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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2-11-27 00:35:53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严惩环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构建三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十一五”我市环保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创建环保模范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重点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政府、企业与公众职责明确而又相互信任与协作的环境监管机制,推动环境守法社会的建立,建立以现代化执法手段为依托,政治素质好、熟悉和正确运用环保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

1、在队伍建设指标方面,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个别区、县(市)人员不足的部门,要增加人员编制,达到相应的标准。“十一五”期间,将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全员参加能力培训。

2、在执法经费方面,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渠道,满足环境执法的基本需求,到“十一五”末,争取人均实现执法经费4万元/年。

3、在执法硬件建设方面,到20__年,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区和部分县(市)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三级。

4、到20__年,建设集应急中心、污染源监控中心、12369污染投诉中心于一体的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和处理,降低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现有12369污染投诉中心网络覆盖率。

5、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到20__年,,对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水自动监测仪100套,大气自动监测仪20套。

6、到20__年,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资源开发及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察手段,建设并应用生态环境保护GIS系统。

二、20__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__年环境监察工作将围绕省、市环保中心工作和创建生态模范城目标,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执法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快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夯实两项基础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创建一流环境监察队伍。

(一)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20__年,将巩固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1、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20__年全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排查,跟踪问效,对没有完成的,要限期督办或依法予以关停,对出现反弹的要认真查处,确保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得到认真解决。

2、加强限制治理、建设项目、烟尘和扬尘污染的现场检查,对重点环境违法单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促进老污染源的治理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20__年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突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的工作,开展对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生态环境监察,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建立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配合市局有关处室搞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现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强对养殖业的现场检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4、加强省控、市控污染源的现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采取明查暗访,认真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现场检查,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

(二)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排污收费制度,实现“阳光作业”。20__年全市征收排污费6500万元,其中,市区征收5000万元(市监察支队万元、开发区200万元,六个区1300万元)、松北分局征收万元,县(市)征收万元。加强对工艺废气、噪声、粉尘、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排放的核定工作,强化排污费的征收,加大小户收费的工作力度,贯彻执行好对省局下发的抽样测算方法,收费户数力争突破7000户,确保工业企业开征面达到100,非工业开征面达到80以上。进一步贯彻落实收费制度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全面应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继续实施排污费征收公告制度,使排污费征收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2、进一步加大排污费稽查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重点行业的排污费稽查;二是加强对区县错收、漏收的稽查,促进排污费足额全面征收;三是探索内部稽查机制,提高排污费的费额。四是加大对区县拒缴排污费“钉子户”和地方保护严重单位的稽查力度,加大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排污费工作力度,对稽查的排污费直接上缴市级财政。

3、坚持以人为本,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履行环境监察职责,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健康权益。抓好“12369”环境举报热线工作,加大服务与管理力度,确保实现群众环境投诉的自动接听、同步录音、转办督察、统计分析功能,加强电话受理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落实受理群众环境污染举报及时出现场、限时办结、验收、回访制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坚持24小时受理分转,2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意见,全市案件办结率达到98以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严重影响工作、学习和生活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提高环境案件的处理能力和效率。巩固噪声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整治扰民噪声污染,组织开展好中高考期间社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夯实两项基础工作

1、加强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推进污染源动态管理。全面执行《排污申报核定汇总报告制度》,各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支队各收费科室要按季、半年、年度完成《排污申报核定报表》、《排污收费报表》和工作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区、县(市)要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办公计算机,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申报、核定、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制度,重新确定区域管辖排污单位数量。将排污申报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加大对拒报、谎报和瞒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抓好变更申报的审核和现场核定工作,建立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监察档案,逐步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管理。

2、加强环境监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监察规章制度和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程序。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实行排污费逐级审核制度,执行排污收费内部运转程序,规范环境监察档案工作,严格收费票据和行政处罚文书的管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部门尽快与当地县级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排污费资金的收缴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要加强对运转的监督检查。采取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的方式,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切实提高环境队伍学法、懂法和执法水平。全年开展全员培训1次,开展12369、收费软件排污申报核定、各类票据使用等专业培训10次。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各单位抓住标准化建设的机遇,争取编办、财政部门的支持,完善环境监察机构,增加环境监察执法经费,增强现场执法快速反应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在“十一五”期间晋升二级标准,其他县(市)环境监察大队要全部达到三级标准。要加强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增加必要的设备投入,确保12369环保热线的畅通,提升处置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认真执行重大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重点污染单位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完成文昌、太平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的联网工作。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2

