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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段考总结8篇

时间:2022-08-03 09:17:03

一年级段考总结

篇1

省教育厅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的背景、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办法与以往有何不同?带着这些问题,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去听听,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负责人是如何解答的。

1、我省此次《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2016年3月,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等。2016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制订实施意见并报教育部备案。

为贯彻落实上述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底省教育厅即成立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改革方案研制组,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进行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他省市的改革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初稿后,又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最终经厅务会研究批准并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后正式印发。

2、《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实施意见》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普职招生比例更合理。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不再“唯分是从”,更加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等。

3、本次中考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此次中考改革是在基本延续我省现行中考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4、改革后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和考试方式怎么确定?

(1)关于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关于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关于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怎样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6、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怎样组织和安排?

(1)关于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2)关于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7、这次改革对综合素质评价有什么新的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我省此次改革方案中,一是明确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二是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学校要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三是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8、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是什么?

高中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中考成绩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计分科目及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7级初中学生(即2019年考试)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18级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从2019级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根据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9、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如何制定?

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和学校的办学条件合理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10、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来。从2017年起,我省取消了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11、取消有关加分项目后,如何继续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

此次改革我省首次提出,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12、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恶性争抢生源等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13、这次中考改革是从什么时候、哪一个年级开始?

本《实施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14、这次中考改革对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发生跨省异动等考生有什么规定?

《实施意见》也考虑到这一群体,明确提出:一是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二是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15、请最后概括介绍我省中考改革方案与现行中考方案的主要变化。

由于我省从2015年起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开始实施中考改革实验,因此我省现行的中考方案基本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总体要求,为了顺应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本次中考改革方案与现行方案相比,做了适当调整,主要体现在四方面变化:

变化之一,升学计分科目增加了生物和地理两科(总科目由8科增加至10科)。2017级初一学生参加中考时,生物和地理两科分别以30分(即总分的30%)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到2019级,两科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的分值提高至50分。

将生物、地理两科学业考试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的目的:一是生物、地理两科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学科,即将发布的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生物、地理两科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科目(即6选3科目),是供学生选择的高考录取计分科目,中考时两科计入中考录取总分有利于初高中课程学习以及中考与高考的有效衔接;二是通过考试引导学生重视生物和地理两科的学习,夯实初中学生各学科的共同基础。

变化之二,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

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自主招生,其目的是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不同潜质学生升学提供更多的途径和机会。

变化之三,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从2017年中考起我们取消了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在此基础上,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其目的是为学生创造更加公平的升学机会。

篇2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一年级期末考试质量监测分析报告

根据《沁源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监测的通知》精神,结合《长治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办法》,对本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总结、分析,初步把握 一 年级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促进我们更好地把握 年级教学策略,现对本次教学质量监测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部分成绩分析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校 一年级参加教学质量监测的学生总人数为 人,其中总分达优秀段的人数有 7人,优秀率为 63.6% ;有 3人及格,及格率为 27.2%,最好成绩为298分。

二、年级总体监测结果分析

(一)总分分数段情况

本次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总分 300 分,全校最高分 298分;全校总分超过 270分(总分90%)的尖优学生7人,占参加测试总人数的 63.6%,总分超过 240分(总分80%)的优秀学生10 人,占参加测试总人数的 90.1 %,总分达180分及格分数线的学生10人,及格率为 90.1 %,总分低于90分(总分30%)的学生数0人,占考试总人数的0 %。

我校 一年级质量监测分数段统计汇总表

尖优段

优秀段

良好段

合格段

285-300

270-285

210-270

180-210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3

27.3%

4

36.4%

3

27.3%

我校一年级质量监测总分分数段统计汇总表

学校

参考人数

平均分

及格人数

及格率

优秀人数

优秀率

高分人数

高分率

低分人数

低分率

柏子小学

11

264.5

10

90.1

7

63.6%

3

27.3%

1

9.9%

(二)年级单科一分四率

语 文

数 学

道德与法治

科 学

英语

平均分

87.1

85.9

47

45.6

及格率

90.9%

100%

100%

100%

优秀率

63.64

45.46%

72.73%

63.64%

高分率

45.46%

18.2%

45.46%

63.4%

低分率

9.1%

第二部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语文部分

本次语文考试存在的主要问题:做题马虎,粗心大意,只听题目,不自己思考问题要求,缺乏认真审题的习惯,缺乏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书写不规范,卷面不够整洁,书写习惯不好;拼音的巩固不够,没有完全区分各类拼音;标点符号的使用不够规范、正确;阅读量少,阅读训练不够,积累少。

