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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质检处日常8篇

时间:2022-02-26 06:01:30

仓储质检处日常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1

关键词:粮食仓储管理;物资储备;转仓登记

1 引言

我国粮食储存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储备;二是地方储备;三是企业储存;四是农户储粮。从整体情况看,国家储备和地方储备的设施设备、储存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较高,企业特别是农户在这方面的状况较差。随着粮食储藏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粮食仓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减少虫霉危害、降低储粮数量损失,还要防止粮食污染、保持储粮应有品质。为了保护和利用粮食资源,粮食储藏科学技术和管理已向"三低、三高”方向(低损耗、低污染、低成本;高质量、高营养、高效益)和”三化“(装备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经营集约化)方向发展。储存技术方面,伴随科技飞速发展和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粮食储藏工作不再是繁重的人工体力劳动,逐步向适应粮食储藏技术现代化发展。一批自主开发、先进实用的粮食储藏专用新技术、新装备,得到了全面的推广和应用,大大提升了我国粮食储存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粮食出仓、入库、检测机械,粮食储藏常规技术如低温储藏、机械通风储藏、气调储藏、化学及“三低"储藏、储粮害虫防治等技术方面。

2 我国粮食仓储技术的建设发展

粮食仓储管理虽不像其它行业仓储管理那样复杂,但其中也涉及到大量的基础数据。购、检斤入库、检(化)验、保管、出库等一系列过程中均涉及到数据统计,处理不当会造成帐目繁杂紊乱、数据信息散漫庞杂等诸多弊病。为加强粮食信息化建设,国家粮食局于2012年7月正式印发了《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该指南明确了粮油仓储企业信息化的定义与功能、建设目标、建设原则以及各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技术要求、保障措施等。近期目标是在1-2年内,在部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大型粮油仓储企业基本实现仓储管理信息化;中期目标是到2016年左右,在大部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建成一批局域网络和广域网络的联网应用,包括远程监管系统、应急保障系统、粮食物流平台等;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形成完善的智能仓储数据库,搭建统一的电子粮食政务平台、电子粮食商务平台、远程监管平台、粮食物流平台。

3 粮食仓储技术流程

3.1 粮食入仓

3.1.1准备

(1)按上级下达的计划制定粮食接收方案,落实好进粮及运输协调接洽工作。

(2)做好粮食接收人员、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使用有效。

(3)清消仓库,按规定铺好通风管道,熏蒸管道,布置好粮情检测设备。

3.1.2登记

检查来粮车辆,核对发货明细表,做好登记。

3.1.3检验

(1)按照质量检验标准,对每批次来粮进行抽样、检验,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

(2)质量品质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要坚决拒收,并通知发货方进行处理。

3.1.4检斤

由两个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入库检斤单。

3.1.5入库

(1)保管员对入库的粮食数量、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登记。

(2)粮食入仓前须先过蹄,入库完成后,及时整理粮面,并全面检查,核对数量、质量情况,填写原始记录。

3.1.6其它

(1)根据粮食数量、质量进行统计结算,做到日清日结,并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对入仓粮食,核对数量、质量无误后,在经发货方认可,在明细表上签字。

(3)入库任务完成后,保管员核对粮食入库总数,及时建立帐、卡。

3.2 粮食出仓

3.2.1准备

(1)按上级文件要求或出库通知书要求,制定出库方案,落实好出库等协调接洽工作。

(2)做好发货前人员、设备、器材等工作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等设备。

3.2.2检验

按粮食质量检验标准,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开具检验单。

3.2.3出库检斤

(1)保管员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出库检斤单。根据检斤结果和检验单,开具发货明细表,随货同行。

(2)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散落粮食,保证现场清洁,仓房粮食出清后要立即清扫,清点归堆摆放仓内器材并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3.2.4结算统计

(1)粮食出完仓后,结算出粮总量,并对照原始入库凭证,核算分批次的溢余或损耗,按有关规定处理。

(2)汇总发货明细表,以发运和接收双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对粮款和费用进行结算。

(3)保管员、会计核对出库无误后,核减库存数量,调整帐卡。

3.2.5粮食出库时,核对运输车,收粮单位和发货明细表,检查一致并登记后放行。

3.3 粮食转仓

3.3.1准备

(1)按上级下达的计划制定粮食转仓方案,落实好转仓及运输协调接洽工作。

(2)转入方做好粮食接收人员、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使用有效。

(3)转入仓库做好清仓消毒,按规定铺好通风管道,熏蒸管道,布置好粮情检测设备。

3.3.2转出方检验

转出方按粮食质量检验标准,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开具检验单。

3.3.3转出方出库检斤

(1)保管员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出库检斤单。根据检斤结果和检验单,开具转仓明细表,随货同行。

