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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8篇

时间:2024-01-15 15:15:3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篇1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质量监管;质量评价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理论

建筑工程质量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它既有一般产品质量概念所具备的内容,又包括更为广泛、更为特殊的内容。我国在2002年以前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

相对于原评定标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工程质量验收不再设优良等级,只做合格验收,贯彻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即不再对建筑工程质量划分等级。

2 国内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指标

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指标的选取方式有很多种,国内对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指标的研究学者和著作也有很多。如杨亚频认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建筑环境质量等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而采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及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是创建优质工程的必要措施,通过层次分析法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张巧玲构建了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提出以建设工程质量指数可以作为衡量建设工程质量的综合性指标。除了上述理论研究外,有很多研究理论运用到了具体实践过程中。

3 施工过程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本文基于过程能力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体系构建思路如下:第一,从上至下识别关键成功因素整个指标体系构建将借助关键成功因素法识别影响质量的关键成功因素。首先通过调研与访谈,确定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目标。然后识别所有成功因子,采用逐层分解的方法找出影响质量监管目标的各种重要施工过程,以及影响过程的各种因素以及影响这些因素的子因素。第二,从下至上计算过程能力指数。由于关键绩效指标的可度量性,在识别出关键绩效指标后,还需要对其进行度量。在识别关键成功因素以及采用过程能力指数对测量指标进行度量后,就可以构建相关的模型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评价,这里将采取层次分析法进行建模。

4 建筑工程全面质量评价体系的实施

4.1 实施原则

4.1.1 循序渐进。在由建设部组织的一些工程质量抽查中应用,并在进一步完善其指标和标准之后,从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着手推广,在建立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之后方可推广到私人投资工程中去,而且推进的原则必须是自愿参与。

4.1.2 区别对待。我国推行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重点应该放在政府投资工程和住宅工程方面,这样既抓住了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矛盾,也体现了我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新形势要求下的全新定位,而不再是过去的“大包大揽”型管理。

4.1.3 评价信息化。在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实现了建筑质量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应该同以上信息系统结合,共同构成质量监管平台,完成质量平台中数据整合与信息发布的功能。

4.2 与现行制度的关系 为了保证质量评价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立质量评价的地位,必须将质量评价与如下制度或工作明确的区别开来。

4.2.1 与法定的工程质量保证程序的区别。虽然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数据来源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但是经过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并不意味着工程无须经过上述法定程序的检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结果不是工程项目的“合格证”。

4.2.2 与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过程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现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各方质量责任行为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只能影响评价分数的高低而不足以作为执法人员的处罚依据。把评价过程与监督执法过程区别开来有利于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2.3 与“优质工程”的评选的区别。质量评价的分数反映的是项目建设过程与各方质量工作相对于评价标准的符合程度,根据目前设定的标准,也可以认为分数反映的是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和水平。政府可以在评优过程中,将评价结果作为重点“评优”指标考虑,但这并不能等同于工程质量的“优质证明”。

4.3 组织与实施 从短期来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可由政府部门以质量验收、质量抽查的形式来组织和实施。然而,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长远发展,则必须逐步树立其权威性与公信力,这就对质量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规范性与制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评价结果能够真实的反映工程质量水平,并能够及时、准确的反馈给政府、市场和社会,具体实施评价的人员十分关键。为此,工程质量评价人员或机构必须首先具有一定的专业资质和技术水平,并且独立于项目建设过程,不能与工程建设主体各方存在利益关系。

施工阶段质量可由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独立性机构或人员担任质量评价,同时在初期评价人员在对质量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的使用质量监管平台中已有的数据,不需要进行独立的评价。在大规模展开质量评价之后,需要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和方法,增加部分定性化的评价指标。此时需要组织专业的评价队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随着工程质量监督由质量等级核验制向竣工验收备案制转变,建设单位代替了政府成为质量评价的主体,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价。

5 结语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同样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知性,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最终应用,仍然需要大量现实数据的支撑与论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篇2

摘要:随着质量监管模式由“第三方(政府)质量监督”到“竣工验收备案机制”的转变,质量监管部门不再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价。实施以质量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建筑工程全面质量评价成为改善现状的重要途径之一。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质量监管;质量评价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理论

建筑工程质量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它既有一般产品质量概念所具备的内容,又包括更为广泛、更为特殊的内容。我国在2002年以前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

相对于原评定标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一个最显着的变化就是工程质量验收不再设优良等级,只做合格验收,贯彻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即不再对建筑工程质量划分等级。

2 国内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指标

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指标的选取方式有很多种,国内对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指标的研究学者和着作也有很多。如杨亚频认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建筑环境质量等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而采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及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是创建优质工程的必要措施,通过层次分析法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张巧玲构建了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提出以建设工程质量指数可以作为衡量建设工程质量的综合性指标。除了上述理论研究外,有很多研究理论运用到了具体实践过程中。

