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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考核个人总结8篇

时间:2022-04-10 14:11:02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1

Abstract: Establishing the machanism of checking the performance of staff deputy can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staff deputy's work. The basical score of the performance of staff deputy is 100, through a serial of plus and minus during one year, 60 is the pass line, 140 means excellent. The result of our three year research show that administrat effect have been improved, but the political ability of staff deputy need further improving.

关键词: 职代表;履职考核;实践;对策

Key words: staff deputy;performance;practice;strategy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316-02

0 引言

职代表在民主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积极作用。中心工会于2008年实施《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职代表履职考核方案》,通过职代表述职、培训、提案工作制、巡视制确保考核方案有效实施。中心在职职工717人,职代表73人,其中临床一线职代表占71%,女性代表占67%。3年来职代表履职考核实践表明:职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提高,提案质量逐年上升,成为上情下达、促进医院改善管理的有效推手。但缺席职代会、职代表培训现象没有消失,这与当前社会关注的“会议代表”现象不谋而合[1],值得学界、工会工作者进一步深思。本文就3年来职代表履职考核实践做探讨。

1 职代表履职考核方法

①考核对象:中心职代表。②每年基础100分制[2]:建立职代表个人档案,每位职代表以100分制为基础,年度考核1次。③加分制:提案、获奖、合理化建议、建创做、职代表巡视情况等。④减分制:缺年度职代表述职表、职代会、职代表培训等。⑤结果计算:140分及以上优秀;60分及以上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 目的与结果

通过职代表履职考核,能发挥职代表民主管理作用,可增强职代表参政议政意识与能力,可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投身单位事业建设和新一轮医改。

2.1 分值情况:①60-99分:2008年18人,2009年14人,2010年8人;②100-139分:2008年55人,2009年55人,2010年63人;③140分及以上:2008年无人,2009年4人,均为开展创建做获奖加分;2010年2人,为提案、合理化建议加分。

2.2 提案 2008年2件,2009年4件,2010年6件。

2.3 缺席职代会情况:2008年2人,2009年10人,2010年8人。缺席职代表培训情况:2008年16人,2009年10人,2010年16人。3年来,3人连续3年缺席职代表培训,2人连续2年缺席职代会,8人连续2年缺席职代表培训。无一人欠缺职代表述职表。

3 结果分析

3.1 从60-99区间分值人数减少而言,提案逐年增加,职工代表履职考核有作用。

3.2 我们发现,3年来高达55人/年(75.3%)的100分职代表无提案、无合理化建议,典型 “会前握手、会中举手、会后挥手”代表。说明绝大多数职代表没有发挥自身“五权”职能,缺乏职代表民主管理意识。

3.3 每年度考核1次,基础分100分,缺席1次职代会或职代表培训扣20分,总分不会低于60分;次年再考核基础分又是100分,故造成3年来,即使发生3人连续3年缺席职代表培训、2人连续2年未出席职代会、8人连续2年缺席职代表培训,考核结果却无“不合格”职代表。一方面说明,我们的考核门栏不高;另一方面说明,基层工会职代表的民主管理、参政议政意识需要强化,与2012年上海市总工会“并完成全年培训20万名职工代表的任务[3]相一致。

3.4 2009年、2010年获考核优秀者,为开展创建做获奖者、提案者及合理化建议者。作为职代表理应提出提案、合理化建议,理应反映广大职工呼声与利益。

4 对策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2

关键词:人民银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党的十以来,人民银行面临新的履职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绩效考核作为较为成熟的管理手段,在改善内部管理、优化人才配置、激发职工的主动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导向作用。为此,研究适合分支行特点的考核管理体系,对于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水平、促进高效履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分支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现状

人民银行历来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先后出台《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改进和完善分支行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员考核暂行办法》等规定,构建了较为科学、全面的考核框架,有力促进了分支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总行的指导和推动下,分支行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西安分行历来把绩效考核作为激发职工主动性、提升整体履职水平的抓手加以推动,工作起步早,推进力度大,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考核体系,相关做法在系统内部具有较强代表性。

(一)考核体系较为全面

考核体系分为三个方面:微观层面,即对职工个体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分别按月和按季实施;中观层面,参考总行对口司局的考核结果,对分行机关内设部门进行考核;宏观层面,以目标管理考核的形式,对辖区各单位进行整体考核。从总体框架看,考核对象涵盖了辖区的各类履职主体。