(2)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散落粮食,保证现场清洁,仓房粮食出清后要立即清扫,清点归堆摆放仓内器材并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3.3.4转出方结算统计

(1)粮食出仓完毕后,结算出粮总量,并对照原始入库凭证,核算分批次的溢余或损耗,按有关规定处理。

(2)汇总转仓明细表,以发运和接收双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对粮款和相关费用进行结算。

(3)保管员、会计核对出库无误后,核减库存数量,调整帐卡。

3.3.5转出方粮食出库时,核对运输车,收粮单位和发货明细表,检查一致并登记后放行。

3.3.6转入方登记

转入仓库检查来粮车辆,核对粮食,做好登记。

3.3.7转入方检验

(1)按照质量检验标准,对每批次来粮进行抽样、检验,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

(2)质量品质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要坚决拒收,并通知转出方进行处理。

3.3.8转入方检斤

由两个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转仓入库检斤单。

3.3.9转入方入库

保管员对转入库的粮食数量、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登记。

3.3.10其它

(1)根据来粮数量、质量进行统计结算,做到日清日结,并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对转仓粮食,核对数量、质量无误后,在明细表上签字。

(3)转仓任务完成后,保管员核对粮食出入库总数,及时建立帐、卡。

4 结语

我国的粮食储备制度始于建国之初,半个世纪以来,经过不断的完善、充实和调整,初步形成了以中央储备为中心,地方储备和农村储备相配套的粮食储备体系。近年来,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将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思想与粮食企业实际融合,提高运行效率是我国粮食储备技术的主要发展趋势。

[1]国家粮食局.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S]. 2012.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2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政府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根据《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方储备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粮食局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并对县级储备粮进行监管;县级粮食局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地方储备粮粮权归市、县级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三条市、县级粮食局所属国有独资的粮食储备库是专门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企业(以下称承储企业)。地方储备粮实行集中存放。

第四条承储企业要与其他经营性企业彻底分离,设立独立法人,实行单独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市粮食局等有关单位举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粮食局计划储备处会同有关处室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规模,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储存布局和收购、销售及动用建议。计划储备处或会同有关处室负责研究拟定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执行;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改造和报废项目进行审批。

县级粮食局负责提出县级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和收购、销售及动用建议,组织县级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对县级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承储企业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地方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实施科学保粮,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轮换)计划;建立和管理库存实物台账,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按照规定使用储备粮各项费用补贴,确保储备粮贷款安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八条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依照有关规定、按市粮食局的要求受托承担市级储备粮出入库质量鉴定和储存品质判定。

县级粮食局也应建立粮油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对县级地方储备粮实施质量监管。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

第九条地方储备粮入库包括收购、调入、轮入、移入及其它。地方储备粮出库包括销售、调出、轮出、移出及其它。

第十条地方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公开进行,也可以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承储企业必须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品种、数量、质量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组织出入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凡是品种不符、数量不实、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粮食不得出入库。出入库计划执行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地方储备粮的出入库一般应按以下流程进行。

入库:准备入库登记验质计量入仓结算记帐。

出库:准备验质出仓计量结算记帐。

第十三条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须凭证齐全,及时登记账、表、卡,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出入库时要准确计量,保管、计量人员对粮食数量负责。

第四章轮换管理

第十四条地方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储存总量的20%-30%。

第十五条轮换以品质控制指标和储存年限为依据,采取“成本不变,等量兑换”的方式,按照“先入先出、均衡有序”和有利于保持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节约成本、有利于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地方储备粮轮换的参考储存年限(以生产年度计算)为:小麦3-4年。储存期内要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对鉴定为“不宜存”的,要及时报告并提出轮换建议。

第十七条每年10月份,承储企业要根据储备粮储存年限和品质控制指标等情况,向同级粮食局提报下年度轮换计划。由粮食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于12月底前将轮换计划下达到承储企业。在年度计划内,具体每批次轮换数量由承储企业自行安排并报粮食局备案。

第十八条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轮换计划文件的各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轮换任务。在实施轮换时,可以实行先进后出、边进边出和先出后进等方式进行。采取先出后进方式轮换的,架空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确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架空时间的,必须报经同级粮食局批准。

第五章储存管理

第十九条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符”是指账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总账相符;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相符;分仓保管账与仓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

“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地方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检验人员均要持证上岗。各承储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储备粮保管总账及分仓保管账、专卡。保管账和专卡要准确、及时地反映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

