解决或拒不整改的列为本辖区严重火灾隐患,并报局整治火灾隐患办公室(市管科),由局整治火灾隐患办公室(市管科)上报区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局属各分局要严格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排查、上报,千万不能包、不能掩,经督查发现瞒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已整改部份隐患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局深入开展整治火灾隐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集体讨论后,认为已不是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可降低为一般火灾隐患(一般监管对象)。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4

一、政府重视,群防群治,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契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了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各级政府领导身体力行,多次亲自带队检查全县防火工作。公安消防队以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作为载体,开拓进取,扎实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与镇专职消防队、村义务消防队一起,抓好防火、灭火和消防宣传工作,为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年,全县共发生火灾2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与*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73.42%、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7.29%。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19次(其中抢险救援298次),出动人员2444人次,车辆352次,抢救人员19人,社会救助21次,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经费的保障投入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贯彻财政部、公安部300号文件,与财政、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分析我县消防事业经费保障工作的现状,谋划建立完善适应我县消防工作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全县各地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了有力改善。*年,公安消防大队正常业务经费达到*万元(200*年为83万元),同比增幅达到20%(责任书为10%),实现了消防经费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为公安消防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落实了100万元的消防专项经费,更新购置了大批消防装备,推进了部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今年地方财政还专门落实了大功率大流量消防水罐车的专项经费,目前150万元的车辆款项已到位。

二、以贯彻国务院意见为契机,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0*年,我县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发[20*]15号)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会化消防管理体系,及时研究解决火灾形势、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年初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全县各镇(区)政府、各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法人负责、群众参与、舆论渗透、消防监督”的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在责任落实上,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领导政绩挂钩,形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加强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例会,适时召开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三合一”整治等重大问题,使许多消防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努力构建消防安全网络。

(一)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县委政府积极贯彻《全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落实第二轮《*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9-2011)》,在完善调整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同时,同步研究完善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不断加大城市消防道路、城市消防用水等配套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城市、乡村的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年全县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建立了8支镇专职消防队伍,建队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关心领导下、公安机关的严格的管理下、消防部门的深入指导下,通过执勤、训练、会操比武等工作,专职队的执勤灭火工作更加规范,各类台帐资料日趋完善,有效发挥了灭火救援、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提高了农村火灾防控能力。12月,公安、财政、建设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转发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93号),为推进专职队建设奠定领导基础。2009年县级政府对各专职队的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到了每人每年*00元,为改善专职队状况提供了前瞻性保障。20*年,8支镇专职队协同或单独火警出动160次,社会救援9次,抢救3人,保护人民财产达数百万元。

(二)贯彻中央1号文件,推动新农村消防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提高村民自防自救能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切实解决农村消防工作瓶颈问题,县委政府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建设,积极布署推动全县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通过对全县各镇(区)的小康示范村调查摸底,实地调查、分析研究,确定经济开发区东港村、通元镇雪水港村为新农村消防建设的先行试点村。2个试点村通过各方努力,完成了软硬件建设,正全力投入到村级消防的管理轨道。县防火委办公室向各镇、区下发了*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在2个试点村的基础上,又确定了14个新农村消防建设示范村。3月份公安、建设、农办三部门又转发了省、市关于《*农村消防建设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2009]*号)。同时继续抓好已建农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为加快农村消防安全网络体系构筑了安全屏障。

四、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在20*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镇区工作人员、消防部门进行排摸统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化工高层等的排摸统计,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多合一”场所、消防产品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掌握当地消防安全状况,找准薄弱环节开展检查。20*年排摸上报了2家市级和2家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市级:*万紫千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县级:*制衣公司和*沙发厂)。市级隐患单位通过上报由市政办发文,县政府办下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发[2009]*号)。整改中政府、各部门多次检查督促,消防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在整改期限内*假日酒店已完成整改,万紫*已停业。作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假日大酒店,在前期通过重新申报和整改,安装了疏散指示标志,添置了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打通了疏散紧急出口,换装了防火安全门。年中在*制衣公司和*沙发厂二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离整改要求还有距离,如部分员工仍住宿在厂房内,存在“三合一”等情况,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足,电气线路整改不到位,员工培训演练不熟练等情况。检查组对于发现的不同程度的欠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指导和教育,严格要求提前整改,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对*乐沙发厂的整改因牵涉到厂房的整体搬迁,消防、安监等部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加快整体搬迁的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实。在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前整改完成的基础上,加强了对2家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复查验收,至12月底,*有限责任公司*制衣厂已整改完毕,*

