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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08-12 16:17:22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1

“关于XX镇党委副书记李某、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的举报,具体情况如下:2006年8月……”

2011年6月,四川某县纪委室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尽管落款是匿名,但信中列举内容相当具体,时间地点人物俱全,引起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这封举报信出现的时间非常微妙:正值该地乡镇党委换届之时。

“查,而且是马上就查!”该县纪委一名干部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说,“换届期间,弦都绷得紧,不能出一点差错。本着对干部负责的原则,我们立刻对举报信的内容进行了查证。”

3周后,事情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写得那么有鼻子有眼的举报信,其内容竟是不实的。“每逢换届期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都会收到这样的不实举报,涉嫌诬陷干部、影响干部的进退留转。”该县纪委干部室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样的情况,记者在过去的采访过程中时有听到。在2011这个敏感的换届年,一些干部的职务将在此发生改变,前途未卜。个别心术不正的干部借机对他的竞争对手、或所嫉妒的“红人”动起了歪脑筋。

面对一封封真假难辨的举报信,纪委查不查?怎么查?

举报峰值的微妙变化

举报,向来是党委政府了解党情、干情、民情的重要渠道。今年,在中央着力强调“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背景下,不少地方都对举报作出了新的要求。

四川省早在数月前就再次强调了“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的作用,实行举报专人值守;还设立了省市县网络舆情信息员,收集网络上反映本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的有关信息。一些市州还实行了电话、信件、网络、手机信息系统 “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实行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

“今年,我们对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做到了四必查:实名举报必查,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办件必查,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必查。”成都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如此多渠道、大力度的举报体系下,举报的数量却呈现了不一样的走向。

“本次换届风气明显好于上届,举报渠道拓宽了、多元化了,可举报信却大幅减少。”这是记者在一些市州、区县采访时所听到的反映。作为全省21个市(州)率先完成换届选举的内江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内江不仅在违纪违规用人问题上“零举报”,换届风气测评好评率也高达99.7%。

然而,在采访中,记者还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般来说,在换届期间,举报的数量会有一定的上升。虽然不一定所有地方都会,但大多数地方会呈现出这个趋势。尤其是对换届中干部的举报,会有一定的增多。”四川省纪委室副主任鲁思艰告诉记者,“涉及换届的举报我们会非常重视,要赶紧办理。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给各级纪委去具体处理。”

“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是要借举报之名,行发泄私愤之实。有的是恶性竞争,有的是眼红别人,有的是觉得反正自己没机会了让别人也失去机会,对拟提拔干部进行诬告陷害,妄图通过举报把干部‘搞臭’,不整走也耽误了他的换届机会。”四川省纪委原常委欧可智为记者分析道,“这和平时的举报有不同的特点,上面列举的这些举报往往是无中生有。”

今年8月,国内某论坛匿名曝光了陕西宁陕县副县长唐新成与某女干部的艳照,顿时引来网民围观和疯传。在媒体关注之下,“宁陕副县长”、“唐新成艳照”一夜之间成了搜索热词。当地群众议论纷纷,这给唐新成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值得玩味的是,该事件的爆发时间正值该地领导调整换届之际。后经证实,艳照系栽赃诬陷,网帖所反映的唐的其他问题,经纪委调查,均不属实。类似这样的新闻在换届期间时常见诸报端,从侧面证实了在换届中各种各样的负面爆料增多是事实,这一现象值得关注。

信其有?信其无?

“现在有的人了解纪委对什么样的举报信才去查。他知道,换届时若在举报中只说一些空泛的、原则性的问题,纪委一般不查。所以他要么是把事情弄到网上,以期引发舆论关注,既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压力,甚至名誉受损,又使得纪委不得不查;要么他就杜撰一些内容具体的事情来写举报信,这样纪委碍于规定要求,也不得不查。”欧可智说,“开头提到的那个案例,就属于后者这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纪委有不同的对应方式。有的地方是对换届时期举报实行“冷处理”,有的则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们实行的是严格的案件查核限时办结制,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案件10日内办结,上级组织部门督办件在15日内报告查核结果,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成都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换届期间的举报,我们会比平常时期更加重视,因为干部带病上岗的后果大家都是可以预见的。对于可能是诬陷干部的举报,我们更要抓紧时间,甄别清楚,以免耽误干部在换届期间的调整机会。”