(二)考核内容针对性强

微观层面,平时考核采取记录关键事件和行为的形式,侧重考察职工的日常表现和出勤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察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学习与发展六个方面,实行百分制刻度测评。中观层面,借鉴360度考评的方法,考核总行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分行共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宏观层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属地业务目标任务、直管业务目标任务和“一票否决”事项三个模块,对各业务目标任务涉及的部门工作设置权重进行考核,同时明确创新指标权重不低于20%。通过对各类履职主体进行区分考核,突出了履职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凝聚形成了分行辖区整体履职合力。

(三)考核机制运行顺畅

考核工作由分行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实施。微观层面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中观、宏观层面由办公室和人事部门共同推动。中观层面,由分行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群众代表综合各部门业绩及目标责任人述职情况进行考评,与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合并进行,考核结果用于分配奖励工资及调配部门负责人;宏观层面,由分行与辖区省会中支共同实施,按省区强制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申报“文明单位”称号、领导班子干部政绩以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的反馈方面,对职工采取按季和按年“一对一”分别面谈的形式,对部门和辖区单位则在考核工作结束后集中进行反馈。

(四)考核作用成效明显

一是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发生较大转变,普遍认可、参与单位实施的考核行为;二是初步建成以业绩“定位次、论贡献、评先进”的激励机制,形成了通过考核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推动整体履职螺旋向上的良好态势;三是通过与工资分配、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评先评优等管理机制进行融合,分行辖区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效用大幅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2011年以来,西安分行整体工作实现了飞跃发展,连续4年在总行业绩考核中评定为A等次,多次被国务院、中央部委及陕西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分支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年实践探索,绩效考核管理已经成为分支行整合内部管理资源、提升整体履职效果、培育自身竞争优势的重要抓手。然而,由于分支行考核管理体系自身不完善以及部分体制性问题的存在,制约了考核体系作用的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绩效考核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受制于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分支行对绩效考核的认识还不深入。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普遍认为绩效考核是为了分出“三六九等”,没有把绩效考核当做改进工作、提升业绩的重要手段,因而存在盲从考核的心理。二是部分分支行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充分,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结合力度不够,使得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考核流于形式。三是分支行较多部门对自身的考核职责不清楚,认为绩效考核只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事,没有发挥应有的政策传导与反馈作用,使得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还不够深入。

(二)对绩效考核的总体目标有待进一步整合

当前,分支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内部要素协同性不够,目标导向还不够清晰。突出表现在:一是各个考核层面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联系。比如,职工平时考核结果主要用于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年度考核结果基本不挂钩;部门考核与行员考核的联系局限于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部门其他职工关系不大;上级行对口部门的考核结果与本级机构对内设部门的考核结果的关联性不够。二是各个考核层面的考核指标缺乏战略导向。比如,行员考核没有对上级行下达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应有关注;分支行对内设部门的考核没有合理反映上级行对口部门的考核情况;部分单位过于注重横向比较,没有对窗口部门外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各个层面考核之间的不协调甚至隔断,导致了组织与部门、职工目标之间的脱节,抑制了绩效考核战略支撑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优化分支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措施建议

为此,建议分支行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将职工、部门及单位三个层面的绩效考核有机统一起来,激发形成整体履职合力,在达成总行既定战略目标的前提下,实现单位、部门与员工共同发展。

(一)完善导向清晰、科学合理、相互联系的考核框架

一是完善目标导向的指标体系。参考总行对分支行的业绩考核框架,将分支行总体目标任务整合为职能绩效、内部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4个模块,每个模块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3个类别,在此基础上逐级进行分解。中观层面,保留职能绩效模块,将其他3个模块整合为共同目标任务,由纪委、人事、会计及科技等部门进行考核,保证在实现总行目标的前提下,兼顾自身内部建设。微观层面,根据岗位和职位特点实施分类考核,强化职工个人对单位目标完成的推动和支撑。二是构建横向联系的考核方式。中观层面,将总行对口司局考核情况作为部门职能绩效的重要部分,并根据部门履职特点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对于窗口部门,研究增加外部考评内容。微观层面,研究将平时考核情况进行量化,纳入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同时结合目前普遍按部门考核的实际,将部门考核情况作为增加部门内优秀指标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党委领导、人事牵头、职工参与的组织体系

