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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单位申报材料8篇

时间:2022-03-23 17:17:18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1

*县交通局园林式单位申报材料*县交通局座落在县城繁华地段,因*历史悠久,春秋时期的思想家、哲学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就出生在该县,为弘扬老子文化,纪念*古代大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我局在建园之初就将园林名称定为“道生园”。下面将道生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介绍如下:道生园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交通人取得骄人的成绩。水陆通畅,车船如梭,省道似玉带纵横穿越,县道如网络阡陌交织。城西新建*涡河大桥似长虹卧波,城东公铁立交桥如明珠璀璨。交通局连年先进,二零零二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盛世建园林。道生园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破土,六月十六日竣工,一座美丽的园林出现了。道生园有亭、廊、堂、榭、山、水、桥、架八景。充分利用原有花木,增加古式建筑,点缀山水小品,雅而不俗,美而有致。入园门正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造型,表明*交通人的博襟。蘑菇亭畔,玫瑰含露,妖艳芬馥,姚黄魏紫,国色天香;三友园里,青松森森,绿竹猗猗,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快绿怡红,赏心悦目。前为得一堂。堂名源于“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此乃道家无尚境界。得一堂将庭园中分为二,前简后繁,渐入佳境。堂前两狮护卫,双凤起舞。“大千难得福地,小园别有洞天”一联,使人想起“风景这边独好”的名句。步入堂中,仰视堂顶为九龙迎圣图,五色瑞气缭绕,万鹤翔集,圣人老子降临人间。左右长廊,右止于聚仙榭,左止于以路神名命名的修亭。廊壁绘有数十幅老庄故事,人物神态如生,仙袂飘举,描金点彩,妙曼优美。老子的思想以“道”为核心,以清静无为、返朴归淳为旨归,兼有养生与治国诸方面的内容,哲学内涵尤为丰富。这里彩绘的故事,反映了先哲一心向善,勤学好问,礼贤下士,傲视权贵,淡泊名利,清静无为的道家风范。过得一堂,迎面为*地图造型。聚仙榭旁,墙塑双龙,伸须探爪,夭矫腾跃,栩栩然欲破壁飞去。“千石山”上飞瀑撒珠,“鉴海”一池如碧,漫步“缘桥”,沿“秦径”而上,可达山顶“观复亭”。满园风光,尽收眼底。篁竹迎风成韵,雪松翠羽如盖,玉兰洁白晶莹,垂柳风姿绰约。看自然盈虚,察世态升沉,共适清风明月,忘怀人间烦忧,悠然有濠濮间的情趣了。正如老子所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畅游小园身心泰,难得浮生半日闲。交通人欢迎您再来!*县交通局园林绿化主要做法一、领导重

视,机构健全,全民参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新办公大楼建成以后,我局即组建了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蔡扬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朱丽担任副组长,各股室相关同志为组员,分别负责全枢纽的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我处的绿化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二、科学设计,整体规划,精心施工我局的园林景观环境由淮北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淮北市第一建筑安装公司承建,并经过专家们多次讨论,多次修改,形成了现在曲径通幽、绿色满目、层次分明、布局合理,集观赏与休闲于一体的园林景观,与具有现代气息的宏伟建筑和优美的水库景观浑然一体,达到了景中有景的效果。三、品种丰富,布局合理,环境幽雅道生园的园林景观以绿色环保、休闲观赏为主题,结合生活、办公营地山坡原有的灌木丛,在水域和建筑物周边分布草皮绿化带,沿江布置垂柳,以绿色、自然为特色,既有开阔视野的绿色草皮带与清澈的湘江流水,又有宁静清幽的林苑小道。游人置身其中,感受清风抚柳、淡月映竹、潺潺流水,休闲健身,令人流连忘返。乔木有香樟、桂花树、垂柳、樱花、美女樱、美人蕉、广玉兰等,还布有五针松桩景、高杆红桎木等桩景。灌木以红桎木、杜鹃、小叶女贞、金叶女贞、山茶、红枫、海棠、紫薇、栀子花等为主,兼种铁树、山茶花等。从而形成了丹桂飘香、四季花开、花果交替,空气流动感强的优美环境,尤其是一片自然的山茶丛林与具有现代气息的宏伟建筑和优美的水库景观观遥呼相应,相得益彰。整个区域曲径通幽、登高望远、怡心宁静。四、资金保证,专业管理,科学维护绿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具有较高专业性能的工作。为了确保园林植物养料充足,生长茂盛,我局每年投入了大量的养护资金,购买了修剪机械、浇水设备及肥料等,委派3名专业人员对园林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除草、杀虫、中耕和防冻等专业的绿化养护工作,从而使我处绿化管理形成了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体系。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2