“曾有位老领导总结过:纪委平时接到对干部问题的举报,80%是确有其事的;换届时接到的举报,有80%是不实的。在我的印象中,一到换届,对干部个人的举报就会增多。对于这些举报,首先,不能一概不查。可以结合平时纪委所掌握的情况,对举报内容进行甄别。其次,也不宜不论费多少时日都非弄个水落石出。上世纪90年代就有不少‘贴上8分钱(平信邮资),让你查半年’的事,等你调查证实是不实的举报,换届已过,耽误了干部前程。”欧可智说,“若因隐藏很深等原因,偶尔出现一条漏网之鱼,其实也不可怕,我们党不会允许这样的干部漏网的,终究要彻底查处、严惩不贷。但若搞错了,误伤所伤害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批人。这也不符合纪委既要严惩腐败分子,也要保护干部的原则。我们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一个干部成长起来更不容易。”

不过,另一位纪检系统人士则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我倒是赞成换届前可信度比较大的、反映得比较具体的举报信所涉及到的干部,宁肯放一放。这虽然对干部本人可能会有影响,但从长远看,这是对组织负责,对社会负责。况且,真金不怕火炼,换届过后仍然有调整的机会,好干部何愁没有上升的空间呢!”他向记者提到了日前河南漯河市市长吕清海才上任49天就被纪委两规的事件,“这是多么恶劣的影响!如果我们问题没查清楚就先让干部上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谁来负责?”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各地纪委都注意到了不实举报给干部带来的影响。在一些地方的纪委工作中,比较重视“监督干部与保护干部并重”的做法。同时,还开始注重对不实举报的惩处。“一般来说,举报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因此我们会对每一件进行认真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再进行下一步的调查。换届期间的案件我们会更加重视。如果查出确属不实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四川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李鸿才说。

今年换届期间,浙江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都王村村民王某,为帮助其父连任村党支部书记,假借其父的竞争对手王某某手机发送贿选信息,并据此诬告王某某贿选。经查证后,有关部门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纪委对于诬陷的人,就应该像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人一样重视,一样严查,要让他得不到任何好处,还会受到惩罚,这样才能切实减少这种现象。”欧可智说。

把好换届关就是把好用人关

“换届的纪律是否严格、是否执行到位,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四川省委某巡视组组长孙远胜(化名)告诉记者,“今年四川省换届总体情况较好,各地对换届纪律抓得早,重视宣传和预防,做到了及时、到位。”

这次全国省、市、县和乡四级党委换届,共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361个市、2811个县、34171个乡镇。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早就指出,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是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今年初,两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这也是各级纪委和组织部反复宣传和强调的“硬杠杠”。

“对举报的妥善处理是纪委在换届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重点是要保证换届纪律的落实,而落实的重点,是在换届程序的纪律上。”欧可智表示,“至于对干部的考察,则应主要放在平时来进行。”

记者在四川省内各地的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地方都提前数月就开展了对换届纪律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我们立足于早教育、早警示、早预防,坚持教育在先、重在防范。我们将中央、省、市领导关于换届纪律的重要讲话和各级要求汇编成《明白卡》,分送给市管干部、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全市所有组工干部。”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在隆昌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制发《换届考核九不准》,汇编《隆昌县干部工作手册》,在城区LED屏、当地各类媒体反复宣传换届纪律,甚至将“5个严禁、17个不准”编成了歌曲,在干部中传唱。

有业内人士总结:这次换届在严肃纪律方面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教育、警示、预防在先,并且从目前看来,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与往次换届相比,本次换届风气有所改观的根源,在于选拔干部的制度更完善、监督更到位。前文所详述的民主海推即是关键保障之一。

“换届是个敏感期,也是跑官要官的高发期。除了先期的宣传,还要加强巡视工作,主动出击,尽早地发现问题,扼住不正之风。”孙远胜表示,省委巡视组在换届期间,主要是对换届纪律、换届风气等做出一个全面的考察和监督。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2

严明换届纪律

2016年,贵阳市纪委、贵阳市监察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市纪委常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培训班等进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

成立换届涉嫌违纪问题纪律审查专班,开通换届举报投诉无障碍“绿色通道”,实行下查一级机制,一律快查快结。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收到违反换届纪律反映41件,涉及乡(镇)换届问题1件,涉及村(居)换届问题36件,对查处的3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创新民生监督机制