考核管理涉及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单靠个别部门推动不现实,为此,分支行应建立超脱于部门、坚强有力的考核机构。一是强化统一领导。梳理现有各个层级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整合为统一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对上接受分支行党委的直接领导,对内加强各个考核类别的横向联系和相互补充,对下协调各部门推进实施考核工作。二是明确分工职责。组织人事部门应是考核管理的主要推动者,牵头实施考核体系的设计,具体推进考核有关工作。纪检内审部门应是考核管理的监督者,负责处理各类申诉与复议,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各部门是考核管理的配合者,负责政策传导并实施部门内考核工作。三是鼓励职工参与。作为考核的对象,绩效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与职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职工参与是保证绩效考核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分支行应通过事前宣讲、事中参与、事后反馈等多种形式的沟通活动,帮助职工深化认识,从而积极参与、支持考核。

(三)理顺覆盖考核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保障机制

分支行要树立“大考核”理念,将考核管理作为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契机,理顺各环节的影响因素,以考核促管理。一是深入推进职位分类工作。工作分析是开展人事管理的基础,更是实施绩效考核的依据。人民银行系统自2008年实施职位说明书试运行以来,分支行已经做了有益探索,积累了经验做法,下一步应结合新的履职变化,进一步规范、完善并适时推出岗位管理体系,为更好地实施绩效考核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重点完善绩效反馈制度。应着重从落实考核主体责任、规范反馈流程和内容、强化反馈效果等方面入手,建立绩效反馈的硬性制度规定,切实将反馈作为考核主体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并制定绩效改进方案的平台,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效用。三是拓展考核结果运用。应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的结果,将其与工资分配、岗位调整、行员奖惩以及职工的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以进一步强化看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完善按实绩论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实施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深入推进的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宣传推动,培育良好氛围。分支行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舆论,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强化对以人为本的绩效管理理念的认识,凝聚考核共识,聚集考核动力。二是依托科技,打造高效平台。绩效考核的相关数据量大且比较琐碎,单靠人工完成不但耗时耗力,而且很难保证公平。为此,分支行应及时完善现有各类考核系统,整合为统一的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提升考核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督促,密切跟踪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影响面广,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难免会遇到各种协调难题。分支行应从人民银行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密切跟踪实施过程,及时克服各种阻力,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四是注重研究,完善理论基础。目前,国内公共部门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分支行没有既定模式可以套用。为此应对西方绩效考核理论在人民银行系统内实施的适应性进行研究,及时关注国内机关事业单位成功经验做法,为更加科学地开展自身绩效考核提供实践参考和理论支撑。

作者:李乔立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参考文献:

[1]仲理峰,时勘.绩效管理的几个基本问题[J].南开管理评论,2002(3):15-19.

[2]陈玉海.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平台是搞好央行分支机构绩效管理的关键[J].南方金融,2008(1):63-66.

[3]杨海雄.基于以人为本的基层央行员工绩效管理体系研究[J].武汉金融,2009,(3):59-61.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3

干部廉洁履职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  设定方式

 

第四条  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xxx元;副科职(含工段职)xxxx元。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第六条  贪污受贿的行为。非法占有公私财务,贪污、受

贿、违规收受回扣及手续费等。

第七条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规借用公款或以个人

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担保以及违归操作资金的二次分配权等。

第八条  本人自动离职。

第九条  参加活动。

 

 第四章  处罚标准

 

 第十条  履职考核对象在廉洁方面被司法机关或纪检、

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撤职(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全额扣除本人履职奖。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80%。

(三)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70%。

(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60%。

第十一条  履职考核对象责任范围内出现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实行责任立案追究: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30%。

(二)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20%。

 

第五章  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  考核期为一年。考核结束后,对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返还50%的履职奖;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按处罚后的50%返还。剩余的50%履职奖转入下一个考核期。

第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正常离任且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给予全额返还履职奖。自动离职的考核对象不得履职奖。

第十四条  廉洁履职奖的考核由部纪委负责。

 