近年来,我公司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手,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为契机,严格按照《__省庭院绿化达标标准》、《__省居住绿化达标标准》和省市县绿化办公室有关绿化达标工作的指示精神,逐步对我公司的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进行了绿化、美化,使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了98%,单位绿地率达到了36%,先后投资近15万元进行绿化,种植樱花、大叶泥砂、枇杷、杏树等风景树75棵。综合楼四周围栏内外侧建成火鸡绿化带160余米,先后建成了花池、草坪5个,完成绿化面积3380平方米,使我公司的工作环境大为改观,园林绿化工程初具规模。同时,我公司还对部分支局所进行了硬化、绿化、美化,对家属区路面进行了硬化,路边进行了绿化,与园林绿化建设同步进行,为公司员工及家属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居住、休闲环境。为了做好花木的日常管护,公司绿化领导小组将花木花池、草地承包给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同时,特邀一名专职花工,对花木栽种、修剪、浇灌、防病虫害等进行专业指导,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正常实施。

我公司的办公和居住环境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变化,绿化美化工作之所以取得这么明显的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三条: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绿化美化环境,放在议事日程上。

公司领导重视,眼光长远。前几年,当公司着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时候,就已经下决心要整治周边环境。注重建设、美化环境的协调进行。干部员工一致认为:搞好居住环境的绿化美化,不仅仅在于改善职工的办公和居住条件,更重要的是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对于提高本单位的知名度、促进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等也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以绿化为主体的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同时改善本单位经济发展环境,有助于提高单位的综合竞争力,使经济充满活力。职工的住房要解决,职工的收入要提高,公司的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也不能拖后腿。环境的绿化美化,不搞则已,要搞就要搞最好的,要向现代化的双文明地质单位的目标迈进。

为了搞好“整治环境,绿化家园”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职能部室主任为成员,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形成了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每年都投入资金放到环境的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上,用绿地来改善居住环境质量。一开始,个别群众对环境的整治和植树种草工作是不理解的,也不太相信公司有能力去解决当前居住环境脏、乱、差的情况。甚至有人认为单位领导花钱植树种草简直是败家行为,不如把钱用在提高职工的收入上。目标既定,公司领导不为闲言碎语所动摇,为使广大职工支持绿化、美化行动,单位班子领导带领职工代表到县绿化较好,环境较美的环保局等单位参观,真切感受环境美的那种舒心,那种欢畅,那种怡人,从而增加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力度。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单位领导亲自督促狠抓落实。当一条条道路铺设好,一座座花坛建成功,一块块土地种上花草树木,一套套灯光设备安装完毕,整个办公和居住环境清新亮丽美如画卷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职工群众无不佩服领导的眼光和魄力。

二、绿化美化环境,职能部门真抓实干,创出成效。

目标和规划是美好的,怎样使目标和蓝图成为眼前的现实,必须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从公司领导到员工群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想方设法,营造出一片清新怡人的“绿”来。

首先,统一部署,科学规划。为把“整治环境,绿化家园”的工作做实做好,公司专门聘请了有专业知识的园林工程师协助做好规划、设计等工作。哪些地方栽花,哪些地方种树,哪些地方植草,均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做到乔、灌、花、草相互配置。该种乔木的地方,舍得花费资金购进成材树种种植,有的地方还注意突出层次感,下面种不同色彩的花草,中间种不同形状的灌木,上面种高大壮观的乔木,从低到高,很有立体感。另外,不同季节,不同色彩,不同香味的花草分布合理,一年四季都有绿色,景观效果也很好。