(二)重点实施“多合一”建筑专项整治。为深入贯彻3月10日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五部门通过出台方案、组织发动、排摸检查、集中督改、验收巩固、总结提高等一系列措施,顺利完成该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县防火委办公室于3月19日向县政府、县公安局作了汇报,并联系安监、建设、工商等部门,就如何深入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进行讨论部署方案,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9]9号),同时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公告了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确保整治扎实有效开展。3月23日下午,公安消防、建设、国土、工商、安监等五部门主管领导,在消防大队召开“多合一”建筑专项整治推进会,特别针对*“多合一”建筑存在的实际现状,如何抓好乡镇、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及家庭作坊整治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全面排摸,正确掌握“多合一”现状。各镇区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了组织发动,经过一个半月的排查摸底,于3月底共上报了14家存在“多合一”建筑的隐患单位。7月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全县各镇区的“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三是联合检查,集中整改。8月3日,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副县长*、*带领公安、安监、消防、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抽调的20名检查人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排摸出的14家“多合一”企业进行了集中大检查,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人员分别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业主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本次共检查的14家单位中,发现隐患15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四是巩固验收,总结提高。8月底,14家单位均整改完毕。9月份以后,大队又结合县防火委下发的《全县“除隐患、保安全、三十天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落实工作。消防部门带队分四组,再次深入“多合一”建筑摸排检查“回头看”,力求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整治。针对大多数“多合一”建筑隐患存在于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大队会同治安大队、派出所、工办等多次突击、错时进行检查,同时按照省厅要求和冬季防火工作,县防火委发文要求继续开展检查排摸,并组织对上述的“回头看”检查。

(三)深入开展“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局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全国各地火灾高发的态势,确保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30天的“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通过制定方案组织发动,突出重点分类排查,整合力量强制整改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实现了火灾形势的稳定好转。一是领导重视,部署有力。公安消防部门在18日就全市“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向县政府和公安局作了专题汇报。*副县长高度关注此项活动并指示:“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部局领导近期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不等不靠,按照*“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抓住契机、发文部署。18日下午,县防火委迅速下发《全县“除隐患、保安全、三十天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20*]5号),对各地、各部门在三十天大会战的工作分工具体作了明确,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牵头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落实工作。

真正把全县所有力量调动起来,打一场全县人民参与的“除隐患、保安全”的大会战,杜绝各种火灾隐患的存在。三是行动迅速、初见成效。县防火委从18日开始全面展开,先期行动分四组分别深入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政府挂牌隐患整改单位、“多合一”建筑和危化品单位进行摸排检查,力求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上级的要求,确保活动目标的实现。活动中消防部门共出动警力62人次,检点单位157家,发现隐患157处,当场整改1*处,发法律文书40份。四是多警协作、联合执法。8月20日晚,消防部门会同治安大队、*出所,分二组对*不夜城大酒店、*大酒店等8家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内容。

同时基层派出所抓好了“六小单位”、出租房屋的检查。据统计,本次“除隐患、保平安”大行动中联合公安消防、派出所、治安大队等公安民警参与的出动民警91人次,检查单位数267个,发现隐患数113处,整改隐患数90处,发法律文书23份,排查辖区内出租房数9122家。五是上下联动,深入推进。8月23日县防火委又召开由各镇(区)政府分管安全的领导、县防火委成员、各派出所分管领导及专职消防民警和乡镇消防安全专管员参加的全县“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推进会,进一步发动群众,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举全县之力,全方位、全员额的深入开展好“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随后,各地各部门纷纷发文落实部署县防火委文件有关要求,抢占时间,全面发动,做到每周上报制度,使全县上下打响一场声势浩大的消防大会战。