“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在地方储备粮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承储企业根据管理需要在承储库内调整仓号及分仓数量,须报经同级粮食局批准;承储企业库点之间调整储粮数量须报市粮食局等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粮食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入仓。入仓后要及时对粮面进行平整,按规定及时填写专卡。

第二十一条地方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年限的粮食要单独存放,不能相互串混。

第二十二条储粮仓房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标准。

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因地制宜、积极采用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节约成本。要积极研究和推广绿色储粮技术,减少污染。要积极应用计算机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储粮新技术。

第二十四条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认真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保管员要对所管理的仓房、仓容和粮食品种、数量、质量、粮情等情况做到“一口清”。粮库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检查记录簿上签署意见。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粮食质量、卫生、计量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地方储备粮质量管理工作。要设专职质量检验员,建立检化验室,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基本检测仪器和设备。

第二十六条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入库的粮食必须达到国标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优先收购新粮,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十七条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和储存期间,承储企业要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及省粮食局《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入库时,要对粮食质量及品质控制指标进行全面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准确填入储备粮专卡。出库时,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检验项目主要为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可由承储企业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应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储存期间,承储企业每年4月份、10月份要对库存粮食质量(包括品质控制指标)各进行1次全面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填入储备粮专卡。承储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储备粮入库、储存、出库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档案.

第七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粮食仓储设施主要包括仓房、罩棚、铁路专用线、机械设备等生产设施及生产附属设施。

第三十条承储企业要有计划地改善粮食仓储设施。在库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改造仓储设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符合安全储粮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建立仓储设施档案。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承储企业每季度都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相关科(处)室和保管员负责仓储设施的日常检查,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铁路专用线等主要设施完好率要常年保持在100%。承储企业在利用其闲置仓储设施开展代储代运等业务时,不得危及地方储备粮及其仓储设施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四条承储企业的仓储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改造和报废要报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章库区管理

第三十五条承储地方储备粮的库区要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整洁美观,要合理利用办公区、生活区空地进行绿化、美化,各区域有围墙或绿化带隔离。承储企业员工工作时间着装要统一。

第三十六条各承储企业名称标牌规格、样式、颜色要规范。仓房以及内设机构办公场所都要悬挂名称标牌,标牌规格、样式协调一致。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外醒目位置悬挂市地方储备粮专牌,专牌样式由市粮食局制定。非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不得悬挂地方储备粮专牌。各种标牌悬挂位置要正确。

第三十七条库区要保持清洁,排水沟渠畅通,无杂草、垃圾、污水。

第三十八条库区仓房外墙粉刷干净,颜色格调协调,并常年保持粉刷效果。各种标语、标志牌书写、张挂整齐划一,清晰醒目。

第三十九条仓房内要悬挂“二牌三簿”。二牌是指:保管员岗位责任牌,储备粮专卡。三簿是指:粮情检查记录簿,粮食熏蒸记录簿,机械通风作业记录簿。“二牌三簿”样式由市粮食局统一制定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承储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承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二条承储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卫、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要严格值班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教育和培训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四十三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储粮专用化学药剂管理的规定收发、运输、储存、使用化学药剂。

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生储粮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储企业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及时报告县级粮食局,并由县级粮食局报市粮食局。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承储企业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储备粮数量、质量、粮情,储存安全等情况,以及储粮化学药剂、设备设施、有关档案的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出入库(轮换)期间的粮食质量,出入库(轮换)结束后对入库粮食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确认,以及根据业务需要对其它事项的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每年春季、雨季、冬季3次安全普查,定期检查一般采取企业自查、市县粮食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七条建立粮情分析会制度。承储企业每月要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并作好记录。县级粮食局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市粮食局每年组织两次粮情分析会。

第四十八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承储企业限期整改。违反本实施制度的,依照《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3

关键词:运行;仓储;流程;确保;粮食;安全

为了确保粮食仓储安全质量,我们依据粮食监督管理检测规定,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检验流程,对辖内所有粮食收储企业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企业制订粮食收储流程,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各项储粮品质指标达标。

1 做好基础粮食仓储管理工作,严把入库粮食的质量关

严格执行三级保粮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需要把好重要的六关:一是粮食收购(入库)关,二是粮食烘干关,三是储粮设施关,四是固定型态关,储粮仓房整洁,帐、表、卡、记录及各项制度健全、真实规范。五是严把粮情变化监控关,六是严把储粮季节转换关。

巩固完善保管员、检验员的包仓制,落实责任到位。法人代表必须亲自主抓,及时准确掌握粮情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对异常粮情进行处理。保管员、化验员要对库存粮食数量、质量、粮情等基础工作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储粮工作。及时根据要求上报粮油储藏情况,进行粮情分析,并适时推陈储新,常储常新,避免陈化粮,储粮仓房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标准。各项工作到位,真正实现“一符、三专、四落实”。

