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浙江新政 【正文】
摘要:浙江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 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修订草案明确,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
关键词:浙江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政 修订草案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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