(四)全面开展以“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于11月20日召开了全县农村消防工作暨“三合一”整治会议,部署了农村防火工作暨“三合一”集中整治工作,并下发了《*集中开展以“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就冬季防火工作、农村消防工作和“多合一”“三合一”企业整治进行了重点部署落实。根据方案在组织实施阶段过程中,县“三合一”整治小组通过前阶段专项工作中排摸了解的情况,又对“多合一”整治进行了复查“回头看”,摸清了隐患存量,并分类建立档案。至12月底,第一阶段排措出4家单位,已下发整改法律文书,限期整改。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采取有效监管,做好四大类隐患名单,分别存档备案。12月,县委办、县府办转发了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的紧急通知》文件,对全县各地做好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五)实施有效季节性防火监管,确保节庆火灾形势稳定。一是抓好春季防火工作。春季防火是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县防火委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清明期间*山林火灾特点,未雨稠繆,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县“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2009]3号),及时召开全县有山林的14个村的村干部会议。在各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及早部署,周密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春防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预防了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旅游节、国定长假等重大节日活动的消防安全。在今年的*旅游节、国定长假和重大活动期间,县防火委通过节前有序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对全县涉外旅游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重大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县领导亲自带队,各防火委成员单位分组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为保卫*“五一”、“十一”黄金周和*旅游节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针对本地区火灾规律和特点,县防火委办公室迅速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排摸工作,并发文《关于公布调整2009年度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调整了全县22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告。重点抽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卡拉ok厅、桑拿浴室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和生产、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企业等三类单位和场所。20*年公安消防大队共行政许可580次,检查单位946家,发现火灾隐患2834处,当场整改2742处,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6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13份;行政处罚29起,立案火灾调查19起,办理举报投诉案件4个,有效地改善了我县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各基层公安派出所也调整确定了三级消防安全单位,对本辖区内非重点单位的“六小场所”开展好日常抽查。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促进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一)成立**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开展专项行动。

**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戴伊强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包括两个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经计、建设、规划、房产、工商、水务、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宣传、民宗、行政执法、人防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督促所属街道(乡、镇)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市经委、市建委、市国资委、市民宗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市容局、市城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市供销社、市人防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部门和下属(监管)单位开展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

范围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写字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特别是各工业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小加工作坊)。

重点是人员密集、商业物资集中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火车南站商贸城、华凌、大小西门、二道桥、铁路局、边疆宾馆口岸等商圈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要采取重点检查、重点整改、重点监控的办法予以彻底治理,从根本上消除此类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对热比亚大厦、建银大厦、华峰西部大酒店、新疆副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城大厦520俱乐部、农资大厦等6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天山区的红旗路电脑城、边疆宾馆、国际大巴扎1、2号步行街、电力宾馆、天禧大厦、通宝大厦、亚通商贸仓储、德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德希商贸批发市场)、宝德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宝德市场)、**金汇德有限责任公司(添资市场)、柏青商业广场、柏青新华商贸、西星国贸大厦(大西门鞋城);沙依巴克区的小商品城批发市场、新恒基鞋城、众赢电子广场、**市百福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宏运大厦)、新疆东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爱家超市友好店;新市区的南三路步行街市场、祥和家园、甘肃大厦、中夏大厦;水磨沟区的华天医院、小尕子迷宗菜、鑫都酒店、七道湾村办工业园、八道湾村办工业园、华凌贸易城(地下1层至地上2层)、新鱼市;**县的丝绸之路国际滑雪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广汇美居物流园、**市华联物业公司;头屯河区的好幸福超市;达坂城区的达坂城盐湖浮乐园等人流、客流高度密集场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检查、督促、监控力度,确保其尽快完成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各类场所,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姑息迁就。

主要内容是“六个必查”: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查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查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畅通。五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六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六条规定”:一是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二是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三是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现场予以拆除;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外墙严禁采用可燃苯板作为保温材料,严禁采用铝塑板等可燃材料进行室内、室外装修;已经使用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五是凡公众聚集场所和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临时搭建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六是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要切实采取强硬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和违法处罚力度,做到“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拘留一批、处罚一批”。