激l监督活力

以开展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生项目监督特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贵阳市村级民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在全市100个低收入困难村选择100个扶贫项目实施重点精准监督,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精准落地、惠及于民。对信贷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开展专项监察,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对民生项目资金自查自纠。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各民生监督组立案1306件,党政纪处分1152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涉案金额达6941.04万元;发出工作提醒书159份、督办意见书84份、监察建议书49份、监察决定书23份。

强化“抓紧”意识

坚持挺纪在前

制定《2016年贵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检查方案》,强化“节前抓教育提醒、节中抓暗访督查、节后抓典型曝光”的工作机制,紧盯年节假期、采取交叉检查,抓牢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将践行“四种形态”的要求贯彻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全过程。强化履职留痕,监督留痕。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2起404人,其中27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6起,约谈31369人,其中预防提醒28548人,询问示警1124人,纠错诫勉548人,问责处分约谈577人。

强化巡察监督

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贵阳市率先在全省组建市委巡察办(原市委巡视办更名),同步推动各区(市、县)组建巡察办,市级巡察监督向乡(镇)延伸。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汇总分析机制、问题线索了解机制、问题线索跟踪督查机制,创新巡察方法,加快巡察节奏。2016年,共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开展预防提醒谈话291人次,询问示警约谈104人次。共发现问题线索134件,梳理出应整改问题509个,清退各类违规违纪资金逾275万元。

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

市纪委印发《2016年贵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制定《贵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试行)》,出台《关于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暂行办法》《关于线索处置和在民生监督执纪审查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实施要点(试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等,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2016年,全市有38名领导干部被党内问责。

打造“数据铁笼”,加强对权力的监管制约。制定全面推进“数据铁笼”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作措施》等,推动40家市级政府部门“数据铁笼”工程建设全覆盖。 2016年,累计产生数据4亿余条,推送异常预警数据53万条,督促整改5864余人次,约谈100余人次,制定整改措施39余条。同时,积极建设纪检监察机关 “干部监督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大数据综合展示分析中心等子系统,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提高执纪监督科学化水平。

强党风廉政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贵阳市纪委班子成员分赴各区(市、县)、市级纪检监察组、市属教育系统等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暨党规党纪专题宣讲。以一个月警示教育活动、一个民生铸廉教育展厅、一个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一台廉政大戏、一场廉政活动等“五个一工程”为载体,扎实推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底线》,编印《贵阳市反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率先在全省打造并投用民生监督警示教育展,目前己有124家单位5420余人次党员干部前往接受警示教育。

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严防“灯下黑”

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总结好第九届市纪委常委会五年工作,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全年共召开常委会37次、议定事项105个。

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回头看,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清理促整改。组织推荐689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理论业务培训,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2016年,全市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834名,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案件8起,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

回眸2016年 寄语2017年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3

同志们: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信访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任务,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保持工作定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尽管今年“两会”热点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不敢腐”的满意度在上升,网民对反腐败的关注度在下降,我们要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引向基层。三要勇于担当,始终忠诚于党的纪律检查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执纪的工作,如果过多考虑个人的荣辱安危,就很难真正全身心地投入。我们了解到,在一季度,有的街道的纪委书记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班子会议上反复重申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应有的担当,在此提出表扬。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4

下面,我首先代表区委就我区基本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向巡察组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我区现辖1个镇7个办事处,有75个社区62个行政村,538个基层党组织,8434名党员,全区总面积133.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1.7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9.1万人,流动人口10万多人,是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中心。

“十二五”时期,全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市辖区综合考评前五名,连续五年被表彰为XX市优秀县(市、区)。“十三五”时期,我们响亮提出了“实现率先发展,打造首善城区”的宏伟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就是要打好“三大战役”、建设“五个城区”,即:打好产业升级的主动战、城市建设的攻坚战、民生福祉的提升战,加快建设活力城区、宜居城区、生态城区、开放城区、幸福城区;党的建设方面,就是要按照“一带五强三创”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坚持以强班子、强队伍、强制度、强保障、强服务为抓手,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党(工)委以及党建工作先进区为目标,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主要指标方面,最突出的就是要力争提前两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指标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新、稳中求变、稳中求升”总基调,积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千方百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区经济持续保持了稳中有进、小幅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76.6亿元,同比增长5.0%,总量全市第一、增速全市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4.1亿元,同比增长7.5%,总量和增速均为全市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3.2亿元,同比增长11.4%,总量全市第一、增速全市第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6.3亿元,同比下降12.2%,增速全市第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亿元,同比增长0.9%,增速全市第三;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12.9亿元,同比增长6.2%,占GDP比重达到69.6%,拉动经济增长4.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7%,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更加凸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贯彻新精神、落实新任务、强化新措施,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区委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区委常委会9方面49项责任,区委书记4方面16项责任以及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6方面12项责任,并对区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同时,健全完善了推动镇(街道)、区直单位以及村(社区)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主动带头、以上率下,推动落实。持续加大对镇(街道)、区直单位以及村(社区)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区八次党代会对全区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指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和镇(街道)党(工)委“突击队”的作用,从上做起、从根管起、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担起来。新一届区委班子产生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带头作出讲政治、讲团结、讲担当、讲纪律、讲廉洁的“五讲”承诺。此外,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区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在原设立的26家党组的基础上,又在符合条件的3个区政府工作部门、7个群团组织、15个事业单位设立了党组,做到了应设尽设。