二、数学问题

学生计算题出错,不理解解决问题的含义,基础知识不能很好地转化为试题内容。

三、道法

考生的基本功有待提高,错别字现象、字迹模糊不清现象、语言表达不通顺现象等依然存在,说明学生的基本功不扎实;考生理解题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强,有许多同学做题不认真,没有认真审题,造成不必要的丢分;考生的应试能力不强,很多学生不会变通,造成失分;学生的基本常识缺乏。

四、科学

1、选择题除了学生粗心失分,其他全对。

2、课堂上练习过的依然错误,说明巩固不到位。

3、部分学生数字敏感度较差,排序题不能完全做对

第三部分 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篇3

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培训市场,全面促进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市继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事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培〔1997〕32号)精神,结合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三年一次的检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在2009年4月至10月,其中4月—6月为基地自查阶段,7月—9月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到各基地考核评估阶段,10月为总结阶段。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基地硬件建设情况:包括教学场地、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领导机构的构成及素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开展继续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二)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2006年以来开展继续教育的项目与内容(含经批准的公修课培训课程、高研班、专业课程、其他培训项目),年度培训人次,收费标准及依据,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和填况,培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评估;

(三)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师资队伍情况,受相关部门奖惩的情况;报送年度培训计划及总结情况;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情况;承办同级或上一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交办项目情况;开展横向交流与合作等。

三、检查考核步骤

(一)自查阶段。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上述内容进行自查。1.拟写自查书面总结;2.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按《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评估表》(附件2)的八项评估项目内容准备相关材料;3.复印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构的文件,以及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年度计划及总结。要求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考核评估阶段。市人事局组织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聘请专家组成)到各基地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将在考核评估前一周通知有关基地。

(三)总结阶段。

1.公布检查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保留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格及所设专业课程;

2.评选市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和表扬基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书面自查总结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登记表》要求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培训教育处。

(二)从2009年开始,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办专业课应按市人事局核准的专业组织培训。需申请增设专业的,须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新增专业申请表》(附件3);未经批准自设新专业的,继续教育认证时将不予认定为专业课。未经批准滥开专业或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乱收费乱发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责成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基地资格。

(三)因机构合并、撤销等原因,已没有专门的培训场所和基本的教学设施的,其基地资格自然撤销。无特殊原因,基地一年没有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将取消其基地资格。

篇4

一、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改革初中学生成长评价制度,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取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学业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学业成绩由学生日常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学生日常学习成绩。学生日常学习成绩是对初中学生3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成绩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每校每科A(优秀)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成绩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成绩每门均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须制定相应的评价办法和措施,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制定学生在校日常学习评价管理制度。为保证教学质量,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依据课程标准,制定课程实施质量监测标准及检测办法,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质量监测,但不得统一组织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学科在学生初二学业完成后进行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和信息技术在学生初三学业完成后进行水平考试,除信息技术采用上机考试外其它学科考试形式均为闭卷考试。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和信息技术实行等级评价,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体育与健康的测试根据市教育局的体育测试办法进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建立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要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法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评价内容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目标要求,评价结果包括等级和综合评语两部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在初中第六学期依据学生3个学年基础性发展目标总体表现,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确定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等级为A(优秀)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初三年级学生总数的25%。综合评语由班主任在征求其他任课教师意见并汇总全班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个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该成绩为D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要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德育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初中学校要按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健全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学生学业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阶段性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市教育部门要统一确定学生标志性成果种类,各学校不得借标志性成果评选,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的管理,通过有效的监测机制,对学生的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形式,以学业水平考试取代升学考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要求,改革原中考文化课考试形式,自2011年起,从初二年级开始进行学业水平考试。自2012年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用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代原中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高中阶段学校要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同时将学生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作为重要参考或限定条件,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以原始成绩计分,物理、化学两科以原始成绩的一定比例计分,体育与健康所占分值比例成绩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的10%计算,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级评价为D级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评价补考后仍为D级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三)普通高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

1.推荐生录取方式。推荐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学生3年日常学习成绩均达到A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核等级及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为A等级,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并报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可作为推荐生免试升入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凡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自2011年起不享受推荐生待遇。

