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浙江新政 【正文】
摘要:为受诬告或不实举报干部证清白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或其他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近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对澄清事实的认定、澄清范围和方式、澄清组织实施等环节进行了专门规范。
关键词:浙江省 党员干部 新政 纪检监察机关 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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