3 施工过程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本文基于过程能力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体系构建思路第一,从上至下识别关键成功因素整个指标体系构建将借助关键成功因素法识别影响质量的关键成功因素。首先通过调研与访谈,确定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目标。然后识别所有成功因子,采用逐层分解的方法找出影响质量监管目标的各种重要施工过程,以及影响过程的各种因素以及影响这些因素的子因素。第二,从下至上计算过程能力指数。由于关键绩效指标的可度量性,在识别出关键绩效指标后,还需要对其进行度量。在识别关键成功因素以及采用过程能力指数对测量指标进行度量后,就可以构建相关的模型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评价,这里将采取层次分析法进行建模。

4 建筑工程全面质量评价体系的实施

4.1 实施原则

4.1.1 循序渐进。在由建设部组织的一些工程质量抽查中应用,并在进一步完善其指标和标准之后,从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着手推广,在建立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之后方可推广到私人投资工程中去,而且推进的原则必须是自愿参与。

4.1.2 区别对待。我国推行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重点应该放在政府投资工程和住宅工程方面,这样既抓住了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矛盾,也体现了我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新形势要求下的全新定位,而不再是过去的“大包大揽”型管理。

4.1.3 评价信息化。在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实现了建筑质量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应该同以上信息系统结合,共同构成质量监管平台,完成质量平台中数据整合与信息发布的功能。

4.2 与现行制度的关系 为了保证质量评价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立质量评价的地位,必须将质量评价与如下制度或工作明确的区别开来。

4.2.1 与法定的工程质量保证程序的区别。虽然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数据来源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但是经过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并不意味着工程无须经过上述法定程序的检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结果不是工程项目的“合格证”。

4.2.2 与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过程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现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各方质量责任行为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只能影响评价分数的高低而不足以作为执法人员的处罚依据。把评价过程与监督执法过程区别开来有利于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转贴于

4.2.3 与“优质工程”的评选的区别。质量评价的分数反映的是项目建设过程与各方质量工作相对于评价标准的符合程度,根据目前设定的标准,也可以认为分数反映的是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和水平。政府可以在评优过程中,将评价结果作为重点“评优”指标考虑,但这并不能等同于工程质量的“优质证明”。

4.3 组织与实施 从短期来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可由政府部门以质量验收、质量抽查的形式来组织和实施。然而,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长远发展,则必须逐步树立其权威性与公信力,这就对质量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规范性与制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评价结果能够真实的反映工程质量水平,并能够及时、准确的反馈给政府、市场和社会,具体实施评价的人员十分关键。为此,工程质量评价人员或机构必须首先具有一定的专业资质和技术水平,并且独立于项目建设过程,不能与工程建设主体各方存在利益关系。

施工阶段质量可由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独立性机构或人员担任质量评价,同时在初期评价人员在对质量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的使用质量监管平台中已有的数据,不需要进行独立的评价。在大规模展开质量评价之后,需要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和方法,增加部分定性化的评价指标。此时需要组织专业的评价队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随着工程质量监督由质量等级核验制向竣工验收备案制转变,建设单位代替了政府成为质量评价的主体,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价。

5 结语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同样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知性,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最终应用,仍然需要大量现实数据的支撑与论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篇3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5〕23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所有三级及其以上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和施工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法规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工作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

至*8年底,全市三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3)进行评价,全部达到“基本合格”以上。各类企业的“合格”率应分别为:特级、一级企业达到100%;二级企业达到75%以上;三级企业达到55%以上。至2010年底,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哈尔滨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至*8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全部达到“合格”,“优良”率为:特级企业达到90%;一级企业达到75%;二级企业达到55%;三级企业达到35%。至2010年底,“优良”率为:特级、一级企业的施工现场达到100%,二级企业达到85%,三级企业达到65%。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减少生产事故,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对施工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能够促进企业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工作转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扎实做好组织动员、协调指导、舆论宣传及先进经验总结和推广等工作,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为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及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指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并抓紧制定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要明确细化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提出年度达标计划和中长期达标规划,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示范引路的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层层推进,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细、抓好。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对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做到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到位、计划措施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和具体工作落实到位。要针对企业自身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各项责任制度,按照总体规划逐步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做到“四个结合”,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一是要与深入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要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面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规范施工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行为,将建筑施工企业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质量活动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二是要与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明理念,并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转化为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通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场容场貌,不断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文明意识。三是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要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进的投入,把安全生产真正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要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逐步淘汰落后的安全设施、设备、技术和工艺,减少施工作业中的危害。四是要与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相结合。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建立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基地和夜校,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自律意识,逐步使农民工向新型的现代产业工人过渡。

(四)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积极指导和推动本行政区域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奖惩激励机制和具体的实施办法,鞭策、鼓励、强化企业和现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被评定树立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先进区(市)县”、“先进个人”的,要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记入企业信誉档案,在评比先进、评比优质工程、招投标、预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对于不积极响应和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没按规定要求和比例完成创建目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给予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分,记入企业信誉档案,限制企业评优评先和招投标活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帮助指导企业不断查找管理缺陷,堵塞漏洞,形成一个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

