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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分配”的税法规制:思路与局限——以个人所得税为中心的审视

侯卓 江汉论坛 2018年第02期

摘要:税法规制的效力建立在全面、准确把握各类收益的基础上.“法外分配”的存在制约 了个人所得税法等制度规范的功能发挥.无论隐性收入还是非法收入,因其“收益性”而具有 “可税性”;现行税法不拒斥对其征税,但在适用法律时可能存在逻辑不自洽;经济观测和税务管 理等因素使之很难被“应征尽征”,从而造成国家税款利益流失、主体之间分配失衡.就规制思路 而言,个人所得税法、其它税收实体法及税收征管法各有作用空间;论及“治本之策”则尚须从 收入分配机制入手,实施系统性变革.税法规制应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始可高效发挥.

关键词:法外分配可税性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税法规制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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