一、“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重点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严惩环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构建三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十一五”我市环保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创建环保模范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重点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政府、企业与公众职责明确而又相互信任与协作的环境监管机制,推动环境守法社会的建立,建立以现代化执法手段为依托,政治素质好、熟悉和正确运用环保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

1、在队伍建设指标方面,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个别区、县(市)人员不足的部门,要增加人员编制,达到相应的标准。“十一五”期间,将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全员参加能力培训。

2、在执法经费方面,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渠道,满足环境执法的基本需求,到“十一五”末,争取人均实现执法经费4万元/年。

3、在执法硬件建设方面,到2010年,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区和部分县(市)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三级。

4、到2010年,建设集应急中心、污染源监控中心、12369污染投诉中心于一体的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和处理,降低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现有12369污染投诉中心网络覆盖率。

5、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到2010年,,对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水自动监测仪100套,大气自动监测仪20套。

6、到2010年,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资源开发及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察手段,建设并应用生态环境保护GIS系统。

二、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将围绕省、市环保中心工作和创建生态模范城目标,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执法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快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夯实两项基础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创建一流环境监察队伍。

(一)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2006年,将巩固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1、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2005年全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排查,跟踪问效,对没有完成的,要限期督办或依法予以关停,对出现反弹的要认真查处,确保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得到认真解决。

2、加强限制治理、建设项目、烟尘和扬尘污染的现场检查,对重点环境违法单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促进老污染源的治理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2006年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突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的工作,开展对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生态环境监察,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建立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配合市局有关处室搞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现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强对养殖业的现场检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4、加强省控、市控污染源的现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采取明查暗访,认真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现场检查,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

(二)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排污收费制度,实现“阳光作业”。2006年全市征收排污费6500 万元,其中,市区征收5000万元(市监察支队 万元、开发区200万元,六个区1300万元)、松北分局征收 万元,县(市)征收 万元。加强对工艺废气、噪声、粉尘、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排放的核定工作,强化排污费的征收,加大小户收费的工作力度,贯彻执行好对省局下发的抽样测算方法,收费户数力争突破7000户,确保工业企业开征面达到100%,非工业开征面达到80%以上。进一步贯彻落实收费制度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全面应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继续实施排污费征收公告制度,使排污费征收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2、进一步加大排污费稽查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重点行业的排污费稽查;二是加强对区县错收、漏收的稽查,促进排污费足额全面征收;三是探索内部稽查机制,提高排污费的费额。四是加大对区县拒缴排污费“钉子户”和地方保护严重单位的稽查力度,加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排污费工作力度,对稽查的排污费直接上缴市级财政。

3、坚持以人为本,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履行环境监察职责,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健康权益。抓好“12369”环境举报热线工作,加大服务与管理力度,确保实现群众环境投诉的自动接听、同步录音、转办督察、统计分析功能,加强电话受理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落实受理群众环境污染举报及时出现场、限时办结、验收、回访制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坚持24小时受理分转,2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意见,全市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8%以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严重影响工作、学习和生活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提高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和效率。巩固噪声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整治扰民噪声污染,组织开展好中高考期间社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夯实两项基础工作

1、加强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推进污染源动态管理。全面执行《排污申报核定汇总报告制度》,各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支队各收费科室要按季、半年、年度完成《排污申报核定报表》、《排污收费报表》和工作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区、县(市)要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办公计算机,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申报、核定、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制度,重新确定区域管辖排污单位数量。将排污申报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加大对拒报、谎报和瞒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抓好变更申报的审核和现场核定工作,建立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监察档案,逐步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管理。