2 全面采用计算机粮情测控技术、机械通风技术(辅有轴流风机及单管风机组)、环流熏蒸技术及准低温储粮技术(但个别仓能够达到低温储藏标准)

在储粮保质、保鲜、保水、保量、保值、降耗上狠下工夫,做到安全保粮、绿色储粮、科学保粮。加强粮食进出仓、装卸车等作业机械化研究、创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作业成本,并安全作业。尤其国投砖圆仓入粮时,要安装入粮口缓冲装置,减少斗式提升机入仓时引起的破碎粒,入仓时需经常移动输送机的入粮点,减少粮食自动分级,避免杂质区形成。

3 加强粮食仓储设施的管理,要定期对仓房及设备等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仓房和设备的完好率

相关科室和保管员负责仓储设施的日常检查,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设备要及时维护。严格按照相关的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办法进行仓储设施管理,建立仓储设施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仓储设施档案、卡片。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化管理。

4 加强粮食仓储的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储粮过程的安全。尤其是中央储备粮,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必须提到每日的议事日程上。安全工作必须落实到位,常抓不懈。杜绝隐患,及时整改。加强防治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运输、保管、领用手续制度,严格执行粮食熏蒸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实行采购、保管、施用“三统一”,安全合理使用储粮药剂。

5 认真执行仓储管理工作流程标准

仓储工作流程概括起来,即粮食入库(收购)前的准备工作――收购(含调入、轮入)――高水分粮的烘干整理(晾晒)――安全粮的入库储存(包括静态储存及库内移动)――出库(调出或轮换)。日常仓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以下流程,粮食入库及收购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腾仓倒库工作,合理利用仓容。即将储存粮食的仓房必须符合装粮要求,特别是使用时间较长的旧仓房,一定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上不漏雨,下不返潮,墙不渗水,门窗齐全完好,并配备机械通风设施、粮情测温系统,仓外排水畅通,确保安全后方可装粮。仓房装粮前均要进行空仓消毒。

(2)做好必用器材的准备工作。粮食入库前对入库必用的器材设备要进行整理,消毒。露天储存资材不足的要及时采购。搭建露天囤所需的苫子、挂皮席子必须使用新品。

(3)加强收购前的现场管理工作。收购前,根据收购工作需要、售粮方便、确保安全的原则,对收购现场的场地、场所、路线等进行全面合理安排,划定区域,标识警示,并做好人员分工,定岗定责,划片包干。在收购开展时,要按岗位责任认真进行收购现场管理,做到紧张有序、忙而不乱,避免事故发生。

(4)做好烘干设施的准备工作。要对烘干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确保烘干质量。

(5)做好检化验人员培训及检验仪器配备工作。收购前,要组织有关检化验人员进行培训,依质论价。对检化验仪器校对,天平、容重器等计量器具应请当地计量部门进行审验。检化验仪器缺损的,应及时维修、配齐。快速水分测定仪,必须与105℃恒重法所测值对照,检验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方可使用。

(6)做好保管员、检斤员的收购业务培训工作及职业道德教育。收购前要组织保管员及检斤员进行收购环节的培训,使之熟悉本次国家收购政策。收购时推行承诺服务,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能够做到业务熟、检斤快准、卸车快,缩短送粮时间。严格遵守“十不准”,热情对待送粮农民,不压等、不压价、不收人情粮、不过人情秤等,千方百计做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

6 严格粮食入库流程

新粮收购包括窗口挂牌直接收购或从其它企业购入以及购入本企业其它性质粮食。按照上级部门入库计划、入库通知单或客户的合同确定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入库方案,并由业务部门填开《入库计划安排表》(诸如中央储备粮、地储粮的轮入收购,上面还要有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签字),经库领导审批签字后,送交相关部门以做入库准备工作。

(1)扦样、检验、微机录入、检斤和入库各个环节,要“三公”,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偏亲向友。管理人员要认真复核车号、袋数、品种、水分、杂质、等级后,确认无误方可安排卸粮。

(2)抽检、复验。库内要建立储备粮收购台账,由复验员对收购门检结果随机抽检复验;每天粮食收购结束,要对入库的粮食质量逐型态进行复验,并填写《储备粮(收购)质量复验记录表》,由检验科留存备查。