其次,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管理。要将可以绿化的土地都种上花草树木已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而要让种植上的花草树木生长枝繁叶茂,那就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为了管护这些绿化成果,公司专门制订了有关的规章制度。一是让广大职工群众树立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绿色环境的意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二是让管护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明白自己每天该做哪些工作。在制订有关制度的同时,还请来园林专家对管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增加她们管理花草树木的有关知识,提高她们的日常管理水平和能力,更有利于花草树木的健康成长。在管护人员的悉心管理下,我公司居住区的绿化地带的花草树木越长越讨人喜爱,目前,还没有发现病虫害和人为侵占破坏绿地的现象。

第三,做好树枝残叶的清扫工作。为了保证环境优美和空气清新,公司专门订制了一批精美实用的垃圾回收桶,分放在主干道旁和各栋之间的道路旁边,同时派出人员,每天定期清扫路面的垃圾和花草丛中的残枝败叶,及时清运垃圾桶内的垃圾。对绿化地带还定期喷施药物,抑止蚊蝇虫蚁的生长繁殖。

正规化的管理,使得整

个单位大院的地面保洁良好。有的外来客人曾开玩笑地说:你就是从单位大院走一圈,回到家不用洗脚也可以上床睡觉。土地绿化,路面整洁,提高了人办公和居环境质量,也提高了公司和住宅区的品位。

三、绿化美化环境,职工群众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地的意识浓。

职工住宅区绿化工作启动之前,树木花草少得可怜,职工进出的通道也只有主干道铺上水泥。那时真是“晴天满鞋尘土,雨天满脚烂泥”。天空各种线路乱拉乱牵,满眼“蜘蛛网”;危棚简屋随处搭建,毫无规章;眼前见到的一些“绿地”,也是职工家属种的蔬菜,活像远郊的村庄。一些职工子女甚至不愿回家过春节,怕弄脏脚上的皮鞋。

如今所有的道路全部硬底化,再也不见泥土。该绿化的地方都种上了花草树木;还专门辟出一块地为文娱体育活动区,为职工提供健身、休闲的场所。“变绿了,变美了”,前后变化如此之大,让广大员工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整治环境,绿化家园”带来的实惠。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3

xx处设xx等7个职能科室,辖xx五个收费所和xx服务区。我处现有员工xx人,xx%以上都是xxx周岁以下的年青人,是一支业务技术精、行业风气正、服务意识强、充满活力和生机的队伍。

自成立以来,我处以建设绿色园林单位为目标,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作,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处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民参与

我处领导十分重视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成立以来即组建了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xx书记xx同志担任组长,副处长xx同志担任副组长,各部门相关同志为组员,分别负责全处的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我处的绿化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我处的园林绿化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xx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省交通厅、xx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来我处机关大院参观考察,并对我处绿化工作给予肯定。我处在日常绿化中,经常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共种植树木4200余株,种植面积达5000平方米。为使我处的绿化工作更上台阶,园林绿化领导小组划分区域,由各部门在各自区域内有计划的种养一些花木;要求每位员工至少种养一盆(棵)花木,同时在办公、生活区域摆设盆景,使全体职工养成爱花、护花,美化环境的良好习惯,在管理处形成绿色的办公、生活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科学设计,整体规划,精心施工

我处的园林景观环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xx省园林建建筑公司、xx公司担任绿化的设计工作,并经过专家们多次讨论,多次修改,形成了现在曲径通幽、绿色满目、层次分明、布局合理,集观赏与休闲于一体的园林景观,与具有现代气息的宏伟建筑和优美的水库景观浑然一体,达到了景中有景的效果。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社会监理制,严格控制树种、草皮采购关,确保苗木质量,确保施工质量。完成的绿化工程,已经成为xx市一大亮丽的风景,赢得了国内同行以及省市等各级领导的广泛赞誉。