2、加强环境监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监察规章制度和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程序。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实行排污费逐级审核制度,执行排污收费内部运转程序,规范环境监察档案工作,严格收费票据和行政处罚文书的管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部门尽快与当地县级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排污费资金的收缴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要加强对运转的监督检查。采取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的方式,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切实提高环境队伍学法、懂法和执法水平。全年开展全员培训1次,开展12369、收费软件排污申报核定、各类票据使用等专业培训10次。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各单位抓住标准化建设的机遇,争取编办、财政部门的支持,完善环境监察机构,增加环境监察执法经费,增强现场执法快速反应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在“十一五”期间晋升二级标准,其他县(市)环境监察大队要全部达到三级标准。要加强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增加必要的设备投入,确保12369环保热线的畅通,提升处置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认真执行重大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重点污染单位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完成文昌、太平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的联网工作。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3

一、试点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号)精神,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立足监督,联合执法,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完善统一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建立完整的工作机制,确定和加强生态监察的四个重点,实现四个工作目标,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工作机制、执法体系、建章立制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

(二)工作目标。

1、确定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2、建立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监察现场执法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加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能力、执法手段得到较大提高。

3、加大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建立资源开发重点监管区,对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海岸工程项目、小城镇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秸秆禁烧区、特殊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地、有机食品或无公害农业产品基地、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领域的现场监督检查逐步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试点开展重点领域和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保护。重点监察矿山弃渣、植被破坏、生态恢复、土地复垦、废水排放、安全生产等,要求重要的矿产、建材等资源开发项目每月不少于次,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以等县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监察试点工作。

(二)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海洋的环境生态保护。重点监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源、面源污染等,加强对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察。开展以河、河、河、汤河以及沿海海域和各类浴场等为重点的区域、流域的生态监察。向海洋直排的陆源污染源按功能区达标排放,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各类海岸工程和滩涂开发项目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近岸生物资源、滩涂资源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非污染性建设项目与各类工业园区及乡镇工业企业。重点监察区域建设与总体规划的一致性,小城镇、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情况,各类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线路开发、景区各类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等。开展以石门寨、留守营等为重点的乡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监察,加强对河、河、关等风景区及各类旅游休闲场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开展对高等级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等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农林牧渔综合开发、交通通信建设、水利环保工程、生态建设工程、近岸滩涂开发建设工程及小城镇建设、区域开发项目每季不少于次。

(四)自然保护区与农村生态环境。重点监察自然保护区各类生产和开发活动,生态多样性保护,野生生物资源保护等,以及生态农业建设、土壤与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开展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区的生态监察,加强对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环境监管,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内容的生态环境监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每月不少于次,夏、秋两季对秸秆禁烧区实行巡查;对特殊生态保护区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总量收费标准全面开征排污费,实现养殖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并治理达标排放,对污染大户实行限期治理;夏秋两季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秸秆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基本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实施步骤

市生态环境监察的试点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分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年月)。成立全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定《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计划》,召开工作动员会,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目标,修改完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方案。

(二)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的环保意识,及时发现和总结生态保护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对有法不依、造成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必须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对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确保人与资源和谐发展。

2、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指南》,加强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培训,完善相关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实现宏观管理职能与微观管理职能的有机分离。

3、筹措资金,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立专业生态环境监察队伍,培养生态监察专业人员。

4、加强现场检查,试点单位要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区域、行业和单位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现场检查的频次要有明确要求,并逐步形成制度。结合生态环境监察主要内容和执法重点,探索建立符合产业特点的生态环境执法模式。

5、建立具有特色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案件移送制度。

6、开展生态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察档案。

7、加强试点报告制度,市直各试点部门和各县、区试点领导小组从年月开始每月日前,向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简报,月底前提交试点工作总结,同时建立生态破坏案件上报制度和重大生态违法案件快报制度。

(三)验收阶段(年月-月)。迎接省环保局对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运行机制。

1、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列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指标作为各级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能,主动做好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采取部门联合执法、人大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作为考核各县区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环保部门的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协调并衔接好环境监察机构与其它单位的工作关系,更好地发挥环境监察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3、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实行现场检查和生态破坏有奖举报相结合,工作交流培训和生态环境监察报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环境执法和公众参与并行,信息交流和工作报告并重,确保生态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马誉峰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生态监察试点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试点方案,负责本辖区的生态监察试点工作。