7 粮食烘干、晾晒

高水分粮入库,要进行烘晒整理。进入固定货位的粮食必须达到安全储粮标准,烘晒环节尤为重要。

(1)烘干。严格执行烘干操作规程,安全标准降水。粮食烘干由每班作业负责人填《粮食烘干记录》。一个型态烘干结束后,烘干核算员根据《粮食烘干记录》和《粮食质量检验单》填制《烘干整理损耗报告单》,经库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第一联留存,另一联通过保管员复核确认后,分别报保管统计、会计(并附检验单),以此为凭证核对库存。

(2)晾晒。晾晒时要遵守注意事项,减少粮食的损率。粮食晾晒由晾晒场地负责人填制《粮食晾晒记录》,结束后报核算员。并根据《粮食晾晒记录》和《粮食质量检验单》填制《烘干整理损耗报告单》,经库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第一联留存,另一联通过保管员复核确认后,分别报保管统计、会计(并附检验单),并以此为凭证核对库存。

(3)入库储存。入库粮食水分必须严格控制在安全储藏水分范围内。不同等级、不同年限、不同水分的粮食必须分货位保管。入仓前,必须进行清杂处理,入仓粮食杂质应控制在1.0%以内,品质必须达标。烘干后的粮食要充分冷却后再入仓,粮食入仓要采取技术措施减少自动分级。玉米入国投砖圆仓时,要做好输送过程减碎工作,保证入库粮食质量均匀,符合标准。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4

一、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省、州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为了确保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能顺利完成,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县粮局局务会研究,成立了县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岩香远;副组长:胡灿云、者益群;成员:玉光罕、孙平、杨秀娟、毕荣、张劳、林敏、苏成、何俊飞、陶平、梁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于3月30日开始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不走过场的原则。

(二)我局参照《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来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

二、库存现状

县国有粮食企业两户,分别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云南军粮供应站,共有粮仓8栋(间),分布于县城和乡镇,仓容吨,目前无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粮,全县纳入粮食库存检查范围的粮食(原粮)共有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均为中晚籼稻)吨,地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吨,分别储存于县城、勐伴、尚勇、勐棒、勐润5个库点14个仓位。

三、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抽查工作

按照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于3月31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的收储公司、军粮供应站实物和账务开展自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于4月7日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检查3月末全县粮食检查时点统计库存(原粮下同)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吨;检查时点实际库存吨,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食吨;粮食库存品种分别为中晚籼稻、小麦,其中:中晚籼稻吨,小麦吨。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0号仓(县城)、1-1号仓(勐捧)、4-1号仓(勐捧)、4-2号仓(勐捧)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2、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9号仓(县城)、1-2号仓(勐捧)、6-1号仓(勐润)、6-2号仓(勐润)、1-1号仓(勐伴)、1-2号仓(勐伴)、3-1号仓(尚勇)、3-2号仓(尚勇)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3、军粮供应站2号仓(县城)稻谷公斤,1号仓(县城)大米公斤,1号仓(县城)面条、面粉折小麦吨,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情况。经过核对,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账面数量基本一致。经检查,2户国企的账务处理符合规定,不同性质、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统计报表库存数据相衔接,表内关系平衡、表间勾稽关系正确,粮食库存分品种、分年限与统计报表中有关库存一致。企业统计台账健全、按规定保存。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情况。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专人负责对储存粮食质量情况检查,经检查全县粮食都处于安全水份之内,质量全部达国标三级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合格率达100%。地方储备粮为宜存粮,粮食储存通风良好,无发热、霉变、结块、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正常。

(四)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轮换计划下达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符合政策规定,没有发现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取得经验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5

一、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省、州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为了确保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能顺利完成,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县粮局局务会研究,成立了县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岩香远;副组长:胡灿云、者益群;成员:玉光罕、孙平、杨秀娟、毕荣、张劳、林敏、苏成、何俊飞、陶平、梁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于3月30日开始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不走过场的原则。

(二)我局参照《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来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

二、库存现状

县国有粮食企业两户,分别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云南军粮供应站,共有粮仓8栋(间),分布于县城和乡镇,仓容吨,目前无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粮,全县纳入粮食库存检查范围的粮食(原粮)共有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均为中晚籼稻)吨,地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吨,分别储存于县城、勐伴、尚勇、勐棒、勐润5个库点14个仓位。