推荐生试点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推荐生录取管理工作,逐步扩大推荐生录取比例,规范录取程序。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布审查内容及程序,禁止采用单纯文化课考试形式或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要建立推荐生选拔、培养的科学管理机制,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2.指标生录取方式。指标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和信息技术等级考核必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其它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凡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自2011年起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自2012年起,进一步扩大指标生分配比例,将省实验中学、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省第一中学等学校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到80%。农村地区学校要参照市区学校的做法积极推进指标生分配录取办法或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办法,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快速发展。改革指标生分配办法,指标生分配原则为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情况和依法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情况等分类分配。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将减少指标生分配比例,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照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同时按规定对该校负责人给予处分。

3.特长生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部门批准,并在市教育部门统一指导下,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组织测试,自主招收一定数量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结果须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按择优原则录取。特长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3年日常学习成绩应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其中,其特长对应的具体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C(含)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到C(含)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其它科目考试总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可被招生学校列入计划内录取,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并按规定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三、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学生评价及招生录取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和完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学生评价制度及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公正、公平、公开实施。要实行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评估监控、复查复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要切实保障经费投入。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费用标准,在省出台有关规定之前,暂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用标准执行,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篇5

一、基础年级历史教学的现状及原因

现行教学大纲规定:历史教学有三大基本目的,即中学历史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基础的历史知识……逐步培养学生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并向学生进行社会发展规律教育。可见,中学历史教学是一个集知识教学、思想教育、能力培养于一体的系统过程。然而事实上,目前基础年级的历史教学没有很好地兼顾三大功能。学生忽视知识的全面掌握,淡化了能力的培养。一些学生动口不会总结,动手不能分析,动笔不会叙述,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不能作简要评价,只会识记现成的结论。知识不扎实,方法很机械。显然,这样的基础无法适应高三的学习。而目前的高考则属于选拔性考试,对学生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基础年级的学习没有打下相当坚实的基础,使两个阶段明显断层,造成基础年级历史教学精力和时间的巨大浪费,而高三学习则特别紧张。笔者认为,造成这种脱节的原因有:

1.能力培养目标缺乏层次要求。目前,初高中历史教学采用一个大纲。它没有对不同年级的教学提出能力的分级培养目标,而只有笼统的要求,教师有纲可依,但无章可循。

2.会考的导向有违大纲的目标。目前的中学历史教学,无法摆脱会考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目前会考有两点处理不当。一是能力要求没有体现,且框得过死(如初中会考)。二是高二会考虽有能力要求,但与高考能力要求相比相距甚远。事实上,高三一年的功夫也不可能缩短这段差距,使能力培养一步到位。

3.主、副科观念左右学生思想。在基础年级各阶段,历史科在学生心目中地位不高。由于平时考试没有体现足够的能力要求,一些死记零散知识点的学生照样取得好成绩。于是“历史容易学,此无他,唯背熟尔”的观念为大多数学生所接受。教师的讲解成为徒劳。此外,由于初中三年级和高中一年级连续讲授世界史,没有新鲜感,也淡化了学生的兴趣。毫无疑问,令人担忧的基础年级历史学习现状留给高三年级的是一个“烂摊子”。选修文科的有不少人是在“混科”。让高三这个“承前启后”的阶段忙于“收拾”前一阶段,冲刺后一阶段。负担之重,可以想见。也造成高三教学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教学。

二、基础年级与高三历史教学的阶段衔接

为缩短高三历史教学与高考的距离,扭转两段脱节现象,笔者认为在阶段教学中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体系的完整性。毫无疑问,知识体系为能力的载体。无论是历史观点的形成,历史结论的认定还是阶段特点的归纳,都必须依赖丰富的史料,并对其进行分析、比较、归纳、总结而后得出。怎样才能建立较为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呢?首先,摆脱会考的束缚,根据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引导学生自己动手构筑知识体系。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以适应能力培养目标与素质教育的需要。其次,引导学生以线索串联内容要点,形成基本历史知识的“经纬网”。基础年级学生有一个通病,知识点掌握的较零散,在记忆方法上多采用机械记忆,弄不清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识记效果很差。 另一方面,提醒学生注意内容的横向联系。在教学中可切取某一历史发展阶段,分析、比较不同区域的发展特点。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南、北经济发展状况,19世纪上半期中西方政治发展的特点等。使学生把所学知识落实到纵横联系的“经纬网”上。