五、申报条件

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级以上总包或专业分包建筑施工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未发生四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规范且无拖欠工人工资等不良记录;

(四)所承揽的建筑施工工程施工到正副零以上全部办理安全监督及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六)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七)所承揽的建筑施工项目,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哈尔滨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有关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按年限和步骤达到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比例30000㎡以上工程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八)企业办公场所标准、规范、挂牌,按规定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办公室、固定、移动电话、信息网络系统、检查车辆、仪器、仪表等。

(九)按标准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且实行电器化教学。

(十)企业安全内业有专人管理,软件、硬件标准规范。

(十一)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审评定机构,制定创建方案和目标,且经内审评定为“合格”的。

六、组织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全面指导推进标准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组建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审认证中心: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评审认证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安全监察站。

七、申报评审认证程序

(一)建筑施工企业经内审评定,认为自身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可填写制式《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表》,呈报到市评审认证中心办公室。

(二)评审认证中心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工程情况,企业伤亡事故指标控制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核。

(三)评审认证中心初审合格后,向企业发出15日内全面评审的通知。

(四)全面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组长1人,组员2人,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篇4

一、引言

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实施科教兴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节能建筑的实现是建设项目各建设主体行为及活动结果的总和。建设主体建筑节能行为的规范与否及活动结果的好与坏,取决于各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保证能力。各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保证能力,是各主体人力、物力、知识和管理机制运行的综合体现,他们的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都是建筑节能能力形成的主要因素,这些是实现节能建筑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就是对已经确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建筑节能保证能力的评价与分析,基于建设主体以往有关建筑节能建设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的相关资料,分析其内在的建设水平来预测未来建设活动的行为和可能结果,是建筑节能事前监督控制的综合计划过程。

二、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能力评价的意义

1.全面了解各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实施能力

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能力评价是在各建设主体关系已经确立,对工程项目建设前的各个主体资质与能力的把关和审查。通过对项目实施前三大内容的监督审查,即建筑规划中的节能审查、建筑设计中的节能设计审查监督、和主体能力监督,结合对已确立建设主体的资信考察,对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能力做出综合判断,判断评价的过程就是监督机构认识、考核各参与项目主体的过程。通过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节能审查和通过对各主体资信、业绩、质量保证体系、主要项目负责人的能力的评价,针对准备实施建设项目的节能技术情况,定性定量相结合,对确立的主体建筑节能实施能力做出预估评价,全面正确地了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的实施能力。

2.实现对设计的事后建筑节能监督审查把关

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建筑节能设计成果及其审查结果的监督评价,这是事后建筑节能设计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对建筑节能的设计成果及其审查结果起到监督审查作用,就是评价其建筑节能能力的符合性,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其内容包括是否具备应有的深度,监督审查的人员资质、资信、审查的程度、审查的结果、审查核算书、审查独立性等。

3.体现建筑节能事前控制、以人为本的监督思想

建筑节能能力评价是基于对已确定的建筑规划设计、建设主体能力、主体资信以及主体对项目质量的保证程度的考核分析,评价过程始终以主体的人、人的组织作为重点考核对象,把人和组织的能力、业绩和资信的记录放在首位。

三、建设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

1.影响项目质量实施能力的因素分析

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项目本身属性及其设计特性和建设所在地市场环境条件的客观因素;二是实施项目建设的各参与主体的条件,这是项目建筑节能能力的主观因素。项目本身属性主要包括项目类别、项目的节能设计情况、项目建筑节能创新技术应用等。项目设计特性包括节能设计成果的水平和节能设计审查的可靠性和结论,设计文件是指导建设工程实施的依据,它是建筑节能标准的技术规划,因此,节能设计成果本身的质量和节能设计审查的质量对于建设工程节能实施是极其重要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场环境因素,包括建设市场管理、招投标市场管理、建筑材料市场、建设场地环境特征、建设所在地公众节能意识、建设市场主体要素整体质量、建设市场主体信誉制度等。以上为建设工程节能实施能力的客观因素,项目节能等级越高,对主体素质的要求就越高;建设市场环境越规范,越能有效地促进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的行为和活动结果,越能有效地保证节能目标的实施和节能水平的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目标实现的主观因素,也是内在动力和直接生产力,他们的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整合构成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能力的全部内涵。单就参与主体来说也有直接参与主体和间接参与主体之分,施工主体、勘察设计主体、设备、材料生产供应主体他们的活动是建设工程节能目标实现的直接生产者,属于直接主体;业主管理活动,监理主体、监督检测主体的主要活动是对实施直接主体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协调,对于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来说是间接发生作用的,是通过直接主体的活动体现出来的。直接与间接主体共同协调一致工作,构成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的有效能力,保证建设工程节能目标的有效实现。