三、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抽查工作

按照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于3月31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的收储公司、军粮供应站实物和账务开展自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于4月7日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检查3月末全县粮食检查时点统计库存(原粮下同)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吨;检查时点实际库存吨,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食吨;粮食库存品种分别为中晚籼稻、小麦,其中:中晚籼稻吨,小麦吨。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0号仓(县城)、1-1号仓(勐捧)、4-1号仓(勐捧)、4-2号仓(勐捧)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2、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9号仓(县城)、1-2号仓(勐捧)、6-1号仓(勐润)、6-2号仓(勐润)、1-1号仓(勐伴)、1-2号仓(勐伴)、3-1号仓(尚勇)、3-2号仓(尚勇)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3、军粮供应站2号仓(县城)稻谷公斤,1号仓(县城)大米公斤,1号仓(县城)面条、面粉折小麦吨,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情况。经过核对,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账面数量基本一致。经检查,2户国企的账务处理符合规定,不同性质、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统计报表库存数据相衔接,表内关系平衡、表间勾稽关系正确,粮食库存分品种、分年限与统计报表中有关库存一致。企业统计台账健全、按规定保存。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情况。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专人负责对储存粮食质量情况检查,经检查全县粮食都处于安全水份之内,质量全部达国标三级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合格率达100%。地方储备粮为宜存粮,粮食储存通风良好,无发热、霉变、结块、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正常。

(四)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轮换计划下达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符合政策规定,没有发现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取得经验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6

对于粮食仓储企业而言,加强并完善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粮食安全、管理高效的重要保障,作为粮食系统的央企,AB公司直属库一贯秉承着“任流一滴汗,不坏一粒粮”的宗旨,因此,降低存货管理风险,唯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AB公司概况

(一)ABB公司简介 AB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00亿元。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服务与研究。AB公司实行“三级架构、两级法人”的垂直管理体系,“三级架构”即总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库,其中总公司和直属库为独立法人。

 

(二)ABB公司组织结构 1..总公司 总公司对直属库的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公司总部设有9个职能部门,总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4个分公司和4个子公司,上收及划转了251个直属库。

 

2..分公司 总公司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设立了24个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经总公司授权代表总公司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

3..直属库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AB总公司陆续划转上收了251个直属库,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其领导班子、国有资产和财务。直属库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直接从事中央储备粮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及相关业务。

 

二、A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一)粮食采购各库的粮食来源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各库执行各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收购,另一部分则是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采购环节的内控体现在粮食质量标准和入库前晾晒标准两方面。

 

在粮食采购的质量要求上,各库要进行粮食成熟年限的检查,储存时间要求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区别,长江以南地区时间偏短,长江以北地区时间较长,食油1至2年,地下库粮食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适当延长。若经粮情检查不符合标准的粮食,一律上报反映情况,并立即停止粮食的收购。

 

从农户手中收购余粮时,除了要按各库收购粮食基本标准进行粮食储存年限的检查,同时要检查粮食中水分的含量和杂质的含量,及时进行粮食的化验,检验化验人员通过仪器检验和感官检验确保收购粮油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化验结果将粮食分等。

 

确认收购后,所收粮食必须经整晒达到国家标准后才可以入仓库储存。不具备整晒条件的库点,入库粮食必须经二次整晒达到国家标准才能入库。

(二)粮食入库 粮食入库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如下6个环节:

第一,接收上级指令。各直属库接到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后,由综合科制定具体的入库计划和接收方案,并将信息传送给财务科、仓储科等。财务科、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做好资金、粮油接收人员、仓容、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有效使用;批量采购时购销业务科填制入库通知单,负责通知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到货信息。第二,粮食进门检查。送粮车辆到库,购销业务科的登记人员填写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对售粮企业或个人、到库时间、运输工具、车号、承运人、发货明细表号等情况进行登记。购销业务科业务员卸车前和卸车时应进行车体状况检查,例如苫盖有无异状、粮油有无漏雨、水湿、被盗、异味等情况,在卸车过程中检查粮油装具、铺垫物、缝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撒漏、破损、污染、生霉变质及虫粮等情况,并登记作业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则上报购销业务科科负责人和仓储科负责人。第三,粮食质量检查。仓储科的保管员在粮油入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入仓,并及时通知计量检验人员,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若经过二次检验,确认粮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购销业务科联系供应商协商处理;卸车后科室主管领导根据卸车前仓储科计量检验室的检验结果,按照粮食质量及水分的不同情况分别下达过筛、码垛及晾晒或烘干作业的指令。在作业结束后,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仓储科计量检验室进行水分检验。检验员出具储备粮整晒检验报告,经检验员检验证明质量符合储备粮入库标准后方可入仓。第四,粮食信息核对。购销业务科根据中央储备粮油计划入库情况编制入库通知单,传递给检验抽样人员,由抽样人员及时登记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并组织抽样,抽样人员将所抽样品与直属库粮食样品标签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员按检验结果开具检验单并签字,检验主管对检验单复核后签字。检验单应及时送达仓储业务科和客户。如存在异议,应及时重新抽样进行检验。仓储业务科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发现粮油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检验员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为准。第五,粮食验收入库。司磅员根据地磅计量数据填写AB公司直属库入库磅码单,计量数据未经授权不得修改。直属库入库磅码单在经过计量主管审核后方可送达相关科室。保管员负责卸车时与发货明细表上记载的粮油品名、件数、重量等进行核对,查清有无错发、短件亏量等情况。仓储业务科业务信息录入员审核每日计量检验人员出具的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和司磅员每日汇总出具的入仓日进度表,若无异议则将信息录入微机中形成入库凭证。若有异议则反馈给计量检验人员。第六,粮食信息登记检查。粮食入库结束后,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就要对粮食的数量以及质量进行核对,若出现数量与原始凭证记载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相关调整。直接向农户收购的,财务结算员依据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核对无误后,购销业务科开具粮油收购发票,并将粮款付给售粮人。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7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下同),省、市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含县政府调控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省、市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省、市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年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移库粮)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储存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家富为组长,县发改局、商务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报表汇总组、案件核查组和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复查工作组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组织和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