2、明确任务,密切合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协同配合、真抓实干,把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定任务、定进度、定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试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强化执法,扩大宣传。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切实落实试点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形成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监管,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生态环境监察模式。

4、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执法,制定保障生态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应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凡经批准正式建立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无论属那一级政府管理,均可由同级或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随时进行检查;部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部门不得妨碍环保部门对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开展旅游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加强新闻和司法监督,深入开展查处违反环保法规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4

局党组:

根据《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赴上海市考察学习的通知》精神,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很荣幸地代表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随队到上海市考察学习了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现将考察学习期间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为学习借鉴上海市环境执法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上海——云南20xx年环保合作工作备忘录》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20xx年6月7日—1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各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前往上海考察学习不同行业现场执法特点、技能与技巧以及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措施及方法。在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活动中,主要参观考察了白云港污水处理厂、御桥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海化工区(赛科)、太古升危废处置单位和上海市环保局在线监控中心,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执法交流座谈,在座谈会上,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就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及环境执法理念向我们作了详细介绍,云南方就有关排污收费、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解、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现场环境稽查、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及如何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到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感受到昭通与上海市之间的差距,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也进一步增强了我认真履职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升了我的思想意识、宗旨观念、工作思路以及业务素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二、考察学习所取得的收获

通过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的广泛学习和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执法理念有几点值得我在今后工作中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了一个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现有编制61人,有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综合执法科、热线科、稽查科和法制科共一室六科,各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设置了相应的工作岗位。总队长负责全总队的工作,两位副总队长协助开展工作并负责督促落实各自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并责任到人,责任科室领导负责科室工作的具体督办,科室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确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结合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主题,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确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召开了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精细化监察”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重点突出了部门职能调整组合,组织开展了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加强了全体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辖区内推行了精细化监察和实行了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取证、制作笔录等公文文书,就如何解决环境监察和信访工作中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探讨,在全市尝试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成功地打造出了上海市环境监察的声势,较好地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三)注重打造一个环境执法品牌。一是以加大执法力度为立足点,通过媒体曝光和加强后督察等执法手段,实行执法建议书制度,逐步解决了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的问题;二是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着力点,试行精细化监察和开展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针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采取不定时的检查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以关注民生改善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注重环境执法规范化和解决单为环境信访而信访的问题;四是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结合点,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尝试公众参与执法,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五是以注重素质培养为支撑点,开展执法交流和撰写调研报告,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干部竞聘上岗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注重落实环境稽查制度和体现政风行风,逐步解决了个别人员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三、通过考察学习,对下步工作的思考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照我市的环境监察工作,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也还存在创新精神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我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改进。

(一)要注重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在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搞好班子内部团结,增强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在两位副支队长的协助下 ,充分调动全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彻底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逐步探索开展环境稽查工作的思路,通过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等实战演练,逐步提高支队全体人员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相关培训手段,全面提高全队人员的业务技能,逐步扭转个别人员履职不主动的问题。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局党组为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以便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20xx年9月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并以昭环通[20xx]32号《关于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设立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的通知》行文各县区环保局)。二是借鉴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实行的执法建议书制度和推行的精细化环境监察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法,逐步解决环境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等问题,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5

局党组:

根据《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赴上海市考察学习的通知》精神,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很荣幸地代表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随队到上海市考察学习了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现将考察学习期间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为学习借鉴上海市环境执法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上海——云南20xx年环保合作工作备忘录》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20xx年6月7日—1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各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前往上海考察学习不同行业现场执法特点、技能与技巧以及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措施及方法。在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活动中,主要参观考察了白云港污水处理厂、御桥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海化工区(赛科)、太古升危废处置单位和上海市环保局在线监控中心,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执法交流座谈,在座谈会上,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就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及环境执法理念向我们作了详细介绍,云南方就有关排污收费、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解、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现场环境稽查、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及如何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到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感受到昭通与上海市之间的差距,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也进一步增强了我认真履职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升了我的思想意识、宗旨观念、工作思路以及业务素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二、考察学习所取得的收获