其三,教育学生注意知识的分类和分层。学生头脑中掌握大量的史实后,要进行初步的整理,按方面归类,按级分层。在归类的过程中,体现某一历史发展阶段各个方面的联系(如各阶段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民族关系、对外交往)。另外,要告诉学生注意区分哪些属现象,哪些属本质,哪些是表现,哪些是结论。只有这样,才能在答题时,找准关键词,有的放矢。

2.注意能力培养的连贯性。能力的培养要与年龄发展相适应,与教学阶段相衔接,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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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经过充分论证、研讨和多次征询意见建议,制定了《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核备案,得到同意的批复后,在2017年新入学七年级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建立多元录取机制,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学校优质、多样、特色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试评价机制为指导思想,遵循育人为本、公平公正、减负提质、改革创新、普职并重的原则,形成符合西宁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

1.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为:

第一阶段:2017年9月,在西宁市城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初中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开始实施。

第二阶段:2018年9月,在西宁市三县(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区初中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推广实施。

第三阶段:2020年6月,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原来的“中考”,以后统一改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它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和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2.此次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变化有:

考试科目全覆盖。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范围。

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科目分值(呈现方式)(见下表)

升学成绩构成。考生升学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构成。

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秋季新入学的七年级起,依托“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从思想品德(德)、学习态度与能力(智)、身心健康(体)、艺术素养(美)、实践与创新五个评价维度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升学时将等级折算成分数后计入升学成绩,每个评价维度各占10分,满分为50分。每学期各校综合素质评定结果,A等占学生总数的50%,B等占学生总数的45%,C等占学生总数的5%左右,D等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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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践价值

1、引导学生感悟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养成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具有自主识字、独立阅读、自主积累能力,形成良好的语感。

2、全面激发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培养学生会识字、勤读书、善积累、爱写作的良好习惯,拓宽语文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

3、在各项考级活动中,优化学法指导,增强同学间的合作、交流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的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提高学习效率,全面提高语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与理解能力,为其他学科的学习打好基础,同时也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二)理论价值

1、促进教师自主探究小学语文教学规律。在系列化考级活动中,由于包括了识字、写字、阅读、背诵、习作五个方面的内容,各项学习内容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和规律,教师在引导学生参与考级过程中可以进一步研究各项学习能力之间如何相互促进,相互转化,从而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树立大语文学习观,促进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提高,促进语文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研究氛围,帮助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提高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教科研素质,引导教师探索全新的语文教学模式,努力建设一支富有创造生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把学校建设成一所散发浓郁书香的特色学校。

二、课题提出的依据

长期以来,小学语文教学一直徘徊在“高耗低效”的误区,阅读面窄、朗读水平差、语言积累少、语言表达能力弱似乎成了小学生的“语文通病”。“如何切实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困扰着我们每一个语文教师。

20*年由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明确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习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养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这些论述有意识地将“语文素养”凸现出来,为小学语文教学改革指明了研究方向,也为“如何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提供了一个极具探究价值的突破口。

但是,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仅靠语文课本中的内容是远远不够的,要让学生学好语文,必须要激发学生课外识字、阅读、背诵和习作的兴趣,引导学生拓宽语文学习渠道,激励学生自主识字、自主阅读、自主积累,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发展学生的思维,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但是在实际的教学时间中,由于缺乏具体规范的、可以操作实施的评价手段与活动,很难将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特别是课外阅读和语言积累的数量落到实处。鉴于此,我们提出了《小学语文系列化考级实验与研究》这一研究课题,准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活动形式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

三、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

(一)理论基础

1、我校历来重视教科研工作,先后承担了十多项国家、省、市、区级课题,并取得了比较理想的课题研究成果。学校有较为优越的教学研究条件,能保证人力、财力的投入,有较为完善的教科研管理网络。

2、目前,我们语文教研组18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全体教师的95%,绝大部分教师参加过区级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师的科研意识比较强,教学理念能够与时俱进,教育理论水平较高,这一切都为我们进行课题研究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二)实践基础

1、此课题已经在我们学校开展了近三年的时间,我们在进行各项考级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这为调整实验方向,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实验措施,从而进一步开展实验研究奠定了相应的基础。

2、学校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财力,编写了实验研究所需要的辅助教材,购买了内容丰富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编印了相应的考级证书,保证了开展实验研究的时间,这都为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课题研究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课题研究的总体目标