2.项目节能实施能力评价的主要内容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节能目标的实现受多因素的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应根据系统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通用可比性原则、实用性原则以及目标导向性原则,采用系统评价的原理与方法综合确定。建设工程项目节能实施能力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建设工程项目本身评价是指对项目类别、项目节能要求、项目实施的节能技术、项目的节能标准的评价。

(2)项目节能设计保证能力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节能设计成果本身及其节能设计行为能力的评价;二是对节能设计审查情况的评价。节能设计评价主要通过节能设计成果的审查来度量节能设计过程中的主体节能能力及节能设计成果本身的完整性、科学性、符合性。节能设计审查情况的评价包括对设计审查机构、人员的资质、行为、审查的程度、审查的计算过程以及审查结论的监督评价。

(3)建设主体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是项目实施能力评价的核心,它是以人为本建设项目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对其能力的评价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各主体资质能力、社会信誉、业绩对拟建项目的保证能力,主要从各主体的资质等级、不良行为记录、过去完成项目的社会反映、拟建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和认证体系六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二是各主体在该项目前期的质量行为及活动结果分析其行为的规范性和能力,主要通过对各招投标活动的过程及结果的监督,各种合同的监督以及在设计过程中的各主体行为表现及其结果的监督进行主体行为能力分析评价。主体本身的综合资质和在前期项目活动中的表现结合起来,反映了各主体对于该拟建项目建筑节能实施中的保证能力,监督的建设主体主要包括设计、施工、业主、监理四个主体。

(4)建设环境因素评价主要指建设项目拟建区域范围内整体建设市场和社会环境,这也是项目建筑节能有效实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环境因素评价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项目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程度。二是建筑材料市场,建筑材料市场包括两大块,即生产和供应。三是建筑产品检测市场,这里的检测主要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检测法律责任的社会化监测机构所构成的市场,他们的检测能力、检测水平、检测行为公正性直接影响项目建筑节能的社会认识,规范、科学、公正的检测市场主体是推动建设项目节能水平提高不可缺少的重要动力,是依法科学监督的基础,也是有效社会保证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条件。

3.项目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影响因素分析,揭示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能力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按层次结构分类归纳起来就构成了有效评价实施能力的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法与应用

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是一个多因素综合评价过程,许多评价因素是定性指标,难以统一量化,需要采纳专家意见进行排序分级,以便进行综合定量计算。由于建筑节能实施能力指标体系的量化都具有模糊性,难以用准确的数量表述,评价的最终结果又要求能够给出直观的度量标准,所以,政府建筑节能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的评价应该基于专家的经验和知识,采用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法。其评价实施过程包括六个步骤: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评价指标集,确定评价的模糊评语集,计算各层次因素的权重,根据专家评定结果建立评价矩阵,进行模糊矩阵运算,根据运算结果确定最后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的隶属评价等级[1]。根据政府建筑节能监督机构确定的准予监督登记的等级标准(>75%),判断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所评价的隶属等级是否达到项目目标要求,对于达到标准的(隶属等级评价值>75%),准予监督登记,办理有关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手续,可以开工建设;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予监督登记,并责令业主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补充。

五、评价组织及机制[2]

1.评价组织

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是政府监督机构项目监督决策的预测分析过程,它是有效实施有的放矢监督的基础。因此,应引起监督机构的高度重视,设定专门评价组织,一般应有3~5人专家组成,选择具有丰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经验的专家,进行必要的评价方法的培训,熟悉评价方法的实质,能够较准确地把握评价标准和尺度,精通评价程序和过程。由专家组对所拟监督的项目作出建筑节能实施能力的综合评价,为安排监督任务和监督计划提供依据。

篇5

    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实施科教兴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节能建筑的实现是建设项目各建设主体行为及活动结果的总和。建设主体建筑节能行为的规范与否及活动结果的好与坏,取决于各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保证能力。各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保证能力,是各主体人力、物力、知识和管理机制运行的综合体现,他们的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都是建筑节能能力形成的主要因素,这些是实现节能建筑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就是对已经确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建筑节能保证能力的评价与分析,基于建设主体以往有关建筑节能建设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的相关资料,分析其内在的建设水平来预测未来建设活动的行为和可能结果,是建筑节能事前监督控制的综合计划过程。

    二、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能力评价的意义

    1.全面了解各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实施能力

    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能力评价是在各建设主体关系已经确立,对工程项目建设前的各个主体资质与能力的把关和审查。通过对项目实施前三大内容的监督审查,即建筑规划中的节能审查、建筑设计中的节能设计审查监督、和主体能力监督,结合对已确立建设主体的资信考察,对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能力做出综合判断,判断评价的过程就是监督机构认识、考核各参与项目主体的过程。通过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节能审查和通过对各主体资信、业绩、质量保证体系、主要项目负责人的能力的评价,针对准备实施建设项目的节能技术情况,定性定量相结合,对确立的主体建筑节能实施能力做出预估评价,全面正确地了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的实施能力。