通过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的广泛学习和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执法理念有几点值得我在今后工作中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了一个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现有编制61人,有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综合执法科、热线科、稽查科和法制科共一室六科,各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设置了相应的工作岗位。总队长负责全总队的工作,两位副总队长协助开展工作并负责督促落实各自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并责任到人,责任科室领导负责科室工作的具体督办,科室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确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结合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主题,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确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召开了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精细化监察”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重点突出了部门职能调整组合,组织开展了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加强了全体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辖区内推行了精细化监察和实行了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取证、制作笔录等公文文书,就如何解决环境监察和工作中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探讨,在全市尝试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成功地打造出了上海市环境监察的声势,较好地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三)注重打造一个环境执法品牌。一是以加大执法力度为立足点,通过媒体曝光和加强后督察等执法手段,实行执法建议书制度,逐步解决了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的问题;二是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着力点,试行精细化监察和开展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针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采取不定时的检查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以关注民生改善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注重环境执法规范化和解决单为环境而的问题;四是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结合点,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尝试公众参与执法,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五是以注重素质培养为支撑点,开展执法交流和撰写调研报告,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干部竞聘上岗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注重落实环境稽查制度和体现政风行风,逐步解决了个别人员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三、通过考察学习,对下步工作的思考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照我市的环境监察工作,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也还存在创新精神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我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改进。

(一)要注重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在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搞好班子内部团结,增强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在两位副支队长的协助下 ,充分调动全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彻底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逐步探索开展环境稽查工作的思路,通过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等实战演练,逐步提高支队全体人员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相关培训手段,全面提高全队人员的业务技能,逐步扭转个别人员履职不主动的问题。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局党组为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以便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20xx年9月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并以昭环通[20xx]32号《关于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设立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的通知》行文各县区环保局)。二是借鉴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实行的执法建议书制度和推行的精细化环境监察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法,逐步解决环境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等问题,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6

关键词:环境问题 监察 执法 提升

新世纪以来,以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观为主的社会发展观念逐步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与关注,也成为我国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种社会发展观念的提出有效的缓解了国内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发展,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管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近些年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问题的不断提出,环境污染和能源家具已成为引起社会动荡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实现合理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监察执法十分关键,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之一。环境监察作为一种直接对环境污染现象进行具体的、微观的、直接的执法处理行为,是实现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所在。在目前的社会形势下,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已成为加快环境法制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的关键,更是促进经济持续、全面发展的关键所在。

1、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备着具体操作、直接控制和微观环境保护的一种执法行为,是政府对环境进行强制性保护的一种主要途径,也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和重要举措。在怒其安的社会发展中,环境监察的工作要点主要在于现场和处理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中环境监察是在环境现场进行的一项合法的工作行为,而不是对日常、现场和监督处理的一种概念。在目前的环境监察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与缺陷,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缺乏一定的时代创新精神。由于目前环境监察工作是一项新兴的领域和工作模式,因此在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该如何应对恶劣的社会前景和发展新形势已成为相关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其在开拓创新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就使得其在工作中各种措施还不够科学和完善,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造成了工作的空泛。

1.2 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环境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及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环保执法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上解决,差距还很大。

2、环境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缺乏应有的认识,研究新情况的主动性不够。

2.2 环境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尚未全面理顺。

2.3 经费投入不足,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

2.4 执法力度不够。一是建设滞后,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不能全面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二是缺乏污染现场监督手段,致使污染设施的运转不到位或不正常。三是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意识薄弱,监督意识不强,降低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四是环境监察在生态、“三产”、乡镇环境监察方面开展的工作较少,甚至于没有开展。

3、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

3.1 加强学习,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与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经常性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分析讨论工作案例,“会诊”执法难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传、帮、带”培养方式与优化人员结构相结合。在组织开展工作上,要从优化结构、有利工作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人员结构和能力特长,整合了有利资源,合理调配了人员组合。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有重点地“传”、有侧重地“帮”、有针对地“带”,形成了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分工与岗位责任相结合。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人员特点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作到人人有任务、人人负责任、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