五、工作步骤和职责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边查边改阶段(1月10日至1月3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经计、建设、规划、房产、工商、水务、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宣传、民宗、行政执法、人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写字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按照“六个必查”的内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或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律确定在1月30日之前;对违反“六条规定”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逐一填写《火灾隐患登记表》登记造册(附件3)。对于符合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的,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挂牌公示、跟踪督办等工作程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隐患整改效率。目前,我市尚未整改完毕的六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区(县)要区分情况采取不同对策和措施,一是要继续做好已停业隐患单位的监管工作,督促整改已基本完毕或接近整改完成的华峰西部大酒店、建银大厦尽快报批,力争早日摘牌;二是要继续做好已停业或查封的隐患单位新疆副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大厦、中国城大厦520俱乐部、农资大厦的后续工作,采取根本性措施予以彻底消除;三是按自治区要求切实抓好、抓紧、抓实热比亚大厦整改工作。

各区(县)要根据第一阶段火灾隐患检查和摸底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1》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附件1、2),于2月1日前上报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以及贯彻落实情况也要于2月1日前上报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月1日至2月29日)。

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彻底地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对违反“六条规定”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级公安、消防、安监、经计、建设、规划、房产、工商、水务、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民宗、行政执法、人防等部门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间距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登高面、堵塞消防车道的,一律予以拆除。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变更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尤其是要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文化部门要依法对已核发的相关证照予以吊销,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旅游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降级处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社会公众活动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经营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实施拘留处罚;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作好相关联合执法工作。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宣传平台,义务刊播专项行动通知、公告,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第二阶段火灾隐患治理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于3月3日前上报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验收阶段(3月1日至4月5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经计、建设、规划、房产、工商、水务、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宣传、民宗、行政执法、人防等部门对隐患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六个必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全面评估。对于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单位,一律禁止恢复营业,并将《火灾隐患登记表》保存备案,落实隐患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整改完毕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方可允许其恢复营业。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3月20日至4月5日对各区(县)、各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阶段工作结束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各区(县)、各部门要将《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跟踪督办。各区(县)、各部门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总结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于4月7日前上报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区(县)、各部门要从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区(县)、街道(乡、镇)两级严查彻改隐患责任机制,确保完成严查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惩治、彻底整改、逐一验收、确保安全的工作任务。各区(县)人民政府既要认真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特别是我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等区辖区内人流、客流高度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密集区域和棉花等易燃易爆大宗物资仓储场所是专项行动的重点,各区(县)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严查彻改,有效消除各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市属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火灾隐患问题,要实行联合执法、彻底消除,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公安、消防、安监、经计、建设、规划、房产、工商、水务、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宣传、民宗、行政执法、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疗养院、体育设施、宾馆饭店、旅游景点、文物古迹、人防地下工程、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火灾隐患清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行业监管职能不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不得力的单位领导,监察部门要予以严肃处理。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6

xxx防火委20xx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xxx防火委在xxx防火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打造“平安xxx”、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火灾指标“三年零增长”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整治,大力排查火灾隐患,稳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效地提升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了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的实现。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重视,群防群治,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xxx各级党委政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契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了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各级政府领导身体力行,多次亲自带队检查全县防火工作。公安消防队以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作为载体,开拓进取,扎实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与镇专职消防队、村义务消防队一起,抓好防火、灭火和消防宣传工作,为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全县共发生火灾2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xxxx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与xx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73.42%、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7.29%。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19次(其中抢险救援298次),出动人员2444人次,车辆352次,抢救人员19人,社会救助21次,

x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经费的保障投入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贯彻财政部、公安部300号文件,与财政、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分析我县消防事业经费保障工作的现状,谋划建立完善适应我县消防工作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全县各地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了有力改善。xx年,公安消防大队正常业务经费达到xxx万元(200xx年为83万元),同比增幅达到20%(责任书为10%),实现了消防经费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为公安消防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落实了100万元的消防专项经费,更新购置了大批消防装备,推进了部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今年地方财政还专门落实了大功率大流量消防水罐车的专项经费,目前150万元的车辆款项已到位。