省级复查由省政府复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做出评估。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另发)执行。

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发[*]118号)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对参加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和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相关人员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领导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4月10日前,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市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与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由市领导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四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库存检查结果要严格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县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县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县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均由各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这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储备粮食(县级政府调控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并拨付县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清仓查库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要严格审核,如实申报,任何人均不得把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以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仓储质检处日常篇8

【关键词】材料;仓储管理;探讨

材料仓储管理是指对仓库全部材料收、储、管、发业务和核算活动实施管理的过程,是材料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项目对材料的需求数量大,质量高,涉及环节众多,做好材料仓储管理对维持工程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减少占用,降低材料无效损耗和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1仓储管理在施工企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1.1仓储管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是保证材料流通不致中断的重要环节。施工生产的过程也是材料不断消耗的过程,正常储存本工程项目必需使用范围内一定量的材料,是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的物质保证。现阶段,在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还不能完全做到随要随到的情况下,为避免供需脱节,必须通过适当、合理的材料储备来进行平衡和调剂,以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1.2密切注意施工生产现场材料使用状况,加强仓储管理,可以加速材料周转,不盲目购/调入超量施工生产物资;减少库存,防止新的积压,减少资金占用。

1.3完善材料仓储资料管理,保证工程经济核算的准确性。仓储材料进出频繁,账、物、卡、单据、报表、资料齐全是保证工程经济核算准确有效的重要依据。

1.4仓储管理是保持材料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仓储中的合理保管,科学保养,是防止或减少材料损害、保持其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

2材料仓储管理流程

在仓储活动过程中,工程材料验收、入库、出库等一些基本环节是仓储业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具体管理流程如下图1所示:

3 从软、硬件两方面做好材料仓储管理工作的思考

3.1软件方面

3.1.1加强思想上的重视

一是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仓储管理工作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材料仓储管理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不要单纯认为仓库只是保管、收发材料,而应从思想上认识到它是一个具有监督、控制、监护职责的管理部门。二是加强仓储人员队伍的建设,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一名仓管员都真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按章办事,认真严格按照材料仓储管理流程做好日常各项工作。

3.1.2 材料验收入库

材料验收是仓储管理工作的开始,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对材料进行一般常规性的检查,即验收;另一种是指对材料的内在质量(物理、化学性能)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送检,即检验、试检。首先,材料到库后,应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待检,不得与原库存物资混放。其次,核对供方提供的货物清单、订货合同或协议书、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和发货明细表、承运单位的货运单等。第三,要做好实物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工作。第四,在验收过程中,对资料不全、供方错发材料、外观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单独隔离存放并妥善保管,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跟踪落实处理意见。在材料验收过程中,仓管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仔细核对,认真检查。验收要及时准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同时注意对物资相关的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为储存打好基础。

3.1.3 优化库存管理

优化库存管理(即:库存控制)是仓储管理的核心。库存量过大,会增加库存面积,加大因库存增加占用的大量流动资金;库存量过小,会造成服务水平下降,直接影响到施工生产进度。提高库存管理的科学性,树立库存控制意识是库存管理的前提。库存的合理性、准确性是库存管理的关键,追求库存最优、成本最低是库存管理的目标。要优化库存管理,具体做法可以如下:一是全员树立起库存最优这一核心的库存管理思想,加强对仓管人员的库存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让每位员工都树立良好的库存管理意识。二是能运用现代库存管理技术(如:项目成本管理系统软件等)科学地管理库存,以确保库存最优。对企业来说,仓储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在满足施工生产的同时,达到库存最优。