3.2 转变思想,加强监管,努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执法工作中,要积极推进工作重心、工作要求、工作机制的转变,切实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3.2.1 积极推进从“重收费、轻监管”向“收费与监管并重”转变。现场监管是环境监察执法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我们把加强环境现场监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此推动其它工作全面开展。一是以严格的现场监管促进排污费足额征收。通过深入现场,严格检查,深入排查,从企业设施运行管理、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入手,掌握企业的产污、治污和排污的实际情况,抓实企业在排污申报中瞒报、漏报的证据,强化排污申报审核和核定工作,促进排污费的足额征收。二是以加强事先监管减少环境投诉。从加强事先防范和监管的角度,对环境现场进行了详细排查,对发现存在污染隐患的及时要求整改,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扰民问题,确保降低环境投诉率。三是以环保专项行动有力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3.2.2 积极推进由粗放型监管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执法人员要通过深入研究排污单位的环评和批复要求,结合生产工艺流程、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的进行监督管理。对重点企业实施全程监管,并进行及时总结,以点带面,不断扩大监管实效。

3.3 强化意识,廉洁自律,树立环境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环境监察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环保部门的形象。因此,我们要强化严格执法意识、亲情服务意识、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完善自我形象。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意识。首先,我们把环境监察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上,说话办事从环保工作整体出发,从全局的角度看问题,绝不能重收费、轻管理,更不能只收费、不管理。其次,在执法中正确应用环保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力度到位,程序合法,行为文明,文书规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环境监察工作的社会认同感。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7

关键词:环境保护 小型工业企业 环境监察

一、前言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及一些参考资料,总结了在工作中的一些体会。

二、环境监察的重要性

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主义建设体系中,形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是重中之重。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线,必须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起到攻坚克难的作用。

(1)加强环境监察,既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2)当前环境监察执法的形势十分严峻, 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环境危害越来越严重。环境保护和监察,不仅要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更要建一方净土,才能促进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发展。

三、小型工业企业的特点

我县小型工业企业以街道企业、乡镇企业、个体业为主。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小、点源多、覆盖面广,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缺乏污染治理设施,严重影响我县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 与生活居住区混杂,管理相对混乱,环保意识淡薄,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3)生产缺乏稳定性、连续性、规模性。这些小型工业的生产都是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因而给监察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小型企业环境监察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落后,因此我县工业发展前景很好,后劲十足,但是在工业发展中不可避免出现了以下问题。

(1)环境影响评价普遍存在滞后现象。

(2)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

(3)企业管理人员不具备基本的环境知识。

(4)个别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

四、环境监察的应对之策

针对小型企业存在的特点,笔者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

(1)健全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监察机构。这种措施已在中国许多乡镇、街道企业发达的地区推广,如山东省菏泽市政府率先在所有的乡镇成立环境保护所,对整个辖区内进行环境监察工作全覆盖。实践证明,效果良好。

(2)严格监督街道和乡镇的工业布局。依据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展乡镇企业要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使乡镇企业在地域上逐步实现相对集中,有计划地建设向着工业小区集中,便于污染集中控制和治理,从而减少面源污染。

(3)严格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对于那些不具备治理条件、资源利用率极低,对自然资源与环境有着难以克服的严重影响的小型企业,有关部门要果断采取取缔及关停措施。

(4)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环境监察人员通过定期检查,监督新、改、扩建的乡镇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同时针对环境监察工作中发现小型工业企业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切实采取以下措施:

(1)大力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一方面要做好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环境监察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另一方面加强环保专业知识的学习,为企业环境管理提供专业的指导或指导企业如何做好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减少企业的负担。

(2)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执法机制、做好企业管理人员的环境知识培训。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机制,构建多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对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环境知识培训。

(3)加强建设项目的过程性监察。加强建设项目审批之后的中后期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关键环节。

(4)提前环境监察的切入点。切入点提前,有助于环境监察人员为企业提供正确的环境管理指导,利于企业的日后环境管理。

五、结语

环境监察是环境主管部门执法的主题,作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我们有必要提供专业的环境管理指导,使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企业的不必要损失,也有利于企业的日后环境管理。

参考文献:

[1]毛应准,刘定慧.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执法指南[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社,2003.