课题研究的总体目标就是引领各位语文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参加识字、写字、阅读、背诵、习作五项考级活动,努力激发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培育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之情,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进而提高全校的语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整体学习能力的提高。同时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与教学水平,努力创建一支具有较强科研水平的语文教师队伍。

(二)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各项考级所应达到的具体目标;

2、研究各项考级的组织形式与实施策略;

3、研究如何落实课程标准中对学生课外阅读量与积累量的具体要求;

4、研究开展各项考级对学生整体学习能力的影响;

5、研究如何创建书香校园;

6、研究如何改变教师的职业生活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五、课题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课题研究的基本原则

1.开放性原则:阅读考级和背诵考级的内容可以来源于学生的课本、

自读课本和课外书等,给学生一定的选择空间,使学生能够比较开放地进行阅读。

2.灵活性原则:集中测评与和分散测评相结合,全校活动、级部活动

和班级活动相结合,给实验教师更多的空间,便于发挥教师的积极性。

3.激励性原则:语文系列化考级重视知识与技能的结合、重视学生在

亲身参与语文各项活动中而获得的感悟和体验、重视让全校每一个学生的全员参与。这样的评价,就有利于调动起全校师生学语文的兴趣。

4.科学性原则:在制定评价试题、设定评价标准的过程中,要遵循语

文学科的内部规律,还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因此科学性在本实验中显得尤其重要。

(二)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

我们以行动研究法为主要研究方法。要求参与研究的教师以实际问题的解决为主要任务,积极参与教学实践,力求在真实的特定教学环境中进行研究,保持研究的真实性,注意认真观察、总结、反思、再总结,以不断改进研究方法,取得研究成效。

1、调查法:

适时调查小学生的阅读量及积累量,了解学生的阅读时间、阅读兴趣、阅读个性,喜欢背诵积累的内容,调整阅读和背诵考级的范围。

2、行动研究法: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围绕课题研究目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研究,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摸索出经验和规律的东西。

3、问卷法:

对学生各阶段的阅读能力采取试卷检测达标的方法进行检测,通过分类检测和综合检测,定性评估和量化评估,教师评价和专家评价等对学生阅读潜能进行测评。

4、经验总结法:

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实施情况的纪录。对课题研究作总结、验证、提炼,概括有关教学现象,并使之上升到教育理论。

六、课题研究的实施步骤和预期的成果

(一)课题研究的实施步骤

准备过程:20*年3月——20*年5月

在此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行调查研讨,调整课题总体研究目标;

2、设立各级考评委员会,加强实验的领导力度。

3、购置大量图书,为考级全面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4、精心修订识字和背诵用书《字海竞帆》和《文海拾贝》。

5、修订各项考级内容的考级要求,明确考级范围。

研究实施过程:20*年5月——2010年3月

第一阶段:20*年5月——20*年7月

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学生学习语文的规律和特点,将各项考级分散安排在各个年级段,循序渐进地开展考级活动。一二年级重点研究识字、写字考级,三年级重点进行写字、阅读、背诵考级,四、五年级重点研究阅读、背诵、习作考级。同时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书香校园”的建设,引导教师努力点燃学生的阅读热情,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着力在学校掀起师生共同阅读的高潮。此阶段我们研究的重点是识字考级和写字考级。

第二阶段:20*年8月——20*年7月

本阶段我们将在上一研究阶段的基础上继续分年级段开展深入研究,引导教师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语文教学、调动阅读积极性,并适时与考级相结合,激励学生不断向自己新的高度挑战。本阶段我们研究的重点是识字考级、写字考级和阅读考级。

第三阶段:20*年8月——2009年7月

本阶段我们将引导教师积极将自己在课题实验过程中的探索、发现与反思及时归纳整理,促使教师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成长。跟踪调查学生参加考级后整体学习能力的变化和如何以有效的方式组织阅读和识字考级,落实课程标准中对学生阅读量和识字量的具体要求将成为本阶段的研究重点。

第四阶段:2009年8月——2010年3月

本阶段我们将重点研究学生进行大量阅读之后语言表达能力的变化,避开应试教育的影响,引导并鼓励学生写出有个性,有创意的文章,思考探索如何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开展习作考级,促进学生习作及整体语文学习能力的提高。

课题结题过程:2010年3月——2010年6月

在本阶段中,我们一方面继续进行各项考级实验,一方面重点针对前一阶段的研究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梳理思路,整理研究成果,形成研究报告。

