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学》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观点。力避类似这样的用语:本文从几个方面论述了什么问题,对什么问题提出了个人的独到见解等。
Ⅱ、正文内各级标题一般不超过15字,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如一级标题1,2…,二级标题1.1,1.2…,三级标题1.1.1,1.1.2…。
Ⅲ、来稿应论点明确,论证周密,数据可靠,文字通顺,语句精炼。本刊实施编辑三级审稿与社外专家匿名审稿相结合的审稿制度。
Ⅳ、来稿论文凡参引他人观点,一般应引用原文,以双引号标出,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详细标明出处;使用他人整理发表的文献、图版和数据资料者,亦请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相应标明。
Ⅴ、文后须列出参考文献条目(序号和文中出现的顺序相对应)。主要责任者如超过3人,可在第三个责任者后加“,等”,否则需列出全部著、译者。
VI、图表的标题中需加单位;图标题放在图的下方,表标题放在表的上方;图名称不需要“XX图”,但是表格中的名称可加“XX表”。
VII、论文按下列顺序行文: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
VIII、力求简明、醒目,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尽量不用标点符号、缩略语和副标题。
IX、本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请作者注明详细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等),以便及时取得联系。采用匿名审稿制度,稿件的最终审定由本刊编委会作出。
X、如果来稿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请在首页论文题名后以“宰”符号标注,并链接至论文首页地脚中表明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项目编号。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 福建江夏学院 | 129 | 法律;法学;两岸;教学;本科 |
| 厦门大学 | 49 | 司法;法律;诉讼;两岸;民事 |
| 西南政法大学 | 45 | 刑法;刑事;司法;法律;法学 |
| 中国政法大学 | 42 | 刑事;民法;民法典;法典;法律 |
| 福州大学 | 39 | 法律;诉讼;法治;生态;体育 |
| 武汉大学 | 37 | 法律;私法;权利;宪法;两岸 |
| 福建师范大学 | 28 | 法律;法治;救助;危难;危难救助 |
| 华东政法大学 | 27 | 行政;规制;诉讼;权利;检察 |
| 华侨大学 | 17 | 法律;诉讼;民事;民事诉讼;犯罪 |
|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13 | 合同;法律;有权;郁金香;道义 |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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