二、以贯彻国务院意见为契机,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0xx年,我县以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x发[20xx]15号)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x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会化消防管理体系,及时研究解决火灾形势、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年初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全县各镇(区)政府、各部门签订了《xxx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法人负责、群众参与、舆论渗透、消防监督”的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在责任落实上,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领导政绩挂钩,形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加强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例会,适时召开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三合一”整治等重大问题,使许多消防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努力构建消防安全网络。

(一)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县委政府积极贯彻《全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落实第二轮《xxx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xx-20xx)》,在完善调整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同时,同步研究完善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不断加大城市消防道路、城市消防用水等配套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城市、乡村的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全县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建立了8支镇专职消防队伍,建队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关心领导下、公安机关的严格的管理下、消防部门的深入指导下,通过执勤、训练、会操比武等工作,专职队的执勤灭火工作更加规范,各类台帐资料日趋完善,有效发挥了灭火救援、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提高了农村火灾防控能力。12月,公安、财政、建设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转发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xxx[20xx]193号),为推进专职队建设奠定领导基础。20xx年县级政府对各专职队的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到了每人每年xx00元,为改善 专职队状况提供了前瞻性保障。20xx年,8支镇专职队协同或单独火警出动160次,社会救援9次,抢救3人,保护人民财产达数百万元。

(二)贯彻中央1号文件,推动新农村消防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提高村民自防自救能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切实解决农村消防工作瓶颈问题,县委政府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建设,积极布署推动全县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通过对全县各镇(区)的小康示范村调查摸底,实地调查、分析研究,确定经济开发区东港村、通元镇雪水港村为新农村消防建设的先行试点村。2个试点村通过各方努力,完成了软硬件建设,正全力投入到村级消防的管理轨道。县防火委办公室向各镇、区下发了xxx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在2个试点村的基础上,又确定了14个新农村消防建设示范村。 3月份公安、建设、农办三部门又转发了省、市关于《xxx农村消防建设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xxx[20xx]04号)。同时继续抓好已建农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为加快农村消防安全网络体系构筑了安全屏障。

四、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在20xx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镇区工作人员、消防部门进行排摸统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化工高层等的排摸统计,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多合一”场所、消防产品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掌握当地消防安全状况,找准薄弱环节开展检查。20xx年排摸上报了2家市级和2家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市级:xxxx万紫千红、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县级:xxxx制衣公司和xxx沙发厂)。市级隐患单位通过上报由市政办发文,县政府办下发了《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度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xxx发[20xx]x号)。整改中政府、各部门多次检查督促,消防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在整改期限内xx假日酒店已完成整改,万紫xx已停业。作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xx假日大酒店,在前期通过重新申报和整改,安装了疏散指示标志,添置了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打通了疏散紧急出口,换装了防火安全门。年中在xxxx制衣公司和xxx沙发厂二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离整改要求还有距离,如部分员工仍住宿在厂房内,存在“三合一”等情况,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足,电气线路整改不到位,员工培训演练不熟练等情况。检查组对于发现的不同程度的欠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指导和教育,严格要求提前整改,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对xxx乐沙发厂的整改因牵涉到厂房的整体搬迁,消防、安监等部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加快整体搬迁的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实。在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前整改完成的基础上,加强了对2家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复查验收,至12月底,xxxx有限责任公司xx制衣厂已整改完毕,xxxxx