三、品种丰富,布局合理,环境幽雅

我处园林景观以绿色环保、休闲观赏为主题,结合生活、办公区原有的灌木丛,在水域和建筑物周边分布草皮绿化带,沿江布置垂柳,以绿色、自然为特色,既有开阔视野的绿色草皮带与清澈的内湖,又有宁静清幽的林苑小道,还有单杠、迈步机、仰卧起坐平台等健身器材,以及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地。游人置身其中,感受清风抚柳、淡月映竹、潺潺流水,休闲健身,令人流连忘返。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创造适宜、优美的校园育人环境和人文居住环境,不断增强教育文化内涵。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开展,在教育系统现有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利用一年的时间,县教育局、职业中专、第三实验学校、县一中、县二中创成花园式单位,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要组织好中小学生认养、管理城区绿化树木的活动;宣传并教育中小学生形成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和习惯。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3月——4月)

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创花园式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大力宣传,呼吁师生及家长共同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9月)

1、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展开创建工作,积极扩大绿化面积,提高单位绿化率。

2、6月前完成花园式单位的申报材料,上报建设局,并力争通过。

(三)巩固提高阶段(10——11月)

1、对照创建标准,请相关部门的专家现场指导,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成果。

2、认真自查,并做好成果的长期保持工作。

(四)迎接验收阶段(12月——4月)

继续查缺补漏,共同迎接省验收组的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县政府《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安排。具体到各单位,任务分别为:

(一)教育局。继续加强庭院绿化,通过拆墙透绿、破硬还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增加绿化覆盖率,使单位绿化面积达到30%。同时,要在6月20日以前将申报花园式单位材料报县建设局。

(二)职业中专。务必于6月中旬完成办公楼附属绿化工程,建设71680.82平方米绿地,单位绿地率达到30%。并于6月底将申报花园式单位材料报县建设局。

(三)第三实验学校。务必于6月上旬完成绿化的完善工作,使单位绿地率达到30%。并于6月20日前将申报花园式单位材料报县建设局。

(四)县一中。继续加强庭院绿化,通过拆墙透绿、破硬还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增加绿化覆盖率,使单位绿化面积达到30%。同时,要在6月20日以前将申报花园式单位材料报县建设局。

(五)县二中。继续加强庭院绿化,通过拆墙透绿、破硬还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增加绿化覆盖率,使单位绿化面积达到30%。同时,要在6月20日以前将申报花园式单位材料报县建设局。

(六)朝阳小区。必须于12月底前完成建设绿地面积43522平方米,单位绿地率达到30%。

五、组织实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5

为促进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和市街的绿化、美化工作,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步伐,构建和谐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和园林市街(简称“园林三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可申报园林式单位。

街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可申报园林式居住小区、市街。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分别对照大足县“园林式单位”标准(附件一)、大足县“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附件二)、大足县“园林式市街”标准(附件三)组织自检,认为达到标准的,可申报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市街。

三、申报程序

大足县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市街的评选每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7月底前,命名时间为10月份以后。

(一)由申报单位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并抄送县市政局。

(二)由县市政局对申报单位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关于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市街的情况的汇报。

(二)申报单位关于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市街的概况、园林绿化情况的说明。

(三)图片资料。

五、考核办法

县政府根据县市政局的评审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的单位、居住小区、市街进行实地考核。

六、命名表彰

经考核符合标准的单位、居住小区、市街,由县政府命名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或“园林市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县政府已经命名的“园林三创”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市级“园林三创”单位。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6

一、评审依据

(一)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8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8号)。

(二)论著、论文条件,执行粤人发[89号、粤人职[]18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300号)。

(三)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177号)和《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四)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五)计算机条件,执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号),免试范围同时执行原省人事厅《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粤人发[]81号)、粤人发[5]177号。

(六)省外来粤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省人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号)。

(七)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粤人发[]197号。

(八)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号)、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号)、粤人发[号。

(九)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直接申报高、中级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资历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至2011年的继续教育证明,并全部填写到《评审表》内。

(十)真实性证明,申报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表七)、评前公示表(表八)、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真实性的意见。

(十一)评审答辩要求,执行粤人社发号。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在专业组评审环节执行答辩制度。评审组认为其他级别个别评审对象的水平鉴定需要以答辩方式测试的,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通知申报人到会答辩。申报人如不按时到会答辩,其评审材料不提交评审会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使用新版(09版)评审表,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下载路径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下载中心--职称评审--新版职称评审表。只需纸质报送,暂不需网上报送。

