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论文下方要注明作者的详细通讯地址[例:××省××市(区、县)××路××号××学校××收]、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联系电子信箱,以便我们及时快捷地与您联系。
Ⅱ、引言应简单介绍论文的背景和目的,相关领域前人所做工作,存在的问题,引出本研究的主题及特色,注意:引言部分不能有公式、图表。
Ⅲ、投稿一个月未收到通知,可自行处理。本集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修改、删节。除纸本印刷外,本集刊会配合集刊数据库和学术期刊网,将电子文档上传至相关网站及本集刊主页。
Ⅳ、一级标题用“……”来标识,二级标题用“、、……”来标识,三级标题用“”来标识,四级标题用“、”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Ⅴ、按学术研究规范和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VI、稿件中所用名词术语、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汉语拼音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使用。计量单位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字母符号而非中文符号。
VII、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
VIII、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出,根据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 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IX、文稿严禁抄袭,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减,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同意。
X、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 河南警察学院 | 232 | 犯罪;警察;治安;犯罪学;侦查 |
| 华东政法大学 | 102 | 犯罪;治安;司法;警察;刑事 |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86 | 犯罪;警察;治安;侦查;社会 |
| 北京师范大学 | 84 | 犯罪;刑事;企业;企业家;刑法 |
|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60 | 犯罪;刑事;教育;法医;ADMINIST... |
| 河南省公安厅 | 53 | 犯罪;侦查;治安;刑事;公路 |
| 西南政法大学 | 50 | 犯罪;侦查;刑法;刑事;认罪 |
| 中国政法大学 | 49 | 犯罪;犯罪学;刑事;中国犯罪学;... |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 | 41 | 检察;检察机关;犯罪;侦查;职务...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4 | 犯罪;刑法;反恐;量刑;刑事 |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论我国刑法中的“以营利为目的”及其司法认定
虚假诉讼罪的主体资格与共犯情形的探讨——以不同诉讼身份参与人为视角
非法经营罪司法乱象及规范回归路径
刑法变革视野下的刑事处罚早期化——走向“实害危险二元立法例”
法律援助制度现实问题实证研究
犯罪侦查的大数据视角分析
论翻供的法律意义
论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在网络犯罪证明体系中的作用
强化“四种身份”认同 争做“立德树人”先锋 河南警察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师德师风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