(二)重点实施“多合一”建筑专项整治。为深入贯彻3月10日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xxx五部门通过出台方案、组织发动、排摸检查、集中督改、验收巩固、总结提高等一系列措施,顺利完成该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县防火委办公室于3月19日向县政府、县公安局作了汇报,并联系安监、建设、工商等部门,就如何深入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进行讨论部署方案,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20xx]9号),同时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公告了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确保整治扎实有效开展。3月23日下午,公安消防、建设、国土、工商、安监等五部门主管领导,在消防大队召开“多合一”建筑专项整治推进会,特别针对xxx“多合一”建筑存在的实际现状,如何抓好乡镇、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及家庭作坊整治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全面排摸,正确掌握“多合一”现状。各镇区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了组织发动,经过一个半月的排查摸底,于3月底共上报了14家存在“多合一”建筑的隐患单位。7月初,xxx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全县各镇区的“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三是联合检查,集中整改。8月3日,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xxx、副县长xxx、xxx带领公安、安监、消防、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抽调的20名检查人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排摸出的14家“多合一”企业进行了集中大检查,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人员分别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业主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本次共检查的14家单位中,发现隐患15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四是巩固验收,总结提高。8月底,14家单位均整改完毕。9月份以后,大队又结合县防火委下发的《全县“除隐患、保安全、三十天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落实工作。消防部门带队分四组,再次深入“多合一”建筑摸排检查“回头看”,力求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整治。针对大多数“多合一”建筑隐患存在于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大队会同治安大队、派出所、工办等多次突击、错时进行检查,同时按照省厅要求和冬季防火工作,县防火委发文要求继续开展检查排摸,并组织对上述的“回头看”检查。

(三)深入开展“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局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全国各地火灾高发的态势,确保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的顺利实现,xxx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30天的“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通过制定方案组织发动,突出重点分类排查,整合力量强制整改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实现了火灾形势的稳定好转。一是领导重视,部署有力。公安消防部门在18日就全市“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向县政府和公安局作了专题汇报。xxx副县长高度关注此项活动并指示:“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部局领导近期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不等不靠,按照xxx“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抓住契机、发文部署。18日下午,县防火委迅速下发《全县“除隐患、保安全、三十天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xx[20xx]5号),对各地、各部门在三十天大会战的工作分工具体作了明确,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牵头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落实工作。真正把全县所有力量调动起来,打一场全县人民参与的“除隐患、保安全”的大会战,杜绝各种火灾隐患的存在。三是行动迅速、初见成效。县防火委从18日开始全面展开,先期行动分四组分别深入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政府挂牌隐患整改单位、“多合一”建筑和危化品单位进行摸排检查,力求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上级的要求,确保活动目标的实现。活动中消防部门共出动警力62人次,检点单位157家,发现隐患157处,当场整改104处,发法律文书40份。四是多警协作、联合执法。8月20日晚,消防部门会同治安大队、xxx出所,分二组对xxxx不夜城大酒店、xxxx大酒店等8家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内容。同时基层派出所抓好了“六小单位”、出租房屋的检查。据统计,本次“除隐患、保平安”大行动中联合公安消防、派出所、治安大队等公安民警参与的出动民警91人次,检查单位数267个,发现隐患数113处,整改隐患数90处,发法律文书23份,排查辖区内出租房数9122家。五是上下联动,深入推进。8月23日县防火委又召开由各镇(区)政府分管安全的领导、县防火委成员、各派出所分管领导及专职消防民警和乡镇消防安全专管员参加的全县“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推进会,进一步发动群众,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举全县之力,全方位、全员额的深入开展好“除隐患、保平安、三十天大会战”活动。随后,各地各部门纷纷发文落实部署县防火委文件有关要求,抢占时间,全面发动,做到每周上报制度,使全县上下打响一场声势浩大的消防大会战。