(二)请按以下顺序和要求提供并分类装订各类材料:

1.《 (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若干份(依材料袋数而定),贴于材料袋的封面,并在页首写上申报人手机号码。如有多袋材料,请在表一上标明,如3-1,3-2,3-3,并在表一中用加粗字体注明袋中内容。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1份,请按表格要求走完所有程序,并签名盖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请将重要的排在前面。

3.《(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20份,其中原件1份。请将原件放在首页,并将20份一起折叠,有字的一面朝外。不要填写页首的编号。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请用序号列明,并将重要的排在前面。

4.《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表四)1份。时间请写到月份,出生地请写到县一级,联系电话务必写明手机和办公号码。评委会(专业组为):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林业水产热作组)、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林业、园林、森工)、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林业、园林、森工)。

5.《证书、证明材料》(表五)1份。

6.《业绩、成果材料》(表六)1份。

(注:5.6中的材料除英语、计算机水平和201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需提供原件,其它为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加盖真实性的意见。论文原件无须装订。)

7.《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七)1份。为方便使用,照片请小面积点贴。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表八)1份。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相关人事、纪检部门监督并加盖意见。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九)1份。请同时提供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真实性的意见。

10.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1份。

11.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和所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2012年8月31日。

如无内容,请在表格内填写“无”。请一次性提供送审材料送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上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材料后,不得再对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评审结束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回材料和证书,逾期不予保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和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地准备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理性。看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的类别和范围。

2.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看申报材料是否属实,并加盖真实性意见。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看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提交,表格是否填好,工作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是否如实填报。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论文、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等取得时间是否在今年8月31日前。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评审登记表》、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供查验。申报人所在单位还须对表二(继续教育情况、工作负面情况说明、单位考核及综合评价、评前公示情况)、表三(评前公示情况、单位审核无误并承担责任的申明、单位审核评价意见)和表八加盖意见,对所有复印件加盖真实性的意见并注明经办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协助评委会对申报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情况。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申报专业的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主管部门要在表二(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意见)及表(上级人事/职称部门意见)中加盖意见。当地各级政府人社部门要分别在表二(县/区人事部门审核意见、省直主管部门/市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中加具意见。

(四)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省林业厅人事处)受理评审材料。

(五)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协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情况。

(六)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批后,由我厅人事处发放职称证书和申报材料。

四、评审收费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35号)收取评审费。正高级评审费由我厅人事处代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非税系统缴交,其他级别评审费在省林业厅非税系统缴交。每位申报人只可申请开具缴款通知书1次并尽快缴款,缴款时限为2012年9月15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缴款,请及时致电省林业厅人事处。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8月16日至9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办理。请于送材料前先致电预约。

受理地点:广东省林业厅人事处(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509房)。

联 系 人:段孟涵、曾国技、孔华清

联系电话: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119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89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8号)

4.《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300号)

5.《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

6.《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177号)

7.《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197号)。

8.《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120号)

9.《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176号)

10.《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粤人发[]81号)

1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306号)

12.《<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7号)

13.《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301号)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7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将市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城市生态系统,加强城市环境、居住空间、基础设施的生态园林化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彰显“山水城市、生态居”的城市特色,全面推动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12年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政府组织,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统一规划,讲求实效,力争用三年时间,充分利用辖区山、水等自然环境,以增绿添彩为重点,扩展绿色空间,完善城市自然生态功能和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到2015年,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节能减排、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建设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地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人居环境优良的城市建设格局,力争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文下发。

三、创建标准和主要任务

(一)创建标准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125号),新办法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自检达到Ⅰ级标准,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不少于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他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3月31日。生态园林城市的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材料审查、问卷调查、实地考查和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以《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Ⅰ级55项指标为主,增加了19项指标,共有74项指标。标准分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类。