(二)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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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23号)精神,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构建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一体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就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管理,以市级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实现到2020年秋季,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全面推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各地和有关学校不得再另行组织义务教育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作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  2.考试内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要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立德树人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命题采取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分的科目委托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命题,市里统一组织考试,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自主命题;其他考试、考查科目,由市里统筹安排。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实行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采用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方式进行;物理和化学、生物和地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的纸笔考试采取同场分卷方式进行,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考查科目由各市根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  4.考试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生物、地理科目考试安排在学生八年级学年末或九年级学年末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5.结果表达  在全科开考的基础上,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或历史、生物或地理等科目按照国家要求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其中,语文150分(汉字书写考试赋分不低于3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100分笔试+20分人机对话),物化综合120分(100分笔试+20分实验操作,100分笔试中物理为60分、化学为40分,20分实验操作中物理、化学各10分),体育与健康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二科,地理、生物二科,各市须结合本地实际,分别选择一科以分数呈现,均为50分(二选一科目也可以采用等级方式呈现,然后各市依据等级每科以适当分值计入总分),所有文化课计分科目总分不超过700分。未选择计分科目均采取等级呈现的方式,一般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各等级的划分由各市根据本市初中考生数量和高中招生计划科学合理确定,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录取时均要求达到B级及以上,并适当给予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权,允许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对等级的自主要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根据各市实际,依据自主安排的考试成绩或考查结果,可以采取等级形式或以“合格”与“不合格”或其他灵活方式呈现。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从2018年开始,鼓励各市广泛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工作,以激励学生主动、健康、全面发展,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目的,以评价学生基本素质发展水平和学科学习水平为主要内容,以完善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为保障,采取发展性和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和能力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评价学生在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2)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思想方法、创新意识、探究能力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3)身心健康。主要评价学生体质体能发展水平、心理健康发展水平及在体育运动方面的能力与特长。  (4)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在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艺术特长发展水平。  (5)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实际效果。  2.评价方式  (1)日常评价。日常评价包括即时评价、成长记录、学业考查、特长表现等方面,作为学年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进步,关注学生的表现,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依据评价标准,科学分析和判断,对学生及时作出评价。  (2)学年评价。学年评价是阶段性评价,在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各评价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学年将结束时,学校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分析、与学生及家长交流与沟通的基础上,对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即综合性评语)。  (3)毕业评价。毕业评价是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毕业评价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参考学生日常评价、学年评价结果以及成长记录、学生自我评价、家长评价及学生互评结果等,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语。  3.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1)录入信息,建立档案。全省将统一建设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学校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在市级平台上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电子档案,设立电子成长记录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  (2)多元评价,跟踪记录。①学生自评。学生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②学生互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评价小组对组内学生分别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③教师评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状况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④家长评价。家长观察孩子的综合素质表现并写出评语。  (3)结果公示,汇总存档。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结果由班级、年级分级管理,必须在班级、年级和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评价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形成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三级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纸质版材料由家长签字确认后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形成学生的文本档案;电子版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存档,形成学生的电子档案。学校每学期对公示无异议的评价结果进行一次存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进行一次存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结果进行存档。  4.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认定。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按照五大项评价内容或细化分解成更多具体评价项目,分项分别以等级呈现;也可以采取先分项后综合的方式,根据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以综合等级形式呈现。等级一般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由各地按照高中录取人数和考生人数比例科学划定,D等级比例要严格控制。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综合性评语和认定结果要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2)评价结果的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学期和学年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分项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择优推荐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重要依据,毕业综合认定结果作为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毕业综合认定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录取要求毕业综合认定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各市要结合实际,允许高中阶段学校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必要的个性化要求(如5A、4A1B等)。坚持试点先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不同等级折算成适当分值(5-10分为宜)计入中考总成绩,逐步打破以考试成绩作为标准招生的传统做法。  (三)改进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考试招生录取改革试点。盘锦市从2017年秋季入学七年级新生开始先行试点,2020年秋季开学全省所有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17年秋季开始,其他各市也要有计划地积极研究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试点。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正确的招生导向政策。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全省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实行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3.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  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各市要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于2017年1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保证教育质量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要进一步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地要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开展好周期性评价和经常性督查,省教育厅适时组织开展抽查。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指导,做好咨询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政策、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重点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教研部门和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主动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努力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为学生报考和录取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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