[2]杜俊峰《浅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内蒙古环境保护,1995.

[3]张立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中的不足及对策》,内蒙古环境科学,2008.

[4]吴长征、田贵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上海环境科学,1995.

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篇8

关键词:环境监察;环境执法;环保政绩考核

一、环境监察与环境执法工作的形势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也不断得到了加强。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拥有环境监察机构3063个,环境监察人员4.5万人。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体制的快速转轨、公众维权意识的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正处于硬碰硬的攻坚阶段。

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2003年,GDP增长速度达到9%,但主要原材料消耗却增长10-20%,超过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出现了电力、煤炭、石油等基础能源的供应短缺02003年全国GDP占世界的不到4%,消耗的钢材和煤炭约为30%~33%,50%的水泥在中国消耗,对固定资产的过度投资,给环境执法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二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大企业故意偷排偷放,小企业连片污染反弹,违法排污导致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从而,使人民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连起码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三是环境执法和短期行为的冲突不断加剧,不法分子以身试法、艇而走险,多处出现了暴力抗法事件,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四是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明显提高,依法维护环境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以每年近20%a的速度递增,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上访的8大热点之一。

二、环境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缺乏应有的认识,研究新情况的主动性不够。

2.环境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尚未全面理顺。

3.经费投入不足,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

4.执法力度不够。一是建设滞后,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三 同时”管理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不能全面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二是缺乏污染现场监督手段,致使污染设施的运转不到位或不正常。三是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意识薄弱,监督意识不强,降低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四是环境监察在生态、“三产”、乡镇环境监察方面开展的工作较少,甚至于没有开展。

5.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和配合。在环境监察部门执法过程中,难以实现真正统一的监督管理。有些相关部门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环境部门作为同级机构又无法给予必要的制约,降低了环境监管效力。

6.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危机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战斗力不强。

7.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着种种误区:误以执法检查代替日常的监督管理;误把环保执法检查当作一个阶段性工作;误以为执法检查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误认为环保执法检查就是环保部门独家执法。

三、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环境监察工作在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措施还不够得力,工作还不够扎实。

2.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环境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及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环保执法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上解决,差距还很大。

3.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系统标准化建设。一是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保障执法经费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在配备环境监察各项技术装备方面还有待解决。

4.环境监察的法律依据不完善,所适用的法条均散见于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没有形成系统,且可操作性不强,造成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大。

5.环境监察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明确、完善的工作联动机制,延长了移交处理时间,影响了工作效率。

6.环境监察是一项跨专业跨领域、技术含量极高的综合性工作,而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生态环境监察能力还很薄弱,缺少必要的人员和手段。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人员素质还不适应质监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策探索

1.要加强环保政绩考核,促使政府重视环境执法工作,确保执法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更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实行环境责任追究制,来实行重大环境问题一票否决制。对出现重特大污染事故、出台与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引进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造成污染集中反弹的,实行一票否决,这样从高层次减少环境监察工作的压力,从源头上树立环境保护形象,加强环保监察工作权威。

2.理顺执法体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适应当前环境监察要求建立上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制,是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体制保障。

3.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4.完善制度,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完善排污费征收管理的六大程序。,即:依法告知程序、据实申报程序、依法审核程序、依法核定程序、依法征收程序和归档立卷程序,充分体现依法收费、公平合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集体用权。同时还要加强队伍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费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来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

5.加强学习,加快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教育,认真学习好、研究透、运用好排污收费等相关环境政策法规,降低执法成本、优化执法服务。

6.把握重点,着力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一要提高科学开展环境执法监督的能力。二要提高利用综合手段实施环境执法监督能力。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放大现场监查效果,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三要提高强化执法和引导守法相结合的能力。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来推动企业承担社会环保责任。

7.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形成快速应急体系,时刻警惕环境污染事件。一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相关制度,以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二是建立信息沟通与公开制度。该制度包括信息报告、通报、通知与制度,通知的对象是受事件影响的公民和单位,信息的对象是公众和媒体。三是建立公众报告与举报制度。设立公众报告和举报制度,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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