(二)主要任务

1、以规划引领城市发展,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各项规划

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绿地合理增长的保障。要结合我市山体、水系等自然地貌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实际,高标准修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规划手段,指导辖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确保绿地系统总量适、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坚持绿地规划的刚性原则,落实各类建设用地的“绿线”,确保各类建设与绿地建设同步增长。同时,做好城市综合交通、水系、历史遗迹保护等规划,建立和完善城市“黄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城乡基础绿化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绿地系统。提升老城区园林绿化质量,重点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林荫路推广率等关键性指标,严格按照5000平方米的公园服务半径500米、1000平方米的公园服务半径300米的要求预留绿化空间,全面扩植行道树,改善行道树的树种结构,增加城区道路行道树绿量。加强新发展区域绿化,同步规划建设高质量生态园林景观,在城郊绿化与区间绿化中注重各类河道和库塘湿地、荒滩的生态修复,扩大新发展区域绿量规模。科学布局生态保护区域,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山体、风景名胜区、区域生态走廊等生态空间。提高城乡绿化建设水平,注重在新建项目中加大乔木应用,坚持园林文化与植物景观相结合,把城市森林、山水等绿色生态资源与人工园林景观融为一体,维护自然山水的整体布局,保护和利用自然林地、山坡、湿地、河湖等各种自然资源,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态系统。

3、以项目带动城市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供水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确保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发生,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大于85%以上。

(2)提升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做好道路、市场、停车场、园林绿地、环卫设施等各类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乡路、城河大道、东正街、园林大道等老城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3)加大保障性住房等惠民工程建设。一是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施安居解困工程,每年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彻底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环境条件。二是积极实施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包括直管公房在内的非成套危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改造、停产半停产及整体搬迁企业的开发改造,全面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条件。三是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为城市建设增加亮点。四是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成一批环境一流、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同时,要以人为本,在城市建设中同步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社会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4)实施城市景观工程。继续开展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结合老城区城市街景改造,协助做好架空线路和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路灯、环卫设施、园林小品等“城市家具”(户外环境设施)的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功能性照明为基础,适当进行亮化美化工作,扮靓城市。

4、以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做好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建立职能明确、沟通快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强化监督手段,完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的覆盖面,围绕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等工作流程,达到城市管理全过程无盲区、无盲点的目标,实现城市管理从粗放到精细、事前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行政管理向多元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城市绿色交通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路网,合理规划和建设机动车道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强交通管理,切实解决机动车大量占用慢车道、人行道停车问题,确保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各行其道,有效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5、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以改善城市水质、空气质量、降低噪音为重点,全面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一是做好长江、清江等饮用水源地的监管,确保饮水水源和水质安全。二是全面完成截污工程,禁止污水直排,尤其对工业污水全面实行处理,使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保持在100%,市区地表水水质达到Ⅳ类以上标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降低空气污染。加强废水处理能力建设,严格废水处理企业运行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自然水体质量。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审核,深入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应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指标多数依据的是各类国家标准,多数都有资料审查环节,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设计、规范建设和规范管理,做好日常工作的数据、资料收集和归类,使城市管理逐步向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轨道发展。

除此之外,还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教育工程,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节约资源等教育活动。每年组织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宣传不少于4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设置创建公益宣传广告,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

四、工作步骤

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2012年2月)

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平台,健全创建机制,全方位、高格调地抓好创建工作的铺开。

(二)自查自检,分项落实(2012年2-3月)

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城[]125号<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分解和细化创建项目,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协调联动,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按责任分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总结分析工作,巩固和优化已达标项目成果,搞好经验总结,并按要求完善汇报材料,做好上报和迎检备查准备工作;对暂时未能达标的项目要积极寻找差距,查出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由,拟出整改方案。

(三)重点整治,全面推进(2012年3月—2014年12月)

在上一阶段创建工作基础上进行汇总和分析,针对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项目,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充分研讨和论证,找出薄弱环节,研究整改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和提高。对个别指标要求较高、整治规模较大、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考评项目,要拟出可行性改进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报市有关部门立项,分步推进,分项落实,缩小差距,全面完善。

(四)检查完善,自评申报(2014年6-9月)

对整体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对照评估,确保全面达标。要进一步完善充实项目说明材料和指标来源依据,因地制,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突出特色。整理成为系统、严谨、规范、高质量并富有说服力的申报材料,按照既定程序正式向省和建设部提出申报。