第六章  附  则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4

审计干部履职尽责是时代的现实要求,是社会的殷切期盼,是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岗位的客观需要,是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创新的工作基础。因此,推进审计干部履职尽责,提升工作管理成效,既十分必要,又意义重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一是要提高认识。要组织审计干部学习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规、政策法律,学习上级有关履职尽责的文件精神,加深对国家大政方针、战略部署、重大任务的了解,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对履职尽责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要加强领导。围绕推进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审计机关履职尽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职责,定期研究履职尽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履职尽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履职尽责的顺利进行。三是要深入宣传。要通过召开会议、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审计干部宣传履职尽责的重大意义、内容要求、工作清单、考评程序、正反典型、结果运用,使审计干部了解履职尽责,重视履职尽责,自觉融进履职尽责的过程之中。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规定奖惩。要制订完善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审计领导干部、审计人员履职尽责管理制度,制订完善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审计领导干部、审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制订完善审计机关配套管理制度,构建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工作制度体系。要通过制订上述制度,明确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任务、岗位职责、目标要求,使审计干部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到什么效果;要通过制订上述制度,明确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管理程序,使审计干部知道应受到什么样管理,怎样做到这些管理;要通过制订上述制度,明确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运用,使审计干部知道应受到什么样考核,考核结果对单位、对班子、对个人的奖惩情况,增强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三、健全机制,跟踪检查,积极公开。一是要健全机制。要将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内容清单化,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任务条款化列出来;要将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成效情况考核化,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职责任务的考核;要将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目标要求分值化,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职责任务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要将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落实情况公示化,定期公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要将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考核结果奖惩化,做到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赏罚分明。二是要跟踪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记实制度,做到日记录、月小结、年总结,审计机关定期检查、季度评议;要组织动态监测、半年调查、年前预警、专项督查,审计机关对照工作清单,采取查阅资料,定期走访,分析评价,约谈,核查等方式,加强跟踪检查。三是要积极公开。要将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清单、落实进度、自查情况、检查情况、考核情况、奖惩情况,通过会议、公开栏、通报、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使审计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受到各方监督。

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问责。要组织对审计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应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核、群众评议、相关部门评价、上级评价、民意调查、形成考核评价初步意见、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分析研判、综合评分、等次评定等过程,最终得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的年终考评分,以此界定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的结果。要高度重视审计干部履职尽责考评结果的运用,对考评结果优秀者,要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给予表扬宣传、培养关心、提拨重用;对考评结果不达标者、不合格者,要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对考评结果不佳,又存在严重问题的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审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问责,充分发挥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综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5

一、考核内容

(一)职业态度(50分)。主要考核指标:教师思想素质、师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教师如有违反国家法纪及职业道德的行为将实行一票否决。

(二)职业能力(50分)

1.考核教师岗位知识。主要考核指标:教育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业务进修。

2.考核教师工作能力。主要考核指标:教学能力、教育能力、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三)履行职责(600分)。主要考核指标:出勤情况(200分)、工作量和工作过程(400分,工作量重点考核所承担的课时数及辅助工作量;工作过程重点考核教学“八认真”执行情况:备、教、改、辅、考、评、研、行)。

(四)工作实绩(300分)。主要考核指标:教师教育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教学质量占200分,综合考核等第占100分)。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学校考核评价、学生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考核一次。

(二)考核分值

总分为1000分,其中职业态度50分,职业能力50分,履职情况600分,工作实绩300分。

(三)奖励标准

1.个人学期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个人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剔除各种奖励津贴)/1000分

2.个人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学期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个人年度考核总得分

三、津贴标准

1.班主任基础津贴(经过学校考核后,按每年10个月等第计发)2.教干津贴

(1)校长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5,称职为1.4,基本称职为0.9。

(2)副校长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3,称职为1.2,基本称职为0.9。

(3)中层干部正职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2,称职为1.1,基本称职为0.8。

(4)中层干部副职津贴占学校班主任津贴权重:优秀为1.1,称职为1.0,基本称职为0.8。

3.超工作量津贴(临时代课、早晚自习、社团活动等)。

4.教学质量奖励津贴(高三、初三升学奖励除外)。

5.教研科研津贴。

四、校长考核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区核定总量的基础上,按1.4-1.6权重全区统筹,区教育局依据校长基本素质(30%)、履行职责(30%)、工作实绩(40%)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校长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类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次和额度,费用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解决。

