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江苏教育研究 > 释放教师权力 同归教育本真 【正文】
摘要:教师。作为一个特定的职业人,在与国家、学校、学生的相互关系中,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方面,教师要明确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及界限,更好地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侵害教师合法权益和权力的现象.另一方面.教师要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增强教育教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关键词:教师权力 教育教学 本真 法定权利 教师合法权益
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实验小学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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