二是不断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等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开辟一组学习专栏、开展一次廉政谈话、问责一批党员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组织一次专题测试,促进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后,区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进行认真学习传达,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我区落地生根。

三是持续引深作风建设。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严禁”要求以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始终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对全区8个镇(街道)、121家区直单位、137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现各类问题线索38条,下发3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案4人,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13人,明确释放出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特别是针对我区作风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报销”专项治理,共清理公务用车26辆,纠正违反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52.8万元,34个村(社区)存在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部整治到位。结合市委“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的要求,对市二院、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家单位存在的担当不足、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办,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通报,责令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深刻检查,真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通过谈话函询处置领导干部轻微问题,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做到了纪严于法、挺纪在前。今年以来,全区共谈话函询党员干部133名,其中,区委书记谈话函询党(工)委(党组)书记9名,区长谈话函询行政部门的局长11名,纪委书记谈话函询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6名,其他区委常委及副区长谈话函询97名。谈话函询对象中2015年以来有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37名,2011年以来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86名,主动说明情况94人,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65295元;对8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受理的10件信访举报采取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同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三资”管理、城中村改造、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部分基层干部履职不尽责、处事不公平、作风不民主等问题,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查案件34件,结案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双重处分1人,重处分14人)。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2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五是认真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今年以来,区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像重视巡视整改一样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带领全区积极主动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反馈意见和整改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巡视整改期间共整改问题23项,占比100%。从提交巡视整改报告之后至巡视整改“回头看”期间,我们重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4项问题和5条整改建议进行了整改提升,已整改问题占比100%。

六是扎实推进巡察工作。深入贯彻“探索市县巡察”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相关要求,聚焦“两四一聚三紧”的政治定位,全面启动了巡察工作。从5月6日开始,分三个巡察组,分别进驻西上庄、东街、西街3个街道办事处,并下沉至所辖的62个村(社区),开展首轮巡察工作。期间,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五人小组会、专题会和推进会,研究部署破解巡察工作难题。针对首轮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等65个问题线索,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已督促整改到位60个,需长期整改5个,移交问题线索8个(已办结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人,首轮巡察整改率达到92%,有效发挥了巡察监督的“尖兵”和“利剑”作用。

三、党建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区镇换届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换届任务。今年以来,区委坚持把区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自今年3月份启动换届工作以来,先后28次召开常委会议、6次召开区镇换届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坚持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换届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落实中央“九个严禁”、市委“十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完善了谈心谈话、区委常委联系下级党委、换届风气监督联席会议、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等工作机制,在全区形成了严明换届纪律“八个不”、“六个坚决反对”和“五个始终做到”的制度要求。截至8月底,已按照先镇后区、自下而上、同级党委在前的顺序圆满完成了换届任务。换届期间,全区未发生一起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做到了风清气正,实现了“四个好”的目标。

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坚持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开展并高质量完成了“四讲四有”等专题研讨,形成了以上率下的学习氛围;结合市委部署开展的“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和“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区委统筹谋划,在全区举办了16场专题报告会,开办了3个区级学习教育平台集中进行宣传宣讲,并在区级层面集中开展了“四心城区”研讨等10项主题活动。同时,积极鼓励基层党组织贴近实际、创新载体,以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基本做到了无盲区、全覆盖,确保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围绕干部动议、酝酿提名、考察推荐等关键环节,构建形成干部选用“5+5”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行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研究制定了《关于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健全了联系帮带、双重管理等多项制度,建立了后备干部信息库,全面加大选拔培养力度。探索采取“政府+银行”模式,从各镇(街道)和主要经济职能部门选派17名干部到农商行挂任部门副职或支行副行长,14名农商行高管人员到镇(街道)和相关区直单位挂任金融副职或正职助理,收到良好效果。新一届区委班子上任以来,始终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好干部标准”,认真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将一批年富力强、个人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踏实敢干、勇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了重要岗位。截止目前,区委共调整干部四批次。涉及183人,其中:提拔正科23人;提拔副科15人;正科平调35人;副科平调62人;调任公务员18人;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正科9人、副科2人;免职19人。