(五)做好准备,迎接评审(2015年)

根据省住建厅和住建部考核专家组的检查安排,认真抓好迎检筹备工作,周密布置检查线路和示范点,精心准备好迎接抽查的相关材料。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先进科技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介绍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充分展示市在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突出特点。迎检期间全市要搞好宣传动员和协调联动,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确保以最佳的参评状态、最完善的组织布置和高质量的受检项目序列,迎接国家住建部和省建厅的评审。

五、主要措施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工程,重点要围绕标准,突出改善生态环境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做到认识统一、领导重视、工作务实、措施到位,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成立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创建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普遍性的问题,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市内单位、居民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承担的创建任务;市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部门创建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组织实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单位、系统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创建办公室及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人员要认真宣传动员、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吃透标准,做好工程建设、资料整理等工作任务,使创建工作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实施有力、效果突出。

(二)建立监督机制,明确目标责任

创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创建办下设督办组,会同市效能办、监察局制定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效能监察办法,对各部门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督办,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督促相关负责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三)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动创建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实施相结合、政府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领导包抓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单位承包与个人参与相结合。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创建,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创建进度,创造居环境。市政府将集中资金,用于对创建影响大和与市民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并对重点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各级各部门要将投资集中倾斜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注重质量,讲求效果,建设一批精品工程;承担建设任务的各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建设项目早日建成见效,早日改善生态环境。对公众参与的创建项目,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宣传动员,深化创建活动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以满足市民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一项社会活动,要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基础管理、节约资源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通过宣传动员,使人民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市创建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等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创建动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在公共地段设置宣传广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扎实、持续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园林单位申报材料篇8

第一条奖励资金

市财政从年初预算安排的林业产业发展及生态建设资金中安排林业产业发展奖励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建设单位进行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以及林业良种繁育、引进、新技术推广等的奖励。

第二条奖励原则

坚持“先建后奖、典型带动、总额控制、择优奖励、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林业产业加快发展。

第三条奖励对象

在市辖区内符合奖励条件并经验收合格、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建设单位,包括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

第四条奖励条件

申请奖励的建设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当年新建干杂果经济林基地面积50亩以上,选用苗木是良种壮苗或林业部门认可的树种品种,栽植、管理符合国家造林技术规程和生产标准,建园档案及栽培管理技术资料完备。

(二)当年新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规模:林菌示范基地面积10亩以上;林禽(畜)等示范基地30亩以上;林药、林花、林蔬示范基地50亩以上,基地建设和管理符合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准。

第五条奖励标准

给予奖励的建设单位,执行以下标准:干杂果经济林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400元;林菌示范基地1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00元;林禽(畜)等示范基地3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200元;林药、林花、林蔬等示范基地5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400元。

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下同)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

财政部门应加大对林木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的支持力度,安排资金扶持珍稀优良用材林、果品基地引种试验和林业技术推广。

上述奖励实行最高奖励限额控制,即单项奖励最高控制在15万元。

建设单位不能同时获得多个单项奖励,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给予奖励。

第六条奖励程序

(一)各市区林业部门根据本地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年初确定建设基地规模和建设计划,报市林业局备案,市林业局将在基地建设前、建设中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指导。

(二)市财政局、市林业局根据林业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和各市区林业产业发展现状,本着“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区域协调、突出重点”的原则,将奖励指标分配到各市区,各市区林业局、财政局根据市级下达的指标数,结合当地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及林业产业发展情况,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采用统一格式)。

(三)申请奖励的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市区林业、财政部门提供奖励申报材料,各市区林业、财政部门受理后应积极组织对申报材料及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验收,择优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申报。

(四)市林业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市区的申报材料,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给予公示、公布。

(五)对获得奖励的建设单位,市财政局一次性将奖励资金拨付各市区财政局,各市区财政局应一次性将市级奖励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建设单位。

第七条资金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奖励资金管理,严格按奖励原则、奖励程序拨款,确保奖励资金专款专用,各市区林业、财政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追回奖励资金,并实行通报和追责。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不含省财政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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