    2.实现对设计的事后建筑节能监督审查把关

    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建筑节能设计成果及其审查结果的监督评价,这是事后建筑节能设计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对建筑节能的设计成果及其审查结果起到监督审查作用,就是评价其建筑节能能力的符合性,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其内容包括是否具备应有的深度,监督审查的人员资质、资信、审查的程度、审查的结果、审查核算书、审查独立性等。

    3.体现建筑节能事前控制、以人为本的监督思想

    建筑节能能力评价是基于对已确定的建筑规划设计、建设主体能力、主体资信以及主体对项目质量的保证程度的考核分析,评价过程始终以主体的人、人的组织作为重点考核对象,把人和组织的能力、业绩和资信的记录放在首位。

    三、建设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

    1.影响项目质量实施能力的因素分析

    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项目本身属性及其设计特性和建设所在地市场环境条件的客观因素;二是实施项目建设的各参与主体的条件,这是项目建筑节能能力的主观因素。项目本身属性主要包括项目类别、项目的节能设计情况、项目建筑节能创新技术应用等。项目设计特性包括节能设计成果的水平和节能设计审查的可靠性和结论,设计文件是指导建设工程实施的依据,它是建筑节能标准的技术规划,因此,节能设计成果本身的质量和节能设计审查的质量对于建设工程节能实施是极其重要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场环境因素,包括建设市场管理、招投标市场管理、建筑材料市场、建设场地环境特征、建设所在地公众节能意识、建设市场主体要素整体质量、建设市场主体信誉制度等。以上为建设工程节能实施能力的客观因素,项目节能等级越高,对主体素质的要求就越高;建设市场环境越规范,越能有效地促进建设主体的建筑节能的行为和活动结果,越能有效地保证节能目标的实施和节能水平的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目标实现的主观因素,也是内在动力和直接生产力,他们的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整合构成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能力的全部内涵。单就参与主体来说也有直接参与主体和间接参与主体之分,施工主体、勘察设计主体、设备、材料生产供应主体他们的活动是建设工程节能目标实现的直接生产者,属于直接主体;业主管理活动,监理主体、监督检测主体的主要活动是对实施直接主体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协调,对于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来说是间接发生作用的,是通过直接主体的活动体现出来的。直接与间接主体共同协调一致工作,构成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的有效能力,保证建设工程节能目标的有效实现。

    2.项目节能实施能力评价的主要内容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节能目标的实现受多因素的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应根据系统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通用可比性原则、实用性原则以及目标导向性原则,采用系统评价的原理与方法综合确定。建设工程项目节能实施能力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建设工程项目本身评价是指对项目类别、项目节能要求、项目实施的节能技术、项目的节能标准的评价。

    (2)项目节能设计保证能力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节能设计成果本身及其节能设计行为能力的评价;二是对节能设计审查情况的评价。节能设计评价主要通过节能设计成果的审查来度量节能设计过程中的主体节能能力及节能设计成果本身的完整性、科学性、符合性。节能设计审查情况的评价包括对设计审查机构、人员的资质、行为、审查的程度、审查的计算过程以及审查结论的监督评价。

    (3)建设主体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是项目实施能力评价的核心,它是以人为本建设项目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对其能力的评价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各主体资质能力、社会信誉、业绩对拟建项目的保证能力,主要从各主体的资质等级、不良行为记录、过去完成项目的社会反映、拟建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和认证体系六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二是各主体在该项目前期的质量行为及活动结果分析其行为的规范性和能力,主要通过对各招投标活动的过程及结果的监督,各种合同的监督以及在设计过程中的各主体行为表现及其结果的监督进行主体行为能力分析评价。主体本身的综合资质和在前期项目活动中的表现结合起来,反映了各主体对于该拟建项目建筑节能实施中的保证能力,监督的建设主体主要包括设计、施工、业主、监理四个主体。

    (4)建设环境因素评价主要指建设项目拟建区域范围内整体建设市场和社会环境,这也是项目建筑节能有效实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环境因素评价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项目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程度。二是建筑材料市场,建筑材料市场包括两大块,即生产和供应。三是建筑产品检测市场,这里的检测主要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检测法律责任的社会化监测机构所构成的市场,他们的检测能力、检测水平、检测行为公正性直接影响项目建筑节能的社会认识,规范、科学、公正的检测市场主体是推动建设项目节能水平提高不可缺少的重要动力,是依法科学监督的基础,也是有效社会保证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条件。

    3.项目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影响因素分析,揭示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能力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按层次结构分类归纳起来就构成了有效评价实施能力的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法与应用