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部署开展了“大抓基层”工作,着力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管理、基层法治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基层经济建设以及民生改善,推动全区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续加大对基层人财物的支持力度,树立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鲜明导向,对基层的综合保障水平居全市首位、全省前列。目前,我区村(社区)党建工作和日常运转经费达到平均每村(社区)每年11.5万元;农村“两委”主干岗位报酬提升到22056元/年;社区主干工资达到1838元/月、副职1685元/月、社区工作者1532元/月、“五险一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社区办公场所实现200平米达标全覆盖,农村办公场所今年正在进行重点改善。

四、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还有差距。王岐山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近年来,我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用心用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主动性不够强,工作质量和效果不够好等问题,离“全面”和“从严”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今年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受换届工作的影响,客观上有所冲淡,普遍存在抓得不紧、亮点不多、氛围不浓、督导不严等问题。同时,在主体责任的落细落小落实上还不够到位。比如,在运用“四种形态”上,谈话函询占比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未成为常态。1-11月份受理的信访举报户头64件中,已办结51件,谈话函询处置17件(占比33.3%),一谈了之、谈而无果、为谈而谈的情况尚未完全避免,“微手术”开展的频率不高,注重预防效果不明显。在从严管党治党上,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投入的精力较大,抓一般党员的这个“普通多数”上还有差距。对党员的教育不够规范严格,致使少数党员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没有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党性意识弱化。对党员的管理不够“严紧硬”,对不合格党员缺少硬性处置办法,对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本流于形式。发展党员工作出现瓶颈现象,特别是农村(社区)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部分支部发展党员无计划、无目标,有的甚至长年不发展党员。全区五年以上没有发展过党员的村(社区)达到26个,占到村(社区)总数近18.98%,农村党员队伍平均年龄为52岁,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仅占17%。党费工作管理不规范,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上缴党费不及时。

二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农村(社区)干部损公肥私、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和不正确履职尽责等问题比较突出,涉及集体“三资”管理、“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和惠农等领域中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基层干部履职不尽责、处事不公平、作风不民主等侵害群众利益现象仍然高发多发。比如,2016年,纪检部门先后查处的西上庄办事处张岭村原党支部书记黄铁冲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集体款项报销私家车汽油费,弄虚作假,违规套取资金发放村民福利、违反规定程序发包工程案;北石店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刘书虎违反组织纪律,私自代表村委与有关单位及公司签订协议,侵害群众权益案;钟家庄办事处上辇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和乐、主任贺林生违反财经纪律,将收取的居民暖气管网费和热力表款存入贺林生私人名下,原党支部书记贺三坤不负责任,不按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证件,致使居民住宅楼无法分配等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

三是“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反弹压力依然较大。违规办理婚丧事宜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比如,北街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沈红义在其母亲去世治丧期间,未按规定向北街办事处党工委作出书面报告,且主动通知并收受45名管理服务对象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人员礼金9200元。

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还不够到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能力不足、担当不够、律己不严等问题。在案件查办上,信访举报户头办理速度慢,初核转立案的占比偏低,成案率不高,有的案件办理时间一拖再拖,长达7个多月(有的涉案人员常年在外地,有的案情较为复杂,有的查案人员手头累积案件多,有的办案人员水平低、手段不够等等)。在已查结的案件中,大部分办案人员只注重调查报告的撰写,却忽视结案后的深层剖析,震慑作用小,没有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有待加强。在纪检队伍建设上,部分纪检干部还不能够完全适应“三转”要求。一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定位不准、担当不够,还没有真正转到监督与被监督的正确位置上来,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还有少数新任纪检干部,对不分管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不理解,存在担心失去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被党委、政府边缘化,影响个人成长、政治进步的思想顾虑。