校长绩效考核总积分=考核组对校长基本素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考核(共占20%)+教育局领导班子对校长考核(占20%)+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占60%)

五、工作量标准

1.初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2.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工作量标准,由学校依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干工作量权重:校长0.7以上,副校长0.5-0.7,中层正职0.5-0.4,中层副职0.4-0.3。

4.学校后勤人员工作量标准由学校参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5.对在现岗位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职工,工作量上予以适当照顾。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6

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街道党工委2016年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基层党组织维稳责任,完善基层组织“四位一体”、四知四清四掌握”、“369”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情况;(2)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全年检查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行结对帮扶,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情况;(4)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5)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情况;(6)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重点和措施。

二、方法步骤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要坚持从严、着实、抓细,重点抓好3个关键环节。

(一)扎实做好述前准备

述职会前,各社区党(总支)委要全面总结年初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党(总支)委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述职报告的内容结构。要采取列清单的形式,分3个部分撰写述职报告。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以落实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基层党建责任清单“9个抓”内容为基础,梳理出自己履行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讲清自己的实践作为;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突出问题导向,既要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要从主观方面查找分析产生的根源症结;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主要是明确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述职报告的篇幅限定。报告原则上按2500字左右掌握,其中写成绩的篇幅不得超过1/3,晒问题的篇幅不得少于1/3。

3.述职报告的质量要求。报告要防止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社区存在的问题、不讲自身存在的问题,防止只分析客观原因、不分析主观原因,防止只提努力方向和目标、不提务实管用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查摆问题要具体、实在,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讲深讲透。

4.从严审核述职报告。一是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初核。重点审核篇幅是否符合要求,述职内容是否聚集“3个清单”,问题查摆和原因分析是否深刻具体、任务措施是否实在管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一味评功摆好,不深入查找问题、不研究解决问题实招的,严肃指出、督促修改。二是党工委书记审阅。对述职社区党(总支)委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审把关,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述职报告高标准、高质量。

(二)认真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议

述职、评议一并进行,由党工委书记主持。

会议主要程序包括:

1.社区党(总支)委书记述职。参加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按照审核通过的述职报告,逐一进行述职。

2.党工委书记点评。点评均采取“一述一评”方式,由党工委书记根据平时了解掌握、会前调研了解和党政综合办提供的情况,对每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逐一点评。

3.党工委书记总结讲话。对街道党建工作进行总结,肯定工作特色亮点,着重分析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4.与会人员现场评议测评。会议结束前,组织参会人员对每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履职情况填写评议测评票,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会后,及时将评议测评结果反馈给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

(三)严格开展考核

1.科学组织考核工作。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党工委对各社区党(总支)委年度绩效考核。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7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研究,精心筹划。部门履行职责考核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可供参考。东营市编办本着试点探索、注重导向、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方针,选择市政府部门为试点,拟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安排。专项检查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公正的原则,以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用为目标,通过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理顺、用好。

(二)围绕重点,明确内容。按照工作部署要求,专项检查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重点检查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四大部分:一是检查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查看部门职能细化分解的具体业务工作,是否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所有工作职能职责;业务工作是否拟订工作程序,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有助于解决问题、强化监管、提高效能。二是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查看履行部门职责涉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部门取消、转移或下放职责衔接落实情况;部门加强或新增职责履行情况;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三是了解履职满意度情况,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涉及相关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情况。四是调研对转变职能、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服务黄蓝经济区和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部门自查自评阶段,专门印发了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表》,对自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表的填写提出详细明确的要求,对下一步实地检查阶段需要查看的相关资料列出了参考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自查自评工作,得到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实地检查阶段,拟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会同纪委(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选取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了部门自查情况;围绕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情况、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部门职责配置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召集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查看了体现部门职能精细化管理、履行职责情况及取得成效方面涉及的相关图片、文件、表格、制度等档案资料。

(四)总结归纳,规范管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市编办认真总结归纳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撰写了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向市编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将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与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相结合,对职能强化、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较少,特别是处于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门,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面予以优先研究、重点加强;对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以及不严格履行职责并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对职能转变落实不到位,存有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的部门,通过理顺管理体制、科学配置职能、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予以解决;对职能消失或弱化的部门,及时调整机构或缩减编制。