    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是一个多因素综合评价过程,许多评价因素是定性指标,难以统一量化,需要采纳专家意见进行排序分级,以便进行综合定量计算。由于建筑节能实施能力指标体系的量化都具有模糊性,难以用准确的数量表述,评价的最终结果又要求能够给出直观的度量标准,所以,政府建筑节能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的评价应该基于专家的经验和知识,采用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法。其评价实施过程包括六个步骤: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评价指标集,确定评价的模糊评语集,计算各层次因素的权重,根据专家评定结果建立评价矩阵,进行模糊矩阵运算,根据运算结果确定最后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的隶属评价等级[1]。根据政府建筑节能监督机构确定的准予监督登记的等级标准(>75%),判断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所评价的隶属等级是否达到项目目标要求,对于达到标准的(隶属等级评价值>75%),准予监督登记,办理有关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手续,可以开工建设;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予监督登记,并责令业主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补充。

    五、评价组织及机制[2]

    1.评价组织

    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实施能力评价是政府监督机构项目监督决策的预测分析过程,它是有效实施有的放矢监督的基础。因此,应引起监督机构的高度重视,设定专门评价组织,一般应有3~5人专家组成,选择具有丰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经验的专家,进行必要的评价方法的培训,熟悉评价方法的实质,能够较准确地把握评价标准和尺度,精通评价程序和过程。由专家组对所拟监督的项目作出建筑节能实施能力的综合评价,为安排监督任务和监督计划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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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施工质量;原材料质量

0引言

房屋建筑是人们休息、居住、生活的主要场所,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为房屋事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对施工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要求施工单位不断创新施工理念和施工方式,积极引进更加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设备、施工工艺,从而建造出高质量、高品质的房屋建筑工程。利用工程监理,可有效保证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从而提升房屋建筑总体质量和安全等级。基于此,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1工程概述

某房屋建筑工程,共16层,地下1层,为弱配电室,总建筑面积为4200㎡,整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对施工质量、安全等级、使用年限等有较高的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除采用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之外,也加强了工程监理作用的发挥,有效保证了施工质量,值得同类工程大力借鉴和参考。

2当前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发展现状

虽然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强了工程监理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但受到技术、管理水平有限的限制,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很多情况下,房屋建筑的质量管理大多由施工单位来负责,但他们并不会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来开展监理工作,甚至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细节性的错误,从而延误了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也不利于施工质量的提升【1】。在具体施工中,普遍存在不重视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工程监理对自身的职责认识比较模糊,无法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后期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无形中就增加了施工成本,使得大量资源被无故浪费。

3提升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水平的措施

3.1对施工原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对质量的要求比较高,而原材料质量是否达标,直接决定了总体施工质量,因此,现场工程监理师必须全面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而且是要充分分析和考量房屋建筑的功能、基本内容、项目监理方案等内容。并积极参与到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现场施工管理中来。在房屋建筑施工前期准备环节,工程监理要结合施工建设单位提供成本预算方案和台账目录,明确施工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尺寸等参数,为后期施工材料的检验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指导。此外,还要对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存放和使用进行全面管理,严禁随意堆放,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施工材料的质量对房屋建筑的总体质量和结构稳定性等方面有很大影响,因此,工程监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入手:第一,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拟定施工材料汇总表格,从而更加清楚直观的掌握各类施工材料的施工情况和储备情况。第二,进一步提升对原材料质量和性能的审查力度,包括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组成成分、性能等,如果发现原材料质量不达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返厂处理。从根本上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第三,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加强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将监理规范和标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2】。第四,如果怀疑原材料质量存在问题,则要借助专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全面系统检测,达到要求后才能使用。严禁使用质量不达标的原材料,从根本上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3.2逐步完成工程放线测量作业水平

在具体施工之前,要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放线测量,保证放线测量的精度和准确,为后期施工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参考。否则不利于施工质量的提升,甚至会影响后期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大量工程实例表明,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放线测量数据是否真实、来源是否可靠,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因此,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对放线测量工作进行跟进,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以保证测量数据的精确性【3】。

3.3严格履行房屋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为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工程监理方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循施工规范设计图纸中的各项标准规范。工程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规范,直接决定了整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也体现了房屋建筑工程的专业水准及职业素养。因此,作为一名专业的工程监理师,必须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深入剖析,掌握每个细节工作,并制定紧急预案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应急问题和事故,立即启动预警方案,降低损失,促使后续各道工序可以正常有序的运转。

3.4严格控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包括:混凝土振捣不充分、发生结构裂缝和应力裂缝、没有严格落实地下室防渗工作等,一旦发生这些质量缺陷,不但会影响施工单位的信誉和竞争力,而且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造成影响。因此,在具体施工建设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方等要相互沟通配合,相互探讨制定质量控制测量,并加对房屋建筑工程的验收投入力度【4】。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比较多,而且每道工序之间都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涉及施工技术选择、施工材料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多个参见工种相互配合等多方面工作。这就提升了监理工作的难度,所以,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监理规范和相关条例全面系统的开展监理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并全面强化自身的职责,对房屋施工采取合理的监督管理策略,促使各道得以顺利开展。