五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基础相对薄弱。在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上,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基本功能发挥不到位,部分党支部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中执行走样、流于形式;个别党支部不能按期换届;一些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基层民主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引发群众上访。2015年以来共查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99人(两主干62人)。其中,今年,查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13人(两主干5人)。这暴露了我们村级党建工作薄弱,村(社区)党员班子,特别是两主干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情况比较突出。在机关党建工作上,党的活动内容单一、形式少、方法陈旧,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工作还没有实现经常化,监督激励机制尚未完善,活动效果还不明显。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缺位,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两个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存在重组建轻管理,重形式轻实效,党的力量薄弱,党组织关系不顺等问题。半数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在规范党组织设置上力度不大,在推进党组织发挥作用上缺乏动力和手段。

六是“为官不为”现象仍然存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庸政懒政、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现象缺乏量化界定,在推进“三个一批”、治理“为官不为”等方面还缺乏有效措施,在干部能下方面还缺乏硬性的考核指标,干部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干部队伍整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未得到进一步激发。同时,对干部评价和考察缺乏有效手段和办法。目前对干部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个人诉求等情况的了解掌握,主要还是通过年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调整干部前的任前考察等方式进行,手段单一。干部考察体系还不够完全适应考察对象的多面性、复杂性,干部综合考评制度与完整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了解干部之间还有差距,科学管用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进一步加强。

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坚决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始终以严的精神、实的举措,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确保“两个责任”在城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下面,我代表城区区委郑重表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这次市委第一巡察组来我区开展巡察,既是对我区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对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综合会诊”,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城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这次巡察工作,必将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将有助于我们切实扛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必将有助于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更好地找差距、补短板,切实解决好我区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不仅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更是对我们党性观念、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一次重要检验。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这次巡察工作摆在近期工作的头等位置,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要求,全力以赴地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区四大班子领导尤其是区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做到不利于巡察的话不说,不利于巡察的事不做,切实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表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城区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主动查找工作差距,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提出意见,让巡察组真正了解、全面掌握我区的真实情况。巡察工作联络组要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络,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和组织协调工作,高质高效地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5

辽宁省委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2月17日召开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坚持以关于换届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总遵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换届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作出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换届工作高标准启动、高水平运行、高质量推进。

一、省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换届工作一启动就把加强领导落到实处。省委坚持把换届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全省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从一开始就把换届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动权。一是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全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结束后,省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国会议精神,研究全省换届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在省委常委会、全省“两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等会议上,多次就学习贯彻中央部署、做好换届工作提出要求。二是组建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为加强对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省委成立了由李希书记任组长,省长陈求发、省委副书记曾维任副组长,有关省委常委参加的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辛桂梓兼任,内设政策研究和咨询组、选举工作组、纪律监督检查组、综合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换届日常工作。三是集中开展调查研究。从今年1月上旬开始,省委组织部采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别听取了各市市委书记、组织部长、部分县乡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的意见,先后召开辽宁中部、南部、西部三个片区座谈会,征求市县乡三个层面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中央换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印发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流程图,出台了乡镇党委换届7个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四是召开高规格的换届工作会议。李希同志对换届工作作出动员部署,陈求发同志主持会议并对换届工作提出要求,辛桂梓同志作具体部署,全体省委常委和各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上,李希同志代表省委常委,做出了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五不”承诺,即不封官许愿,不替人说情、打招呼,不帮助他人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不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人事安排,不擅自泄露酝酿、讨论决定干部情况,带头为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作示范、定规矩、立标杆。