3.1.4 材料出库

材料的出库是储运工作直接与施工生产发生联系的一个环节。出库的快慢、好坏是衡量储运工作为生产服务的一个重要标志。合理安排和组织储运工作,充分发挥相关人员及机械设备的使用能力,既能保证材料迅速、及时、准确地出库,又能节约出库工作的劳动力和时间,有利于提高仓储的经济效率。具体做法可以如下:一是各类材料的出库要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同时做到“无预算不发料”。领料人员需凭经由相关部门主管人员审核批准的《工程材料预算单》或相关凭证手续到仓库领料。要求领料单各项内容填写齐全,不涂抹、不挖补、不篡改、不潦草。仓管人员根据领料单据核对料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后方可进行发料、记账处理。有关证件、技术资料应齐全,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识清楚。二是坚持填单人员(备料人员)与发料、复核人员分开,这样的复查可以减少、防止发生材料发放差错的情况。三是各种账卡、单据、凭证、技术资料、有关记录、统计资料、报表等须分月、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便于核查。

3.2硬件方面

3.2.1仓库设施

应根据储存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具体施工生产要求,科学、合理、经济地策划材料仓库、堆场、仓储设施,以保证物资仓库设施正常运行。在仓库建设方面:一是普通、综合性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防雨、防潮、防火和防盗等功能,对特种、专业性库房(如:气体库、油漆库、油料库、焊材库等),还应依据储存材料特殊性具备相应的隔热、防暴晒、防爆、反映温湿度等功能;二是仓库和料场大小、空间、作业通道须满足各种材料收发、装卸和搬运作业的需要;三是露天料场尽量选择在地势较高,地面平坦、坚实,排水良好的地方,有要求的需上盖下垫。在仓库设备方面:一是依据仓库大小和收发作业需要,配备必要的装卸搬运设备、检验计量器具,最好选用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通用设备,如叉车等,既能装卸,又能搬运,可完成包装成件材料一次性作业,露天料场应安装适宜装卸搬运的“龙门吊”(即:行吊),检验、计量器具须定期检查和检定,保持其处于完好使用状态;二是对专业性库房应配备相应通风、消防及照明设施(如:防爆灯、换气扇、抽湿机等)。

3.2.2 材料合理储存

根据材料的类别和特点,结合仓库内各库房、料场的容量及建筑结构情况等具体条件,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牌号、批次的材料应分开堆码,为确保存放和便于保管,对入库上架的材料可按“四号定位”法进行统一编号管理;材料在露天料场堆码时,应垛形整齐美观,便于检查、盘点,做到过目成数,有条件的做到“五五堆放”,同时必须保证材料质量不受损失,包装不受损坏,利于装卸搬运,力求达到合理、方便、牢固、整齐,安全,尽量节省劳动力和保管费用。为满足材料性能的要求,使存放在露天料场的材料不受潮气、水的侵入,必须对物资加以苫盖并在垛底放上适当的衬垫物。常用衬垫物有枕木、水泥块、石块、型材等。一般露天货物的垫垛要高出地面300~500毫米为宜,库房的垫垛(即货架底部)要高出地面200~300毫米为宜,具体高度要视地势高低、排水能力的大小、地面载荷程度等而定。

3.2.3 材料的防护保养

仓储材料的防护保养(即:材料保管)是一项综合性应用工作,主要是依据材料性能,运用科学方法保持材料的使用价值。仓储材料质量发生变化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人为因素、自然灾害、材料内在的因素及外在因素等。一般按照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结合材料储存的自然环境(如温度、湿度、日光、空气、尘土、虫害等)及其储存期限,了解、掌握各类材料的特性及其防护保养要求,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和不同的维护、保养手段,同时加强对材料质量、安全的检查,达到防潮、防虫、防变形、防盗、防火等目的。当发生材料质量有变化迹象时,会按材料的防护保养要求进行处理。

3.2.4 材料盘点

仓库所保管的材料,品种、规格繁多,计量、计算易发生差错,保管中发生的损耗、损坏、变质、丢失等种种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库存材料数量不符,质量下降。为此仓管人员要对库存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物资盘点。要制定材料盘点程序和盘点制度,依据盘点程序和盘点制度对仓库的材料进行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检查,做到账、物、卡三符合,准确掌握实际库存量,摸清当前材料质量状况;查明呆废材料的规格和数量;检查库存材料盈亏数量及原因等,将盘点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总之,当我们承接了一项工程时,该工程经济效益的好坏,最终的利润与投资的比例大小,与材料管理、节约材料费用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作为材料仓储管理人员,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努力提高仓储管理水平,做好各项施工的后勤保障供应服务工作,为降低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仓储管理的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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