3.5积极开展质量测评

质量测评也是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主要工作,当施工项目落实以后,现场监理工程需要对各道工序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测量评定,以确定施工质量。并不是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之后,在对施工的总体质量进行测评,而是完成一道工序,都需要进行一次施工质量测评,如果质量不达标,及时处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质量。通过客观衡量分项质量鉴定的方法,提升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工程监理方在开展监理工作时,要做到全面、细致、认真负责【5】。如果发现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则要立即勒令他们返工修整,修整完成以后再进行质量评定,达到相关标准之后,才能签订验收证明。通过全面落实质量测评,既能严格键控制房屋建筑工程的总体施工质量,也可以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范围的综合管理水平,促使工程尽快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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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但许多施工现场仍未改变粗放的管理方式,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还处于尝试探索阶段甚至很多地区仍是空白,影响着目前建设形势下施工质量的提升。基于此,针对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现状,本文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方向,从管理的角度分析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滞后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

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施工质量和安全两项重要内容,但目前的现状是前者的建设严重滞后而后者的建设情况相对较好。因此有必要对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此为借鉴,促进质量标准化的建设。

2.1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发展的原因

近此年来,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1)住建部于2014年出台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同时,一些省、市甚至县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年也都相应地开展了各级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组织观摩、评选及表彰等活动。2)面对近年建筑安全施工的严峻形势,对事故的处罚力度及赔偿额度明显加大,促使各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进行主动控制。3)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是展示施工企业形象的窗口,施工企业也愿意投入相应的精力进行建设。

2.2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现状

2.2.1 质量标准化建设氛围没有形成

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相比,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则明显滞后,甚至很多地区及施工企业还是空白。原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但从多年实施情况来看,包括一些地区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评选,都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为主。一些地区的建筑管理部门虽然每年也提出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但对质量标准化的概念及内容不清晰,往往与诸如样板间的制作、工程质量问题的专项治理等工作相混同。有些则与已开展多年并具有一定成熟经验和做法的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混杂在一起实施,质量标准化工作所占比例较小,或只是顺带开展。

2.2.2 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不全面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应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人、机、材料的管理;合同管理;分包管理;施工质量的控制、检查及验收;质量管理的自查、评价及改进等多个方面。而一些施工现场建立的所谓质量标准化,只是做了其中一些方面或小范围的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应只满足于一些样板的制作而应该是有内涵的,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全面、系统、过程控制的体现。在通常意义上影响施工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多个因素上都要实行质量标准化管理。尤其是对工程结构实体上大量的隐蔽工程,如钢筋、混凝土等众多事关结构安全的分项工程,更应以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方式控制其质量,同时在具有可追溯性的记录资料上也要体现出实行过标准化质量管理的痕迹,这是至关重要的,但也是具体开展此项工作中所缺少的。

3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3.1 建筑市场不规范

建筑市场不规范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缓慢的直接原因。多年来建筑业形成的混乱状况如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低价中标等现象非常普遍,加之建筑劳务人员从业素质不高、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工程质量诚信行为严重缺失,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很难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

3.2 施工企业管理能力及质量意识差

主要表现在:1)很多总承包施工企业施工能力不足,所承揽工程大多由一些外来施队甚至转包及挂靠的张福生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研究2)一些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下忽视了对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多项目负责人也都是技术类专业人员,缺少对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另外,一些工程上实行的是项目经理承包制而不是项目经理负责制,即以包代管,难以调动项目负责人对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

3.3 重技术轻管理的影响至深

从一定程度上看,技术或技术标准决定着质量标准及水平,但各项技术的应用若没有有效的管理去组织实施则难以真正实现,而重技术轻管理的现状在建筑行业一直存在,这对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甚至工程质量的整体提升都有着不利影响。近年来,建筑行业较多关注的是BIM技术的应用研究、工法的创新及申报、QC(质量管理)小组的建设与评比、四新技术及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各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以及质量通病问题的防治等,却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缺少重视和研究。

4 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4.1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同时施工企业的资质级别不同,技术力量也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地应探寻适合当地实际的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模式,积极与本地区的质量通病防治相结合。若盲目制定统一模式,则会造成相关资源的浪费或对一些中小型施工企业的实施造成难度。本文认为应根据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从上到下制定多个级别的实施方案。如按照省、市、县(区)等所在地区的不同并结合施工企业资质的高低分为几个等级开展建设,也可参考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的模式进行等级划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整合及提高。

4.2 引入多种激励机制

4.2.1 建立评选机制

参照已开展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活动,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程评选机制。各省市也可参照其已建立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建立质量方面的评选机制。评选应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实施,通过评选活动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如结合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对获得质量标准化工地荣誉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良好诚信行为记录,以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4.2.2 建立优质优价机制

应在建筑行业建立并推行优质优价的激励机制。本文对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理解是:在施工现场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形成保障的条件下,对建筑产品按照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精益建造,并基于在事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所实施的一种具有高品质产品并具有相对较高工程造价的市场机制。