二、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规定,创新细化落实举措。为选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历史时期的“这批人”,辽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突出优化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这个重点,结合实际细化换届政策,切实让正确的用人导向鲜明地体现在每条政策的贯彻执行上,体现在每个批次、每个岗位干部的选配实践上。一是科学合理明确年龄界限。认真贯彻“不能搞年龄层层递减”的要求,坚持符合中央精神和实际需要相统一,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换届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作出了科学界定。同时,强调要坚持在优秀干部中选符合结构要求的干部,不能降格以求、拔苗助长,防止结构“硬”、功能“软”。二是坚持在全省范围统筹年轻干部配备。省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到3月中旬,从省市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市厅和县处级后备干部中,择优选拔100名左右40岁上下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为县级党委换届做好人事准备。三是切实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省委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换届中女干部配备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每个市要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担任县(市、区)委书记或者县(市、区)长,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多配,女干部的总量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四是坚持在更大范围选人。根据加强领导班子专业化建设的要求,坚持全省一盘棋,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合理配置干部资源,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在辽单位之间的通道,注意从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用其所长。五是注重加强贫困县乡领导班子建设。着眼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换届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县工作力度,尤其要选优配强党政正职,有针对性地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贫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领导班子稳定,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严明铁的纪律、强化铁的行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贯彻“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整治不正之风”的要求,坚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换届全过程,对一些人冲底线的风险决不低估、高度警觉、加强防范,以“零容忍”、绝不姑息的态度和措施,始终保持严惩歪风邪气的高压态势。一是提前做好“预热加温”。去年10月,省委组织部向各市委书记发出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信函,提醒各市及早排查和解决涉及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及早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今年1月30日,李希同志与各市市委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进行了换届纪律专项集体谈话,督促他们带头落实换届纪律责任、带头维护换届纪律严肃性、带头抓好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任务。二是扎紧扎密换届纪律“笼子”。紧紧围绕落实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党委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为严肃换届纪律标明“红线”、划定“雷区”,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省里和各级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建立快速查核机制,组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必要时上级组织部门要派员督办或直接查办,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一查到底,并及时通报曝光。三是打出换届纪律学习宣传“组合拳”。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着力在做深做细、入脑入心上狠下功夫。省委组织部编辑了《换届纪律规定汇编》,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换届纪律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换届纪律文件规定和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做到与换届相关的人手一册,并认真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近日,还将召开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视频会议,对严肃换届纪律进行专门部署。四是组织开展换届纪律全程督查。省委成立了7个巡回督查组,每个组负责2个市,由熟悉干部工作、换届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市厅级正职干部带队,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市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换届风气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根据工作需要,还将派出省委巡视组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视。同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加大全程纪实监督力度,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都可追溯、可倒查。

四、坚持明责在先,压紧压实换届工作责任。坚持把抓主体责任落实、抓问责作为换届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的重要保障,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坚持明责定责、履责尽责、追责问责相互衔接、环环相扣,切实把换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着眼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换届工作中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宣传部门的舆论引导责任、政法部门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责任,为各类主体划定了“责任田”。同时,强调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明确问责情形。《办法》采取列明“负面清单”的方式,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8种问责情形、纪检机关的4种问责情形、组织部门的8种问责情形、宣传部门的5种问责情形、政法部门的5种问责情形、换届考察组的8种问责情形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问责的7种情形,分别作出详细规定,为追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三是明确追责方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办法》中规定的问责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函询或诫勉;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做到违规必究、问责必严。(辽宁省委组织部供稿)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6

纪律要求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纪律要求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纪律要求

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纪律要求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律要求

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地结合实际 多措并举 保障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细化纪律要求

广西提出“四要四不准”的纪律要求,即:要服从组织原则,不准搞非组织活动;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准拉票贿选;要维护班子团结,不准相互拆台;要坚持正确引导,不准传播小道消息

安徽省委组织部制定本部人员严守换届纪律的禁止跑风漏气、禁止替人说情等“8条禁令”

加强宣传引导

辽宁、福建、江西、云南等省采取召开新闻会等形式,通过省内媒体着重宣传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积极营造自觉守纪、有序监督的良好氛围

开展换届风气督查

河北省委6个巡视组分赴11个市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项督查,并已抽查80多个县、320多个乡镇

安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派出6个巡察组,对全省17个市严肃乡镇党委换届纪律工作进行了巡查,共抽查了35个县区、68个乡镇、20个村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辽宁省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期间,共组织11万名党代会代表对换届风气进行了民主测评

山西省在省级主要媒体公布市、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

严查快办违纪行为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7

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是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是营造清明、清正、清新换届风气的前提保障。小编整理了在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有关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要求“各级党委要谋划好、组织好换届,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和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执行换届纪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是深刻认识换届监督的重大意义。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干部队伍质量怎么样,直接关系着我市今后五年的事业发展。“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始终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今年,**书记在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今后一个地方或单位再发生类似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问题,要对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当前,我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干扰换届的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决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换届风气亲自抓,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打好防范化解换届风险隐患的总体战、提前战、主动战。

三是各责任主体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方面,监督对象涉及党员干部、党外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以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要立足职责定位,分工负责,严格落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立即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坚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为党选人用人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换届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党风廉政意见出具任务相当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格标准,“时间服从质量”,又要提高效率,防止“久拖不复”。

二、加强纪法教育,提前亮底线明红线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把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把换届政策和要求讲清楚,把换届的纪律和规矩讲清楚,提前打好“预防针”。