从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情况来看,市政府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职能精细化管理,结合职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注重完善业务工作程序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相关业务工作档案材料齐全。但通过检查,也发现存在部分问题,如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部门涉及指导和监督某方面工作的职责业务未及时开展;部分行业监管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相应的机制保障,履行监管职责缺乏保障;部分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影响工作高效开展;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管理职责划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完善。部门履行职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助于机构编制部门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二、困难和问题

(一)部门对履行职责考核认识不到位。多年来,人们思想认识上机构编制部门就是“定职责、设机构、核编制”,没有机构编制部门开展履行职责考核的观念。目前,市委、市政府于每年底对各部门统一开展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其中包括部门的绩效考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考核和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等多项内容,虽然几项考核同时开展,但各项考核的内容、侧重点完全不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考核一般也应在年底结合各部门全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来开展,因此,部分部门和领导认为履行职责考核与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类似,属重复考核,没必要,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到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完善影响了部门履行职责考核。一方面,受多年来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各地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到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考核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管理高度复杂化,不少行政事务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即使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也需要相互间有效的衔接才能保障整个政府系统的协调运转。目前,仍有部分事项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配合不顺畅,既影响了各部门工作的高效开展,也给科学合理地履行职责考核带来困难。

(三)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较难。各级各类党政群机关涉及党务管理、社会管理、政法工作、经济管理、城乡建设、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多方面工作,每个行业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管理内容不同,众多的差异导致难以建立既统一标准又体现行业部门特色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部分部门的工作职责履行成效存在“显绩”与“潜绩”的问题,时间跨度短、能立即见到明显成效的工作容易考核,一些长期性的工作,其成效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现,考核难度较大。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

三、几点建议

(一)大力加强宣传工作。一是要向各级领导加强对履行职责考核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二是面向各部门及其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履行职责考核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宣传,推进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面向社会加强履行职责考核作用效果宣传,为履行职责考核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健全联动机制。部门职责履行涉及到职责界定、管理运行、人员编制配备、财政资金支出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对其进行履行职责考核不仅仅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事情,还应包括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多个部门配套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考核工作。同时,可视部门情况,选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机构编制监督员等参与实施。

(三)实行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管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论证、事中听证和事后验证,探索实行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制度,对新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运行一段时间后,专项进行评估验证,以此作为履行职责考核的必要补充;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要调整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逐步收回,突破机构编制能放不能收这个“瓶颈”。

履职考核个人总结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县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大学生村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和工作期间的总体表现。

县委组织部根据对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的目标要求,制定大学生村干部总体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办法。各乡镇党委会同大学生村干部所在村党组织,结合实际,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完成时限,并签订责任书,向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尽量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和考核。

第四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15%。

优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积极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群众致富并取得实效,热心为群众服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高度认可。

合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较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积极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热心为群众服务,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满意。

基本合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能够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能够为群众服务,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基本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一)不贯彻党和国家政策,不遵守政治纪律的。

(二)不适应工作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四)在外兼职、外单位长期借用或借口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违反管理规定长时间在外脱岗的。

(五)因工作失误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

(六)参与或者从事与大学生村干部身份要求不相符的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丧失威信的。

(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综合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

(九)不遵守聘用合同及有关管理规定的。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安排,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50分(工作情况考核占30分,在岗情况考核占20分),年度考核占50分。

第六条 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在岗情况考核。乡镇党委要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制度,随时掌握大学生村干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在岗情况,根据县委组织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量化确定本人考核分值。在岗考核情况要每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乡镇党委制定考核方案,派出考核组。考核组通过个人会议述职、民主测评、查看本人工作记录和实绩、与党员干部座谈了解、听取村负责人意见等方法途径,全面了解大学生村干部履职情况,按照考核标准确定本人年度考核分值。

第八条 乡镇党委对大学生村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汇总,确定本人全年工作考核分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将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乡镇党委申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不满意,可向县委组织部申请重新复核。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条 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干部奖惩、培训、续聘、解聘、调整岗位、选拔干部、调整工资待遇和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偿助学贷款,招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研究生加分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对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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