另外,参照建筑工程造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做法,本文提出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措施费的概念,这也是基于优质优价原则及上述实施的费用问题而提出的,即以直接的经济措施保障和激励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如果可行,其费用支出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评价基础之上,其费用结构也需进一步研究确定。需指出的是,这项费用支出与整个工程造价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由此而带来的现场质量管理变革对施工质量乃至整体工程质量的实质性提升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4.2.3 与质量奖项评选结合

应将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与各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直接挂钩,即将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各级工程质量奖项评选的首要条件,这也体现了优质工程必须以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实现的原则。这是激励机制同时也是一种制约机制,首先可以在合同确定为优质质量目标的工程上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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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TU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9-0153-02

1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评价内容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经营失败的主因、导因、诱因均系质量低下,第一材料质量评价对最终过程输出质量颇具影响,是指投入过程的原材料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评价内容主要评价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特性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的程度。第二结构强度评价检验转换过程中形成的实体强度实际值与规范、设计要求的程度能够相互配合。第三安全评价是对系统发生事故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程度,以寻求最少的损失低事故率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质量控制评价是关键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是以提高生产安全管理的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安全生产,尽可能少受损失为目的的。

2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是指利用系统工程理论对项目进行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各项工作的总和,展开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是实现建筑工程项目达标所期冀的目标

当前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这样的几个主要弊端:

首先是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机制匮乏合理和标准的健全程度,各项目部工作人员职责不明确问题司空见惯,诸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组织机制混乱等不良现象普遍存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无法保障的弊端,因此严重制约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安全生产。再者建筑企业施工人员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匮乏应有的施工质量意识,某些建筑企业唯施工进度马首是瞻,同时计算施工成本偷工减料而忽略施工质量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无形中扩大、加重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隐患的概率或者说比例、程度。

3解决方法

1)开展自导向性原则进行理解并执行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宏观质量管理以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所确认的宏观质量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质量状况有利于为政府部门的管理决策以及措施提供一定的导向性,具体通过质量评价指标、标准及权重的设定来实现。基于全面深刻的认识建筑工程质量状况的未来,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评价建筑工程质量状况的历史及当前以及未来发展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宏观质量管理的政策思路以及发展目标。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目标在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方面还要依赖国民对于工程质量的重视以及参与程度。

2)建筑工程施工的评价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法对发现建筑工程潜在危险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该法是依照国家规定作出的,最大的列出能够形成危险或事故的原因,把它列成检查项目内容明细表,每一项都检测评比。对系统的各组成部分、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拥有分析元素的作用。首先它能检测出系统中各组成部分以及其可能会发生的故障,同时它会检测出各种类型故障对邻近部分或元素及最终对系统的影响,然后提出避免影响的措施。

事故树逻辑分析法能够对事故展开定性以及定量的科学分析。截止目前,作为定性分析的工具适用于评价项目之上,对系统事故进行预警,同时对现有的系统安全设计进行改进和修正,主要用于系统的运行阶段, 综合性分析主要针对于多发性、严重事故开展,寻找出改良系统安全状况的举措,提升系统整体安全性,以及系统安全的管理水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状况的灰色系统评价均包含着诸多的己知和未知以及不确定的信息。

所谓安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主要是通过对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应用开展对系统安全、危害程度等的定量分析和评价。预先危险分析方法则主要适合于新系统的设计、对己有系统改造之前的方案设计。当工作人员还没有对详细资料详细掌握的时候,该方法被用来辨别可能出现或业己存在的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主要指客观公正的评价具备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评价的作用

如果仅仅是对事故发生的机理进行简单了解,而对事故发生的规律以及可以作为评价对象的特殊规律不慎明了,便无法展开准确的安全评价工作。无法认识各种危险源的状况来源及其演变规律事故是由多种参数综合的结果。准确判断各种危险之间的关系并非立的状况。评价的结果可作为决策依据进行安全评价,从而使安全评价具备客观性以及最大的预测能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评价能够提供有效的预防举措,可以系统地从设计、制造、运行以及维修等整个全过程中开展计划或者说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技术以及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藉此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固有或潜在的危险因子,论证设计、材料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的合理性、可能性。

4 结论

本文于总结各类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控制实际应用的基础上,以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为主展开研究讨论。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国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建筑质量虽然正逐步提高,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仍时有发生,因此,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越来越不可或缺。着促使着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将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制度化。建筑企业是以质量开拓市场来谋求发展的,质量毋容置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生命一样的基础。工程质量与工程的适用性、项目的成本效果紧密相连,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施工单位以质量求生存无疑是铁的定律。建筑企业理应从根本上把握和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责任,将主体构建成质量监管部门,能够实时控制工程质量,同时起到约束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质量评价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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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玥,李阳,李良.价值工程的意义[M].山东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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