一是结合XXX,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涉及到岗位调整的党员干部,能否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直接关系着换届风气。各级“一把手”,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特别要与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结合当前XXX,以老一辈革命领导人的风范和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加强换届纪律宣传,让干部群众参与监督。

二是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省委也明确提出“四个必须”。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换届纪律专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要将换届纪律相关规定印送相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律。

三是结合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选举前,各级各单位要再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和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选举期间,要组织干部群众集中观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专题片,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三、提升监督质效,做实做细过程监督

换届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强化问题意识,清除监督死角,把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一方面要深化精准监督。各级党委要加强分析研判,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聚焦“关键少数”。从南充拉票贿选等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是换届纪律监督的重点,要坚决抓住“关键少数”,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要紧盯关键环节。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做到提前预判,分类施策。如,考察期间,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选举期间,要注重对投票环节和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监督。

另一方面要做实全程监督。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一步。要对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跟进监督,确保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任前事项报告、全程纪实等制度有效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同组织部门协同联动,紧盯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同时,把换届风气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四、坚持严查快办,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零容忍”,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一是渠道要“畅”。换届期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受理平台,实时监测和研判换届风气状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于未然。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检举控告,市、县(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要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处置,重大、敏感信访举报和突出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决防范负面舆情。

二是核查要“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快查快结机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对发现或者收到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办理,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党的报告强调反腐败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换届工作同样如此,凡是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也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惩治要“严”。在高压态势下,仍对换届纪律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特别是拉票贿选的,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加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历届的经验看,换届期间往往也是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集中高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XXX市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同志们,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是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是营造清明、清正、清新换届风气的前提保障。大家要在思想上真重视,在行动上真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换届任务。

纪委换届巡查工作总结篇8

讲话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体,通常指重要会议上领导的发言稿件。以下是小编收录的在全市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有关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要求“各级党委要谋划好、组织好换届,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和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执行换届纪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是深刻认识换届监督的重大意义。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干部队伍质量怎么样,直接关系着我市今后五年的事业发展。“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始终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今年,**书记在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今后一个地方或单位再发生类似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问题,要对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当前,我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干扰换届的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决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换届风气亲自抓,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打好防范化解换届风险隐患的总体战、提前战、主动战。

三是各责任主体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方面,监督对象涉及党员干部、党外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以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要立足职责定位,分工负责,严格落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立即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坚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为党选人用人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换届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党风廉政意见出具任务相当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格标准,“时间服从质量”,又要提高效率,防止“久拖不复”。

二、加强纪法教育,提前亮底线明红线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把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把换届政策和要求讲清楚,把换届的纪律和规矩讲清楚,提前打好“预防针”。

一是结合XXX,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涉及到岗位调整的党员干部,能否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直接关系着换届风气。各级“一把手”,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特别要与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结合当前XXX,以老一辈革命领导人的风范和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加强换届纪律宣传,让干部群众参与监督。

二是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省委也明确提出“四个必须”。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换届纪律专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要将换届纪律相关规定印送相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律。

三是结合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选举前,各级各单位要再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和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选举期间,要组织干部群众集中观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专题片,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三、提升监督质效,做实做细过程监督

换届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强化问题意识,清除监督死角,把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一方面要深化精准监督。各级党委要加强分析研判,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对换届风气问题进行风险排查,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聚焦“关键少数”。从南充拉票贿选等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是换届纪律监督的重点,要坚决抓住“关键少数”,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要紧盯关键环节。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做到提前预判,分类施策。如,考察期间,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选举期间,要注重对投票环节和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监督。

另一方面要做实全程监督。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一步。要对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跟进监督,确保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任前事项报告、全程纪实等制度有效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同组织部门协同联动,紧盯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同时,把换届风气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四、坚持严查快办,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零容忍”,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一是渠道要“畅”。换届期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受理平台,实时监测和研判换届风气状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于未然。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检举控告,市、县(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要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处置,重大、敏感信访举报和突出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决防范负面舆情。

二是核查要“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快查快结机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对发现或者收到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办理,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党的报告强调反腐败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换届工作同样如此,凡是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也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惩治要“严”。在高压态势下,仍对换届纪律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特别是拉票贿选的,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加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历届的经验看,换届期间往往也是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集中高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XXX市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同志们,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是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是营造清明、清正、清新换届风气的前提保障。大家要在思想上真重视,在行动上真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换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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