(四)全面开展以“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xxx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 于11月20日召开了全县农村消防工作暨“三合一”整治会议,部署了农村防火工作暨“三合一”集中整治工作,并下发了《xxx集中开展以“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就冬季防火工作、农村消防工作和“多合一”“三合一”企业整治进行了重点部署落实。根据方案在组织实施阶段过程中,县“三合一”整治小组通过前阶段专项工作中排摸了解的情况,又对“多合一”整治进行了复查“回头看”,摸清了隐患存量,并分类建立档案。至12月底,第一阶段排措出4家单位,已下发整改法律文书,限期整改。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采取有效监管,做好四大类隐患名单,分别存档备案。12月,县委办、县府办转发了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的紧急通知》文件,对全县各地做好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五)实施有效季节性防火监管,确保节庆火灾形势稳定。一是抓好春季防火工作。春季防火是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县防火委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清明期间xxx山林火灾特点,未雨稠繆,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县“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xx[20xx]3号),及时召开全县有山林的14个村的村干部会议。在各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及早部署,周密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春防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预防了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旅游节、国定长假等重大节日活动的消防安全。在今年的xxx旅游节、国定长假和重大活动期间,县防火委通过节前有序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对全县涉外旅游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重大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县领导亲自带队,各防火委成员单位分组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为保卫xxx“五一”、“十一”黄金周和xxx旅游节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针对本地区火灾规律和特点,县防火委办公室迅速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排摸工作,并发文《关于公布调整20xx年度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调整了全县22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告。重点抽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卡拉ok厅、桑拿浴室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和生产、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企业等三类单位和场所。20xx年公安消防大队共行政许可580次,检查单位946家,发现火灾隐患2834处,当场整改2742处,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6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13份;行政处罚29起,立案火灾调查19起,办理举报投诉案件4个,有效地改善了我县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各基层公安派出所也调整确定了三级消防安全单位,对本辖区内非重点单位的“六小场所”开展好日常抽查。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7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部门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消除一批消防隐患问题,管控风险,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辖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建立本地企业底数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对出租厂房、老旧厂房(仓库)进行摸排登记造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停止出租行为。

(二)住宅、老旧小区、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底数台账,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和责任清单;与有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单位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及时予以拆除;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重点督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电瓶车等采用飞线违规充电等。

(三)成品油经营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督促合法经营的成品油企业组织对老旧消防设施器村全部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有效。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开展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定期开展企业风险自查评估,加强加油现场管理。

2.加强汽油加油站安全监管,督促汽油加油站点开展隐患自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演练,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加强现场管理。

3.依法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重点整治给建设工地、大型农机等非法运送或加注成品油的车辆;在马路旁边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

(四)重点行业领城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馆等各自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贵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五)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场所)。“多合一”。家庭式商铺、群租房等场所,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见附件3),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三清单”,夯实工作责任。采取“1+2+X*措施,即推广安装一套简易喷淋,打通生命通道和配备灭火逃生设施,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防火防烟分隔措施设置、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防盗窗设置等。对群租房出租屋居住人员较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停止租用,合理引导分流,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属于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六)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对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情况认真做好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全镇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优先拆除,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质量。

2.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拆除或更换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

镇有关部门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重大消防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通过线上征集线索,对经核实为较大火灾隐患,纳入隐患治理清单的予以奖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整改验收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

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情况及省市县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火灾防控检查服务组检查指导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完成的及时与已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各项隐患问题按时整改销号,形成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篇8

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公共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为实现“争五冲百”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排点及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我区公共安全形势,本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重点有五项:

一是工业公司负责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铁路道口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非煤矿山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按设计开采;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程操作,电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生产、储存,是否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冶金、建材等工业企业是否符合作业标准;铁路道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

二是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消防、治安、公共场所、交通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危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消防事故隐患情况;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驾驶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情况;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个人的安全隐患情况;企业、金融系统、学校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三是教育办负责对学校、幼儿园校舍、教学设施、饮食卫生及周边环境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中小学校舍安全、危房整改与消防,在校学生的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防毒、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和监督管理情况;理化试验、化学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及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安全情况;校内学生饮食的卫生检疫情况;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情况。

四是土地办和林水站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房屋拆迁、城市供水、公共交通、液化石油气及防汛等隐患进行排查。城市供水水源防护及供水设施运行等情况;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等情况;城区防汛工作检修、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队伍组建等情况。

五是交通站负责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岭区、弯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易发生水毁路段情况;司乘人员持证上岗、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超限、超载等情况;水上驾驶员持证上岗、渡口设施、渡船安全技术性能及救生设施配套情况。其它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排查时限

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动员阶段:召开全区大会,部署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活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抽调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四、排查方式

(一)区领导亲自领导,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个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完毕。

(二)对难以确认和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按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死看死守,制定防护措施和落实隐患监护责任人的方式,督促其在短时间内予以彻底整改。

(四)对历史形成的事故隐患,要采取边报告、边防范和边治理的方式,对隐患实施有效监控,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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